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质审查请求书
11301
2006.7
填表注意事项
一、本表应使用中文填写,字迹为黑色,文字应打字或印刷,提交一式一份。
二、本表第①栏所填内容应与该专利申请请求书中内容一致。如果该申请办理过著录项目变更手续的,应按照专利局批准变更后的内容填写。
三、本表第①栏所填申请人应为第一署名申请人。
四、本表第③栏中的方格□供填表人选择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资料,应在方格内作标记。
五、本表第③栏中,申请日前与本发明有关的参考资料应是能说明发明背景技术的专利文献、期刊、杂志和其他文献资料。专利文献应注明国别、分类号、申请日、申请公布日、申请号或专利号;非专利文献资料应注明国别、名称、引用的文章标题、作者、出版者、出版日期、卷、页数。以上内容可填写在第④栏备注中。
六、实质审查请求时,申请人提出主动修改的,应在第⑤栏中填写申请文件替换页的种类、份数、页数。
七、本表第⑥栏,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加盖公章。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申请人为个人应由本人签字或者盖章;申请人是单位的,应加盖单位公章;有多个申请人的由第一署名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如果代表人为非第一署名申请人,则由请求书中确定的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
八、申请人应在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实质审查费。
九、费用可以直接向专利局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北太平庄支行 帐号:[***********]8 户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邮寄汇付: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费处 邮政编码:100088
汇款时应准确写明申请号、费用名称简称及分项金额。未写明申请号和/或费用名称简称的视为未办理缴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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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审查请求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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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注意事项
一、本表应使用中文填写,字迹为黑色,文字应打字或印刷,提交一式一份。
二、本表第①栏所填内容应与该专利申请请求书中内容一致。如果该申请办理过著录项目变更手续的,应按照专利局批准变更后的内容填写。
三、本表第①栏所填申请人应为第一署名申请人。
四、本表第③栏中的方格□供填表人选择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资料,应在方格内作标记。
五、本表第③栏中,申请日前与本发明有关的参考资料应是能说明发明背景技术的专利文献、期刊、杂志和其他文献资料。专利文献应注明国别、分类号、申请日、申请公布日、申请号或专利号;非专利文献资料应注明国别、名称、引用的文章标题、作者、出版者、出版日期、卷、页数。以上内容可填写在第④栏备注中。
六、实质审查请求时,申请人提出主动修改的,应在第⑤栏中填写申请文件替换页的种类、份数、页数。
七、本表第⑥栏,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加盖公章。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申请人为个人应由本人签字或者盖章;申请人是单位的,应加盖单位公章;有多个申请人的由第一署名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如果代表人为非第一署名申请人,则由请求书中确定的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
八、申请人应在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实质审查费。
九、费用可以直接向专利局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北太平庄支行 帐号:[***********]8 户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邮寄汇付: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费处 邮政编码:100088
汇款时应准确写明申请号、费用名称简称及分项金额。未写明申请号和/或费用名称简称的视为未办理缴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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