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政府采购2012学校食堂监控设备工程项目
招 标 文 件
标书编号:YSZFCG公开-2012(001)
砚山县县级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1月
目 录
砚山县2012学校食堂监控设备政府采购项目投标邀请函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 采购项目及技术要求
第三章 投标函格式及附件
第四章 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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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2012年2012学校食堂监控设备采购
项目投标邀请函
受砚山县教育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18号、19号、20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砚山县县级政府采购中心对本次采购砚山县2012年学校食堂监控设备采购项目涉及到的相关食堂设备、设施、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检测验收、交货期限及售后服务等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具有相应供货和完成该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及名称:YSZFCG公开-2012(001)号 砚山县2012年学校食堂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招标内容:本项目涉及砚山县部分乡镇中小学的监控系统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检测验收、交货期限及售后服务等;项目标段为一个整体,不得拆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请提供合法的《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且经营范围中须满足本次招标货物的生产和销售证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投标申请人应具有注册资金或实收资本金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投标申请书(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原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须提供相应产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出具的产品代理授权书或项目授权书及厂家或总代理的相关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明、厂家相关证明书】;若为特殊产品的须出具国家相关部门的产品生产许可及检验检测合格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云南省公安2
厅安全防范行业备案证》;提供安防资信三级及以上;采购清单内要求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原件
6、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且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7、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并在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能满足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供的所有产品(包括配件)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产品必须是全新的,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
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9、提供近三年内所承担过类似项目的业绩;
10、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产品代理授权书或项目授权书报名时应提供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资格审查通过后投标时须提供原件),以上证件及证明材料除要求提供原件的外,其它证件及证明材料请提供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报名资料不接受扫描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后并密封提交。
四、投标人报名时提供:
投标人购买文件时需要携带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加盖投标申请单位公章、由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五、资料审查:购买标书时,现场核验资料。若投标申请人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全的,采购中心有权拒绝投标人报名。投标申请人须对所提供第三、四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六、投标申请人经资料审查合格后方能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七、每个企业只接受一份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本次招标同一产品制造厂商只能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书(指附表中须提供授权书的设备)参加投标,否则不予接受。同一生产厂家的产品若厂家和代理商同时报名,则优先接受厂家的报名;若是总代理和片区(区域)代理同时出具授权报名,则优先接受总代理的报名;若是不同的代理商投同一产品的,按 3
报名先后顺序接受先到的报名。附表中未注明须提供授权的设备或材料,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其具有供货的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本项目的所有设备必须负责运送到各学校,安装调试完毕,并指导、培训相关工作人员操作设备。
八、本次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本次招标均使用北京时间)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1月29日至2012年2月10日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云南省砚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回。
4、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2月17日上午11:00以前;
5、公开开标时间、地点:2012年2月17日下午15:00,云南省砚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举行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九、投标保证金(投标结束后无息退还):投标人在开标前一天必须向采购中心缴纳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定标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十、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请参阅本招标文件或向招标人咨询。
招标机构:砚山县县级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陈树斌 宋黎娟
电 话:0876-3120193
传 真:0876-3120193
201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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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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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说 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及编号:砚山县教育局2012年学校食堂监控设备采购项目YSZFCG公开-2012(001)
(2)招标货物主要内容:
砚山县2012年学校食堂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本次招投标,投标人须对标段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的有关标准、规格和业主提出的技术要求。
(4)工期要求:2012年2月28日以前安装交付使用。
二、定义
1、“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招标机构:砚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2、“投标人”系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3、“采购人”指砚山县教育局。
4、“甲方”系指砚山县教育局
5、“乙方”系指中标供应商
三、合格的投标人:
1、凡符合“招标项目要求”条件,承认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供应商均为合格的投标人。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人有关规定,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四、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方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B 招标文件构成及要求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砚山县校园监控设备条件改善试点工程食堂厨具设备政府采购项目投标邀请函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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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采购项目及技术要求
第三章 投标函格式及附件
第四章 评标办法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需要澄清的问题,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七个工作日前按“本次招投标相关事宜”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送交招标人。招标人将视情况予以答复,并告之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潜在投标人。
三、招标文件的修改及补充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三个工作日前可修改或补充已发售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同样具有约束力。
C 投标文件的编写
一、要求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写简要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a. 投标函;
b. 开标一览表;
c. 报价细目表;
d.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e. 投标人情况一览表(附财务报表复印件);
f. 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g.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及相关资格证书副本复印件;
h.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云南省公安厅安全防范行业备案证》;
i. 提供安防资信三级及以上;
j. 生产厂家或总代理提供的授权代理证书原件 ,生产商或总代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k. 业绩证明材料
l.有关建议。
三、投标报价
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报价明细表”上按规定分别写明投标设备名称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规格、投标单价及投标总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被接受,只允许一个方案及报价。
2、投标报价应包括有关税费、保险费、安装费、人工费和其他费等一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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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按上述条款要求填写的投标报价仅限于本次投标。
4、投标报价以人民币计价。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2、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交到砚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3、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五、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投标人将无权要求招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限内撤回其投标的;
(二)投标人提供虚假证明及其它材料谋取中标的;
(三)中标人因其自身原因未能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
六、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从投标截止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30个工作日。
七、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投标文件应用A4纸打印,报送正本一份二份副本,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若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除投标人对错项、漏项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同时,所有修改处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3、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用非透明文件袋密封。并在每一密封文件袋上注明“于2012年2月17日下午15:00分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在封签处加盖公章。
二.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应在2012年2月17日上午11:00分以前送砚山县政府采购中心,超过此时间未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E 开标和评标
一、开标
招标人按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二、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确定
开标后,评标小组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含法定代表人签章和投标人公章)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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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报价如有漏项,视为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三、开标程序
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
2、由公证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公证人员当众拆封,各供应商根据自己投标设计方案进行唱标,专家小组根据投标文件及唱标情况进行质疑询问。内容包括:报价、工期、售后服务等。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后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1、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2、未按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3、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未按投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中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存在重大偏差的;
五、评标
1、评标工作
政府采购中心将根据《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依法组成评标委员会,并组织评标,评标工作将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2、评标原则
评标采用综合评标办法。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品牌型号、质量、配置、设备参数、施工工期、售后服务等因素综合评价后,依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3、评标保密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凡属于投标书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及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公务关系的其他人泄漏。如果投标人试图对招标单位的评标过程或授标决定施加影响,则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F 授予合同
一、签订合同
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如采购人、中标人拒签合同,需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说明。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如中标人违约,在征得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同意后,可在候选中标人中重新选定中标人。
二、中标通知书
1、 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砚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云南省政府采购网通知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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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标人按照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后,招标人将及时通知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人,并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三、中标服务费
本次招标,中标人需按合同总价的4‰支付中标服务费用。 四、履约保证金
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应按照合同规定向砚山县政府采购中心提交金额为 贰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到达招标人指定帐户(户名:砚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工行砚山县支行;帐号:[***********]9)。
2、履约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为银行本票、汇票、支票。
G、合同主要条款
根据砚山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标编号 YSZFCG公开-2012(001)号招标文件及该文件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此次中标的学校食堂监控设备采购项目,签订本合同书。
1.合同内容:砚山县教育局2012年学校食堂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2.合同金额:
本合同总价款为(包括设备款、运输、安装、售后服务、各种税费等一切费用) 人民币(大写) 元(¥: ),详见投标报价表。
3.付款方式:安装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首付合同总价的80%, 3个月后付合同总价的20%, 4.工期:2012年2月28日前。签定合同后,必须在13日内安装(或采购),不能安装(或采购)的视为放弃中标; 5.质量与检验:
①乙方单位应严格按国家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必须符合国家测试标准。 ②材料及设备供应方式:由乙方供应,但所有材料、设备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 ③质量出现问题,乙方负责包修、包退、包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6.售后服务
由中标供应商和采购方协商确定 7.违约责任:
①如乙方延期完工,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具体按合同总价款的0.1%,按日计算违约金。所付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减。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乙方所提交的履约保证金数额,另外,甲方因此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履行和保留进一步追诉权利。
②甲方延期付款时(有正当拒付理由者除外)应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按逾期总额每日0.1%的标准计算;如甲方非乙方原因终止合同应双倍返回履约保证金,乙方有权保留进一步追诉权利。
③乙方因验收不合格,除按规定重做外,须赔偿20%不合格部分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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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其他约定: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①中标通知书; ②乙方中标的投标书; ③招标文件;
④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9.合同生效及其它:
①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同时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即生效,履约保证金在检测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无息返还。
②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办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经协商无效,任何一方可向招标代理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③如发生售后服务承诺不能兑现时,一次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投标总价的1%,以此类推。 ④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H、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文件,并将下列文件列入投标文件: 1. 法定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 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3. 经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及相关资格证书副本复印件; 4. ISO 9000以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5.生产厂家或总代理提供的授权代理证书(原件),生产商或总代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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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采购项目及技术要求
本次采购项目为砚山县教育局2012年学校食堂监控设备采购(本章所列技术规范及要求为基本要求)。相关设备规格、参数、配置、售后服务、功能特性要求: 一标段:砚山县2012年学校食堂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备注:1、所有材料均要求环保;
2、★大小规格不变,式样可不同,投标人需提供所有投标商品的样式图片资料; 3、★投标人必须出具原厂家对本次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和厂家产品质量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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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
格式1 投标函
格式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格式3 投标报价表(唱标)一览表
格式4 投标产品品牌、型号、规格、参数、配置、售后服务、功能特性一览表 格式5 投标人业绩表 格式6 售后服务承诺 格式7 产品质量承诺书 其它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格式1:
投 标 函
致:
根据贵方砚山县2012年学校食堂监控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的规定,我单位认真经研究贵方的招标文件后,决定参加本项目 标段的投标。合同总价为 元人民币(大写)。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们承担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2)我们已详细审阅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补遗、答疑文件(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3)我们同意从2012年 月 日起遵循本投标书,并在投标有效期期满(即投标截止日期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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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5)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收到贵方发出的书面开工书后立即开工,并在 日内交付使用。 (7)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在贵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同贵方签订合同。如果违约,贵方有权中止我方中标并选择其它中标人。
(8)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9)投标函附录与本投标函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投标人代表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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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是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签字)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代理人无权转让委托。 特此委托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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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3:
投标报价(唱标)一览表
所报内容由各投标人自行考虑,表格格式可自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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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4:
品牌、型号、规格、参数、配置、售后服务、功能特性一览表
所报内容由各投标人自行考虑,表格格式可自行调整。
17
格式5:
1
8 售后服务承诺
法人或者授权人签字 报价单位全称(公章)
(由投标人自行编制)
格式6:
产品质量承诺书
砚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报价单位全称)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砚山县2012年学校食堂监控设备项目采购活动,并对此次本公司所报货物郑重承诺:
★ 如果因我公司所报货物出现产品质量、非法出版或盗版等问题,所
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我公司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签字:
报价单位全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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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7
投标人业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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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评标办法
一、根据采购需求单位申报项目的特点,经评标领导小组研究,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制订。
二、本办法是评标委员会确定项目中标人的依据,在评标过程中应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科学合理的原则。
三、所有投标书必须经过初步评审审查后,确定为合格投标的方可参加评标及打分。 四、评标办法,满分100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商务部分评审评分(满分40分)
开标后由各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为评标标底价,将各有效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名,即标底为第一名得40分,第二低的为第二名得38分,第三名得36分,依此类推,如出现负数计为零分。
技术部份评审评分(满分60分)
1、技术指标(15分)
所有产品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并优于此参数的,得10-15分。只要有一种产品低于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得0分。
2、企业综合实力及近年来项目情况(10分)
(1)企业实力雄厚,商业信誉好,近三年来投标人从事类似项目经验丰富,提交成果质量、履约情况良好的,得8-10分
(2)企业实力一般,近三年投标人从事类似项目经验一般,质量、履约情况一般的,得3-7分。 (3)无从事类似项目的,得0-2分。
3、工作进度安排要求(10分)
(1)投标人工作进度安排满足招标文件的,得8-10分。 (2)投标人工作进度安排基本满足招标文件的,得5-7分。 (3)投标人工作进度安排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得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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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质量保证措施(10分)
(1)服务质量承诺较好,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在4小时以内,在48小时无法修复但是提供备用设备的得10分。
(2)服务质量承诺较好,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在8小时以内,在48小时无法修复但是提供备用设备的得8分。
(3)服务质量承诺较好,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在12小时以内的,在48小时无法修复不能提供备用设备的得6分。
(4)无服务质量承诺或质量保证措施不可行的,得0分。
5、后续配套服务工作安排及服务承诺(5分)
(1) 投标人有后续服务工作安排计划及服务承诺,切实可行的,得4-5分。
(2) 投标人有后续服务工作安排计划及服务承诺,但安排及服务承诺不太具体,基本可行的,得
2-3分。
(3) 投标人无后续服务工作安排计划及服务承诺或后续服务工作安排及承诺较差,不具备可行性
的,得0分。
6、品牌业绩及信誉(5分)
(1)投标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较高、信誉较好、业绩较多(市场占有率须提供权威部门报告) (3-5分)。
(2)投标产品近三年在云南重大项目实施情况(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0-2分)。 7、投标人所投主要设备厂家是否在本地市设有专业独立维修机构(5分)
(1)提供维修机构的营业执照、场所、资格认证、服务流程等相关资质,且售后维修机构覆盖广的(5分)。
(2)提供维修机构、营业执照、场所、资格认证但维修机构覆盖不全的(3分)。 (3)未提供维修机构、营业执照、场所、资格认证的或维修机构覆盖不全的(0分)
五、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投标人的最后得分高低确定中标人。
六、评标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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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政府采购2012学校食堂监控设备工程项目
招 标 文 件
标书编号:YSZFCG公开-2012(001)
砚山县县级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1月
目 录
砚山县2012学校食堂监控设备政府采购项目投标邀请函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 采购项目及技术要求
第三章 投标函格式及附件
第四章 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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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2012年2012学校食堂监控设备采购
项目投标邀请函
受砚山县教育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18号、19号、20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砚山县县级政府采购中心对本次采购砚山县2012年学校食堂监控设备采购项目涉及到的相关食堂设备、设施、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检测验收、交货期限及售后服务等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具有相应供货和完成该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及名称:YSZFCG公开-2012(001)号 砚山县2012年学校食堂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招标内容:本项目涉及砚山县部分乡镇中小学的监控系统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检测验收、交货期限及售后服务等;项目标段为一个整体,不得拆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请提供合法的《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且经营范围中须满足本次招标货物的生产和销售证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投标申请人应具有注册资金或实收资本金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投标申请书(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原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须提供相应产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出具的产品代理授权书或项目授权书及厂家或总代理的相关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明、厂家相关证明书】;若为特殊产品的须出具国家相关部门的产品生产许可及检验检测合格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云南省公安2
厅安全防范行业备案证》;提供安防资信三级及以上;采购清单内要求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原件
6、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且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7、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并在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能满足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供的所有产品(包括配件)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产品必须是全新的,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
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9、提供近三年内所承担过类似项目的业绩;
10、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产品代理授权书或项目授权书报名时应提供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资格审查通过后投标时须提供原件),以上证件及证明材料除要求提供原件的外,其它证件及证明材料请提供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报名资料不接受扫描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后并密封提交。
四、投标人报名时提供:
投标人购买文件时需要携带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加盖投标申请单位公章、由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五、资料审查:购买标书时,现场核验资料。若投标申请人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全的,采购中心有权拒绝投标人报名。投标申请人须对所提供第三、四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六、投标申请人经资料审查合格后方能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七、每个企业只接受一份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本次招标同一产品制造厂商只能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书(指附表中须提供授权书的设备)参加投标,否则不予接受。同一生产厂家的产品若厂家和代理商同时报名,则优先接受厂家的报名;若是总代理和片区(区域)代理同时出具授权报名,则优先接受总代理的报名;若是不同的代理商投同一产品的,按 3
报名先后顺序接受先到的报名。附表中未注明须提供授权的设备或材料,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其具有供货的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本项目的所有设备必须负责运送到各学校,安装调试完毕,并指导、培训相关工作人员操作设备。
八、本次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本次招标均使用北京时间)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1月29日至2012年2月10日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云南省砚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回。
4、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2月17日上午11:00以前;
5、公开开标时间、地点:2012年2月17日下午15:00,云南省砚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举行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九、投标保证金(投标结束后无息退还):投标人在开标前一天必须向采购中心缴纳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定标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十、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请参阅本招标文件或向招标人咨询。
招标机构:砚山县县级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陈树斌 宋黎娟
电 话:0876-3120193
传 真:0876-3120193
201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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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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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说 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及编号:砚山县教育局2012年学校食堂监控设备采购项目YSZFCG公开-2012(001)
(2)招标货物主要内容:
砚山县2012年学校食堂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本次招投标,投标人须对标段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的有关标准、规格和业主提出的技术要求。
(4)工期要求:2012年2月28日以前安装交付使用。
二、定义
1、“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招标机构:砚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2、“投标人”系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3、“采购人”指砚山县教育局。
4、“甲方”系指砚山县教育局
5、“乙方”系指中标供应商
三、合格的投标人:
1、凡符合“招标项目要求”条件,承认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供应商均为合格的投标人。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人有关规定,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四、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方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B 招标文件构成及要求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砚山县校园监控设备条件改善试点工程食堂厨具设备政府采购项目投标邀请函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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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采购项目及技术要求
第三章 投标函格式及附件
第四章 评标办法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需要澄清的问题,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七个工作日前按“本次招投标相关事宜”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送交招标人。招标人将视情况予以答复,并告之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潜在投标人。
三、招标文件的修改及补充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三个工作日前可修改或补充已发售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同样具有约束力。
C 投标文件的编写
一、要求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写简要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a. 投标函;
b. 开标一览表;
c. 报价细目表;
d.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e. 投标人情况一览表(附财务报表复印件);
f. 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g.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及相关资格证书副本复印件;
h.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云南省公安厅安全防范行业备案证》;
i. 提供安防资信三级及以上;
j. 生产厂家或总代理提供的授权代理证书原件 ,生产商或总代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k. 业绩证明材料
l.有关建议。
三、投标报价
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报价明细表”上按规定分别写明投标设备名称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规格、投标单价及投标总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被接受,只允许一个方案及报价。
2、投标报价应包括有关税费、保险费、安装费、人工费和其他费等一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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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按上述条款要求填写的投标报价仅限于本次投标。
4、投标报价以人民币计价。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2、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交到砚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3、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五、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投标人将无权要求招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限内撤回其投标的;
(二)投标人提供虚假证明及其它材料谋取中标的;
(三)中标人因其自身原因未能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
六、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从投标截止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30个工作日。
七、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投标文件应用A4纸打印,报送正本一份二份副本,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若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除投标人对错项、漏项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同时,所有修改处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3、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用非透明文件袋密封。并在每一密封文件袋上注明“于2012年2月17日下午15:00分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在封签处加盖公章。
二.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应在2012年2月17日上午11:00分以前送砚山县政府采购中心,超过此时间未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E 开标和评标
一、开标
招标人按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二、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确定
开标后,评标小组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含法定代表人签章和投标人公章)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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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报价如有漏项,视为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三、开标程序
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
2、由公证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公证人员当众拆封,各供应商根据自己投标设计方案进行唱标,专家小组根据投标文件及唱标情况进行质疑询问。内容包括:报价、工期、售后服务等。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后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1、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2、未按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3、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未按投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中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存在重大偏差的;
五、评标
1、评标工作
政府采购中心将根据《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依法组成评标委员会,并组织评标,评标工作将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2、评标原则
评标采用综合评标办法。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品牌型号、质量、配置、设备参数、施工工期、售后服务等因素综合评价后,依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3、评标保密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凡属于投标书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及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公务关系的其他人泄漏。如果投标人试图对招标单位的评标过程或授标决定施加影响,则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F 授予合同
一、签订合同
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如采购人、中标人拒签合同,需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说明。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如中标人违约,在征得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同意后,可在候选中标人中重新选定中标人。
二、中标通知书
1、 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砚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云南省政府采购网通知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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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标人按照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后,招标人将及时通知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人,并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三、中标服务费
本次招标,中标人需按合同总价的4‰支付中标服务费用。 四、履约保证金
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应按照合同规定向砚山县政府采购中心提交金额为 贰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到达招标人指定帐户(户名:砚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工行砚山县支行;帐号:[***********]9)。
2、履约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为银行本票、汇票、支票。
G、合同主要条款
根据砚山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标编号 YSZFCG公开-2012(001)号招标文件及该文件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此次中标的学校食堂监控设备采购项目,签订本合同书。
1.合同内容:砚山县教育局2012年学校食堂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2.合同金额:
本合同总价款为(包括设备款、运输、安装、售后服务、各种税费等一切费用) 人民币(大写) 元(¥: ),详见投标报价表。
3.付款方式:安装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首付合同总价的80%, 3个月后付合同总价的20%, 4.工期:2012年2月28日前。签定合同后,必须在13日内安装(或采购),不能安装(或采购)的视为放弃中标; 5.质量与检验:
①乙方单位应严格按国家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必须符合国家测试标准。 ②材料及设备供应方式:由乙方供应,但所有材料、设备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 ③质量出现问题,乙方负责包修、包退、包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6.售后服务
由中标供应商和采购方协商确定 7.违约责任:
①如乙方延期完工,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具体按合同总价款的0.1%,按日计算违约金。所付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减。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乙方所提交的履约保证金数额,另外,甲方因此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履行和保留进一步追诉权利。
②甲方延期付款时(有正当拒付理由者除外)应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按逾期总额每日0.1%的标准计算;如甲方非乙方原因终止合同应双倍返回履约保证金,乙方有权保留进一步追诉权利。
③乙方因验收不合格,除按规定重做外,须赔偿20%不合格部分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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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其他约定: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①中标通知书; ②乙方中标的投标书; ③招标文件;
④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9.合同生效及其它:
①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同时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即生效,履约保证金在检测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无息返还。
②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办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经协商无效,任何一方可向招标代理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③如发生售后服务承诺不能兑现时,一次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投标总价的1%,以此类推。 ④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H、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文件,并将下列文件列入投标文件: 1. 法定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 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3. 经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及相关资格证书副本复印件; 4. ISO 9000以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5.生产厂家或总代理提供的授权代理证书(原件),生产商或总代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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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采购项目及技术要求
本次采购项目为砚山县教育局2012年学校食堂监控设备采购(本章所列技术规范及要求为基本要求)。相关设备规格、参数、配置、售后服务、功能特性要求: 一标段:砚山县2012年学校食堂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备注:1、所有材料均要求环保;
2、★大小规格不变,式样可不同,投标人需提供所有投标商品的样式图片资料; 3、★投标人必须出具原厂家对本次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和厂家产品质量保证书。
12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
格式1 投标函
格式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格式3 投标报价表(唱标)一览表
格式4 投标产品品牌、型号、规格、参数、配置、售后服务、功能特性一览表 格式5 投标人业绩表 格式6 售后服务承诺 格式7 产品质量承诺书 其它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格式1:
投 标 函
致:
根据贵方砚山县2012年学校食堂监控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的规定,我单位认真经研究贵方的招标文件后,决定参加本项目 标段的投标。合同总价为 元人民币(大写)。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们承担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2)我们已详细审阅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补遗、答疑文件(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3)我们同意从2012年 月 日起遵循本投标书,并在投标有效期期满(即投标截止日期后30
13
天)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5)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收到贵方发出的书面开工书后立即开工,并在 日内交付使用。 (7)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在贵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同贵方签订合同。如果违约,贵方有权中止我方中标并选择其它中标人。
(8)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9)投标函附录与本投标函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投标人代表姓名:
14
地 址: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是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签字)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代理人无权转让委托。 特此委托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15
格式3:
投标报价(唱标)一览表
所报内容由各投标人自行考虑,表格格式可自行调整。
16
格式4:
品牌、型号、规格、参数、配置、售后服务、功能特性一览表
所报内容由各投标人自行考虑,表格格式可自行调整。
17
格式5:
1
8 售后服务承诺
法人或者授权人签字 报价单位全称(公章)
(由投标人自行编制)
格式6:
产品质量承诺书
砚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报价单位全称)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砚山县2012年学校食堂监控设备项目采购活动,并对此次本公司所报货物郑重承诺:
★ 如果因我公司所报货物出现产品质量、非法出版或盗版等问题,所
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我公司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签字:
报价单位全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9
格式7
投标人业绩表
20
第四章 评标办法
一、根据采购需求单位申报项目的特点,经评标领导小组研究,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制订。
二、本办法是评标委员会确定项目中标人的依据,在评标过程中应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科学合理的原则。
三、所有投标书必须经过初步评审审查后,确定为合格投标的方可参加评标及打分。 四、评标办法,满分100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商务部分评审评分(满分40分)
开标后由各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为评标标底价,将各有效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名,即标底为第一名得40分,第二低的为第二名得38分,第三名得36分,依此类推,如出现负数计为零分。
技术部份评审评分(满分60分)
1、技术指标(15分)
所有产品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并优于此参数的,得10-15分。只要有一种产品低于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得0分。
2、企业综合实力及近年来项目情况(10分)
(1)企业实力雄厚,商业信誉好,近三年来投标人从事类似项目经验丰富,提交成果质量、履约情况良好的,得8-10分
(2)企业实力一般,近三年投标人从事类似项目经验一般,质量、履约情况一般的,得3-7分。 (3)无从事类似项目的,得0-2分。
3、工作进度安排要求(10分)
(1)投标人工作进度安排满足招标文件的,得8-10分。 (2)投标人工作进度安排基本满足招标文件的,得5-7分。 (3)投标人工作进度安排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得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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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质量保证措施(10分)
(1)服务质量承诺较好,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在4小时以内,在48小时无法修复但是提供备用设备的得10分。
(2)服务质量承诺较好,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在8小时以内,在48小时无法修复但是提供备用设备的得8分。
(3)服务质量承诺较好,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在12小时以内的,在48小时无法修复不能提供备用设备的得6分。
(4)无服务质量承诺或质量保证措施不可行的,得0分。
5、后续配套服务工作安排及服务承诺(5分)
(1) 投标人有后续服务工作安排计划及服务承诺,切实可行的,得4-5分。
(2) 投标人有后续服务工作安排计划及服务承诺,但安排及服务承诺不太具体,基本可行的,得
2-3分。
(3) 投标人无后续服务工作安排计划及服务承诺或后续服务工作安排及承诺较差,不具备可行性
的,得0分。
6、品牌业绩及信誉(5分)
(1)投标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较高、信誉较好、业绩较多(市场占有率须提供权威部门报告) (3-5分)。
(2)投标产品近三年在云南重大项目实施情况(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0-2分)。 7、投标人所投主要设备厂家是否在本地市设有专业独立维修机构(5分)
(1)提供维修机构的营业执照、场所、资格认证、服务流程等相关资质,且售后维修机构覆盖广的(5分)。
(2)提供维修机构、营业执照、场所、资格认证但维修机构覆盖不全的(3分)。 (3)未提供维修机构、营业执照、场所、资格认证的或维修机构覆盖不全的(0分)
五、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投标人的最后得分高低确定中标人。
六、评标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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