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政府补助准则最新会计处理:(一)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会
计处理
为了适应日益复杂的经济活动,财政部于2017年5月下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以下简称新准则),规定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新修改的政府补助准则,在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和列报、以及会计处理等方面,较之前的旧准则都有一个很大的差异。
新修改的准则在政府补助的分类方面较之前没有变化,也是按照政府补助的资金最终的用途不同,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但是,两种不同的政府补助,在“收到政府补助”和“摊销政府补助”两个方面的会计处理方面有很大的区别。
一.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1. 在收到政府补助时:新的准则提供了两种会计处理方法供企业选择。
(1)总额法:将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全部计入“递延收益”。
(2)净额法:将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冲减所形成的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
【例1】甲企业于2017年7月1日从国外购入一项新技术,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入账价值为300万元。同日,收到政府100万元货币资金补助。假设符合政府补助的确认条件。
(1)总额法:借:银行存款 100 0000
贷:递延收益 100 0000
(2)净额法:借:银行存款 100 0000
贷:无形资产 100 0000
2. 摊销政府补助时:新准则新增了一个损益了会计科目“其他收益”,递延收益的后续摊销不再是固定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1)总额法:收到时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即采用总额法),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计入到哪个损益科目,要根据相关的经济业务的实质,区分日常活动与非日常活动。
①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按经济业务的实质,摊销递延收益到“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与日常活动相关)
②与企业非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摊销递延到“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损失。
【提示】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如何确定是否与日常活动相关,可以根据政府补偿的成本费用是否是营业利润中的相关项目。
(2)净额法:由于采用净额法时,收到的政府补助直接冲减所形成的资产的初始入账成本,在后续处理中,只需要按冲减后的资产的成本进行后续处理即可。
【例2】承【例1】甲企业取得的该无形资产按10年平均摊销,无残值,摊销的金额计入“管理费用”。对于收到的政府补助,甲公司采用与无形资产一致的方法摊销,不考虑其他因素。2017年12月31日相关账务处理:
(1)总额法:
①摊销无形资产:无形资产2017年摊销金额=300 0000/10*6/12=15 0000元
借:管理费用 15 0000
贷:累计摊销 15 0000
②摊销递延收益:递延收益2017年摊销金额=100 0000/10*6/12=5 0000元
借:递延收益 5 0000
贷:其他收益/管理费用 5 0000
【提示】具体是计入其他收益,还是冲减相关成本费用,考试中一般会有说明,实务中可以由企业自行选择。
(2)净额法:
①摊销无形资产:无形资产2017年摊销金额=200 0000/10*6/12=10 0000元
借:管理费用 10 0000
贷:累计摊销 10 0000
需要说明的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
二.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在与之相关的会计处理的规定上,新旧准则区别不大,同样也是判断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用于补偿以后期间发生的成本费用或损失,还是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成本费用或损失。
(1)总额法:当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时,将收到的政府补助,全部计入“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的期间,采用合理的方法摊销递延收益,同时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2)净额法:将收到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由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不会形成长期资产,所以采用净额法时不会冲减相关资产成本,而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提示】计入“其他收益”还是“营业外收支”,同样也是要区分补助的经济活动实质上是与日常活动相关,还是与非日常活动相关。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摊销递延收益时计入“其他收益”,与非日常活动相关的,摊销递延收益时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损失。如:企业遭受自然灾害造成损失100万元,政府财政拨款30万元用于补偿已发生的损失,企业收到此笔政府补助款,可以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者冲减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营业外支出”。
1. 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①满足所附条件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②摊销递延收益时:
借:递延收益
贷: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成本费用等
2. 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①收到补助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成本费用等
【例4】甲企业于2017年6月1日遭受自然灾害,造成损失100万元,并于2017年8月1日收到当地政府补助资金30万元,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损失。
由于是补偿自然灾害的损失,与非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计入“营业外收入”,且补偿已发生的损失,则不必通过“递延收益”。
借:银行存款 30 0000
贷:营业外收入 30 0000
企业在确认相关政府补助时,应当区分该补助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并选择相应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在实务中,对于综合性项目的政府补助,可能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企业应当将其进行区分,且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对于无法区分的综合性政府补助,应当全部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
2017年政府补助准则最新会计处理:(一)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会
计处理
为了适应日益复杂的经济活动,财政部于2017年5月下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以下简称新准则),规定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新修改的政府补助准则,在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和列报、以及会计处理等方面,较之前的旧准则都有一个很大的差异。
新修改的准则在政府补助的分类方面较之前没有变化,也是按照政府补助的资金最终的用途不同,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但是,两种不同的政府补助,在“收到政府补助”和“摊销政府补助”两个方面的会计处理方面有很大的区别。
一.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1. 在收到政府补助时:新的准则提供了两种会计处理方法供企业选择。
(1)总额法:将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全部计入“递延收益”。
(2)净额法:将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冲减所形成的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
【例1】甲企业于2017年7月1日从国外购入一项新技术,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入账价值为300万元。同日,收到政府100万元货币资金补助。假设符合政府补助的确认条件。
(1)总额法:借:银行存款 100 0000
贷:递延收益 100 0000
(2)净额法:借:银行存款 100 0000
贷:无形资产 100 0000
2. 摊销政府补助时:新准则新增了一个损益了会计科目“其他收益”,递延收益的后续摊销不再是固定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1)总额法:收到时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即采用总额法),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计入到哪个损益科目,要根据相关的经济业务的实质,区分日常活动与非日常活动。
①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按经济业务的实质,摊销递延收益到“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与日常活动相关)
②与企业非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摊销递延到“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损失。
【提示】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如何确定是否与日常活动相关,可以根据政府补偿的成本费用是否是营业利润中的相关项目。
(2)净额法:由于采用净额法时,收到的政府补助直接冲减所形成的资产的初始入账成本,在后续处理中,只需要按冲减后的资产的成本进行后续处理即可。
【例2】承【例1】甲企业取得的该无形资产按10年平均摊销,无残值,摊销的金额计入“管理费用”。对于收到的政府补助,甲公司采用与无形资产一致的方法摊销,不考虑其他因素。2017年12月31日相关账务处理:
(1)总额法:
①摊销无形资产:无形资产2017年摊销金额=300 0000/10*6/12=15 0000元
借:管理费用 15 0000
贷:累计摊销 15 0000
②摊销递延收益:递延收益2017年摊销金额=100 0000/10*6/12=5 0000元
借:递延收益 5 0000
贷:其他收益/管理费用 5 0000
【提示】具体是计入其他收益,还是冲减相关成本费用,考试中一般会有说明,实务中可以由企业自行选择。
(2)净额法:
①摊销无形资产:无形资产2017年摊销金额=200 0000/10*6/12=10 0000元
借:管理费用 10 0000
贷:累计摊销 10 0000
需要说明的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
二.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在与之相关的会计处理的规定上,新旧准则区别不大,同样也是判断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用于补偿以后期间发生的成本费用或损失,还是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成本费用或损失。
(1)总额法:当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时,将收到的政府补助,全部计入“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的期间,采用合理的方法摊销递延收益,同时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2)净额法:将收到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由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不会形成长期资产,所以采用净额法时不会冲减相关资产成本,而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提示】计入“其他收益”还是“营业外收支”,同样也是要区分补助的经济活动实质上是与日常活动相关,还是与非日常活动相关。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摊销递延收益时计入“其他收益”,与非日常活动相关的,摊销递延收益时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损失。如:企业遭受自然灾害造成损失100万元,政府财政拨款30万元用于补偿已发生的损失,企业收到此笔政府补助款,可以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者冲减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营业外支出”。
1. 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①满足所附条件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②摊销递延收益时:
借:递延收益
贷: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成本费用等
2. 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①收到补助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成本费用等
【例4】甲企业于2017年6月1日遭受自然灾害,造成损失100万元,并于2017年8月1日收到当地政府补助资金30万元,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损失。
由于是补偿自然灾害的损失,与非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计入“营业外收入”,且补偿已发生的损失,则不必通过“递延收益”。
借:银行存款 30 0000
贷:营业外收入 30 0000
企业在确认相关政府补助时,应当区分该补助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并选择相应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在实务中,对于综合性项目的政府补助,可能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企业应当将其进行区分,且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对于无法区分的综合性政府补助,应当全部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