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河镇2011年度综治维稳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办法
为了认真搞好各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落实综治维稳工作的各项措施,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确保全镇各村的平安稳定,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2011年度综治维稳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办法》。
一、考核办法
采取百分制记分办法,按照平常工作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由镇综治委组织考核组进行考评。
二、考核细则
1、加强组织领导(14分)
切实把综治、信访与平安建设纳入总体工作目标。各村(居)委会、单位把平安建设工作纳入本单位、本部门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计划并列入年终考评;制定平安建设实施方案;有综治信访、平安创建、民调、治保等组织机构和人员。定期研究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各村(居)委会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意见。
2、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及调处(20分)
各村要认真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每月要进行一次排查,并认真执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月报制度,每月23日向镇综治办上报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表。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化解和调处。矛盾纠纷的调处率和调处成功率要求达100%,做到一般纠纷不出村。各类矛盾纠纷,村上无两次以上调解记录而上交镇调解中心或司法所的,每一例扣5分,有两次以上调解记录而未调解成功,每上交一起矛盾纠纷扣2分。
3、法制宣传工作(4分)
各村必须按镇普法领导小组的要求认真搞好法制宣传工作,按“六五”普法的内容认真组织宣传普及法律法规知识,使本村村民遵纪守法,无严重违法行为发生。
4、预防犯罪(4分)
各村必须教育村民遵纪守法,积极预防犯罪,特别是要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做好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工作,如发生一起刑事案件扣2分,直至扣完本项为止。
5、重点人员管理(5分)
各村要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理(包括“法轮功”及其他邪教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监外执行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有暴力倾向精神病人等),认真进行监控,如发生一起重点人员的违法犯罪,扣5分。要每季度进行一次家庭走访并有记录,每缺1人次扣1分。
6、社会治安工作(10分)
(1)辖区内社会治安良好。无“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发生,无影响恶劣的“黄赌毒”案件发生;
(2)加强爱路护路工作,无“三乱”现象发生;
(3)无重特大治安、交通、火灾、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4)无生产安全等责任事故发生;
(5)维护好企业和学校周边环境。
(6)做好“三电”设施保护工作,无破坏、盗窃“三电”设施案件的发生。
7、信访工作(15分)
认真做好信访工作,有上访人员、上访情况需及时报告并做好工作。如发生上访,必须按要求及时接回,不按要求接回的,
每一例扣5分;如发生一起非正常越级上访,扣10分。
8、维护稳定工作(8分)
各村必须维护稳定,认真排查不稳定因素,辖区内不发生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群体性事件,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责任人必须速赴现场,及时报告并稳妥处臵。
9、信息反馈及资料整理(10分)
各村发现有群体性事件和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苗头,包括越级上访、闹事等情况,除及时做好化解工作外,要及时向镇综治委报告,发现此类事件而没有预先报告、反馈情况的,扣2分。各村综治维稳的资料必须齐全,包括各类调解案卷、会议记录等,每缺一项扣2分。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综治工作(10分)
三、考核评价及奖惩
镇综治委根据考核情况,结合日常工作,对各村计分排序,并以此为依据,推荐综治维稳暨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个别由于工作不得力而导致治安混乱或发生影响稳定事件、重大案件等问题的单位,依据有关要求,实行一票否决。
索河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附(索河镇综治维稳工作考核评分表)
索河镇综治维稳工作考核评分表
村负责人(签名): 村综治专干(签名): 年 月 日
索河镇2011年度综治维稳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办法
为了认真搞好各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落实综治维稳工作的各项措施,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确保全镇各村的平安稳定,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2011年度综治维稳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办法》。
一、考核办法
采取百分制记分办法,按照平常工作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由镇综治委组织考核组进行考评。
二、考核细则
1、加强组织领导(14分)
切实把综治、信访与平安建设纳入总体工作目标。各村(居)委会、单位把平安建设工作纳入本单位、本部门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计划并列入年终考评;制定平安建设实施方案;有综治信访、平安创建、民调、治保等组织机构和人员。定期研究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各村(居)委会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意见。
2、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及调处(20分)
各村要认真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每月要进行一次排查,并认真执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月报制度,每月23日向镇综治办上报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表。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化解和调处。矛盾纠纷的调处率和调处成功率要求达100%,做到一般纠纷不出村。各类矛盾纠纷,村上无两次以上调解记录而上交镇调解中心或司法所的,每一例扣5分,有两次以上调解记录而未调解成功,每上交一起矛盾纠纷扣2分。
3、法制宣传工作(4分)
各村必须按镇普法领导小组的要求认真搞好法制宣传工作,按“六五”普法的内容认真组织宣传普及法律法规知识,使本村村民遵纪守法,无严重违法行为发生。
4、预防犯罪(4分)
各村必须教育村民遵纪守法,积极预防犯罪,特别是要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做好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工作,如发生一起刑事案件扣2分,直至扣完本项为止。
5、重点人员管理(5分)
各村要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理(包括“法轮功”及其他邪教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监外执行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有暴力倾向精神病人等),认真进行监控,如发生一起重点人员的违法犯罪,扣5分。要每季度进行一次家庭走访并有记录,每缺1人次扣1分。
6、社会治安工作(10分)
(1)辖区内社会治安良好。无“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发生,无影响恶劣的“黄赌毒”案件发生;
(2)加强爱路护路工作,无“三乱”现象发生;
(3)无重特大治安、交通、火灾、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4)无生产安全等责任事故发生;
(5)维护好企业和学校周边环境。
(6)做好“三电”设施保护工作,无破坏、盗窃“三电”设施案件的发生。
7、信访工作(15分)
认真做好信访工作,有上访人员、上访情况需及时报告并做好工作。如发生上访,必须按要求及时接回,不按要求接回的,
每一例扣5分;如发生一起非正常越级上访,扣10分。
8、维护稳定工作(8分)
各村必须维护稳定,认真排查不稳定因素,辖区内不发生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群体性事件,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责任人必须速赴现场,及时报告并稳妥处臵。
9、信息反馈及资料整理(10分)
各村发现有群体性事件和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苗头,包括越级上访、闹事等情况,除及时做好化解工作外,要及时向镇综治委报告,发现此类事件而没有预先报告、反馈情况的,扣2分。各村综治维稳的资料必须齐全,包括各类调解案卷、会议记录等,每缺一项扣2分。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综治工作(10分)
三、考核评价及奖惩
镇综治委根据考核情况,结合日常工作,对各村计分排序,并以此为依据,推荐综治维稳暨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个别由于工作不得力而导致治安混乱或发生影响稳定事件、重大案件等问题的单位,依据有关要求,实行一票否决。
索河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附(索河镇综治维稳工作考核评分表)
索河镇综治维稳工作考核评分表
村负责人(签名): 村综治专干(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