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发展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广德县旅游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二年 月 日
广德县旅游发展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县旅游发展指挥部对全县旅游项目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负责协调和解决旅游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县旅游发展指挥部全体成员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成员单位应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每年办1—2件有利于全县旅游业发展的实事(包括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景区景点开发、旅游宣传促销、人员素质与服务质量提高等方面),每年年初提出计划,年底或次年初提供完成情况。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强沟通与合作,共同推动全县旅游项目的建设。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如下:
县政府办:负责协调旅游发展指挥部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间的关系,督查、考核各成员单位职责范围内工作。
县国投中心:加大融资力度,争取资金投入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引导信贷投放对旅游产业适当倾斜。在年度计划内安排一定数量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
卢村乡:根据《广德县旅游总体规划》和《卢湖竹海休闲度假总体规划》要求,认真做好辖区内旅游资源和生态保护,按照规划管理辖区内的各类项目建设,负责做好区域内各类旅游项目的征地拆迁和协调服务工作,每年引进投资亿元以上旅游项目1个以上,完成旅游指挥部交办的工作。
县委宣传部:对全县旅游宣传进行统一规划和管理,把旅游宣传与城市形象宣传、对外经贸、文化交流和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全方位地宣传广德旅游的总体形象。每年要邀请专家举办旅游业发展专题讲座,研究探索广德旅游发展的战略性问题。县电视台、县广播电台和《今日广德》报社要开辟旅游专栏、专题,旅游对外宣传要取得新的突破。
县公安局:负责加强对旅游安全工作管理,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加强旅游交通、消防监管,切实保障旅游安全,依法严厉打击干扰和破坏旅游业发展的各种违法行为,为旅游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与县旅游局共同管理出入境旅游市场。
县住建委、城管局:负责全县城乡规划建设与旅游规划建设的协调衔接,协助推动风景区重大建设项目实施。加快城乡公共与旅游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不断完善城乡旅游功能。做好省级、
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申报、规划、建设与管理;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中考虑旅游的要素。
县农委:会同县旅游局共同推进农业旅游产品开发,结合农业结构调整,以农业资源为基础,开发农业旅游产品,整合各类资金,大力发展观光农业、休闲农业;积极开展国家、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建设,每年至少争创1家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
县财政局:负责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安排,每年不少于1000万元,并逐年增加;不断加大财政对旅游业的投入,规范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把旅游业发展的导向性投入列入年度预算,用于重点旅游景区景点的道路、生态和环保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以吸引多种形式的社会资金投入旅游业。
县国土局:负责指导审核旅游业建设用地规划和土地征用、供应等工作,指导旅游景区预防地质灾害工作。对符合《广德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旅游资源综合开发项目、旅游度假区项目和专项旅游项目,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建设用地审批方面给予支持。
县新农办:负责结合新农村建设和相关农村项目建设统筹规划乡村旅游发展,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协助编制、实施全县乡村旅游规划和项目建设;与县旅游局共同负责全县乡村旅游建设。
县交通局:根据全县旅游发展规划负责旅游交通的规划建设;抓好交通干线与旅游景区连接线建设,优化旅游景区通行条件。编制旅游道路建设计划,解决旅游景区的可进入性问题,优
先安排重点旅游景区的公路建设,列入县乡公路计划并享受有关政策与资金的扶助。
县水务局:负责监测水资源变化对旅游资源的影响;推进水利风景区建设,积极申报国家和省级水利风景区,宣传贯彻水利风景区管理政策法规。积极争取各类项目资金,加大对重点景区、旅游重点乡镇水利设施的建设,在规划建设中要充分考虑旅游元素和美化、亮化,组织具备条件的水库开发旅游项目。
县商务局:积极引入境内外旅游企业来我县进行旅游产品开发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引导内外贸企业开发、生产具有广德特色的旅游商品;规划、设置特色旅游商品橱窗、商店和街区。
县安监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旅游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旅游安全事故调查,将旅游安全生产列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内容。督促地方质监部门对客运索道、大型娱乐设施、电梯等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排查,消除事故隐患。
县环保局:负责指导审定旅游景区规划、旅游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对各类旅游景区实施环境监管;推进生态旅游发展;争取项目和资金加强对重点旅游景区的生态保护。
县招商局:负责指导、组织和推进旅游项目招商引资,加强与旅游部门沟通交流,及时发布旅游招商优惠政策信息,积极兑现旅游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推动旅游项目发展。把旅游项目列为招商引资的重点,每年安排一次旅游专项招商推介活动,指导旅
游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鼓励引进旅游招商项目。每年引进投资亿元以上旅游项目1个以上。
县教体局:负责指导、组织和推进体育健身旅游项目规划、建设,做好体育产业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文章,促进体育旅游发展。组织编写本地旅游教材、培育旅游人才,组织相关院校开办旅游专业,为旅游业培养合格的人才。
县文广新局:负责文化旅游资源的保护,推进文化与旅游的融合,牵头开发适合国内外游客需求的文化旅游精品项目。大力开发文化旅游景点,组建旅游表演团队,编写高质量的旅游宣传材料。推动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的结合,挖掘具有广德地方特色的文化产业。
县工商局:会同县旅游局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顿和规范,对旅游企业的注册登记和市场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做好旅游行业注册商标的管理与保护工作。加强旅游合同和广告的监管,巡查各类服务单位的经营行为,严肃查处不正当竞争、欺客宰客和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的违法行为,受理消费投诉举报,维护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县经信委:会同县旅游局共同推进工业旅游产品开发,组织有条件的企业开发、生产广德特色旅游商品。开展工业旅游观光,创建省和国家级工业旅游示范点,每年争创工业旅游示范点1个以上。
县林业局:负责指导和推动森林旅游发展;加快横山森林公园3A景区建设,积极争创4A级景区;会同县旅游局共同做好森林旅游项目建设、评定与管理工作。积极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大力发展林业生态旅游。结合退耕还林和天然林保护工程,积极争取项目,做好重点景区林种改造更新工作和现代毛竹科技示范园。
县统计局:负责与县旅游局共同建立健全旅游统计、预报及分析制度。为旅游部门建立健全旅游信息统计及预报制度提供制度支持,配合旅游部门做好旅游抽样调查工作和相关旅游信息发布工作,共同指导和督促各级旅游及统计部门认真做好旅游统计工作。
县审计局:负责政府投资类旅游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 县物价局:负责旅游业政府定价的管理。负责全县旅游业价格监管,指导和加强对重点旅游乡镇、旅游景区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县供销社:负责做好和合生态园的后续服务工作,督促投资方按照年度计划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县发改委:负责旅游产业发展规划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的衔接工作;鼓励和引导旅游投资;充实旅游项目库,增强旅游产业发展后劲;在固定资产投资、财政建设性资金和政府性各种专项建设资金安排时,合理安排旅游资金;会同旅游部门共同审批旅游投资项目。
县科技局:
县法院:依据国家、省有关旅游法规,配合旅游部门研究制定本市旅游管理办法,推进依法治旅。
县供电公司:负责统筹全县旅游供电规划,做好旅游企业用电服务,确保旅游企业正常供电,指导、支持、帮助旅游企业电改,落实旅游企业与工业企业同电同价政策,积极支持景区和在建旅游项目的电力增容和杆线迁移工作。
县电信公司:负责做好旅游景区的电话通讯和宽带服务,保证电信畅通。确保旅游景区通信畅通,为来广德旅游的客人提供优质通信服务;支持景区和旅游在建的杆线迁移工作;2012年6月前开展网络信息和3G手机旅游业务。
县旅游局:负责研究拟定全县旅游业发展与管理的地方性规章并监督实施。研究拟定全县旅游业发展规划和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开发。组织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分类与评价工作,指导旅游区域规划、重大旅游项目开发建设和旅游统计工作。监督实施各类旅游景区及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指导全县旅游行业对外交流与合作。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做好旅游咨询与旅游投诉受理工作。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负责县旅游工作指导委员会日常事务,协调县旅游工作指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工
作。抓好《广德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实施,根据《卢湖竹海休闲度假区旅游总体规划》要求,大力发展休闲度假旅游,全面提升太极洞景区,加快建设卢湖竹海度假区。组织旅游宣传促销,开拓客源市场。依法加强旅游行业管理,贯彻执行相关法规,规范旅游从业单位的行为,重点抓好在建旅游项目建设、旅游招商等工作,每年引进投资亿元以上旅游项目1个以上;认真开展旅游市场的专项整治与管理。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完成旅游发展指挥部交办的工作。
旅游发展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广德县旅游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二年 月 日
广德县旅游发展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县旅游发展指挥部对全县旅游项目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负责协调和解决旅游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县旅游发展指挥部全体成员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成员单位应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每年办1—2件有利于全县旅游业发展的实事(包括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景区景点开发、旅游宣传促销、人员素质与服务质量提高等方面),每年年初提出计划,年底或次年初提供完成情况。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强沟通与合作,共同推动全县旅游项目的建设。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如下:
县政府办:负责协调旅游发展指挥部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间的关系,督查、考核各成员单位职责范围内工作。
县国投中心:加大融资力度,争取资金投入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引导信贷投放对旅游产业适当倾斜。在年度计划内安排一定数量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
卢村乡:根据《广德县旅游总体规划》和《卢湖竹海休闲度假总体规划》要求,认真做好辖区内旅游资源和生态保护,按照规划管理辖区内的各类项目建设,负责做好区域内各类旅游项目的征地拆迁和协调服务工作,每年引进投资亿元以上旅游项目1个以上,完成旅游指挥部交办的工作。
县委宣传部:对全县旅游宣传进行统一规划和管理,把旅游宣传与城市形象宣传、对外经贸、文化交流和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全方位地宣传广德旅游的总体形象。每年要邀请专家举办旅游业发展专题讲座,研究探索广德旅游发展的战略性问题。县电视台、县广播电台和《今日广德》报社要开辟旅游专栏、专题,旅游对外宣传要取得新的突破。
县公安局:负责加强对旅游安全工作管理,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加强旅游交通、消防监管,切实保障旅游安全,依法严厉打击干扰和破坏旅游业发展的各种违法行为,为旅游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与县旅游局共同管理出入境旅游市场。
县住建委、城管局:负责全县城乡规划建设与旅游规划建设的协调衔接,协助推动风景区重大建设项目实施。加快城乡公共与旅游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不断完善城乡旅游功能。做好省级、
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申报、规划、建设与管理;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中考虑旅游的要素。
县农委:会同县旅游局共同推进农业旅游产品开发,结合农业结构调整,以农业资源为基础,开发农业旅游产品,整合各类资金,大力发展观光农业、休闲农业;积极开展国家、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建设,每年至少争创1家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
县财政局:负责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安排,每年不少于1000万元,并逐年增加;不断加大财政对旅游业的投入,规范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把旅游业发展的导向性投入列入年度预算,用于重点旅游景区景点的道路、生态和环保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以吸引多种形式的社会资金投入旅游业。
县国土局:负责指导审核旅游业建设用地规划和土地征用、供应等工作,指导旅游景区预防地质灾害工作。对符合《广德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旅游资源综合开发项目、旅游度假区项目和专项旅游项目,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建设用地审批方面给予支持。
县新农办:负责结合新农村建设和相关农村项目建设统筹规划乡村旅游发展,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协助编制、实施全县乡村旅游规划和项目建设;与县旅游局共同负责全县乡村旅游建设。
县交通局:根据全县旅游发展规划负责旅游交通的规划建设;抓好交通干线与旅游景区连接线建设,优化旅游景区通行条件。编制旅游道路建设计划,解决旅游景区的可进入性问题,优
先安排重点旅游景区的公路建设,列入县乡公路计划并享受有关政策与资金的扶助。
县水务局:负责监测水资源变化对旅游资源的影响;推进水利风景区建设,积极申报国家和省级水利风景区,宣传贯彻水利风景区管理政策法规。积极争取各类项目资金,加大对重点景区、旅游重点乡镇水利设施的建设,在规划建设中要充分考虑旅游元素和美化、亮化,组织具备条件的水库开发旅游项目。
县商务局:积极引入境内外旅游企业来我县进行旅游产品开发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引导内外贸企业开发、生产具有广德特色的旅游商品;规划、设置特色旅游商品橱窗、商店和街区。
县安监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旅游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旅游安全事故调查,将旅游安全生产列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内容。督促地方质监部门对客运索道、大型娱乐设施、电梯等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排查,消除事故隐患。
县环保局:负责指导审定旅游景区规划、旅游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对各类旅游景区实施环境监管;推进生态旅游发展;争取项目和资金加强对重点旅游景区的生态保护。
县招商局:负责指导、组织和推进旅游项目招商引资,加强与旅游部门沟通交流,及时发布旅游招商优惠政策信息,积极兑现旅游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推动旅游项目发展。把旅游项目列为招商引资的重点,每年安排一次旅游专项招商推介活动,指导旅
游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鼓励引进旅游招商项目。每年引进投资亿元以上旅游项目1个以上。
县教体局:负责指导、组织和推进体育健身旅游项目规划、建设,做好体育产业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文章,促进体育旅游发展。组织编写本地旅游教材、培育旅游人才,组织相关院校开办旅游专业,为旅游业培养合格的人才。
县文广新局:负责文化旅游资源的保护,推进文化与旅游的融合,牵头开发适合国内外游客需求的文化旅游精品项目。大力开发文化旅游景点,组建旅游表演团队,编写高质量的旅游宣传材料。推动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的结合,挖掘具有广德地方特色的文化产业。
县工商局:会同县旅游局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顿和规范,对旅游企业的注册登记和市场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做好旅游行业注册商标的管理与保护工作。加强旅游合同和广告的监管,巡查各类服务单位的经营行为,严肃查处不正当竞争、欺客宰客和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的违法行为,受理消费投诉举报,维护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县经信委:会同县旅游局共同推进工业旅游产品开发,组织有条件的企业开发、生产广德特色旅游商品。开展工业旅游观光,创建省和国家级工业旅游示范点,每年争创工业旅游示范点1个以上。
县林业局:负责指导和推动森林旅游发展;加快横山森林公园3A景区建设,积极争创4A级景区;会同县旅游局共同做好森林旅游项目建设、评定与管理工作。积极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大力发展林业生态旅游。结合退耕还林和天然林保护工程,积极争取项目,做好重点景区林种改造更新工作和现代毛竹科技示范园。
县统计局:负责与县旅游局共同建立健全旅游统计、预报及分析制度。为旅游部门建立健全旅游信息统计及预报制度提供制度支持,配合旅游部门做好旅游抽样调查工作和相关旅游信息发布工作,共同指导和督促各级旅游及统计部门认真做好旅游统计工作。
县审计局:负责政府投资类旅游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 县物价局:负责旅游业政府定价的管理。负责全县旅游业价格监管,指导和加强对重点旅游乡镇、旅游景区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县供销社:负责做好和合生态园的后续服务工作,督促投资方按照年度计划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县发改委:负责旅游产业发展规划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的衔接工作;鼓励和引导旅游投资;充实旅游项目库,增强旅游产业发展后劲;在固定资产投资、财政建设性资金和政府性各种专项建设资金安排时,合理安排旅游资金;会同旅游部门共同审批旅游投资项目。
县科技局:
县法院:依据国家、省有关旅游法规,配合旅游部门研究制定本市旅游管理办法,推进依法治旅。
县供电公司:负责统筹全县旅游供电规划,做好旅游企业用电服务,确保旅游企业正常供电,指导、支持、帮助旅游企业电改,落实旅游企业与工业企业同电同价政策,积极支持景区和在建旅游项目的电力增容和杆线迁移工作。
县电信公司:负责做好旅游景区的电话通讯和宽带服务,保证电信畅通。确保旅游景区通信畅通,为来广德旅游的客人提供优质通信服务;支持景区和旅游在建的杆线迁移工作;2012年6月前开展网络信息和3G手机旅游业务。
县旅游局:负责研究拟定全县旅游业发展与管理的地方性规章并监督实施。研究拟定全县旅游业发展规划和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开发。组织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分类与评价工作,指导旅游区域规划、重大旅游项目开发建设和旅游统计工作。监督实施各类旅游景区及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指导全县旅游行业对外交流与合作。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做好旅游咨询与旅游投诉受理工作。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负责县旅游工作指导委员会日常事务,协调县旅游工作指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工
作。抓好《广德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实施,根据《卢湖竹海休闲度假区旅游总体规划》要求,大力发展休闲度假旅游,全面提升太极洞景区,加快建设卢湖竹海度假区。组织旅游宣传促销,开拓客源市场。依法加强旅游行业管理,贯彻执行相关法规,规范旅游从业单位的行为,重点抓好在建旅游项目建设、旅游招商等工作,每年引进投资亿元以上旅游项目1个以上;认真开展旅游市场的专项整治与管理。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完成旅游发展指挥部交办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