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个人旅游签证所需资料:
一、中方提供材料:
1、有效期半年以上因私五年护照,,使用换发的新护照请同时提供旧护照。
2、工作单位在职担保证明原件或离退休证(学生的在学证明或学生证复印件)。
3、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均在空白处加盖公
章).
4、全家户口本复印件(包括首页);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当申请者中有亲属关系但不在同一
户口本上的,须提供亲属关系公证。
5、两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白底)。
6、日本国旅游签证申请书及报名表
7、以日本为目的地的机票预订单
8、日本内住宿酒店确认单(不强求提供)
9、个人财产证明(以下至少2项 红色为出签率最高选择)
1)房产证复印件.
2)五万元以上的中文银行存款证明原件(冻结).
3)车产或购车发票复印件等。
4)证明经济能力的材料(如个人所得税的纳税证明或所在单位开的收入证明)
5)工资卡6个月交易记录(显示年薪10为佳)
6)国际信用卡(VISA,MASTER,JCB)者,可提供近期6个月内使用明细单或用信用卡支付
旅游费用的证明。
10. 本社有面试客人的权利.(基本不用面试)
11.居住地(工作地)和护照签发地不一致的须提供暂住证原件.
12.未成人不能单独办理此项签证
13.去程日期和行程必须属实,如送了签证有改动日期,必须提前跟使馆申请,否则拒签或者涉及到消签问题,
14.旅游目的:旅游(如探亲,访友,公务,会拒签)
▲ 注意:
1、 日本大使馆正常受理时间为5个工作日(进馆后的第六个工作日),决定签证的给予
与拒绝,与我公司无关,我公司会及时通知参团者签证的情况。
2、 旅客归国以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参团者的护照原件及返程登机牌提交至
我社消签.
3、 以上资料均为申请签证的必需资料,如申请人不按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一切后果
自负。
4、 签证费及以上签证所需资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5、 本社有权让客人补交资料。
各使、领馆管辖地区划分
1、日本国驻华大使馆:
北京市、天津市、内蒙古自治区、河北省、河南省、湖南省、湖北省、山西省、陕西省、
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
2、日本国驻上海总领事馆:
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江苏省
3、日本国驻广州总领事馆:广东省、福建省、海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
4、日本国驻重庆总领事馆
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重庆市
5. 日本国驻沈阳总领事馆
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
6.青岛领区:
山东省
7.大连办事处
大连
8. 香港领区:香港,澳门
备注: 1、使馆代表一国的国家主权,签证官有权决定是否为申请人发放签证。
2、使馆只接受完整有序的签证资料,准备了使馆要求的齐全的签证资料并不意味着一定能够获得签证。
3、使馆有权根据申请人情况要求补交其它资料,并要求申请人按照指定时间前来面试。
4、详情请致电签证部。
日本个人旅游签证所需资料:
一、中方提供材料:
1、有效期半年以上因私五年护照,,使用换发的新护照请同时提供旧护照。
2、工作单位在职担保证明原件或离退休证(学生的在学证明或学生证复印件)。
3、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均在空白处加盖公
章).
4、全家户口本复印件(包括首页);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当申请者中有亲属关系但不在同一
户口本上的,须提供亲属关系公证。
5、两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白底)。
6、日本国旅游签证申请书及报名表
7、以日本为目的地的机票预订单
8、日本内住宿酒店确认单(不强求提供)
9、个人财产证明(以下至少2项 红色为出签率最高选择)
1)房产证复印件.
2)五万元以上的中文银行存款证明原件(冻结).
3)车产或购车发票复印件等。
4)证明经济能力的材料(如个人所得税的纳税证明或所在单位开的收入证明)
5)工资卡6个月交易记录(显示年薪10为佳)
6)国际信用卡(VISA,MASTER,JCB)者,可提供近期6个月内使用明细单或用信用卡支付
旅游费用的证明。
10. 本社有面试客人的权利.(基本不用面试)
11.居住地(工作地)和护照签发地不一致的须提供暂住证原件.
12.未成人不能单独办理此项签证
13.去程日期和行程必须属实,如送了签证有改动日期,必须提前跟使馆申请,否则拒签或者涉及到消签问题,
14.旅游目的:旅游(如探亲,访友,公务,会拒签)
▲ 注意:
1、 日本大使馆正常受理时间为5个工作日(进馆后的第六个工作日),决定签证的给予
与拒绝,与我公司无关,我公司会及时通知参团者签证的情况。
2、 旅客归国以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参团者的护照原件及返程登机牌提交至
我社消签.
3、 以上资料均为申请签证的必需资料,如申请人不按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一切后果
自负。
4、 签证费及以上签证所需资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5、 本社有权让客人补交资料。
各使、领馆管辖地区划分
1、日本国驻华大使馆:
北京市、天津市、内蒙古自治区、河北省、河南省、湖南省、湖北省、山西省、陕西省、
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
2、日本国驻上海总领事馆:
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江苏省
3、日本国驻广州总领事馆:广东省、福建省、海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
4、日本国驻重庆总领事馆
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重庆市
5. 日本国驻沈阳总领事馆
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
6.青岛领区:
山东省
7.大连办事处
大连
8. 香港领区:香港,澳门
备注: 1、使馆代表一国的国家主权,签证官有权决定是否为申请人发放签证。
2、使馆只接受完整有序的签证资料,准备了使馆要求的齐全的签证资料并不意味着一定能够获得签证。
3、使馆有权根据申请人情况要求补交其它资料,并要求申请人按照指定时间前来面试。
4、详情请致电签证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