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的社会扶贫工作严格按照市扶贫办的总体部署,坚持政府主导、部门支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思路,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动员社会各界、各阶层力量积极参与帮助贫困村的开发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共筹集社会扶贫资金831万元,其中部门绑捆资金318万元,汶川地震捐资513万元(捐资中的400万捐赠给地震受灾区,另外113万元用于我县受灾区恢复重建工作)。完成特困村公路建设7条45公里,新建囤水田353亩,新建维修水利设施1300处,维修校舍1处,举办实用技术培训班7期,培训950人(次)。
一、广泛宣传,深入发动
扶贫开发工作是一项重要的社会系统工程,它不仅是一项重要的经济工作,也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需要动员和组织全社会的力量来参与推动此项工作。特别是去年的汶川大地震,由于贫困地区地势偏僻,交通闭塞,房屋结构落后,因此,损失较为为严重,群众生产生活十分困难。为调动全社会参与帮扶贫困群众的积极性,我们采取了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发动。一是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媒体广泛播放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唤起社会各界对贫困群众的同情;二是广泛及时宣传在抗震救灾中帮扶贫困群众的先进事迹,用先进典型来感召群众参与;三是县委、县政府要求各单位将参与社会扶贫作为加强对内部职工教育的重要内容,要求每个部门定期分批安排职工到贫困地区进行帮扶,并将帮扶成效与工作业绩挂钩。
二、领导重视,责任落实
为切实加强社会扶贫工作的领导,动员全社会参与、关心、支持贫困地区经济建设。自2XX年以来,县委、县政府每年都以两办的名义联合下文,要求加强社会扶贫工作,并实行扶持政策一定五年不变。县委还建立了县级领导联系特困村制度,明确了每个县级领导和部门所联系的贫困村具体的帮扶内容,特别在今年抗震及灾后重建期间,每个领导与部门多次深入联系村,帮助研究制定具体的救灾措施,协调解决重建所需的物资,确保全县没发生一起因地震造成的纠纷。
三、加强督促,公开公示
为确保社会扶贫工作取得成效,县委、县政府将各单位及其职工的捐资情况纳入了年终的目标考核。在捐资过程中,绝大多数单位及干部职工反应积极,但有少数单位及个人因认识不到位以及其它方面的原因,没有按时捐款,对此,县扶贫办协调县督查室在党政网上发出《督办通知》,要求未捐资的单位限期完成捐资任务。同时,建立资金使用监督机制,对单位和个人的扶贫捐资,一律存入扶贫专户,资金的使用原则由县扶贫办提方案,交县扶贫领导小组集体审定。资金的筹集情况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在《大足报》上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安排到特困村的社会扶贫资金,严格按项目管理程序报批,执行扶贫资金的“备案制、报帐制、公示制、审计制”管理,建立健全社会扶贫资金专帐、项目台帐制。对一些重点建设项目,还邀请县纪检、监察部门实施全程跟踪监督,县审计部门定期审计,确保扶贫资金的规范使用。
今年社会扶贫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极少数单位和个人对扶贫工作认识不足,在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二是社会扶贫筹资主要来源于县直部门和街、镇、乡单位、职工及工商企业,居民捐资较少,筹资渠道不宽;三是社会扶贫力量仍然较为薄弱,扶贫面有限。
我县的社会扶贫工作严格按照市扶贫办的总体部署,坚持政府主导、部门支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思路,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动员社会各界、各阶层力量积极参与帮助贫困村的开发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共筹集社会扶贫资金831万元,其中部门绑捆资金318万元,汶川地震捐资513万元(捐资中的400万捐赠给地震受灾区,另外113万元用于我县受灾区恢复重建工作)。完成特困村公路建设7条45公里,新建囤水田353亩,新建维修水利设施1300处,维修校舍1处,举办实用技术培训班7期,培训950人(次)。
一、广泛宣传,深入发动
扶贫开发工作是一项重要的社会系统工程,它不仅是一项重要的经济工作,也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需要动员和组织全社会的力量来参与推动此项工作。特别是去年的汶川大地震,由于贫困地区地势偏僻,交通闭塞,房屋结构落后,因此,损失较为为严重,群众生产生活十分困难。为调动全社会参与帮扶贫困群众的积极性,我们采取了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发动。一是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媒体广泛播放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唤起社会各界对贫困群众的同情;二是广泛及时宣传在抗震救灾中帮扶贫困群众的先进事迹,用先进典型来感召群众参与;三是县委、县政府要求各单位将参与社会扶贫作为加强对内部职工教育的重要内容,要求每个部门定期分批安排职工到贫困地区进行帮扶,并将帮扶成效与工作业绩挂钩。
二、领导重视,责任落实
为切实加强社会扶贫工作的领导,动员全社会参与、关心、支持贫困地区经济建设。自2XX年以来,县委、县政府每年都以两办的名义联合下文,要求加强社会扶贫工作,并实行扶持政策一定五年不变。县委还建立了县级领导联系特困村制度,明确了每个县级领导和部门所联系的贫困村具体的帮扶内容,特别在今年抗震及灾后重建期间,每个领导与部门多次深入联系村,帮助研究制定具体的救灾措施,协调解决重建所需的物资,确保全县没发生一起因地震造成的纠纷。
三、加强督促,公开公示
为确保社会扶贫工作取得成效,县委、县政府将各单位及其职工的捐资情况纳入了年终的目标考核。在捐资过程中,绝大多数单位及干部职工反应积极,但有少数单位及个人因认识不到位以及其它方面的原因,没有按时捐款,对此,县扶贫办协调县督查室在党政网上发出《督办通知》,要求未捐资的单位限期完成捐资任务。同时,建立资金使用监督机制,对单位和个人的扶贫捐资,一律存入扶贫专户,资金的使用原则由县扶贫办提方案,交县扶贫领导小组集体审定。资金的筹集情况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在《大足报》上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安排到特困村的社会扶贫资金,严格按项目管理程序报批,执行扶贫资金的“备案制、报帐制、公示制、审计制”管理,建立健全社会扶贫资金专帐、项目台帐制。对一些重点建设项目,还邀请县纪检、监察部门实施全程跟踪监督,县审计部门定期审计,确保扶贫资金的规范使用。
今年社会扶贫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极少数单位和个人对扶贫工作认识不足,在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二是社会扶贫筹资主要来源于县直部门和街、镇、乡单位、职工及工商企业,居民捐资较少,筹资渠道不宽;三是社会扶贫力量仍然较为薄弱,扶贫面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