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美发业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美容美发业经营行为,提高美容美发业服务的质量和安全,切实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根据市所(临卫监【2014】7号)文件要求,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对辖区内美容美发场所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我所从构建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为保证这次行动的顺利开展,我所成立了美容美发业卫生专项监管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了我县实施美容美发业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知识,为开展好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检查情况
本次行动中,全县共出动卫生执法人员28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52台次,共检查单位总数61家,其中单项美发场所38家,单项美容场所22家,美容美发综合场所1家。
本次执法检查发现各类违法行为单位20家,其中责令改正,给予警告20家。
三、存在问题
1、少数美容美发场所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擅自开展营业活动。
2、少数生活美容机构虽未开展医疗美容服务活动,但
存在违规宣传从事整形、纹眉、纹眼线及脱毛等医疗美容项目,主要介绍顾客到外地就医。
3、大多数美容美发场所未配备皮肤传染病顾客专用工
具。
4、大多数美容美发场所未设置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
消毒设施,消毒制度不健全。
四、今后打算
1、继续加强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强化对美容美发业卫生法律法规、医疗风险防范等知识的培训,使其懂法、守法,规范执业,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2、加大对生活美容和医疗机构医疗和生活美容机构的
监管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将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
起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美容美发业服务市场的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健康权益。
二〇一四年七月三日
美容美发业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美容美发业经营行为,提高美容美发业服务的质量和安全,切实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根据市所(临卫监【2014】7号)文件要求,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对辖区内美容美发场所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我所从构建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为保证这次行动的顺利开展,我所成立了美容美发业卫生专项监管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了我县实施美容美发业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知识,为开展好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检查情况
本次行动中,全县共出动卫生执法人员28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52台次,共检查单位总数61家,其中单项美发场所38家,单项美容场所22家,美容美发综合场所1家。
本次执法检查发现各类违法行为单位20家,其中责令改正,给予警告20家。
三、存在问题
1、少数美容美发场所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擅自开展营业活动。
2、少数生活美容机构虽未开展医疗美容服务活动,但
存在违规宣传从事整形、纹眉、纹眼线及脱毛等医疗美容项目,主要介绍顾客到外地就医。
3、大多数美容美发场所未配备皮肤传染病顾客专用工
具。
4、大多数美容美发场所未设置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
消毒设施,消毒制度不健全。
四、今后打算
1、继续加强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强化对美容美发业卫生法律法规、医疗风险防范等知识的培训,使其懂法、守法,规范执业,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2、加大对生活美容和医疗机构医疗和生活美容机构的
监管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将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
起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美容美发业服务市场的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健康权益。
二〇一四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