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法律风险分析

聘用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法律风险分析

拟接收外籍员工,现提出如下法律风险分析:

1、手续繁琐、条件严格

根据目前政策规定,外国人到中国就业需同时持有外国人就业证和外国人居留证件,方可构成合法就业。而外国人就业证的办理须先由用人单位向市人社局申请就业许可证书,获得批准后再由外籍员工持就业许可书证书等材料向我国驻该国领事馆申请职业签证,外籍员工入境后须在法定期限内申办外国人就业证及居留证件,如逾期未办,则相关证件失效,该外籍员工面临驱逐出境的风险。前述步骤仅相当于办理国内员工的“用工手续”的性质,比较之下其繁琐程度可想而知,而且由于其每一步骤都有严格的时间限定,即使某一流程及步骤未及时有效办理,也可能构成违法用工。另外,由于国家保护本国公民就业机会的考虑,对于外国人到中国就业,规定了许多条件和限制,比如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而人社局和外专局对相应条件执行力度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因此聘用外籍员工的工作单位也需与政府部门处理和协调好关系,否则关于外国人的聘用条件也可能会从严掌握,从而不利于聘用工作乃至会影响到加工承揽业务开展与实施。

2、社会保险负担

由于目前我国仅与韩国和德国签订了社会保险互免协议,而其它国家尚未签订互免协议,因此,在中国就业的外籍员工仍需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如果不缴纳的话,则同样适用劳动法规,同样面临追责的法律风险。而且,由于外籍员工实发工资普遍远远高于当地政府规定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最高限额(青岛市2012年度为8190元),导致其实发工资与社保缴费之间存在一个很大的差额,该部分将无法通过社会保险基金予以报销,因此,企业不得不将负担此笔高额的社保差额费用,比如生育津贴、工伤赔偿费用。

3、薪资及税务负担

对于薪资的发放,在这一过程中,势必会因货币兑换而产生一定的外汇汇率损失问题。另外,同时会产生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及营业附加税、个人所得税等相关税务结算及负担问题。

4、雇主责任

从以上我们可知,如果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在中国就业,即需要依法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手续,依法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因此,如发生劳动争议,则会完全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予以认定和处理。所以,根据现行法律及用工政策,一旦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在中国就业,即视为双方之间建立了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构成事实用工关系。聘用单位需承担劳动法上的下述义务与责任:

(1) 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的义务

(2)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3) 依法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4) 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5) 依法履行聘用合同,不得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义务

(6) 依法办理退休手续

其中,由于外籍员工薪资水平普遍较高,这将导致在员工发生工伤及解除聘用合同时,将会产生可能是一笔巨额的工伤赔偿费用(包括停工留薪期内工资、工伤员工护理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经济补偿金。

在此,需特别强调的是企业的雇主责任,这将是聘用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最为突出和严重问题,比如在工伤外籍员工伤残鉴定为1-6级的话,则用人单位负有与该外籍员工保留劳动关系,终身作为该员工用人单位的义务,这势必会对公司的日常的经营与管理产生不小的不利影响。

5、人力资源管理负担及不利影响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如果真将该外籍员工接收为自有员工并由其自己负责日常的用工管理,鉴于该外籍员工为技术指导的工作性质,如在用工管理(比如,就业许可、社保缴纳、工资发放)中出现一些主观的或

者客观不可避免的差错,从而引发与外籍员工劳动争议或者纠纷的话,由于其处于直接管理者的地位,双方之间的矛盾是直接、面对面并且不可缓冲的,这将势必会影响企业与该主营业务模块的合作。

6、违法雇佣的法律后果

违法雇佣,按照《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对私自雇用外国人的单位和个人,在终止其雇用行为的同时,可以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其承担遣送私自雇佣的外国人的全部费用”。

7、解除劳动合同需备案。

被聘用的外国人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被解除后,该用人单位应及时报劳动保障部门、公安部门备案,同时交还该外国人的就业证和居留证。

二、外国人就业须具备的条件

(1)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该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

(2)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3)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4)无犯罪记录;

(5)有确实的聘用单位;

(6)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办理流程

办理工签的程序以及材料如下:

第一步:就业许可申请(11工作日)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批准证书(外资) 社保登记证(内资)外商投资企业备案登记表 (如果是分公司,还需要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总公司的批准证书复印件)

2. 聘用外国人的书面报告申请(详细说明聘用原因,职务,用人单位盖章)

3. 企业聘用外国人的聘用意向(副总以上职务董事会决议及2/3以上董事会成员的签字并由公司盖章,同事提供公司章程的复印件)

4. 外国人的中文简历

5. 外国人的中、英文学历证书或者专业技能资格证书的原件以及翻译件(四年正规本科以上学历原件)

6. 外国人的有效护照首页复印件

7. 两年以上的工作经验证明,需要前单位盖章,外文需要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翻译公司的公章

8. 外国人的健康状况证明复印件(境外中国大使馆制定的体检机构出具)

9. 外国人的就业申请表(在申办单位处盖章)一份

10. 二寸照片一张

11. 委托书

《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自签发之日起6个月有效

第二步:如果人在国外,申请工作邀请函,如果人在国内,可以直接境内变

A 。申请工作邀请函(5个工作日)

1.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2. 外商来访报告表盖章

3. 申请人护照首页复印件

4. 就业许可复印件(需要对方提供拟定来华的时间,申请地点,入境地点)

5. 如果有家属陪同一起申请工签,需要提供家属的护照首页复印件,亲属关系证明,夫妻是婚姻证明,孩子是出生证明(18岁以下)

工作邀请函申请的是境外的Z 签证

B. 境内变签(L/F-Z)(5个工作日)

1. 护照原件

2. 住宿证明复印件

3.2寸彩色照片2张,蓝底或者白底

4. 体检原件一份

5. 清晰的就业许可证复印件,正反面都要

6.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和外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页,内资社保登记证复印机那盖章

7. 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盖公章

8. 境内变签申请公函,加盖公章

境内变做出来的是2个月的居留许可,如果亲属还有15天以上的时间,可以不做这一步,直接做第四步。 第三步:就业证申请(5个工作日)

1. 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原件)、

2. 体检证明原件一份(需出示北京卫生检疫局出具或者确认的健康证明)

3.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聘用外国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如果是外文,需要翻译成中文)加盖公章

5. 有效护照正本以及护照和签证页的复印件

6. 外国人就业登记表(在申办单位处盖章)一份

7. 近期二寸照片二张

8. 住宿证明

9. 就业证委托书

第四步:居留许可一年申请(5个工作日)

A 。首次申请居留许可

1.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外资批准证书,内资社保证书

2. 护照原件,住宿证明,照片2张白底

3. 签证申请表盖章

4. 就业者体检原件一份,配偶体检原件一份

5. 家属提供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

体检如果是境外指定医疗机构需要在北京做确认

B 居留许可延期(5个工作日)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外国人有限护照,住宿证明

3. 外国人就业证或者专家证复印机那

4. 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聘用单位盖公章)

5. 近期二寸证件照片一张

1. 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1)办理三个证件,分别是就业许可证﹑就业证和居留证,如上所述,不再累述。

(2)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就业每满一年,应在期满前30日到劳动行政部门发证机关办理《就业证》年检,逾期未办理的,《就业证》自动失效;

(3)外国人被批准延长在中国就业期限或变更就业区域、单位后,应在10日内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居留证件延期或变更手续;

注意劳动合同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如需续订应在原合同期满前30日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聘用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法律风险分析

拟接收外籍员工,现提出如下法律风险分析:

1、手续繁琐、条件严格

根据目前政策规定,外国人到中国就业需同时持有外国人就业证和外国人居留证件,方可构成合法就业。而外国人就业证的办理须先由用人单位向市人社局申请就业许可证书,获得批准后再由外籍员工持就业许可书证书等材料向我国驻该国领事馆申请职业签证,外籍员工入境后须在法定期限内申办外国人就业证及居留证件,如逾期未办,则相关证件失效,该外籍员工面临驱逐出境的风险。前述步骤仅相当于办理国内员工的“用工手续”的性质,比较之下其繁琐程度可想而知,而且由于其每一步骤都有严格的时间限定,即使某一流程及步骤未及时有效办理,也可能构成违法用工。另外,由于国家保护本国公民就业机会的考虑,对于外国人到中国就业,规定了许多条件和限制,比如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而人社局和外专局对相应条件执行力度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因此聘用外籍员工的工作单位也需与政府部门处理和协调好关系,否则关于外国人的聘用条件也可能会从严掌握,从而不利于聘用工作乃至会影响到加工承揽业务开展与实施。

2、社会保险负担

由于目前我国仅与韩国和德国签订了社会保险互免协议,而其它国家尚未签订互免协议,因此,在中国就业的外籍员工仍需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如果不缴纳的话,则同样适用劳动法规,同样面临追责的法律风险。而且,由于外籍员工实发工资普遍远远高于当地政府规定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最高限额(青岛市2012年度为8190元),导致其实发工资与社保缴费之间存在一个很大的差额,该部分将无法通过社会保险基金予以报销,因此,企业不得不将负担此笔高额的社保差额费用,比如生育津贴、工伤赔偿费用。

3、薪资及税务负担

对于薪资的发放,在这一过程中,势必会因货币兑换而产生一定的外汇汇率损失问题。另外,同时会产生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及营业附加税、个人所得税等相关税务结算及负担问题。

4、雇主责任

从以上我们可知,如果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在中国就业,即需要依法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手续,依法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因此,如发生劳动争议,则会完全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予以认定和处理。所以,根据现行法律及用工政策,一旦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在中国就业,即视为双方之间建立了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构成事实用工关系。聘用单位需承担劳动法上的下述义务与责任:

(1) 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的义务

(2)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3) 依法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4) 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5) 依法履行聘用合同,不得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义务

(6) 依法办理退休手续

其中,由于外籍员工薪资水平普遍较高,这将导致在员工发生工伤及解除聘用合同时,将会产生可能是一笔巨额的工伤赔偿费用(包括停工留薪期内工资、工伤员工护理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经济补偿金。

在此,需特别强调的是企业的雇主责任,这将是聘用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最为突出和严重问题,比如在工伤外籍员工伤残鉴定为1-6级的话,则用人单位负有与该外籍员工保留劳动关系,终身作为该员工用人单位的义务,这势必会对公司的日常的经营与管理产生不小的不利影响。

5、人力资源管理负担及不利影响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如果真将该外籍员工接收为自有员工并由其自己负责日常的用工管理,鉴于该外籍员工为技术指导的工作性质,如在用工管理(比如,就业许可、社保缴纳、工资发放)中出现一些主观的或

者客观不可避免的差错,从而引发与外籍员工劳动争议或者纠纷的话,由于其处于直接管理者的地位,双方之间的矛盾是直接、面对面并且不可缓冲的,这将势必会影响企业与该主营业务模块的合作。

6、违法雇佣的法律后果

违法雇佣,按照《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对私自雇用外国人的单位和个人,在终止其雇用行为的同时,可以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其承担遣送私自雇佣的外国人的全部费用”。

7、解除劳动合同需备案。

被聘用的外国人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被解除后,该用人单位应及时报劳动保障部门、公安部门备案,同时交还该外国人的就业证和居留证。

二、外国人就业须具备的条件

(1)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该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

(2)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3)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4)无犯罪记录;

(5)有确实的聘用单位;

(6)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办理流程

办理工签的程序以及材料如下:

第一步:就业许可申请(11工作日)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批准证书(外资) 社保登记证(内资)外商投资企业备案登记表 (如果是分公司,还需要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总公司的批准证书复印件)

2. 聘用外国人的书面报告申请(详细说明聘用原因,职务,用人单位盖章)

3. 企业聘用外国人的聘用意向(副总以上职务董事会决议及2/3以上董事会成员的签字并由公司盖章,同事提供公司章程的复印件)

4. 外国人的中文简历

5. 外国人的中、英文学历证书或者专业技能资格证书的原件以及翻译件(四年正规本科以上学历原件)

6. 外国人的有效护照首页复印件

7. 两年以上的工作经验证明,需要前单位盖章,外文需要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翻译公司的公章

8. 外国人的健康状况证明复印件(境外中国大使馆制定的体检机构出具)

9. 外国人的就业申请表(在申办单位处盖章)一份

10. 二寸照片一张

11. 委托书

《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自签发之日起6个月有效

第二步:如果人在国外,申请工作邀请函,如果人在国内,可以直接境内变

A 。申请工作邀请函(5个工作日)

1.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2. 外商来访报告表盖章

3. 申请人护照首页复印件

4. 就业许可复印件(需要对方提供拟定来华的时间,申请地点,入境地点)

5. 如果有家属陪同一起申请工签,需要提供家属的护照首页复印件,亲属关系证明,夫妻是婚姻证明,孩子是出生证明(18岁以下)

工作邀请函申请的是境外的Z 签证

B. 境内变签(L/F-Z)(5个工作日)

1. 护照原件

2. 住宿证明复印件

3.2寸彩色照片2张,蓝底或者白底

4. 体检原件一份

5. 清晰的就业许可证复印件,正反面都要

6.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和外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页,内资社保登记证复印机那盖章

7. 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盖公章

8. 境内变签申请公函,加盖公章

境内变做出来的是2个月的居留许可,如果亲属还有15天以上的时间,可以不做这一步,直接做第四步。 第三步:就业证申请(5个工作日)

1. 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原件)、

2. 体检证明原件一份(需出示北京卫生检疫局出具或者确认的健康证明)

3.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聘用外国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如果是外文,需要翻译成中文)加盖公章

5. 有效护照正本以及护照和签证页的复印件

6. 外国人就业登记表(在申办单位处盖章)一份

7. 近期二寸照片二张

8. 住宿证明

9. 就业证委托书

第四步:居留许可一年申请(5个工作日)

A 。首次申请居留许可

1.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外资批准证书,内资社保证书

2. 护照原件,住宿证明,照片2张白底

3. 签证申请表盖章

4. 就业者体检原件一份,配偶体检原件一份

5. 家属提供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

体检如果是境外指定医疗机构需要在北京做确认

B 居留许可延期(5个工作日)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外国人有限护照,住宿证明

3. 外国人就业证或者专家证复印机那

4. 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聘用单位盖公章)

5. 近期二寸证件照片一张

1. 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1)办理三个证件,分别是就业许可证﹑就业证和居留证,如上所述,不再累述。

(2)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就业每满一年,应在期满前30日到劳动行政部门发证机关办理《就业证》年检,逾期未办理的,《就业证》自动失效;

(3)外国人被批准延长在中国就业期限或变更就业区域、单位后,应在10日内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居留证件延期或变更手续;

注意劳动合同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如需续订应在原合同期满前30日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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