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报资料包括:
(1)“资质审验申请表”一份;
(2)“资质等级审验申报表”(一式四份);
(3)按照《申报须知》的要求,提供报审资料(一套),分别装订成三册;
二、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资质认证的内容,包含制冷空调设备和系统的维修、
保养、清洗、改造安装和运行检测。
三、报审的资料汇集内容
1.第一册:(企业基本概况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①企业开业满一年后才能申报。②经营范围必须
含有制冷空调设备维修服务的项目描述。③注册资金必须达到申报类级别的标准。④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和年审有效期内。)
(2)法人代表证书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3)营业场地使用权或所有权证明(提供场地所有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凡租赁的营业场地,必须提供与之相符合的场地所有权证明材料。)
(4)企业章程(注册资金必须与营业执照一致,有变更必须附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受理证明)
(5)企业技术管理文件
1维修安装工艺文件(要按照申报相应的类级别标准提供不同设备系统的维○
修操作工艺以及冷媒回收与再利用工艺。)
2质量管理制度 ○
3安全生产制度 ○
④服务管理制度
(6)购置设备、量具仪器、工具、工程车辆等,其中原值5000元以上(交通车
辆、办公用品、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不列入范围内)必须附有发票,设备照片必须指明设备名称、原值。检测仪器、仪表应提供年检表、合格
证明。
(7)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损益表、资产负债表。
2. 第二册:(企业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工人资料)
(1)所有工程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的花名册。(对应附有身份证、企业劳动合同
和聘用合同(影印件)。
(2)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有由国家人事部门和国家法定专业部门颁发的制冷、
暖通空调和相关的机电类专业职称或资格证书(不包含政工、经济类等非相关专业资格证书)。
(3)技术工人必须具有由国家劳动部门或本行业国家级专业组织机构认可核准
的技术培训机构考核颁发的制冷工、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工、制冷空调操作工、冷媒回收操作工、空调通风系统清洗工等及由国家劳动、技监、电监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电工、焊工等相关专业特殊工种证书(且电工、电焊工等特殊作业必须在有效期内的)
(4)所有证书影印件应照片、证书编号、发证单位印章清晰,应含证件封面+所
有内芯,缺一不可。
3. 第三册:(维修安装工程业绩)(上一年度):
(1)对照《资质等级认证基本条件表》所列“年营业额”为年度维修保养和安装工
程业绩总和。年营业额计算不包含维修安装项目内所购置设备、主要材料的金额。维修保养项目如跨年度的营业额以按月实际折算,安装项目以竣工日期为准计算营业。安装项目如不能提供项目预算、结算表,营业额按合同总金额5%计算;如安装项目不含设备和主要材料的按合同金额50%计算营业额;安装项目的计入额,不得超过“年营业额”的50%。
(2)上报“年营业额”的工程,应附有:合同+发票+竣工验收报告。
(3)业绩申报要求:
1)申请A 类集中式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活塞式、涡旋式、螺杆式、离心
式、吸收式制冷和热泵机组;蓄冷蓄热设备、蒸发冷却设备、空气处理设备及其他系统组件等)。
特级企业:能独立承担5种(含)以上主机种类和系统的维修安装。 Ⅰ级企业:能独立承担4种(含)以上主机种类和系统的维修安装。
Ⅱ级企业:能独立承担3种(含)以上主机种类和系统的维修安装。
Ⅲ级企业:能独立承担2种(含)以上主机种类和系统的维修安装。
IV 级企业:能独立承担1种主机种类和系统的维修保养。
申报A 类各级别的企业必须符合具有相应主机种类数的维修安装业绩,申请时要填写工程项目信息与质量反馈表,反馈表必须由用户单位填写和加盖公章,并说明情况:①此项目由那个企业负责安装、维修保养;②主机设备名称、型号、规格等;③竣工日期;④维修安装质量情况;⑤目前运行情况。
一、 申报资料包括:
(1)“资质审验申请表”一份;
(2)“资质等级审验申报表”(一式四份);
(3)按照《申报须知》的要求,提供报审资料(一套),分别装订成三册;
二、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资质认证的内容,包含制冷空调设备和系统的维修、
保养、清洗、改造安装和运行检测。
三、报审的资料汇集内容
1.第一册:(企业基本概况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①企业开业满一年后才能申报。②经营范围必须
含有制冷空调设备维修服务的项目描述。③注册资金必须达到申报类级别的标准。④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和年审有效期内。)
(2)法人代表证书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3)营业场地使用权或所有权证明(提供场地所有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凡租赁的营业场地,必须提供与之相符合的场地所有权证明材料。)
(4)企业章程(注册资金必须与营业执照一致,有变更必须附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受理证明)
(5)企业技术管理文件
1维修安装工艺文件(要按照申报相应的类级别标准提供不同设备系统的维○
修操作工艺以及冷媒回收与再利用工艺。)
2质量管理制度 ○
3安全生产制度 ○
④服务管理制度
(6)购置设备、量具仪器、工具、工程车辆等,其中原值5000元以上(交通车
辆、办公用品、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不列入范围内)必须附有发票,设备照片必须指明设备名称、原值。检测仪器、仪表应提供年检表、合格
证明。
(7)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损益表、资产负债表。
2. 第二册:(企业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工人资料)
(1)所有工程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的花名册。(对应附有身份证、企业劳动合同
和聘用合同(影印件)。
(2)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有由国家人事部门和国家法定专业部门颁发的制冷、
暖通空调和相关的机电类专业职称或资格证书(不包含政工、经济类等非相关专业资格证书)。
(3)技术工人必须具有由国家劳动部门或本行业国家级专业组织机构认可核准
的技术培训机构考核颁发的制冷工、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工、制冷空调操作工、冷媒回收操作工、空调通风系统清洗工等及由国家劳动、技监、电监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电工、焊工等相关专业特殊工种证书(且电工、电焊工等特殊作业必须在有效期内的)
(4)所有证书影印件应照片、证书编号、发证单位印章清晰,应含证件封面+所
有内芯,缺一不可。
3. 第三册:(维修安装工程业绩)(上一年度):
(1)对照《资质等级认证基本条件表》所列“年营业额”为年度维修保养和安装工
程业绩总和。年营业额计算不包含维修安装项目内所购置设备、主要材料的金额。维修保养项目如跨年度的营业额以按月实际折算,安装项目以竣工日期为准计算营业。安装项目如不能提供项目预算、结算表,营业额按合同总金额5%计算;如安装项目不含设备和主要材料的按合同金额50%计算营业额;安装项目的计入额,不得超过“年营业额”的50%。
(2)上报“年营业额”的工程,应附有:合同+发票+竣工验收报告。
(3)业绩申报要求:
1)申请A 类集中式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活塞式、涡旋式、螺杆式、离心
式、吸收式制冷和热泵机组;蓄冷蓄热设备、蒸发冷却设备、空气处理设备及其他系统组件等)。
特级企业:能独立承担5种(含)以上主机种类和系统的维修安装。 Ⅰ级企业:能独立承担4种(含)以上主机种类和系统的维修安装。
Ⅱ级企业:能独立承担3种(含)以上主机种类和系统的维修安装。
Ⅲ级企业:能独立承担2种(含)以上主机种类和系统的维修安装。
IV 级企业:能独立承担1种主机种类和系统的维修保养。
申报A 类各级别的企业必须符合具有相应主机种类数的维修安装业绩,申请时要填写工程项目信息与质量反馈表,反馈表必须由用户单位填写和加盖公章,并说明情况:①此项目由那个企业负责安装、维修保养;②主机设备名称、型号、规格等;③竣工日期;④维修安装质量情况;⑤目前运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