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类汽车维修经营许可

二类汽车维修经营许可

机动车维修经营审批

(二类汽车维修经营许可)

一、业务类型

行政许可类

二、办事事项名称

机动车维修经营审批

三、办事事项子项名称

二类汽车维修经营许可

四、申请的受理窗口

各辖区交通分局

五、办事事项的决定机关

市运管处(委托各辖区交通分局审批)

六、事项设立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

(二)《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部2005年第7号令)。

七、办事内容及申请条件

(一)内容:二类汽车维修企业申请。

(二)条件:

1、《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车辆停车场和生产厂房;

(2)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

(3)有必要的技术人员;

(4)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

(5)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GB/T16739.1-2004)中关于人员条

件、组织管理条件、安全生产条件、环境保护条件、设施条件、停车场、设备条件等的具体要求。

八、申报材料

(一)《东莞市汽车维修企业开业申请表》(一份);

(二)企业投资方的股权构成说明及相关证照(复印件)(一份);

(三)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特约维修店需另附特约汽车品牌生产企业的授权书(一份);

(五)企业厂容厂貌照片(用数码相机拍摄打印)(一份);

(六)企业所用土地或房产的使用证明(一份);

(七)企业所在的地理位置图(一份);

(八)企业的平面布置图(一份);

(九)车间、厂房和报修厅等建筑物的结构说明(一份);

(十)企业机构设置框架图(一份);

(十一)持证技术人员名单及其证件(复印件)(一份);

(十二)维修设备清单(一份);

(十三)消防部门对企业的消防安全验收合格证明(一份);

(十四)环保部门对企业的环境保护验收合格证明(一份);

(十五)工商部门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一份);

(十六)提供企业基本管理制度文本(一份);

注:以上资料需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附上目录,一式两份,原件经核对后退回,复印件保留存档。

九、申请表格 《东莞市汽车维修企业开业申请表》

十、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将上述材料提交各辖区交通分局,交通分局窗口受理人员审核后,合格的向申请人出具《审批事项受理通知书》;不合格的出具《审批事项退回通知书》,同时将申报材料退回申请人。

(二)交通分局工作人员对申办事项进行审核研究。

(三)交通分局工作人员审核完后将办理结果告知申请人并出具《审批事项办理结果通知书》给申请人。

十一、事项有效期

4年

十二、受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十三、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各辖区交通分局

十四、投诉电话

22201001(市交通局机关效能投诉中心)

二类汽车维修经营许可

机动车维修经营审批

(二类汽车维修经营许可)

一、业务类型

行政许可类

二、办事事项名称

机动车维修经营审批

三、办事事项子项名称

二类汽车维修经营许可

四、申请的受理窗口

各辖区交通分局

五、办事事项的决定机关

市运管处(委托各辖区交通分局审批)

六、事项设立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

(二)《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部2005年第7号令)。

七、办事内容及申请条件

(一)内容:二类汽车维修企业申请。

(二)条件:

1、《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车辆停车场和生产厂房;

(2)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

(3)有必要的技术人员;

(4)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

(5)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GB/T16739.1-2004)中关于人员条

件、组织管理条件、安全生产条件、环境保护条件、设施条件、停车场、设备条件等的具体要求。

八、申报材料

(一)《东莞市汽车维修企业开业申请表》(一份);

(二)企业投资方的股权构成说明及相关证照(复印件)(一份);

(三)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特约维修店需另附特约汽车品牌生产企业的授权书(一份);

(五)企业厂容厂貌照片(用数码相机拍摄打印)(一份);

(六)企业所用土地或房产的使用证明(一份);

(七)企业所在的地理位置图(一份);

(八)企业的平面布置图(一份);

(九)车间、厂房和报修厅等建筑物的结构说明(一份);

(十)企业机构设置框架图(一份);

(十一)持证技术人员名单及其证件(复印件)(一份);

(十二)维修设备清单(一份);

(十三)消防部门对企业的消防安全验收合格证明(一份);

(十四)环保部门对企业的环境保护验收合格证明(一份);

(十五)工商部门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一份);

(十六)提供企业基本管理制度文本(一份);

注:以上资料需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附上目录,一式两份,原件经核对后退回,复印件保留存档。

九、申请表格 《东莞市汽车维修企业开业申请表》

十、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将上述材料提交各辖区交通分局,交通分局窗口受理人员审核后,合格的向申请人出具《审批事项受理通知书》;不合格的出具《审批事项退回通知书》,同时将申报材料退回申请人。

(二)交通分局工作人员对申办事项进行审核研究。

(三)交通分局工作人员审核完后将办理结果告知申请人并出具《审批事项办理结果通知书》给申请人。

十一、事项有效期

4年

十二、受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十三、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各辖区交通分局

十四、投诉电话

22201001(市交通局机关效能投诉中心)


相关文章

  • 重庆市压缩天然气汽车改装
  • 重庆市压缩天然气汽车改装.维修经营行政许可条件和程序规定(试行)渝文审 [2008]28号 重庆市压缩天然气汽车改装.维修经营行政许可条件和程序规定(试行) 渝文审 [2008]28号 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压缩天然气汽车改装.维修经营行政许可 ...查看


  •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 [时效性]:现行有效[发文字号]:交通部令2005年第7号[颁布日期]:2005-06-24[生效日期]:2005-08-01[效力级别]:部门规章[颁布机构]:交通部(已撤销) 目录 * 1 href="#heading_1&q ...查看


  • 行政执法实务测试题
  • 行政执法实务测试题(一) 单位:姓名:成绩:一.单项选择题: 1. 同一线路有( A )个以上申请人时,可以通过招标的形式作出许可决定. A.3 B.2 C.4 D.5 2.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有( A)名以上人员 ...查看


  • 四川省机动车维修管理办法
  • 四川省机动车维修管理办法 (2007年4月24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10号公布 根据2016年1月2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等三部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 为规范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保障机动车运行安 ...查看


  • 汽车维修二类开业条件
  • 石家庄市汽车快修业户开业条件 1 范围 本条件规定了汽车快修企业的作业内容.设施设备.人 员素质.管理.服务质量规范等一般技术要求和汽车快修连 锁企业的特殊要求. 本标准适应于石家庄市汽车快修企业的设立和维修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 ...查看


  •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2014新版
  •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2014新版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行为,保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查看


  •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8 号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14年6月27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长 张勇 2014年7月30日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 ...查看


  • 医疗器械经营管理规定
  •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总局局令第8号) 2014年07月30日 发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8 号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14年6月27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 ...查看


  •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8号令)
  •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令第 8 号)2014 年 07 月 30 日 发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8 号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14年6月27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 ...查看


热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