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Code for acceptance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of Water supply drainage and heating works GB 50242-2002
1 总 则
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1.0.3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 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配套使用。
1.0.5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 语
2.0.1 给水系统water supply system
通过管道及辅助设备,按照建筑物和和户的生产、生活和消防的需要,有组织的输送到用水地点的网络。
2.0.2 排水系统drainage system
通过管道及辅助设备,把屋面雨水及生活和生产过程所产生的污水、废水及时排放出去的网络。
2.0.3 热水供应系统hot water supply system
为了满足人们生活和生产过程中对水温的某些特定要求而由管道及辅助设备组成的输送热水的网络。
2.0.4 卫生器具sanitay fixtures
用来满足人们日常生活中各种卫生要求,收集和排放生活及生产中的污水、废水的设备。 2.0.5 给水配件water supply fittings
在给水和热水供应系统中,用以调节、分配水量和水压,关断和改变水流方向的各种管件、阀门和水嘴的统称。
2.0.6 建筑中的水系统intermediate water system lf building
以建筑物的冷却水、沐浴排水、盥洗排水、洗衣排水等为水源,经过物理、化学方法的工艺处理,用于厕所冲洗便器、绿化、洗车、道路浇洒、空调冷却及水景等的供水系统为建筑中水系统。
2.0.7 辅助设备auxiliaries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系统中,为满足用户的各种使用功能和提高运行质量而设置的种种设备。
2.0.8 试验压力test pressure
管道、容器或设备进行耐压强度和气密性试验规定所要达到的压力。
2.0.9 额定工作压力rated wording pressure
指锅炉及压力容器出厂时所标定的最高允许工作压力。
2.0.10 管道配件pipe fittings
管道与管道或管道与设备连接用的各种零=棱的统称。
2.0.11 固定支架fixed trestle
限制管道在支撑点处发生径向和轴向位移的管道支架。
2.0.12 活动支架movable testle
允许管道在支撑点处发生轴向位移的管道支架。
2.0.13 整装运输条件所允许的范围,在制造厂内完成总装整台发运的锅炉,也称快装锅炉。 2.0.14 非承压锅炉boiler without bearing
以水为介质,锅炉本体有规定水位且运行中直接与大气相通,使用中始终与大气压强相等的固定式锅炉。
2.0.15 安全附件asfety accessory
保证锅炉及压力容器安全运行而必须设置的附属仪表、阀门及控制装置。
2.0.16 静置设备still epuipment
在系统运行时,自身不做任何运动的设备,如水箱及各种罐类。
2.0.17 分户热计量household-based heat metering
住宅的户(套)为单位,分别计量向户内供给的热量的计量方式。
2.0.18 热量装置heat metering device
用以测量热媒和丝扣管件组成的专用接头而进行管道连接的一种连接形式。
2.0.19 卡套式连接comression joint
由带锁紧螺帽和丝扣管件组成的专用接头而进行管道连接的一种连接形式。
2.0.20 防火套管fire-resisting sleeves
由耐火材料和阻燃剂制成的,套在硬塑料排水管外壁可阻止火势沿管道贯穿部位蔓延的短管。
2.0.21 阻火圈firestops collar
由阻燃膨胀剂制成的,套在硬塑料排水管外壁可在发生火灾时将管道封堵,防止火势蔓延的套圈。
3 基 本 规 定
3.1 质量管理
3.1.1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现场应具有必要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测制度,实现施工全过程质量控制。
3.1.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的施工应按照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修改设计应有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
说明:按《条例》精神,施工图设计文件必须经过审查批准方可施工使用的要求,并在原《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2-82(以下简称原《规范》)基础上,做了条文修改。
3.1.3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的施工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说明:按《统一标准》要求,结合调研了解到,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对指导工程施工和提高施工质量,明确质量验收标准克有实效,同时监理或建设单位审查利于互相遵守。
3.1.4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划分见附录A。
说明:按建筑给水、排水、采暖、锅炉工程的工艺特点,分项工程结合原《规范》进行划分。
3.1.5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的分项工程,应按系统、区域、施工段或楼层等划分。分项工程应划分成若干个检验批进行验收。
说明:该条提出了结合本专业特点,分项工程应按系统、区域、施工段或楼层等划分。又因为每个分项有大有小所以增加了检验批。如:一个30层楼的室内给水系统,可按每10层或每5层一个检验批。这样既便于施工划分,也便于检查记录。如:一个5层楼的室内排水系统,可以按每单元1个检验批进行验收检查。
3.1.6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工程质量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校资格。
说明:按《条例》精神,结合调研发现建筑工程中,给水、排水或采暖工程的施工单位,有很多小包工队不具备施工资质,没有执行的技术标准,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为了降低成本,有意肢解发包工程,所以增加此条,加强建筑市场的管理。调研中还了解到验收人员中行政管理人员居多,专业技术人员太少或技术资格不够,故增加此内容。
3.2 材料设备管理
3.2.1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所使用的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器具和设备必须具有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或设计要求。进场时应做检查验收,并经监理工程师核查确认。
说明:该条符合《条例》精神,经多年实用可行。按现行市场管理体制,增加了适应国情的中文质量证明文件及监理工程师核查确认。
3.2.2 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等进行验收。包装应完好,表面无划痕及外力冲击破损。
说明:进场材料验收对提高工程质量是非常必要的,在对品种、规格、处观加强验收同时,应对材料包装表面情况及外力冲击进行重点检验。
3.2.3 主要器具和设备必须有完整的安装使用说明书。在运输、保管和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或腐蚀。
说明:进场的主要器具和设备应有安装使用说明书是抓好工程质量的重要一环。调研中了解到器具和设备在安装上不规范、不正确的安装满足不了使用功能的情况时有出现,运行调试不按程序进行导致器具或设备损坏,所以增加此内容。在运输、保管和施工过程中对器具和设备的保护也很重要,措施不得当就有损坏和腐蚀情况。
3.2.4 阀门安装前,应作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试验应在每批(同牌号、同型号、同规格)数量中抽查10%,且不少于一个。对于安装在主干管上起切断作用的闭路阀门,应逐个作强度和严密性试验。
说明:取消了原《规范》第2.0.14条“如有漏、裂不合格的应再抽查20%,仍有不合格的则须逐个试验”。调研中了解到目前国内小型阀门厂很多,但质量问题也很多,若保留此条款内容则给施工单位增加了很大工作量,而且保护了质量差的产品。国内大企业或合资企业的阀门质量相对较好。
3.2.5 阀门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应符合以下规定:阀门的强度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5倍;严密性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1倍;试验压力在试验持续时间内保持不变,且壳体填料及阀瓣密封面无渗漏。阀门试压泵试压的试验持续时间应不少于表3.2.5的规定。 说明: 参考《通用阀门压力试验》GBJ/T13927的有关规定。
表3.2.5 阀门试验持续时间
公称直径() 最短试验持续时间(s)
严密性试验 强度试验
金属密封 非金属密封
≤50 15 15 15
65—200 30 15 60
250—450 60 30 180
3.2.6 管道上使用冲压弯头时,所使用的冲压弯头外径应与管外径相同。
说明:调研中了解到,非标准部压弯头有使用现象,缩小了管径,外观也不美观,帮增加此条。
3.3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3.3.1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与相关专业之间,应进行交接质量检验,并形成记录。 说明:按《条例》和《统一标准》精神,增加了此条,主要是解决相关各专业间的矛盾,落实中间过程控制。
3.3.2 隐蔽工程应隐蔽前经验收各方检验合格后,才能隐蔽,并形成记录。
说明:调研中了解到隐蔽工程出现的问题较多,处理较困难。给使用者、用户和管理者带来很多麻烦,故增加此条款。
3.3.3 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外墙有管道穿过的,应采取防水措施。对有严格防水要求的建筑物,必须采用柔性防水套管;
说明:原《规范》经过多年的实践对该条执行较为认真并有效地防止了质量事故的产生。如果忽略了此条内容或不够重视将造成严重的后果,所以将此条列为强制性条文。
3.3.4 管道穿过结构伸缩缝、抗震缝及沉降缝敷设时,应根据情况采取下列保护措施: 1 在墙体两侧采取柔性连接。
2 在管道或保温层外皮上、下部留有不小于150mm的净空。
3 在穿墙处做成方形补偿器,水平安装。
说明:在调研中了解到,有些工程项目在伸缩缝、抗震缝及沉降缝处的管道安装,由于处理不当,使用中出现变形破裂现象,所以增加了此条款。
3.3.5 在同一房间内,同类型的采暖设备、卫生器具有管道配件,除有特殊要求外,应安装在同一高度上。
3.3.6 明装管道成排安装时,直线部分应互相平和。曲线部分:当管道水平或垂直并行时,应与直线部分保持等距;管道水平上下并行时,弯管部分的曲率半径应一致。
3.3.7 管道支、吊、托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位置正确,埋设应平整牢固。
2 固定支架与管道接触应紧密,固定应牢靠。
3 滑动支架应灵活,滑托与滑槽两侧间应留有3-5mm的间隙,纵向移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4 无热伸长管道的吊架、吊杆应垂直安装。
5 有热伸长管道的吊架、吊杆应向热膨胀的反方向偏移。
6 固定在建筑结构上的管道支、吊架不得影响结构的安全。
说明:3.3.5-3.3.7 原《规范》第2.0.8条、第2.0.9条、第2.0.11条经过多年的实践是可行适用的,故保存。
3.3.8 钢管水平安装的支、吊架间距不应大于表3.3.8的规定。
说明:原《规范》第2.0.12条中保温管道支架间距根据调研及参考一些资料适当地放宽0.5m。 表3.3.8 钢管管道支架的最大间距
公称直径(mm) 15 20 25 32 40 50 70 80 100 125 150 200 250 300
支架最大间距 保温管 2 2.5 2.5 2.5 3 3 4 4 4.5 6 7 7 8 8.5
不保温管 2.5 3 3.5 4 4.5 5 6 6 6.5 7 8 9.5 11 12
3.3.9 采暖、给水及热水供应系统的塑料管及复合管垂直或水平安装的支架间距应符合表
3.3.9的规定。采用金属制作的管道支架,应在管道与支架间加衬非金属垫或套管。 说明: 参考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资料和有关省市规定编写。
表3.3.9 塑料管及复合管管道支架的最大间距
公称直径(mm)
12 14 16 18 20 25 32 40 50 63 75 90 110
支架最大间距
()
立管
0.5 0.6 0.7 0.8 0.9 1.0 1.1 1.3 1.6 1.8 2.0 2.2 2.4
水平管 冷水管 0.4 0.4 0.5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5 1.55
热水管 0.2 0.2 0.25 0.3 0.3 0.35 0.4 0.5 0.6 0.7 0.8
3.3.10 铜管垂直水平安装的支架间距应符合表3.3.10的规定。
3.3.10 铜管垂直或支架的最大间距
公称直径(mm) 15 20 25 32 40 50 65 80 100 125 150 200
支架最大间距() 垂直管 1.8 2.4 2.4 3.0 3.0 3.0 3.5 3.5 3.5 3.5 4.0 4.0
水平管 1.2 1.8 1.8 2.4 2.4 2.4 3.0 3.0 3.0 3.0 3.5 3.5
说明:调研中了解到近年采用铜管做给水管材的很多,支架间距较杂。此条参考上海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办公室的推荐性标准《建筑给水铜管道工程技术规程》编写。
3.3.11 采暖,给水及热水供应系统的金属管道立管管卡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楼层高度小于或等于5m,每层必须安装1个。
2 楼层高度大于5m,每层不得少于2个。
3 管卡安装高度,距地面应为1.5~1.8m,2个以上管卡应匀称安装,同一房间管卡应安装在同一高度上。
说明:原《规范》第2.0.13条调整并增加同一房间管卡应安装在同一高度的要求。
3.3.12 管道及管道支墩(座),严禁铺设在冻土和未经处理的松土上。
3.3.13 管道穿过墙壁和楼板,应设置金属或塑料套管。安装在楼板内的套管,其顶部高出装饰地面20mm;安装在卫生间及厨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50mm,底部应与
楼板底面相平;安装在墙壁内的套管其两端与饰面相平。穿过楼板的套管与管道之间缝隙宜用阻燃密实材料填实,且端面应光滑。管道的接口不得设在套管内。
3.3.14 弯制钢管,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热弯:应不小于管道外径的3.5倍。
2 冷弯:应不小于管道外径的4倍。
3 焊接弯头:应不小于管道外径的1.5倍。
4 冲压弯头:应不小于管道外径。
说明:3.3.12-3.3.14 原《规范》条文,增加了套管与管道之间缝隙应用阻燃密实材料。经过调研了解到,这个缝隙不堵不美观,而且不具私密性,所以增加了此内容。
3.3.15 管道接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采用粘接接口,管端插入承口的深度不得小于表3.3.15的规定。
表3.3.15 管端插入承口的深度
公称直径(mm) 20 25 32 40 50 75 100 125 150
插入深度(mm) 16 19 22 26 31 44 61 69 80
2 熔接连接管道的结合面应有一均匀的熔接圈,不得出现局部熔瘤或熔接圈凸凹不匀现象。 3 采用橡胶圈接口的管道,允许沿曲线敷设,每个接口的最大偏转角不得超过2℃。 4 法兰连接时衬垫不得凸入管内,其外边缘接近螺栓孔为宜。不得安放双垫或偏垫。
5 连接法兰的螺栓,直径和长度应符合标准,拧紧后,突出螺母的长度不应大于螺杆直径的1/2。
6 螺栓连接管道安装后的管螺纹根部应有2-3扣的外露螺纹,多余的麻丝应清理干净并做防腐处理。
7 承插口采用水泥捻口时,油麻必须清洁、填塞密实,水泥应捻入并密实饱满,其接口面凹入承口边缘的深度不得大于2mm。
8 卡箍(套)式连接两管口端应平整、无缝隙,沟槽应均匀,卡紧螺栓后管道应平直,卡箍(套)安装方向应一致。
说明:管道接口形式,保留了传统适用的连接形式,又增加了目前常见的新连接形式,并做了基本规定,有利于工程质量过程控制。
3.3.16 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水试验。 说明:见各章节相关说明。
4 室内给水系统安装
4.1 一 般 规 定
4.1.1 本章适用于工作压力不大于0.1MPa的室内给水和消火栓系统管道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与验收。
说明:本章适用范围。为适应当前高层建筑室内给水和消火栓系统工作压力的需求,经调研和组织专家论证,将其工作压力限定在不大于1.0MPa是合适的。
4.1.2 给水管道必须采用管材相适应的管件。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必须达到以饮用水卫生标准。
说明:目前市场上可供选择的给水系统管材种类繁多,每种管材均有自己的专用管道配件及连接方法,故强调给水管道必须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管件,以确保工程质量。为防止生活饮
用水在输送中受到二次污染,也强调了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必须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
4.1.3 管径小于或等于100mm的镀锌钢管应采用螺纹连接,套丝扣时破坏的镀锌层表面外采用法兰或卡套式专用管件连接,镀锌钢管与法兰的焊接处应二次镀锌。
说明:调研中了解到给水系统用镀锌钢管较为普遍,DN≤100mm镀锌钢管丝扣连接较多,同时使用中发现由于焊接破坏了镀锌层产生锈蚀十分严重,故要求管径小于或等于100mm的镀锌钢管应采用螺纹连接,并强调套丝后被破坏的镀锌层表面及外露螺纹部分应作防腐处理,以确保工程质量。管径大于100mm的镀锌钢管套丝困难,安装也不方便,故规定应采用法兰或卡箍(套)式等专用管件连接,并强调了镀锌钢管与法兰的焊接处应二次镀锌,防止锈蚀,以确保工程质量。
4.1.4 给水塑料管和复合管可以采用橡胶圈接口、粘接接口、热熔连接、专用管件的连接应使用专用管件连接,不得在塑料管上套丝。
说明:综合目前市场上出现的各种塑料管和复合管生产厂家管道连接方式。列出室内给水管道可采用的连接方法及使用范围。
4.1.5 给水铸铁连接可采用水泥捻口或橡胶圈接口方式进行连接。
说明:给水铸铁管连接方式很多,本条列出的两种连接方式安装方便,问题较少,交能保证工程质量。
4.1.6 铜管连接可采用专用接头或焊接,当管径小于22mm时宜采用插或套管焊接,承口应迎介质流向安装;当管径大于或等于22mm时宜采用对口焊接。
说明:调研时了解到,铜管安装连接时,普遍做法是参照制冷系统管道的连接方法。限制承插连接管径为22mm,以防管壁过厚易裂。
4.1.7 给水立管和装有3个或3个以上配水点的支管始端,均应安装可拆卸的连接件。 说明:给水立管和装有3个或3个以上配水点的支管始端,要求安装可拆的连接件,主要是为了便于维修,拆装方便。
4.1.8 冷、热水管道同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上、下平行安装时热水管就在冷水管上方。
2 垂直平行安装时热水管应在冷水管左侧。
说明:冷、热水管道同时安装,规定1.上下平行安装时热水管应在冷水管上方,主要防止冷水管安装在热水管上方时冷水管外表面结露;2.垂直安装时热水管应在冷水管左侧,主要是便于管理、维修。
4.2 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
4.2.1 室内给水管道的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注明时,各种材质的给水管道系统试验压力均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
检验方法:金属及复合管给水管道在试验压力下观测10min,压力降不应大于0.02MPa,然后降到工作压力进行检查,应不渗不漏;塑料管给水系统应在试验压力下稳压1h,压力降不得超过0.05MPa,然后在工作压力的1.15倍状态下稳压2h,压力降不直超过0.03MPa,同时检查各连接处不得渗漏。
说明:强调室内给水管道试压泵试压必须按设计要求且符合规范规定,列为主控项目。检验方法分两档:金属及复合管给水管道系统试压泵试压则参照CECS18:90及各塑料给水管生产厂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以统一检验方法。
4.2.2 给水系统交付使用前必须进行通水试验并做好记录。
检查方法:观察和开启阀门、水嘴等放水。
说明:为保证使用功能,强调室内给水系统在竣工后或交付使用前必须通水试验,并作好记录,以备查验。
4.2.3 生产给水系统管道在交付使用前必须冲洗和消毒,并经有关部门取样检验,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方可使用。
检验方法:检查有关部门提供的检测报告。
说明:为保证水质、使用安全,强调生活饮用水管道在竣工后或交付使用前必须进行吹洗,除去杂物,使管道清洁,并经有关部门取样化验,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才能交付使用。
4.2.4 室内直埋给水管道(塑料管道和复合管道除外)应做防腐处理。埋地管道防腐层标材质和结构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或局部解剖检查。
说明:为延长使用寿命,确保使用安全,规定除塑料管和复合管本身具有防腐功能可直接埋地敷设外,其他金属给水管材埋地敷设均应按规定作防腐处理。
一 般 项 目
4.2.5 给水引入管与排水排出管的水平净距不得小于1m。室内给水与排水管道平行敷设时,两管间的最小水平净距不得小于0.5m;交叉铺设时,垂直净距不得小于0.15m。给水管应铺在排水管上面,若给水管必须铺在排水管下面时,给水管应加套管,其长度不得小于排水管管道径的3倍。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说明:给水管与排水管上、下交叉铺设,规定给水管应铺设在排水管上面,主要是为防止给水水质不受污染。如因条件限制,给水管必须铺设在排水管下面时,给水管应加套管,为安全起见,规定套管长度不得小于排水管管径的3倍。
4.2.6 管道及管件焊接的焊缝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焊缝外形尺寸应符合图纸和工艺文件的规定,焊缝高度不得低于母材表面,焊缝与母材应圆滑过渡。
2 焊缝及热影响区表面应无裂纹、未熔合、未焊透、夹渣、弧坑和气孔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原《规范》第9章内容过于烦锁,使用不方便,根据调研确定此两款。
4.2.7 给水水平管道应有2‰~5‰的坡度坡向泄水装置。
检验方法:水平尺和尺量检查。
说明:给水水平管道设置坡度坡向泄水装置是为了在试压泵试压冲洗及维修时能及时排空管道的积水,、尤其在北方寒冷地区,在冬季未正式采暖时管道内如有残存积水易冻结。
4.2.8 给水道和阀门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2.8的规定。
说明:本条参照《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2—88(以下简称《验评标准》)第2.1.14条及表2.1.14并增加塑料管和复合管部分内容。
表4.2.8 管道和阀门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水平管道纵横方向弯曲 钢管 每米全长25m以上 1≧25 用水平尺、直尺、拉线和尺量检查 塑料复合管 每米全长25m以上 1.5≧25
铸铁管 每米全长25m以上 2≧25
立管垂直度 钢管 每5m以上 3≧8 吊线和尺量检查
塑料复合管 每米5m以上 2≧8
铸铁管 每米5m以上 3≧10
3 成排管段和成排阀门 在同一平面上间距 3 尺量检查
4.2.9 管道的支、吊架安装应平整牢固,其间距应符合本规范第3.3.8条、第3.3.9条或第3.3.10条的规定。
说明:管道支架应外观平整,结构牢固,间距应符合规范规定,属一般控制项目。
4.2.10 水表应安装在便于检修、不受曝晒、污染和冻结的地方。安装螺翼式水表,表前与阀应有不小于8倍水表接口直径的直线管段。表外壳距墙表面净距为10~30mm;水表进水口中心标高按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10mm.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说明:为保护水表不受损坏,兼顾南北方气候差异限定水表安装位置。对螺翼式水表,为保证水表测量精度,规定了表前与阀门间应有不小于8倍水表接口直径的直线管段。水表外壳距墙面净距应保持安装距离。至于水表安装标高各地区有差异,不好作统一规定,应以设计为准,仅规定了允许偏差。
4.3 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
主 控 项 目
4.3.1 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完成后应取屋顶层(或水箱间内)试验消火栓和首层取二处消火栓做试射试验,达到设计要求为合格。
检验方法:实地试射检查。
说明: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在竣工后均应作消火栓试射试验,以检验其使用效果,但不能逐个试射,故选取有代表性的三处:、屋顶(北方一般在屋顶水箱间等室内)试验消火栓和首层取两处消火栓。屋顶试验消火栓试射可检验两股充实水柱同时到达本消火栓应到达的最远点的能力。
一 般 项 目
4.3.2 安装消火栓水龙带,水龙带与水枪和快速接头绑扎好后,应根据箱内构造将水龙带挂放在箱内的挂钉、托盘或支架上。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施工单位在竣工时往往不按规定把水龙挂在消火栓箱内挂钉或水龙带卷盘上,而将水龙带卷放在消火栓箱内交工,建设单位接管后必须重新安装,否则失火时会影响使用。
4.3.3 箱式消火栓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栓口应朝外,并不应安装在门轴侧。
2 栓口中心距地面为1.1m,允许偏差±20mm。
3 阀门中心距箱侧面料140mm,距箱后内表面为100mm,允许偏差5mm。
4 消火栓箱体安装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3mm.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说明:箱式消火栓的安装,其栓口朝外并不应安装在门轴侧主要是取用方便;栓口中心距地
面为1.1m符合现行防火设计规范规定。控制阀门中心距侧面及后内表面距离,规定允许偏差,给出箱体安装的垂直度允许偏差均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检验方便。
4.4 给水设备安装
主 控 项 目
4.4.1 水泵就位前的基础混凝土强度、坐标、标高、尺寸和螺栓孔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规定。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用仪器和尺量检查。
说明:为保证水泵基础质量,对水泵就位前的混凝土强度、坐标、标高、尺寸和螺栓孔位置按设计要求进行控制。
4.4.2 水泵试运转的轴承温升必须符合设备说明书的规定。
检验方法:温度计实测检查。
说明:为保证水泵运行安全,其试运转的轴承温升值必须符合设备说明书的限定值。
4.4.3 敞口水相的满水试验和密闭水箱(罐)的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与本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满水试验静置24h观察,不渗不漏;水压试验在试验压力下10min压力不降,不渗不漏。
说明:敞口水箱是无压的,作满水试验检验其是否渗漏即可。而密闭水箱(罐)是与系统连在一起的,其水压试验应与系统相一致,即以其工作压力的1.5倍作水压试验。
一 般 项 目
4.4.4 水箱支架或底座安装,其尺寸及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埋设平整牢固。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尺量检查。
说明:为使用安全,水箱的支架或底座应构造正确,埋设平整牢固,其尺寸及位置合符合设计规定。
4.4.5 水箱溢流管和泄放和应设置在排水地点附近但不得与排水管直接连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水箱的溢流管和泄放管设置应引至排水地点心附近是满足排水方便,不得与排水管直接连接,一定要断开是防止排水系统污物或细菌污染水箱水质。
4.4.6 立式水泵的减振装置不应采用弹簧减振器。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因弹簧减振器不利于立式水泵运行时保持稳定,故规定立式水泵的减振装置不应采用弹簧减振器。
4.4.7 室内给水设备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4.7的规定。
说明:《验评标准》第2.3.7条及表2.3.7之1、2两项经多年使用起到了保证质量的作用。 表4.4.7 室内给水设备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静置设备 坐标 15 经纬仪或拉线、尺量
坐标 +5 用水准仪、拉线和尺量检查
垂直度(每米) 5 吊线和尺量检查
离心式水泵 立式泵体垂直度(每米) 0.1 水平尺和塞尺检查
卧式泵体水平度(每米) 0.1 水平尺和塞尺检查
联轴器同心度 轴向倾斜(每米) 0.8 在联轴器互相垂直的四个位置上用水准仪、百分表或测微螺钉和塞尺检查
径向位移 0.1
4.4.8 管道及设备保温层的厚度和平整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4.8的规定。
说明:《验评标准》第2.3.7条及表2.3.7之3项适用检查保温材料,而且非常方便,起到保证质量的作用。
表4.4.8 管道及设备保温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厚度 +0.1δ—0.05δ 用钢针刺入
表面平整度 卷材 5 用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涂抹 10
注:δ为保温层厚度。
5 室内排水系统安装
5.1 一 般 规 定
5.1.1 本章适用于室内排水管道、雨水管道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与验收。
说明:本章适用范围
5.1.2 生活污水管道应使用塑料管、铸铁管或混凝土管(由成组洗脸盆或饮用喷水器到共用水封之间的排水管和连接卫生器具的排水短管,可使用钢管)。
雨水管道宜使用塑料管、铸铁、镀锌钢管或混凝土管等。
悬吊管道定使用塑料管、铸铁管或塑料管。易受振动的雨水管道(如锻造车间等)应使用钢管。
说明:对室内排水管道可选用的管材作一般规定。
5.2 排水管道及配件安装
主 控 项 目
5.2.1 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做灌水试验,其灌水高度应不低于底层卫生器具的上边缘或底层地面高度。
检验方法:满水15min水面下降后,再灌满观察5min,液面不降,管道及接口无渗漏为合格。
说明: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作灌水试验,主要是防止管道本身及管道接口渗漏。灌水高度不低于底层卫生器具的上边缘或底层地面高度,主要是按施工程序确定的,安装室内排水管道一般均采取先地下后地上的施工方法。从工艺要求盾,铺完管道后,经试验检查无质量问题,为保护管道不被砸碰和不影响土建及其他工序,必须进行回填。如果先隐蔽,待一层主管做完再补做灌水试验,一旦有问题,就不好查找是哪段管道或接口漏水。
5.2.2 生活污水铸铁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或本规范表5.2.2的规定。
说明:根据《验评标准》第3.4.8条表3.4.8,主要为保证排水畅通。
表5.2.2 生活污水铸铁管道的坡度
项次 管径(mm) 标准坡度(‰) 最小坡度(‰)
1 50 35 25
2 75 25 15
3 100 20 12
4 125 15 10
5 150 10 7
6 200 8 5
5.2.3 生活污水塑料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或本规范表5.2.3的规定。
说明:塑料排水管道内壁较光滑,结合对多项工程的调研,确定表5.2.3的坡度值。 表5.2.3 生活污水塑料管道的坡度
项次 管径(mm) 标准坡度(‰) 最小坡度(‰)
1 50 25 12
2 75 15 8
3 110 12 6
4 125 10 5
5 160 7 4
检验方法:水平尺、拉线尺量检查。
5.2.4 排水塑料管必须按设计要求及位置装设伸缩节。如设计无要求时,伸缩节间距不得大于4m。
高层建筑中明设排水塑料管道应按设计要求设置阻火圈或防火套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参照CJJ/T29-98:第3.1.3-4条;第3.1.17-20条;第4.1.14条编写。经调研,凡直线长度超过4m的排水塑料管道没有设伸缩节的都出现变形、裂漏等现象,这条规定是合适的;高层建筑中明设排水管道在楼板下设阻火圈或防火套管是防止发生火灾时塑料管被烧坏后火势穿过楼板使火灾蔓延到其他层。
5.2.5 排水主立管及水一干管管道均应做通球试验,通球球径不小于排水管道管径的2/3,通球率必须达到100%。
检查方法:通球检查。
说明:根据对排水工程质量常见病的调研,保证工程质量要求排水立管及水平干管均应作通球试验;通球要必保100%;球径以不小于排水管径的2/3为宜。
一 般 项 目
5.2.6 在生活污水管道上设置的检查口或清扫口,当设计无要求时应任命下列规定:
1 在立管上应每隔一层设置一个检查口,但在最底层和有卫生器具的最高层必须设置。如为两层建筑时,可仅在底层设置立管检查口;如有乙字弯管时,则在该层乙字弯管的上部设置检查口。检查口中心高度距操作地面一般为1m,允许偏差±20mm;检查口的朝向应便于检修。暗装立管,在检查口处应安装检修门。
2 在连接2个及2个以上大便器或3个及3个以上卫生器具的污水横管上应设置清扫口。当污水管在楼板下悬吊敷设时,可将清扫口设在上一层楼地面上,污水管起点的清扫口与管
道相垂直的墙面距离不得小于200mm;若污水管起点设置堵头代替清扫口时,与墙面距离不得小于400mm。
3 在转角小于135 度的污水横管上,应设置检查口或清扫口。
4 污水横管的直线管段,应按设计要求的距离设置检查口或清扫口。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说明:参照《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88(以下简称《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第3.5.3条,结合近年施工经验设此条。其第4款中的污水横管的直线管段上检查口或清扫口之间的最大距离应符合表3.5.3的规定。
5.2.7 埋在地下或地板下的排水管道的检查口,应设在检查井内。井底表面标高与检查口的法兰相平,井底表面应有5%坡度,坡向检查口。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说明:主要为了便于检查清扫。并 底表面设坡度,是为了使井底内不积存脏物。
5.2.8 金属排水管道上的吊钩或卡箍应固定在承重结构上。固定件间距:横管不大于2m;立管不大于3m。楼层高度小于或等于4 m,立管可安装1个固定件。立管底部的弯管处应设支墩或采取固定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说明:金属排水管道较重,要求吊钩或卡箍固定在承重结构上是为了安全。固定件间距则根据调研确定。要求立管底部的弯管处设支墩,主要防止立管下沉,造成管道接口断裂。
5.2.9 排水塑料管道支、吊架间距应符合表5.2.9的规定。
说明:根据各排水塑料管材生产厂家提供的资料及对各施工单位现场调研综合编制表5.2.9。 表5.2.9 排水塑料管道支吊架最大间距(单位:m)
管径(mm) 50 75 110 125 160
立 管 1.2 1.5 2.0 2.0 2.0
横 管 0.5 0.75 1.10 1.30 1.6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5.2.10 排水能气管不得与风道或烟道连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通气管应高出屋面300mm,但必须大于最大积雪厚度。
2 在通气管出口4m以内有门、窗时,通气管应高出门、窗顶600mm或引向无门、窗一侧。
3 在经常有人停留的平屋顶上,通气管应高出屋面2m,并应根据防雷要求设置防雷装置。
4 屋顶有隔热层从隔热层板面算起。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说明:参照《给排水设计规范》第3.6.9条、第3.6.11条编写。
5.2.11 安装未经消毒处理的医院含菌污水管道,不得与其他排水管道直接连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参照《给排水设计规范》第3.3.3条3款,主要防止未经灭菌处理的废水带来大量病菌排入污水管道进而扩散。
5.2.12 饮食业工艺设备引出的排水管及饮用水水箱的溢流管,不得与污水道直接连接,并应留出不小于100mm的隔断空间。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说明:参照《给排水设计规范》第3.3.3条1、2款。主要为了防止大肠杆菌及有害气体沿溢流管道进入设备及水箱污染水质。
5.2.13 通向室外的排水检查井的排水管,穿过墙壁或基础必须下返时,应采用45度三通和45度弯头连接,并应在垂直管段顶部设置清扫口。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说明:参照《给排水设计规范》第3.3.16条。主要为了便于清扫,防止管道堵塞。
5.2.14 由室内通向室外排水检查井的排水管,井内引入管应高于排出管或两管顶相平,并不小于90度的水流转角,如跌落差大于300mm可不受角度限制。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说明:参照《给排水设计规范》第3.3.19条。主要为了保证室内排水畅通,防止外管网污水倒流。
5.2.15 用于室内排水的室内管道、水平管道与立管的连接,应采用45度三通或45度四通和90度斜三通或90度斜四通。立管与排出管端部的连接,应采用两个45度弯头或曲率半径不小于4倍管径的90度弯头。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说明:参照《给排水设计规范》第3.3.15条编写。
5.2.16 室内排水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2.16的相关规定。
说明:《验评标准》第3.1.12条表3.1.12经多年使用未发现问题,是适用的。
表5.2.16 室内排水和雨水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坐 标 15 用水准仪(水平尺)、直尺、拉线和尺量检查
2 标 高 +15
横管纵横方向弯曲 铸铁管 每1m ≧1
全长(25m以上) ≧25
钢管 每 管径小于或等于100mm 1
管径大于100mm 1.5
全长(以上) 管径小于或等于100mm ≧25
管径大于100mm ≧308
塑料管 每1m 1.5
全长(25m以上) ≧38
钢筋混凝土管、混凝土管 每1m 3
全长(25m以上) ≧75
立管垂直度 铸铁管 每1m 3 吊线和尺量检查
全长(25m以上) ≧15
钢管 每1m 3
全长(25m以上) ≧10
塑料管 每1m 3
全长(25m以上) ≧15
5.3 雨水管道及配件安装
主 控 项 目
5.3.1 安装在室内的雨水管道安装后应做灌水试验,灌水高度必须到每根立管上部的雨水斗。
检验方法:灌水试验持续1h,不渗不漏。
说明:主要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因雨水管有时是满管流,要具备一定的承压能力。
5.3.2 雨水管道如采用塑料管,其伸缩节安装应符合设计地求。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检查。
说明:塑料排水管要求每层设伸缩节,作为雨水管也应按设计要求安装伸缩节。
5.3.3 悬吊式雨水管道的敷设坡度不得小于5‰;埋地雨水管道的最小坡度,应符合表5.3.3的规定。
说明:主要为使用排水通畅。
表5.3.3 地下埋设雨水排水管道的最小坡度
项次 管径(mm) 最小坡度(‰)
1 50 20
2 75 15
3 100 8
4 125 6
5 150 5
6 200—400 4
检验方法:水平尺、拉线尺量检查。
一 般 项 目
5.3.4 雨水管道不得生活污水管道相连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主要防止雨水管道满水后倒灌到生活污水管,破坏水封造成污染并影响雨水排出。
5.3.5 雨水斗管的连接应固定在屋面承重结构上。雨水斗边屋面连处应严密不漏。连接管管径当设计无要求时,不得小于100mm。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说明:雨水斗的连接管应固定在屋面承重结构上,主要是为了安全、防止断裂;雨水边缘与屋面相连处应严密不漏,主要防止接触不严漏水。DN100是雨水斗的最小规格。
5.3.6 悬吊式雨水管道的检查口或带法兰堵口的三通的间距不得大于表5.3.6的规定。 说明:主要为便于清扫。
表5.3.6 悬吊管检查口间距。
项次 悬吊直径(mm) 检查口间距(mm)
1 ≤150 ≧15
2 ≥200 ≧20
检验方法:拉线、尺量检查。
5.3.7 雨水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5.2.16的规定。
说明:参照《验评标准》第3.1.12条表3.1.12编写。
5.3.8 雨水钢管管道焊口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3.8的规定。
说明:主要为检验焊接质量。
表5.3.8 钢管管道焊口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1 焊口平直度 管壁厚10mm以内 管壁厚1/4 焊接检验尺和游标卡尺检查
焊缝加强面 高 度
宽 度
咬边 深 度 小于0.5mm 直尺检查
长度 连续长度 25mm
总长度(两侧) 小于焊缝长度的10%
6 室内热水供应系统安装
6.1. 一 般 规 定
6.1.1 本章节适用于工作压力不大于0.1MPa,热水温度不超过75℃的室内热水供应管道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与验收。
说明:本章适用范围。热水温度不超过75℃编写。
6.1.2 热水供应系统的管道应采用塑料管、复合管、镀锌钢管和铜管。
说明:为保证卫生热水供应的质量,热水供应系统的管道应采用耐腐蚀、对水质无污染的管材。
6.1.3 热水供应系统管道及配件安装应按本规范第4.2节的相关规定执行。
说明:热水供应系统管道及配件安装应与室内给水系统管道及配件安装要求相同。
6.2 管道及配件安装
主控项目
6.2.1 热水供应系统安装完毕,管道保温之间前应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注明时,热水供应系统水压试验压力应为系统顶点的工作压力加0.1MPa,同时在系统顶点的试验压力不小于0.3MPa。
检验方法:钢管或复合管道系统试验压力下10min内压力降不大于0.02MPa,然后降至工作压力检查,压力应不降,且不渗不漏;塑料管道系统在试验压力下稳压1h压力降不得超过0.05MPa,然后在工作压力1.5倍状态下稳压2h,压力降不得超过0.03MPa,连接处不得渗漏。
说明:《验评标准》第4.2.2条经过多年使用未出现问题,只是增加了新的材料。热水供应系统安装完毕,管道保温前进行水压试验,主要是防止运行后漏水不易发现和返修。
6.2.2 热水供应管道应尺量利用自然弯补偿热伸缩,直线段过长则应设置补偿器。补偿器型式、规格、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按有关规定进行预拉伸。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图纸检查。
说明:为保证使用安全,热水供应系统管道热伸缩一定要考虑。补偿器部分沿用《验评标准》第4。1。4条,主要防止施工单位不按设计要求位置安装和不作安装前的预拉伸,致使补偿器达不到设计计算的伸长量,导致管道或接口断裂漏水漏汽。
6.2.3 热水供应系统竣工后必须进行冲洗0。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
说明:要求基本同本规范第4。2。3条,只是可以不消毒,不必完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
一 般 项 目
6.2.4 管道安装坡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验方法:水平尺、拉线尺量检查。
说明:为保证热水供应系统运行安全,有利于管道系统排气和泄水。
6.2.5 温度控制器及阀门应安装在便于观察和维护的位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温度控制器和阀门是热水制备装置中的重要部件之一,其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以保证热水供应系统的正常运行。
6.2.6 热水供应管道和阀门安装的允许偏差符合本规范表4.2.8的规定。
说明:见本规范条文说明第4.2.8条。
6.2.7 热水供应系统管道应保温(浴室内明装管道除外),保温材料、厚度、保护壳等应符合设计规定。保温层厚度和平整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世纪规范4.4.8的规定。
说明:为保证热水供应系统水温质量减少无效热损失,见本规范条文说明第4.4.8条。
6.3. 辅助设备安装
主控项目
6.3.1 在安装太阳能集热器玻璃前,应对集热排管和上、下集管作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
检验方法:试验压力下10min内压力不降,不渗不漏。
说明:太阳能热水器的集热排管和上、下集管是受热承压部分,为确保使用安全,在装集热玻璃之前一定要作水压试验。
6.3.2 热交换器应以工作压力的1.5倍作水压试验。蒸汽部分应不低于蒸汽供汽压力加0.3MPa;热水部分应不低于0.4MPa。
检验方法:试验压力下10min内压力不降,不渗不漏。
说明:热交换器是热水供应系统的主要辅助设备,其水压试验应与热水供应系统相同。
6.3.3 水泵就位前的基础混凝土强度、坐标、标高、尺寸和螺栓孔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用仪器和尺量检查。
说明:主要为保证水泵基础质量。
6.3.4 水泵试运转的轴承温升必须符合设备说明收的规定。
检验方法:温度计实测检查。
说明:主要为保证水泵安全运行。
6.3.5 敞口水箱的满水试验和密闭水
箱(罐)的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与本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满水试验静置24h,观察不渗不漏;水压试验在试验压力10min压力不降,不渗不漏。
说明:要求水箱安装前作满水和水压试验,主要避免安装后漏水不易修补。
一 般 项 目
6.3.6 安装固定式太阳能热水器,朝向应正南。如果受条件限制时,其偏移角不得大于15º。集热器的倾角,对于春、夏、秋三个季节使用的,应采用当地纬度为倾角;若以夏季为主,可比当地纬度减少10º。
检验方法:观察和分度仪检查。
说明:根据各地经验及各太阳能热水器生产厂家的安装使用说明书综合编写。
6.3.7 由集热器上、下集管接往热水箱的循环管道,应有不小于5‰的坡度。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说明:主要为避免循环管路集存空气影响水循环。
6.3.8 自然循环的热水箱底部与集热器上集管之间的距离为0.3~1.0m.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说明:为了保持系统有足够的循环压差,克服循环阻力。
6.3.9 制作吸热钢板凹槽时,其圆度应准确,间距应一致。安装集热排管时,应用卡箍和钢丝紧固在钢板凹槽内。
检验方法:手扳和尺量检查。
说明:为防止吸热板与采热管接触不严而影响集热效率。
6.3.10 太阳能热水器的最低处应安装泄水装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为排空集热器内的集水,防止严寒地区不用时冻结。
6.3.11 热水箱及上、下集管等循环管道均应保温。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为减少集热器损失。
6.3.12 凡以水作介质的太阳能热水器,在0℃以下地区使用,应采取防冻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为避免集热器内载热流体被冻结。
6.3.13 热水供应辅助设备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4.4.7的规定。
说明:保留《验评标准》第4.3.7条及表4.3.7之1、2项编写。
6.3.14 太阳能热水器安装的允许偏差符合表6.3.14的规定。
说明:保留《验评标准》第4.2.8条及表4.2.8之4编写。
表6.3.14 太阳能热水器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板式直管太阳能热水器 标 高 中心线距地面(mm) +20 尺 量
固定安装朝向 最大偏移角 不大于15° 分度仪检查
7 卫生器具安装
7.1一般规定
7.1.1 本章适用于室内污水盆、洗涤盆、洗脸(手)盆、盥洗槽、浴盆、淋浴器、大便器、小便器、小便槽、大便部洗槽、妇女卫生盆、化验盆、排水栓、地漏、加热器、煮沸消毒器和饮水器等卫生器具安装的质量检验与验收。
说明:本章适用范围。
7.1.2 卫生器具的安装应采用预埋螺栓或膨胀螺栓安装固定。
说明:用预埋螺栓和膨胀螺栓固定卫生器具仍是目前最常用的安装方法。
7.1.3 卫生器具安装高度如设计无要求是,应符合表7.1.3的规定。
说明:参照《给排水设计规范》第3.2.7条及表3.2.7编写。
表7.1.3 卫生器具的安装高度
项次 卫生器具名称 卫生器具安装高度(mm) 备注
居住和公共建筑 幼儿园
1 污水盆
(池) 架空式
落地式 800
500 800
500
2 洗涤盆(池) 800 800 自地面至器具上边缘
3 洗脸盆、洗手盆(有塞、无塞) 800 500
4 盥洗槽 800 500
5 浴盆 ≧520
6 蹲式
大便器 高水箱
低水箱 1800
900 1800
900 自台阶面至高水箱底
自台阶面至低水箱底
蹲式
大便器 高水箱 1800 1800
自地面至高水箱底
自地面至低水箱底
低
水
箱 外露排水管式
虹吸喷射式 510
470
370
8 小便器 挂式 600 450 自地面至下边缘
9 水便槽 200 150 自地面至台阶面
10 大便槽冲冼水箱 ≦2000 自台阶面至水箱底
11 妇女卫生盆 360 自地面至器具上边缘
12 化验盆 800 自地面至器具上边缘
7.1.4 卫生器具给水配件的安装高度,如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表7.1.4的规定。
说明:参照《给水排水标准图集》S3中99S304《卫生设备安装》及卫生器具安装说明书综合编写。
表7.1.4 卫生器具给水配件的安装高度
项次 给水配件名称 配件中心距地面高度(mm) 泠热水龙头距离(mm)
1 架空式污水盆(池)水龙头 1000 —
2 落地式污水盆(池)水龙头 800
3 洗涤盆(池)水龙头 1000 150
4 住宅集中给水龙头 1000 —
5 洗手盆水龙头 1000 —
洗脸盆 水龙头(上配水) 1000 150
水龙头(下配水) 800 150
角阀(下配水) 450 —
盥洗槽 水龙头 1000 150
冷热水管
其中热水龙头
上下并行 1100 150
8 浴盆 水龙头(上配水) 670 150
淋浴器 截止阀 1150 95
混合阀 1150
淋浴喷头下沿 2100 —
蹲式大便器(台阶面算起) 高水箱角阀及截止阀 2040
低水箱角阀 250 —
手动式自闭冲洗阀 600 —
脚踏式自闭冲洗阀 150 —
拉管式冲洗阀(从地面算起) 1600 —
带防污助冲器阀门(从地面算起) 900 —
坐式大便器 高水箱角阀及截止阀 2040 —
低水箱角阀 150 —
12 大便槽冲洗水箱截止阀(从台阶面算起) ≧2400 —
13 立式小便器角阀 1130 —
14 挂式小便器角阀及截止阀 1050 —
15 小便槽多孔冲洗管 1100 —
16 实验室化验水龙头 1000 —
17 妇女卫生盆混合阀 360 —
注:装设在幼儿园的洗手盆、洗脸盆和盥洗槽水嘴中心字地面安装高度应700mm,其他卫生器具给水配件的安装高度,应按卫生器具实际尺寸相应减少。
7.2. 卫生器具安装
主控项目
7.2.1 排水栓和地漏的安装应平正、牢固,低于排水表面,周边无渗漏。地漏水封高度不得小于50mm。
检验方法:试水观察检查。
说明:为保证排水栓和地漏的使用安全,排水栓和地漏安装应平整、牢固,低于排水表面,这是最基本的要求。其周边的渗漏往往被人们所忽视,是一大隐患。强调周边做到无渗漏。
规定水封高度,保证地漏使用功能。
7.2.2 卫生器具交工前应做满水和通水试验。
检验方法:满水后各连接件不渗不漏;能通水试验给、排水畅通。
说明:经调研很多卫生器具如洗面盆、浴盆等不作满水试验,其溢流口、溢流管是否畅通无从检查;所有的卫生器具均应作通水试验,以检验其使用效果。
一般项目
7.2.3 卫生器具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2.3的规定。
说明:保留《验评标准》第3.2.6条及表3.2.6编写。
表7.2.3 卫生器具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坐标 单独器具 10 拉线、吊线和尺量检查
成排器具 5
坐标 单独器具 +15
成排器具 +10
3 器具水平度 2 用水平尺和尺量检查
4 器具垂直度 3 吊线和尺量检查
7.2.4 有饰面的浴盆,应留有通向浴盆排水口的检修门。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主要为了方便检修。
7.2.5 小便槽冲洗管,应采用镀锌钢管或硬质资料管。冲洗孔应斜向下方安装,冲洗水流向同墙面成45º角。镀锌钢管钻孔后应进行二次镀锌。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主要是保证冲洗水质和冲洗效果。要求镀锌钢管钻孔后进行二次镀锌,主要是防止因钻孔氧化腐蚀,出水腐蚀墙面并减少冲洗管的使用寿命。
7.2.6 卫生器具的支、托架必须防腐良好,安装平整、牢固,与器具接触紧密、平稳。 检验方法:观察和手扳检查。
说明:主要为了保证卫生器具安装质量。
7.3 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安装
主控项目
7.3.1 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应完好无损伤,接口严密,启闭部分灵活。
检验方法:观察及手扳检查。
说明:对卫生器具给水配件质量进行控制,主要是保证外观质量和使用功能。
一般项目
7.3.2 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安装标高的允许偏差符合表7.3.2的规定。
说明:保留《验评标准》第2.2.6条及表2.2.6编写。
7.3.3 浴盆软管淋浴器挂钩的设计,如设计无要求,应距地面1.8m。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说明:
7.3.3 经调研,普遍认为挂钩距地面1.8较为合适,使用方式。
表7.3.2 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安装标高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大便器高、低水箱角阀及截止阀 +10 尺量检查
2 水嘴 +10
3 淋浴器喷头下沿 +15
4 浴盆软管淋浴器挂钩 +20
7.4.卫生器具排水管道安装
主控项目
7.4.1 与排水横管连接的各卫生器具的受水口和立管均应采取妥善可靠的固定措施;管道与楼板的接合部位应采取牢固可靠的防渗、防漏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和手扳检查。
说明:根据调研和多年的工程实践情况,卫生器具排水管道与楼板的接合部位一向是薄弱环节,存在严重质量通病,最容易漏水。故强调与排水横管连接的各卫生器具的受水口和立管均应采取妥善可靠的固定措施;管道与楼板的接合部位应采取牢固可靠的防渗、防漏措施。
7.4.2 边境卫生器具的排水管道接口应紧密不漏,其固定支架、管卡支撑位置应正确、牢固,与管道的接触应平整。
检验方法:观察及通水检查。
说明:保留《验评标准》第3.2.2条编写。主要为了杜绝卫生器具漏水,保证使用功能。
一般项目
7.4.3 卫生器具排水管道安装的允偏差应符合表+7.4.3的规定。
说明:保留《验评标准》第3.1.12条及表3.1.12编写。
表7.4.3 卫生器具排水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项次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横管弯曲度 每1m长 2 用水平尺量检查
横管长度≤m,全长 <8
横管长度>10m,全长 10
卫生器具的排水管口及横支管的纵横坐标 单独器具 10 用尺量检查
成排器具 5
卫生器具的接口标高 单独器具 +10 用水平尺和尺量检查
成排器具 +5
7.4.4 连接卫生器具的排水管径和最小坡度,如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表7.4.4的规定。 说明:参照GBJ15—88第3.4.1条及表3.4.1编写。
表7.4.4 连接卫生器具的排水管道管径和最小坡度
项次 卫生器具名称 排水管管径(mm) 管道的最小坡度(‰)
1 污水盆(池) 50 25
2 单、双格洗涤盆(池) 50 25
3 洗手盆、洗脸盆 32—50 20
4 浴盆 50 20
5 淋浴器 50 20
大便器 高低、水箱 100 12
自闭式冲洗阀 100 12
拉管式冲洗阀 100 12
小便器 手动、自闭式冲洗阀 40—50 20
自动冲洗水箱 40—50 20
8 化验盆(无塞) 40—50 25
9 净身器 40—50 20
10 饮水器 20—50 10—20
11 家用洗衣机 50(软管为30)
检验方法:用水平尺和尺量检查。
8 室内采暖系统安装
8.1 一 般 规 定
8.1.1 本章适用于饱和蒸汽压力不大于0.7MPa,热水温度不超过130℃的室内采暖系统安装的质量检验与验收。
说明:根据国内采暖系统目前普遍使用的蒸汽压力及热水温度的现状,对本章的适用范围作出了规定。
8.1.2 焊接钢管的连接,管径小于或等于32mm,应采用螺纹连接;管径大于32mm,采用焊接。镀锌钢管的连接见本规范第4.1.3条。
说明:管径小于或等于32mm的管道多用于连接散热设备立支管,拆卸相对较多,且截面较小,施焊时易使其截面缩小,因此参照各地习惯做法规定,不同管径的管道采用不同的连接方法。
此外,根据调查采暖系统近年来使用镀锌钢管渐多,增加了镀锌钢管连接的规定。
8.2 管道及配件安装
主 控 项 目
8.2.1 管道安装坡度,当设计未注明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气、水同向流动的热水采暖管道和汽、水不同向流动的蒸汽管道及凝结水管道,坡度应为3,不得小于2;
2 气、水逆向流动的热水采暖管道和汽、水逆向流动的蒸汽管道,坡度不应小于5 ‰; 3 散热器支管的坡度应为1%,坡向应利于排气和泄水。
检验方法:观察,水平尺、拉线、尺量检查。
说明:管道坡度是热水采暖系统中的空气和蒸汽采暖系统中的凝结水顺利重要措施,安装时应满足设计或本规范要求。
8.2.2 补偿器的型号、安装位置及预拉伸和固定支架的构造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现场观察,并查验预拉伸记录。
说明:为妥善补偿采暖系统中的管道伸缩,避免因此而导致的管道破坏,本条规定补偿器及固定支架等应按设计要求正确施工。
8.2.3 平衡阀及调节阀型号、规格、公称压力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完后应根据系统平衡要求进行调试并作出标志。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查验产品合格证,并现场查看。
说明:在调研中发现,热水采暖系统由于水力失调导致热力失调的情况多有发生。为此,系统中的平衡阀及调节阀,应按设计要求安装,并在试运行时进行调节、作出标志。
8.2.4 蒸汽减压和管道及设备上安全阀的型号、规格、公称压力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完毕后应根据系统工作压力进行调试,并做出标志。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查验产品合格证及调试结果证明书。
说明:此条规定目的在于保证蒸汽采暖系统安全正常的运行。
8.2.5 方形补偿器制作时,应用整根无缝钢管煨制,如需要接口,其接口应设在垂直臂的中间位置,且接口必须焊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主要从受力状况考虑,使焊口处所受的力最小,确保方形补偿器不受损坏。
8.2.6 方形补偿器应水平安装,并与管道的坡度一致;如其臂长方向垂直安装必须设排气及泄水装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避免因方形补偿器垂直安装产生“气塞”造成的排气、泄水不畅。
一 般 项 目
8.2.7 热量表、疏水器、除污器、过滤器及阀门的型号、规格、公称压力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查验产品合格证。
说明:热量表、疏水器、降污器、过滤器及阀门等,是采暖系统的重要配件,为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安装时应符合设计要求。
8.2.8 钢管管道焊口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5.3.8的规定。
说明:见本规范第5.3.8条说明。
8.2.9 采暖系统入口装置及分户热计量系统入户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位置应便于检修、维护和观察。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
说明:集中采暖建筑物热力入口及分户热计量户内系统入户装置,具有过滤、调节、计量及关断等多种功能,为保证正常运转及方便检修、查验,应按设计要求施工和验收。
8.2.10 散热器支管长度超过1.5m时,应在支管上安装管卡。
检验方法:尺量和观察检查。
说明:为防止支管中部下沉,影响空气或凝结水的顺利排除,作此规定。
8.2.11 上供下回式系统的热水干管变径应顶平偏心连接,蒸汽干管变径应底平偏心连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为保证热水干管顺利排气和蒸汽干管顺利排除凝结水,以利系统运行。
8.2.12 在管道干管上焊接垂直或水平分支管道时,干管开孔所产生的钢渣及管壁等废弃物不得残留管内,且分支管道在焊接时不得插入干管内。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调研发现,采暖系统主干管道在垂直或水平的分支管道连接时,常因钢渣挂在管壁内或分支管道本身经开孔处伸入干管内,影响介质流动。为避免此类事情发生,规定此条。
8.2.13 膨胀水箱的膨胀管及循环管上不得安装阀门。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防止阀门误关导致膨胀水箱失效或水箱内水循环停止的不良后果。
8.2.14 当采暖热媒为110~130℃的高温水时,管道可拆卸件应使用法兰,不得使用长丝和接头。法兰垫料应使用耐热橡胶板。
检验方法:观察和查验进料单。
说明:高温热水一般工作压力较高,而一旦渗漏危害性也要高于低温热水,因此规定可拆件使用安全度较高的法兰和耐热橡胶板做垫料。
8.2.15 焊接钢管管径大于32mm的管道转弯,在作为自然补偿时应使用煨弯。塑料管入复合管除必须使用直角弯头的场合外应使用管道直接弯曲转弯。
说明:室内采暖系统的安装,当管道焊接连接时,较多使用冲压弯头。由于其弯曲半径小,不利于自然补偿。因此本条规定,在作为自然补偿时,应使用煨弯。同时规定,塑料管及铝塑复合管除必须使用直角弯头的场合,应使用管道弯曲转弯,以减少阻力和渗漏的可能,特别是隐蔽敷设时。
8.2.16 管道、金属支架和设备的防腐和涂漆应附着良好,无脱皮、起泡、流淌和漏涂缺陷。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
说明:保证涂漆质量,以利防锈和美观。
8.2.17 管道和设计保温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4.4.8的规定。
说明:见本规范4.4.8条说明。
8.2.18 采暖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2.18的规定。
说明:本条规定基本延用《验评标准》第4.1.16条内容。据调查,在多年执行中是可行的。 表8.2.18 采暖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2.18的规定。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横管道
纵、横
方向弯曲
() 每 管径≤100mm 1 用水平尺、直尺、拉线和尺量检查
管径>100mm 1.5
全长
(以上) 管径≤100mm ≧13
管径>100mm ≧25
立管垂直度() 每1m 2 吊线和尺量检查
全长(5m以上) ≧10
弯管
椭圆率
—
管径≤100mm 10% 用外卡钳和尺量检查
管径>100mm 8%
折皱不平度() 管径≤100mm 4
管径>100mm 5
注:Dmax,Dmin分别为管子最大外径及最小外径
8.3 辅助设备及散热器安装
主 控 项 目
8.3.1 散热器组后,以及整组出厂的散热器在安装之前应作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如设计无要求时应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小于0.6MPa。
检验方法:试验时间为2~3min,压力不降且不渗不漏。
说明:散热器在系统运行时损坏漏水,危害较大。因此规定组对后的整组出厂的散热器在安装之前应进行水压试验,并限定最低试验压力为0.6MPa。
8.3.2 水泵、水箱、热交换器等辅助设备安装的质量检验与验收应按本规范第4.4节,和第13.6节的相关规定执行。
说明:随着大型、高层建筑物兴建,很多室内采暖系统中附设有热交换装置、水泵及水箱等。因此作本条规定。
一 般 项 目
8.3.3 散热器组对应平直紧密,组对后的平直度应符合表8.3.3规定。
说明:为保证散热器组对的平直度和美观,对其允许偏差做出规定。
表8.3.3 组对后的散热器平直度允许偏差
项次 散热器类型 片数 允许偏差(mm)
长翼型 2—4 4
5—7 6
铸铁片式
钢制片式 3—15 4
16—25 6
检验方法:拉线和尺量
8.3.4 组对散热器的垫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组对散热器垫片应使用成品,组对后垫片外露不应大于1mm。
2 散热器垫片材质当设计无要求时,应采用耐热橡胶。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说明:为保证垫片质量,要求使用成品并对材质提出要求。
8.3.5 散热器支架、托架安装,位置应准确,埋设牢固。散热器支架、托架数量,应符合设
计或产品说明书要求。如设计未注时,则应符合表8.3.5的规定。
说明:本条目的为保证散热器挂装质量。对于常用散热器支架及托架数量也做出了规定。 表8.3.5 散热器支架、托架数量
项次 散热器型式 安装方式 每组片数 上部托钩或卡架数 下部托钩或卡架数 合计 长翼型 挂墙 2—4 1 2 3
5 2 2 4
6 2 3 5
7 2 4 6
柱型
柱翼型 挂墙 3—8 1 2 3
9—12 1 3 4
13—16 2 4 6
17—20 2 5 7
21—25 2 6 8
柱型
柱翼型 带足落地 3—8 1 — 1
8—12 1 — 1
13—16 2 — 2
17—20 2 — 2
21—25 2 — 2
检验方法:现场清点检查
8.3.6 散热器背面与装饰后的墙内表面安装距离,应符合设计或产品说明书要求。如设计未注明,应为30mm。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说明:散热器的传热与墙表面的距离相关。过去散热器与墙表面的距离多以散热器中心计算。由于散热器厚度不同,其背面与墙表面距离即使相同,规定的距离也会各不相同,显得比较繁杂。本条规定,如设计未注明,散热器背面与装饰后的墙内表面距离应为30mm。
8.3.7 散热器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3.7的规定。
说明:为保证散热器安装垂直和位置准确,规定了允许偏差。
表8.3.7 散热器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散热器背面与墙内表面距离 3 尺量
2 与窗中心线或设计定位尺寸 20
3 散热器垂直度 3 吊线和尺量
8.3.8 铸铁或钢制散热器表面的防腐及面漆应附着良好,色泽均匀,无脱落、起泡、流淌和漏涂缺陷。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
说明:保证涂漆质量,以利防锈和美观。
8.4 金属辐射板安装
主 控 项 目
8.4.1 辐射板在安装前应作水压试验,如设计无要求时试验压力应为工作压力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
检验方法:试验压力下2~3min压力不降且不渗不漏。
说明:保证辐射板具有足够的承压能力,利于系统安全运行。
8.4.2 水平安装的辐射板应有不小于5‰的坡度坡向回水管。
检验方法:水平尺、拉线和尺量检查。
说明:保证泄水和放气的顺畅进行。
8.4.3 辐射板管道及带状辐射板之间的连接,应使用法兰连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为便于拆卸检修,规定使用法兰连接。
8.5 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系统安装
主 控 项 目
8.5.1 地面下敷设的盘管埋地部分不应有接头。
检验方法:隐蔽前现场查看。
说明:地板敷设采暖系统的盘管在填充层及地面内隐蔽敷设,一旦发生渗漏,将难以处理,本条规定的目的在于消除隐患。
8.5.2 盘管隐蔽前必须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小于0.6MPa. 检验方法:稳压1h内压力降不大于0.05MPa且不渗不漏。
说明:隐蔽前对盘管进行水压试验,检验其应具备的承压能力和严密性,以确保地板辐射采暖系统的正常运行。
8.5.3 加热盘管弯曲部分不得出现硬折弯现象,曲率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塑料管:不应小于管道外径的8倍。
2 复合管:不应小于管道外径的5倍。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说明:盘管出现硬折弯情况,会使水流通面积减小,并可能导致管材损坏,弯曲时应予以注意,曲率半径不应小于本条规定。
一 般 项 目
8.5.4 分、集水器型号、规格、公称压力及安装位置、高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及产品说明书,尺量检查。
说明:分、集水器为地面辐射采暖系统盘管的分路装置,设有放气阀及关断阀等,属重要部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及验收。
8.5.5 加热盘管管径、间距和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间距偏差不大于±10mm。
检验方法:拉线和尺量检查。
说明:作为散热部件的盘管,在供回水温度一定的条件下,其散热量取决于盘管的管径及间距。为保证足够的散热量,应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和验收。
8.5.6 防潮层、防水层、隔热层及伸缩缝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填充层浇灌前观察检查。
说明:为保证地面辐射采暖系统在完好和正常的情况下使用,防潮层、防水层、隔热层及伸缩缝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8.5.7 填充层强度标号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作试块抗压试验。
说明:填充层的作用在于固定和保护散热盘管,使热量均匀散出。为保证其完好和正常使用,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强度,特别在地面负荷较大时,更应注意。
8.6 系统水压试验及调试
主 控 项 目
8.6.1 采暖系统安装完毕,管道保温之前应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注明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蒸汽、热水采暖系统,应以系统顶点工作压力加0.1Mpa作水压试验,同时在系统顶点的试验压力不小于0.3Mpa。
2 高温热水采暖系统,试验压力应为系统顶点的试验压力不小于0.4Mpa。
3 使用塑料管及复合管的热水采暖系统,应以系统顶点工作压力加0.2Mpa,降至工作压力后检查,不渗、不漏;
使用塑料管的采暖系统应在试验压力下1h内压力降不大于0.05MPa,然后降至工作压力的1.15倍,稳压2h,压力降不大于0.03MPa,同时各连接处不渗、不漏。
说明:据调查,原《规范》关于水压试验的内容,经多年实践,是基本适用可行的。本条规定在此基础上作了部分调整。塑料管和复合管其承压能力随着输送的热水温度升高而降低。采暖系统中此种管道在运行时,承压能力较水压试验时有所降低。因此,与使用钢管的系统相比,水压试验值规定得稍高一些。
8.6.2 系统试压泵试压合格后,应对系统进行冲洗并清扫过滤器及除污器。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直至排出水不含泥沙、铁屑杂质,且水色不浑浊为合格。
说明:为保证系统内部清洁,防止因泥沙等积存影响热媒的正常流动。系统充水、加热,进行试运行和调试是对采暖系统功能的最终检验,检验结果应满足设计要求。若加热条件暂不具备,应延期进行该项工作。
8.6.3 系统冲洗完毕应充水、加热,进行试运行和调试。
检验方法:观察、测量室温应满足设计要求。
说明:系统充水、加热,进行试运行和调试是对采暖系统功能的最终检验,检验结果应满足设计要求。若加热条件暂不具备,应延期进行该项工作。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Code for acceptance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of Water supply drainage and heating works GB 50242-2002
1 总 则
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1.0.3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 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配套使用。
1.0.5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 语
2.0.1 给水系统water supply system
通过管道及辅助设备,按照建筑物和和户的生产、生活和消防的需要,有组织的输送到用水地点的网络。
2.0.2 排水系统drainage system
通过管道及辅助设备,把屋面雨水及生活和生产过程所产生的污水、废水及时排放出去的网络。
2.0.3 热水供应系统hot water supply system
为了满足人们生活和生产过程中对水温的某些特定要求而由管道及辅助设备组成的输送热水的网络。
2.0.4 卫生器具sanitay fixtures
用来满足人们日常生活中各种卫生要求,收集和排放生活及生产中的污水、废水的设备。 2.0.5 给水配件water supply fittings
在给水和热水供应系统中,用以调节、分配水量和水压,关断和改变水流方向的各种管件、阀门和水嘴的统称。
2.0.6 建筑中的水系统intermediate water system lf building
以建筑物的冷却水、沐浴排水、盥洗排水、洗衣排水等为水源,经过物理、化学方法的工艺处理,用于厕所冲洗便器、绿化、洗车、道路浇洒、空调冷却及水景等的供水系统为建筑中水系统。
2.0.7 辅助设备auxiliaries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系统中,为满足用户的各种使用功能和提高运行质量而设置的种种设备。
2.0.8 试验压力test pressure
管道、容器或设备进行耐压强度和气密性试验规定所要达到的压力。
2.0.9 额定工作压力rated wording pressure
指锅炉及压力容器出厂时所标定的最高允许工作压力。
2.0.10 管道配件pipe fittings
管道与管道或管道与设备连接用的各种零=棱的统称。
2.0.11 固定支架fixed trestle
限制管道在支撑点处发生径向和轴向位移的管道支架。
2.0.12 活动支架movable testle
允许管道在支撑点处发生轴向位移的管道支架。
2.0.13 整装运输条件所允许的范围,在制造厂内完成总装整台发运的锅炉,也称快装锅炉。 2.0.14 非承压锅炉boiler without bearing
以水为介质,锅炉本体有规定水位且运行中直接与大气相通,使用中始终与大气压强相等的固定式锅炉。
2.0.15 安全附件asfety accessory
保证锅炉及压力容器安全运行而必须设置的附属仪表、阀门及控制装置。
2.0.16 静置设备still epuipment
在系统运行时,自身不做任何运动的设备,如水箱及各种罐类。
2.0.17 分户热计量household-based heat metering
住宅的户(套)为单位,分别计量向户内供给的热量的计量方式。
2.0.18 热量装置heat metering device
用以测量热媒和丝扣管件组成的专用接头而进行管道连接的一种连接形式。
2.0.19 卡套式连接comression joint
由带锁紧螺帽和丝扣管件组成的专用接头而进行管道连接的一种连接形式。
2.0.20 防火套管fire-resisting sleeves
由耐火材料和阻燃剂制成的,套在硬塑料排水管外壁可阻止火势沿管道贯穿部位蔓延的短管。
2.0.21 阻火圈firestops collar
由阻燃膨胀剂制成的,套在硬塑料排水管外壁可在发生火灾时将管道封堵,防止火势蔓延的套圈。
3 基 本 规 定
3.1 质量管理
3.1.1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现场应具有必要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测制度,实现施工全过程质量控制。
3.1.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的施工应按照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修改设计应有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
说明:按《条例》精神,施工图设计文件必须经过审查批准方可施工使用的要求,并在原《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2-82(以下简称原《规范》)基础上,做了条文修改。
3.1.3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的施工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说明:按《统一标准》要求,结合调研了解到,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对指导工程施工和提高施工质量,明确质量验收标准克有实效,同时监理或建设单位审查利于互相遵守。
3.1.4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划分见附录A。
说明:按建筑给水、排水、采暖、锅炉工程的工艺特点,分项工程结合原《规范》进行划分。
3.1.5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的分项工程,应按系统、区域、施工段或楼层等划分。分项工程应划分成若干个检验批进行验收。
说明:该条提出了结合本专业特点,分项工程应按系统、区域、施工段或楼层等划分。又因为每个分项有大有小所以增加了检验批。如:一个30层楼的室内给水系统,可按每10层或每5层一个检验批。这样既便于施工划分,也便于检查记录。如:一个5层楼的室内排水系统,可以按每单元1个检验批进行验收检查。
3.1.6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工程质量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校资格。
说明:按《条例》精神,结合调研发现建筑工程中,给水、排水或采暖工程的施工单位,有很多小包工队不具备施工资质,没有执行的技术标准,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为了降低成本,有意肢解发包工程,所以增加此条,加强建筑市场的管理。调研中还了解到验收人员中行政管理人员居多,专业技术人员太少或技术资格不够,故增加此内容。
3.2 材料设备管理
3.2.1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所使用的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器具和设备必须具有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或设计要求。进场时应做检查验收,并经监理工程师核查确认。
说明:该条符合《条例》精神,经多年实用可行。按现行市场管理体制,增加了适应国情的中文质量证明文件及监理工程师核查确认。
3.2.2 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等进行验收。包装应完好,表面无划痕及外力冲击破损。
说明:进场材料验收对提高工程质量是非常必要的,在对品种、规格、处观加强验收同时,应对材料包装表面情况及外力冲击进行重点检验。
3.2.3 主要器具和设备必须有完整的安装使用说明书。在运输、保管和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或腐蚀。
说明:进场的主要器具和设备应有安装使用说明书是抓好工程质量的重要一环。调研中了解到器具和设备在安装上不规范、不正确的安装满足不了使用功能的情况时有出现,运行调试不按程序进行导致器具或设备损坏,所以增加此内容。在运输、保管和施工过程中对器具和设备的保护也很重要,措施不得当就有损坏和腐蚀情况。
3.2.4 阀门安装前,应作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试验应在每批(同牌号、同型号、同规格)数量中抽查10%,且不少于一个。对于安装在主干管上起切断作用的闭路阀门,应逐个作强度和严密性试验。
说明:取消了原《规范》第2.0.14条“如有漏、裂不合格的应再抽查20%,仍有不合格的则须逐个试验”。调研中了解到目前国内小型阀门厂很多,但质量问题也很多,若保留此条款内容则给施工单位增加了很大工作量,而且保护了质量差的产品。国内大企业或合资企业的阀门质量相对较好。
3.2.5 阀门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应符合以下规定:阀门的强度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5倍;严密性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1倍;试验压力在试验持续时间内保持不变,且壳体填料及阀瓣密封面无渗漏。阀门试压泵试压的试验持续时间应不少于表3.2.5的规定。 说明: 参考《通用阀门压力试验》GBJ/T13927的有关规定。
表3.2.5 阀门试验持续时间
公称直径() 最短试验持续时间(s)
严密性试验 强度试验
金属密封 非金属密封
≤50 15 15 15
65—200 30 15 60
250—450 60 30 180
3.2.6 管道上使用冲压弯头时,所使用的冲压弯头外径应与管外径相同。
说明:调研中了解到,非标准部压弯头有使用现象,缩小了管径,外观也不美观,帮增加此条。
3.3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3.3.1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与相关专业之间,应进行交接质量检验,并形成记录。 说明:按《条例》和《统一标准》精神,增加了此条,主要是解决相关各专业间的矛盾,落实中间过程控制。
3.3.2 隐蔽工程应隐蔽前经验收各方检验合格后,才能隐蔽,并形成记录。
说明:调研中了解到隐蔽工程出现的问题较多,处理较困难。给使用者、用户和管理者带来很多麻烦,故增加此条款。
3.3.3 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外墙有管道穿过的,应采取防水措施。对有严格防水要求的建筑物,必须采用柔性防水套管;
说明:原《规范》经过多年的实践对该条执行较为认真并有效地防止了质量事故的产生。如果忽略了此条内容或不够重视将造成严重的后果,所以将此条列为强制性条文。
3.3.4 管道穿过结构伸缩缝、抗震缝及沉降缝敷设时,应根据情况采取下列保护措施: 1 在墙体两侧采取柔性连接。
2 在管道或保温层外皮上、下部留有不小于150mm的净空。
3 在穿墙处做成方形补偿器,水平安装。
说明:在调研中了解到,有些工程项目在伸缩缝、抗震缝及沉降缝处的管道安装,由于处理不当,使用中出现变形破裂现象,所以增加了此条款。
3.3.5 在同一房间内,同类型的采暖设备、卫生器具有管道配件,除有特殊要求外,应安装在同一高度上。
3.3.6 明装管道成排安装时,直线部分应互相平和。曲线部分:当管道水平或垂直并行时,应与直线部分保持等距;管道水平上下并行时,弯管部分的曲率半径应一致。
3.3.7 管道支、吊、托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位置正确,埋设应平整牢固。
2 固定支架与管道接触应紧密,固定应牢靠。
3 滑动支架应灵活,滑托与滑槽两侧间应留有3-5mm的间隙,纵向移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4 无热伸长管道的吊架、吊杆应垂直安装。
5 有热伸长管道的吊架、吊杆应向热膨胀的反方向偏移。
6 固定在建筑结构上的管道支、吊架不得影响结构的安全。
说明:3.3.5-3.3.7 原《规范》第2.0.8条、第2.0.9条、第2.0.11条经过多年的实践是可行适用的,故保存。
3.3.8 钢管水平安装的支、吊架间距不应大于表3.3.8的规定。
说明:原《规范》第2.0.12条中保温管道支架间距根据调研及参考一些资料适当地放宽0.5m。 表3.3.8 钢管管道支架的最大间距
公称直径(mm) 15 20 25 32 40 50 70 80 100 125 150 200 250 300
支架最大间距 保温管 2 2.5 2.5 2.5 3 3 4 4 4.5 6 7 7 8 8.5
不保温管 2.5 3 3.5 4 4.5 5 6 6 6.5 7 8 9.5 11 12
3.3.9 采暖、给水及热水供应系统的塑料管及复合管垂直或水平安装的支架间距应符合表
3.3.9的规定。采用金属制作的管道支架,应在管道与支架间加衬非金属垫或套管。 说明: 参考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资料和有关省市规定编写。
表3.3.9 塑料管及复合管管道支架的最大间距
公称直径(mm)
12 14 16 18 20 25 32 40 50 63 75 90 110
支架最大间距
()
立管
0.5 0.6 0.7 0.8 0.9 1.0 1.1 1.3 1.6 1.8 2.0 2.2 2.4
水平管 冷水管 0.4 0.4 0.5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5 1.55
热水管 0.2 0.2 0.25 0.3 0.3 0.35 0.4 0.5 0.6 0.7 0.8
3.3.10 铜管垂直水平安装的支架间距应符合表3.3.10的规定。
3.3.10 铜管垂直或支架的最大间距
公称直径(mm) 15 20 25 32 40 50 65 80 100 125 150 200
支架最大间距() 垂直管 1.8 2.4 2.4 3.0 3.0 3.0 3.5 3.5 3.5 3.5 4.0 4.0
水平管 1.2 1.8 1.8 2.4 2.4 2.4 3.0 3.0 3.0 3.0 3.5 3.5
说明:调研中了解到近年采用铜管做给水管材的很多,支架间距较杂。此条参考上海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办公室的推荐性标准《建筑给水铜管道工程技术规程》编写。
3.3.11 采暖,给水及热水供应系统的金属管道立管管卡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楼层高度小于或等于5m,每层必须安装1个。
2 楼层高度大于5m,每层不得少于2个。
3 管卡安装高度,距地面应为1.5~1.8m,2个以上管卡应匀称安装,同一房间管卡应安装在同一高度上。
说明:原《规范》第2.0.13条调整并增加同一房间管卡应安装在同一高度的要求。
3.3.12 管道及管道支墩(座),严禁铺设在冻土和未经处理的松土上。
3.3.13 管道穿过墙壁和楼板,应设置金属或塑料套管。安装在楼板内的套管,其顶部高出装饰地面20mm;安装在卫生间及厨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50mm,底部应与
楼板底面相平;安装在墙壁内的套管其两端与饰面相平。穿过楼板的套管与管道之间缝隙宜用阻燃密实材料填实,且端面应光滑。管道的接口不得设在套管内。
3.3.14 弯制钢管,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热弯:应不小于管道外径的3.5倍。
2 冷弯:应不小于管道外径的4倍。
3 焊接弯头:应不小于管道外径的1.5倍。
4 冲压弯头:应不小于管道外径。
说明:3.3.12-3.3.14 原《规范》条文,增加了套管与管道之间缝隙应用阻燃密实材料。经过调研了解到,这个缝隙不堵不美观,而且不具私密性,所以增加了此内容。
3.3.15 管道接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采用粘接接口,管端插入承口的深度不得小于表3.3.15的规定。
表3.3.15 管端插入承口的深度
公称直径(mm) 20 25 32 40 50 75 100 125 150
插入深度(mm) 16 19 22 26 31 44 61 69 80
2 熔接连接管道的结合面应有一均匀的熔接圈,不得出现局部熔瘤或熔接圈凸凹不匀现象。 3 采用橡胶圈接口的管道,允许沿曲线敷设,每个接口的最大偏转角不得超过2℃。 4 法兰连接时衬垫不得凸入管内,其外边缘接近螺栓孔为宜。不得安放双垫或偏垫。
5 连接法兰的螺栓,直径和长度应符合标准,拧紧后,突出螺母的长度不应大于螺杆直径的1/2。
6 螺栓连接管道安装后的管螺纹根部应有2-3扣的外露螺纹,多余的麻丝应清理干净并做防腐处理。
7 承插口采用水泥捻口时,油麻必须清洁、填塞密实,水泥应捻入并密实饱满,其接口面凹入承口边缘的深度不得大于2mm。
8 卡箍(套)式连接两管口端应平整、无缝隙,沟槽应均匀,卡紧螺栓后管道应平直,卡箍(套)安装方向应一致。
说明:管道接口形式,保留了传统适用的连接形式,又增加了目前常见的新连接形式,并做了基本规定,有利于工程质量过程控制。
3.3.16 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水试验。 说明:见各章节相关说明。
4 室内给水系统安装
4.1 一 般 规 定
4.1.1 本章适用于工作压力不大于0.1MPa的室内给水和消火栓系统管道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与验收。
说明:本章适用范围。为适应当前高层建筑室内给水和消火栓系统工作压力的需求,经调研和组织专家论证,将其工作压力限定在不大于1.0MPa是合适的。
4.1.2 给水管道必须采用管材相适应的管件。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必须达到以饮用水卫生标准。
说明:目前市场上可供选择的给水系统管材种类繁多,每种管材均有自己的专用管道配件及连接方法,故强调给水管道必须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管件,以确保工程质量。为防止生活饮
用水在输送中受到二次污染,也强调了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必须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
4.1.3 管径小于或等于100mm的镀锌钢管应采用螺纹连接,套丝扣时破坏的镀锌层表面外采用法兰或卡套式专用管件连接,镀锌钢管与法兰的焊接处应二次镀锌。
说明:调研中了解到给水系统用镀锌钢管较为普遍,DN≤100mm镀锌钢管丝扣连接较多,同时使用中发现由于焊接破坏了镀锌层产生锈蚀十分严重,故要求管径小于或等于100mm的镀锌钢管应采用螺纹连接,并强调套丝后被破坏的镀锌层表面及外露螺纹部分应作防腐处理,以确保工程质量。管径大于100mm的镀锌钢管套丝困难,安装也不方便,故规定应采用法兰或卡箍(套)式等专用管件连接,并强调了镀锌钢管与法兰的焊接处应二次镀锌,防止锈蚀,以确保工程质量。
4.1.4 给水塑料管和复合管可以采用橡胶圈接口、粘接接口、热熔连接、专用管件的连接应使用专用管件连接,不得在塑料管上套丝。
说明:综合目前市场上出现的各种塑料管和复合管生产厂家管道连接方式。列出室内给水管道可采用的连接方法及使用范围。
4.1.5 给水铸铁连接可采用水泥捻口或橡胶圈接口方式进行连接。
说明:给水铸铁管连接方式很多,本条列出的两种连接方式安装方便,问题较少,交能保证工程质量。
4.1.6 铜管连接可采用专用接头或焊接,当管径小于22mm时宜采用插或套管焊接,承口应迎介质流向安装;当管径大于或等于22mm时宜采用对口焊接。
说明:调研时了解到,铜管安装连接时,普遍做法是参照制冷系统管道的连接方法。限制承插连接管径为22mm,以防管壁过厚易裂。
4.1.7 给水立管和装有3个或3个以上配水点的支管始端,均应安装可拆卸的连接件。 说明:给水立管和装有3个或3个以上配水点的支管始端,要求安装可拆的连接件,主要是为了便于维修,拆装方便。
4.1.8 冷、热水管道同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上、下平行安装时热水管就在冷水管上方。
2 垂直平行安装时热水管应在冷水管左侧。
说明:冷、热水管道同时安装,规定1.上下平行安装时热水管应在冷水管上方,主要防止冷水管安装在热水管上方时冷水管外表面结露;2.垂直安装时热水管应在冷水管左侧,主要是便于管理、维修。
4.2 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
4.2.1 室内给水管道的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注明时,各种材质的给水管道系统试验压力均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
检验方法:金属及复合管给水管道在试验压力下观测10min,压力降不应大于0.02MPa,然后降到工作压力进行检查,应不渗不漏;塑料管给水系统应在试验压力下稳压1h,压力降不得超过0.05MPa,然后在工作压力的1.15倍状态下稳压2h,压力降不直超过0.03MPa,同时检查各连接处不得渗漏。
说明:强调室内给水管道试压泵试压必须按设计要求且符合规范规定,列为主控项目。检验方法分两档:金属及复合管给水管道系统试压泵试压则参照CECS18:90及各塑料给水管生产厂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以统一检验方法。
4.2.2 给水系统交付使用前必须进行通水试验并做好记录。
检查方法:观察和开启阀门、水嘴等放水。
说明:为保证使用功能,强调室内给水系统在竣工后或交付使用前必须通水试验,并作好记录,以备查验。
4.2.3 生产给水系统管道在交付使用前必须冲洗和消毒,并经有关部门取样检验,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方可使用。
检验方法:检查有关部门提供的检测报告。
说明:为保证水质、使用安全,强调生活饮用水管道在竣工后或交付使用前必须进行吹洗,除去杂物,使管道清洁,并经有关部门取样化验,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才能交付使用。
4.2.4 室内直埋给水管道(塑料管道和复合管道除外)应做防腐处理。埋地管道防腐层标材质和结构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或局部解剖检查。
说明:为延长使用寿命,确保使用安全,规定除塑料管和复合管本身具有防腐功能可直接埋地敷设外,其他金属给水管材埋地敷设均应按规定作防腐处理。
一 般 项 目
4.2.5 给水引入管与排水排出管的水平净距不得小于1m。室内给水与排水管道平行敷设时,两管间的最小水平净距不得小于0.5m;交叉铺设时,垂直净距不得小于0.15m。给水管应铺在排水管上面,若给水管必须铺在排水管下面时,给水管应加套管,其长度不得小于排水管管道径的3倍。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说明:给水管与排水管上、下交叉铺设,规定给水管应铺设在排水管上面,主要是为防止给水水质不受污染。如因条件限制,给水管必须铺设在排水管下面时,给水管应加套管,为安全起见,规定套管长度不得小于排水管管径的3倍。
4.2.6 管道及管件焊接的焊缝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焊缝外形尺寸应符合图纸和工艺文件的规定,焊缝高度不得低于母材表面,焊缝与母材应圆滑过渡。
2 焊缝及热影响区表面应无裂纹、未熔合、未焊透、夹渣、弧坑和气孔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原《规范》第9章内容过于烦锁,使用不方便,根据调研确定此两款。
4.2.7 给水水平管道应有2‰~5‰的坡度坡向泄水装置。
检验方法:水平尺和尺量检查。
说明:给水水平管道设置坡度坡向泄水装置是为了在试压泵试压冲洗及维修时能及时排空管道的积水,、尤其在北方寒冷地区,在冬季未正式采暖时管道内如有残存积水易冻结。
4.2.8 给水道和阀门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2.8的规定。
说明:本条参照《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2—88(以下简称《验评标准》)第2.1.14条及表2.1.14并增加塑料管和复合管部分内容。
表4.2.8 管道和阀门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水平管道纵横方向弯曲 钢管 每米全长25m以上 1≧25 用水平尺、直尺、拉线和尺量检查 塑料复合管 每米全长25m以上 1.5≧25
铸铁管 每米全长25m以上 2≧25
立管垂直度 钢管 每5m以上 3≧8 吊线和尺量检查
塑料复合管 每米5m以上 2≧8
铸铁管 每米5m以上 3≧10
3 成排管段和成排阀门 在同一平面上间距 3 尺量检查
4.2.9 管道的支、吊架安装应平整牢固,其间距应符合本规范第3.3.8条、第3.3.9条或第3.3.10条的规定。
说明:管道支架应外观平整,结构牢固,间距应符合规范规定,属一般控制项目。
4.2.10 水表应安装在便于检修、不受曝晒、污染和冻结的地方。安装螺翼式水表,表前与阀应有不小于8倍水表接口直径的直线管段。表外壳距墙表面净距为10~30mm;水表进水口中心标高按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10mm.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说明:为保护水表不受损坏,兼顾南北方气候差异限定水表安装位置。对螺翼式水表,为保证水表测量精度,规定了表前与阀门间应有不小于8倍水表接口直径的直线管段。水表外壳距墙面净距应保持安装距离。至于水表安装标高各地区有差异,不好作统一规定,应以设计为准,仅规定了允许偏差。
4.3 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
主 控 项 目
4.3.1 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完成后应取屋顶层(或水箱间内)试验消火栓和首层取二处消火栓做试射试验,达到设计要求为合格。
检验方法:实地试射检查。
说明: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在竣工后均应作消火栓试射试验,以检验其使用效果,但不能逐个试射,故选取有代表性的三处:、屋顶(北方一般在屋顶水箱间等室内)试验消火栓和首层取两处消火栓。屋顶试验消火栓试射可检验两股充实水柱同时到达本消火栓应到达的最远点的能力。
一 般 项 目
4.3.2 安装消火栓水龙带,水龙带与水枪和快速接头绑扎好后,应根据箱内构造将水龙带挂放在箱内的挂钉、托盘或支架上。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施工单位在竣工时往往不按规定把水龙挂在消火栓箱内挂钉或水龙带卷盘上,而将水龙带卷放在消火栓箱内交工,建设单位接管后必须重新安装,否则失火时会影响使用。
4.3.3 箱式消火栓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栓口应朝外,并不应安装在门轴侧。
2 栓口中心距地面为1.1m,允许偏差±20mm。
3 阀门中心距箱侧面料140mm,距箱后内表面为100mm,允许偏差5mm。
4 消火栓箱体安装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3mm.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说明:箱式消火栓的安装,其栓口朝外并不应安装在门轴侧主要是取用方便;栓口中心距地
面为1.1m符合现行防火设计规范规定。控制阀门中心距侧面及后内表面距离,规定允许偏差,给出箱体安装的垂直度允许偏差均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检验方便。
4.4 给水设备安装
主 控 项 目
4.4.1 水泵就位前的基础混凝土强度、坐标、标高、尺寸和螺栓孔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规定。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用仪器和尺量检查。
说明:为保证水泵基础质量,对水泵就位前的混凝土强度、坐标、标高、尺寸和螺栓孔位置按设计要求进行控制。
4.4.2 水泵试运转的轴承温升必须符合设备说明书的规定。
检验方法:温度计实测检查。
说明:为保证水泵运行安全,其试运转的轴承温升值必须符合设备说明书的限定值。
4.4.3 敞口水相的满水试验和密闭水箱(罐)的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与本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满水试验静置24h观察,不渗不漏;水压试验在试验压力下10min压力不降,不渗不漏。
说明:敞口水箱是无压的,作满水试验检验其是否渗漏即可。而密闭水箱(罐)是与系统连在一起的,其水压试验应与系统相一致,即以其工作压力的1.5倍作水压试验。
一 般 项 目
4.4.4 水箱支架或底座安装,其尺寸及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埋设平整牢固。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尺量检查。
说明:为使用安全,水箱的支架或底座应构造正确,埋设平整牢固,其尺寸及位置合符合设计规定。
4.4.5 水箱溢流管和泄放和应设置在排水地点附近但不得与排水管直接连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水箱的溢流管和泄放管设置应引至排水地点心附近是满足排水方便,不得与排水管直接连接,一定要断开是防止排水系统污物或细菌污染水箱水质。
4.4.6 立式水泵的减振装置不应采用弹簧减振器。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因弹簧减振器不利于立式水泵运行时保持稳定,故规定立式水泵的减振装置不应采用弹簧减振器。
4.4.7 室内给水设备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4.7的规定。
说明:《验评标准》第2.3.7条及表2.3.7之1、2两项经多年使用起到了保证质量的作用。 表4.4.7 室内给水设备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静置设备 坐标 15 经纬仪或拉线、尺量
坐标 +5 用水准仪、拉线和尺量检查
垂直度(每米) 5 吊线和尺量检查
离心式水泵 立式泵体垂直度(每米) 0.1 水平尺和塞尺检查
卧式泵体水平度(每米) 0.1 水平尺和塞尺检查
联轴器同心度 轴向倾斜(每米) 0.8 在联轴器互相垂直的四个位置上用水准仪、百分表或测微螺钉和塞尺检查
径向位移 0.1
4.4.8 管道及设备保温层的厚度和平整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4.8的规定。
说明:《验评标准》第2.3.7条及表2.3.7之3项适用检查保温材料,而且非常方便,起到保证质量的作用。
表4.4.8 管道及设备保温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厚度 +0.1δ—0.05δ 用钢针刺入
表面平整度 卷材 5 用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涂抹 10
注:δ为保温层厚度。
5 室内排水系统安装
5.1 一 般 规 定
5.1.1 本章适用于室内排水管道、雨水管道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与验收。
说明:本章适用范围
5.1.2 生活污水管道应使用塑料管、铸铁管或混凝土管(由成组洗脸盆或饮用喷水器到共用水封之间的排水管和连接卫生器具的排水短管,可使用钢管)。
雨水管道宜使用塑料管、铸铁、镀锌钢管或混凝土管等。
悬吊管道定使用塑料管、铸铁管或塑料管。易受振动的雨水管道(如锻造车间等)应使用钢管。
说明:对室内排水管道可选用的管材作一般规定。
5.2 排水管道及配件安装
主 控 项 目
5.2.1 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做灌水试验,其灌水高度应不低于底层卫生器具的上边缘或底层地面高度。
检验方法:满水15min水面下降后,再灌满观察5min,液面不降,管道及接口无渗漏为合格。
说明: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作灌水试验,主要是防止管道本身及管道接口渗漏。灌水高度不低于底层卫生器具的上边缘或底层地面高度,主要是按施工程序确定的,安装室内排水管道一般均采取先地下后地上的施工方法。从工艺要求盾,铺完管道后,经试验检查无质量问题,为保护管道不被砸碰和不影响土建及其他工序,必须进行回填。如果先隐蔽,待一层主管做完再补做灌水试验,一旦有问题,就不好查找是哪段管道或接口漏水。
5.2.2 生活污水铸铁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或本规范表5.2.2的规定。
说明:根据《验评标准》第3.4.8条表3.4.8,主要为保证排水畅通。
表5.2.2 生活污水铸铁管道的坡度
项次 管径(mm) 标准坡度(‰) 最小坡度(‰)
1 50 35 25
2 75 25 15
3 100 20 12
4 125 15 10
5 150 10 7
6 200 8 5
5.2.3 生活污水塑料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或本规范表5.2.3的规定。
说明:塑料排水管道内壁较光滑,结合对多项工程的调研,确定表5.2.3的坡度值。 表5.2.3 生活污水塑料管道的坡度
项次 管径(mm) 标准坡度(‰) 最小坡度(‰)
1 50 25 12
2 75 15 8
3 110 12 6
4 125 10 5
5 160 7 4
检验方法:水平尺、拉线尺量检查。
5.2.4 排水塑料管必须按设计要求及位置装设伸缩节。如设计无要求时,伸缩节间距不得大于4m。
高层建筑中明设排水塑料管道应按设计要求设置阻火圈或防火套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参照CJJ/T29-98:第3.1.3-4条;第3.1.17-20条;第4.1.14条编写。经调研,凡直线长度超过4m的排水塑料管道没有设伸缩节的都出现变形、裂漏等现象,这条规定是合适的;高层建筑中明设排水管道在楼板下设阻火圈或防火套管是防止发生火灾时塑料管被烧坏后火势穿过楼板使火灾蔓延到其他层。
5.2.5 排水主立管及水一干管管道均应做通球试验,通球球径不小于排水管道管径的2/3,通球率必须达到100%。
检查方法:通球检查。
说明:根据对排水工程质量常见病的调研,保证工程质量要求排水立管及水平干管均应作通球试验;通球要必保100%;球径以不小于排水管径的2/3为宜。
一 般 项 目
5.2.6 在生活污水管道上设置的检查口或清扫口,当设计无要求时应任命下列规定:
1 在立管上应每隔一层设置一个检查口,但在最底层和有卫生器具的最高层必须设置。如为两层建筑时,可仅在底层设置立管检查口;如有乙字弯管时,则在该层乙字弯管的上部设置检查口。检查口中心高度距操作地面一般为1m,允许偏差±20mm;检查口的朝向应便于检修。暗装立管,在检查口处应安装检修门。
2 在连接2个及2个以上大便器或3个及3个以上卫生器具的污水横管上应设置清扫口。当污水管在楼板下悬吊敷设时,可将清扫口设在上一层楼地面上,污水管起点的清扫口与管
道相垂直的墙面距离不得小于200mm;若污水管起点设置堵头代替清扫口时,与墙面距离不得小于400mm。
3 在转角小于135 度的污水横管上,应设置检查口或清扫口。
4 污水横管的直线管段,应按设计要求的距离设置检查口或清扫口。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说明:参照《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88(以下简称《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第3.5.3条,结合近年施工经验设此条。其第4款中的污水横管的直线管段上检查口或清扫口之间的最大距离应符合表3.5.3的规定。
5.2.7 埋在地下或地板下的排水管道的检查口,应设在检查井内。井底表面标高与检查口的法兰相平,井底表面应有5%坡度,坡向检查口。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说明:主要为了便于检查清扫。并 底表面设坡度,是为了使井底内不积存脏物。
5.2.8 金属排水管道上的吊钩或卡箍应固定在承重结构上。固定件间距:横管不大于2m;立管不大于3m。楼层高度小于或等于4 m,立管可安装1个固定件。立管底部的弯管处应设支墩或采取固定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说明:金属排水管道较重,要求吊钩或卡箍固定在承重结构上是为了安全。固定件间距则根据调研确定。要求立管底部的弯管处设支墩,主要防止立管下沉,造成管道接口断裂。
5.2.9 排水塑料管道支、吊架间距应符合表5.2.9的规定。
说明:根据各排水塑料管材生产厂家提供的资料及对各施工单位现场调研综合编制表5.2.9。 表5.2.9 排水塑料管道支吊架最大间距(单位:m)
管径(mm) 50 75 110 125 160
立 管 1.2 1.5 2.0 2.0 2.0
横 管 0.5 0.75 1.10 1.30 1.6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5.2.10 排水能气管不得与风道或烟道连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通气管应高出屋面300mm,但必须大于最大积雪厚度。
2 在通气管出口4m以内有门、窗时,通气管应高出门、窗顶600mm或引向无门、窗一侧。
3 在经常有人停留的平屋顶上,通气管应高出屋面2m,并应根据防雷要求设置防雷装置。
4 屋顶有隔热层从隔热层板面算起。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说明:参照《给排水设计规范》第3.6.9条、第3.6.11条编写。
5.2.11 安装未经消毒处理的医院含菌污水管道,不得与其他排水管道直接连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参照《给排水设计规范》第3.3.3条3款,主要防止未经灭菌处理的废水带来大量病菌排入污水管道进而扩散。
5.2.12 饮食业工艺设备引出的排水管及饮用水水箱的溢流管,不得与污水道直接连接,并应留出不小于100mm的隔断空间。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说明:参照《给排水设计规范》第3.3.3条1、2款。主要为了防止大肠杆菌及有害气体沿溢流管道进入设备及水箱污染水质。
5.2.13 通向室外的排水检查井的排水管,穿过墙壁或基础必须下返时,应采用45度三通和45度弯头连接,并应在垂直管段顶部设置清扫口。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说明:参照《给排水设计规范》第3.3.16条。主要为了便于清扫,防止管道堵塞。
5.2.14 由室内通向室外排水检查井的排水管,井内引入管应高于排出管或两管顶相平,并不小于90度的水流转角,如跌落差大于300mm可不受角度限制。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说明:参照《给排水设计规范》第3.3.19条。主要为了保证室内排水畅通,防止外管网污水倒流。
5.2.15 用于室内排水的室内管道、水平管道与立管的连接,应采用45度三通或45度四通和90度斜三通或90度斜四通。立管与排出管端部的连接,应采用两个45度弯头或曲率半径不小于4倍管径的90度弯头。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说明:参照《给排水设计规范》第3.3.15条编写。
5.2.16 室内排水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2.16的相关规定。
说明:《验评标准》第3.1.12条表3.1.12经多年使用未发现问题,是适用的。
表5.2.16 室内排水和雨水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坐 标 15 用水准仪(水平尺)、直尺、拉线和尺量检查
2 标 高 +15
横管纵横方向弯曲 铸铁管 每1m ≧1
全长(25m以上) ≧25
钢管 每 管径小于或等于100mm 1
管径大于100mm 1.5
全长(以上) 管径小于或等于100mm ≧25
管径大于100mm ≧308
塑料管 每1m 1.5
全长(25m以上) ≧38
钢筋混凝土管、混凝土管 每1m 3
全长(25m以上) ≧75
立管垂直度 铸铁管 每1m 3 吊线和尺量检查
全长(25m以上) ≧15
钢管 每1m 3
全长(25m以上) ≧10
塑料管 每1m 3
全长(25m以上) ≧15
5.3 雨水管道及配件安装
主 控 项 目
5.3.1 安装在室内的雨水管道安装后应做灌水试验,灌水高度必须到每根立管上部的雨水斗。
检验方法:灌水试验持续1h,不渗不漏。
说明:主要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因雨水管有时是满管流,要具备一定的承压能力。
5.3.2 雨水管道如采用塑料管,其伸缩节安装应符合设计地求。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检查。
说明:塑料排水管要求每层设伸缩节,作为雨水管也应按设计要求安装伸缩节。
5.3.3 悬吊式雨水管道的敷设坡度不得小于5‰;埋地雨水管道的最小坡度,应符合表5.3.3的规定。
说明:主要为使用排水通畅。
表5.3.3 地下埋设雨水排水管道的最小坡度
项次 管径(mm) 最小坡度(‰)
1 50 20
2 75 15
3 100 8
4 125 6
5 150 5
6 200—400 4
检验方法:水平尺、拉线尺量检查。
一 般 项 目
5.3.4 雨水管道不得生活污水管道相连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主要防止雨水管道满水后倒灌到生活污水管,破坏水封造成污染并影响雨水排出。
5.3.5 雨水斗管的连接应固定在屋面承重结构上。雨水斗边屋面连处应严密不漏。连接管管径当设计无要求时,不得小于100mm。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说明:雨水斗的连接管应固定在屋面承重结构上,主要是为了安全、防止断裂;雨水边缘与屋面相连处应严密不漏,主要防止接触不严漏水。DN100是雨水斗的最小规格。
5.3.6 悬吊式雨水管道的检查口或带法兰堵口的三通的间距不得大于表5.3.6的规定。 说明:主要为便于清扫。
表5.3.6 悬吊管检查口间距。
项次 悬吊直径(mm) 检查口间距(mm)
1 ≤150 ≧15
2 ≥200 ≧20
检验方法:拉线、尺量检查。
5.3.7 雨水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5.2.16的规定。
说明:参照《验评标准》第3.1.12条表3.1.12编写。
5.3.8 雨水钢管管道焊口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3.8的规定。
说明:主要为检验焊接质量。
表5.3.8 钢管管道焊口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1 焊口平直度 管壁厚10mm以内 管壁厚1/4 焊接检验尺和游标卡尺检查
焊缝加强面 高 度
宽 度
咬边 深 度 小于0.5mm 直尺检查
长度 连续长度 25mm
总长度(两侧) 小于焊缝长度的10%
6 室内热水供应系统安装
6.1. 一 般 规 定
6.1.1 本章节适用于工作压力不大于0.1MPa,热水温度不超过75℃的室内热水供应管道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与验收。
说明:本章适用范围。热水温度不超过75℃编写。
6.1.2 热水供应系统的管道应采用塑料管、复合管、镀锌钢管和铜管。
说明:为保证卫生热水供应的质量,热水供应系统的管道应采用耐腐蚀、对水质无污染的管材。
6.1.3 热水供应系统管道及配件安装应按本规范第4.2节的相关规定执行。
说明:热水供应系统管道及配件安装应与室内给水系统管道及配件安装要求相同。
6.2 管道及配件安装
主控项目
6.2.1 热水供应系统安装完毕,管道保温之间前应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注明时,热水供应系统水压试验压力应为系统顶点的工作压力加0.1MPa,同时在系统顶点的试验压力不小于0.3MPa。
检验方法:钢管或复合管道系统试验压力下10min内压力降不大于0.02MPa,然后降至工作压力检查,压力应不降,且不渗不漏;塑料管道系统在试验压力下稳压1h压力降不得超过0.05MPa,然后在工作压力1.5倍状态下稳压2h,压力降不得超过0.03MPa,连接处不得渗漏。
说明:《验评标准》第4.2.2条经过多年使用未出现问题,只是增加了新的材料。热水供应系统安装完毕,管道保温前进行水压试验,主要是防止运行后漏水不易发现和返修。
6.2.2 热水供应管道应尺量利用自然弯补偿热伸缩,直线段过长则应设置补偿器。补偿器型式、规格、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按有关规定进行预拉伸。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图纸检查。
说明:为保证使用安全,热水供应系统管道热伸缩一定要考虑。补偿器部分沿用《验评标准》第4。1。4条,主要防止施工单位不按设计要求位置安装和不作安装前的预拉伸,致使补偿器达不到设计计算的伸长量,导致管道或接口断裂漏水漏汽。
6.2.3 热水供应系统竣工后必须进行冲洗0。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
说明:要求基本同本规范第4。2。3条,只是可以不消毒,不必完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
一 般 项 目
6.2.4 管道安装坡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验方法:水平尺、拉线尺量检查。
说明:为保证热水供应系统运行安全,有利于管道系统排气和泄水。
6.2.5 温度控制器及阀门应安装在便于观察和维护的位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温度控制器和阀门是热水制备装置中的重要部件之一,其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以保证热水供应系统的正常运行。
6.2.6 热水供应管道和阀门安装的允许偏差符合本规范表4.2.8的规定。
说明:见本规范条文说明第4.2.8条。
6.2.7 热水供应系统管道应保温(浴室内明装管道除外),保温材料、厚度、保护壳等应符合设计规定。保温层厚度和平整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世纪规范4.4.8的规定。
说明:为保证热水供应系统水温质量减少无效热损失,见本规范条文说明第4.4.8条。
6.3. 辅助设备安装
主控项目
6.3.1 在安装太阳能集热器玻璃前,应对集热排管和上、下集管作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
检验方法:试验压力下10min内压力不降,不渗不漏。
说明:太阳能热水器的集热排管和上、下集管是受热承压部分,为确保使用安全,在装集热玻璃之前一定要作水压试验。
6.3.2 热交换器应以工作压力的1.5倍作水压试验。蒸汽部分应不低于蒸汽供汽压力加0.3MPa;热水部分应不低于0.4MPa。
检验方法:试验压力下10min内压力不降,不渗不漏。
说明:热交换器是热水供应系统的主要辅助设备,其水压试验应与热水供应系统相同。
6.3.3 水泵就位前的基础混凝土强度、坐标、标高、尺寸和螺栓孔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用仪器和尺量检查。
说明:主要为保证水泵基础质量。
6.3.4 水泵试运转的轴承温升必须符合设备说明收的规定。
检验方法:温度计实测检查。
说明:主要为保证水泵安全运行。
6.3.5 敞口水箱的满水试验和密闭水
箱(罐)的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与本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满水试验静置24h,观察不渗不漏;水压试验在试验压力10min压力不降,不渗不漏。
说明:要求水箱安装前作满水和水压试验,主要避免安装后漏水不易修补。
一 般 项 目
6.3.6 安装固定式太阳能热水器,朝向应正南。如果受条件限制时,其偏移角不得大于15º。集热器的倾角,对于春、夏、秋三个季节使用的,应采用当地纬度为倾角;若以夏季为主,可比当地纬度减少10º。
检验方法:观察和分度仪检查。
说明:根据各地经验及各太阳能热水器生产厂家的安装使用说明书综合编写。
6.3.7 由集热器上、下集管接往热水箱的循环管道,应有不小于5‰的坡度。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说明:主要为避免循环管路集存空气影响水循环。
6.3.8 自然循环的热水箱底部与集热器上集管之间的距离为0.3~1.0m.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说明:为了保持系统有足够的循环压差,克服循环阻力。
6.3.9 制作吸热钢板凹槽时,其圆度应准确,间距应一致。安装集热排管时,应用卡箍和钢丝紧固在钢板凹槽内。
检验方法:手扳和尺量检查。
说明:为防止吸热板与采热管接触不严而影响集热效率。
6.3.10 太阳能热水器的最低处应安装泄水装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为排空集热器内的集水,防止严寒地区不用时冻结。
6.3.11 热水箱及上、下集管等循环管道均应保温。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为减少集热器损失。
6.3.12 凡以水作介质的太阳能热水器,在0℃以下地区使用,应采取防冻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为避免集热器内载热流体被冻结。
6.3.13 热水供应辅助设备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4.4.7的规定。
说明:保留《验评标准》第4.3.7条及表4.3.7之1、2项编写。
6.3.14 太阳能热水器安装的允许偏差符合表6.3.14的规定。
说明:保留《验评标准》第4.2.8条及表4.2.8之4编写。
表6.3.14 太阳能热水器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板式直管太阳能热水器 标 高 中心线距地面(mm) +20 尺 量
固定安装朝向 最大偏移角 不大于15° 分度仪检查
7 卫生器具安装
7.1一般规定
7.1.1 本章适用于室内污水盆、洗涤盆、洗脸(手)盆、盥洗槽、浴盆、淋浴器、大便器、小便器、小便槽、大便部洗槽、妇女卫生盆、化验盆、排水栓、地漏、加热器、煮沸消毒器和饮水器等卫生器具安装的质量检验与验收。
说明:本章适用范围。
7.1.2 卫生器具的安装应采用预埋螺栓或膨胀螺栓安装固定。
说明:用预埋螺栓和膨胀螺栓固定卫生器具仍是目前最常用的安装方法。
7.1.3 卫生器具安装高度如设计无要求是,应符合表7.1.3的规定。
说明:参照《给排水设计规范》第3.2.7条及表3.2.7编写。
表7.1.3 卫生器具的安装高度
项次 卫生器具名称 卫生器具安装高度(mm) 备注
居住和公共建筑 幼儿园
1 污水盆
(池) 架空式
落地式 800
500 800
500
2 洗涤盆(池) 800 800 自地面至器具上边缘
3 洗脸盆、洗手盆(有塞、无塞) 800 500
4 盥洗槽 800 500
5 浴盆 ≧520
6 蹲式
大便器 高水箱
低水箱 1800
900 1800
900 自台阶面至高水箱底
自台阶面至低水箱底
蹲式
大便器 高水箱 1800 1800
自地面至高水箱底
自地面至低水箱底
低
水
箱 外露排水管式
虹吸喷射式 510
470
370
8 小便器 挂式 600 450 自地面至下边缘
9 水便槽 200 150 自地面至台阶面
10 大便槽冲冼水箱 ≦2000 自台阶面至水箱底
11 妇女卫生盆 360 自地面至器具上边缘
12 化验盆 800 自地面至器具上边缘
7.1.4 卫生器具给水配件的安装高度,如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表7.1.4的规定。
说明:参照《给水排水标准图集》S3中99S304《卫生设备安装》及卫生器具安装说明书综合编写。
表7.1.4 卫生器具给水配件的安装高度
项次 给水配件名称 配件中心距地面高度(mm) 泠热水龙头距离(mm)
1 架空式污水盆(池)水龙头 1000 —
2 落地式污水盆(池)水龙头 800
3 洗涤盆(池)水龙头 1000 150
4 住宅集中给水龙头 1000 —
5 洗手盆水龙头 1000 —
洗脸盆 水龙头(上配水) 1000 150
水龙头(下配水) 800 150
角阀(下配水) 450 —
盥洗槽 水龙头 1000 150
冷热水管
其中热水龙头
上下并行 1100 150
8 浴盆 水龙头(上配水) 670 150
淋浴器 截止阀 1150 95
混合阀 1150
淋浴喷头下沿 2100 —
蹲式大便器(台阶面算起) 高水箱角阀及截止阀 2040
低水箱角阀 250 —
手动式自闭冲洗阀 600 —
脚踏式自闭冲洗阀 150 —
拉管式冲洗阀(从地面算起) 1600 —
带防污助冲器阀门(从地面算起) 900 —
坐式大便器 高水箱角阀及截止阀 2040 —
低水箱角阀 150 —
12 大便槽冲洗水箱截止阀(从台阶面算起) ≧2400 —
13 立式小便器角阀 1130 —
14 挂式小便器角阀及截止阀 1050 —
15 小便槽多孔冲洗管 1100 —
16 实验室化验水龙头 1000 —
17 妇女卫生盆混合阀 360 —
注:装设在幼儿园的洗手盆、洗脸盆和盥洗槽水嘴中心字地面安装高度应700mm,其他卫生器具给水配件的安装高度,应按卫生器具实际尺寸相应减少。
7.2. 卫生器具安装
主控项目
7.2.1 排水栓和地漏的安装应平正、牢固,低于排水表面,周边无渗漏。地漏水封高度不得小于50mm。
检验方法:试水观察检查。
说明:为保证排水栓和地漏的使用安全,排水栓和地漏安装应平整、牢固,低于排水表面,这是最基本的要求。其周边的渗漏往往被人们所忽视,是一大隐患。强调周边做到无渗漏。
规定水封高度,保证地漏使用功能。
7.2.2 卫生器具交工前应做满水和通水试验。
检验方法:满水后各连接件不渗不漏;能通水试验给、排水畅通。
说明:经调研很多卫生器具如洗面盆、浴盆等不作满水试验,其溢流口、溢流管是否畅通无从检查;所有的卫生器具均应作通水试验,以检验其使用效果。
一般项目
7.2.3 卫生器具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2.3的规定。
说明:保留《验评标准》第3.2.6条及表3.2.6编写。
表7.2.3 卫生器具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坐标 单独器具 10 拉线、吊线和尺量检查
成排器具 5
坐标 单独器具 +15
成排器具 +10
3 器具水平度 2 用水平尺和尺量检查
4 器具垂直度 3 吊线和尺量检查
7.2.4 有饰面的浴盆,应留有通向浴盆排水口的检修门。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主要为了方便检修。
7.2.5 小便槽冲洗管,应采用镀锌钢管或硬质资料管。冲洗孔应斜向下方安装,冲洗水流向同墙面成45º角。镀锌钢管钻孔后应进行二次镀锌。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主要是保证冲洗水质和冲洗效果。要求镀锌钢管钻孔后进行二次镀锌,主要是防止因钻孔氧化腐蚀,出水腐蚀墙面并减少冲洗管的使用寿命。
7.2.6 卫生器具的支、托架必须防腐良好,安装平整、牢固,与器具接触紧密、平稳。 检验方法:观察和手扳检查。
说明:主要为了保证卫生器具安装质量。
7.3 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安装
主控项目
7.3.1 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应完好无损伤,接口严密,启闭部分灵活。
检验方法:观察及手扳检查。
说明:对卫生器具给水配件质量进行控制,主要是保证外观质量和使用功能。
一般项目
7.3.2 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安装标高的允许偏差符合表7.3.2的规定。
说明:保留《验评标准》第2.2.6条及表2.2.6编写。
7.3.3 浴盆软管淋浴器挂钩的设计,如设计无要求,应距地面1.8m。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说明:
7.3.3 经调研,普遍认为挂钩距地面1.8较为合适,使用方式。
表7.3.2 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安装标高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大便器高、低水箱角阀及截止阀 +10 尺量检查
2 水嘴 +10
3 淋浴器喷头下沿 +15
4 浴盆软管淋浴器挂钩 +20
7.4.卫生器具排水管道安装
主控项目
7.4.1 与排水横管连接的各卫生器具的受水口和立管均应采取妥善可靠的固定措施;管道与楼板的接合部位应采取牢固可靠的防渗、防漏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和手扳检查。
说明:根据调研和多年的工程实践情况,卫生器具排水管道与楼板的接合部位一向是薄弱环节,存在严重质量通病,最容易漏水。故强调与排水横管连接的各卫生器具的受水口和立管均应采取妥善可靠的固定措施;管道与楼板的接合部位应采取牢固可靠的防渗、防漏措施。
7.4.2 边境卫生器具的排水管道接口应紧密不漏,其固定支架、管卡支撑位置应正确、牢固,与管道的接触应平整。
检验方法:观察及通水检查。
说明:保留《验评标准》第3.2.2条编写。主要为了杜绝卫生器具漏水,保证使用功能。
一般项目
7.4.3 卫生器具排水管道安装的允偏差应符合表+7.4.3的规定。
说明:保留《验评标准》第3.1.12条及表3.1.12编写。
表7.4.3 卫生器具排水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项次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横管弯曲度 每1m长 2 用水平尺量检查
横管长度≤m,全长 <8
横管长度>10m,全长 10
卫生器具的排水管口及横支管的纵横坐标 单独器具 10 用尺量检查
成排器具 5
卫生器具的接口标高 单独器具 +10 用水平尺和尺量检查
成排器具 +5
7.4.4 连接卫生器具的排水管径和最小坡度,如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表7.4.4的规定。 说明:参照GBJ15—88第3.4.1条及表3.4.1编写。
表7.4.4 连接卫生器具的排水管道管径和最小坡度
项次 卫生器具名称 排水管管径(mm) 管道的最小坡度(‰)
1 污水盆(池) 50 25
2 单、双格洗涤盆(池) 50 25
3 洗手盆、洗脸盆 32—50 20
4 浴盆 50 20
5 淋浴器 50 20
大便器 高低、水箱 100 12
自闭式冲洗阀 100 12
拉管式冲洗阀 100 12
小便器 手动、自闭式冲洗阀 40—50 20
自动冲洗水箱 40—50 20
8 化验盆(无塞) 40—50 25
9 净身器 40—50 20
10 饮水器 20—50 10—20
11 家用洗衣机 50(软管为30)
检验方法:用水平尺和尺量检查。
8 室内采暖系统安装
8.1 一 般 规 定
8.1.1 本章适用于饱和蒸汽压力不大于0.7MPa,热水温度不超过130℃的室内采暖系统安装的质量检验与验收。
说明:根据国内采暖系统目前普遍使用的蒸汽压力及热水温度的现状,对本章的适用范围作出了规定。
8.1.2 焊接钢管的连接,管径小于或等于32mm,应采用螺纹连接;管径大于32mm,采用焊接。镀锌钢管的连接见本规范第4.1.3条。
说明:管径小于或等于32mm的管道多用于连接散热设备立支管,拆卸相对较多,且截面较小,施焊时易使其截面缩小,因此参照各地习惯做法规定,不同管径的管道采用不同的连接方法。
此外,根据调查采暖系统近年来使用镀锌钢管渐多,增加了镀锌钢管连接的规定。
8.2 管道及配件安装
主 控 项 目
8.2.1 管道安装坡度,当设计未注明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气、水同向流动的热水采暖管道和汽、水不同向流动的蒸汽管道及凝结水管道,坡度应为3,不得小于2;
2 气、水逆向流动的热水采暖管道和汽、水逆向流动的蒸汽管道,坡度不应小于5 ‰; 3 散热器支管的坡度应为1%,坡向应利于排气和泄水。
检验方法:观察,水平尺、拉线、尺量检查。
说明:管道坡度是热水采暖系统中的空气和蒸汽采暖系统中的凝结水顺利重要措施,安装时应满足设计或本规范要求。
8.2.2 补偿器的型号、安装位置及预拉伸和固定支架的构造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现场观察,并查验预拉伸记录。
说明:为妥善补偿采暖系统中的管道伸缩,避免因此而导致的管道破坏,本条规定补偿器及固定支架等应按设计要求正确施工。
8.2.3 平衡阀及调节阀型号、规格、公称压力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完后应根据系统平衡要求进行调试并作出标志。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查验产品合格证,并现场查看。
说明:在调研中发现,热水采暖系统由于水力失调导致热力失调的情况多有发生。为此,系统中的平衡阀及调节阀,应按设计要求安装,并在试运行时进行调节、作出标志。
8.2.4 蒸汽减压和管道及设备上安全阀的型号、规格、公称压力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完毕后应根据系统工作压力进行调试,并做出标志。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查验产品合格证及调试结果证明书。
说明:此条规定目的在于保证蒸汽采暖系统安全正常的运行。
8.2.5 方形补偿器制作时,应用整根无缝钢管煨制,如需要接口,其接口应设在垂直臂的中间位置,且接口必须焊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主要从受力状况考虑,使焊口处所受的力最小,确保方形补偿器不受损坏。
8.2.6 方形补偿器应水平安装,并与管道的坡度一致;如其臂长方向垂直安装必须设排气及泄水装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避免因方形补偿器垂直安装产生“气塞”造成的排气、泄水不畅。
一 般 项 目
8.2.7 热量表、疏水器、除污器、过滤器及阀门的型号、规格、公称压力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查验产品合格证。
说明:热量表、疏水器、降污器、过滤器及阀门等,是采暖系统的重要配件,为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安装时应符合设计要求。
8.2.8 钢管管道焊口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5.3.8的规定。
说明:见本规范第5.3.8条说明。
8.2.9 采暖系统入口装置及分户热计量系统入户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位置应便于检修、维护和观察。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
说明:集中采暖建筑物热力入口及分户热计量户内系统入户装置,具有过滤、调节、计量及关断等多种功能,为保证正常运转及方便检修、查验,应按设计要求施工和验收。
8.2.10 散热器支管长度超过1.5m时,应在支管上安装管卡。
检验方法:尺量和观察检查。
说明:为防止支管中部下沉,影响空气或凝结水的顺利排除,作此规定。
8.2.11 上供下回式系统的热水干管变径应顶平偏心连接,蒸汽干管变径应底平偏心连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为保证热水干管顺利排气和蒸汽干管顺利排除凝结水,以利系统运行。
8.2.12 在管道干管上焊接垂直或水平分支管道时,干管开孔所产生的钢渣及管壁等废弃物不得残留管内,且分支管道在焊接时不得插入干管内。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调研发现,采暖系统主干管道在垂直或水平的分支管道连接时,常因钢渣挂在管壁内或分支管道本身经开孔处伸入干管内,影响介质流动。为避免此类事情发生,规定此条。
8.2.13 膨胀水箱的膨胀管及循环管上不得安装阀门。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防止阀门误关导致膨胀水箱失效或水箱内水循环停止的不良后果。
8.2.14 当采暖热媒为110~130℃的高温水时,管道可拆卸件应使用法兰,不得使用长丝和接头。法兰垫料应使用耐热橡胶板。
检验方法:观察和查验进料单。
说明:高温热水一般工作压力较高,而一旦渗漏危害性也要高于低温热水,因此规定可拆件使用安全度较高的法兰和耐热橡胶板做垫料。
8.2.15 焊接钢管管径大于32mm的管道转弯,在作为自然补偿时应使用煨弯。塑料管入复合管除必须使用直角弯头的场合外应使用管道直接弯曲转弯。
说明:室内采暖系统的安装,当管道焊接连接时,较多使用冲压弯头。由于其弯曲半径小,不利于自然补偿。因此本条规定,在作为自然补偿时,应使用煨弯。同时规定,塑料管及铝塑复合管除必须使用直角弯头的场合,应使用管道弯曲转弯,以减少阻力和渗漏的可能,特别是隐蔽敷设时。
8.2.16 管道、金属支架和设备的防腐和涂漆应附着良好,无脱皮、起泡、流淌和漏涂缺陷。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
说明:保证涂漆质量,以利防锈和美观。
8.2.17 管道和设计保温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4.4.8的规定。
说明:见本规范4.4.8条说明。
8.2.18 采暖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2.18的规定。
说明:本条规定基本延用《验评标准》第4.1.16条内容。据调查,在多年执行中是可行的。 表8.2.18 采暖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2.18的规定。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横管道
纵、横
方向弯曲
() 每 管径≤100mm 1 用水平尺、直尺、拉线和尺量检查
管径>100mm 1.5
全长
(以上) 管径≤100mm ≧13
管径>100mm ≧25
立管垂直度() 每1m 2 吊线和尺量检查
全长(5m以上) ≧10
弯管
椭圆率
—
管径≤100mm 10% 用外卡钳和尺量检查
管径>100mm 8%
折皱不平度() 管径≤100mm 4
管径>100mm 5
注:Dmax,Dmin分别为管子最大外径及最小外径
8.3 辅助设备及散热器安装
主 控 项 目
8.3.1 散热器组后,以及整组出厂的散热器在安装之前应作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如设计无要求时应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小于0.6MPa。
检验方法:试验时间为2~3min,压力不降且不渗不漏。
说明:散热器在系统运行时损坏漏水,危害较大。因此规定组对后的整组出厂的散热器在安装之前应进行水压试验,并限定最低试验压力为0.6MPa。
8.3.2 水泵、水箱、热交换器等辅助设备安装的质量检验与验收应按本规范第4.4节,和第13.6节的相关规定执行。
说明:随着大型、高层建筑物兴建,很多室内采暖系统中附设有热交换装置、水泵及水箱等。因此作本条规定。
一 般 项 目
8.3.3 散热器组对应平直紧密,组对后的平直度应符合表8.3.3规定。
说明:为保证散热器组对的平直度和美观,对其允许偏差做出规定。
表8.3.3 组对后的散热器平直度允许偏差
项次 散热器类型 片数 允许偏差(mm)
长翼型 2—4 4
5—7 6
铸铁片式
钢制片式 3—15 4
16—25 6
检验方法:拉线和尺量
8.3.4 组对散热器的垫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组对散热器垫片应使用成品,组对后垫片外露不应大于1mm。
2 散热器垫片材质当设计无要求时,应采用耐热橡胶。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说明:为保证垫片质量,要求使用成品并对材质提出要求。
8.3.5 散热器支架、托架安装,位置应准确,埋设牢固。散热器支架、托架数量,应符合设
计或产品说明书要求。如设计未注时,则应符合表8.3.5的规定。
说明:本条目的为保证散热器挂装质量。对于常用散热器支架及托架数量也做出了规定。 表8.3.5 散热器支架、托架数量
项次 散热器型式 安装方式 每组片数 上部托钩或卡架数 下部托钩或卡架数 合计 长翼型 挂墙 2—4 1 2 3
5 2 2 4
6 2 3 5
7 2 4 6
柱型
柱翼型 挂墙 3—8 1 2 3
9—12 1 3 4
13—16 2 4 6
17—20 2 5 7
21—25 2 6 8
柱型
柱翼型 带足落地 3—8 1 — 1
8—12 1 — 1
13—16 2 — 2
17—20 2 — 2
21—25 2 — 2
检验方法:现场清点检查
8.3.6 散热器背面与装饰后的墙内表面安装距离,应符合设计或产品说明书要求。如设计未注明,应为30mm。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说明:散热器的传热与墙表面的距离相关。过去散热器与墙表面的距离多以散热器中心计算。由于散热器厚度不同,其背面与墙表面距离即使相同,规定的距离也会各不相同,显得比较繁杂。本条规定,如设计未注明,散热器背面与装饰后的墙内表面距离应为30mm。
8.3.7 散热器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3.7的规定。
说明:为保证散热器安装垂直和位置准确,规定了允许偏差。
表8.3.7 散热器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散热器背面与墙内表面距离 3 尺量
2 与窗中心线或设计定位尺寸 20
3 散热器垂直度 3 吊线和尺量
8.3.8 铸铁或钢制散热器表面的防腐及面漆应附着良好,色泽均匀,无脱落、起泡、流淌和漏涂缺陷。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
说明:保证涂漆质量,以利防锈和美观。
8.4 金属辐射板安装
主 控 项 目
8.4.1 辐射板在安装前应作水压试验,如设计无要求时试验压力应为工作压力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
检验方法:试验压力下2~3min压力不降且不渗不漏。
说明:保证辐射板具有足够的承压能力,利于系统安全运行。
8.4.2 水平安装的辐射板应有不小于5‰的坡度坡向回水管。
检验方法:水平尺、拉线和尺量检查。
说明:保证泄水和放气的顺畅进行。
8.4.3 辐射板管道及带状辐射板之间的连接,应使用法兰连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为便于拆卸检修,规定使用法兰连接。
8.5 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系统安装
主 控 项 目
8.5.1 地面下敷设的盘管埋地部分不应有接头。
检验方法:隐蔽前现场查看。
说明:地板敷设采暖系统的盘管在填充层及地面内隐蔽敷设,一旦发生渗漏,将难以处理,本条规定的目的在于消除隐患。
8.5.2 盘管隐蔽前必须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小于0.6MPa. 检验方法:稳压1h内压力降不大于0.05MPa且不渗不漏。
说明:隐蔽前对盘管进行水压试验,检验其应具备的承压能力和严密性,以确保地板辐射采暖系统的正常运行。
8.5.3 加热盘管弯曲部分不得出现硬折弯现象,曲率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塑料管:不应小于管道外径的8倍。
2 复合管:不应小于管道外径的5倍。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说明:盘管出现硬折弯情况,会使水流通面积减小,并可能导致管材损坏,弯曲时应予以注意,曲率半径不应小于本条规定。
一 般 项 目
8.5.4 分、集水器型号、规格、公称压力及安装位置、高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及产品说明书,尺量检查。
说明:分、集水器为地面辐射采暖系统盘管的分路装置,设有放气阀及关断阀等,属重要部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及验收。
8.5.5 加热盘管管径、间距和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间距偏差不大于±10mm。
检验方法:拉线和尺量检查。
说明:作为散热部件的盘管,在供回水温度一定的条件下,其散热量取决于盘管的管径及间距。为保证足够的散热量,应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和验收。
8.5.6 防潮层、防水层、隔热层及伸缩缝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填充层浇灌前观察检查。
说明:为保证地面辐射采暖系统在完好和正常的情况下使用,防潮层、防水层、隔热层及伸缩缝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8.5.7 填充层强度标号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作试块抗压试验。
说明:填充层的作用在于固定和保护散热盘管,使热量均匀散出。为保证其完好和正常使用,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强度,特别在地面负荷较大时,更应注意。
8.6 系统水压试验及调试
主 控 项 目
8.6.1 采暖系统安装完毕,管道保温之前应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注明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蒸汽、热水采暖系统,应以系统顶点工作压力加0.1Mpa作水压试验,同时在系统顶点的试验压力不小于0.3Mpa。
2 高温热水采暖系统,试验压力应为系统顶点的试验压力不小于0.4Mpa。
3 使用塑料管及复合管的热水采暖系统,应以系统顶点工作压力加0.2Mpa,降至工作压力后检查,不渗、不漏;
使用塑料管的采暖系统应在试验压力下1h内压力降不大于0.05MPa,然后降至工作压力的1.15倍,稳压2h,压力降不大于0.03MPa,同时各连接处不渗、不漏。
说明:据调查,原《规范》关于水压试验的内容,经多年实践,是基本适用可行的。本条规定在此基础上作了部分调整。塑料管和复合管其承压能力随着输送的热水温度升高而降低。采暖系统中此种管道在运行时,承压能力较水压试验时有所降低。因此,与使用钢管的系统相比,水压试验值规定得稍高一些。
8.6.2 系统试压泵试压合格后,应对系统进行冲洗并清扫过滤器及除污器。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直至排出水不含泥沙、铁屑杂质,且水色不浑浊为合格。
说明:为保证系统内部清洁,防止因泥沙等积存影响热媒的正常流动。系统充水、加热,进行试运行和调试是对采暖系统功能的最终检验,检验结果应满足设计要求。若加热条件暂不具备,应延期进行该项工作。
8.6.3 系统冲洗完毕应充水、加热,进行试运行和调试。
检验方法:观察、测量室温应满足设计要求。
说明:系统充水、加热,进行试运行和调试是对采暖系统功能的最终检验,检验结果应满足设计要求。若加热条件暂不具备,应延期进行该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