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1 目的
1.1为加强公司车辆管理,严格控制车辆使用范围,减少车辆经费支出,提高车辆使用
效率,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2.1适用于公司自有车辆,私车公用,外部租赁车辆。
3 定义
3.1车辆管理:是对车辆及驾驶员的技术监督和安全管理,包括车辆档案管理、行车安
全管理、车辆定位管理、用车记录管理、加油管理、维修管理和费用管理等;
3.2公车:公司车辆,指公司采购的车辆,属公司固定资产;
3.3私车公用:私车公用是指公司员工为了方便工作在工作时使用个人购买的车辆,公
司根据相关制度给予相应数额的车辆使用费用补助,车辆产权归员工个人;
3.4车辆租赁:车辆租赁指因工作需要,公司统一由车辆租赁公司进行的车辆租赁。 4 职责
4.1车辆购置必须列入年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列入预算管理,总经办具体指定人员负
责办理购车、申报、办证、保险、路费及税卡工作。
4.2公司用车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并调度。
4.3综合管理部负责留存车辆的档案(包括行驶证、年审证明、车辆保险等相关资料的
复印件)及车辆钥匙。
4.4综合管理部负责用车公里数的抽查、核实,加油卡的控制并负责对驾驶员每月的考
核及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4.5司机负责车辆日常保洁、保养、维修,以及车辆年审、保险等有关手续的办理。
4.6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司机每月的考核及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5 用车管理
5.1因公司业务人员有交通补贴与车辆补贴,原则上不对业务人员用车进行安排与管理;
5.1.1对于检测评价业务外出,公司鼓励私车公用,规定如下 :
5.1.1.1青岛市内(七区五市)所有邮费、过路过桥费等其他费用,不予报
销;
5.1.1.2除青岛市外,油费按照实际往返公里数*百公里10个油耗*当日油
价给予报销,过路过桥费实报实销。
5.1.2 对于质量认证业务外出,公司不鼓励开车外出,规定如下:
5.1.2.1质量认证业务以电话销售为主;如出差可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如火
车、汽车等;
5.1.2.2若有特殊情况,如摆放大客户、一次拜访客户较多或参加研讨会/培训携带大量资料时,需提前申请,经部门领导批准后,以私车公用为主,综合管理部派车为辅。
5.2正常上班时间,综合管理部根据各部门登记的用车情况,按照事情的紧急程度安排
车辆。综合管理部为外出人员安排车辆时,应先安排公车,鼓励私车公用,其次选择车辆租赁;
5.3用车申请流程
5.3.1用车部门或个人申请用车时,应提前一天填写《用车申请单》,部门负责人
签字确认后,交至综合管理部。车辆管理人员进行车辆安排(依照5.2的原则),后将车钥匙、加油卡、《用车申请单》等交用车人,由用车人保管及归还。对于用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体现在《用车申请单》评价栏中。《用车申请单》由用车人归还车辆管理人员,驾驶员不经手。如有早上需要一早出车的情况(早于早上7:30,且不从公司出发),经驾驶员申请,车辆管理人员落实用车人后安排,驾驶员前一天晚上可以将车辆开回家,第二天早上直接出发。当安排车辆租赁时,车辆管理员应填写《XX 公司外租用车确认单》,联系外部车辆,确定租用时间、车型、劳务费用等后提交公司领导审核签批。审批通过,将《XX 公司外租用车确认单》交给用车人,由用车人联系出租车辆驾驶员,以确定出车时间、地点等细节;当安排公车/私车公用时,用车人出车前应确认车况,包括车胎是否正常、车辆行驶证/油卡是否随车、车辆有无划痕/损伤、随车工具室否完整、车内卫生是否良好等,在《用车申请单》下方进行详细填写并签字确认。发现问题应及时联系综合管理部车辆管理员,便于责任界定(出现问题时,以出现问题前的最后签字人为责任人) 。
5.3.2司机按照《用车申请单》的规定时间,以最优路线准时出车,严禁私自出车。
5.3.3用车结束返回公司后,司机将《用车申请单》填写完整,交回综合管理部,
综合部做相应登记与管理,起止公里数均由综合管理部专门负责的人员抄表。从公司出发、任务结束车辆返回公司,车辆起始、返回公里数由门卫确认签字;从家里出发、任务结束车辆停放在驾驶员家,车辆起始、返回公里数由驾驶员拍照、定位,发布在XX 群。综合管理部抄表人员接车时与用车人共
同确认车况,包括车胎是否正常、车辆行驶证/油卡是否随车、车辆有无划痕/损伤、随车工具室否完整、车内卫生是否良好等,在《用车申请单》下方进行详细填写并签字确认 (出现问题时,以出现问题前的最后签字人为责任
人) 。
5.3.4 出车行程如有变,由用车人联系车辆管理人员,由车辆管理人员通知驾驶员,
车辆管理人员应及时更新记录,无通知视为无变化,不予后期更改。
5.3.5用车人将《用车申请单》交回车辆管理部门,车辆管理人员做相应登记与管
理。
5.4出车过程中,车辆钥匙由用车人保管,车辆必须在业务单位停放,驾驶员可以在
业务单位或酒店(与业务单位距离近)休息,但是用车人有需要时,必须准时赶到。
5.5用车结束返回公司后驾驶员必须将车辆开至公司停放,汽车钥匙统一放置在车辆
管理人员处。如遇特殊情况,早走晚归时,需提前开车或无需把车放公司时,由分管领导(车辆安排人)决定或征得其同意,如车上有仪器设备或其他贵重物品,需放回公司;如不能放回公司,需将车辆停放在公司楼下,不能停放在马路边。除长途外出或领导批准外禁止车辆在公司外过夜停放。
5.6公司加班或节假日临时用车,原则上应提前通知车辆管理部门,统一安排,如有
特殊情况可直接联系驾驶员,用车后根据《用车申请单》作为计酬凭证。
5.7用车产生费用在返回后由用车人必须一次性报销完毕,不准积攒。遵循前款不清,
后款不借的原则。
6 个人私车公用补贴说明
6.1私车公用加油费按照实际往返公里数*百公里10个油耗*当日油价给予报销,由
综合管理部负责次月初报销。
6.2私车公用每100公里给予用车补贴40元,每次按照实际公里数给予核算,由综
合管理部负责次月报销。
6.3私车公用过路过桥费等按照实际发票由用车人负责,每次用车完毕后给予报销。
6.4公司特采取以加油卡充值的方式统一开具发票,并做到一车一卡,具体操作如下:
由综合管理部提出充值金额并做好实际消费记录,做到一车一卡一单。
6.5长期私车公用车辆因工作需要驾驶个人车辆公司给予报销费用的,根据税务局的
要求,需签订《租车协议》,并请提供《机动车登记证》复印件备案。《租车协议》内容仅针对相关政府部门备案,具体用车要求以本人与XX 签订的其他文件为准。
6.5.1每月固定的车辆补贴:现行制度为每月按照各自标准的60%提供加油费发
票到财务报销,自2013年10月开始,按照各自车辆补贴的40%以加油
卡充值方式充到各自卡中,公司做统一报销。其他部分应提供同等金额的
汽车维修费、加油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过路过桥费来报销。举例说明:
某员工公司给予每月1000元的车辆补贴,公司按照1000*40%=400元
充值到加油卡中;该员工需再提供1000*60%=600元的汽车维修费、加
油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80天内)或过路过桥费发票填写费用报销单各
自报销。不能提供全额发票者不得全额报销。
6.5.2外地出差费用:公司预先将3000元充值到各自的加油卡中,并统一开具增
值税专用发票,作为该员工的借款。员工在实际产生加油费时,必须向加油
站索要小票,回公司后连同其它费用一起报销,其中加油费用冲抵该员工的
3000元加油费借款。同时,财务部做好充值和消费登记,员工签字确认,
并在加油卡余额即将不足时提出充值申请。
6.5.3特殊情况:使用加油卡加油是公司对车辆管理的规定和对各位驾驶员的要求,
请积极遵守和配合。如特殊原因不能使用加油卡加油,请要求加油站开具增
值税专用发票后报销。未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者,请写明详细原因,报总
经理批准后报销。
6.6开票信息
7 兼职司机补贴说明
7.1 本说明适用于由综合管理部派出的车辆。
7.2兼职司机是指既负责开车,到达现场后又有具体工作任务的人员。
7.3 出差定义:指为了工作,离开青岛市(七区五市)而去其他的地区办公事。
7.4 兼职司机补贴标准如下:
7.4.1每次出差(来回) 在同一城市开车,给予50元/次的开车补助(不以出差天数为标准);
7.4.2每次出差(来回)不在同一城市的开车:给予80元/次的开车补贴(不以出差天数为标准)。
7.5以上兼职司机补贴是指开车人员的劳务费用,其他私车公用的加油补贴、车辆补
贴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7.6享受开车补贴的人员,在开车过程中一旦交通违规所产生的费用按照公司规定由
个人承担。
8 司机管理
8.1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国家行政机构有关交
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应遵守公司本规定及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8.2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
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8.3司机应每天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
洁)。
8.4出车前,须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应
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归来,须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8.5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8.6应坚持“六不”开车:酒后不开车、疲劳不开车、有情绪不开车、有故障不开车、
证照不齐不开车、无安排不开车。
8.7司机驾车须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得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
赛车等)。
8.8车内不准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礼貌制止;公司外客人在车内吸烟
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员,但不能制止。
8.9司机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
不可随便插嘴。
8.10 司机与领导或客户同行时,应保守秘密,不得向他人随意泄露任何信息或内容等。
8.11上班时间内司机无出车任务时,应随时在司机室等候出车,不得随便乱窜其他部
门。
8.12司机应无条件服从工作安排,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如对工作安排有异议的,
事后可向综合部反映。
8.13司机须认真如实填写《用车申请单》、《车辆维修申请表》等相关表格。
8.14司机出车执行任务,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时,应及时设法通知相关管理人
员,并说明原因。
8.15在晚上22:00以前,司机的手机必须开机。对公司领导或管理人员的电话,应
尽快接听。情况特殊确实不能接听的,事后须说明原因。
8.16驾驶员未经领导批准,严禁私配钥匙。不得将自己所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
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不得擅自将公司车辆开回家或作私用.
8.17出车过程服从主用车人的调度和安排,过程中不能迟到、故意拖延、不服从安排,
出车的过程的表现由主用车人负责评价。同时鼓励驾驶人员多做一些协助工作,对表现良好者给予奖励,并做为提薪的依据;如有投诉视情况给予处罚。
9 车辆维护、保养、维修、节油
9.1司机应做好出车前、出车中和出车后的例行检查工作,确保车辆设施及主要零部
件的安全可靠,避免交通事故。
9.2司机出车归来必须将车辆开至公司停放,并清理车辆卫生。除长途外出或领导批
准外禁止车辆在公司外过夜停放。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将车门车窗锁妥;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反交通规则或车辆损毁、失窃的,由司机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9.3严禁私配钥匙。
9.4车辆实行定点保养、维修,需外出保养、修理的车辆,由司机填写《车辆维修、
保养申请表》,预订费用在1000元以下的,由综合部审查同意后,送指定地点修理;费用超过1000元的,须报总经理审批。维修要到指定维修厂维修;在修理过程中司机应在场监督厂家修理,发现问题及时向综合管理部汇报。已批准维修的车辆,不得私自增加维修项目,确需增加必须按审批程序报准。结算维修费时,需附车辆维修审批表,更换材料明细表,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财务部门方能办理审核手续。
9.5驾驶员要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掌握正确的驾驶方法,行驶中合理的控制车速,
节约用油,降低油耗。
10 车辆事故处理
10.1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即刻通知
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同时与公司联络,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协助处理。
10.2交通事故的处理应主动同交通管理部门、保险公司、总经办联系,积极做好善后
的处理工作;事后要如实写出事故经过和检讨,交综合管理部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10.3凡因违章、特别是无照驾驶及酒后驾车被公安机关处理的,一切费用由司机自行
负担,不准报销;因路边违章停放而造成车身损坏,有关修理等费用由司机自行负责。
10.4 发生事故后由交警部门认定责任,扣除保险理赔后的其他费用,由驾驶人员和公
司共同承担,承担比例如下:
(一)我方车辆负全责时,驾驶人员承担40%的费用;
(二)我方车辆负主要责任时,驾驶人员承担30%的费用;
(三)双方车辆负同等责任时,驾驶人员承担20%的费用;
(四)我方车辆负次要责任时,驾驶人员承担10%的费用。
10.5凡发生意外事故的,除经济处罚外还要以公司的净损失(扣除保险理赔外)金额
进行行政处罚,具体如下:
(一)一次事故净损失大于30000元时,视为重大事故,驾驶人员停职停薪或
调离岗位;
(二)一次事故净损失5000—30000元时,视为大事故,对驾驶人员罚款500
元并在公司通报批评;
(三)一次事故净损失在5000元以下时,为小事故,驾驶人员在公司通报批评。
(四)发生连续两次及以上大事故,或连续三次及以上小事故,将视为重大事故
作出处理。
11 责任考核及奖惩
11.1凡司机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警告,并处以50元至200元的罚款:
11.1.1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借口不完成任务;
11.1.2无出车任务时,擅离工作岗位;
11.1.3不认真填写《用车申请单》、《车辆维修申请表》、《车辆状况描述表》、
《加油登记表》等相关表格,有弄虚作假行为;
11.1.4遗失车辆相关证件,影响车辆正常行驶;
11.1.5未经允许未将车辆停至公司指定位置;
11.1.6未按规定时间返回公司;
11.1.7私自用车或将车辆借予他人驾驶;
11.1.8驾驶人员及随行人员在车内吸烟。
11.1.9多填或少填起止里程数,误差在1公里以上。
11.2凡司机有下列过失之一者,司机除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或)法律责任外,情节
严重者予以辞退。
11.2.1车辆驾驶过程中,违反交通规划,如闯红灯、乱停车、未佩戴安全带、
超速驾驶等,行车中出现事故的,根据交警的责任划分,当事人拒不承
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11.2.2无照驾驶;
11.2.3酒后驾车;
11.2.4未对属于自己保管的车辆做好防盗、防损工作,发生车辆损毁或遗失; 11.2.5私自用车或将车借予他人驾驶,由此造成事故、损失的;
11.2.6故意损害车辆。
11.2.7驾驶员在驾车出差加油时弄虚作假,损害公司利益的。
11.3在安全行驶、车辆保洁、节约用油工作方面表现好的司机,公司将给予一定的奖
励。
12其他
12.1建立举报制度:公司员工有权利和义务对违反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的现象进行举
报。对违反规定的现象,经查证后,将给予严肃处理。举报电话:68013043,公司对举报人保密并给予奖励。
12.2相关记录表格
附件一:《用车申请单》、《车辆状况描述表》
附件二:《车辆维修申请表》
附件三:《公车出车记录表》
附件三:《私车公用登记表》
附件四:《 XX 公司外租用车确认单》《外租车统计表》
12.3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综合管理部所有。
XX 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1 目的
1.1为加强公司车辆管理,严格控制车辆使用范围,减少车辆经费支出,提高车辆使用
效率,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2.1适用于公司自有车辆,私车公用,外部租赁车辆。
3 定义
3.1车辆管理:是对车辆及驾驶员的技术监督和安全管理,包括车辆档案管理、行车安
全管理、车辆定位管理、用车记录管理、加油管理、维修管理和费用管理等;
3.2公车:公司车辆,指公司采购的车辆,属公司固定资产;
3.3私车公用:私车公用是指公司员工为了方便工作在工作时使用个人购买的车辆,公
司根据相关制度给予相应数额的车辆使用费用补助,车辆产权归员工个人;
3.4车辆租赁:车辆租赁指因工作需要,公司统一由车辆租赁公司进行的车辆租赁。 4 职责
4.1车辆购置必须列入年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列入预算管理,总经办具体指定人员负
责办理购车、申报、办证、保险、路费及税卡工作。
4.2公司用车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并调度。
4.3综合管理部负责留存车辆的档案(包括行驶证、年审证明、车辆保险等相关资料的
复印件)及车辆钥匙。
4.4综合管理部负责用车公里数的抽查、核实,加油卡的控制并负责对驾驶员每月的考
核及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4.5司机负责车辆日常保洁、保养、维修,以及车辆年审、保险等有关手续的办理。
4.6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司机每月的考核及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5 用车管理
5.1因公司业务人员有交通补贴与车辆补贴,原则上不对业务人员用车进行安排与管理;
5.1.1对于检测评价业务外出,公司鼓励私车公用,规定如下 :
5.1.1.1青岛市内(七区五市)所有邮费、过路过桥费等其他费用,不予报
销;
5.1.1.2除青岛市外,油费按照实际往返公里数*百公里10个油耗*当日油
价给予报销,过路过桥费实报实销。
5.1.2 对于质量认证业务外出,公司不鼓励开车外出,规定如下:
5.1.2.1质量认证业务以电话销售为主;如出差可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如火
车、汽车等;
5.1.2.2若有特殊情况,如摆放大客户、一次拜访客户较多或参加研讨会/培训携带大量资料时,需提前申请,经部门领导批准后,以私车公用为主,综合管理部派车为辅。
5.2正常上班时间,综合管理部根据各部门登记的用车情况,按照事情的紧急程度安排
车辆。综合管理部为外出人员安排车辆时,应先安排公车,鼓励私车公用,其次选择车辆租赁;
5.3用车申请流程
5.3.1用车部门或个人申请用车时,应提前一天填写《用车申请单》,部门负责人
签字确认后,交至综合管理部。车辆管理人员进行车辆安排(依照5.2的原则),后将车钥匙、加油卡、《用车申请单》等交用车人,由用车人保管及归还。对于用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体现在《用车申请单》评价栏中。《用车申请单》由用车人归还车辆管理人员,驾驶员不经手。如有早上需要一早出车的情况(早于早上7:30,且不从公司出发),经驾驶员申请,车辆管理人员落实用车人后安排,驾驶员前一天晚上可以将车辆开回家,第二天早上直接出发。当安排车辆租赁时,车辆管理员应填写《XX 公司外租用车确认单》,联系外部车辆,确定租用时间、车型、劳务费用等后提交公司领导审核签批。审批通过,将《XX 公司外租用车确认单》交给用车人,由用车人联系出租车辆驾驶员,以确定出车时间、地点等细节;当安排公车/私车公用时,用车人出车前应确认车况,包括车胎是否正常、车辆行驶证/油卡是否随车、车辆有无划痕/损伤、随车工具室否完整、车内卫生是否良好等,在《用车申请单》下方进行详细填写并签字确认。发现问题应及时联系综合管理部车辆管理员,便于责任界定(出现问题时,以出现问题前的最后签字人为责任人) 。
5.3.2司机按照《用车申请单》的规定时间,以最优路线准时出车,严禁私自出车。
5.3.3用车结束返回公司后,司机将《用车申请单》填写完整,交回综合管理部,
综合部做相应登记与管理,起止公里数均由综合管理部专门负责的人员抄表。从公司出发、任务结束车辆返回公司,车辆起始、返回公里数由门卫确认签字;从家里出发、任务结束车辆停放在驾驶员家,车辆起始、返回公里数由驾驶员拍照、定位,发布在XX 群。综合管理部抄表人员接车时与用车人共
同确认车况,包括车胎是否正常、车辆行驶证/油卡是否随车、车辆有无划痕/损伤、随车工具室否完整、车内卫生是否良好等,在《用车申请单》下方进行详细填写并签字确认 (出现问题时,以出现问题前的最后签字人为责任
人) 。
5.3.4 出车行程如有变,由用车人联系车辆管理人员,由车辆管理人员通知驾驶员,
车辆管理人员应及时更新记录,无通知视为无变化,不予后期更改。
5.3.5用车人将《用车申请单》交回车辆管理部门,车辆管理人员做相应登记与管
理。
5.4出车过程中,车辆钥匙由用车人保管,车辆必须在业务单位停放,驾驶员可以在
业务单位或酒店(与业务单位距离近)休息,但是用车人有需要时,必须准时赶到。
5.5用车结束返回公司后驾驶员必须将车辆开至公司停放,汽车钥匙统一放置在车辆
管理人员处。如遇特殊情况,早走晚归时,需提前开车或无需把车放公司时,由分管领导(车辆安排人)决定或征得其同意,如车上有仪器设备或其他贵重物品,需放回公司;如不能放回公司,需将车辆停放在公司楼下,不能停放在马路边。除长途外出或领导批准外禁止车辆在公司外过夜停放。
5.6公司加班或节假日临时用车,原则上应提前通知车辆管理部门,统一安排,如有
特殊情况可直接联系驾驶员,用车后根据《用车申请单》作为计酬凭证。
5.7用车产生费用在返回后由用车人必须一次性报销完毕,不准积攒。遵循前款不清,
后款不借的原则。
6 个人私车公用补贴说明
6.1私车公用加油费按照实际往返公里数*百公里10个油耗*当日油价给予报销,由
综合管理部负责次月初报销。
6.2私车公用每100公里给予用车补贴40元,每次按照实际公里数给予核算,由综
合管理部负责次月报销。
6.3私车公用过路过桥费等按照实际发票由用车人负责,每次用车完毕后给予报销。
6.4公司特采取以加油卡充值的方式统一开具发票,并做到一车一卡,具体操作如下:
由综合管理部提出充值金额并做好实际消费记录,做到一车一卡一单。
6.5长期私车公用车辆因工作需要驾驶个人车辆公司给予报销费用的,根据税务局的
要求,需签订《租车协议》,并请提供《机动车登记证》复印件备案。《租车协议》内容仅针对相关政府部门备案,具体用车要求以本人与XX 签订的其他文件为准。
6.5.1每月固定的车辆补贴:现行制度为每月按照各自标准的60%提供加油费发
票到财务报销,自2013年10月开始,按照各自车辆补贴的40%以加油
卡充值方式充到各自卡中,公司做统一报销。其他部分应提供同等金额的
汽车维修费、加油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过路过桥费来报销。举例说明:
某员工公司给予每月1000元的车辆补贴,公司按照1000*40%=400元
充值到加油卡中;该员工需再提供1000*60%=600元的汽车维修费、加
油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80天内)或过路过桥费发票填写费用报销单各
自报销。不能提供全额发票者不得全额报销。
6.5.2外地出差费用:公司预先将3000元充值到各自的加油卡中,并统一开具增
值税专用发票,作为该员工的借款。员工在实际产生加油费时,必须向加油
站索要小票,回公司后连同其它费用一起报销,其中加油费用冲抵该员工的
3000元加油费借款。同时,财务部做好充值和消费登记,员工签字确认,
并在加油卡余额即将不足时提出充值申请。
6.5.3特殊情况:使用加油卡加油是公司对车辆管理的规定和对各位驾驶员的要求,
请积极遵守和配合。如特殊原因不能使用加油卡加油,请要求加油站开具增
值税专用发票后报销。未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者,请写明详细原因,报总
经理批准后报销。
6.6开票信息
7 兼职司机补贴说明
7.1 本说明适用于由综合管理部派出的车辆。
7.2兼职司机是指既负责开车,到达现场后又有具体工作任务的人员。
7.3 出差定义:指为了工作,离开青岛市(七区五市)而去其他的地区办公事。
7.4 兼职司机补贴标准如下:
7.4.1每次出差(来回) 在同一城市开车,给予50元/次的开车补助(不以出差天数为标准);
7.4.2每次出差(来回)不在同一城市的开车:给予80元/次的开车补贴(不以出差天数为标准)。
7.5以上兼职司机补贴是指开车人员的劳务费用,其他私车公用的加油补贴、车辆补
贴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7.6享受开车补贴的人员,在开车过程中一旦交通违规所产生的费用按照公司规定由
个人承担。
8 司机管理
8.1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国家行政机构有关交
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应遵守公司本规定及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8.2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
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8.3司机应每天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
洁)。
8.4出车前,须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应
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归来,须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8.5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8.6应坚持“六不”开车:酒后不开车、疲劳不开车、有情绪不开车、有故障不开车、
证照不齐不开车、无安排不开车。
8.7司机驾车须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得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
赛车等)。
8.8车内不准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礼貌制止;公司外客人在车内吸烟
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员,但不能制止。
8.9司机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
不可随便插嘴。
8.10 司机与领导或客户同行时,应保守秘密,不得向他人随意泄露任何信息或内容等。
8.11上班时间内司机无出车任务时,应随时在司机室等候出车,不得随便乱窜其他部
门。
8.12司机应无条件服从工作安排,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如对工作安排有异议的,
事后可向综合部反映。
8.13司机须认真如实填写《用车申请单》、《车辆维修申请表》等相关表格。
8.14司机出车执行任务,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时,应及时设法通知相关管理人
员,并说明原因。
8.15在晚上22:00以前,司机的手机必须开机。对公司领导或管理人员的电话,应
尽快接听。情况特殊确实不能接听的,事后须说明原因。
8.16驾驶员未经领导批准,严禁私配钥匙。不得将自己所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
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不得擅自将公司车辆开回家或作私用.
8.17出车过程服从主用车人的调度和安排,过程中不能迟到、故意拖延、不服从安排,
出车的过程的表现由主用车人负责评价。同时鼓励驾驶人员多做一些协助工作,对表现良好者给予奖励,并做为提薪的依据;如有投诉视情况给予处罚。
9 车辆维护、保养、维修、节油
9.1司机应做好出车前、出车中和出车后的例行检查工作,确保车辆设施及主要零部
件的安全可靠,避免交通事故。
9.2司机出车归来必须将车辆开至公司停放,并清理车辆卫生。除长途外出或领导批
准外禁止车辆在公司外过夜停放。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将车门车窗锁妥;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反交通规则或车辆损毁、失窃的,由司机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9.3严禁私配钥匙。
9.4车辆实行定点保养、维修,需外出保养、修理的车辆,由司机填写《车辆维修、
保养申请表》,预订费用在1000元以下的,由综合部审查同意后,送指定地点修理;费用超过1000元的,须报总经理审批。维修要到指定维修厂维修;在修理过程中司机应在场监督厂家修理,发现问题及时向综合管理部汇报。已批准维修的车辆,不得私自增加维修项目,确需增加必须按审批程序报准。结算维修费时,需附车辆维修审批表,更换材料明细表,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财务部门方能办理审核手续。
9.5驾驶员要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掌握正确的驾驶方法,行驶中合理的控制车速,
节约用油,降低油耗。
10 车辆事故处理
10.1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即刻通知
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同时与公司联络,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协助处理。
10.2交通事故的处理应主动同交通管理部门、保险公司、总经办联系,积极做好善后
的处理工作;事后要如实写出事故经过和检讨,交综合管理部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10.3凡因违章、特别是无照驾驶及酒后驾车被公安机关处理的,一切费用由司机自行
负担,不准报销;因路边违章停放而造成车身损坏,有关修理等费用由司机自行负责。
10.4 发生事故后由交警部门认定责任,扣除保险理赔后的其他费用,由驾驶人员和公
司共同承担,承担比例如下:
(一)我方车辆负全责时,驾驶人员承担40%的费用;
(二)我方车辆负主要责任时,驾驶人员承担30%的费用;
(三)双方车辆负同等责任时,驾驶人员承担20%的费用;
(四)我方车辆负次要责任时,驾驶人员承担10%的费用。
10.5凡发生意外事故的,除经济处罚外还要以公司的净损失(扣除保险理赔外)金额
进行行政处罚,具体如下:
(一)一次事故净损失大于30000元时,视为重大事故,驾驶人员停职停薪或
调离岗位;
(二)一次事故净损失5000—30000元时,视为大事故,对驾驶人员罚款500
元并在公司通报批评;
(三)一次事故净损失在5000元以下时,为小事故,驾驶人员在公司通报批评。
(四)发生连续两次及以上大事故,或连续三次及以上小事故,将视为重大事故
作出处理。
11 责任考核及奖惩
11.1凡司机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警告,并处以50元至200元的罚款:
11.1.1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借口不完成任务;
11.1.2无出车任务时,擅离工作岗位;
11.1.3不认真填写《用车申请单》、《车辆维修申请表》、《车辆状况描述表》、
《加油登记表》等相关表格,有弄虚作假行为;
11.1.4遗失车辆相关证件,影响车辆正常行驶;
11.1.5未经允许未将车辆停至公司指定位置;
11.1.6未按规定时间返回公司;
11.1.7私自用车或将车辆借予他人驾驶;
11.1.8驾驶人员及随行人员在车内吸烟。
11.1.9多填或少填起止里程数,误差在1公里以上。
11.2凡司机有下列过失之一者,司机除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或)法律责任外,情节
严重者予以辞退。
11.2.1车辆驾驶过程中,违反交通规划,如闯红灯、乱停车、未佩戴安全带、
超速驾驶等,行车中出现事故的,根据交警的责任划分,当事人拒不承
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11.2.2无照驾驶;
11.2.3酒后驾车;
11.2.4未对属于自己保管的车辆做好防盗、防损工作,发生车辆损毁或遗失; 11.2.5私自用车或将车借予他人驾驶,由此造成事故、损失的;
11.2.6故意损害车辆。
11.2.7驾驶员在驾车出差加油时弄虚作假,损害公司利益的。
11.3在安全行驶、车辆保洁、节约用油工作方面表现好的司机,公司将给予一定的奖
励。
12其他
12.1建立举报制度:公司员工有权利和义务对违反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的现象进行举
报。对违反规定的现象,经查证后,将给予严肃处理。举报电话:68013043,公司对举报人保密并给予奖励。
12.2相关记录表格
附件一:《用车申请单》、《车辆状况描述表》
附件二:《车辆维修申请表》
附件三:《公车出车记录表》
附件三:《私车公用登记表》
附件四:《 XX 公司外租用车确认单》《外租车统计表》
12.3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综合管理部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