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XXX 电器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物料管理制度
北京XXX 电器有限公司
目 录
发放号:
原材料、外购件采购管理规定 ................................................................ 3
分供方的评价与管理制度 ........................................................................ 4
采购物资管理制度 .................................................................................... 5
外协加工件质量管理制度 ........................................................................ 6
物资存放管理制度 .................................................................................... 9
库房安全制度........................................................................................... 10
材料库管理办法 ...................................................................................... 11
成品库管理办法 ...................................................................................... 15
抽样检验及抽样表 .................................................................................. 19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 .......................................................... 22
关于外购生产用料主要电子元器件的技术要求 .................................. 26
原材料、外购件采购管理规定
一、原材料、外购件的质量直接影响产品质量和生产过程的稳定,公司各部门必须协调配合严把原材料入公司关。
二、采购部是原材料、外购件采购的责任单位,对原材料,外购件的质量负有直接责任,采购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了解相应的标准和相关知识,保质保量的完成采购任务。
三、确定合格的供应方,采购部应定期对供应方的产品质量,服务以及企业的业绩情况进行评估,建立采购物资《合格分供方名录》,合同经过评审签定供货合同。
四、技术部负责收集和编写采购物资的标准、检验方法,并对样品的使用情况进行评审。
五、质量部负责对进公司的物资进行检测和验证,对使用情况进行质量评估,负责对进公司原材料、外购件进行质量把关。
六、总经理负责审批关于《合格分供方名录》、采购计划等。
七、原材料、外购件采购工作程序:由技术部提出“采购物资分类明细表”,并提供相关标准,采购部根据“明细表”,根据掌握的供方的质量,价格等因素,确定合格分供方和采购计划,经批准进行采购。
八、质量部负责验证和记录,每批物资的质量情况,每月汇总一次,将结果交主管副总和采购部各一份。
分供方的评价与管理制度
一、分供方是为企业提供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的供应单位。为确保采购物资符合标准规定;必须对分供方进行选择,并对其提供的物资和服务进行评定和监督。
二、采购部应根据长期供货的情况,包括质量、服务、价格、信誉进行综合评介,确定物资采购" 合格分供方名录" ,建立长期合作单位。
三、技术部应根据产品生产过程所需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及时向采购部提供产品最新标准,图样以及有关技术要求。
四、质量部负责公司采购物资的质量检验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每月将情况汇总一次,报公司领导和采购部,发现有质量问题应及时反馈分供方,查找原因。
五、每年采购部组织技术部、质量部等部门对各类物资的分供方进行一次综合评审,形成文件,对不合格的分供方及进调整,确定" 合格分供方名录" 。
采购物资管理制度
一、企业技术部根据物资的技术标准,并根据原材料对生产过程的影响程序,将采购物资分为重要物资和一般物资。
二、分供方的评定,采购部根据采购物资的标准,通过同类物资不同供方相关信息的比较,初审候选分供方名单,然后由分供方根据图样和标准要求提供适量样品,进行测试和试用,技术部将结果反馈至采购部,对重要的物资的分供方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实地考查,或由分供方提出质量保证能力的书面材料。经对物资的测试和实地考查合格的供方,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作为合格分供方,采购部编合格分供方名录。
三、采购计划与执行
采购部根据月生产计划对材料和配件的需要,考虑材料的实际库存,安全库存,经济采购批量等因素、编制月采购计划,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作为采购的依据。采购部根据采购计划,按照物资的标准从合格分供方采购。
四、采购物资的验证,采购物资到公司后由质量部按《原材料、外购件入公司检验制度》进行检验,并填《采购质量验证记录表》。
五、分供方的监控
质量部负责记录分供方每批货的质量状况,每月汇总一次,结果提交采购部。采购部每半年以质量、交期、服务、价格等方面对供方进行周期评估,对于同一供方同一产品连续出现不合格,应分析原因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如果质量无明显改正,取消该产品合格分供方单位。
外协加工件质量管理制度
一、技术部负责外协件的设计图样、标准要求,设计图样经会签和审批、提交采购部。
二、采购部场据图样和有技术资料的要求,联系加工方,要对加工方的条件和业绩进行审查,选择有条件的外协单位,起草外协加工合同,经评审后正式签定外协加工合同。
三、质量部对入公司的外协加工件进行检验,检验的依据是外协件的图样和相关标准技术要求,合格后方准入库。
四、仓库保管人员对外协件的名称、规格、数量进行认真核实,确认无误,填写入库单。
物资存放管理制度
一、公司的物资运输、存放统一由采购部负责,物资存放仓库和区域由主管领导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作到人流、物资分开。
二、原材料的存放要做到各有其位的原则,所用表壳、变压器、芯片、电阻等,分类堆放,要有标识。
三、物资仓库应干燥通风,有防潮、防火、防水措施,物品尽量上架,通道畅通,要有禁止烟火的标志。
四、所用工具定点定位存放,工具箱要排列整齐,外表清洁,内部工具放置避免磕碰。
北京东亚中电电器公司作业文件 物料管理制度
库房安全制度 修改状态:第 A/2次 文件编号:WL-QB-05-A
库房安全制度
1 库房是公司重地,应确保库房安全。库房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非库房人员在库房工作人员不在时私自入内;
2库房内应通风良好,严禁明火;
3库房是无烟区,严禁吸烟,违者罚款;
4库房内应清洁整齐,物品码放有序,货架之间应留有通道,货架顶上的物品离照明灯距离为一米;
5 库房内的货柜应加锁,贵重物资应重点保管;
6 下班时应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做到人走断电断闸;
7 增强安全意识,记住两个电话号码:火警119,匪警110。 8 灭火器要放在明显位置,并熟知其使用方法;
9 库房负责人为本库安全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
材料库管理办法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电力仪表仪器厂对材料库物料管理的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质量体系覆盖产品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外购、外协件、辅料等物品的管理
2.引用文件
生产过程控制程序
搬运、储存、包装、防护和交付程序
产品标识和可追朔性控制程序
3.原则
确保材料库的各项管理工作符合ISO9000中有关物资管理的要求。
4.内容、方法与要求
4.1 采购:
原材料的采购由采购部负责办理。电力仪表仪器厂应协助做好以下工作:
a 一般情况下仪表厂应在两个月前将生产计划交给采购部,特殊情况除外;
b 仪表厂材料库应根据生产计划和材料库存情况,编制库存清单及时交给采购,以便制定采购计划;
c 生产过程中临时性急需用料,由调度或厂长及时反映给材料库,由库房通知采购办理;
以上书面材料中必须有留名和日期。
4.2 入库:
由采购部随所需入库的物资填写入库单,材料库保管在“验收”一栏签名,并保存相应的入库单;
材料库保管员依据入库单和检验合格标志将合格品入库登帐。
4.3 保管与搬运
a 各种原材料、元器件、外购外协件均应储存在干燥、通风、清洁的库房内,防止在使用前受到损坏;
b 物资存放要有利于存取,物资均采用一物一卡存放,个别数量、体积特大的物资可以分两处存放,但要放置有序,只建一帐。物品上要标明其名称或代号,牢固粘贴在物品上。在存放全过程中要保护好标识,防止误用。对有储存期限要求的原材料应明显标识;
c 所有物资均应码放整齐、有序,平稳放置在货架或周转箱内,存放中可以用原包装,但必须是与物品相符的包装,除此之外的其他包装均不能使用;
d 物资保管要做到实物、帐目两清楚。所有物资应分类建立台帐。具体要求见附件:„材料库A 、B 、C 类物资管理规定‟;
e 储存的物资要定期进行检查,一般情况下为一季一次,重点检查其质量状况:例如受潮、生锈、霉烂、变质等,当发生质量问题时要及时报告厂长,并作好相应的记录;
f 原材料、元器件、外购外协件的搬运要做到:
g 搬运前,应清点其品种、型号、规格,并选用合适、完好的搬运箱具;
h 搬运中,要保护好标识和有关检验标记,防止丢失和损坏,精密件必须轻拿轻放;
4.4 备料(配套)
a 材料库备料的依据是生产计划、备料通知单、材料单和临时请料单。以上单据必须是有效文件;
b 材料库必须做到按要求备料,最迟在投产前一周内齐套完毕,并及时将备料结果报告厂长及有关部门。凡不能执行供货计划时应及时报告,说明原因,提出补救措施,为厂长和有关部门调整生产计划提供依据;
4.5 发料与出库
a 批量生产的物资领取(外协与本单位),厂长或调度及有关部门应提前三天通知库房做好准备;
b 外协与本单位批量物资发放时要当面清点核对清楚,严格签字手续(在备料单或出库单上签字);
c 批量投产(500套以上)时元器件备份量;
d 零星领料应及时办理出库单,每周一将出库单交材料会计; e 物资控制:生产中损坏、丢失等情况如在备份量范围以内,可以用备量顶替,如在备份量以外,酌情进行经济赔偿;
调试、返工、返修中使用的三极管、可控硅、芯片等较贵重物资及时记帐, 锂电池等必须办理报废单,库房凭报废单重新发放;
f 领取贵重物资(如锂电池等)及超计划用料,要有部门负责人签字;
g 凡已办理出库手续后,应尽可能及时登帐。
4.6 盘点
库房除了检查物资保管质量外,要认真做好定期盘点工作,保证帐、物、卡一致。对A 类物资每季盘点一次,其他物资在一般情况下每年盘点一次:
年终停业盘点,时间约一周,特殊情况除外。
4.7 报废
4.7.1 原材料的报废
a 生产中损坏的元器件的报废属A 类物资中的电池、变换器必须办理报废手续,填写报废单, 由本人到厂长处填写,厂长批准。库房凭报废单重新发放。其他元器件损坏不办理报废手续;
b 超过贮存期(暂定三年)原材料的报废
凡超过贮存期的原材料,由库房保管员检查外观质量后,撰写书面报废申请,厂长审核后,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决定。
c 报废物资的隔离与存放
凡已经报废的物资,必须与合格品隔离存放,应作出明显的报废标志,并贴上„废品‟字样以示区别,严防与合格品混淆;
4.7.3 报废物资的处置
每年二月底,库房保管员应清理一次上年度的报废物资,并列表上报厂长,由厂长视情况提出处置意见,报副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4.8 库房内部管理
a 库房要严格入、出库手续,帐目清楚;
b 库房人员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
c 库房的日常管理按„库房安全制度‟办理
成品库管理办法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对电力仪表仪器厂成品库产品的管理要求。
2.原则
确保成品库的各项管理工作符合质量管理体系有关成品管理的各项要求。
3.内容、方法与要求
4.
4.1 产品入库
a 产品经成品检验合格后,检验员应通知生产调度,报告检验结果,并当面清点数量,调度在产品交接单上签字;
b 生产调度填写入库单后,交指定人员办理产品入库,并要求当面点清数量;
c 指定人员应安全如数的将产品送到成品库内,当面点清数量后,成品库保管员在入库单‘保管’一栏签字,保留相关一联;
d 保管员凭入库单登帐。
4.2 产品保管
a 所有产品均应储存在干燥、通风、清洁的库房内,防止在交付前受到损坏;
b 所有入库产品必须要有合格标记;
c 产品存放要有利于存取(先入先出),按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存放,一般情况下要求同一产品存放在同一位置,对于数量很大的产品可以分两处存放,但要放置有序,只建一帐。在产品存放处要有产品标识牌,写明其名称、型号、规格,在存放全过程中要保护好产
品标识牌,除保管员外,其他人不得挪动,以防错用;
d 所有产品均应码放整齐、有序、平稳,各产品之间要留有通道,以利存取;
e 储存的产品要定期(三个月)进行检查,重点应检查其质量状况:
例如受潮、生锈、霉烂、变质等,当发生质量问题时要及时报告厂长,并作好记录;
f 所有产品应分类建立台帐,做到实物、帐目两清楚。
4.3 产品搬运
a 在产品搬运前,有关人员应清点数量、检查标志是否齐全、搬运工具和设备是否完好;
b 搬运中要保护好产品及其标识,避免磕碰损伤,当搬运重、大产品时要认真细致,确保产品和人身安全;
c 需启用专用设备(指叉车) 时,必须由专人操作,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操作。专用搬运设备(叉车)应按保养规定定期进行保养和维护,当设备有故障时要及时修理,不允许设备有明显故障时继续使用,以确保产品和人身安全;
4.4 产品包装及防护
a 产品包装前准备:
根据销售公司下达的发货信息表,检查产品的名称、型号、合格证或合格标志、备件、附件及有关资料是否齐全;
按销售公司下达的发货信息表要求,准备好相应的包装材料和工具;
明确包装要求和方法;
根据不同的发货方式,在包装箱外醒目位置注明相关内容,如地
址、件数、收货人等;
b 包装与防护
包装前,保管员准备好要发货的产品后,经库房保管员检查核实合格,方可按照规定要求对产品进行包装,操作时要保护好产品,搬动、打包等操作中严禁损伤产品。打包必须牢固可靠。不能覆盖箱外有关发货的重要内容;
c 包装完毕的产品要与原产品分开放置,以防止混淆,便于发运。
4.5 产品交付
a 成品库发货的依据是销售部下达的书面发货信息表,发货信息表要有签字、日期和编号,字迹清楚,有准备周期。保管员应及时检查库存情况,货源充足时应按要求及时发货,不得拖延,如有困难报告厂长请求解决,一般不超过3天,特殊情况除外。如无库存,应及时通知厂长和销售部,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满足用户需要;
b 联系运输单位,要尽量选择服务质量好、安全可靠、价格合理的运输公司;
c 按照销售部发货信息表,复查包装箱外的所有标识是否正确; d 交付方式:
用户自提,保管员要与用户核对数量,办理好交接手续,妥善的将产品交给用户;
常规发货,做好包装和发货的准备工作后,按发货信息表办理发货;
有合同要求的发货,必须按合同要求办理发货工作;
e 货发出后,保管员在发货信息表上签字,经手人一栏有运输公司或打箱工人签字(包括发货方式、收货单位、货物件数)。保管员填写统计表,并传真到销售部业务处。并保管和整理好发货清单。
4.6 登帐
a 凡已办理发货手续后,库房保管员凭出库信息表及时登帐。
4.7盘点
库房保管员除定期检查所保管产品的外观质量外,要认真做好盘点工作(每月26日),保证帐、物相符,并作好记录,将盘点结果报告厂长。
4.8 房内部管理
a 库房要严格入、出库手续,帐目清楚;
b 库房人员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
c 库房的日常管理按‘库房安全制度’办理;
抽样检验及抽样表
一、验人员对各种电子元器件的抽检按照国标GB2828执行。
二、规定元器件普检或抽检以研发部门和质管部门的工艺文件为准。
三、除非另有规定,在检查开始时应使用正常检查。
四、从正常检查开始,连续五批中有两批检查不合格,则从下一批转到加严检查。
五、加严检查仍判定不合格的,应将有不合格的质量情况报告质管部领导,经研究另行处理。
附1:抽样检验附表
附2:元器件、原材料检验纪录(表)
检查:用测量、试验或其它方法,把单位产品与技术要求对比的过程,称为检查。 Ac 合格判定数:作出批合格判断样本中所允许的最大不合格品数或不合格数称
为合格判定数。
Re (不合格判定数):作出不合格判断样本中所允许的最小不合格品数或不合格
教称为不合格判定数。
元器件、原材料检验纪录(表)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
(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引自:GB 2828-87
2.1.8. 不合格
单位产品的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称为不合格。不合格按质量特性表示单位产品质量的重要性,或者按质量特性不符合的严重程度来分类,一股将不合格分为:A 类不合格,D 类不合格,C 类不合格。 2.1.9. A 类不合格
单位产品的极重要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或者单位产品的质量上极严重不符合规定,称为A 类不合格。 2.1.10. B 类不合格
单位产品的重要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或者单位产品的质量特性严重不符合规定,称为B 类不合格。 2.1.11. C 类不合格
单位产品的一般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或者单位产品的质量特性轻微不符合规定,称为C 类不合格。 2.1.12. 不合格品
有一个或一个以上不合格的单位产品,称为不合格品。按不合格类型一般可分为:A 类不合格品,B 类不合格品,C 类不合格品。 2.1.13. A 类不合格品
有一个或一个以上A 类不合格,也可能还有B 类和(或)C 类不合格的单位产,称为A 类不合格品。 2.1.14. B 类不合格品
有一个或一个以上B 类不合格,也可能还有C 类不合格,但不包含A 类不合格的单位产品,称为B 类不合格品。 2.1.15. C 类不合格品
有一个或一个以上C 类不合格,但不包含A 类和B 类不合格的单位产品,称为C 类不合格品。 2.1.32. 正常检查
当过程平均接近合格质量水平时所进行的检查,称为正常检查。 2.1.33. 加严检查
当过程平均显著劣于合格质量水平时所进行的检查,称为加严检查。
2.1.34. 放宽检查
当过程平均显著优于合格质量水平时所进行的检查,称为放宽检查。 3. 检查的程序
本标准规定的检查程序如下: a .规定单位产品的质量特性 b .规定不合格的分类; c .规定合格质量水平; d .规定检查水平 e .组成与提出检查批 f .规定检查的严格度。 g .选样抽样方案类型。 h .检索抽样方案。 i .抽取样本。 j .检查样本。
k .判断逐批检查合格或不合格。 1.逐批检查后的处置。 4. 检查的实施
4.1. 规定单位产品的质量特性
在产品技术标准或订货合同中,必须明确对单位产品规定技术性、技术指标、外观等质量特性。
4.2. 不合格的分类
按照实际需要将不合格区分为A 类、B 类及C 类三种类别。 注:如有必要,可区分为多于三种类别的不合格。另外,在单位产品比较
简等情况下,也可区分为两种类别的不合格,甚至不加区分类别。
4.3. 合格质量水平的规定
在产品技术标准或订货合同中,应由订货方与供货方协商确定合格质量水平。
对于不合格可根据不同方式规定合格质量水平。原则上按不合格内分类分别规定不同的合格质量水平,对A 类规定的合格质量水平要小于对B 类规定的合格质量水平,对C 类规定的合格质量水平要大于B 类规定的合格质量水平。另外,可以考虑在同一类中对部分或单个不合格再规定合格质量水平,也可以考虑在不同类别之间再规定合格质量水平。
在表3一表14中,小于或等于10的合格质量水平数值,可以是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品数,大于10的那些合格质量水平,仅仅是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数。另外,在这些表中给出的合格质量水
平数值是优先值,若规定的合格质量水平不是优先值,则这些表均不适用。
4.4. 检查水平的规定
本标准在表2给出三个一般检查水平:I 、II 、IV 和四个特殊检查水平:S-l 、S-2、S-3、S-4。除非另有规定,通常采用一般检查水平II 。当需要的判别力比较低时,可规定使用一般检查水平I ,当需要的判别力比较高时,可规定使用一般检查水平IV 。特殊检查水平仅适用于必须使用较小的样本,而且能够或必须允许较大的误判风险。
原则上按不合格的分类分别规定检查水平,但必须注意检查水平与合格质量水平之间的协调一致。
注:在规定特殊检查水平S-l 至S-4时,必须注意避免检查水平同所规定
的合格质量水平之间的矛盾。例如,在S -l 中,样本大小字码没有超过D ,相当于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的样本大小最多等于8。若规定AQL =0.10,则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的最小样本大小为125。因此,在规定AQL =0.10的情况下,不能规定使用特殊检查水平S-1。
4.5. 检查批的形成与提出
单位产品经简单汇集形成检查批,也可按其它方式形成检查批。检查批可以和投产批、销售批、运输批相同或不相同。通常每个检查批应由同型号,同等级,同种类(尺寸、特性、成分等),且生产条件和生产时间基本相同的单位产品组成。
批的组成、批量及提出和识别批的方式,应由供货方与订货方协商确定。必要时,供货方应对每个提交检查批提供适当的储存场所,提供识别和提出所需的设备,以及管理和取样所需的人员
4.6. 检查严格度的确定
检查的严格度是指提交批所接受检查的宽严程度。本标准规定有正常捡查、加严检查和放宽检查三种不同严格度的检查,并按下述原则确定提交检查批应接受何种严格度的检查。 4.6.1. 检查的开始
除非另有规定,在检查开始时应使用正常检查。 4.6.2. 检查的继续
除需要按4.6.3. 转移规则改变检查的严格度外,下一批检查的严格度继续保持不变。检查严格度的改变原则上按各种不同类型不合格分别进行,允许在同类型不合格之间给出改变检查严格度的统一规定。
4.6.3. 转移规则
a .从正常检查到加严检查
当进行正常检查时,若在连续不超过五批中有两批经初次检查(不包括再次提交检查批)不合格,则从下一批检查转到加严检查。
b .从加严捡查到正常检查
当进行加严检查时,者连续五批经初次检查(不包括再次提交检查批)合格,则从下一批检查转到正常检查。 c .从正常检查到放宽检查
当进行正常检查时,若下列条件均满足,则从下一批转到放宽检查。
(1)连续10批或按表1注所述更多批(不包括再提交批)初次
检查合格;
(2)在连续10批或按表1注所述更多批所抽取的样本中,不合格品(或不合格)总数小于或等于表1规定的界限数; (3)生产正常;
(4)主管质量部门同意转到放宽检查。 d .从放宽检查到正常捡查
在进行放宽检查时,若出现下列任一情况,则从下一批转到正常检查。
(1)有一批放宽检查不合格; (2)生产不正常;
(3)主管质量部门认为有必要回到正常检查。 4.6.4. 检查的暂停和恢复
加严检查开始后,若不合格批数(不包括再次提交检查批)累计到五批(不包括以前转到加严检查出现的不合格批数),则暂时停止按照本标准所进行的检查。
在暂停检查后,若供货方确实采取了措施,使用提交检查批达到或超过所规定的质量要求,则经主管质量部门同意后,可恢复检查,一般应从加严检查开始。
关于外购生产用料主要电子元器件的
技术要求
一 电子元器件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干部或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产品生产许
可证的企业。
2. 电子元器件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电子元器件生产企业必须
有符合部颁标准的一切检验手段和措施。
3. 电子元器件生产企业必须有完整的企业标准,良好的工艺质量
保证体系。
4. 对于港台及国外进口的电子元器件要严治审核,全面了了解生
产厂家规模、信誉、产品的技术指标、技术能力、生产能力、供货能力、供货周期、价格等。
5. 道过港台及国外进口的电子元器件生产厂家驻大陆的代表商购
置元器件要多方位了解代理商的可靠性、可行性、稳定性(产品质量、供货时间稳定〕及质量价格比。 二 电子元器件购买方法:
1. 为保证工厂生产的产品质量,在购买元器件时,要考虑产品的
综合效益(技术指标先进,质量稳定,供货时间及时性,供货能力强,价格等诸方面)要货比三家,着重选择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2. 逐步建立供货商资质评审制度,建立供货商档案。
3. 所购买的元器件必须经专职检验人员检验合格并加盖专用章
后,经主管批准办理入库手续,财务部门才能给予报销。
4. 所有批量产品元器件厂家的更换,必须先经有关认定人员的认
可,批准后方可进货。否则质检部门不能加盖合格章。 5. 所有元器件在检验分选、装配、调试过程中,元器件发生较大
质量问题时,应立即报告质管部有关人员进行试验(或外协试验)综合分析后,填写认定报告加盖公章,经审核批准后发往生产厂家或更换厂家。
6. 对购入有特殊要求的元器件,需签订质量承诺合同。按合同要
求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三 根据公司实际生产需要购入的元器件,采购人员必须对下列项
目进行目检验收。 1. 外型尺寸检查。 2. 外观质量检查。
3. 常规电参数:了解元器件生产企业或代理商提供技术指标及技
术条件。
4. 主要外购产品名称及指标技术要求:所有外购(外加工)的电
子元器件(部件)其技术性能参数除符合产品设计,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4.1
4.1.1 印刷电路板的订货时必须签订供货合同,必须增加用针床检验
的附加质量条款。
4.1.2 印刷电路板外型尺寸及厚度,公差不得超过±0. 1 mm。 4.1.3 印刷电路板翘曲度
4.1.4 覆铜线应线条清晰、无断条、无多余连接、无毛刺、各种字符
印刷清晰、准确。
4.1.5 镀层无鼓泡、无剥落的痕迹,阻焊剂使用正确、厚度均匀。
4.1.6 焊盘孔径公差:φ≤0. 8 mm±0. 05,φ>1. 0 mm±0.10 4.1.7 金属化孔表面吹锡要平整、厚度均匀。孔要清洁,应没有任何
能影响元器件插入及可焊性的杂质。
4.1.8 印刷电路板的安装孔应在焊盘的正中间,定位孔必须符合图纸
的要求。
4.1.9 印刷电路板应按照通用的最佳工艺熟练而细致的加工,图形、
标记、符号及材料的涂覆层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不应有明显的缺陷。 4.1.10 可焊性要好。
4.1.11 产品生产符合国家标准:GB/ T4588.2-1996。 4.2
4.2.1 变压器外型安装尺寸,应符合图纸要求,外观不应有锈蚀、裂
痕、明显漆瘤和其他机械机损伤。 4.2.2 线圈及配件应装配牢固。
4.2.3 变压器初、次级绕经与铁芯间电压,绝缘应承受有关试验: ]4.2.3.1 绕组之间及绕组与铁芯之间应承受工频50Hz 、2KV 电压,l
分钟击穿或放电试验。
]4.2.3.2 绕阻应能承受6KV 冲击电压试验,不击穿。 ]4.2.3.3 长期通电变压器温升应符合技术要求。 ]4.2.3.4 冲击电压严格按GB/T5467-91有关条目执行。 ]4.2.3.5 设计使用变压器时应考虑0.8 Un—1.4(1.9)Un 4.3
AA 、l /2 AA等)
4.3.1 锂电池的外型尺寸,额定电压,应符合国家标准。锂电池的外壳应该由金属材料制成,电池应恰好紧装在外壳中不得松动。遇火时,非金属外壳不应助燃,不应有毒气放出。
4.3.2 电池开路电压不应超过规定的最高电压。 4.3.3 电池负荷电压不应低于规定的最低电压。
4.3.4 查看生产日期:通过质量检验的合格品,在制造厂存放时间超
过180天时,在交货前,生产厂应做重新全部检验,并注明重检日期。
4.3.5 外包装材料应防潮、防蛀、无毒、防霉、不易燃,并且应采取
措施防止电池短路。电池之间应相互隔开,防上移动和泄露措施。
4.3.6 产品生产符合国家军用标准:GJB2278-95。 4.4
4.4.1 集成电路应有清晰、牢固的标志,其内容有:制造厂商标、型
号、类别(罗马字母表示)、制造日期(阿拉伯数字表示)。 4.4.2 集成电路的外型尺寸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4.4.3 集成电路表面不应有污渍,外部所用材料应防锈蚀,镀层不应
起泡、脱落。
4.4.4 集成电路的外型引线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并牢固与外壳连接。 4.4.5 集成电路结构牢固、可靠,经机械应力作用后,其结构应完整,电参数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
4.4.6 集成电路的可焊性要好,引出端无氧化、无腐蚀。 4.5
4.5.1 外型尺寸,长、宽、厚,要符合图纸要求。 4.5.2 字符的长、宽及位置要符合图纸要求。
4.5.3 密封引出端要牢固可靠,排列整齐均匀,可焊性好。 4.5.4 显示对比度均匀。
产品生产符合国家标准。
北京XXX 电器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物料管理制度
北京XXX 电器有限公司
目 录
发放号:
原材料、外购件采购管理规定 ................................................................ 3
分供方的评价与管理制度 ........................................................................ 4
采购物资管理制度 .................................................................................... 5
外协加工件质量管理制度 ........................................................................ 6
物资存放管理制度 .................................................................................... 9
库房安全制度........................................................................................... 10
材料库管理办法 ...................................................................................... 11
成品库管理办法 ...................................................................................... 15
抽样检验及抽样表 .................................................................................. 19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 .......................................................... 22
关于外购生产用料主要电子元器件的技术要求 .................................. 26
原材料、外购件采购管理规定
一、原材料、外购件的质量直接影响产品质量和生产过程的稳定,公司各部门必须协调配合严把原材料入公司关。
二、采购部是原材料、外购件采购的责任单位,对原材料,外购件的质量负有直接责任,采购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了解相应的标准和相关知识,保质保量的完成采购任务。
三、确定合格的供应方,采购部应定期对供应方的产品质量,服务以及企业的业绩情况进行评估,建立采购物资《合格分供方名录》,合同经过评审签定供货合同。
四、技术部负责收集和编写采购物资的标准、检验方法,并对样品的使用情况进行评审。
五、质量部负责对进公司的物资进行检测和验证,对使用情况进行质量评估,负责对进公司原材料、外购件进行质量把关。
六、总经理负责审批关于《合格分供方名录》、采购计划等。
七、原材料、外购件采购工作程序:由技术部提出“采购物资分类明细表”,并提供相关标准,采购部根据“明细表”,根据掌握的供方的质量,价格等因素,确定合格分供方和采购计划,经批准进行采购。
八、质量部负责验证和记录,每批物资的质量情况,每月汇总一次,将结果交主管副总和采购部各一份。
分供方的评价与管理制度
一、分供方是为企业提供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的供应单位。为确保采购物资符合标准规定;必须对分供方进行选择,并对其提供的物资和服务进行评定和监督。
二、采购部应根据长期供货的情况,包括质量、服务、价格、信誉进行综合评介,确定物资采购" 合格分供方名录" ,建立长期合作单位。
三、技术部应根据产品生产过程所需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及时向采购部提供产品最新标准,图样以及有关技术要求。
四、质量部负责公司采购物资的质量检验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每月将情况汇总一次,报公司领导和采购部,发现有质量问题应及时反馈分供方,查找原因。
五、每年采购部组织技术部、质量部等部门对各类物资的分供方进行一次综合评审,形成文件,对不合格的分供方及进调整,确定" 合格分供方名录" 。
采购物资管理制度
一、企业技术部根据物资的技术标准,并根据原材料对生产过程的影响程序,将采购物资分为重要物资和一般物资。
二、分供方的评定,采购部根据采购物资的标准,通过同类物资不同供方相关信息的比较,初审候选分供方名单,然后由分供方根据图样和标准要求提供适量样品,进行测试和试用,技术部将结果反馈至采购部,对重要的物资的分供方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实地考查,或由分供方提出质量保证能力的书面材料。经对物资的测试和实地考查合格的供方,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作为合格分供方,采购部编合格分供方名录。
三、采购计划与执行
采购部根据月生产计划对材料和配件的需要,考虑材料的实际库存,安全库存,经济采购批量等因素、编制月采购计划,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作为采购的依据。采购部根据采购计划,按照物资的标准从合格分供方采购。
四、采购物资的验证,采购物资到公司后由质量部按《原材料、外购件入公司检验制度》进行检验,并填《采购质量验证记录表》。
五、分供方的监控
质量部负责记录分供方每批货的质量状况,每月汇总一次,结果提交采购部。采购部每半年以质量、交期、服务、价格等方面对供方进行周期评估,对于同一供方同一产品连续出现不合格,应分析原因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如果质量无明显改正,取消该产品合格分供方单位。
外协加工件质量管理制度
一、技术部负责外协件的设计图样、标准要求,设计图样经会签和审批、提交采购部。
二、采购部场据图样和有技术资料的要求,联系加工方,要对加工方的条件和业绩进行审查,选择有条件的外协单位,起草外协加工合同,经评审后正式签定外协加工合同。
三、质量部对入公司的外协加工件进行检验,检验的依据是外协件的图样和相关标准技术要求,合格后方准入库。
四、仓库保管人员对外协件的名称、规格、数量进行认真核实,确认无误,填写入库单。
物资存放管理制度
一、公司的物资运输、存放统一由采购部负责,物资存放仓库和区域由主管领导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作到人流、物资分开。
二、原材料的存放要做到各有其位的原则,所用表壳、变压器、芯片、电阻等,分类堆放,要有标识。
三、物资仓库应干燥通风,有防潮、防火、防水措施,物品尽量上架,通道畅通,要有禁止烟火的标志。
四、所用工具定点定位存放,工具箱要排列整齐,外表清洁,内部工具放置避免磕碰。
北京东亚中电电器公司作业文件 物料管理制度
库房安全制度 修改状态:第 A/2次 文件编号:WL-QB-05-A
库房安全制度
1 库房是公司重地,应确保库房安全。库房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非库房人员在库房工作人员不在时私自入内;
2库房内应通风良好,严禁明火;
3库房是无烟区,严禁吸烟,违者罚款;
4库房内应清洁整齐,物品码放有序,货架之间应留有通道,货架顶上的物品离照明灯距离为一米;
5 库房内的货柜应加锁,贵重物资应重点保管;
6 下班时应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做到人走断电断闸;
7 增强安全意识,记住两个电话号码:火警119,匪警110。 8 灭火器要放在明显位置,并熟知其使用方法;
9 库房负责人为本库安全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
材料库管理办法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电力仪表仪器厂对材料库物料管理的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质量体系覆盖产品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外购、外协件、辅料等物品的管理
2.引用文件
生产过程控制程序
搬运、储存、包装、防护和交付程序
产品标识和可追朔性控制程序
3.原则
确保材料库的各项管理工作符合ISO9000中有关物资管理的要求。
4.内容、方法与要求
4.1 采购:
原材料的采购由采购部负责办理。电力仪表仪器厂应协助做好以下工作:
a 一般情况下仪表厂应在两个月前将生产计划交给采购部,特殊情况除外;
b 仪表厂材料库应根据生产计划和材料库存情况,编制库存清单及时交给采购,以便制定采购计划;
c 生产过程中临时性急需用料,由调度或厂长及时反映给材料库,由库房通知采购办理;
以上书面材料中必须有留名和日期。
4.2 入库:
由采购部随所需入库的物资填写入库单,材料库保管在“验收”一栏签名,并保存相应的入库单;
材料库保管员依据入库单和检验合格标志将合格品入库登帐。
4.3 保管与搬运
a 各种原材料、元器件、外购外协件均应储存在干燥、通风、清洁的库房内,防止在使用前受到损坏;
b 物资存放要有利于存取,物资均采用一物一卡存放,个别数量、体积特大的物资可以分两处存放,但要放置有序,只建一帐。物品上要标明其名称或代号,牢固粘贴在物品上。在存放全过程中要保护好标识,防止误用。对有储存期限要求的原材料应明显标识;
c 所有物资均应码放整齐、有序,平稳放置在货架或周转箱内,存放中可以用原包装,但必须是与物品相符的包装,除此之外的其他包装均不能使用;
d 物资保管要做到实物、帐目两清楚。所有物资应分类建立台帐。具体要求见附件:„材料库A 、B 、C 类物资管理规定‟;
e 储存的物资要定期进行检查,一般情况下为一季一次,重点检查其质量状况:例如受潮、生锈、霉烂、变质等,当发生质量问题时要及时报告厂长,并作好相应的记录;
f 原材料、元器件、外购外协件的搬运要做到:
g 搬运前,应清点其品种、型号、规格,并选用合适、完好的搬运箱具;
h 搬运中,要保护好标识和有关检验标记,防止丢失和损坏,精密件必须轻拿轻放;
4.4 备料(配套)
a 材料库备料的依据是生产计划、备料通知单、材料单和临时请料单。以上单据必须是有效文件;
b 材料库必须做到按要求备料,最迟在投产前一周内齐套完毕,并及时将备料结果报告厂长及有关部门。凡不能执行供货计划时应及时报告,说明原因,提出补救措施,为厂长和有关部门调整生产计划提供依据;
4.5 发料与出库
a 批量生产的物资领取(外协与本单位),厂长或调度及有关部门应提前三天通知库房做好准备;
b 外协与本单位批量物资发放时要当面清点核对清楚,严格签字手续(在备料单或出库单上签字);
c 批量投产(500套以上)时元器件备份量;
d 零星领料应及时办理出库单,每周一将出库单交材料会计; e 物资控制:生产中损坏、丢失等情况如在备份量范围以内,可以用备量顶替,如在备份量以外,酌情进行经济赔偿;
调试、返工、返修中使用的三极管、可控硅、芯片等较贵重物资及时记帐, 锂电池等必须办理报废单,库房凭报废单重新发放;
f 领取贵重物资(如锂电池等)及超计划用料,要有部门负责人签字;
g 凡已办理出库手续后,应尽可能及时登帐。
4.6 盘点
库房除了检查物资保管质量外,要认真做好定期盘点工作,保证帐、物、卡一致。对A 类物资每季盘点一次,其他物资在一般情况下每年盘点一次:
年终停业盘点,时间约一周,特殊情况除外。
4.7 报废
4.7.1 原材料的报废
a 生产中损坏的元器件的报废属A 类物资中的电池、变换器必须办理报废手续,填写报废单, 由本人到厂长处填写,厂长批准。库房凭报废单重新发放。其他元器件损坏不办理报废手续;
b 超过贮存期(暂定三年)原材料的报废
凡超过贮存期的原材料,由库房保管员检查外观质量后,撰写书面报废申请,厂长审核后,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决定。
c 报废物资的隔离与存放
凡已经报废的物资,必须与合格品隔离存放,应作出明显的报废标志,并贴上„废品‟字样以示区别,严防与合格品混淆;
4.7.3 报废物资的处置
每年二月底,库房保管员应清理一次上年度的报废物资,并列表上报厂长,由厂长视情况提出处置意见,报副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4.8 库房内部管理
a 库房要严格入、出库手续,帐目清楚;
b 库房人员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
c 库房的日常管理按„库房安全制度‟办理
成品库管理办法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对电力仪表仪器厂成品库产品的管理要求。
2.原则
确保成品库的各项管理工作符合质量管理体系有关成品管理的各项要求。
3.内容、方法与要求
4.
4.1 产品入库
a 产品经成品检验合格后,检验员应通知生产调度,报告检验结果,并当面清点数量,调度在产品交接单上签字;
b 生产调度填写入库单后,交指定人员办理产品入库,并要求当面点清数量;
c 指定人员应安全如数的将产品送到成品库内,当面点清数量后,成品库保管员在入库单‘保管’一栏签字,保留相关一联;
d 保管员凭入库单登帐。
4.2 产品保管
a 所有产品均应储存在干燥、通风、清洁的库房内,防止在交付前受到损坏;
b 所有入库产品必须要有合格标记;
c 产品存放要有利于存取(先入先出),按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存放,一般情况下要求同一产品存放在同一位置,对于数量很大的产品可以分两处存放,但要放置有序,只建一帐。在产品存放处要有产品标识牌,写明其名称、型号、规格,在存放全过程中要保护好产
品标识牌,除保管员外,其他人不得挪动,以防错用;
d 所有产品均应码放整齐、有序、平稳,各产品之间要留有通道,以利存取;
e 储存的产品要定期(三个月)进行检查,重点应检查其质量状况:
例如受潮、生锈、霉烂、变质等,当发生质量问题时要及时报告厂长,并作好记录;
f 所有产品应分类建立台帐,做到实物、帐目两清楚。
4.3 产品搬运
a 在产品搬运前,有关人员应清点数量、检查标志是否齐全、搬运工具和设备是否完好;
b 搬运中要保护好产品及其标识,避免磕碰损伤,当搬运重、大产品时要认真细致,确保产品和人身安全;
c 需启用专用设备(指叉车) 时,必须由专人操作,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操作。专用搬运设备(叉车)应按保养规定定期进行保养和维护,当设备有故障时要及时修理,不允许设备有明显故障时继续使用,以确保产品和人身安全;
4.4 产品包装及防护
a 产品包装前准备:
根据销售公司下达的发货信息表,检查产品的名称、型号、合格证或合格标志、备件、附件及有关资料是否齐全;
按销售公司下达的发货信息表要求,准备好相应的包装材料和工具;
明确包装要求和方法;
根据不同的发货方式,在包装箱外醒目位置注明相关内容,如地
址、件数、收货人等;
b 包装与防护
包装前,保管员准备好要发货的产品后,经库房保管员检查核实合格,方可按照规定要求对产品进行包装,操作时要保护好产品,搬动、打包等操作中严禁损伤产品。打包必须牢固可靠。不能覆盖箱外有关发货的重要内容;
c 包装完毕的产品要与原产品分开放置,以防止混淆,便于发运。
4.5 产品交付
a 成品库发货的依据是销售部下达的书面发货信息表,发货信息表要有签字、日期和编号,字迹清楚,有准备周期。保管员应及时检查库存情况,货源充足时应按要求及时发货,不得拖延,如有困难报告厂长请求解决,一般不超过3天,特殊情况除外。如无库存,应及时通知厂长和销售部,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满足用户需要;
b 联系运输单位,要尽量选择服务质量好、安全可靠、价格合理的运输公司;
c 按照销售部发货信息表,复查包装箱外的所有标识是否正确; d 交付方式:
用户自提,保管员要与用户核对数量,办理好交接手续,妥善的将产品交给用户;
常规发货,做好包装和发货的准备工作后,按发货信息表办理发货;
有合同要求的发货,必须按合同要求办理发货工作;
e 货发出后,保管员在发货信息表上签字,经手人一栏有运输公司或打箱工人签字(包括发货方式、收货单位、货物件数)。保管员填写统计表,并传真到销售部业务处。并保管和整理好发货清单。
4.6 登帐
a 凡已办理发货手续后,库房保管员凭出库信息表及时登帐。
4.7盘点
库房保管员除定期检查所保管产品的外观质量外,要认真做好盘点工作(每月26日),保证帐、物相符,并作好记录,将盘点结果报告厂长。
4.8 房内部管理
a 库房要严格入、出库手续,帐目清楚;
b 库房人员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
c 库房的日常管理按‘库房安全制度’办理;
抽样检验及抽样表
一、验人员对各种电子元器件的抽检按照国标GB2828执行。
二、规定元器件普检或抽检以研发部门和质管部门的工艺文件为准。
三、除非另有规定,在检查开始时应使用正常检查。
四、从正常检查开始,连续五批中有两批检查不合格,则从下一批转到加严检查。
五、加严检查仍判定不合格的,应将有不合格的质量情况报告质管部领导,经研究另行处理。
附1:抽样检验附表
附2:元器件、原材料检验纪录(表)
检查:用测量、试验或其它方法,把单位产品与技术要求对比的过程,称为检查。 Ac 合格判定数:作出批合格判断样本中所允许的最大不合格品数或不合格数称
为合格判定数。
Re (不合格判定数):作出不合格判断样本中所允许的最小不合格品数或不合格
教称为不合格判定数。
元器件、原材料检验纪录(表)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
(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引自:GB 2828-87
2.1.8. 不合格
单位产品的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称为不合格。不合格按质量特性表示单位产品质量的重要性,或者按质量特性不符合的严重程度来分类,一股将不合格分为:A 类不合格,D 类不合格,C 类不合格。 2.1.9. A 类不合格
单位产品的极重要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或者单位产品的质量上极严重不符合规定,称为A 类不合格。 2.1.10. B 类不合格
单位产品的重要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或者单位产品的质量特性严重不符合规定,称为B 类不合格。 2.1.11. C 类不合格
单位产品的一般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或者单位产品的质量特性轻微不符合规定,称为C 类不合格。 2.1.12. 不合格品
有一个或一个以上不合格的单位产品,称为不合格品。按不合格类型一般可分为:A 类不合格品,B 类不合格品,C 类不合格品。 2.1.13. A 类不合格品
有一个或一个以上A 类不合格,也可能还有B 类和(或)C 类不合格的单位产,称为A 类不合格品。 2.1.14. B 类不合格品
有一个或一个以上B 类不合格,也可能还有C 类不合格,但不包含A 类不合格的单位产品,称为B 类不合格品。 2.1.15. C 类不合格品
有一个或一个以上C 类不合格,但不包含A 类和B 类不合格的单位产品,称为C 类不合格品。 2.1.32. 正常检查
当过程平均接近合格质量水平时所进行的检查,称为正常检查。 2.1.33. 加严检查
当过程平均显著劣于合格质量水平时所进行的检查,称为加严检查。
2.1.34. 放宽检查
当过程平均显著优于合格质量水平时所进行的检查,称为放宽检查。 3. 检查的程序
本标准规定的检查程序如下: a .规定单位产品的质量特性 b .规定不合格的分类; c .规定合格质量水平; d .规定检查水平 e .组成与提出检查批 f .规定检查的严格度。 g .选样抽样方案类型。 h .检索抽样方案。 i .抽取样本。 j .检查样本。
k .判断逐批检查合格或不合格。 1.逐批检查后的处置。 4. 检查的实施
4.1. 规定单位产品的质量特性
在产品技术标准或订货合同中,必须明确对单位产品规定技术性、技术指标、外观等质量特性。
4.2. 不合格的分类
按照实际需要将不合格区分为A 类、B 类及C 类三种类别。 注:如有必要,可区分为多于三种类别的不合格。另外,在单位产品比较
简等情况下,也可区分为两种类别的不合格,甚至不加区分类别。
4.3. 合格质量水平的规定
在产品技术标准或订货合同中,应由订货方与供货方协商确定合格质量水平。
对于不合格可根据不同方式规定合格质量水平。原则上按不合格内分类分别规定不同的合格质量水平,对A 类规定的合格质量水平要小于对B 类规定的合格质量水平,对C 类规定的合格质量水平要大于B 类规定的合格质量水平。另外,可以考虑在同一类中对部分或单个不合格再规定合格质量水平,也可以考虑在不同类别之间再规定合格质量水平。
在表3一表14中,小于或等于10的合格质量水平数值,可以是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品数,大于10的那些合格质量水平,仅仅是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数。另外,在这些表中给出的合格质量水
平数值是优先值,若规定的合格质量水平不是优先值,则这些表均不适用。
4.4. 检查水平的规定
本标准在表2给出三个一般检查水平:I 、II 、IV 和四个特殊检查水平:S-l 、S-2、S-3、S-4。除非另有规定,通常采用一般检查水平II 。当需要的判别力比较低时,可规定使用一般检查水平I ,当需要的判别力比较高时,可规定使用一般检查水平IV 。特殊检查水平仅适用于必须使用较小的样本,而且能够或必须允许较大的误判风险。
原则上按不合格的分类分别规定检查水平,但必须注意检查水平与合格质量水平之间的协调一致。
注:在规定特殊检查水平S-l 至S-4时,必须注意避免检查水平同所规定
的合格质量水平之间的矛盾。例如,在S -l 中,样本大小字码没有超过D ,相当于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的样本大小最多等于8。若规定AQL =0.10,则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的最小样本大小为125。因此,在规定AQL =0.10的情况下,不能规定使用特殊检查水平S-1。
4.5. 检查批的形成与提出
单位产品经简单汇集形成检查批,也可按其它方式形成检查批。检查批可以和投产批、销售批、运输批相同或不相同。通常每个检查批应由同型号,同等级,同种类(尺寸、特性、成分等),且生产条件和生产时间基本相同的单位产品组成。
批的组成、批量及提出和识别批的方式,应由供货方与订货方协商确定。必要时,供货方应对每个提交检查批提供适当的储存场所,提供识别和提出所需的设备,以及管理和取样所需的人员
4.6. 检查严格度的确定
检查的严格度是指提交批所接受检查的宽严程度。本标准规定有正常捡查、加严检查和放宽检查三种不同严格度的检查,并按下述原则确定提交检查批应接受何种严格度的检查。 4.6.1. 检查的开始
除非另有规定,在检查开始时应使用正常检查。 4.6.2. 检查的继续
除需要按4.6.3. 转移规则改变检查的严格度外,下一批检查的严格度继续保持不变。检查严格度的改变原则上按各种不同类型不合格分别进行,允许在同类型不合格之间给出改变检查严格度的统一规定。
4.6.3. 转移规则
a .从正常检查到加严检查
当进行正常检查时,若在连续不超过五批中有两批经初次检查(不包括再次提交检查批)不合格,则从下一批检查转到加严检查。
b .从加严捡查到正常检查
当进行加严检查时,者连续五批经初次检查(不包括再次提交检查批)合格,则从下一批检查转到正常检查。 c .从正常检查到放宽检查
当进行正常检查时,若下列条件均满足,则从下一批转到放宽检查。
(1)连续10批或按表1注所述更多批(不包括再提交批)初次
检查合格;
(2)在连续10批或按表1注所述更多批所抽取的样本中,不合格品(或不合格)总数小于或等于表1规定的界限数; (3)生产正常;
(4)主管质量部门同意转到放宽检查。 d .从放宽检查到正常捡查
在进行放宽检查时,若出现下列任一情况,则从下一批转到正常检查。
(1)有一批放宽检查不合格; (2)生产不正常;
(3)主管质量部门认为有必要回到正常检查。 4.6.4. 检查的暂停和恢复
加严检查开始后,若不合格批数(不包括再次提交检查批)累计到五批(不包括以前转到加严检查出现的不合格批数),则暂时停止按照本标准所进行的检查。
在暂停检查后,若供货方确实采取了措施,使用提交检查批达到或超过所规定的质量要求,则经主管质量部门同意后,可恢复检查,一般应从加严检查开始。
关于外购生产用料主要电子元器件的
技术要求
一 电子元器件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干部或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产品生产许
可证的企业。
2. 电子元器件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电子元器件生产企业必须
有符合部颁标准的一切检验手段和措施。
3. 电子元器件生产企业必须有完整的企业标准,良好的工艺质量
保证体系。
4. 对于港台及国外进口的电子元器件要严治审核,全面了了解生
产厂家规模、信誉、产品的技术指标、技术能力、生产能力、供货能力、供货周期、价格等。
5. 道过港台及国外进口的电子元器件生产厂家驻大陆的代表商购
置元器件要多方位了解代理商的可靠性、可行性、稳定性(产品质量、供货时间稳定〕及质量价格比。 二 电子元器件购买方法:
1. 为保证工厂生产的产品质量,在购买元器件时,要考虑产品的
综合效益(技术指标先进,质量稳定,供货时间及时性,供货能力强,价格等诸方面)要货比三家,着重选择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2. 逐步建立供货商资质评审制度,建立供货商档案。
3. 所购买的元器件必须经专职检验人员检验合格并加盖专用章
后,经主管批准办理入库手续,财务部门才能给予报销。
4. 所有批量产品元器件厂家的更换,必须先经有关认定人员的认
可,批准后方可进货。否则质检部门不能加盖合格章。 5. 所有元器件在检验分选、装配、调试过程中,元器件发生较大
质量问题时,应立即报告质管部有关人员进行试验(或外协试验)综合分析后,填写认定报告加盖公章,经审核批准后发往生产厂家或更换厂家。
6. 对购入有特殊要求的元器件,需签订质量承诺合同。按合同要
求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三 根据公司实际生产需要购入的元器件,采购人员必须对下列项
目进行目检验收。 1. 外型尺寸检查。 2. 外观质量检查。
3. 常规电参数:了解元器件生产企业或代理商提供技术指标及技
术条件。
4. 主要外购产品名称及指标技术要求:所有外购(外加工)的电
子元器件(部件)其技术性能参数除符合产品设计,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4.1
4.1.1 印刷电路板的订货时必须签订供货合同,必须增加用针床检验
的附加质量条款。
4.1.2 印刷电路板外型尺寸及厚度,公差不得超过±0. 1 mm。 4.1.3 印刷电路板翘曲度
4.1.4 覆铜线应线条清晰、无断条、无多余连接、无毛刺、各种字符
印刷清晰、准确。
4.1.5 镀层无鼓泡、无剥落的痕迹,阻焊剂使用正确、厚度均匀。
4.1.6 焊盘孔径公差:φ≤0. 8 mm±0. 05,φ>1. 0 mm±0.10 4.1.7 金属化孔表面吹锡要平整、厚度均匀。孔要清洁,应没有任何
能影响元器件插入及可焊性的杂质。
4.1.8 印刷电路板的安装孔应在焊盘的正中间,定位孔必须符合图纸
的要求。
4.1.9 印刷电路板应按照通用的最佳工艺熟练而细致的加工,图形、
标记、符号及材料的涂覆层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不应有明显的缺陷。 4.1.10 可焊性要好。
4.1.11 产品生产符合国家标准:GB/ T4588.2-1996。 4.2
4.2.1 变压器外型安装尺寸,应符合图纸要求,外观不应有锈蚀、裂
痕、明显漆瘤和其他机械机损伤。 4.2.2 线圈及配件应装配牢固。
4.2.3 变压器初、次级绕经与铁芯间电压,绝缘应承受有关试验: ]4.2.3.1 绕组之间及绕组与铁芯之间应承受工频50Hz 、2KV 电压,l
分钟击穿或放电试验。
]4.2.3.2 绕阻应能承受6KV 冲击电压试验,不击穿。 ]4.2.3.3 长期通电变压器温升应符合技术要求。 ]4.2.3.4 冲击电压严格按GB/T5467-91有关条目执行。 ]4.2.3.5 设计使用变压器时应考虑0.8 Un—1.4(1.9)Un 4.3
AA 、l /2 AA等)
4.3.1 锂电池的外型尺寸,额定电压,应符合国家标准。锂电池的外壳应该由金属材料制成,电池应恰好紧装在外壳中不得松动。遇火时,非金属外壳不应助燃,不应有毒气放出。
4.3.2 电池开路电压不应超过规定的最高电压。 4.3.3 电池负荷电压不应低于规定的最低电压。
4.3.4 查看生产日期:通过质量检验的合格品,在制造厂存放时间超
过180天时,在交货前,生产厂应做重新全部检验,并注明重检日期。
4.3.5 外包装材料应防潮、防蛀、无毒、防霉、不易燃,并且应采取
措施防止电池短路。电池之间应相互隔开,防上移动和泄露措施。
4.3.6 产品生产符合国家军用标准:GJB2278-95。 4.4
4.4.1 集成电路应有清晰、牢固的标志,其内容有:制造厂商标、型
号、类别(罗马字母表示)、制造日期(阿拉伯数字表示)。 4.4.2 集成电路的外型尺寸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4.4.3 集成电路表面不应有污渍,外部所用材料应防锈蚀,镀层不应
起泡、脱落。
4.4.4 集成电路的外型引线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并牢固与外壳连接。 4.4.5 集成电路结构牢固、可靠,经机械应力作用后,其结构应完整,电参数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
4.4.6 集成电路的可焊性要好,引出端无氧化、无腐蚀。 4.5
4.5.1 外型尺寸,长、宽、厚,要符合图纸要求。 4.5.2 字符的长、宽及位置要符合图纸要求。
4.5.3 密封引出端要牢固可靠,排列整齐均匀,可焊性好。 4.5.4 显示对比度均匀。
产品生产符合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