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桥镇中心学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责 任 状
一、各校要建立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与年级组
长、班主任、任课教师层层签订好责任状,确保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二、各校都必须严格按照县“三家”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并
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服务性收费坚持自愿原则,所有收费要开具收据或其他凭证。严禁擅自提高标准或巧立名目收费。
三、严禁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要求师生统一订购县教育局规
定以外的教辅资料、知识读本、课外图书、报刊杂志、练习册、作业本和试卷。
四、严禁强迫学生寄宿、开餐、统一饮水和在校消费等。
五、严禁学校强迫学生保险,严禁向学生家长收取集资费、赞
助费、维修费等。严禁向学生推销学习用品、校服以及其他各类商品。
六、严禁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家养、有偿协外招生和强迫学生到
指定书店购买教辅资料、作业练习本。
七、建立收费工作监督机制,各个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学生家长
监管委员会制度,自觉接受学生家长、社会对收费、学生开餐、贫困学生补助发放等工作的监督。
八、明确各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总务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如
发现乱收费问题,必将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凡因违纪收费受到上级有关职能部门查处认定的单位,年终取消该单位负责人的评先
评优资格。凡违规乱收费和其他违规行为者,违规所收费用全部退还学生,并处以相应的罚款。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取消其年度评先评优、晋级晋职的资格,降低绩效工资等级,情节严重的还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九、实行教育收费重点监控制度,对发生典型乱费案件并造成
重大社会影响的学校,下一年度列为教育收费重点监控对象。
黄桥镇中心学校(公章) 责任单位:永发小学
中心学校校长: 责任人签字:袁剑平
2014年2月14日
黄桥镇中心学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责 任 状
一、各校要建立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与年级组
长、班主任、任课教师层层签订好责任状,确保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二、各校都必须严格按照县“三家”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并
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服务性收费坚持自愿原则,所有收费要开具收据或其他凭证。严禁擅自提高标准或巧立名目收费。
三、严禁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要求师生统一订购县教育局规
定以外的教辅资料、知识读本、课外图书、报刊杂志、练习册、作业本和试卷。
四、严禁强迫学生寄宿、开餐、统一饮水和在校消费等。
五、严禁学校强迫学生保险,严禁向学生家长收取集资费、赞
助费、维修费等。严禁向学生推销学习用品、校服以及其他各类商品。
六、严禁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家养、有偿协外招生和强迫学生到
指定书店购买教辅资料、作业练习本。
七、建立收费工作监督机制,各个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学生家长
监管委员会制度,自觉接受学生家长、社会对收费、学生开餐、贫困学生补助发放等工作的监督。
八、明确各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总务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如
发现乱收费问题,必将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凡因违纪收费受到上级有关职能部门查处认定的单位,年终取消该单位负责人的评先
评优资格。凡违规乱收费和其他违规行为者,违规所收费用全部退还学生,并处以相应的罚款。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取消其年度评先评优、晋级晋职的资格,降低绩效工资等级,情节严重的还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九、实行教育收费重点监控制度,对发生典型乱费案件并造成
重大社会影响的学校,下一年度列为教育收费重点监控对象。
黄桥镇中心学校(公章) 责任单位:永发小学
中心学校校长: 责任人签字:袁剑平
2014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