住宅结构限额设计控制指引(2013.1)
1. 目的
在保证结构设计质量的前提下,控制结构成本,使之达到行业内标杆企业
水平。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公司内有限额设计要求的住宅类项目(各事业部可根据本指引
制定进一步细则)。
3. 术语及定义
结构限额:是指结构含钢量、含砼量等经济指标。由集团成本部制定统一
标准。
4. 依据
3.1 旭辉集团限额设计指标控制表
3.2 集团住宅结构设计要求
3.3 国家规范: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50003-2011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2011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2012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2010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10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3-2010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JGJ94-2008
3.4 地方规范及要求
当地方要求高于上述国家规范要求时,或项目具有特殊性时,可会同设
计单位适当修订限额标准。
5. 限额控制的一般要求
4.1 各项目公司结构负责人应严格按《集团结构设计管理流程》进行设计过
程的管理,加强在方案、扩初及施工图设计过程中的管理。
4.2 施工图设计单位招标时,应要求设计单位对限额做出回应,并以此做为
设计评标的重要依据。
4.3 设计合同中应有明确的限额要求、奖惩条款或其它限额保证措施。
4.4 设计合同中应要求设计院在不同设计阶段随时进行成本估算,一旦发现
超标的情况,应及时通知业主。
4.5 设计合同中应要求设计院在施工图提交审图公司前5天左右,将施工图
初稿(含PDF 格式)、计算书及初步的结构成本测算报告(由具备资质
的工程造价单位编制)提交业主。
4.6 各项目公司收到设计院的施工图初稿后,应立刻发给集团设计部,由设
计部转交集团成本部等相关部门。
4.7 集团成本部收到初稿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对设计院提交的成本测算报
告进行审核,并将结果反馈给集团设计部。
4.8 集团设计部及项目公司设计部在收到初稿后3个工作日内,对达不到限
额要求的项目提出优化建议,并敦促设计院整改。
4.9 对于设计优化后仍无法达到限额要求的项目,应会同设计院分析原因,
提交分析报告。集团设计部将组织成本部等各方共同对分析报告进行评
判,必要时调整目标成本。
4.10 对于优化后与限额仍有较大差距,且原因不明时,可考虑聘请专业
的第三方优化顾问进行优化。
4.11 对于拒不接受合理的优化建议的设计院,建议今后不再与之合作。
五. 限额的修订
5.1 集团设计部定期整理先进的结构设计技术措施给各项目公司,以提高集
团整体的结构造价控制水平。
5.2 集团设计部定期与成本部交流新的结构技术及结构规范更新信息,并会
同成本部每年对限额指标进行一次修订。
住宅结构限额设计控制指引(2013.1)
1. 目的
在保证结构设计质量的前提下,控制结构成本,使之达到行业内标杆企业
水平。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公司内有限额设计要求的住宅类项目(各事业部可根据本指引
制定进一步细则)。
3. 术语及定义
结构限额:是指结构含钢量、含砼量等经济指标。由集团成本部制定统一
标准。
4. 依据
3.1 旭辉集团限额设计指标控制表
3.2 集团住宅结构设计要求
3.3 国家规范: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50003-2011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2011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2012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2010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10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3-2010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JGJ94-2008
3.4 地方规范及要求
当地方要求高于上述国家规范要求时,或项目具有特殊性时,可会同设
计单位适当修订限额标准。
5. 限额控制的一般要求
4.1 各项目公司结构负责人应严格按《集团结构设计管理流程》进行设计过
程的管理,加强在方案、扩初及施工图设计过程中的管理。
4.2 施工图设计单位招标时,应要求设计单位对限额做出回应,并以此做为
设计评标的重要依据。
4.3 设计合同中应有明确的限额要求、奖惩条款或其它限额保证措施。
4.4 设计合同中应要求设计院在不同设计阶段随时进行成本估算,一旦发现
超标的情况,应及时通知业主。
4.5 设计合同中应要求设计院在施工图提交审图公司前5天左右,将施工图
初稿(含PDF 格式)、计算书及初步的结构成本测算报告(由具备资质
的工程造价单位编制)提交业主。
4.6 各项目公司收到设计院的施工图初稿后,应立刻发给集团设计部,由设
计部转交集团成本部等相关部门。
4.7 集团成本部收到初稿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对设计院提交的成本测算报
告进行审核,并将结果反馈给集团设计部。
4.8 集团设计部及项目公司设计部在收到初稿后3个工作日内,对达不到限
额要求的项目提出优化建议,并敦促设计院整改。
4.9 对于设计优化后仍无法达到限额要求的项目,应会同设计院分析原因,
提交分析报告。集团设计部将组织成本部等各方共同对分析报告进行评
判,必要时调整目标成本。
4.10 对于优化后与限额仍有较大差距,且原因不明时,可考虑聘请专业
的第三方优化顾问进行优化。
4.11 对于拒不接受合理的优化建议的设计院,建议今后不再与之合作。
五. 限额的修订
5.1 集团设计部定期整理先进的结构设计技术措施给各项目公司,以提高集
团整体的结构造价控制水平。
5.2 集团设计部定期与成本部交流新的结构技术及结构规范更新信息,并会
同成本部每年对限额指标进行一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