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
5年第2期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No.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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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青少年犯罪的家庭因素
冯宇平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河南郑州450002)
摘要:青少年犯罪问题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对青少年犯罪原因的探讨,过去更多地归结于社会
的、环境的因素。但笔者认为,家庭因素在青少年犯罪诸因素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家庭残缺、家庭环境不良或教育方法不当,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一大诱因。本文试从青少年犯罪与家庭的关系角度来分析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家庭因素
中图分类号:D91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3192(2005)02—0076—04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率一直上升,并呈现不断低2.与正常的青少年相比较,行为失范的青少年龄化的趋势。青少年犯罪问题已成为继环境污染、往往缺乏父母的支持,缺乏对父母的感情,与父母的毒品传播之后的“第三大公害”的严重社会问题。关系疏远,常常觉得得不到父母的关爱、父母的重视对青少年犯罪原因的探讨,过去的研究更多地归结和接纳,子女对父亲的疏远则更容易导致行为失范。
于社会的、环境的因素。但笔者认为,家庭因素在青3.朋友对青少年行为影响虽然很大,但青少年少年犯罪诸因素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本文从青少对于朋友的选择常取决于同父母的关系,如果家庭年犯罪与家庭关系的角度来分析导致青少年犯罪的成员之问能保持正常的沟通和密切的往来,青少年因素。
犯罪的可能性将很小。反之,有些青少年虽然很少与不良的青少年交往,但是,如果他们同父母关系疏
一、青少年犯罪与家庭的关系
远,走上犯罪的可能性依旧很大。
对青少年而言,家庭的培养和教育至关重要,父4.父母对青少年的管教和要求缺乏一致性会母是子女行为的典范,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子女从导致他们行为失范,父母对子女的控制应适中,过严他们那里学会如何做人,如何与他人相处,如何处理或放纵都会造成青少年行为失范。
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冲突,同时也学习他们的道德标5.如果父母能有效地监督子女的行为,参与他准、行为准则、生活习性、工作态度和责任心。从19们的课外活动或娱乐活动,对子女在学校的学习抱世纪末开始,世界各国的学者就已经对青少年犯罪有较高的期望,那么,子女犯罪的可能性将会大幅度与家庭的关系问题进行了研究,纵观其主要研究成降低。
果,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1.家庭结构的不健全会对子女的发展产生副二、青少年犯罪的家庭因素分析
作用。家庭结构对子女的影响也可能因家庭成员的根据上述对青少年犯罪与家庭关系研究成果的关系改善而减少,家庭成员间的关系往往比家庭结总结,及从一些青少年犯罪背景材料的分析中,不难构更重要,当然,双亲家庭比单亲家庭更容易给子女看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行为及性格特点,绝大多数以恰当的指导。
青少年违法犯罪与他们的家庭有关。笔者认为,诱
收稿日期:2005—03—02
作者简介:冯宇平(1968一),女,河南民权人,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监所系教师,教育学硕士,主要从事犯罪教育学研
究。-76・
万
方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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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青少年犯罪的家庭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家庭残缺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影响家庭是影响青少年犯罪社会化的关键因素。健全的家庭结构意味着父母教育角色的完整,具备教养子女的必要条件;不健全的家庭结构自然就预示着父母教育角色的欠缺,家庭教养功能的减弱,潜伏着青少年走向犯罪的危机。美国犯罪社会学家阿马托(R.Amato)和凯思(B.Keith)曾进行过以家庭结构对孩童的影响为研究主题的实证研究,获得13000多名青少年的第一手资料。研究发现,家庭结构与青少年的行为之间存有相当的联结关系,不健全的家庭结构是导致青少年行为越轨、药物滥用、过早性经验、学业失败以及心灵创伤的高危险因子。
我国许多学者的研究也表明,青少年违法犯罪与家庭结构残缺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浙江省少管所311名流窜少年犯中有15%因父母离异、亡故失去家庭关爱和管教,继而离家出走,最终走向犯罪¨J。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少管所近400名少年犯的统计表明,无父或无母或有继父继母的共占
12.6%12
J。甘肃省少管所的一项调查显示,少年犯
生活在“父母离婚、一方判刑、亡故、隔代抚养、再婚”的“不完整家庭”的在20%以上¨1,稍后的一项对该所重新犯罪的男性少年调查表明,他们中家庭不健全或无家可归的占26.25%H』。残缺家庭对青少年的成长极为不利,家庭结构残缺越严重,青少年所发生的问题也会越严重。
家庭完整性的破坏,使子女缺少家庭的温暖和教育,有不少青少年犯罪就是因为处在单亲家庭中,家长疏忽了对孩子的教育。父母离异对孩子尤其是幼童会造成很大的心理伤害,致使他们孤独、自卑、怨恨。据统计,父母离异家庭子女犯罪率是健全家庭的4.2倍。离异家庭儿童在同伴关系、自控能力、情绪、性格、道德和学习等方面都明显不如来自健全家庭的儿童。这些不良情绪可能导致难以矫治的人格障碍,他们很容易被坏人引诱、教唆而犯罪。
(二)家庭教育失当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影响家长是孩子的监护人和启蒙老师,父母教育方式和教养态度对孩子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派特逊认为,良好的管教方式有助于子女形成良好的行为,过于放纵或严厉都会影响子女的正常社会化。父母如果能做好监督者的角色,将可以减少子女与不良青少年的接触,预防或减少其犯罪行为。美国犯罪学者鲍姆里恩德(D.Baumrind)也指出,父母对子女行为的反应和要求与子女的越轨行为的关系密切。
万
方数据他认为,父母对子女的支持和鼓励越多,要求越严格,子女就越不会出现越轨行为。反观我国,溺爱放纵和粗暴打骂可能是父母管教子女的两种最普遍的方式。
1.溺爱放任。这种教育方式表现为一是过分溺爱,二是自由放任、听之任之。
(1)过分溺爱。过分宠溺的家庭子女的性格具有明显的任性、自我为中心的特点。有这种性格的青少年,一旦步入社会生活,很容易违背社会道德、法律规范去追求自己的目标,从而走向违法犯罪。
在一些物质生活比较优越的家庭中,有的父母将自己的孩子视如掌上明珠,一味满足子女在物质、精神生活上的任何需求,造成“亲情过剩”,却忽视给他们以良好的精神食粮。久而久之,养成子女骄横、任性、贪图享乐、唯我至上等不良习性,一旦遇到外界不良的诱因,极易导致违法犯罪。在押少年犯胡某,5年前在一所市属某重点中学读书,父母都是做生意的“大款”,常年在外经商。胡某从小就与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爷爷、奶奶对他言听计从。胡某学习上不思进取,经常拿家里的钱物在外面结交朋友,打架斗殴,替别人“摆平”所谓不平事。老师为了挽救、教育他,经常找其谈心,而他却认为是故意与他过不去。终于有一天,胡某带一帮“小兄弟”在老师回家途中,用刀子将老师腿部动脉血管刺破。在所谓的报复老师的同时,他也将自己“刺”进了监狱。胡某的结局就是家庭溺爱酿成恶果的典型。
(2)自由放任。父母缺乏家庭责任心,对子女只养不教,有的忙于经商挣钱、享受玩乐,对子女的教育放任自流;有的将子女往亲戚朋友家一扔了之。这些都反映了家长教育子女的失职。黑龙江某市少年犯自述“父母对自己放任不管”的占26%,“父母忙于挣钱,不把自己放在心上”的占25%‘51。其他的调查报告所述的对孩子“放任不管”、“放纵”的高比率也表明家长失职行为的普遍性。
在农村或者城市中部分经商或父母文化程度较低的家庭中,父母法制观念淡薄,受“拜金主义”影响,只注意满足孩子的物质需要而忽视思想道德教育,或只注意孩子的学业成绩而对思想道德教育不管不问,或干脆让孩子弃学经商,不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对子女听之任之,放任自流。这种家庭教育方式容易使家庭成员之间关系冷漠、疏远、互不关心,使孩子形成扭曲的心态,性格内向、怪癖、冷酷、自私。一旦受到外界刺激,易产生偏激行为而导致违法犯罪。
也有一些家庭由于父母工作繁忙或者双方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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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无暇顾及子女,把孩子完全托付给老人抚养。老人们文化水平多数偏低,对孙辈宠爱有加而教育不足,对孩子根本无法管教或者管教不了。而父母偶尔短暂回家看看,对孩子不是施加教育而是千方百计满足孩子的各种要求,这更加纵容了孩子。当前,农村中那些父母外出打工、常年得不到亲人关爱的青少年的犯罪问题,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他们远离父母享受不到家庭的温馨,学生之问、学生与老师之间交流、沟通十分困难,这样,时间长了就容易形成孤僻、自以为是的性格,易受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走上犯罪道路。
2.粗暴打骂。犯罪社会学中的“暴力容许论”认为:一个愈赞许使用暴力,以追求某个社会目标(如家庭教养、学校秩序,或社会控制),并将这种暴力视为“合法暴力”的社会,也就愈容易将这种暴力转化到这个社会的其他生活层面上。因此,容许使用较多的“合法暴力”(1egitimateviolence)的社会,该社会也将会有较多的“非法暴力”(illegitimate
vio.
lence)。换言之,一个较赞成用体罚管教子女的社会,将比一个不太赞成用体罚管教子女的社会,有更多不合法的暴力出现。家长对孩子的体罚,实际上是一种成人用体罚这种暴力来达到某种目的的示范,这种示范可能会造成孩子对暴力的学习和模仿,一旦有类似的情境,即可能唤起孩子的暴力意识。社会学习理论也持同样的观点,该理论认为青少年的学习基础,建立在刺激控制、增强控制、认知控制与模范学习四个方面,如青少年长期受大众传媒或父母、师长、同伴的暴力的熏染,就可能会提高刺激、增强认知与学习效果,从而学得暴力。
粗暴打骂这种教育方式表现为家庭对子女的期望值过高,但又缺乏科学的、正确的教育方法。当子女达不到自己的期望或者发现孩子犯了错误或有劣迹时,不是说服教育,而是墨守“棍棒底下出孝子”的信条,不分青红皂白对孩子打骂、不让吃饭、罚跪、捆吊、关禁闭,甚至赶出家门,使孩子和父母感情破裂,形成情绪对立、互不信任的局面,造成孩子性格孤僻、冷漠、脾气暴躁、情绪自卑、行为自私。这类青少年在处理人际关系的矛盾时很容易发生粗暴的攻击行为,并因此导致违法犯罪。最近,南京市浦口区警方破获的两起流氓团伙斗殴案中,其成员不满18岁的占80.5%.他们常为一件小事拳脚相加,大动于戈,甚至用猎枪对射,用刀斧乱砍,其状血迹斑斑,惨不忍睹∞]。这些人大多是处在父母文化低、工作不稳定,且性情暴烈的家庭里。
在我国家庭中,父母单方面要求子女的较多,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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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
方数据又未能以身作则;重视子女的物质生活,却未能顾及子女的心理需要;以打骂方式要求子女服从,却未能很好地与子女沟通;凡事要求子女循规蹈矩,却未能给予信任和支持;只懂施行权威式命令,却不给予自主的空间等。有学者在对60例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案件剖析时发现,有87.5%的家庭在教育方面存在着严重的问题一1。在深圳的一次问卷调查,对14~18岁违法犯罪青少年家庭不当的教育方式进行了统计,其中家长放任自流,养而不教或失去管教能力,放弃教育的占15%;对子女溺爱、娇宠、纵容的占20%;发现子女有问题,采取吊打、捆绑、禁闭等简单粗暴的教育方法的占17%;对子女的违法犯罪行为采取包庇、赞许的占7%。在另一项调查中,子女因做错事惧怕父母打骂而经常不回家的有30%,偶尔不回家的占54%哺1。这些数据说明,青少年的违法犯罪大都与他们在儿童时代的恶劣家庭环境和不良的家庭教育有直接关系。可以说,当父母以放纵的或冷漠的方式教养子女的时候,这些父母事实上正在无心地孕育着其子女的反社会倾向。
(三)不良的家庭环境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影响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家风家教对子女的心理和行为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家庭环境恶劣往往是引发青少年犯罪的直接原因。
1.家长自身行为的偏差。社会学习理论(Social
I七amingTheory)强调,青少年在与他人的互动过程
中,透过观察与模仿,可学得他人某种特殊社会行为,逐渐形成自己的价值信仰体系,进而作为自己行为的指引,以后在相似的社会情境中,以自己的行为显现出来。未成年人好奇心强,可塑性大,善于模
仿,但其分辨是非、控制自己意志的能力较弱。所
以,父母有赌博、酗酒、盗窃、卖淫嫖娼等不良恶习的,无形中会给子女以暗示或影响,在其心灵中孕育下违法犯罪的种子。正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家长的不良习惯和不道德及违法行为对识别能力差、模仿能力强、意志薄弱、涉世不深的未成年子女来说会产生直接的负面影响,导致这种家庭的子女犯罪率偏高。如某校一16岁的暴力犯罪少年自述:“父亲对我的调皮行为从来不问青红皂白,一律用拳打
脚踢来对付,我看他痛打我以后,心情好像舒服些。
于是,我对我伙伴稍不满意也用这法子对付他们,后来发展到拿刀杀人。想起来,都是学他(父亲)的。”
另外,家长对孩子的粗暴体罚,既反映了教育方法的失败,也是其自身行为偏差的折射,这样不仅易使孩子遭受强烈的受辱感、受挫感,产生怨恨、对立
冯宇平:论青少年犯罪的家庭因素
情绪和逆反心理,以致离家出走或受外界唆使、诱惑而变坏,而且也往往演绎出“父行子效”的暴力模式。
2.父母的严重冲突及亲子问的沟通障碍。家庭成员之间特别是夫妻之间经常充斥着吵骂、指责、揭短、厮打,孩子没有欢乐,享受不到父爱、母爱和家庭的温馨,有的只是恐惧、忧虑和失望。这种家庭成长的子女往往性格内向、孤僻自卑或向攻击敌视方向发展。子女为逃避这种不祥和的家庭气氛,极易离家出走,流落街头,一旦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就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如果青少年在家中能和父母有良好的沟通,保持好的情感,他们就会远离犯罪;如果被父母遗弃,或者置之不理,在家里得不到安全或情感上的满足和慰藉,就可能逃离家庭,在社会上寻求支持与认同。美国学者麦考德(J.McCord)在一次研究青少年的越轨行为时发现,在所有越轨青少年中,有11%在家中得到关爱,20%被疏忽,19%被虐待,而被拒绝的则占50%。可见,父母的关爱对子女是多么重要。
家庭成员尤其是夫妻间的和谐氛围、亲子间的沟通融洽对未成年子女具有凝聚力的作用,而家庭冲突及其成员间的紧张关系则往往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黑龙江某市青少年犯罪中父母离异的占19%,但他们自述“父母感情不和,家庭没有温暖”的高达35%一o;山东省独生子女未成年犯中父母离异的仅为9%,但却有46.8%(包括父母离异的)的子女述说自己长期生活在父母经常争吵对骂、充满紧张冲突气氛的家庭环境里¨0|;浙江省的少年犯有63%的家庭虽父母双全,但父母关系不和睦或亲子关系欠佳…1。这在相当程度上表明父母的严重冲突及亲子问的沟通障碍等,都对子女不良行为的形成和发展具有显著的负面影响。
3.家庭过于贫困。经济困难的家庭主要是指城市下岗职工和经济落后尚未脱贫的农村家庭。这些家庭父母无稳定收入,又无挣钱致富的技能,谋生艰难。家庭条件过于贫困,容易使孩子在同龄人中产生自卑感,形成孤僻、内向的性格,为了满足自己从家庭中无法得到的物质欲望,往往铤而走险。如某中学学生张某(16岁)实施的盗窃犯罪案件,其作案动机发人深思。他去年考上了高中,因父母离异家
万
方数据庭经济十分困难,父母都不愿意承担其上学费用,其实施盗窃的目的仅是为了报复父母以引起重视。
另外,家庭居住的环境和周边条件不良,周边人
员的职业道德素质、治安管理、文明程度等也都是影
响孩子成长的因素,孩子容易受周围不良青年的影响,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男的青少年多半以盗窃,诈骗为营生,女性青少年则以卖淫为“职业”,而且这些人违法犯罪的意识很浓厚,改造教育的难度很大,抓了放,放了抓,不思悔改,重操旧业,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
综上所述,随着当今社会的急剧变迁,特别是家弱,而青少年犯罪问题正是基于这种社会变迁而得以激化的。而良好的家庭教育不仅是预防青少年犯[1][11]胡高生.当前未成年流窜犯情况调查及管
理教育对策[J].青少年犯罪研究,1999,(10).[2]崔健中.改革开放以来宁夏地区青少年犯罪调
查[J].青少年犯罪研究,1999,(12).
[3]曾令峰.“八五”期间甘肃未成年人犯罪状况及
“九五”趋势预测[J].青少年犯罪研究,1996,(12).
[4]甘肃省少年管教所调查组.甘肃省未成年人重
新犯罪情况调查报告[J].青少年犯罪研究,1999,(8).
[5儿9]刘柏纯.关于100名青少年犯罪原因的调查分析[J].青少年犯罪研究,1997,(12).
[6]魏武强.浅谈青少年犯罪的现状、特点、原因及
预防对策[J/OL].WWW.jcrb.com.cn.
[J/OL].WWW.gtlawyer.com.
青少年犯罪研究,2000,(4).
查分析[J].青少年犯罪研究,2000,(1).
责任编辑:赵新彬
・79・
庭的变化,致使整个社会对青少年的控制力日渐减罪的一道坚固防线,也是造就人才的摇篮。因此,家庭教育具有任何其他教育无法取代的优越性,预防青少年犯罪,家庭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参考文献:
[7]陈启超.青少年犯罪的特点、成因及对策分析
[8]周芦萍.城市家庭问题与青少年违法犯罪[J].
[10]李康熙.对当前未成年独生子女犯罪情况的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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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青少年犯罪的家庭因素
冯宇平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河南郑州450002)
摘要:青少年犯罪问题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对青少年犯罪原因的探讨,过去更多地归结于社会
的、环境的因素。但笔者认为,家庭因素在青少年犯罪诸因素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家庭残缺、家庭环境不良或教育方法不当,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一大诱因。本文试从青少年犯罪与家庭的关系角度来分析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家庭因素
中图分类号:D91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3192(2005)02—0076—04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率一直上升,并呈现不断低2.与正常的青少年相比较,行为失范的青少年龄化的趋势。青少年犯罪问题已成为继环境污染、往往缺乏父母的支持,缺乏对父母的感情,与父母的毒品传播之后的“第三大公害”的严重社会问题。关系疏远,常常觉得得不到父母的关爱、父母的重视对青少年犯罪原因的探讨,过去的研究更多地归结和接纳,子女对父亲的疏远则更容易导致行为失范。
于社会的、环境的因素。但笔者认为,家庭因素在青3.朋友对青少年行为影响虽然很大,但青少年少年犯罪诸因素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本文从青少对于朋友的选择常取决于同父母的关系,如果家庭年犯罪与家庭关系的角度来分析导致青少年犯罪的成员之问能保持正常的沟通和密切的往来,青少年因素。
犯罪的可能性将很小。反之,有些青少年虽然很少与不良的青少年交往,但是,如果他们同父母关系疏
一、青少年犯罪与家庭的关系
远,走上犯罪的可能性依旧很大。
对青少年而言,家庭的培养和教育至关重要,父4.父母对青少年的管教和要求缺乏一致性会母是子女行为的典范,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子女从导致他们行为失范,父母对子女的控制应适中,过严他们那里学会如何做人,如何与他人相处,如何处理或放纵都会造成青少年行为失范。
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冲突,同时也学习他们的道德标5.如果父母能有效地监督子女的行为,参与他准、行为准则、生活习性、工作态度和责任心。从19们的课外活动或娱乐活动,对子女在学校的学习抱世纪末开始,世界各国的学者就已经对青少年犯罪有较高的期望,那么,子女犯罪的可能性将会大幅度与家庭的关系问题进行了研究,纵观其主要研究成降低。
果,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1.家庭结构的不健全会对子女的发展产生副二、青少年犯罪的家庭因素分析
作用。家庭结构对子女的影响也可能因家庭成员的根据上述对青少年犯罪与家庭关系研究成果的关系改善而减少,家庭成员间的关系往往比家庭结总结,及从一些青少年犯罪背景材料的分析中,不难构更重要,当然,双亲家庭比单亲家庭更容易给子女看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行为及性格特点,绝大多数以恰当的指导。
青少年违法犯罪与他们的家庭有关。笔者认为,诱
收稿日期:2005—03—02
作者简介:冯宇平(1968一),女,河南民权人,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监所系教师,教育学硕士,主要从事犯罪教育学研
究。-76・
万
方数据
墨主±;垒盘尘生韭星丝茎廛旦盍
使青少年犯罪的家庭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家庭残缺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影响家庭是影响青少年犯罪社会化的关键因素。健全的家庭结构意味着父母教育角色的完整,具备教养子女的必要条件;不健全的家庭结构自然就预示着父母教育角色的欠缺,家庭教养功能的减弱,潜伏着青少年走向犯罪的危机。美国犯罪社会学家阿马托(R.Amato)和凯思(B.Keith)曾进行过以家庭结构对孩童的影响为研究主题的实证研究,获得13000多名青少年的第一手资料。研究发现,家庭结构与青少年的行为之间存有相当的联结关系,不健全的家庭结构是导致青少年行为越轨、药物滥用、过早性经验、学业失败以及心灵创伤的高危险因子。
我国许多学者的研究也表明,青少年违法犯罪与家庭结构残缺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浙江省少管所311名流窜少年犯中有15%因父母离异、亡故失去家庭关爱和管教,继而离家出走,最终走向犯罪¨J。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少管所近400名少年犯的统计表明,无父或无母或有继父继母的共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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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甘肃省少管所的一项调查显示,少年犯
生活在“父母离婚、一方判刑、亡故、隔代抚养、再婚”的“不完整家庭”的在20%以上¨1,稍后的一项对该所重新犯罪的男性少年调查表明,他们中家庭不健全或无家可归的占26.25%H』。残缺家庭对青少年的成长极为不利,家庭结构残缺越严重,青少年所发生的问题也会越严重。
家庭完整性的破坏,使子女缺少家庭的温暖和教育,有不少青少年犯罪就是因为处在单亲家庭中,家长疏忽了对孩子的教育。父母离异对孩子尤其是幼童会造成很大的心理伤害,致使他们孤独、自卑、怨恨。据统计,父母离异家庭子女犯罪率是健全家庭的4.2倍。离异家庭儿童在同伴关系、自控能力、情绪、性格、道德和学习等方面都明显不如来自健全家庭的儿童。这些不良情绪可能导致难以矫治的人格障碍,他们很容易被坏人引诱、教唆而犯罪。
(二)家庭教育失当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影响家长是孩子的监护人和启蒙老师,父母教育方式和教养态度对孩子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派特逊认为,良好的管教方式有助于子女形成良好的行为,过于放纵或严厉都会影响子女的正常社会化。父母如果能做好监督者的角色,将可以减少子女与不良青少年的接触,预防或减少其犯罪行为。美国犯罪学者鲍姆里恩德(D.Baumrind)也指出,父母对子女行为的反应和要求与子女的越轨行为的关系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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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数据他认为,父母对子女的支持和鼓励越多,要求越严格,子女就越不会出现越轨行为。反观我国,溺爱放纵和粗暴打骂可能是父母管教子女的两种最普遍的方式。
1.溺爱放任。这种教育方式表现为一是过分溺爱,二是自由放任、听之任之。
(1)过分溺爱。过分宠溺的家庭子女的性格具有明显的任性、自我为中心的特点。有这种性格的青少年,一旦步入社会生活,很容易违背社会道德、法律规范去追求自己的目标,从而走向违法犯罪。
在一些物质生活比较优越的家庭中,有的父母将自己的孩子视如掌上明珠,一味满足子女在物质、精神生活上的任何需求,造成“亲情过剩”,却忽视给他们以良好的精神食粮。久而久之,养成子女骄横、任性、贪图享乐、唯我至上等不良习性,一旦遇到外界不良的诱因,极易导致违法犯罪。在押少年犯胡某,5年前在一所市属某重点中学读书,父母都是做生意的“大款”,常年在外经商。胡某从小就与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爷爷、奶奶对他言听计从。胡某学习上不思进取,经常拿家里的钱物在外面结交朋友,打架斗殴,替别人“摆平”所谓不平事。老师为了挽救、教育他,经常找其谈心,而他却认为是故意与他过不去。终于有一天,胡某带一帮“小兄弟”在老师回家途中,用刀子将老师腿部动脉血管刺破。在所谓的报复老师的同时,他也将自己“刺”进了监狱。胡某的结局就是家庭溺爱酿成恶果的典型。
(2)自由放任。父母缺乏家庭责任心,对子女只养不教,有的忙于经商挣钱、享受玩乐,对子女的教育放任自流;有的将子女往亲戚朋友家一扔了之。这些都反映了家长教育子女的失职。黑龙江某市少年犯自述“父母对自己放任不管”的占26%,“父母忙于挣钱,不把自己放在心上”的占25%‘51。其他的调查报告所述的对孩子“放任不管”、“放纵”的高比率也表明家长失职行为的普遍性。
在农村或者城市中部分经商或父母文化程度较低的家庭中,父母法制观念淡薄,受“拜金主义”影响,只注意满足孩子的物质需要而忽视思想道德教育,或只注意孩子的学业成绩而对思想道德教育不管不问,或干脆让孩子弃学经商,不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对子女听之任之,放任自流。这种家庭教育方式容易使家庭成员之间关系冷漠、疏远、互不关心,使孩子形成扭曲的心态,性格内向、怪癖、冷酷、自私。一旦受到外界刺激,易产生偏激行为而导致违法犯罪。
也有一些家庭由于父母工作繁忙或者双方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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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主±;鱼盍尘生垄翌丝茎廛旦耋
在外,无暇顾及子女,把孩子完全托付给老人抚养。老人们文化水平多数偏低,对孙辈宠爱有加而教育不足,对孩子根本无法管教或者管教不了。而父母偶尔短暂回家看看,对孩子不是施加教育而是千方百计满足孩子的各种要求,这更加纵容了孩子。当前,农村中那些父母外出打工、常年得不到亲人关爱的青少年的犯罪问题,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他们远离父母享受不到家庭的温馨,学生之问、学生与老师之间交流、沟通十分困难,这样,时间长了就容易形成孤僻、自以为是的性格,易受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走上犯罪道路。
2.粗暴打骂。犯罪社会学中的“暴力容许论”认为:一个愈赞许使用暴力,以追求某个社会目标(如家庭教养、学校秩序,或社会控制),并将这种暴力视为“合法暴力”的社会,也就愈容易将这种暴力转化到这个社会的其他生活层面上。因此,容许使用较多的“合法暴力”(1egitimateviolence)的社会,该社会也将会有较多的“非法暴力”(illegitim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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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nce)。换言之,一个较赞成用体罚管教子女的社会,将比一个不太赞成用体罚管教子女的社会,有更多不合法的暴力出现。家长对孩子的体罚,实际上是一种成人用体罚这种暴力来达到某种目的的示范,这种示范可能会造成孩子对暴力的学习和模仿,一旦有类似的情境,即可能唤起孩子的暴力意识。社会学习理论也持同样的观点,该理论认为青少年的学习基础,建立在刺激控制、增强控制、认知控制与模范学习四个方面,如青少年长期受大众传媒或父母、师长、同伴的暴力的熏染,就可能会提高刺激、增强认知与学习效果,从而学得暴力。
粗暴打骂这种教育方式表现为家庭对子女的期望值过高,但又缺乏科学的、正确的教育方法。当子女达不到自己的期望或者发现孩子犯了错误或有劣迹时,不是说服教育,而是墨守“棍棒底下出孝子”的信条,不分青红皂白对孩子打骂、不让吃饭、罚跪、捆吊、关禁闭,甚至赶出家门,使孩子和父母感情破裂,形成情绪对立、互不信任的局面,造成孩子性格孤僻、冷漠、脾气暴躁、情绪自卑、行为自私。这类青少年在处理人际关系的矛盾时很容易发生粗暴的攻击行为,并因此导致违法犯罪。最近,南京市浦口区警方破获的两起流氓团伙斗殴案中,其成员不满18岁的占80.5%.他们常为一件小事拳脚相加,大动于戈,甚至用猎枪对射,用刀斧乱砍,其状血迹斑斑,惨不忍睹∞]。这些人大多是处在父母文化低、工作不稳定,且性情暴烈的家庭里。
在我国家庭中,父母单方面要求子女的较多,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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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
方数据又未能以身作则;重视子女的物质生活,却未能顾及子女的心理需要;以打骂方式要求子女服从,却未能很好地与子女沟通;凡事要求子女循规蹈矩,却未能给予信任和支持;只懂施行权威式命令,却不给予自主的空间等。有学者在对60例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案件剖析时发现,有87.5%的家庭在教育方面存在着严重的问题一1。在深圳的一次问卷调查,对14~18岁违法犯罪青少年家庭不当的教育方式进行了统计,其中家长放任自流,养而不教或失去管教能力,放弃教育的占15%;对子女溺爱、娇宠、纵容的占20%;发现子女有问题,采取吊打、捆绑、禁闭等简单粗暴的教育方法的占17%;对子女的违法犯罪行为采取包庇、赞许的占7%。在另一项调查中,子女因做错事惧怕父母打骂而经常不回家的有30%,偶尔不回家的占54%哺1。这些数据说明,青少年的违法犯罪大都与他们在儿童时代的恶劣家庭环境和不良的家庭教育有直接关系。可以说,当父母以放纵的或冷漠的方式教养子女的时候,这些父母事实上正在无心地孕育着其子女的反社会倾向。
(三)不良的家庭环境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影响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家风家教对子女的心理和行为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家庭环境恶劣往往是引发青少年犯罪的直接原因。
1.家长自身行为的偏差。社会学习理论(Social
I七amingTheory)强调,青少年在与他人的互动过程
中,透过观察与模仿,可学得他人某种特殊社会行为,逐渐形成自己的价值信仰体系,进而作为自己行为的指引,以后在相似的社会情境中,以自己的行为显现出来。未成年人好奇心强,可塑性大,善于模
仿,但其分辨是非、控制自己意志的能力较弱。所
以,父母有赌博、酗酒、盗窃、卖淫嫖娼等不良恶习的,无形中会给子女以暗示或影响,在其心灵中孕育下违法犯罪的种子。正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家长的不良习惯和不道德及违法行为对识别能力差、模仿能力强、意志薄弱、涉世不深的未成年子女来说会产生直接的负面影响,导致这种家庭的子女犯罪率偏高。如某校一16岁的暴力犯罪少年自述:“父亲对我的调皮行为从来不问青红皂白,一律用拳打
脚踢来对付,我看他痛打我以后,心情好像舒服些。
于是,我对我伙伴稍不满意也用这法子对付他们,后来发展到拿刀杀人。想起来,都是学他(父亲)的。”
另外,家长对孩子的粗暴体罚,既反映了教育方法的失败,也是其自身行为偏差的折射,这样不仅易使孩子遭受强烈的受辱感、受挫感,产生怨恨、对立
冯宇平:论青少年犯罪的家庭因素
情绪和逆反心理,以致离家出走或受外界唆使、诱惑而变坏,而且也往往演绎出“父行子效”的暴力模式。
2.父母的严重冲突及亲子问的沟通障碍。家庭成员之间特别是夫妻之间经常充斥着吵骂、指责、揭短、厮打,孩子没有欢乐,享受不到父爱、母爱和家庭的温馨,有的只是恐惧、忧虑和失望。这种家庭成长的子女往往性格内向、孤僻自卑或向攻击敌视方向发展。子女为逃避这种不祥和的家庭气氛,极易离家出走,流落街头,一旦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就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如果青少年在家中能和父母有良好的沟通,保持好的情感,他们就会远离犯罪;如果被父母遗弃,或者置之不理,在家里得不到安全或情感上的满足和慰藉,就可能逃离家庭,在社会上寻求支持与认同。美国学者麦考德(J.McCord)在一次研究青少年的越轨行为时发现,在所有越轨青少年中,有11%在家中得到关爱,20%被疏忽,19%被虐待,而被拒绝的则占50%。可见,父母的关爱对子女是多么重要。
家庭成员尤其是夫妻间的和谐氛围、亲子间的沟通融洽对未成年子女具有凝聚力的作用,而家庭冲突及其成员间的紧张关系则往往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黑龙江某市青少年犯罪中父母离异的占19%,但他们自述“父母感情不和,家庭没有温暖”的高达35%一o;山东省独生子女未成年犯中父母离异的仅为9%,但却有46.8%(包括父母离异的)的子女述说自己长期生活在父母经常争吵对骂、充满紧张冲突气氛的家庭环境里¨0|;浙江省的少年犯有63%的家庭虽父母双全,但父母关系不和睦或亲子关系欠佳…1。这在相当程度上表明父母的严重冲突及亲子问的沟通障碍等,都对子女不良行为的形成和发展具有显著的负面影响。
3.家庭过于贫困。经济困难的家庭主要是指城市下岗职工和经济落后尚未脱贫的农村家庭。这些家庭父母无稳定收入,又无挣钱致富的技能,谋生艰难。家庭条件过于贫困,容易使孩子在同龄人中产生自卑感,形成孤僻、内向的性格,为了满足自己从家庭中无法得到的物质欲望,往往铤而走险。如某中学学生张某(16岁)实施的盗窃犯罪案件,其作案动机发人深思。他去年考上了高中,因父母离异家
万
方数据庭经济十分困难,父母都不愿意承担其上学费用,其实施盗窃的目的仅是为了报复父母以引起重视。
另外,家庭居住的环境和周边条件不良,周边人
员的职业道德素质、治安管理、文明程度等也都是影
响孩子成长的因素,孩子容易受周围不良青年的影响,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男的青少年多半以盗窃,诈骗为营生,女性青少年则以卖淫为“职业”,而且这些人违法犯罪的意识很浓厚,改造教育的难度很大,抓了放,放了抓,不思悔改,重操旧业,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
综上所述,随着当今社会的急剧变迁,特别是家弱,而青少年犯罪问题正是基于这种社会变迁而得以激化的。而良好的家庭教育不仅是预防青少年犯[1][11]胡高生.当前未成年流窜犯情况调查及管
理教育对策[J].青少年犯罪研究,1999,(10).[2]崔健中.改革开放以来宁夏地区青少年犯罪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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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新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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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的变化,致使整个社会对青少年的控制力日渐减罪的一道坚固防线,也是造就人才的摇篮。因此,家庭教育具有任何其他教育无法取代的优越性,预防青少年犯罪,家庭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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