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医院感染基础知识
1.什么是医院感染? 指住院病人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 包括在住院期间发生的感染和在医院内获得出院后发 生的感染; 但不包括入院前已开始或入院时已存在的感染。 医院工作人员在医院内获得的感 染也属医院感染。 2.根据病原体来源不同,医院感染可分为几类? (1)外源性感染:又称交叉感染。病原体来自患者体外,即由医院内其他人或环境传播 给患者而引起的感染。 (2)内源性感染:又称自身感染。病原体来自患者自身菌群,即寄居在患者体内的正常 菌群或条件致病菌,当人的免疫功能受损,健康状况不佳或抵抗力下降时才会发生的感染。 3.医院感染的病原学特征? (1)引起社会感染的新、老传染病的病原体均可引起医院感染中的外源性感染,如鼠伤 寒沙门菌(可致暴发)、乙型肝炎病毒(血源感染)、SARS 冠状病毒(呼吸道传播)等, 但它们并非是医院感染病原体的主流。 (2) 90%的医院感染病原体为机会致病菌,且多为耐药菌株,可引起外源性或内源性感 染。 (3)免疫力低下病人病原谱广,包括细菌、真菌、病毒、寄生虫等,如器官移植受体和 艾滋病患者易发生各种细菌、真菌、结核、肺孢子菌、巨细胞病毒、弓体虫感染等,多为内 源性感染,也可发生外源性感染;后三者还可作为内源性潜在病原被激活的感染。 (4)医院感染病原体可随时间变迁如随抗菌药物的应用可发生真菌二重感染;随免疫功 能缺损的进展而发生病原体的改变。如艾滋病病人中当 CD4+细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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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有哪些? (1)侵入性诊疗操作,破坏皮肤粘膜屏障。如外科手术、各种穿刺、各种插(留置)管、 气管切开等。 (2)现代医疗新技术,如器官移植、人工装置、人工关节、人工晶体。 (3)损伤免疫功能的各种细胞毒药物,免疫抑制剂、放射治疗等的广泛使用。 (4)基础疾病致宿主免疫力低下,如糖尿病、慢性肾炎、艾滋病等。 (5)使用能引起正常微生态失衡的抗菌素,破坏集体正常微生态屏障。 (6)其他原因:如医院消毒、灭菌存在缺陷、医疗场所过于简陋等。 6.医院感染的传播途径有哪些? 传播途径: 是医院感染的病原体从感染源排出, 到其在新的易感者体内定植或感染之前 在外界环境中所经历的全部过程。 (1)接触传播:是医院感染的最常见传播方式之一,根据病原体从感染源排出到侵入易 感者之前是否在外界停留,又可分为直接传播和间接传播。 ①直接接触传播:病人或医务人员直接与感染源接触而获得感染,不通过外界环境,系 病人间交往而获得,如多重耐药株感染。 ②间接接触传播: 病原体污染了医疗设施和病人用具, 在通过接触这些物品所造成的传 播;多重耐药株(如 HRSA)可通过污染的手直接传播到其他病人,也可通过污染的家具和器 械间接在病人间传播。 (2)呼吸道传播: ①通过病人所呼出的带有病原体的飞沫, 近距离的传播给其他病人和医务人员, 如呼吸 道病毒感染; ②通过空气播散的病原体可远距离的传播,如结核分枝杆菌: ③医院中常见的医源性呼吸道感染的传媒因素,如超声雾化治疗、氧气湿化瓶的污染、 试验室操作等均可造成污染气溶胶的吸入而获得感染。 另外空调系统可有军团菌和喜湿细菌 污染。 (3)消化道传播:称粪一口传播,医院感染中常见有甲型病毒性肝炎、感染性腹泻、鼠 伤寒沙门菌感染,可通过直接或间接接触污染物经口获得感染。 (4)血液/体液传播:血液和血液制品含有病原体,可通过输血、血制品或血与污染
血 接触引起病人发生医院感染,如乙型病毒性肝炎、丙型病毒性肝炎、艾滋病等。 (5)垂直传播: ①通过胎盘屏障,如巨细胞病毒、疹病毒从母体传给胎儿; ②产程中新生儿通过吸入阴道分泌物或产伤致母婴血液传播; ③哺乳。 (6)医疗器械和设备:侵袭性诊疗设备和仪器如内镜、各种导管等,侵袭性操作既可带 入外源性感染, 又可将自身细菌带到另外部位, 如支气管纤维镜检查可将上呼吸道细菌带到 下呼吸道引起内源性感染。 既可接触传播, 也可发生血液体液传播, 甚至呼吸道传播如 SARS。 7.常见的多重耐药菌有哪些? (1)对甲氧西林和苯唑西林耐药的金黄色葡萄球菌。 (2)对青霉素耐药的肺炎链球菌和其他链球菌。 (3)耐万古霉素的的肠球菌。 (4)泛耐药的鲍曼不动杆菌。 (5)泛耐药的铜绿假单胞菌。 (6)产超广谱 B-内酰氨酶的大肠埃希菌和克雷伯菌属。 (7)对青霉素耐药的耐瑟菌(竞争性改变青霉素结合蛋白和产生 B 一内酰氨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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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哪些情况属于医院感染? (1)无明确潜伏期的感染, 规定入院 48 小时后发生的感染为医院感染; 有明确潜伏期的 感染,自入院时起超过平均潜伏期后发生的感染为医院感染。 (2)本次感染直接与上次住院有关。 (3)在原有感染基础上出现其它部位新的感染(除外脓毒血症迁徙灶),或在原感染已 知病原体基础上又分离出新的病原体(排除污染和原来的混合感染)的感染。 (4)新生儿在分娩过程中和产后获得的感染。 (5)由于诊疗措施激活的潜在性感染,如疱疹病毒、结核杆菌等的感染。 (6)医务人员在医院工作期间获得的感染。 9.哪些情况不属于医院感染? (1)皮肤粘膜开放性伤口只有细菌定植而无炎症表现。 (2)由于创伤或非生物性因子刺激而产生的炎症表现。 (3)新生儿经胎盘获得(出生后 48 小时内发病)的感染,如单纯疱疹、弓形体病、水痘 等。 (4)患者原有的慢性感染在医院内急性发作。 10.医院感染部位? 呼吸系统包括: (1)上呼吸道感染 (2)下呼吸道感染 胸膜腔感染心血管系统包括: (1)侵犯心脏瓣膜(包括人工心瓣膜)的心内膜炎 (2)心肌炎或心包炎 血液系统包括: (1)血管相关性感染 (2)败血症 (3)输血相关感染 腹部和消化系统包括: (1)感染性腹泻 (2)胃肠道感染 (3)抗菌药物相关性腹泻 (4)病毒性肝炎 (5)腹(盆)腔内组织感染 (6)腹水感染 中枢神经系统包括: (1)细菌性脑膜炎、脑室炎 (2)颅内脓肿(包括脑脓肿硬膜外脓肿等) (3)椎管内感染 泌尿系统包括: (1)有症状的泌尿道感染 (2)无症状的菌尿症 (3)其它尿路感染 手术部位包括: (1)浅表手术切口感染 (2)深部手术切口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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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器官(或腔隙
)感染 皮肤和软组织包括: (1)皮肤感染 (2)软组织感染 (3)褥疮感染 (4)烧伤感染 (5)乳腺脓肿或乳腺炎 (6)脐炎 (7)婴儿脓疱病 骨、关节包括: (1)关节和关节囊感染 (2)骨髓炎 (3)椎间盘感染 生殖道包括: (1)外阴切口感染 (2)阴道穹窿部感染 (3)急性盆腔炎 (4)子宫内膜炎 (5)男女性生殖道的其它感染 11.什么是医院感染暴发? 是指在医疗机构或其科室的患者中,短时间内发生 3 例以上同种同源感染病例的现象。 12.什么是疑似医院感染暴发? 指在医疗机构或其科室的患者中, 短时间内出现 3 例以上临床症候群相似、 怀疑有共同 感染源的感染病例;或者 3 例以上怀疑有共同感染源或感染途径的感染病例现象。 13.医院感染暴发流行时该如何处置? (1)医院发生疑似医院感染暴发或者医院感染暴发,应当及时采取有效处理措施,控制 感染源,切断传播途径,积极实施医疗救治,保障医疗安全。 (2)医院发生疑似或者确认医院感染暴发时,应当及时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环境卫 生学检测以及有关的标本采集、病原学检查等工作。 (3)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14.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制度? l、 出现医院感染散发病例时, 临床经治医师应在 24 小时内经网络上报至医务部院感科 (如在上报中有任何问题请电话咨询医务部院感科 3782397)。 2、医院感染暴发报告程序: (1)医院发现以下情形时, 应当于 12 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并同时向 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①5 例以上疑似医院感染暴发; ②3 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 (2)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于 24 小时内逐级上报至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3)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组织专家进行调查,确认发生以下情形的,应当于 24 小时内上报至卫生部。 ①5 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 ②由于医院感染暴发直接导致患者死亡; ③由于医院感染暴发导致 3 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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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医院发生以下情形时,应当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 规范(试行)》的要求,在 2 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同时向所在地疾病 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后, 应当在 2 小时内逐级上报至省级卫 生行政部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确认发生以下情形的,应当在 2 小时内上报至卫 生部。 ①10 例以上的医院感染暴发; ②发生特殊病原体或者新发病原体的医院感染; ③可能造成重大公共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医院感染。 15.输液反应有哪几种?哪种反应是属于医院感染? 输液反应有三种;发生第三种情况属于医院感染。 (1)细菌内毒
素及其它耐热且可经超滤的多糖体致热原所致热原反应; (2)过敏原所致过敏反应; (3)细菌所致的菌血症。 16.静脉注射及静脉导管感染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1)输注被污染的药液。 (2)输液装置系统及容器有破损。 (3)输液装置的各个连接部受污染。 (4)静脉导管本身的污染。 (5)输液瓶塞反复被针头穿刺。 17.医务人员在手术操作过程中应当遵循哪些基本要求? (1)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2)进入手术室应当更换手术室专用的工作衣、鞋帽、口罩; (3)若对物品的无菌性有怀疑,以及坠落在手术床边缘以下或者手术器械台平面以下的 器械、物品应当视为被污染,不得使用; (4)不能在手术者背后传递器械、用物; (5)手术刷手后只能触及无菌物品; (6)穿好无菌手术衣后应限制在无菌区域活动; (7)手术过程中手术间的门应当关闭,减少人员的出入; (8)患有上呼吸道感染或者其他传染病时应限制进入手术室工作; (9)手术结束后,医务人员脱下的手术衣、手套、口罩等物品应当放入规定容器内。 (10)包布:新包布应洗涤去浆后使用:使用后的包布必须一用一洗,清洗干燥后再用; 包布有破损不得使用。 18.何谓高度、中度及低度危险性物品? (1)高度危险性物品:是指穿过皮肤或粘膜而进入无菌组织或器官内部的器材,或与破 损组织、皮肤、粘膜密切接触的器材和用品。 (2)中度危险性物品:指仅和破损皮肤、粘膜相接触,而不进入无菌组织内的物品。 (3)低度危险性物品:指仅直接或间接地和健康无损的皮肤相接触的物品和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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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消毒灭菌
1.何谓消毒灭菌? 消毒:清除或杀灭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 灭菌:杀灭或清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一切微生物的处理。 2.消毒灭菌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重复作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后应行清洁, 再进行消毒灭菌。 (2)被朊病毒、 气性坏疽及突发不明原因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 器具和物品, 应执行《2012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第 11 章的规定。 (3)耐热、耐湿的手术器械,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应采用化学消毒剂浸泡灭菌。 (4)环境与物体表面,一般情况下先清洁,再消毒;当受到患者的血液、体液等污染时, 先去除污染物,再清洁与消毒。 (5)医疗机构消毒工作中使用的消毒产品应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或符合相应标准技术规 范,并应遵循批准使用的范围、方法和注意事项。 3.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资质应审核哪些资料? (1)加盖本企业印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复印件; (2)加盖本企业印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
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 器械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 (3)加盖本企业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原件 及产品合格证; (4)销售人员的身份证; 4.医疗机构对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消毒灭菌如何管理? 应采取集中管理的方式, 所有需要消毒或灭菌后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 器具和物品由消 毒供应中心回收,集中清洗、消毒、灭菌和供应。内镜、口腔诊疗器械的清洗消毒,可以根 据卫生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可集中由消毒供应中心统一清洗、消毒。外来医疗器械应由消 毒供应中心统一清洗、消毒、灭菌。 5.使用氧气湿化瓶应注意哪些? 连续使用氧气湿化瓶应 24 小时更换,用后统一送消毒供应室高温消毒 75-80 0C 25-30 分钟,或置 500mg/L 的含消毒剂浸泡 30 分钟,冲洗后干燥备用。湿化液应使用 灭菌水。不同患者应一人一用一消毒。 6.灭菌包体积、重量及包布有哪些要求? 灭菌包:预真空和脉动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的物品包体积不得超过 30cmx30cmx50cm;金 属包的重量不得超过 7kg,敷料包不超过 5kg。 7.戊二醛使用浓度及消毒、灭菌时间有何规定? 戊二醛使用浓度为 2%; 医疗器械必须完全浸泡 2%戊二醛溶液中 10 小时以上才能达到灭 菌效果:浸泡 20-45 分钟能达到消毒效果。 8.临床上使用的灭菌剂、高效消毒剂、中效消毒剂、低效消毒剂各有哪些? (1)灭菌剂:环氧乙烷、过氧化氢、甲醛、戊二醛、过氧乙酸等。 (2)高效消毒剂:含氯制剂、二氧化氯、邻苯二甲醛、过氧乙酸、过氧化氢、臭氧、碘 酊等。 (3)中效消毒剂:碘类消毒剂(碘伏、氯已定碘等)、醇类和氯已定的复方、醇类和季 铵盐类化合物的复方、酚类等消毒剂。 (4)低效消毒剂:季铵盐类消毒剂(苯扎溴铵等)、双胍类消毒剂(氯已定)等。 9.使用化学消毒灭菌剂浸泡物品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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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待灭菌的物品必须先彻底清洁,并将水擦干,以免消毒液被稀释降低其有效浓度。 (2)有管腔的物品要注意管腔的清洁,浸泡时应让管腔中注满消毒液。 (3)消毒液应浸没物品:容器要加盖。 (4)浸泡过程中不要随时加泡物品,否则其作用时间应从最后泡入物品时算起。 (5)严格掌握消毒液的浓度与作用时间。 (6)浸泡后的物品均经无菌水冲洗后才能使用。 (7)浸泡容器定期灭菌处理。 定期进行消毒液的浓度测定与细菌培养, 不合格及时更换。 10.常用化学消毒剂浓度稀释的换算公式? 稀释配制计算公式:CIVl=C2V2 (CiVi 代表溶液稀释前的浓度和体积; C2V2 代表溶液稀释后的浓度和体积。) 11.如何正确使用 G-l 型消毒剂浓度试纸? (1)限
于过氧乙酸、含氯消毒剂(如漂白粉、次氯酸钠)、二氧化氯等消毒剂测定。 (2)测定方法:取试纸浸于消毒液中片刻取出,半分钟内在自然光下与标准色块比较。 (3)结果判定:对应标准色块上所示浓度即为该消毒剂溶液的有效浓度。 (4)注意事项:溶液有效浓度>1500mg/L 时,应稀释浓度后再进行检测;储存试纸应注 意防潮,以免霉变影响测定结果:每天监测一次,并记录监测结果:测试纸应在有效期内使 用。 12.如何正确使用 L-2 型戊二醛浓度指示卡? 用于测定 2.O%戊二醛溶液。 使用方法: (1)从小瓶中取出一条,并旋紧瓶盖。 (2)将指示色块垂直插入待测溶液,完全浸没于戊二醛溶液,3 秒后取出。 (3)横置于瓶盖上,注意不要将色块面朝下以免受到污染。 (4)等候 5-8 分钟的颜色变化,判读结果。(低于 5 分钟,颜色变化不彻底,结果不正 确:超过 8 分钟,颜色将逐渐腿去,也使判读困难。) 判读结果:指示色块变成均匀黄色时,表示溶液浓度在 1.8% -2. 2%范围内;指示色块 全部或仍有部分白色,表示溶液浓度20/100 万)、ORP 值(>1100MV)、PH 值(2. 3-3.O)、有效氯浓度(50mg/L)。 14.使用中消毒剂、灭菌剂的卫生学标准? 使用中灭菌消毒剂:无菌生长:使用中皮肤黏膜消毒液染菌量:细菌含量≤10cfu/ml; 其他使用中灭菌液染菌量≤100cfu/ml。 15.紫外线消毒的注意事项?(消毒技术规范 2012 版) (1)应保持紫外线灯表面清洁,每周用酒精布巾擦拭一次,发现灯管表面有灰尘、油污 等时,应随时擦拭。 (2)用紫外线消毒室内空气时,房间内应保持清洁干燥。当温度低于 20℃或高于 40℃, 相对湿度大于 60%时,应适当延长照射时间。 (3)采用紫外线消毒物体表面时,应使消毒物品表面充分暴露于紫外线。 (4)采用紫外线消毒纸张、织物等粗糙表面时,应适当延长照射时间,且两面均应受到 照射。 (5)采用紫外线杀灭被有机物保护的微生物及空气中悬浮粒子多时,应加大照射剂量。 (6)不应使紫外线光源直接照射到人。 (7)不应在易燃、易爆的场所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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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紫外线强度计每年至少标定一次。 16.紫外线灯管辐照度值的测定? 紫外线强度照射指示卡监测法: (1)开启紫外线灯 5min 后,将指示卡置紫外线灯下垂直距离 1m 处,有图案一画朝上, 照射 1min(紫外线照射后,图案正中光敏色块由乳白色变成不同程度的淡色),观察 指示卡色块的颜色,将其与标准色块比较,读出照射强度。 (2)结果判定:普通 30W 直管型紫外线灯,新灯辐照强度≥90uW/cm2
为合格;使用中 紫外线灯辐照强度≥70uW/cm2 为合格。紫外线灯使用过程中其辐照强度逐渐降低,应定期 测定,一旦降到要求的强度以下时,应及时更换。 17.患者被服及床单位等如何处理? (1)直接接触患者的床上用品如床单、被套、枕套等,应一人一更换;患者住院时间长 时,应每周更换;遇污染应及时更换。禁止在病房、走廊清点更换下来的衣物。更换后的用 品应及时清洗与消毒。消毒方法应合法、有效。 (2)间接接触患者的被芯、枕芯、褥子、病床隔帘、床垫等,应定期清洗与消毒;遇污 染应及时更换、清洗与消毒。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患者、不明原因病原体感染患 者等使用后的上述物品应进行终末消毒,消毒方法应合法、有效,其使用方法与注意事项等 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或按医疗废物处置。 (3)医疗机构应对床单元(含床栏、床头柜等)的表面进行定期清洁和(或)消毒,遇 污染应及时清洁与消毒;患者出院时应进行终末消毒。消毒方法应采用合法、有效的消毒剂 如复合季铵盐消毒液、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或采用合法、有效的床单元消毒器进行清洗和 (或)消毒,消毒剂或消毒器使用方法与注意事项等应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 18.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处 理方法? (1)朊毒体污染的处理方法: 感染朊病毒患者或疑似感染朊病毒患者宜选用一次性使用诊疗器械、 器具和物品, 使用 后应进行双层密闭封装焚烧处理。 可重复使用的被感染朊病毒患者或疑似感染朊病毒患者的高度危险组织 (大脑、 硬脑膜、 垂体、眼、脊髓等组织)污染的中度和高度危险性物品,可选以下方法之一进行消毒灭菌, 且灭菌的严格程度逐步递增: ①将使用后的物品浸泡于 1mol/L 氢氧化钠溶液内作用 60min,然后按 WS310.2 中的方 法进行清洗、消毒与灭菌,压力蒸汽灭菌应采用 134℃~138℃,18min,或 132℃,30min, 或 121℃,60min。 ②将使用后的物品采用清洗消毒机 (宜选用具有杀朊病毒活性的清洗剂) 或其他安全的 方法去除可见污染物,然后浸泡于 Imol/L 氢氧化钠溶液内作用 60min,并置于压力蒸汽灭 菌 121℃,30min;然后清洗,并按照一般程序灭菌。 ③将使用后的物品浸泡于 1mol/L 氢氧化钠溶液内作用 60min,去除可见污染物,清水 漂洗,置于开口盘内,下排气压力蒸汽灭菌器内 121℃灭菌 60min 或预排气压力蒸汽灭菌器 134℃灭菌 60min,然后清洗,并按照一般程序灭菌。 被感染朊病毒患者或疑似感染朊病毒患者高度危险组织污染的低度危险物品和一般物 体表面应用清洁剂清
洗,根据待消毒物品的材质采用 lOOOOmg/L 的含氯消毒剂或 1mol/L 氢 氧化钠溶液擦拭或浸泡消毒,至少作用 15min,并确保所有污染表面均接触到消毒剂。 被感染朊病毒患者或疑似感染朊病毒患者高度危险组织污染的环境表面应用清洁剂清 洗, 采用 lOOOOmg/L 的含氯消毒剂消毒, 至少作用 15min。 为防止环境和一般物体表面污染, 宜采用一次性塑料薄膜覆盖操作台,操作完成后按特殊医疗废物焚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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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感染朊病毒患者或疑似感染朊病毒患者低度危险组织(脑脊液、肾、肝、脾、肺、淋 巴结、胎盘等组织)污染的中度和高度危险物品,传播朊病毒的风险还不清楚,可参照上述 措施处理。 被感染朊病毒患者或疑似感染朊病毒患者低度危险组织污染的低度危险物品、 一般物体 表面和环境表面可只采取相应常规消毒方法处理。 被感染朊病毒患者或疑似感染朊病毒患者其他无危险组织污染的跨度和高度危险物品, 采取以下措施处理: ①清洗并按常规高水平消毒和灭菌程序处理; ②除接触中枢神经系统的神经外科内镜外, 其他内镜按照国家有关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 范处理; ③采用标准消毒方法处理低度危险品和环境表面,可采用 500mg/L~1000 mg/L 的含氯 消毒剂或相当剂量的其他消毒剂处理。 (2)气性坏疽污染的处理方法: 伤口的消毒:采用 3%过氧化氢溶液冲洗,伤口周围皮肤可选择碘伏原液擦拭消毒。 诊疗器械的消毒:应先消毒,后清洗,再灭菌。消毒可采用含氯消毒剂 l000mg/L~ 2000mg/L 浸泡消毒 30min~45min, 有明显污染物时应采用含氯消毒剂 5000mg/L~lOOOOmg/L 浸泡消毒≥60min,然后按规定清洗,灭菌。 物体表面的消毒: 手术部 (室) 或换药室, 每例感染患者之间应及时进行物体表面消毒, 采用 0.5%过氧乙酸或 500mg/L 含氯消毒剂擦拭。 环境表面消毒:手术部(室)或换药室、病房环境表面有明显污染时,随时消毒,采用 0.5%过氧乙酸或 lOOOmg/L 含氯消毒剂擦拭。 终末消毒:手术结束、患者出院、转院或死亡后应进行终末消毒。终末消毒可采用 3% 过氧化氢或过氧乙酸熏蒸, 3%过氧化氢按照 20ml/m3 气溶胶喷雾, 过氧乙酸按照 lg/m3 加热 熏蒸,湿度 70%~90%,密闭 24h,5%过氧乙酸溶液按照 2.5ml/m3 气溶胶喷雾,湿度为 20%~ 40%。 织物:患者用过的床单、被罩、衣物等单独收集,需重复使用时应专包密封,标识清晰, 压力蒸汽灭菌后再清洗。 19.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1)手消毒效果监测: ①卫生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10cfu/cm2。 ②外科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5cfu/cm2。 (2)物体表面的消毒效果监测: ①洁净手术部、其他洁净场
所,非洁净手术部(室)、非洁净骨髓移植病房、产房、导 管室、新生儿室、器官移植病房、烧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血液病病区等,物体表面细菌 菌落总数≤5cfu/cm2。 ②儿科病房、母婴同室、妇产科检查室、人流室、治疗室、注射室、换药室、输血科、 消毒供应室、血液透析中心(室)、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室、感染疾病科门诊及其 病房等;物体表面细菌菌落总数≤10cfu/cm2。 (3)空气消毒效果监测: ①手术部(室)和其他洁净场所,空气中的细菌菌落总数要求应遵循 GB50333。 ②非洁净手术部(室)、非洁净骨髓移植病房、产房、导管室、新生儿室、器官移植病 房、烧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血液病病区空气中的细菌菌落总数≤4 cfu/(15min.直径 9cm 平皿)。 ③儿科病房、母婴同室、妇产科检查室、人流室、治疗室、注射室、换药室、输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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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供应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室)、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室、感染疾病科门诊及 其病房空气中的细菌菌落总数≤4cfu/(5min.直径 9cm 平皿)。 ④致病性微生物: 上述环境中不得检出乙型溶血性链球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其他致病 性微生物。在可疑污染情况下进行相应指标的检测。 ⑤母婴同室、早产儿室、婴儿室、新生儿及儿科病房物体表面和医护人员手上,不得检 出沙门氏菌。 (4)医疗用品卫生标准: ①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接触破损皮肤、粘膜的医疗用品必须无菌。 ②接触粘膜的医疗用品细菌菌落总数应≤20cfu/件或 100cm2;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 出。 ③接触皮肤的医疗用品细菌菌落总数应≤20cfu/件或 100cm2;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 出。 ④无菌器械保存液必须无菌。 (5) -般诊疗用品的消毒: ①口腔表、压舌板、舌钳、胃肠道内镜、气管镜等采取高水平或中水平消毒; ②与正常皮肤、粘膜接触的诊疗用品,如听诊器、听筒、血压计袖带、冰袋、沙袋外包 套,没有明显污染时,一般仅做清洁处理即可。对分枝杆菌、炭疽菌、气性坏疽杆菌等感染 的病人污染的诊疗用品,1000-2000mg/L 有效氯浸泡 30-45 分钟后清水冲洗,再常规去污 清洗。 ③体温表、塑料制品、呼吸机和麻醉等部件在清洁的基础上,用有效氯 500-1000mg/L 浸泡 30-60 分钟,消毒后无菌水冲净消毒剂,清洁干燥条件下保存备用。 (6)病房的消毒隔离: ①空气消毒:病房内空气采用自然通风,每天至少通风换气 2 次,每次 30 分钟,每周 空气消毒一次。 ②物体表面及地面的消毒:病房床头桌、床档、床旁小桌等每日清洁,保持干燥,抹布 采用一床一巾,清洗后用 250-500mg/L 有效氯消毒液浸泡,病人出院后,
进行终末消毒。 病房地面每日清洁 1-2 次,如遇污染,用 500mg/L 有效氯喷洒地面,作用 30 分钟。 ③空气微生物采样布点:当室内面积≤30m2 时,可在一条对角线上取 3 点,一般是中 心和两端距墙壁 1 米。当室内面积≥30m2 时,应取中央及四角距墙壁 1 米处共 5 点,布放 高度为垂直地面 80-15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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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隔离与防护
1.什么是感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感染链? 感染源:病原体自然生存、繁殖并排出的宿主或场所。 传播途径:病原体从感染源传播到易剧者的途径。 易感人群:对某种疾病或传染病缺乏,疫力的人群。 感染链:感染在医院内传播的三个环节,即感染源、传播途径和易感人群。 2.什么是空气传播、飞沫传播、接触传播? 空气传播:带有病原微生物的微粒子(≤5um)通过空气流动导致的疾病传播。 飞沫传播:带有病原微生物的飞沫核(>5um),在空气中短距离(1m 内)移动到易感人群 的口、鼻黏膜或眼结膜等导致的传播。 接触传播:病原体通过手、媒介物直接或间接接触导致的传播。 3.什么是个人防护用品? 用于保护医务人员避免接触感染性因子的各种屏障用品。包括口罩、手套、护目镜、防 护面罩、防水围裙、隔离衣、防护服等。 4.何谓标准预防?标准预防的基本特点是什么? 标准预防是指认定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必须进行隔离不 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粘膜, 接触上述物质者, 必须采取防护 措施。其基本特点为: (1)既要防止血源性疾病的传播,防止非血源性疾病的传播; (2)强调双向防护,即防止疾病从患传至医务人员,又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病人; (3)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微粒隔 离。 5.什么是保护性隔离? 是指为预防高度易感患者受到来自他患者、 医务人员、 探视者及病区环境中种条件致病 微生物的感染而采取的隔离措施。 6.隔离原则是什么? (1)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应根据疾的传播途径(接触传播、飞沫传播、空气传播和其 它途径的传播),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隔离与预防措施。 (2) 一种疾病可能有多种传播途径时, 应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 采取相应传播途径的隔 离与预防。 (3)隔离病室应有隔离标志,并限制人员的出入。黄色为空气传播的隔离,粉色为飞沫 传播的隔离,蓝色为接触传播的隔离。 (4)传染病患者或可疑传染病患者应安置在单人隔离房间。 (5)受条件限制的医院,同种病原体感染的患者可安置于一室。 (6)建筑布局符合相关规定。 7.呼吸道传染病病区的隔离要
求有哪些? (1)应严格服务流程和三区的管理。各区之间界线清 楚,标识明显。 (2)病室内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 (3)各区应安装适量的非手触式开关的流动水洗手 池。 (4)不同种类传染病患者应分室安置。 (5)疑似患者应单独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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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受条件限制的医院,同种疾病患者可安置于一室,两病床之间距离不少于 1.1m。 8.普通病区的隔离要求有哪些? (1)感染性疾病患者与非感染性,患者宜分室安置。 (2)受条件限制的医院,同种感染病、同种病原体感染患者可安置于一室床间距宜大于 0.8m。 (3)病情较重的患者宜单人间安置。 (4)病室床位数单排不应超过 3 床,双排不应超过 6 床。 9.婴儿室环境怎样保洁?婴儿用品的使用有哪些要求? 室内维持整洁、无尘、空气新鲜;室温维持在 22-24℃,相对湿度 55-65%;每日常规清 洁、消毒、每周大扫除一次,专用卫生工具;定期终末空气消毒。婴儿用眼药水、扑粉、油 膏、沐浴液、浴巾、治疗用品等,应一婴一用。 10.抽出的药液、静脉输入液体及各种溶媒什么情况下不得使用? 抽出的药液、 开启的静脉输入无菌液体须注明启用日期、 时间, 超过 2 小时后不得使用; 启封抽吸的各种溶媒超过 24 小时不得使用。 11.换药时应注意的事项? 换药操作应按清洁伤口、感染伤口、离伤口依次进行处理:特殊感染伤口如炭疽、气性 坏疽、 破伤风等应就地严格隔离处置后进行严格终末消毒; 感染性敷料应放在医疗废物袋内 及时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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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手卫生
1.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相关术语和定义 手卫生:为医务人员洗手、卫生手消毒、外科手消毒的总称。 洗手:医务人员用肥皂(皂液)和流动的水洗手,去除手部皮肤污垢、碎屑和部分致菌 的过程。 卫生手消毒:医务人员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以减少手部暂居菌的过程。 外科手消毒:外科手术前医务人员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洗手,再用手消毒剂清或者杀 灭手部暂居菌和减少常居菌的过程。使用的手消毒剂可具有持续抗菌活性。 常居菌:能从大部分人体皮肤上分离出来的微生物,是皮肤上持久的固有寄居茵,不易 被机械的摩擦清除。如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棒状杆菌类、丙酸菌属、不动杆菌属等。一般 情况下不致病。 暂居菌:寄居在皮肤表层,常规洗手容易被清除的微生物。直接接触患者或被污染的物 体表面时可获得,可随时通过手传播,与医院感染密切相关。 手消毒剂:用于手部皮肤消毒,以减少手部皮肤细菌的消毒剂,如乙醇、异丙醇、氯己 定、碘伏等。 速干手消毒剂:含有醇类和护肤成分的手消毒剂。包括水剂、凝胶和泡沫型。
手卫生设施:用于洗手与手消毒的设施,包括洗手池、水龙头、流动水、清洁剂、干手 用品、手消毒剂等。 2.洗手与卫生手消毒的原则是什么? (1)当手部有血液或其他体液等肉眼可见的污染时,应用肥皂(皂液)和流动水洗手。 (2)手部没有肉眼可见污染时,宜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代替洗手。 3.哪些情况下,医务人员应洗手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 (1)直接接触每个患者前后,从同一患者身体的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 (2)接触患者粘膜、破损皮肤或伤口前后,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 伤口敷料等之后。 (3)穿脱隔离衣前后,摘手套后。 (4)进行无菌操作、接触清洁、无菌物品之前。 (5)接触患者周围环境及物品后。 (6)处理药物或配餐前。 4.医务人员在哪些睛况下应先洗手,然后进行卫生手消毒? (1)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以及被传染性致病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后。 (2)直接为传染病患者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病患者污物之后。 5.医务人员卫生手消毒的方法? (1)取适量的速干手消毒剂于掌心; (2)严格按照洗手六步法认真揉搓双手至少 15 秒钟; (3)揉搓时保证手消毒剂完全覆盖手部皮肤,直至手部干燥。 6.手卫生合格标准? (1)卫生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10cfu/cm2。 (2)外科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5cfu/c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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臼治 I 矗人民医院 第五章职业暴露 1.什么是艾滋病病毒(HIV 职业暴露)? 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艾滋 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 者粘膜,或者被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 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情 况。 2.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 以下局部处理措施: (1)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 冲洗粘膜。 (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 出损伤处的血液(由近心端向远心端挤压),再用肥皂液和 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 %乙醇或者 0. 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 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针刺伤或发生乙型 肝炎病毒(HBV)、丙型肝炎病毒(HCV)暴露后的局部处理措 施同上。 3.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级别分为三级。 (1)发生以下情形时,确定为一级暴露: ①暴露源为体液、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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械、物品; ②暴露类型为暴露源沾染了有损伤的皮肤或者粘膜, 暴露量小且暴露时间较短。 (2)发生以下情形时,确定
为二级暴露: ①暴露源为体液、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 械、物品: ②暴露类型为暴露源沾染了有损伤的皮肤或者粘膜, 暴露量大且暴露时间较长;或者暴露类型为暴露源刺伤或 者割伤皮肤,但损伤程度较轻,为表皮擦伤或者针刺伤。 (3)发生以下情形时,确定为三级暴露: ①暴露源为体液、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 械、物品; ②暴露类型为暴露源刺伤或者割伤皮肤,但损伤程度 较重,为深部伤口或者割伤物有明显可见的血液。 (以上所指体液包括羊水、心包液、胸腔液、腹腔液、 脑脊液、滑液、阴道分泌物等人体物质。) 4.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的预防陛用药方案 预防性用药方案分为基本用药程序和强化用药程序。 基本用药程序为两种逆转录酶制剂,使用常规治疗剂量, 连续使用 28 天。强化用药程序是在基本用药程序的基础上, 同时增加一种蛋白酶抵制剂,使用常规治疗剂量,连续使 用 28 天。预防性用药应当在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尽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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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医院 早开始,最好在 4 小时内实施,最迟不得超过 24 小时,即 使超过 24 小时,也应当实施预防性用药。 5.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的随访和咨询 随访和咨询的内容包括:在暴露后的第 4 周、第 8 周、 第 12 周及 6 个月时对艾滋病病毒抗体进行检测,对服用 药物的毒性进行监控和处理,观察和记录艾滋病病毒感染 的早期症状等。 6.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接触后预防措施 (1)乙型肝炎病毒: 接触后预防措施与接种疫苗的状态紧密相关。 ①未接种疫苗者,应采取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和接种 乙肝疫苗的措施。 ②以前接种过疫苗,已知有保护性抗体者,无需处理。 ③以前接种过疫苗,已知没有保护性抗体者,应采取 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和接种乙肝疫苗的措施。 ④如乙肝病毒感染状况不明确者,应采取注射乙肝免 疫球蛋白和接种乙肝疫苗的措施,同的进行乙肝病毒血清 检测,根据结果确认是否接种第 2、3 针乙肝疫苗。 (2)丙型肝炎病毒: 不推荐采用接触后预防接种。 7.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接触后随访与咨询 (1)乙型肝炎病毒接触: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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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Ⅸ人民医院 。 对接种乙型肝炎疫苗的接触者开展跟踪检测: ①在最后一剂疫苗接种 1 个月一 2 个月之后进行病毒抗 体追踪检测。 ②如果 3 个月一 4 个月前注射过乙肝疫苗球蛋白,则抗 原体反应不能确定为接种疫苗后产生的免疫反应。 (2)丙型肝炎病毒接触: ①接触 4 个月一 6 个月之后进行丙型肝炎抗体和丙氨酸 转氨酶酶基线检测和追踪检测。 ②如果早期诊断 HCV 感
染,应在接触 4 周一 6 周后检测 ‘ HCV RNA。 ③通过补充检测,反复确认 HCV 抗体酶免疫水平。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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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庆人民医院 第六章医疗废物 1.何谓医疗废物? 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 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 害性的废物。 2.医疗废物分为几类? 医疗废物分为 5 类: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 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 感染性废物是指: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 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包括: (1)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 (2)使用后的一次性卫生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 及一次性医疗器械。 (3)废弃的被服; (4)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 (5)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 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6)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 (7)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 (8)废弃的血液、血清。 病理性废物是指: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 学实验动物尸体等。包括: 38 盈灌弭, , ,,、≦,.k 曩疆曩罗、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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蠢 K 自治 K 人比 l 矧晓 (1)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 器官等; (2)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等; (3)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蜡块等。 损伤性废物是指: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医用锐 器。包括: (1)医用针头、缝合针; (2)各类医用锐器,包括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 手术锯等; (3)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 药物性废物是指: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 弃生物药品。包括: (1)废弃的一般性药品(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 (2)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致癌性药物、免疫抑制剂); (3)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化学性废物是指: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 废弃的化学晶。包括: (1)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 (2)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 (3)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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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的报告时限 是多少? (1)应当在 48 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 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 1 人以上死亡或者 3 人以上健康损害,应当在 12 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 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 3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健康损害,应当在 2 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 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4.产妇分娩后胎盘应如何处理? 胎盘归产妇所有,当产妇放弃或捐献胎盘时可以由医 疗机构处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有传染性的 胎盘应告知产妇,并按医疗废物处置。 5.传染病及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处理原则: 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 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袋,并及时密封。 6.医疗废物的封装、存放有何要求? (1)放入包装污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 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2)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 3/4 时, 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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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医院 实、严密。 (3)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 应当对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4)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 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中文 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 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5)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 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 不得超过 2 天。 7.医疗废物的登记有何要求?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 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 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 3 年。 8.医疗废物应如何处理? 禁止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 物。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 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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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X 人民医院 第七章多重耐药菌的预防与控制 多重耐药菌定义:主要是指临床使用的三类或三类以 上抗菌药物同时呈现耐药的细菌。 随着多重耐药菌的种类和数量的迅速增加,医疗费用 的急剧上升,病死率的居高不下,预防与控制多重耐药菌 已经刻不容缓。我院监测的多重耐药菌有:耐甲氧西林的 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乃万古霉素的肠球菌(VRE),泛 耐药的饱满不动杆菌(PDR-AB)和泛耐药的铜绿假单胞菌 (PDR-PA),产超广谱 p-内酰胺酶(ESBLS)的革兰氏阴性菌 等。 一、多重耐药菌的预防措施 (一)、加强医务人员手卫生 医务人员在直接接触患者前后、进行无菌技术操作和 侵入性操作前,接触患者使用的物品或处理其分泌物、排 泄物后,必须洗手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 (二)、切实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特别是实 施中心静脉置管、气管切开、气管插管、留置尿管、放置 引流管等操作时,应当避免污染,减少感染的危险因素。 (三)、做好病房的环境卫生 病区要按规定进行环境的卫生清洁,病房内尽量
保持 空气流通,定时通风,每次 30 分钟。通风时要避免风直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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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病人,并注意保暖。必要时和进行高危操作时可用“动 态空气消毒机”进行空气消毒。重症监护病房及收治免疫 力低下病人的病房(如血液病、化疗、放疗、及器官移植 后等病人)要制定保护性隔离措施,特别注意限制探视及 陪护人员。 (四)加强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 认真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的有关规定,严格执 行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的基本原则,切实落实抗菌药物的分 级管理,正确、合理地实施个体化抗菌药物给药方案,根 据临床微生物检测结果,合理选择抗菌药物,严格执行围 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的有关规定,避免因抗菌药物 使用不当导致细菌耐药的发生。 二、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的隔离控制措施 各科室发现以上多重耐药菌(包括定植菌和感染菌) 患者时应进行交班,设立醒目的蓝色隔离标识,并通报全 科医务人员,以防止耐药菌的交叉传播。并告知全科工作 人员严格落实各项管理措施。 (一)病人安置 l、首先单间隔离,也可以将同类多重耐药菌感染患 者或定植患者安置在同„房间。 2、不能将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或者定植患者与气管 插管、深静脉留置导管、有开放伤口或者免疫功能抑制患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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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医院 者安置在同一房间。 3、暂无条件单间隔离者,必须立即实行床边隔离, 床边要有接触隔离标示牌,并尽早转入隔离病房。 4、病人尽可能不转科,必须转科时要对耐药菌管理 要求(如耐药菌名称、发现部位及时间)向接收科室进行 交接班。 5、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和定植患者应谢绝探视,陪 护人员要进行相关知识和操作技术培训。 (二)操作中隔离: 1、实施诊疗护理操作中,有可能接触多重耐药菌感 染患者或者定植患者的伤口、溃烂面、粘膜、血液和体液、 引流液、分泌物、痰液、粪便时,应使用手套,必要时使 用隔离衣,可能有血液和体液喷溅时要戴护目镜。 2、完成对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或者定植患者的诊疗 护理操作后,必须及时脱去手套和隔离衣。 3、病人到其它科室检查或治疗也应按此执行。 (三)物品与消毒 l、与患者直接接触的相关医疗器械、器具及物品如 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输液架等要专人专用,并及时 消毒处理。 2、轮椅、担架、床旁心电图机等不能专人专用的医 疗器械、器具及物品要在每次使用后擦拭消毒。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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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医院 3、出现或者疑似有多重耐药菌感染聚集性发病时, 应当增加清洁和消毒频次。 4、物体表面消毒可根据致病菌特点选择高水平消毒 剂,必要时可更换科内长
期使用的消毒剂。 (四)隔离解除 患者标本连续 3 次(每次间隔>24h)均未培养出多重耐 药菌,或感染己痊愈但无标本可送,方可解除隔离。 (五)终末消毒 l、病人转出或出院或死后室内所有物品要进行彻底 的终未消毒。 2、在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或定植患者诊疗过程中产 生的医疗废物,应当按照医疗废物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和管 理。 三、注意事项 1、容易被污染的物表 (1)温度计 (2)输液泵和支架 (3)氧气流量表 (4)呼吸机控制面板/旋钮 (5)生命监测仪面板/旋钮 (6)血压计袖带 (7)听诊器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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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庆人民医院 第八章抗菌药物的使用 抗菌药物使用的基本原则:抗菌药物的应用涉及临床 各科,正确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是提高疗效、降低不良反应 发生率以及减少或减缓细菌耐药性发生的关键。抗菌药物 临床应用是否正确、合理,基于以下两方面:(1)有五指 征应用抗菌药物;(2)选用的品种及给药方案是否正确、 合理。 一、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一)、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血、尿常规等实验室检查结 果,初步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以及经病原检查确诊为细菌 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由真菌、结核分枝杆菌、 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 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 物。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证据,诊断不能成 立者,以及病毒性感染者,均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二)、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物 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品种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菌种类及病 原菌对抗菌药物敏感或耐药,即细菌药物敏感试验(以下 简称药敏)的结果而定。因此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住院病 人必须在开始抗菌治疗前,先留取相应标本,立即送细菌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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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以尽早明确病原菌和药敏结果;门诊病人可以根据 病情需要开展药敏工作。 危重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可根据患者 的发病情况、发病场所、原发病灶、基础疾病等推断最可 能的病原菌,并结合当地细菌耐药状况先给予抗菌药物经 验治疗,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后,对疗效不佳的患者 调整给药方案。 (三)、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特点及其体内过程特点选 择用药 各种抗菌药物的药效学(抗菌谱和抗菌活性)和人体 药代动力学(吸收、分布、代谢和排出过程)特点不同,因 此各有不同的临床适应证。临床医师应根据各种抗菌药物 的上述特点,按临床适应证正确选用抗菌药物。 (四)、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
病情、病原菌种 类及抗菌药物特点制订 根据病原菌、感染部位、感染严重程度和患者的生理、 病理情况制订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包括抗菌药物的选用品 种、剂量、给药次数、给药途径、疗程及联合用药等。在 制订治疗方案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1、品种选择:根据病原菌种类及药敏结果选用抗菌 药物。 2、给药剂量:按各种抗菌药物的治疗剂量范围给药。 治疗重症感染(如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等)和抗菌药物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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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 I 戈人民隈院 不易达到的部位的感染(如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等),抗菌药 物剂量宜较大(治疗剂量范围高限);而治疗单纯性下尿路 感染时,由于多数药物尿药浓度远高于血药浓度,则可应 用较小剂量(治疗剂量范围低限)。 3、给药途径: (1)轻症感染可接受口服给药者,应选用口服吸收完 全的抗菌药物,不必采用静脉或肌内注射给药。重症感染、 全身性感染患者初始治疗应予静脉给药,以确保药效:病 情好转能口服时应及早转为口服给药。 (2)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宜尽量避免:皮肤黏膜局部 应用抗菌药物后,很少被吸收,在感染部位不能达到有效 浓度,反易引起过敏反应或导致耐药菌产生,因此治疗全 身性感染或脏器感染时应避免局部应用抗菌药物。抗菌药 物的局部应用只限于少数情况,例如全身给药后在感染部 位难以达到治疗浓度时可加用局部给药作为辅助治疗。此 情况见于治疗中枢神经系统感染时某些药物可同时鞘内 给药;包裹性厚壁脓肿脓腔内注入抗菌药物以及眼科感染 的局部用药等。某些皮肤表层及口腔、阴道等黏膜表面的 感染可采用抗菌药物局部应用或外翔,但应避免将主要供 全身应用的品种作局部用药。局部用药宜采用刺激性小、 不易吸收、不易导致耐药性和不易致过敏反应的杀菌剂, 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易产生过敏反应的药物不可局部 应用。氨基糖苷类等耳毒性药不可局部滴耳。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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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 l 式人民阪院 (3)给药次数:为保证药物在体内能最大地发挥药效, 杀灭感染灶病原菌,应根据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相结合的 原则给药。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和其他 D 内酰胺类、红 霉素、克林霉素等消除半衰期短者,应一日多次给药。氟 喹诺酮类、氨基糖苷类等可一日给药一次(重症感染者例 外)。 (4)疗程:抗菌药物疗程因感染不同而异,一般宜用 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 72—96 小时,特殊情况,妥善 处理。但是,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化脓性脑膜炎、 伤寒、布鲁菌病、骨髓炎、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和扁桃体炎、 深部真菌病、结核病等需较长的疗程方能彻底治愈,并防 止复发。
(5)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要有明确指征:单一药物可 有效治疗的感染,不需联合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有指征 联合用药。 ①原菌尚未查明的严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严重 感染。 ②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感染性心内膜炎或 败血症等重症感染。 ④需长程治疗,但病原菌易对某些抗菌药物产生耐药 性的感染,如结核病、深部真菌病。 ⑤由于药物协同抗菌作用,联合用药时应将毒性大的 抗菌药物剂量减少,如两性霉素 B 与氟胞嘧啶联合治疗隐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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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菌脑膜炎时,前者的剂量可适当减少,从而减少其毒性 反应。联合用药时宜选用具有协同或相加抗菌作用的药物 联合,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其他 D 内酰胺类与氨基 糖苷类联合,两性霉素 B 与氟胞嘧啶联合。联合用药通常 采用 2 种药物联合,3 种及 3 种以上药物联合仅适用于个 别情况,如结核病的治疗。此外必须注意联合用药后药物 不良反应将增多。 二、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一)、内科及儿科预防用药 1.用于预防一种或两种特定病原菌入侵体内引起的 感染,可能有效;如目的在于防止任何细菌入侵,则往往 无效。 2.预防在一段时间内发生的感染可能有效:长期预 防用药,常不能达到目的。 3.患者原发疾病可以治愈或缓解者,预防用药可能 有效。原发疾病不能治愈或缓解者(如免疫缺陷者),预防 用药应尽量不用或少用。对免疫缺陷患者,宜严密观察其 病情,一旦出现感染征兆时,在送检有关标本作培养同时, 首先给予经验治疗。 4.通常不宜常规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情况:普通 感冒、麻疹、水痘等病毒性疾病,昏迷、休克、中毒、心 力衰竭、肿瘤、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等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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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袭性真菌感染预防: 1.对免疫功能抑制的重症患者应进行抗真菌药物的 预防治疗。如 ICU 的免疫功能抑制的患者,血液科的重症 患者等。(推荐级别 A 级) 2.对 ICU 的内无免疫功能抑制的患者一般不进行抗 真菌药物的预防治疗。(推荐级别 C 级) (二)、外科手术预防用药 1.外科手术预防用药目的:预防手术后切口感染, 以及清洁一污染或污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感染及术后可能 发生的全身性感染。 2.外科手术预防用药基本原则:根据手术野有否污 染或污染可能,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 ①清洁手术: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 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 外界相通的器官。手术野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 物,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1)手术范围大、 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
一旦发 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 手术等:(3)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 心脏起博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4)高龄或免疫缺陷 者等高危人群。 ②清洁一污染手术:上、下呼吸道、上、下消化道、 泌尿生殖道手术,或经以上器官的手术,如经口咽部大手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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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蜉蚤 Z 术、经阴道子宫切除术、经直肠前列腺手术,以及开放性 骨折或创伤手术。由于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 手术时可能污染手术野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 菌药物。 ③污染手术:由于胃肠道、尿路、胆道体液大量溢出 或开放性创伤未经扩创等已造成手术野严重污染的手术。 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术前已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如腹腔脏器穿孔腹膜 炎、脓肿切除术、气性坏疽截肢术等,属抗菌药物治疗性 应用,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④外科预防用抗菌药物的选择及给药方法:抗菌药物 的选择视预防目的而定。为预防术后切口感染,应针对金 黄色葡萄球菌(以下简称金葡菌)选用药物。预防手术部位 感染或全身性感染,则需依据手术术野污染或可能的污染 菌种类选用,如结肠或直肠手术前应选用对大肠埃希菌和 脆弱拟杆菌有效的抗菌药物。选用的抗菌药物必须是疗效 肯定、安全、使用方便及价格相对较低的品种。 给药方法:接受清洁手术者,在术前 0. 5-2 小时内 给药,或麻醉开始时给药,使手术切口暴露时局部组织中 己达到足以杀灭手术过程中入侵切口细菌的药物浓度。如 果手术时间超过 3 小时,或失血量大(>1500ml),可手术 中追加抗生素(具体剂量及追加几剂视手术情况而定)。抗 菌药物的有效覆盖时间应包括整个手术过程和手术结束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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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f}I 式人民医院 后 4 小时,总的预防用药时间不超过 24 小时,个别情况 可延长至 48 小时。手术时问较短《2 小时)的清洁手术, 术前用药一次即可。接受清洁一污染手术者的手术时预防 用药时间亦为 24 小时,必要时延长至 48 小时。污染手术 可依据患者情况酌量延长。对手术前已形成感染者,抗菌 药物使用时间应按治疗性应用而定。 I 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得超过 30%(建议分层分析),且 I 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性使用 抗菌药物时间不得超过 24 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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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Ⅸ人民医院 第九章重点部位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 一、手术部位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 手术前 1.择期手术患者应尽可能待手术部位以外感染治愈 后再行手术。 2.充分控制糖尿病手术患者的血糖水平,尤其避免 术前高血糖。 3.尽可能缩短术前住院时间。 4.若无
禁忌证,术前应使用抗菌皂或皂液洗澡。 5.避免不必要的备皮,确需备皮应术前即刻或在手 术室进行,尽量使用不损伤皮肤的方法如剪毛或脱毛。 6.需要做肠道准备的患者,术前一天分次口服非吸 收性抗菌药物即可。 7.有明显皮肤感染的工作人员,未治愈前不宜参加 手术。 手术中 1.有预防用药指征者,应切皮前 30min 或麻醉诱导 期静脉给药。手术时间超过 3h,或超过所用药物半衰期的 2 倍以上,或失血量大()1500ml),术中应追加抗生素(具 体剂量及追加几剂视手术情况而定)。 2.严格遵循《医务人员外科手消毒标准操作规程>。 3.手套穿孔率较高的手术,如部分骨科手术,应戴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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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医院 双层手套。 4.术前皮肤消毒。 5.术中应主动加温,保持患者正常体温。 6.手术野冲洗应使用温(37℃)的无菌生理盐水。 7.需引流的切口,首选闭式引流,应远离切口部位 戳孔引流,位置适当确保充分引流。 手术后 1.接触切口以及切口敷料前后均必须进行手卫生。 2.换药操作应严格遵守无菌操作原则。 3.除非必要,尽早拔除引流管。 二、医院内肺炎预防与控制措施 医院内肺炎(HAP)是我国最常见的医院感染类型,呼 吸机相关肺炎(VAP)是其中的重要类型,预后较差。 1.对存在 HAP 高危因素的患者,建议使用含 0.2%的 氯己定(洗必泰)漱口或口腔冲洗,每 2-6h -次。 2.如无禁忌证,应将床头抬高约 30~45(仰卧位 与半卧位 VAP 发病率分别是 23%,5%)。 3.鼓励手术后患者(尤其是胸部和上腹部手术患者) 早期下床活动。 4.指导患者正确咳嗽,必要时予以翻身、拍背,以 利于痰液引流。 5.提倡积极使用胰岛素控制血糖在 80-110mg/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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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医院 dl (7. Ommol/L 以下)。 6.不应常规采用选择性消化道脱污染(SDD)来预防 HAP (VAP)。 7.对于使用呼吸机的患者,还应考虑以下几点。 (1)严格掌握气管插管或切开适应证,使用呼吸机辅 助呼吸的患者应优先考虑无创通气; (2)如要插管,尽量使用经口的气管插管; (3)建议保持气管插管气囊压力在 20cmH:O 以上; (4)吸痰时应严格遵循无菌操作原则,吸痰前、后, 医务人员应做好手卫生 (5)呼吸机螺纹管和湿化器应每周更换 1-2 次,有明 显分泌物污染时应及时更换;螺纹管冷凝水应及时倾倒, 不可使冷凝水流向患者气道;湿化器添加水应使用无菌 水,每天更换; (6)每日停用镇静剂,评估是否撤机和拔管,减少插 管天数。 8.应对医务人员(包括护工),定期进行有关预防措 施的教育培训。 三、导管相关血流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 置管时 1.深静脉置管时应遵守最大限度的无菌屏障要求。
插管部位应铺大无菌单;操作人员应戴帽子、口罩,穿无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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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 JX 人民医院 菌手术衣:认真执行手消毒程序,戴外科手套,置管过程 中手套意外破损应立即更换。 2.权衡利弊后选择合适的穿刺点,成人应首选锁骨 下静脉,尽量避免使用股静脉。 3.宜采用 r)%氯己定乙醇制剂消毒穿刺点皮肤。 4.宜选用内层含有抗菌成分的导管。 5.患有疖肿、湿疹等皮肤病,患感冒等呼吸道疾病, 感染或携带有 MRSA(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工作人 员,在未治愈前不应进行插管操作。 插管后 1.应用无菌透明专用贴膜或无菌纱布覆盖穿刺点, 但多汗、渗血明显患者宜选无菌纱布。 2.应定期更换穿刺点覆盖的敷料。更换间隔时间: 无菌纱布为.2 天,专用贴膜可至 7 天,但敷料出现潮湿、 松动、沾污时应立即更换。 3.接触导管接口或更换敷料时,应进行严格的手卫 生,并戴检查手套,但不能以手套代替手卫生。 4.保持三通锁闭清洁,如有血迹等污染应立即更换。 5.患者洗澡或擦身时应注意对导管的保护,不要把 导管浸入水中。 6.输液管更换不宜过频,但在输入血及血制品、脂 肪乳剂后或停止输液时应及时更换。 7.对无菌操作不严的紧急置管,应在 48h 内更换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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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选择另一穿刺点。 8.怀疑导管相关感染时,应考虑拔除导管,但不要 为预防感染而定期更换导管。 9.应每天评价留置导管的必要性,尽早拔除导管。 培训与管理 1.置管人员和导管维护人员应持续接受导管相关操 作和感染预防相关知识的培训,并熟练掌握相关操作技 能,严格遵循无菌操作原则。 2.定期公布导管相关血流感染(CR-BSl)的发生率。 循证医学不推荐的预防措施 1.常规对拔出的导管尖端进行细菌培养。 2.在穿刺部位局部涂含抗菌药物的药膏。 3.常规使用抗感染药物封管来预防 CR-BSI。 4.全身用抗菌药物预防 CR-BSI。 5.为了预防感染而定期更换中心静脉导管和动脉导 管。 6.为了预防感染而常规通过导丝更换非隧道式导管。 7.常规在中心静脉导管内放置过滤器预防 CR-BSI。 四、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 插管前 1.严格掌握留置导尿管的适应证,应避免不必要的 留置导尿。 2.仔细检查无菌导尿包,如过期、外包装破损、潮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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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反人民医院 湿,不应使用。 3.根据年龄、性别、尿道情况选择合适的导尿管口 径、类型。成年男性宜选 16F,女性宜选 14F。 4.对留置导尿患者,应采用密闭式引流系统。 插管时 1.应使用 0. 05 26-0.1%的聚维酮碘(碘伏)棉球消毒 尿道口及其周围皮肤黏膜,每一个棉球不能重复使用,程 序如下。 (1)男性
:自尿道口、龟头向外旋转擦拭消毒,注意 擦净包皮及冠状沟。 (2)女性:先清洗外阴,其原则由上至下,由内向外, 然后清洗尿道口、前庭、两侧大小阴唇,最后肛门。 2.插管过程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动作要轻柔,避 免尿道黏膜损伤。 插管后 1.悬垂集尿袋,不应高于膀胱水平,并及时清空袋 中尿液。 2.保持尿液引流系统通畅和完整,不应轻易打开导 尿管与集尿袋的接口。 3.如要留取尿标本,可从集尿袋采集,但此标本不 应用于普通细菌和真菌学检查。 4.不应常规使用含消毒剂或抗菌药物的生理盐水进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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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治 1 元人民医院 行膀胱冲洗或灌注来预防尿路感染。 5.疑似导尿管阻塞应更换导管,不得冲洗。 6.保持尿道口清洁,日常用肥皂和水保持清洁即可, 但大便失禁的患者清洁以后应消毒。 7.患者洗澡或擦身时应注意对导管的保护,不应把 导管浸入水中。 8.导尿管不慎脱落或导尿管密闭系统被破坏时,应 更换导尿管。 9.疑似出现尿路感染而需要抗菌药物治疗前,应先 更换导尿管。 10.长期留置导尿管患者,没有充分证据表明定期更 换导尿管可以预防导尿管相关感染,不提倡频繁更换导尿 管。建议更换频率可为导尿管 1 次/2 周,普通集尿袋 2 次/周,精密集尿袋 1 次/周。 11.应每天评价留置导尿管的必要性,尽早拔除导尿 管。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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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医院感染基础知识
1.什么是医院感染? 指住院病人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 包括在住院期间发生的感染和在医院内获得出院后发 生的感染; 但不包括入院前已开始或入院时已存在的感染。 医院工作人员在医院内获得的感 染也属医院感染。 2.根据病原体来源不同,医院感染可分为几类? (1)外源性感染:又称交叉感染。病原体来自患者体外,即由医院内其他人或环境传播 给患者而引起的感染。 (2)内源性感染:又称自身感染。病原体来自患者自身菌群,即寄居在患者体内的正常 菌群或条件致病菌,当人的免疫功能受损,健康状况不佳或抵抗力下降时才会发生的感染。 3.医院感染的病原学特征? (1)引起社会感染的新、老传染病的病原体均可引起医院感染中的外源性感染,如鼠伤 寒沙门菌(可致暴发)、乙型肝炎病毒(血源感染)、SARS 冠状病毒(呼吸道传播)等, 但它们并非是医院感染病原体的主流。 (2) 90%的医院感染病原体为机会致病菌,且多为耐药菌株,可引起外源性或内源性感 染。 (3)免疫力低下病人病原谱广,包括细菌、真菌、病毒、寄生虫等,如器官移植受体和 艾滋病患者易发生各种细菌、真菌、结核、肺孢子菌、巨细胞病毒、弓体虫感染等,多为内 源性感染,也可发生外源性感染;后三者还可作为内源性潜在病原被激活的感染。 (4)医院感染病原体可随时间变迁如随抗菌药物的应用可发生真菌二重感染;随免疫功 能缺损的进展而发生病原体的改变。如艾滋病病人中当 CD4+细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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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有哪些? (1)侵入性诊疗操作,破坏皮肤粘膜屏障。如外科手术、各种穿刺、各种插(留置)管、 气管切开等。 (2)现代医疗新技术,如器官移植、人工装置、人工关节、人工晶体。 (3)损伤免疫功能的各种细胞毒药物,免疫抑制剂、放射治疗等的广泛使用。 (4)基础疾病致宿主免疫力低下,如糖尿病、慢性肾炎、艾滋病等。 (5)使用能引起正常微生态失衡的抗菌素,破坏集体正常微生态屏障。 (6)其他原因:如医院消毒、灭菌存在缺陷、医疗场所过于简陋等。 6.医院感染的传播途径有哪些? 传播途径: 是医院感染的病原体从感染源排出, 到其在新的易感者体内定植或感染之前 在外界环境中所经历的全部过程。 (1)接触传播:是医院感染的最常见传播方式之一,根据病原体从感染源排出到侵入易 感者之前是否在外界停留,又可分为直接传播和间接传播。 ①直接接触传播:病人或医务人员直接与感染源接触而获得感染,不通过外界环境,系 病人间交往而获得,如多重耐药株感染。 ②间接接触传播: 病原体污染了医疗设施和病人用具, 在通过接触这些物品所造成的传 播;多重耐药株(如 HRSA)可通过污染的手直接传播到其他病人,也可通过污染的家具和器 械间接在病人间传播。 (2)呼吸道传播: ①通过病人所呼出的带有病原体的飞沫, 近距离的传播给其他病人和医务人员, 如呼吸 道病毒感染; ②通过空气播散的病原体可远距离的传播,如结核分枝杆菌: ③医院中常见的医源性呼吸道感染的传媒因素,如超声雾化治疗、氧气湿化瓶的污染、 试验室操作等均可造成污染气溶胶的吸入而获得感染。 另外空调系统可有军团菌和喜湿细菌 污染。 (3)消化道传播:称粪一口传播,医院感染中常见有甲型病毒性肝炎、感染性腹泻、鼠 伤寒沙门菌感染,可通过直接或间接接触污染物经口获得感染。 (4)血液/体液传播:血液和血液制品含有病原体,可通过输血、血制品或血与污染
血 接触引起病人发生医院感染,如乙型病毒性肝炎、丙型病毒性肝炎、艾滋病等。 (5)垂直传播: ①通过胎盘屏障,如巨细胞病毒、疹病毒从母体传给胎儿; ②产程中新生儿通过吸入阴道分泌物或产伤致母婴血液传播; ③哺乳。 (6)医疗器械和设备:侵袭性诊疗设备和仪器如内镜、各种导管等,侵袭性操作既可带 入外源性感染, 又可将自身细菌带到另外部位, 如支气管纤维镜检查可将上呼吸道细菌带到 下呼吸道引起内源性感染。 既可接触传播, 也可发生血液体液传播, 甚至呼吸道传播如 SARS。 7.常见的多重耐药菌有哪些? (1)对甲氧西林和苯唑西林耐药的金黄色葡萄球菌。 (2)对青霉素耐药的肺炎链球菌和其他链球菌。 (3)耐万古霉素的的肠球菌。 (4)泛耐药的鲍曼不动杆菌。 (5)泛耐药的铜绿假单胞菌。 (6)产超广谱 B-内酰氨酶的大肠埃希菌和克雷伯菌属。 (7)对青霉素耐药的耐瑟菌(竞争性改变青霉素结合蛋白和产生 B 一内酰氨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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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哪些情况属于医院感染? (1)无明确潜伏期的感染, 规定入院 48 小时后发生的感染为医院感染; 有明确潜伏期的 感染,自入院时起超过平均潜伏期后发生的感染为医院感染。 (2)本次感染直接与上次住院有关。 (3)在原有感染基础上出现其它部位新的感染(除外脓毒血症迁徙灶),或在原感染已 知病原体基础上又分离出新的病原体(排除污染和原来的混合感染)的感染。 (4)新生儿在分娩过程中和产后获得的感染。 (5)由于诊疗措施激活的潜在性感染,如疱疹病毒、结核杆菌等的感染。 (6)医务人员在医院工作期间获得的感染。 9.哪些情况不属于医院感染? (1)皮肤粘膜开放性伤口只有细菌定植而无炎症表现。 (2)由于创伤或非生物性因子刺激而产生的炎症表现。 (3)新生儿经胎盘获得(出生后 48 小时内发病)的感染,如单纯疱疹、弓形体病、水痘 等。 (4)患者原有的慢性感染在医院内急性发作。 10.医院感染部位? 呼吸系统包括: (1)上呼吸道感染 (2)下呼吸道感染 胸膜腔感染心血管系统包括: (1)侵犯心脏瓣膜(包括人工心瓣膜)的心内膜炎 (2)心肌炎或心包炎 血液系统包括: (1)血管相关性感染 (2)败血症 (3)输血相关感染 腹部和消化系统包括: (1)感染性腹泻 (2)胃肠道感染 (3)抗菌药物相关性腹泻 (4)病毒性肝炎 (5)腹(盆)腔内组织感染 (6)腹水感染 中枢神经系统包括: (1)细菌性脑膜炎、脑室炎 (2)颅内脓肿(包括脑脓肿硬膜外脓肿等) (3)椎管内感染 泌尿系统包括: (1)有症状的泌尿道感染 (2)无症状的菌尿症 (3)其它尿路感染 手术部位包括: (1)浅表手术切口感染 (2)深部手术切口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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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器官(或腔隙
)感染 皮肤和软组织包括: (1)皮肤感染 (2)软组织感染 (3)褥疮感染 (4)烧伤感染 (5)乳腺脓肿或乳腺炎 (6)脐炎 (7)婴儿脓疱病 骨、关节包括: (1)关节和关节囊感染 (2)骨髓炎 (3)椎间盘感染 生殖道包括: (1)外阴切口感染 (2)阴道穹窿部感染 (3)急性盆腔炎 (4)子宫内膜炎 (5)男女性生殖道的其它感染 11.什么是医院感染暴发? 是指在医疗机构或其科室的患者中,短时间内发生 3 例以上同种同源感染病例的现象。 12.什么是疑似医院感染暴发? 指在医疗机构或其科室的患者中, 短时间内出现 3 例以上临床症候群相似、 怀疑有共同 感染源的感染病例;或者 3 例以上怀疑有共同感染源或感染途径的感染病例现象。 13.医院感染暴发流行时该如何处置? (1)医院发生疑似医院感染暴发或者医院感染暴发,应当及时采取有效处理措施,控制 感染源,切断传播途径,积极实施医疗救治,保障医疗安全。 (2)医院发生疑似或者确认医院感染暴发时,应当及时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环境卫 生学检测以及有关的标本采集、病原学检查等工作。 (3)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14.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制度? l、 出现医院感染散发病例时, 临床经治医师应在 24 小时内经网络上报至医务部院感科 (如在上报中有任何问题请电话咨询医务部院感科 3782397)。 2、医院感染暴发报告程序: (1)医院发现以下情形时, 应当于 12 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并同时向 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①5 例以上疑似医院感染暴发; ②3 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 (2)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于 24 小时内逐级上报至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3)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组织专家进行调查,确认发生以下情形的,应当于 24 小时内上报至卫生部。 ①5 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 ②由于医院感染暴发直接导致患者死亡; ③由于医院感染暴发导致 3 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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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医院发生以下情形时,应当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 规范(试行)》的要求,在 2 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同时向所在地疾病 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后, 应当在 2 小时内逐级上报至省级卫 生行政部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确认发生以下情形的,应当在 2 小时内上报至卫 生部。 ①10 例以上的医院感染暴发; ②发生特殊病原体或者新发病原体的医院感染; ③可能造成重大公共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医院感染。 15.输液反应有哪几种?哪种反应是属于医院感染? 输液反应有三种;发生第三种情况属于医院感染。 (1)细菌内毒
素及其它耐热且可经超滤的多糖体致热原所致热原反应; (2)过敏原所致过敏反应; (3)细菌所致的菌血症。 16.静脉注射及静脉导管感染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1)输注被污染的药液。 (2)输液装置系统及容器有破损。 (3)输液装置的各个连接部受污染。 (4)静脉导管本身的污染。 (5)输液瓶塞反复被针头穿刺。 17.医务人员在手术操作过程中应当遵循哪些基本要求? (1)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2)进入手术室应当更换手术室专用的工作衣、鞋帽、口罩; (3)若对物品的无菌性有怀疑,以及坠落在手术床边缘以下或者手术器械台平面以下的 器械、物品应当视为被污染,不得使用; (4)不能在手术者背后传递器械、用物; (5)手术刷手后只能触及无菌物品; (6)穿好无菌手术衣后应限制在无菌区域活动; (7)手术过程中手术间的门应当关闭,减少人员的出入; (8)患有上呼吸道感染或者其他传染病时应限制进入手术室工作; (9)手术结束后,医务人员脱下的手术衣、手套、口罩等物品应当放入规定容器内。 (10)包布:新包布应洗涤去浆后使用:使用后的包布必须一用一洗,清洗干燥后再用; 包布有破损不得使用。 18.何谓高度、中度及低度危险性物品? (1)高度危险性物品:是指穿过皮肤或粘膜而进入无菌组织或器官内部的器材,或与破 损组织、皮肤、粘膜密切接触的器材和用品。 (2)中度危险性物品:指仅和破损皮肤、粘膜相接触,而不进入无菌组织内的物品。 (3)低度危险性物品:指仅直接或间接地和健康无损的皮肤相接触的物品和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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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消毒灭菌
1.何谓消毒灭菌? 消毒:清除或杀灭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 灭菌:杀灭或清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一切微生物的处理。 2.消毒灭菌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重复作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后应行清洁, 再进行消毒灭菌。 (2)被朊病毒、 气性坏疽及突发不明原因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 器具和物品, 应执行《2012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第 11 章的规定。 (3)耐热、耐湿的手术器械,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应采用化学消毒剂浸泡灭菌。 (4)环境与物体表面,一般情况下先清洁,再消毒;当受到患者的血液、体液等污染时, 先去除污染物,再清洁与消毒。 (5)医疗机构消毒工作中使用的消毒产品应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或符合相应标准技术规 范,并应遵循批准使用的范围、方法和注意事项。 3.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资质应审核哪些资料? (1)加盖本企业印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复印件; (2)加盖本企业印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
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 器械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 (3)加盖本企业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原件 及产品合格证; (4)销售人员的身份证; 4.医疗机构对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消毒灭菌如何管理? 应采取集中管理的方式, 所有需要消毒或灭菌后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 器具和物品由消 毒供应中心回收,集中清洗、消毒、灭菌和供应。内镜、口腔诊疗器械的清洗消毒,可以根 据卫生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可集中由消毒供应中心统一清洗、消毒。外来医疗器械应由消 毒供应中心统一清洗、消毒、灭菌。 5.使用氧气湿化瓶应注意哪些? 连续使用氧气湿化瓶应 24 小时更换,用后统一送消毒供应室高温消毒 75-80 0C 25-30 分钟,或置 500mg/L 的含消毒剂浸泡 30 分钟,冲洗后干燥备用。湿化液应使用 灭菌水。不同患者应一人一用一消毒。 6.灭菌包体积、重量及包布有哪些要求? 灭菌包:预真空和脉动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的物品包体积不得超过 30cmx30cmx50cm;金 属包的重量不得超过 7kg,敷料包不超过 5kg。 7.戊二醛使用浓度及消毒、灭菌时间有何规定? 戊二醛使用浓度为 2%; 医疗器械必须完全浸泡 2%戊二醛溶液中 10 小时以上才能达到灭 菌效果:浸泡 20-45 分钟能达到消毒效果。 8.临床上使用的灭菌剂、高效消毒剂、中效消毒剂、低效消毒剂各有哪些? (1)灭菌剂:环氧乙烷、过氧化氢、甲醛、戊二醛、过氧乙酸等。 (2)高效消毒剂:含氯制剂、二氧化氯、邻苯二甲醛、过氧乙酸、过氧化氢、臭氧、碘 酊等。 (3)中效消毒剂:碘类消毒剂(碘伏、氯已定碘等)、醇类和氯已定的复方、醇类和季 铵盐类化合物的复方、酚类等消毒剂。 (4)低效消毒剂:季铵盐类消毒剂(苯扎溴铵等)、双胍类消毒剂(氯已定)等。 9.使用化学消毒灭菌剂浸泡物品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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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待灭菌的物品必须先彻底清洁,并将水擦干,以免消毒液被稀释降低其有效浓度。 (2)有管腔的物品要注意管腔的清洁,浸泡时应让管腔中注满消毒液。 (3)消毒液应浸没物品:容器要加盖。 (4)浸泡过程中不要随时加泡物品,否则其作用时间应从最后泡入物品时算起。 (5)严格掌握消毒液的浓度与作用时间。 (6)浸泡后的物品均经无菌水冲洗后才能使用。 (7)浸泡容器定期灭菌处理。 定期进行消毒液的浓度测定与细菌培养, 不合格及时更换。 10.常用化学消毒剂浓度稀释的换算公式? 稀释配制计算公式:CIVl=C2V2 (CiVi 代表溶液稀释前的浓度和体积; C2V2 代表溶液稀释后的浓度和体积。) 11.如何正确使用 G-l 型消毒剂浓度试纸? (1)限
于过氧乙酸、含氯消毒剂(如漂白粉、次氯酸钠)、二氧化氯等消毒剂测定。 (2)测定方法:取试纸浸于消毒液中片刻取出,半分钟内在自然光下与标准色块比较。 (3)结果判定:对应标准色块上所示浓度即为该消毒剂溶液的有效浓度。 (4)注意事项:溶液有效浓度>1500mg/L 时,应稀释浓度后再进行检测;储存试纸应注 意防潮,以免霉变影响测定结果:每天监测一次,并记录监测结果:测试纸应在有效期内使 用。 12.如何正确使用 L-2 型戊二醛浓度指示卡? 用于测定 2.O%戊二醛溶液。 使用方法: (1)从小瓶中取出一条,并旋紧瓶盖。 (2)将指示色块垂直插入待测溶液,完全浸没于戊二醛溶液,3 秒后取出。 (3)横置于瓶盖上,注意不要将色块面朝下以免受到污染。 (4)等候 5-8 分钟的颜色变化,判读结果。(低于 5 分钟,颜色变化不彻底,结果不正 确:超过 8 分钟,颜色将逐渐腿去,也使判读困难。) 判读结果:指示色块变成均匀黄色时,表示溶液浓度在 1.8% -2. 2%范围内;指示色块 全部或仍有部分白色,表示溶液浓度20/100 万)、ORP 值(>1100MV)、PH 值(2. 3-3.O)、有效氯浓度(50mg/L)。 14.使用中消毒剂、灭菌剂的卫生学标准? 使用中灭菌消毒剂:无菌生长:使用中皮肤黏膜消毒液染菌量:细菌含量≤10cfu/ml; 其他使用中灭菌液染菌量≤100cfu/ml。 15.紫外线消毒的注意事项?(消毒技术规范 2012 版) (1)应保持紫外线灯表面清洁,每周用酒精布巾擦拭一次,发现灯管表面有灰尘、油污 等时,应随时擦拭。 (2)用紫外线消毒室内空气时,房间内应保持清洁干燥。当温度低于 20℃或高于 40℃, 相对湿度大于 60%时,应适当延长照射时间。 (3)采用紫外线消毒物体表面时,应使消毒物品表面充分暴露于紫外线。 (4)采用紫外线消毒纸张、织物等粗糙表面时,应适当延长照射时间,且两面均应受到 照射。 (5)采用紫外线杀灭被有机物保护的微生物及空气中悬浮粒子多时,应加大照射剂量。 (6)不应使紫外线光源直接照射到人。 (7)不应在易燃、易爆的场所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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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紫外线强度计每年至少标定一次。 16.紫外线灯管辐照度值的测定? 紫外线强度照射指示卡监测法: (1)开启紫外线灯 5min 后,将指示卡置紫外线灯下垂直距离 1m 处,有图案一画朝上, 照射 1min(紫外线照射后,图案正中光敏色块由乳白色变成不同程度的淡色),观察 指示卡色块的颜色,将其与标准色块比较,读出照射强度。 (2)结果判定:普通 30W 直管型紫外线灯,新灯辐照强度≥90uW/cm2
为合格;使用中 紫外线灯辐照强度≥70uW/cm2 为合格。紫外线灯使用过程中其辐照强度逐渐降低,应定期 测定,一旦降到要求的强度以下时,应及时更换。 17.患者被服及床单位等如何处理? (1)直接接触患者的床上用品如床单、被套、枕套等,应一人一更换;患者住院时间长 时,应每周更换;遇污染应及时更换。禁止在病房、走廊清点更换下来的衣物。更换后的用 品应及时清洗与消毒。消毒方法应合法、有效。 (2)间接接触患者的被芯、枕芯、褥子、病床隔帘、床垫等,应定期清洗与消毒;遇污 染应及时更换、清洗与消毒。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患者、不明原因病原体感染患 者等使用后的上述物品应进行终末消毒,消毒方法应合法、有效,其使用方法与注意事项等 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或按医疗废物处置。 (3)医疗机构应对床单元(含床栏、床头柜等)的表面进行定期清洁和(或)消毒,遇 污染应及时清洁与消毒;患者出院时应进行终末消毒。消毒方法应采用合法、有效的消毒剂 如复合季铵盐消毒液、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或采用合法、有效的床单元消毒器进行清洗和 (或)消毒,消毒剂或消毒器使用方法与注意事项等应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 18.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处 理方法? (1)朊毒体污染的处理方法: 感染朊病毒患者或疑似感染朊病毒患者宜选用一次性使用诊疗器械、 器具和物品, 使用 后应进行双层密闭封装焚烧处理。 可重复使用的被感染朊病毒患者或疑似感染朊病毒患者的高度危险组织 (大脑、 硬脑膜、 垂体、眼、脊髓等组织)污染的中度和高度危险性物品,可选以下方法之一进行消毒灭菌, 且灭菌的严格程度逐步递增: ①将使用后的物品浸泡于 1mol/L 氢氧化钠溶液内作用 60min,然后按 WS310.2 中的方 法进行清洗、消毒与灭菌,压力蒸汽灭菌应采用 134℃~138℃,18min,或 132℃,30min, 或 121℃,60min。 ②将使用后的物品采用清洗消毒机 (宜选用具有杀朊病毒活性的清洗剂) 或其他安全的 方法去除可见污染物,然后浸泡于 Imol/L 氢氧化钠溶液内作用 60min,并置于压力蒸汽灭 菌 121℃,30min;然后清洗,并按照一般程序灭菌。 ③将使用后的物品浸泡于 1mol/L 氢氧化钠溶液内作用 60min,去除可见污染物,清水 漂洗,置于开口盘内,下排气压力蒸汽灭菌器内 121℃灭菌 60min 或预排气压力蒸汽灭菌器 134℃灭菌 60min,然后清洗,并按照一般程序灭菌。 被感染朊病毒患者或疑似感染朊病毒患者高度危险组织污染的低度危险物品和一般物 体表面应用清洁剂清
洗,根据待消毒物品的材质采用 lOOOOmg/L 的含氯消毒剂或 1mol/L 氢 氧化钠溶液擦拭或浸泡消毒,至少作用 15min,并确保所有污染表面均接触到消毒剂。 被感染朊病毒患者或疑似感染朊病毒患者高度危险组织污染的环境表面应用清洁剂清 洗, 采用 lOOOOmg/L 的含氯消毒剂消毒, 至少作用 15min。 为防止环境和一般物体表面污染, 宜采用一次性塑料薄膜覆盖操作台,操作完成后按特殊医疗废物焚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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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感染朊病毒患者或疑似感染朊病毒患者低度危险组织(脑脊液、肾、肝、脾、肺、淋 巴结、胎盘等组织)污染的中度和高度危险物品,传播朊病毒的风险还不清楚,可参照上述 措施处理。 被感染朊病毒患者或疑似感染朊病毒患者低度危险组织污染的低度危险物品、 一般物体 表面和环境表面可只采取相应常规消毒方法处理。 被感染朊病毒患者或疑似感染朊病毒患者其他无危险组织污染的跨度和高度危险物品, 采取以下措施处理: ①清洗并按常规高水平消毒和灭菌程序处理; ②除接触中枢神经系统的神经外科内镜外, 其他内镜按照国家有关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 范处理; ③采用标准消毒方法处理低度危险品和环境表面,可采用 500mg/L~1000 mg/L 的含氯 消毒剂或相当剂量的其他消毒剂处理。 (2)气性坏疽污染的处理方法: 伤口的消毒:采用 3%过氧化氢溶液冲洗,伤口周围皮肤可选择碘伏原液擦拭消毒。 诊疗器械的消毒:应先消毒,后清洗,再灭菌。消毒可采用含氯消毒剂 l000mg/L~ 2000mg/L 浸泡消毒 30min~45min, 有明显污染物时应采用含氯消毒剂 5000mg/L~lOOOOmg/L 浸泡消毒≥60min,然后按规定清洗,灭菌。 物体表面的消毒: 手术部 (室) 或换药室, 每例感染患者之间应及时进行物体表面消毒, 采用 0.5%过氧乙酸或 500mg/L 含氯消毒剂擦拭。 环境表面消毒:手术部(室)或换药室、病房环境表面有明显污染时,随时消毒,采用 0.5%过氧乙酸或 lOOOmg/L 含氯消毒剂擦拭。 终末消毒:手术结束、患者出院、转院或死亡后应进行终末消毒。终末消毒可采用 3% 过氧化氢或过氧乙酸熏蒸, 3%过氧化氢按照 20ml/m3 气溶胶喷雾, 过氧乙酸按照 lg/m3 加热 熏蒸,湿度 70%~90%,密闭 24h,5%过氧乙酸溶液按照 2.5ml/m3 气溶胶喷雾,湿度为 20%~ 40%。 织物:患者用过的床单、被罩、衣物等单独收集,需重复使用时应专包密封,标识清晰, 压力蒸汽灭菌后再清洗。 19.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1)手消毒效果监测: ①卫生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10cfu/cm2。 ②外科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5cfu/cm2。 (2)物体表面的消毒效果监测: ①洁净手术部、其他洁净场
所,非洁净手术部(室)、非洁净骨髓移植病房、产房、导 管室、新生儿室、器官移植病房、烧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血液病病区等,物体表面细菌 菌落总数≤5cfu/cm2。 ②儿科病房、母婴同室、妇产科检查室、人流室、治疗室、注射室、换药室、输血科、 消毒供应室、血液透析中心(室)、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室、感染疾病科门诊及其 病房等;物体表面细菌菌落总数≤10cfu/cm2。 (3)空气消毒效果监测: ①手术部(室)和其他洁净场所,空气中的细菌菌落总数要求应遵循 GB50333。 ②非洁净手术部(室)、非洁净骨髓移植病房、产房、导管室、新生儿室、器官移植病 房、烧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血液病病区空气中的细菌菌落总数≤4 cfu/(15min.直径 9cm 平皿)。 ③儿科病房、母婴同室、妇产科检查室、人流室、治疗室、注射室、换药室、输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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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供应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室)、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室、感染疾病科门诊及 其病房空气中的细菌菌落总数≤4cfu/(5min.直径 9cm 平皿)。 ④致病性微生物: 上述环境中不得检出乙型溶血性链球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其他致病 性微生物。在可疑污染情况下进行相应指标的检测。 ⑤母婴同室、早产儿室、婴儿室、新生儿及儿科病房物体表面和医护人员手上,不得检 出沙门氏菌。 (4)医疗用品卫生标准: ①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接触破损皮肤、粘膜的医疗用品必须无菌。 ②接触粘膜的医疗用品细菌菌落总数应≤20cfu/件或 100cm2;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 出。 ③接触皮肤的医疗用品细菌菌落总数应≤20cfu/件或 100cm2;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 出。 ④无菌器械保存液必须无菌。 (5) -般诊疗用品的消毒: ①口腔表、压舌板、舌钳、胃肠道内镜、气管镜等采取高水平或中水平消毒; ②与正常皮肤、粘膜接触的诊疗用品,如听诊器、听筒、血压计袖带、冰袋、沙袋外包 套,没有明显污染时,一般仅做清洁处理即可。对分枝杆菌、炭疽菌、气性坏疽杆菌等感染 的病人污染的诊疗用品,1000-2000mg/L 有效氯浸泡 30-45 分钟后清水冲洗,再常规去污 清洗。 ③体温表、塑料制品、呼吸机和麻醉等部件在清洁的基础上,用有效氯 500-1000mg/L 浸泡 30-60 分钟,消毒后无菌水冲净消毒剂,清洁干燥条件下保存备用。 (6)病房的消毒隔离: ①空气消毒:病房内空气采用自然通风,每天至少通风换气 2 次,每次 30 分钟,每周 空气消毒一次。 ②物体表面及地面的消毒:病房床头桌、床档、床旁小桌等每日清洁,保持干燥,抹布 采用一床一巾,清洗后用 250-500mg/L 有效氯消毒液浸泡,病人出院后,
进行终末消毒。 病房地面每日清洁 1-2 次,如遇污染,用 500mg/L 有效氯喷洒地面,作用 30 分钟。 ③空气微生物采样布点:当室内面积≤30m2 时,可在一条对角线上取 3 点,一般是中 心和两端距墙壁 1 米。当室内面积≥30m2 时,应取中央及四角距墙壁 1 米处共 5 点,布放 高度为垂直地面 80-15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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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隔离与防护
1.什么是感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感染链? 感染源:病原体自然生存、繁殖并排出的宿主或场所。 传播途径:病原体从感染源传播到易剧者的途径。 易感人群:对某种疾病或传染病缺乏,疫力的人群。 感染链:感染在医院内传播的三个环节,即感染源、传播途径和易感人群。 2.什么是空气传播、飞沫传播、接触传播? 空气传播:带有病原微生物的微粒子(≤5um)通过空气流动导致的疾病传播。 飞沫传播:带有病原微生物的飞沫核(>5um),在空气中短距离(1m 内)移动到易感人群 的口、鼻黏膜或眼结膜等导致的传播。 接触传播:病原体通过手、媒介物直接或间接接触导致的传播。 3.什么是个人防护用品? 用于保护医务人员避免接触感染性因子的各种屏障用品。包括口罩、手套、护目镜、防 护面罩、防水围裙、隔离衣、防护服等。 4.何谓标准预防?标准预防的基本特点是什么? 标准预防是指认定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必须进行隔离不 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粘膜, 接触上述物质者, 必须采取防护 措施。其基本特点为: (1)既要防止血源性疾病的传播,防止非血源性疾病的传播; (2)强调双向防护,即防止疾病从患传至医务人员,又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病人; (3)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微粒隔 离。 5.什么是保护性隔离? 是指为预防高度易感患者受到来自他患者、 医务人员、 探视者及病区环境中种条件致病 微生物的感染而采取的隔离措施。 6.隔离原则是什么? (1)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应根据疾的传播途径(接触传播、飞沫传播、空气传播和其 它途径的传播),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隔离与预防措施。 (2) 一种疾病可能有多种传播途径时, 应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 采取相应传播途径的隔 离与预防。 (3)隔离病室应有隔离标志,并限制人员的出入。黄色为空气传播的隔离,粉色为飞沫 传播的隔离,蓝色为接触传播的隔离。 (4)传染病患者或可疑传染病患者应安置在单人隔离房间。 (5)受条件限制的医院,同种病原体感染的患者可安置于一室。 (6)建筑布局符合相关规定。 7.呼吸道传染病病区的隔离要
求有哪些? (1)应严格服务流程和三区的管理。各区之间界线清 楚,标识明显。 (2)病室内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 (3)各区应安装适量的非手触式开关的流动水洗手 池。 (4)不同种类传染病患者应分室安置。 (5)疑似患者应单独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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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受条件限制的医院,同种疾病患者可安置于一室,两病床之间距离不少于 1.1m。 8.普通病区的隔离要求有哪些? (1)感染性疾病患者与非感染性,患者宜分室安置。 (2)受条件限制的医院,同种感染病、同种病原体感染患者可安置于一室床间距宜大于 0.8m。 (3)病情较重的患者宜单人间安置。 (4)病室床位数单排不应超过 3 床,双排不应超过 6 床。 9.婴儿室环境怎样保洁?婴儿用品的使用有哪些要求? 室内维持整洁、无尘、空气新鲜;室温维持在 22-24℃,相对湿度 55-65%;每日常规清 洁、消毒、每周大扫除一次,专用卫生工具;定期终末空气消毒。婴儿用眼药水、扑粉、油 膏、沐浴液、浴巾、治疗用品等,应一婴一用。 10.抽出的药液、静脉输入液体及各种溶媒什么情况下不得使用? 抽出的药液、 开启的静脉输入无菌液体须注明启用日期、 时间, 超过 2 小时后不得使用; 启封抽吸的各种溶媒超过 24 小时不得使用。 11.换药时应注意的事项? 换药操作应按清洁伤口、感染伤口、离伤口依次进行处理:特殊感染伤口如炭疽、气性 坏疽、 破伤风等应就地严格隔离处置后进行严格终末消毒; 感染性敷料应放在医疗废物袋内 及时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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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手卫生
1.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相关术语和定义 手卫生:为医务人员洗手、卫生手消毒、外科手消毒的总称。 洗手:医务人员用肥皂(皂液)和流动的水洗手,去除手部皮肤污垢、碎屑和部分致菌 的过程。 卫生手消毒:医务人员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以减少手部暂居菌的过程。 外科手消毒:外科手术前医务人员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洗手,再用手消毒剂清或者杀 灭手部暂居菌和减少常居菌的过程。使用的手消毒剂可具有持续抗菌活性。 常居菌:能从大部分人体皮肤上分离出来的微生物,是皮肤上持久的固有寄居茵,不易 被机械的摩擦清除。如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棒状杆菌类、丙酸菌属、不动杆菌属等。一般 情况下不致病。 暂居菌:寄居在皮肤表层,常规洗手容易被清除的微生物。直接接触患者或被污染的物 体表面时可获得,可随时通过手传播,与医院感染密切相关。 手消毒剂:用于手部皮肤消毒,以减少手部皮肤细菌的消毒剂,如乙醇、异丙醇、氯己 定、碘伏等。 速干手消毒剂:含有醇类和护肤成分的手消毒剂。包括水剂、凝胶和泡沫型。
手卫生设施:用于洗手与手消毒的设施,包括洗手池、水龙头、流动水、清洁剂、干手 用品、手消毒剂等。 2.洗手与卫生手消毒的原则是什么? (1)当手部有血液或其他体液等肉眼可见的污染时,应用肥皂(皂液)和流动水洗手。 (2)手部没有肉眼可见污染时,宜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代替洗手。 3.哪些情况下,医务人员应洗手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 (1)直接接触每个患者前后,从同一患者身体的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 (2)接触患者粘膜、破损皮肤或伤口前后,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 伤口敷料等之后。 (3)穿脱隔离衣前后,摘手套后。 (4)进行无菌操作、接触清洁、无菌物品之前。 (5)接触患者周围环境及物品后。 (6)处理药物或配餐前。 4.医务人员在哪些睛况下应先洗手,然后进行卫生手消毒? (1)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以及被传染性致病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后。 (2)直接为传染病患者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病患者污物之后。 5.医务人员卫生手消毒的方法? (1)取适量的速干手消毒剂于掌心; (2)严格按照洗手六步法认真揉搓双手至少 15 秒钟; (3)揉搓时保证手消毒剂完全覆盖手部皮肤,直至手部干燥。 6.手卫生合格标准? (1)卫生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10cfu/cm2。 (2)外科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5cfu/c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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臼治 I 矗人民医院 第五章职业暴露 1.什么是艾滋病病毒(HIV 职业暴露)? 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艾滋 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 者粘膜,或者被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 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情 况。 2.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 以下局部处理措施: (1)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 冲洗粘膜。 (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 出损伤处的血液(由近心端向远心端挤压),再用肥皂液和 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 %乙醇或者 0. 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 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针刺伤或发生乙型 肝炎病毒(HBV)、丙型肝炎病毒(HCV)暴露后的局部处理措 施同上。 3.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级别分为三级。 (1)发生以下情形时,确定为一级暴露: ①暴露源为体液、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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械、物品; ②暴露类型为暴露源沾染了有损伤的皮肤或者粘膜, 暴露量小且暴露时间较短。 (2)发生以下情形时,确定
为二级暴露: ①暴露源为体液、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 械、物品: ②暴露类型为暴露源沾染了有损伤的皮肤或者粘膜, 暴露量大且暴露时间较长;或者暴露类型为暴露源刺伤或 者割伤皮肤,但损伤程度较轻,为表皮擦伤或者针刺伤。 (3)发生以下情形时,确定为三级暴露: ①暴露源为体液、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 械、物品; ②暴露类型为暴露源刺伤或者割伤皮肤,但损伤程度 较重,为深部伤口或者割伤物有明显可见的血液。 (以上所指体液包括羊水、心包液、胸腔液、腹腔液、 脑脊液、滑液、阴道分泌物等人体物质。) 4.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的预防陛用药方案 预防性用药方案分为基本用药程序和强化用药程序。 基本用药程序为两种逆转录酶制剂,使用常规治疗剂量, 连续使用 28 天。强化用药程序是在基本用药程序的基础上, 同时增加一种蛋白酶抵制剂,使用常规治疗剂量,连续使 用 28 天。预防性用药应当在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尽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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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医院 早开始,最好在 4 小时内实施,最迟不得超过 24 小时,即 使超过 24 小时,也应当实施预防性用药。 5.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的随访和咨询 随访和咨询的内容包括:在暴露后的第 4 周、第 8 周、 第 12 周及 6 个月时对艾滋病病毒抗体进行检测,对服用 药物的毒性进行监控和处理,观察和记录艾滋病病毒感染 的早期症状等。 6.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接触后预防措施 (1)乙型肝炎病毒: 接触后预防措施与接种疫苗的状态紧密相关。 ①未接种疫苗者,应采取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和接种 乙肝疫苗的措施。 ②以前接种过疫苗,已知有保护性抗体者,无需处理。 ③以前接种过疫苗,已知没有保护性抗体者,应采取 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和接种乙肝疫苗的措施。 ④如乙肝病毒感染状况不明确者,应采取注射乙肝免 疫球蛋白和接种乙肝疫苗的措施,同的进行乙肝病毒血清 检测,根据结果确认是否接种第 2、3 针乙肝疫苗。 (2)丙型肝炎病毒: 不推荐采用接触后预防接种。 7.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接触后随访与咨询 (1)乙型肝炎病毒接触: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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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Ⅸ人民医院 。 对接种乙型肝炎疫苗的接触者开展跟踪检测: ①在最后一剂疫苗接种 1 个月一 2 个月之后进行病毒抗 体追踪检测。 ②如果 3 个月一 4 个月前注射过乙肝疫苗球蛋白,则抗 原体反应不能确定为接种疫苗后产生的免疫反应。 (2)丙型肝炎病毒接触: ①接触 4 个月一 6 个月之后进行丙型肝炎抗体和丙氨酸 转氨酶酶基线检测和追踪检测。 ②如果早期诊断 HCV 感
染,应在接触 4 周一 6 周后检测 ‘ HCV RNA。 ③通过补充检测,反复确认 HCV 抗体酶免疫水平。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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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庆人民医院 第六章医疗废物 1.何谓医疗废物? 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 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 害性的废物。 2.医疗废物分为几类? 医疗废物分为 5 类: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 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 感染性废物是指: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 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包括: (1)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 (2)使用后的一次性卫生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 及一次性医疗器械。 (3)废弃的被服; (4)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 (5)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 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6)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 (7)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 (8)废弃的血液、血清。 病理性废物是指: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 学实验动物尸体等。包括: 38 盈灌弭, , ,,、≦,.k 曩疆曩罗、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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蠢 K 自治 K 人比 l 矧晓 (1)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 器官等; (2)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等; (3)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蜡块等。 损伤性废物是指: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医用锐 器。包括: (1)医用针头、缝合针; (2)各类医用锐器,包括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 手术锯等; (3)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 药物性废物是指: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 弃生物药品。包括: (1)废弃的一般性药品(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 (2)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致癌性药物、免疫抑制剂); (3)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化学性废物是指: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 废弃的化学晶。包括: (1)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 (2)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 (3)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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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的报告时限 是多少? (1)应当在 48 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 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 1 人以上死亡或者 3 人以上健康损害,应当在 12 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 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 3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健康损害,应当在 2 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 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4.产妇分娩后胎盘应如何处理? 胎盘归产妇所有,当产妇放弃或捐献胎盘时可以由医 疗机构处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有传染性的 胎盘应告知产妇,并按医疗废物处置。 5.传染病及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处理原则: 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 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袋,并及时密封。 6.医疗废物的封装、存放有何要求? (1)放入包装污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 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2)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 3/4 时, 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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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医院 实、严密。 (3)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 应当对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4)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 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中文 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 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5)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 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 不得超过 2 天。 7.医疗废物的登记有何要求?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 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 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 3 年。 8.医疗废物应如何处理? 禁止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 物。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 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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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X 人民医院 第七章多重耐药菌的预防与控制 多重耐药菌定义:主要是指临床使用的三类或三类以 上抗菌药物同时呈现耐药的细菌。 随着多重耐药菌的种类和数量的迅速增加,医疗费用 的急剧上升,病死率的居高不下,预防与控制多重耐药菌 已经刻不容缓。我院监测的多重耐药菌有:耐甲氧西林的 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乃万古霉素的肠球菌(VRE),泛 耐药的饱满不动杆菌(PDR-AB)和泛耐药的铜绿假单胞菌 (PDR-PA),产超广谱 p-内酰胺酶(ESBLS)的革兰氏阴性菌 等。 一、多重耐药菌的预防措施 (一)、加强医务人员手卫生 医务人员在直接接触患者前后、进行无菌技术操作和 侵入性操作前,接触患者使用的物品或处理其分泌物、排 泄物后,必须洗手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 (二)、切实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特别是实 施中心静脉置管、气管切开、气管插管、留置尿管、放置 引流管等操作时,应当避免污染,减少感染的危险因素。 (三)、做好病房的环境卫生 病区要按规定进行环境的卫生清洁,病房内尽量
保持 空气流通,定时通风,每次 30 分钟。通风时要避免风直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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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病人,并注意保暖。必要时和进行高危操作时可用“动 态空气消毒机”进行空气消毒。重症监护病房及收治免疫 力低下病人的病房(如血液病、化疗、放疗、及器官移植 后等病人)要制定保护性隔离措施,特别注意限制探视及 陪护人员。 (四)加强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 认真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的有关规定,严格执 行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的基本原则,切实落实抗菌药物的分 级管理,正确、合理地实施个体化抗菌药物给药方案,根 据临床微生物检测结果,合理选择抗菌药物,严格执行围 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的有关规定,避免因抗菌药物 使用不当导致细菌耐药的发生。 二、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的隔离控制措施 各科室发现以上多重耐药菌(包括定植菌和感染菌) 患者时应进行交班,设立醒目的蓝色隔离标识,并通报全 科医务人员,以防止耐药菌的交叉传播。并告知全科工作 人员严格落实各项管理措施。 (一)病人安置 l、首先单间隔离,也可以将同类多重耐药菌感染患 者或定植患者安置在同„房间。 2、不能将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或者定植患者与气管 插管、深静脉留置导管、有开放伤口或者免疫功能抑制患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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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医院 者安置在同一房间。 3、暂无条件单间隔离者,必须立即实行床边隔离, 床边要有接触隔离标示牌,并尽早转入隔离病房。 4、病人尽可能不转科,必须转科时要对耐药菌管理 要求(如耐药菌名称、发现部位及时间)向接收科室进行 交接班。 5、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和定植患者应谢绝探视,陪 护人员要进行相关知识和操作技术培训。 (二)操作中隔离: 1、实施诊疗护理操作中,有可能接触多重耐药菌感 染患者或者定植患者的伤口、溃烂面、粘膜、血液和体液、 引流液、分泌物、痰液、粪便时,应使用手套,必要时使 用隔离衣,可能有血液和体液喷溅时要戴护目镜。 2、完成对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或者定植患者的诊疗 护理操作后,必须及时脱去手套和隔离衣。 3、病人到其它科室检查或治疗也应按此执行。 (三)物品与消毒 l、与患者直接接触的相关医疗器械、器具及物品如 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输液架等要专人专用,并及时 消毒处理。 2、轮椅、担架、床旁心电图机等不能专人专用的医 疗器械、器具及物品要在每次使用后擦拭消毒。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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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医院 3、出现或者疑似有多重耐药菌感染聚集性发病时, 应当增加清洁和消毒频次。 4、物体表面消毒可根据致病菌特点选择高水平消毒 剂,必要时可更换科内长
期使用的消毒剂。 (四)隔离解除 患者标本连续 3 次(每次间隔>24h)均未培养出多重耐 药菌,或感染己痊愈但无标本可送,方可解除隔离。 (五)终末消毒 l、病人转出或出院或死后室内所有物品要进行彻底 的终未消毒。 2、在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或定植患者诊疗过程中产 生的医疗废物,应当按照医疗废物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和管 理。 三、注意事项 1、容易被污染的物表 (1)温度计 (2)输液泵和支架 (3)氧气流量表 (4)呼吸机控制面板/旋钮 (5)生命监测仪面板/旋钮 (6)血压计袖带 (7)听诊器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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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庆人民医院 第八章抗菌药物的使用 抗菌药物使用的基本原则:抗菌药物的应用涉及临床 各科,正确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是提高疗效、降低不良反应 发生率以及减少或减缓细菌耐药性发生的关键。抗菌药物 临床应用是否正确、合理,基于以下两方面:(1)有五指 征应用抗菌药物;(2)选用的品种及给药方案是否正确、 合理。 一、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一)、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血、尿常规等实验室检查结 果,初步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以及经病原检查确诊为细菌 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由真菌、结核分枝杆菌、 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 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 物。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证据,诊断不能成 立者,以及病毒性感染者,均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二)、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物 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品种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菌种类及病 原菌对抗菌药物敏感或耐药,即细菌药物敏感试验(以下 简称药敏)的结果而定。因此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住院病 人必须在开始抗菌治疗前,先留取相应标本,立即送细菌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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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以尽早明确病原菌和药敏结果;门诊病人可以根据 病情需要开展药敏工作。 危重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可根据患者 的发病情况、发病场所、原发病灶、基础疾病等推断最可 能的病原菌,并结合当地细菌耐药状况先给予抗菌药物经 验治疗,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后,对疗效不佳的患者 调整给药方案。 (三)、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特点及其体内过程特点选 择用药 各种抗菌药物的药效学(抗菌谱和抗菌活性)和人体 药代动力学(吸收、分布、代谢和排出过程)特点不同,因 此各有不同的临床适应证。临床医师应根据各种抗菌药物 的上述特点,按临床适应证正确选用抗菌药物。 (四)、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
病情、病原菌种 类及抗菌药物特点制订 根据病原菌、感染部位、感染严重程度和患者的生理、 病理情况制订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包括抗菌药物的选用品 种、剂量、给药次数、给药途径、疗程及联合用药等。在 制订治疗方案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1、品种选择:根据病原菌种类及药敏结果选用抗菌 药物。 2、给药剂量:按各种抗菌药物的治疗剂量范围给药。 治疗重症感染(如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等)和抗菌药物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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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 I 戈人民隈院 不易达到的部位的感染(如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等),抗菌药 物剂量宜较大(治疗剂量范围高限);而治疗单纯性下尿路 感染时,由于多数药物尿药浓度远高于血药浓度,则可应 用较小剂量(治疗剂量范围低限)。 3、给药途径: (1)轻症感染可接受口服给药者,应选用口服吸收完 全的抗菌药物,不必采用静脉或肌内注射给药。重症感染、 全身性感染患者初始治疗应予静脉给药,以确保药效:病 情好转能口服时应及早转为口服给药。 (2)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宜尽量避免:皮肤黏膜局部 应用抗菌药物后,很少被吸收,在感染部位不能达到有效 浓度,反易引起过敏反应或导致耐药菌产生,因此治疗全 身性感染或脏器感染时应避免局部应用抗菌药物。抗菌药 物的局部应用只限于少数情况,例如全身给药后在感染部 位难以达到治疗浓度时可加用局部给药作为辅助治疗。此 情况见于治疗中枢神经系统感染时某些药物可同时鞘内 给药;包裹性厚壁脓肿脓腔内注入抗菌药物以及眼科感染 的局部用药等。某些皮肤表层及口腔、阴道等黏膜表面的 感染可采用抗菌药物局部应用或外翔,但应避免将主要供 全身应用的品种作局部用药。局部用药宜采用刺激性小、 不易吸收、不易导致耐药性和不易致过敏反应的杀菌剂, 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易产生过敏反应的药物不可局部 应用。氨基糖苷类等耳毒性药不可局部滴耳。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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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 l 式人民阪院 (3)给药次数:为保证药物在体内能最大地发挥药效, 杀灭感染灶病原菌,应根据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相结合的 原则给药。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和其他 D 内酰胺类、红 霉素、克林霉素等消除半衰期短者,应一日多次给药。氟 喹诺酮类、氨基糖苷类等可一日给药一次(重症感染者例 外)。 (4)疗程:抗菌药物疗程因感染不同而异,一般宜用 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 72—96 小时,特殊情况,妥善 处理。但是,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化脓性脑膜炎、 伤寒、布鲁菌病、骨髓炎、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和扁桃体炎、 深部真菌病、结核病等需较长的疗程方能彻底治愈,并防 止复发。
(5)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要有明确指征:单一药物可 有效治疗的感染,不需联合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有指征 联合用药。 ①原菌尚未查明的严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严重 感染。 ②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感染性心内膜炎或 败血症等重症感染。 ④需长程治疗,但病原菌易对某些抗菌药物产生耐药 性的感染,如结核病、深部真菌病。 ⑤由于药物协同抗菌作用,联合用药时应将毒性大的 抗菌药物剂量减少,如两性霉素 B 与氟胞嘧啶联合治疗隐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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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菌脑膜炎时,前者的剂量可适当减少,从而减少其毒性 反应。联合用药时宜选用具有协同或相加抗菌作用的药物 联合,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其他 D 内酰胺类与氨基 糖苷类联合,两性霉素 B 与氟胞嘧啶联合。联合用药通常 采用 2 种药物联合,3 种及 3 种以上药物联合仅适用于个 别情况,如结核病的治疗。此外必须注意联合用药后药物 不良反应将增多。 二、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一)、内科及儿科预防用药 1.用于预防一种或两种特定病原菌入侵体内引起的 感染,可能有效;如目的在于防止任何细菌入侵,则往往 无效。 2.预防在一段时间内发生的感染可能有效:长期预 防用药,常不能达到目的。 3.患者原发疾病可以治愈或缓解者,预防用药可能 有效。原发疾病不能治愈或缓解者(如免疫缺陷者),预防 用药应尽量不用或少用。对免疫缺陷患者,宜严密观察其 病情,一旦出现感染征兆时,在送检有关标本作培养同时, 首先给予经验治疗。 4.通常不宜常规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情况:普通 感冒、麻疹、水痘等病毒性疾病,昏迷、休克、中毒、心 力衰竭、肿瘤、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等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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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袭性真菌感染预防: 1.对免疫功能抑制的重症患者应进行抗真菌药物的 预防治疗。如 ICU 的免疫功能抑制的患者,血液科的重症 患者等。(推荐级别 A 级) 2.对 ICU 的内无免疫功能抑制的患者一般不进行抗 真菌药物的预防治疗。(推荐级别 C 级) (二)、外科手术预防用药 1.外科手术预防用药目的:预防手术后切口感染, 以及清洁一污染或污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感染及术后可能 发生的全身性感染。 2.外科手术预防用药基本原则:根据手术野有否污 染或污染可能,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 ①清洁手术: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 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 外界相通的器官。手术野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 物,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1)手术范围大、 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
一旦发 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 手术等:(3)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 心脏起博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4)高龄或免疫缺陷 者等高危人群。 ②清洁一污染手术:上、下呼吸道、上、下消化道、 泌尿生殖道手术,或经以上器官的手术,如经口咽部大手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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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蜉蚤 Z 术、经阴道子宫切除术、经直肠前列腺手术,以及开放性 骨折或创伤手术。由于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 手术时可能污染手术野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 菌药物。 ③污染手术:由于胃肠道、尿路、胆道体液大量溢出 或开放性创伤未经扩创等已造成手术野严重污染的手术。 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术前已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如腹腔脏器穿孔腹膜 炎、脓肿切除术、气性坏疽截肢术等,属抗菌药物治疗性 应用,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④外科预防用抗菌药物的选择及给药方法:抗菌药物 的选择视预防目的而定。为预防术后切口感染,应针对金 黄色葡萄球菌(以下简称金葡菌)选用药物。预防手术部位 感染或全身性感染,则需依据手术术野污染或可能的污染 菌种类选用,如结肠或直肠手术前应选用对大肠埃希菌和 脆弱拟杆菌有效的抗菌药物。选用的抗菌药物必须是疗效 肯定、安全、使用方便及价格相对较低的品种。 给药方法:接受清洁手术者,在术前 0. 5-2 小时内 给药,或麻醉开始时给药,使手术切口暴露时局部组织中 己达到足以杀灭手术过程中入侵切口细菌的药物浓度。如 果手术时间超过 3 小时,或失血量大(>1500ml),可手术 中追加抗生素(具体剂量及追加几剂视手术情况而定)。抗 菌药物的有效覆盖时间应包括整个手术过程和手术结束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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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f}I 式人民医院 后 4 小时,总的预防用药时间不超过 24 小时,个别情况 可延长至 48 小时。手术时问较短《2 小时)的清洁手术, 术前用药一次即可。接受清洁一污染手术者的手术时预防 用药时间亦为 24 小时,必要时延长至 48 小时。污染手术 可依据患者情况酌量延长。对手术前已形成感染者,抗菌 药物使用时间应按治疗性应用而定。 I 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得超过 30%(建议分层分析),且 I 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性使用 抗菌药物时间不得超过 24 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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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Ⅸ人民医院 第九章重点部位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 一、手术部位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 手术前 1.择期手术患者应尽可能待手术部位以外感染治愈 后再行手术。 2.充分控制糖尿病手术患者的血糖水平,尤其避免 术前高血糖。 3.尽可能缩短术前住院时间。 4.若无
禁忌证,术前应使用抗菌皂或皂液洗澡。 5.避免不必要的备皮,确需备皮应术前即刻或在手 术室进行,尽量使用不损伤皮肤的方法如剪毛或脱毛。 6.需要做肠道准备的患者,术前一天分次口服非吸 收性抗菌药物即可。 7.有明显皮肤感染的工作人员,未治愈前不宜参加 手术。 手术中 1.有预防用药指征者,应切皮前 30min 或麻醉诱导 期静脉给药。手术时间超过 3h,或超过所用药物半衰期的 2 倍以上,或失血量大()1500ml),术中应追加抗生素(具 体剂量及追加几剂视手术情况而定)。 2.严格遵循《医务人员外科手消毒标准操作规程>。 3.手套穿孔率较高的手术,如部分骨科手术,应戴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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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医院 双层手套。 4.术前皮肤消毒。 5.术中应主动加温,保持患者正常体温。 6.手术野冲洗应使用温(37℃)的无菌生理盐水。 7.需引流的切口,首选闭式引流,应远离切口部位 戳孔引流,位置适当确保充分引流。 手术后 1.接触切口以及切口敷料前后均必须进行手卫生。 2.换药操作应严格遵守无菌操作原则。 3.除非必要,尽早拔除引流管。 二、医院内肺炎预防与控制措施 医院内肺炎(HAP)是我国最常见的医院感染类型,呼 吸机相关肺炎(VAP)是其中的重要类型,预后较差。 1.对存在 HAP 高危因素的患者,建议使用含 0.2%的 氯己定(洗必泰)漱口或口腔冲洗,每 2-6h -次。 2.如无禁忌证,应将床头抬高约 30~45(仰卧位 与半卧位 VAP 发病率分别是 23%,5%)。 3.鼓励手术后患者(尤其是胸部和上腹部手术患者) 早期下床活动。 4.指导患者正确咳嗽,必要时予以翻身、拍背,以 利于痰液引流。 5.提倡积极使用胰岛素控制血糖在 80-110mg/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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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医院 dl (7. Ommol/L 以下)。 6.不应常规采用选择性消化道脱污染(SDD)来预防 HAP (VAP)。 7.对于使用呼吸机的患者,还应考虑以下几点。 (1)严格掌握气管插管或切开适应证,使用呼吸机辅 助呼吸的患者应优先考虑无创通气; (2)如要插管,尽量使用经口的气管插管; (3)建议保持气管插管气囊压力在 20cmH:O 以上; (4)吸痰时应严格遵循无菌操作原则,吸痰前、后, 医务人员应做好手卫生 (5)呼吸机螺纹管和湿化器应每周更换 1-2 次,有明 显分泌物污染时应及时更换;螺纹管冷凝水应及时倾倒, 不可使冷凝水流向患者气道;湿化器添加水应使用无菌 水,每天更换; (6)每日停用镇静剂,评估是否撤机和拔管,减少插 管天数。 8.应对医务人员(包括护工),定期进行有关预防措 施的教育培训。 三、导管相关血流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 置管时 1.深静脉置管时应遵守最大限度的无菌屏障要求。
插管部位应铺大无菌单;操作人员应戴帽子、口罩,穿无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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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 JX 人民医院 菌手术衣:认真执行手消毒程序,戴外科手套,置管过程 中手套意外破损应立即更换。 2.权衡利弊后选择合适的穿刺点,成人应首选锁骨 下静脉,尽量避免使用股静脉。 3.宜采用 r)%氯己定乙醇制剂消毒穿刺点皮肤。 4.宜选用内层含有抗菌成分的导管。 5.患有疖肿、湿疹等皮肤病,患感冒等呼吸道疾病, 感染或携带有 MRSA(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工作人 员,在未治愈前不应进行插管操作。 插管后 1.应用无菌透明专用贴膜或无菌纱布覆盖穿刺点, 但多汗、渗血明显患者宜选无菌纱布。 2.应定期更换穿刺点覆盖的敷料。更换间隔时间: 无菌纱布为.2 天,专用贴膜可至 7 天,但敷料出现潮湿、 松动、沾污时应立即更换。 3.接触导管接口或更换敷料时,应进行严格的手卫 生,并戴检查手套,但不能以手套代替手卫生。 4.保持三通锁闭清洁,如有血迹等污染应立即更换。 5.患者洗澡或擦身时应注意对导管的保护,不要把 导管浸入水中。 6.输液管更换不宜过频,但在输入血及血制品、脂 肪乳剂后或停止输液时应及时更换。 7.对无菌操作不严的紧急置管,应在 48h 内更换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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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选择另一穿刺点。 8.怀疑导管相关感染时,应考虑拔除导管,但不要 为预防感染而定期更换导管。 9.应每天评价留置导管的必要性,尽早拔除导管。 培训与管理 1.置管人员和导管维护人员应持续接受导管相关操 作和感染预防相关知识的培训,并熟练掌握相关操作技 能,严格遵循无菌操作原则。 2.定期公布导管相关血流感染(CR-BSl)的发生率。 循证医学不推荐的预防措施 1.常规对拔出的导管尖端进行细菌培养。 2.在穿刺部位局部涂含抗菌药物的药膏。 3.常规使用抗感染药物封管来预防 CR-BSI。 4.全身用抗菌药物预防 CR-BSI。 5.为了预防感染而定期更换中心静脉导管和动脉导 管。 6.为了预防感染而常规通过导丝更换非隧道式导管。 7.常规在中心静脉导管内放置过滤器预防 CR-BSI。 四、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 插管前 1.严格掌握留置导尿管的适应证,应避免不必要的 留置导尿。 2.仔细检查无菌导尿包,如过期、外包装破损、潮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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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反人民医院 湿,不应使用。 3.根据年龄、性别、尿道情况选择合适的导尿管口 径、类型。成年男性宜选 16F,女性宜选 14F。 4.对留置导尿患者,应采用密闭式引流系统。 插管时 1.应使用 0. 05 26-0.1%的聚维酮碘(碘伏)棉球消毒 尿道口及其周围皮肤黏膜,每一个棉球不能重复使用,程 序如下。 (1)男性
:自尿道口、龟头向外旋转擦拭消毒,注意 擦净包皮及冠状沟。 (2)女性:先清洗外阴,其原则由上至下,由内向外, 然后清洗尿道口、前庭、两侧大小阴唇,最后肛门。 2.插管过程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动作要轻柔,避 免尿道黏膜损伤。 插管后 1.悬垂集尿袋,不应高于膀胱水平,并及时清空袋 中尿液。 2.保持尿液引流系统通畅和完整,不应轻易打开导 尿管与集尿袋的接口。 3.如要留取尿标本,可从集尿袋采集,但此标本不 应用于普通细菌和真菌学检查。 4.不应常规使用含消毒剂或抗菌药物的生理盐水进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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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治 1 元人民医院 行膀胱冲洗或灌注来预防尿路感染。 5.疑似导尿管阻塞应更换导管,不得冲洗。 6.保持尿道口清洁,日常用肥皂和水保持清洁即可, 但大便失禁的患者清洁以后应消毒。 7.患者洗澡或擦身时应注意对导管的保护,不应把 导管浸入水中。 8.导尿管不慎脱落或导尿管密闭系统被破坏时,应 更换导尿管。 9.疑似出现尿路感染而需要抗菌药物治疗前,应先 更换导尿管。 10.长期留置导尿管患者,没有充分证据表明定期更 换导尿管可以预防导尿管相关感染,不提倡频繁更换导尿 管。建议更换频率可为导尿管 1 次/2 周,普通集尿袋 2 次/周,精密集尿袋 1 次/周。 11.应每天评价留置导尿管的必要性,尽早拔除导尿 管。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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