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初中毕业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
评 价 方 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试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2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适应初中学业考试(中考)改革的要求,全面推进我市素质教育实施和新课程改革,为学生的全面发展、个性发展提供导向作用。
(二)客观性原则。力求评价结果能够全面、真实、公正地反映学生的素质发展情况,既能反映学生的学科成绩,又能反映学生的过程性发展。
(三)科学性原则。评价目标、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评价过程、评价结果应不断完善,力争科学有序。
(四)全面性原则。评价要涵盖每名学生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
(五)规范性原则。要建立严格系统的评价程序,从组织、评价、公示等环节都要规范操作、公开透明。
二、评价内容
根据文件精神,评价内容共包括六个方面:(一)道德品质,(二)公民素养,(三)学习能力,(四)交流与合作,(五)运动与健康,(六)审美与表现。
三、评价过程
(一)成立领导小组。县教育局成立“初中毕业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领导小组,在“初中学业考试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评价过程和结果的审核、监督、协调和公示等工作,无异议后将评价结果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二)成立评价委员会。各初中学校成立由校长、教务主任、优秀教师和家长委员会委员参加的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工作委员会(7-9人),主要职责是制定本校的评价方案和操作程序;认定班级评定工作小组成员并进行具体操作培训;组织并监督班级评价工作;对班级评价结果进行认定;对评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予以澄清和仲裁等。
(三)班级评价。每个初中毕业班成立一个评价工作小组,由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学生代表(5-7人)组成,根据有关要求,给每位学生做出客观公正的综合性评语表述,评语能较全面地反映出学生的个性特点和发展潜能,切忌大话套话,千人一面。
(四)学校认定。班级评价工作小组对学生的评价结束后,将结果集中报到学校,由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对所有学生的班级综合评价材料进行复审、认定。评定结果按A、B、C三个等级表示,分值分别为5、4、3分。每校A、B级的比例各不得超过40%。学校必须将评定结果向学生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其间学生如有异议可向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提出复议申请,学校必须将调查和处理结果及时通知学生本人。公示结束2天后,由学校评价委员会成员签名、学校盖章。
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表
学校: 日期:2015年5月 日
德州市初中毕业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
评 价 方 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试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2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适应初中学业考试(中考)改革的要求,全面推进我市素质教育实施和新课程改革,为学生的全面发展、个性发展提供导向作用。
(二)客观性原则。力求评价结果能够全面、真实、公正地反映学生的素质发展情况,既能反映学生的学科成绩,又能反映学生的过程性发展。
(三)科学性原则。评价目标、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评价过程、评价结果应不断完善,力争科学有序。
(四)全面性原则。评价要涵盖每名学生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
(五)规范性原则。要建立严格系统的评价程序,从组织、评价、公示等环节都要规范操作、公开透明。
二、评价内容
根据文件精神,评价内容共包括六个方面:(一)道德品质,(二)公民素养,(三)学习能力,(四)交流与合作,(五)运动与健康,(六)审美与表现。
三、评价过程
(一)成立领导小组。县教育局成立“初中毕业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领导小组,在“初中学业考试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评价过程和结果的审核、监督、协调和公示等工作,无异议后将评价结果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二)成立评价委员会。各初中学校成立由校长、教务主任、优秀教师和家长委员会委员参加的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工作委员会(7-9人),主要职责是制定本校的评价方案和操作程序;认定班级评定工作小组成员并进行具体操作培训;组织并监督班级评价工作;对班级评价结果进行认定;对评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予以澄清和仲裁等。
(三)班级评价。每个初中毕业班成立一个评价工作小组,由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学生代表(5-7人)组成,根据有关要求,给每位学生做出客观公正的综合性评语表述,评语能较全面地反映出学生的个性特点和发展潜能,切忌大话套话,千人一面。
(四)学校认定。班级评价工作小组对学生的评价结束后,将结果集中报到学校,由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对所有学生的班级综合评价材料进行复审、认定。评定结果按A、B、C三个等级表示,分值分别为5、4、3分。每校A、B级的比例各不得超过40%。学校必须将评定结果向学生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其间学生如有异议可向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提出复议申请,学校必须将调查和处理结果及时通知学生本人。公示结束2天后,由学校评价委员会成员签名、学校盖章。
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表
学校: 日期:2015年5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