绀弩中学保安聘用合同
甲方:京山县绀弩中学 乙方: 为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增强学校安全防范能力,
确保师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聘用合同:
一、合同期限
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合同期满,聘用
合同自行终止。根据工作需要并经甲、乙双方同意可续签聘用合同。
二、服务范围和工资待遇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包括:负责学校治安巡逻与防范,保障学
校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对外来人员、车辆进行严格的查验并详细登记备案;配合学校检查安全隐患,开展法制宣传和安全防范宣传;协助学校制定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案;协助学校处置发生在校园的突发事情、应急事件并及时控制校园内的各类紧急情况;完成学校交给的其他保卫工作。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工资待遇:学校保安基本工资为1500元/人.
月,同时学校负责按有关规定给每位聘用保安建立和缴纳养老保险(以本地企业低档标准计算)、医疗保险和寒暑假生活补贴。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须的执勤装备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2、甲方不得指使乙方从事违纪违法犯罪活动;
3、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管理、监督和考核,对乙方违背合同职
责的行为及时批评教育,对乙方的渎职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解聘;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执行勤务时,必须着统一保安服装、佩带标志,携带装备、服从领导;
2、乙方必须遵纪守法、文明执勤、不得迟到、早退、脱岗、不得有违犯法律、法规禁止的违法行为;
3、乙方必须认真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防范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制止外来人员引发的各类纠纷和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对现场发生的违法犯罪人员及时报警或抓获,扭送当地公安派出所处理,对学生的打架、斗殴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及时报告学校;
4、因乙方工作疏忽或失职直接给学校造成损失,如检查不严导致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发生了盗窃、扰乱教学秩序、打架斗殴等事件,私自放进危险物品发生爆炸、中毒、砍杀等事故,
私自放走大件物品和贵重物品等,经查证属实,应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5、乙方在职期间,按国家规定享受法定节假日、生育假、婚丧假。但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
五、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予以开除,并不给予经济补偿:
(1)校园保安与校方协商一致的;
(2)校园保安因工作失职给校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3)违犯工作纪律经教育不改正的;
(4)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的;
(5)身体素质差,不能胜任保安工作或因事假、病假一个月不能从事工作的;
(6)严重失职、渎职、徇私舞弊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7)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资,或者未按规定为乙方交纳约定保险金的;
(2)甲方未能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的;
(3)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14年3月1日
绀弩中学保安聘用合同
甲方:京山县绀弩中学 乙方: 为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增强学校安全防范能力,
确保师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聘用合同:
一、合同期限
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合同期满,聘用
合同自行终止。根据工作需要并经甲、乙双方同意可续签聘用合同。
二、服务范围和工资待遇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包括:负责学校治安巡逻与防范,保障学
校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对外来人员、车辆进行严格的查验并详细登记备案;配合学校检查安全隐患,开展法制宣传和安全防范宣传;协助学校制定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案;协助学校处置发生在校园的突发事情、应急事件并及时控制校园内的各类紧急情况;完成学校交给的其他保卫工作。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工资待遇:学校保安基本工资为1500元/人.
月,同时学校负责按有关规定给每位聘用保安建立和缴纳养老保险(以本地企业低档标准计算)、医疗保险和寒暑假生活补贴。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须的执勤装备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2、甲方不得指使乙方从事违纪违法犯罪活动;
3、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管理、监督和考核,对乙方违背合同职
责的行为及时批评教育,对乙方的渎职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解聘;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执行勤务时,必须着统一保安服装、佩带标志,携带装备、服从领导;
2、乙方必须遵纪守法、文明执勤、不得迟到、早退、脱岗、不得有违犯法律、法规禁止的违法行为;
3、乙方必须认真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防范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制止外来人员引发的各类纠纷和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对现场发生的违法犯罪人员及时报警或抓获,扭送当地公安派出所处理,对学生的打架、斗殴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及时报告学校;
4、因乙方工作疏忽或失职直接给学校造成损失,如检查不严导致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发生了盗窃、扰乱教学秩序、打架斗殴等事件,私自放进危险物品发生爆炸、中毒、砍杀等事故,
私自放走大件物品和贵重物品等,经查证属实,应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5、乙方在职期间,按国家规定享受法定节假日、生育假、婚丧假。但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
五、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予以开除,并不给予经济补偿:
(1)校园保安与校方协商一致的;
(2)校园保安因工作失职给校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3)违犯工作纪律经教育不改正的;
(4)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的;
(5)身体素质差,不能胜任保安工作或因事假、病假一个月不能从事工作的;
(6)严重失职、渎职、徇私舞弊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7)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资,或者未按规定为乙方交纳约定保险金的;
(2)甲方未能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的;
(3)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1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