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法学研究生招生

湘潭大学

一、学校概况

湘潭大学是一所教学研究型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座落在毛泽东同志的故乡——湖南省湘潭市,是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共同重点支持建设高校, 是全国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湖南省首批招收留学生和国防生的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大学。湘潭大学是毛泽东主席亲自倡办,亲笔

题写校名,亲切嘱托一定要办好的一所省部共建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 1958 年, 根据毛泽东主席“想在家乡办一所大学”的愿望,湘潭大学得以创办。 同年 9 月 10 日,毛泽东同志亲笔题写校名,并嘱“一定要把湘潭大学办好”。 在邓小平、华国锋、李先念等中央领导同志的直接关怀下, 1978 年国务院批准湘潭大学为全国重点大学。1998 年,江泽民同志亲笔为学校建校四十周年题词:“办好湘潭大学,为培养和造就高素质人才作出新贡献”。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怀下,2005 年 12 月 17 日, 国家教育部、湖南省人民政府签署协议,共同重点支持湘潭大学建设。

湘潭大学法学院创建于1982年,扩建于1996年,是湖南省成立最早、

招生最早、师资力量最强、学科门类最全、招生规模最大、教学层次最齐

全的法学院系。法学专业为湖南省重点专业和湖南省示范专业。现有教职

工69人,其中教师59人;教授19人,副教授24人;博士生导师13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31人,正在攻读博士学位的教师13人。另聘有40多位国内外知名法学家任学院兼职教授。

法学院设立了法理学、法律史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

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等学科组,建立了湖南省法学研究

基地、非洲法律与社会研究中心、法社会学研究中心、诉讼法学研究中心、刑事一体化研究中心、宪政文化研究中心、经济法理论研究中心、知识产

权保护研究中心、体育法研究中心、环境资源与保护研究中心等科研机构。其中,诉讼法学科自1993年起被湖南省教育厅确定为省级重点学科,2005年该学科的“诉讼证据法学”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级精品课程;2006年、2007年,“行政诉讼法学”与“国际经济法学”先后被湖南省教育厅确定为省级精品课程;刑法学科于2002年设立湖南省“芙蓉学者特聘教授岗位”,是湖南省内法学类惟一的特聘教授岗位;2002年被确定为湖南省首批省级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湖南省法学研究基地,是湖南省内法学类惟一的省级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非洲法学、体育法学目前是法学院新兴优势学科,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

法学院1993年获得诉讼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相继又取得了刑法学、经济法学、法律史学、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国际法学、民商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和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法学院成功取得诉讼法学博士学位授予权;2005年,法学院又取得了法学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及法律史学博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成功申报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目前已形成了博士研究生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全日制本科教育和成人教育多个层次的教学体系。现有在校博士研究生34人,硕士研究生(含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900余人,本科生750余人。

主要的博导,教授: 胡肖华,1964年1月生,职称/导师:教授/博士生导师,学位学历:法学博士,院内职务:院长,研究方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

一、主要学习、工作经历及社会兼职

1981年入武汉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1985年继续攻读该校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方向硕士研究生,1988年毕业后分配至湘潭大学法律系从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教学科研工作,1994年破格晋升为副教授,2000年晋升为教授,2002年以同等学力身份向武汉大学申请并获得法学博士学位,2003年取得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现为湘潭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行政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湖南省法学会行政法学专业委员会副会长,湖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湖南省首届新世纪社会科学研究人才“百人工程”研究人员,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政协湘潭市第九届委员会委员,民进湘潭市委委员,民进湘潭大学支部主委,湖南湘剑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湘潭大学法律顾问。

二、个人专著

1.《宪法诉讼原论》(独著),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2.《行政诉讼基本理论问题研究》(独著),湖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3.《行政法学若干理论问题研究》(合著),湖南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4.《国家赔偿案件诉讼策略与实例点评》(主编),湖南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5.《权利与权力的博弈——行政诉讼法修改纵横谈》(主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版。

三、主编教材

1.《宪法学》(主编),湖南人民出版社,湖南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2.《宪法自学辅导》(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3.《宪法学》(主编),湖南大学出版社,湖南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4.《宪法学》(主编)(网络教材),湖南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5.《中国行政法律制度》(副主编),湖南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四、代表性论文

(一)被CSSCI采用或引用的论文

1.《行政诉讼目的论》,载《中国法学》2001年第6期(《中国行政法学精萃》2002年卷全文转载);

2.《论预防性行政诉讼》,载《法学评论》1999年第6期;

3.《行政审判方式的特点研究》,载《法律科学》2000年第5期;

4.《高校校规违宪问题审查》,载《法律科学》2005年第2期;

5.《论行政权的宪法规制》,载《行政法学研究》2004年第1期;

6.《以宪法诉讼拷问高教行政法制》,载《中国高等教育》2005年第15·16期;

7.《论行政诉讼简易程序设置》,载《诉讼法理论与实践》,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年版;

8.《试论我国行政强制执行模式》,载《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9年第2期;

9.《再论行政处罚“显失公正”》,载《湘潭大学学报》1993年第3期。

(二)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刊载的论文

1.《在我国行政复议程序中确立不利变更禁止原则的构想》,载《法学论坛》2003年第6期;

2.《论预防性行政诉讼》,载《法学评论》1999年第6期;

3.《法制建设论纲》(上),载《湘潭大学学报》1997年第5期;

4.《法制建设论纲》(下),载《湘潭大学学报》1997年第6期;

5.《再论行政处罚“显失公正”》,载《湘潭大学学报》1993年第3期;

6.《关于国家行政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与限制问题》,载《湘潭大学学报》1992年第1期;

廖永安,男,1972年1月生于湖南安化,1990先后获得法学学士与硕士学位。1997年6月毕业并留校任教,2001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攻读博士学位,同年破格晋升为副教授。2004年获法学博士学位,同年破格晋升为教授。现为湘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法学博士,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湖南省省级青年骨干教师,2004年入选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主要学术领域为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仲裁法学,独著学术著作1部,与他人合著学术著作3部,其他著作10余部,在《中国法学》、《法律科学》、《政法论坛》、《法学家》、《法商研究》、《法学评论》、《现代法学》、《月旦民商法杂志》、《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人民法院报》等报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其中被高校文科学报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转载论文10余篇。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课题、司法部课题、省社科课题,省教育厅重点课题多项,参与完成教育部重大课题2项,司法部重点课题1项。获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排名第2),中国法学会中青年诉讼法学优秀成果奖1项,2004年获第九届霍英东基金高校青年教师奖。

郭树理,男,1975年生,湖南醴陵人,1997年、2000年先后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学院,分别获得法学学士与法学硕士学位,2003年毕业于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获法学博士学位,1997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5年6月至2006年4月,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资助,在荷兰海牙阿瑟尔研究所国际体育法中心访问学习,现为湘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体育法研究会理事,主要从事国际私法与体育法的教学科研工作。曾在《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中国国际法年刊》、《中外法学》、《比较法研究》、《法学》、《法学评论》、《民商法论丛》、《北大国际法与比较法评论》、《朝阳大学法律评论》(台湾)、《月旦民商法杂志》(台湾)、《学术界》、《欧洲》、《体育科学》等刊物发表文章若干,著作有《体育纠纷的多元化救济机制探讨——比较法与国际法的视野》(法律出版社2004年9月版),译作有《体育纠纷的调解解决——国内与国际的视野》(中国检察出版社2005年1月版) 夏新华,男,1966年11月生,湖南省武冈市人。1990年获湖南师范大学历史学学士学位,1995年获吉林大学史学硕士学位,2005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现为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律史学博士点博士生导师、外国法律史研究方向学科带头人,湘潭大学非洲法律与社会研究中心副主任。

学术兼职: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中国法学会西方法律思想史研究会理事。

教学方面:10余年来,给本科生讲授过《外国法制史》、《比较法》、《西方法律思想史》、《中国法制史》等课程,给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法律硕士等专业的研究生讲授过《外国法律史研究》、《西方政治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制史专题》、《外国刑法史》、《非洲法研究》和《宪政文化》等学位课和方向选修课。

李交发,法律史、法律文化,现任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湘潭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律史学会理事、中国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理事、湖南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主要从事中国法律史和法律

文化教学和科研。独著《治赌史鉴》、《中国诉讼法史》、《法律文化散论》等三部;合著《法治建设论》、《百年民族精神颂》、《中国传统诉讼法律文化研究》等三部,发表学术论文50多篇,获湖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二、三等奖各一次,湖南省“五个一工程”一等奖一次。

主要学术观点:

中国历史上神判法转型为人判法开始于西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先后经过三次转型,中国传统诉讼法律文化存在的三大难题:德与威、宽与严是、轻与重,中国古代存在家族司法。

个人专著:

《治赌史鉴》(岳麓书社)、《中国诉讼法史》(中国检察出版社)、《法律文化散论》(人民法院出版社)、《法治建设论》(湖南人民出版社)。

主编教材:

《中国法制史》参编,“九五”国家级重点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中国法制史》主编,湖南省法学核心课程教材,湖南人民出版社、湖南大学出版社。

洪永红,男,1984年毕业于南开大学,1992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1996年评为副教授,1997年在北京大学进修,2001年评为教授,2003年至2004年在南非开普敦大学作访问学者。现为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非洲法研究所所长。

陈乃新,男,汉族,(1946-),浙江绍兴(诸暨)人。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师从北京大学法学院杨紫烜教授),博士生导师。经济法学硕士点负责人。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南湘剑律师事务所律师。

胡旭晟,男,汉族,湖南安化人,1963年12月出生,1987年7月参加工作,法学博士。全国十届、十一届政协委员,湖南社会主义学院院长,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湘潭大学法学院博导、中南大学应用伦理学研究中心博导,致公党湖南省委副主委兼长沙市委主委,湖南省法学会副会长。 2003年1月至2008年1月 长沙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08年1月 长沙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09年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湘潭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湘潭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成立于2008年11月,为湖南省首家知识产权学院,是中部地区继中南财经政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之后的第二家知识产权学院。湘潭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依托湘潭大学的综合性大学性质和法学院较为

强大的师资力量,以促进法学院和学校学科建设、培养社会急需的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为目标,立足于服务湖南省和长株潭两型社会实验区建设,力争建成省内领先,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知识产权学院。

湘潭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在湘潭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科组和经济法学科组基础上组建,现有专职教师15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6人,讲师3人,有11人具有博士学位,3人为在读博士。另有兼职教师10人,分别来自湘潭大学法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商学院、化工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科技处和社科处等院系处室。

湘潭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师资队伍结构较为合理,具有较强的教学与科研能力。在师资队伍的结构方面,知识产权学院不仅具有专门从事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的教师,也有从事相关法学研究的教师,还有从事科技、管理等相关领域研究的教师,符合培养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的要求。在科研方面,目前湘潭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师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2项,湖南省教育厅项目2项,出版知识产权学术专著3部,其他相关学术专著10余部;在《法学研究》、《法学》、《环球法律评论》、《知识产权》、《电子知识产权》、《中国版权》等专业期刊发表知识产权论文30余篇,发表其他相关论文100余篇。

湘潭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师具有良好的学缘结构,与国内重点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机构具有紧密的联系。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肖冬梅教授毕业于武汉大学,曾师从武汉大学知识产权高级研究中心主任、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院长陈传夫教授攻读博士学位。湘潭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王太平副教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曾师从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主任、研究生院副院长刘春田教授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现正在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吴汉东教授指导下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担任中国高校知识产权研究会常务理事。湘潭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胡梦云副教授现正师从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冯晓青教授攻读博士学位,担任中国高校知识产权研究会常务理事,等等。

考试科目:政治理论(不分文、理100分)、外国语(100分)、基础课(150分)、专业基础课:(法理学50分、宪法学25分、中国法制史25分、民法总论25分、刑法总论25分(150分)参考书目:《法理学》,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三版;或《法理学》,胡平仁主编,湖南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宪法》,周叶中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二版;《中国法制史》,曾宪义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或《中国法制史》,李交发主编,湖南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民法》,魏振瀛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最新版;《刑法学》,马克昌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湘潭大学法学院各专业排名

三、 招考信息

(一)湘潭大学2010年法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各专业参考书目:

(二)湘潭大学法学院近年来录取比例

(三)湘潭大学法学院近三年来复试分数线

湘潭大学

一、学校概况

湘潭大学是一所教学研究型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座落在毛泽东同志的故乡——湖南省湘潭市,是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共同重点支持建设高校, 是全国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湖南省首批招收留学生和国防生的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大学。湘潭大学是毛泽东主席亲自倡办,亲笔

题写校名,亲切嘱托一定要办好的一所省部共建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 1958 年, 根据毛泽东主席“想在家乡办一所大学”的愿望,湘潭大学得以创办。 同年 9 月 10 日,毛泽东同志亲笔题写校名,并嘱“一定要把湘潭大学办好”。 在邓小平、华国锋、李先念等中央领导同志的直接关怀下, 1978 年国务院批准湘潭大学为全国重点大学。1998 年,江泽民同志亲笔为学校建校四十周年题词:“办好湘潭大学,为培养和造就高素质人才作出新贡献”。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怀下,2005 年 12 月 17 日, 国家教育部、湖南省人民政府签署协议,共同重点支持湘潭大学建设。

湘潭大学法学院创建于1982年,扩建于1996年,是湖南省成立最早、

招生最早、师资力量最强、学科门类最全、招生规模最大、教学层次最齐

全的法学院系。法学专业为湖南省重点专业和湖南省示范专业。现有教职

工69人,其中教师59人;教授19人,副教授24人;博士生导师13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31人,正在攻读博士学位的教师13人。另聘有40多位国内外知名法学家任学院兼职教授。

法学院设立了法理学、法律史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

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等学科组,建立了湖南省法学研究

基地、非洲法律与社会研究中心、法社会学研究中心、诉讼法学研究中心、刑事一体化研究中心、宪政文化研究中心、经济法理论研究中心、知识产

权保护研究中心、体育法研究中心、环境资源与保护研究中心等科研机构。其中,诉讼法学科自1993年起被湖南省教育厅确定为省级重点学科,2005年该学科的“诉讼证据法学”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级精品课程;2006年、2007年,“行政诉讼法学”与“国际经济法学”先后被湖南省教育厅确定为省级精品课程;刑法学科于2002年设立湖南省“芙蓉学者特聘教授岗位”,是湖南省内法学类惟一的特聘教授岗位;2002年被确定为湖南省首批省级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湖南省法学研究基地,是湖南省内法学类惟一的省级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非洲法学、体育法学目前是法学院新兴优势学科,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

法学院1993年获得诉讼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相继又取得了刑法学、经济法学、法律史学、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国际法学、民商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和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法学院成功取得诉讼法学博士学位授予权;2005年,法学院又取得了法学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及法律史学博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成功申报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目前已形成了博士研究生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全日制本科教育和成人教育多个层次的教学体系。现有在校博士研究生34人,硕士研究生(含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900余人,本科生750余人。

主要的博导,教授: 胡肖华,1964年1月生,职称/导师:教授/博士生导师,学位学历:法学博士,院内职务:院长,研究方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

一、主要学习、工作经历及社会兼职

1981年入武汉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1985年继续攻读该校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方向硕士研究生,1988年毕业后分配至湘潭大学法律系从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教学科研工作,1994年破格晋升为副教授,2000年晋升为教授,2002年以同等学力身份向武汉大学申请并获得法学博士学位,2003年取得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现为湘潭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行政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湖南省法学会行政法学专业委员会副会长,湖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湖南省首届新世纪社会科学研究人才“百人工程”研究人员,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政协湘潭市第九届委员会委员,民进湘潭市委委员,民进湘潭大学支部主委,湖南湘剑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湘潭大学法律顾问。

二、个人专著

1.《宪法诉讼原论》(独著),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2.《行政诉讼基本理论问题研究》(独著),湖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3.《行政法学若干理论问题研究》(合著),湖南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4.《国家赔偿案件诉讼策略与实例点评》(主编),湖南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5.《权利与权力的博弈——行政诉讼法修改纵横谈》(主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版。

三、主编教材

1.《宪法学》(主编),湖南人民出版社,湖南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2.《宪法自学辅导》(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3.《宪法学》(主编),湖南大学出版社,湖南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4.《宪法学》(主编)(网络教材),湖南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5.《中国行政法律制度》(副主编),湖南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四、代表性论文

(一)被CSSCI采用或引用的论文

1.《行政诉讼目的论》,载《中国法学》2001年第6期(《中国行政法学精萃》2002年卷全文转载);

2.《论预防性行政诉讼》,载《法学评论》1999年第6期;

3.《行政审判方式的特点研究》,载《法律科学》2000年第5期;

4.《高校校规违宪问题审查》,载《法律科学》2005年第2期;

5.《论行政权的宪法规制》,载《行政法学研究》2004年第1期;

6.《以宪法诉讼拷问高教行政法制》,载《中国高等教育》2005年第15·16期;

7.《论行政诉讼简易程序设置》,载《诉讼法理论与实践》,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年版;

8.《试论我国行政强制执行模式》,载《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9年第2期;

9.《再论行政处罚“显失公正”》,载《湘潭大学学报》1993年第3期。

(二)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刊载的论文

1.《在我国行政复议程序中确立不利变更禁止原则的构想》,载《法学论坛》2003年第6期;

2.《论预防性行政诉讼》,载《法学评论》1999年第6期;

3.《法制建设论纲》(上),载《湘潭大学学报》1997年第5期;

4.《法制建设论纲》(下),载《湘潭大学学报》1997年第6期;

5.《再论行政处罚“显失公正”》,载《湘潭大学学报》1993年第3期;

6.《关于国家行政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与限制问题》,载《湘潭大学学报》1992年第1期;

廖永安,男,1972年1月生于湖南安化,1990先后获得法学学士与硕士学位。1997年6月毕业并留校任教,2001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攻读博士学位,同年破格晋升为副教授。2004年获法学博士学位,同年破格晋升为教授。现为湘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法学博士,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湖南省省级青年骨干教师,2004年入选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主要学术领域为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仲裁法学,独著学术著作1部,与他人合著学术著作3部,其他著作10余部,在《中国法学》、《法律科学》、《政法论坛》、《法学家》、《法商研究》、《法学评论》、《现代法学》、《月旦民商法杂志》、《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人民法院报》等报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其中被高校文科学报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转载论文10余篇。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课题、司法部课题、省社科课题,省教育厅重点课题多项,参与完成教育部重大课题2项,司法部重点课题1项。获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排名第2),中国法学会中青年诉讼法学优秀成果奖1项,2004年获第九届霍英东基金高校青年教师奖。

郭树理,男,1975年生,湖南醴陵人,1997年、2000年先后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学院,分别获得法学学士与法学硕士学位,2003年毕业于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获法学博士学位,1997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5年6月至2006年4月,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资助,在荷兰海牙阿瑟尔研究所国际体育法中心访问学习,现为湘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体育法研究会理事,主要从事国际私法与体育法的教学科研工作。曾在《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中国国际法年刊》、《中外法学》、《比较法研究》、《法学》、《法学评论》、《民商法论丛》、《北大国际法与比较法评论》、《朝阳大学法律评论》(台湾)、《月旦民商法杂志》(台湾)、《学术界》、《欧洲》、《体育科学》等刊物发表文章若干,著作有《体育纠纷的多元化救济机制探讨——比较法与国际法的视野》(法律出版社2004年9月版),译作有《体育纠纷的调解解决——国内与国际的视野》(中国检察出版社2005年1月版) 夏新华,男,1966年11月生,湖南省武冈市人。1990年获湖南师范大学历史学学士学位,1995年获吉林大学史学硕士学位,2005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现为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律史学博士点博士生导师、外国法律史研究方向学科带头人,湘潭大学非洲法律与社会研究中心副主任。

学术兼职: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中国法学会西方法律思想史研究会理事。

教学方面:10余年来,给本科生讲授过《外国法制史》、《比较法》、《西方法律思想史》、《中国法制史》等课程,给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法律硕士等专业的研究生讲授过《外国法律史研究》、《西方政治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制史专题》、《外国刑法史》、《非洲法研究》和《宪政文化》等学位课和方向选修课。

李交发,法律史、法律文化,现任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湘潭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律史学会理事、中国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理事、湖南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主要从事中国法律史和法律

文化教学和科研。独著《治赌史鉴》、《中国诉讼法史》、《法律文化散论》等三部;合著《法治建设论》、《百年民族精神颂》、《中国传统诉讼法律文化研究》等三部,发表学术论文50多篇,获湖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二、三等奖各一次,湖南省“五个一工程”一等奖一次。

主要学术观点:

中国历史上神判法转型为人判法开始于西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先后经过三次转型,中国传统诉讼法律文化存在的三大难题:德与威、宽与严是、轻与重,中国古代存在家族司法。

个人专著:

《治赌史鉴》(岳麓书社)、《中国诉讼法史》(中国检察出版社)、《法律文化散论》(人民法院出版社)、《法治建设论》(湖南人民出版社)。

主编教材:

《中国法制史》参编,“九五”国家级重点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中国法制史》主编,湖南省法学核心课程教材,湖南人民出版社、湖南大学出版社。

洪永红,男,1984年毕业于南开大学,1992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1996年评为副教授,1997年在北京大学进修,2001年评为教授,2003年至2004年在南非开普敦大学作访问学者。现为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非洲法研究所所长。

陈乃新,男,汉族,(1946-),浙江绍兴(诸暨)人。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师从北京大学法学院杨紫烜教授),博士生导师。经济法学硕士点负责人。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南湘剑律师事务所律师。

胡旭晟,男,汉族,湖南安化人,1963年12月出生,1987年7月参加工作,法学博士。全国十届、十一届政协委员,湖南社会主义学院院长,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湘潭大学法学院博导、中南大学应用伦理学研究中心博导,致公党湖南省委副主委兼长沙市委主委,湖南省法学会副会长。 2003年1月至2008年1月 长沙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08年1月 长沙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09年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湘潭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湘潭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成立于2008年11月,为湖南省首家知识产权学院,是中部地区继中南财经政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之后的第二家知识产权学院。湘潭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依托湘潭大学的综合性大学性质和法学院较为

强大的师资力量,以促进法学院和学校学科建设、培养社会急需的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为目标,立足于服务湖南省和长株潭两型社会实验区建设,力争建成省内领先,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知识产权学院。

湘潭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在湘潭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科组和经济法学科组基础上组建,现有专职教师15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6人,讲师3人,有11人具有博士学位,3人为在读博士。另有兼职教师10人,分别来自湘潭大学法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商学院、化工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科技处和社科处等院系处室。

湘潭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师资队伍结构较为合理,具有较强的教学与科研能力。在师资队伍的结构方面,知识产权学院不仅具有专门从事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的教师,也有从事相关法学研究的教师,还有从事科技、管理等相关领域研究的教师,符合培养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的要求。在科研方面,目前湘潭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师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2项,湖南省教育厅项目2项,出版知识产权学术专著3部,其他相关学术专著10余部;在《法学研究》、《法学》、《环球法律评论》、《知识产权》、《电子知识产权》、《中国版权》等专业期刊发表知识产权论文30余篇,发表其他相关论文100余篇。

湘潭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师具有良好的学缘结构,与国内重点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机构具有紧密的联系。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肖冬梅教授毕业于武汉大学,曾师从武汉大学知识产权高级研究中心主任、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院长陈传夫教授攻读博士学位。湘潭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王太平副教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曾师从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主任、研究生院副院长刘春田教授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现正在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吴汉东教授指导下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担任中国高校知识产权研究会常务理事。湘潭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胡梦云副教授现正师从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冯晓青教授攻读博士学位,担任中国高校知识产权研究会常务理事,等等。

考试科目:政治理论(不分文、理100分)、外国语(100分)、基础课(150分)、专业基础课:(法理学50分、宪法学25分、中国法制史25分、民法总论25分、刑法总论25分(150分)参考书目:《法理学》,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三版;或《法理学》,胡平仁主编,湖南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宪法》,周叶中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二版;《中国法制史》,曾宪义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或《中国法制史》,李交发主编,湖南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民法》,魏振瀛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最新版;《刑法学》,马克昌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湘潭大学法学院各专业排名

三、 招考信息

(一)湘潭大学2010年法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各专业参考书目:

(二)湘潭大学法学院近年来录取比例

(三)湘潭大学法学院近三年来复试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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