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建管质字[2006]79号
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局
关于建筑施工现场使用新型组合式
彩色钢板围挡墙的通知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不断提高施工现场围挡墙的安全性能和美观程度,现就建筑施工现场使用新型组合式彩色钢板围挡墙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发文之日起,凡在市内四区及各区市城区范围内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及主要道路两侧新开工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必须使用新型组合式彩色钢板围挡墙。符合标准要求的原有彩色钢板围挡墙仍可在其它施工现场周转使用。自2008年1月1日起,全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新开工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全部使用新型组合式彩色钢板围挡墙。
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使用的新型组合式彩色钢板围挡墙必须达到安全和美观要求,钢板厚度不得小于0.6㎜,高度为2m,每块钢板的宽度为0.45m,采用¢3.5×48㎜钢管、专用卡扣等部件联结组合固定,组成连续围挡墙,围挡墙必须按规定设置基础,基础高度不低于0.2m,宽度不小于0.24m,砌筑砂浆必须满足规范要求,严禁使用粘土、杂土砌筑。企业应结合自身文化特点及周边环境状况对围挡墙进行美化、亮化。
三、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围挡墙安装前,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选择围挡墙制作达标的生产厂家,编制围挡墙搭设方案并签字审批,将方案报工程所在地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后,方可进行安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安装围挡墙或随意降低施工现场围挡墙的标准。
四、围挡墙安装完毕后,应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共同检查,签字验收。凡施工现场围挡墙达不到要求的建筑工程,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律不予办理安全报监手续。新型组合式彩色钢板围挡墙的使用情况,将作为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的必备条件。
五、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使用新型组合式彩色钢板围挡墙,是我市建筑业迎接2008年奥帆赛的重要内容,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采取措施,加强对钢板围挡墙的管理,在安全检查时要作为重点内容,凡检查发现施工现场未按规定使用新型组合式彩色钢板围挡墙的,必须责令停工整改,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1、新型组合式彩色钢板围挡墙样板图片。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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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建管质字[2006]79号
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局
关于建筑施工现场使用新型组合式
彩色钢板围挡墙的通知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不断提高施工现场围挡墙的安全性能和美观程度,现就建筑施工现场使用新型组合式彩色钢板围挡墙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发文之日起,凡在市内四区及各区市城区范围内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及主要道路两侧新开工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必须使用新型组合式彩色钢板围挡墙。符合标准要求的原有彩色钢板围挡墙仍可在其它施工现场周转使用。自2008年1月1日起,全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新开工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全部使用新型组合式彩色钢板围挡墙。
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使用的新型组合式彩色钢板围挡墙必须达到安全和美观要求,钢板厚度不得小于0.6㎜,高度为2m,每块钢板的宽度为0.45m,采用¢3.5×48㎜钢管、专用卡扣等部件联结组合固定,组成连续围挡墙,围挡墙必须按规定设置基础,基础高度不低于0.2m,宽度不小于0.24m,砌筑砂浆必须满足规范要求,严禁使用粘土、杂土砌筑。企业应结合自身文化特点及周边环境状况对围挡墙进行美化、亮化。
三、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围挡墙安装前,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选择围挡墙制作达标的生产厂家,编制围挡墙搭设方案并签字审批,将方案报工程所在地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后,方可进行安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安装围挡墙或随意降低施工现场围挡墙的标准。
四、围挡墙安装完毕后,应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共同检查,签字验收。凡施工现场围挡墙达不到要求的建筑工程,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律不予办理安全报监手续。新型组合式彩色钢板围挡墙的使用情况,将作为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的必备条件。
五、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使用新型组合式彩色钢板围挡墙,是我市建筑业迎接2008年奥帆赛的重要内容,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采取措施,加强对钢板围挡墙的管理,在安全检查时要作为重点内容,凡检查发现施工现场未按规定使用新型组合式彩色钢板围挡墙的,必须责令停工整改,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1、新型组合式彩色钢板围挡墙样板图片。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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