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课古罗马的政制与法律
一、古罗马政制的发展(根据此部分划课文从共和国到帝国一框题,了解,时间线索需背诵)
1、历史发展线索:罗马城(公元前8世纪)——罗马共和国(公元前509年)——称霸地中海(公元前2世纪)——罗马帝国(公元前27年)——帝国分裂(公元395年)——西罗马帝国灭亡(公元476年)——东罗马帝国灭亡(公元1453年)。
2、政体发展线索:君主制(城邦)——贵族共和制(共和国)——元首制(恢复共和国:其实质是披着共和外衣的君主专制)——君主制(罗马帝国)
二、古罗马的法律(根据此部分划课文罗马法一框题,没有的须补充,具体要求见下文)
(一)概念此部分了解:罗马法是指公元前6世纪末至公元7世纪古代罗马制定和实施的全部罗马法律。它包括广义和狭义两个概念。广义的罗马法指通行于罗马帝国统治地区的全部法律制度,狭义的罗马法仅指罗马公民法。罗马法从形式上可分为习惯法和成文法;从整体结构上看,包括公民法、万民法等。
(二)、发展演变:此部分需背诵
1、发展历程
(1)习惯法——罗马法的起源。罗马共和国早期只有习惯法,没有成文法,法律与习惯之间没有明显界限,故罗马法本身具有较大伸缩性和不确定性。多由贵族担任法官,随心所欲解释法律,为保护贵族特权提供了方便。
(2)《十二铜表法》——罗马法的雏形。重点背诵
原因:罗马共和国诞生;平民与贵族的长期斗争;平民的强烈要求。 内容:包括民法、刑法和诉讼程序,基本上是过去未成文的习惯法的汇编。它明确维护私有财产权和贵族的既得利益。
影响:其实质虽然是维护奴隶主贵族的利益,但同时也是平民的胜利。因为有了成文法就得按律判决和量刑,使贵族不能像过去那样随意解释习惯法。罗马第一部成文法、基本是习惯法的汇编,成为罗马法的渊源,始终是罗马的基本法。
(3)从公民法到万民法(前3世纪至前1世纪)——发展(适用范围)
公元前3世纪中期之前,罗马法律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罗马公民,用来调整罗马公民之间的关系,被称为公民法。侧重于国家事务和法律程序等方面,涉及个人财产关系等问题的私法规范则不够完善。《十二铜表法》是其代表。
随着罗马的对外扩张,帝国时期,为调解罗马人与被征服民族的
关系,公民法逐渐演变为适用于整个罗马帝国统治范围内的一切自由民的法律,这就是万民法,也就是罗马帝国统治范围内的国际法。它主要调整财产关系,规定奴隶制和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万民法的目的:解决民族矛盾与经济问题。
公民法与万民法界限的消失(此部分了解):背景:公元前27年,屋大维建立罗马帝国。到1世纪后期,罗马已建立一个庞大帝国。为统治庞大帝国,帝国前期的皇帝们高度重视法律的制定,把法政大权掌握在自己手中。法学家也积极立法,进行法律解释。为巩固统治,帝国对各行省上层人士大量授予公民权。3世纪初,罗马帝国境内自由民之间公民与非公民的区别开始消失,原有公民法与万民法之间的区别也失去实际意义。
(4)自然法——高峰(法理思想)此部分理解背诵
自然法是罗马法的思想基础和指导原则,不是具体的法理条文,而是一种人人平等、公正至上的法理观念,西塞罗是自然法之父。
法理思想:提倡生而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至高无上等。具有超越时空和民族的永恒价值。
在自然法体系下,人人生而平等,都有资格享有某些基本权力。是对罗马法律实践的理论概括与升华,标志着罗马法学的成熟。
(5)《查士丁尼民法大全》——体系完备 重点背诵
公元3世纪以后,因历代制定的法律规模庞大,内容驳杂,使用不便,查士丁尼有感于西罗马帝国的灭亡,、委托专门委员会整理汇编各种法律,形成严肃的罗马法体系,其集中代表是《查士丁尼民法大全》(查士丁尼法典)。
主要内容:包括《查士丁尼法典》,内容是历代罗马皇帝颁布的敕令。《查士丁尼法学总论》,内容是关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财产关系和诉讼等方面的法规。《查士丁尼学说汇纂》,收集的是不同时期的法学家对罗马法提出的各种学说和解释,最为广博。《查士丁尼新敕》,是查士丁尼颁布的100多条敕令。
评价:查士丁尼法典的颁布标志着罗马法已经发展到完备阶段。保留了古罗马在法学方面的创造成果,对人的行为作出详细的法律规范,为调解复杂的社会矛盾提供了法律手段,成为维系东罗马帝国统治的有效工具;对后世影响广泛。
2、罗马的内容:
主要内容是调整财产关系,规定奴隶制和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保护除奴隶以外自由民的权利,提供自由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护他们的多种权利;
它还制约或消除父权、夫权等。
子女的财产权和婚姻自主权得到保证。
核心:承认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其中最重要的是对债权的规定和解释,规定了解决各类债务适用的法律条款,特别清晰地规定了契约和各种形式,以及契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括号内不用背。 (罗马法的内容还可根据法律所调整的对象分为公法和私法两个部分。公法是关于国家利益的法律,调整对象主要是宗教祭祀、国家相关的活动及公职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等。私法是关于私人利益的法律,调整的对象主要是自由民的财产和人身关系。私法是罗马法的核心内容,分为人法、物法和诉讼法三部分。人法是财产主体法,包括自然人、法人、婚姻、家庭和亲属等;物法是私法的核心,包括所有权法、债法和继承法等;诉讼法是诉讼程序,包括法定诉讼程序、非常诉讼程序等,内容十分全面和详尽。)括号内不用背,知道即可。
3、罗马法发展演变的历史原因(此部分了解背诵,多为材料题中结合材料回答的)
法律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形成和发展是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产物。罗马法是伴随着罗马国家的起源而起源、形成而形成、繁荣而发展的。
(1)不断发展的罗马奴隶制经济是罗马法逐渐形成的经济基础。
(2)平民反抗贵族的斗争和奴隶的起义、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和对外扩张活动是罗马法不断发展的动力。
(3)海外贸易的发展是罗马法成为“第一个世界性的法律”和“充分预料到现代私有制的法律”的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
(4)古希腊文明的影响:古罗马是古希腊文明的正统继承者和西方古典文明的新的开拓者,无论在政治、思想、文化、艺术还是法律上,古罗马都继承了古希腊的辉煌文明并有所发展。
(三)、罗马法的影响 此部分重点背诵
(1)在维系罗马帝国中的作用
A 、罗马共和国时期:平民是罗马对外扩张和社会建设的主体,通过公民法的实施,调整了公民内部的阶级关系,调动了公民的积极性,促进罗马的对外扩张和发展。
B 、罗马帝国:罗马法为皇帝和元老院的权力提供了法律基础,稳定了社会秩序;它维护奴隶制度,保护统治阶级的政治和经济利益,巩固了帝国的社会基础;它还顺应了经济的发展和变化,对公民平等权利予以理论上的承认,对私有财产加以保护,有效的笼络了上层阶级;帝国把罗马法律和政治制度推向帝国的每一个角落,进一步稳固了帝国的政治和经济基础。
总之,罗马法为调解复杂的社会矛盾提供了法律手段,成为维系东罗马帝国统治的有效工具。
(2)罗马法的世界影响
①以《十二铜表法》为开端,《查士丁尼民法大全》为总结的罗马法,是世界上内容最丰富、体系最完善、对后世影响最广泛的古代法律。
②罗马法是现代欧洲大陆法系的基础,是现代资本主义法制的先声。自19世纪以来,欧洲大多数国家皆以罗马法为法制基础,制定本国的法律制度,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等。
③近代初期,西方资产阶级根据自然法思想,制定了保障自己利益的法律,如英国的《权利法案》、美国的《独立宣言》和1787年宪法、法国的《人权宣言》等。这些法律都以罗马法为理论基础,从中发展成反映资产阶级要求的“天赋人权”、“权利平等”等观念。
④罗马法的影响波及亚洲。19世纪末20世纪初,日本、中国清末和民国时期的民法,都受罗马法的影响。
⑤现代许多国家的陪审制度、律师制度和某些诉讼原则均直接源于罗马法。我国现行的《民法通则》和《继承法》也在一定程度上采取了罗马法的原则。(罗马法中买卖、借贷、债权、合同契约、遗产继承以及伤害赔偿等的规定,在日益重视私有财产和人权的今天,更具有现实借鉴意义。)
(局限性)罗马法毕竟是奴隶主贵族为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制定的法律,规定了奴隶制和私有财产不可侵犯,所以具有很大的局限性。
第七课古罗马的政制与法律
一、古罗马政制的发展(根据此部分划课文从共和国到帝国一框题,了解,时间线索需背诵)
1、历史发展线索:罗马城(公元前8世纪)——罗马共和国(公元前509年)——称霸地中海(公元前2世纪)——罗马帝国(公元前27年)——帝国分裂(公元395年)——西罗马帝国灭亡(公元476年)——东罗马帝国灭亡(公元1453年)。
2、政体发展线索:君主制(城邦)——贵族共和制(共和国)——元首制(恢复共和国:其实质是披着共和外衣的君主专制)——君主制(罗马帝国)
二、古罗马的法律(根据此部分划课文罗马法一框题,没有的须补充,具体要求见下文)
(一)概念此部分了解:罗马法是指公元前6世纪末至公元7世纪古代罗马制定和实施的全部罗马法律。它包括广义和狭义两个概念。广义的罗马法指通行于罗马帝国统治地区的全部法律制度,狭义的罗马法仅指罗马公民法。罗马法从形式上可分为习惯法和成文法;从整体结构上看,包括公民法、万民法等。
(二)、发展演变:此部分需背诵
1、发展历程
(1)习惯法——罗马法的起源。罗马共和国早期只有习惯法,没有成文法,法律与习惯之间没有明显界限,故罗马法本身具有较大伸缩性和不确定性。多由贵族担任法官,随心所欲解释法律,为保护贵族特权提供了方便。
(2)《十二铜表法》——罗马法的雏形。重点背诵
原因:罗马共和国诞生;平民与贵族的长期斗争;平民的强烈要求。 内容:包括民法、刑法和诉讼程序,基本上是过去未成文的习惯法的汇编。它明确维护私有财产权和贵族的既得利益。
影响:其实质虽然是维护奴隶主贵族的利益,但同时也是平民的胜利。因为有了成文法就得按律判决和量刑,使贵族不能像过去那样随意解释习惯法。罗马第一部成文法、基本是习惯法的汇编,成为罗马法的渊源,始终是罗马的基本法。
(3)从公民法到万民法(前3世纪至前1世纪)——发展(适用范围)
公元前3世纪中期之前,罗马法律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罗马公民,用来调整罗马公民之间的关系,被称为公民法。侧重于国家事务和法律程序等方面,涉及个人财产关系等问题的私法规范则不够完善。《十二铜表法》是其代表。
随着罗马的对外扩张,帝国时期,为调解罗马人与被征服民族的
关系,公民法逐渐演变为适用于整个罗马帝国统治范围内的一切自由民的法律,这就是万民法,也就是罗马帝国统治范围内的国际法。它主要调整财产关系,规定奴隶制和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万民法的目的:解决民族矛盾与经济问题。
公民法与万民法界限的消失(此部分了解):背景:公元前27年,屋大维建立罗马帝国。到1世纪后期,罗马已建立一个庞大帝国。为统治庞大帝国,帝国前期的皇帝们高度重视法律的制定,把法政大权掌握在自己手中。法学家也积极立法,进行法律解释。为巩固统治,帝国对各行省上层人士大量授予公民权。3世纪初,罗马帝国境内自由民之间公民与非公民的区别开始消失,原有公民法与万民法之间的区别也失去实际意义。
(4)自然法——高峰(法理思想)此部分理解背诵
自然法是罗马法的思想基础和指导原则,不是具体的法理条文,而是一种人人平等、公正至上的法理观念,西塞罗是自然法之父。
法理思想:提倡生而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至高无上等。具有超越时空和民族的永恒价值。
在自然法体系下,人人生而平等,都有资格享有某些基本权力。是对罗马法律实践的理论概括与升华,标志着罗马法学的成熟。
(5)《查士丁尼民法大全》——体系完备 重点背诵
公元3世纪以后,因历代制定的法律规模庞大,内容驳杂,使用不便,查士丁尼有感于西罗马帝国的灭亡,、委托专门委员会整理汇编各种法律,形成严肃的罗马法体系,其集中代表是《查士丁尼民法大全》(查士丁尼法典)。
主要内容:包括《查士丁尼法典》,内容是历代罗马皇帝颁布的敕令。《查士丁尼法学总论》,内容是关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财产关系和诉讼等方面的法规。《查士丁尼学说汇纂》,收集的是不同时期的法学家对罗马法提出的各种学说和解释,最为广博。《查士丁尼新敕》,是查士丁尼颁布的100多条敕令。
评价:查士丁尼法典的颁布标志着罗马法已经发展到完备阶段。保留了古罗马在法学方面的创造成果,对人的行为作出详细的法律规范,为调解复杂的社会矛盾提供了法律手段,成为维系东罗马帝国统治的有效工具;对后世影响广泛。
2、罗马的内容:
主要内容是调整财产关系,规定奴隶制和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保护除奴隶以外自由民的权利,提供自由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护他们的多种权利;
它还制约或消除父权、夫权等。
子女的财产权和婚姻自主权得到保证。
核心:承认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其中最重要的是对债权的规定和解释,规定了解决各类债务适用的法律条款,特别清晰地规定了契约和各种形式,以及契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括号内不用背。 (罗马法的内容还可根据法律所调整的对象分为公法和私法两个部分。公法是关于国家利益的法律,调整对象主要是宗教祭祀、国家相关的活动及公职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等。私法是关于私人利益的法律,调整的对象主要是自由民的财产和人身关系。私法是罗马法的核心内容,分为人法、物法和诉讼法三部分。人法是财产主体法,包括自然人、法人、婚姻、家庭和亲属等;物法是私法的核心,包括所有权法、债法和继承法等;诉讼法是诉讼程序,包括法定诉讼程序、非常诉讼程序等,内容十分全面和详尽。)括号内不用背,知道即可。
3、罗马法发展演变的历史原因(此部分了解背诵,多为材料题中结合材料回答的)
法律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形成和发展是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产物。罗马法是伴随着罗马国家的起源而起源、形成而形成、繁荣而发展的。
(1)不断发展的罗马奴隶制经济是罗马法逐渐形成的经济基础。
(2)平民反抗贵族的斗争和奴隶的起义、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和对外扩张活动是罗马法不断发展的动力。
(3)海外贸易的发展是罗马法成为“第一个世界性的法律”和“充分预料到现代私有制的法律”的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
(4)古希腊文明的影响:古罗马是古希腊文明的正统继承者和西方古典文明的新的开拓者,无论在政治、思想、文化、艺术还是法律上,古罗马都继承了古希腊的辉煌文明并有所发展。
(三)、罗马法的影响 此部分重点背诵
(1)在维系罗马帝国中的作用
A 、罗马共和国时期:平民是罗马对外扩张和社会建设的主体,通过公民法的实施,调整了公民内部的阶级关系,调动了公民的积极性,促进罗马的对外扩张和发展。
B 、罗马帝国:罗马法为皇帝和元老院的权力提供了法律基础,稳定了社会秩序;它维护奴隶制度,保护统治阶级的政治和经济利益,巩固了帝国的社会基础;它还顺应了经济的发展和变化,对公民平等权利予以理论上的承认,对私有财产加以保护,有效的笼络了上层阶级;帝国把罗马法律和政治制度推向帝国的每一个角落,进一步稳固了帝国的政治和经济基础。
总之,罗马法为调解复杂的社会矛盾提供了法律手段,成为维系东罗马帝国统治的有效工具。
(2)罗马法的世界影响
①以《十二铜表法》为开端,《查士丁尼民法大全》为总结的罗马法,是世界上内容最丰富、体系最完善、对后世影响最广泛的古代法律。
②罗马法是现代欧洲大陆法系的基础,是现代资本主义法制的先声。自19世纪以来,欧洲大多数国家皆以罗马法为法制基础,制定本国的法律制度,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等。
③近代初期,西方资产阶级根据自然法思想,制定了保障自己利益的法律,如英国的《权利法案》、美国的《独立宣言》和1787年宪法、法国的《人权宣言》等。这些法律都以罗马法为理论基础,从中发展成反映资产阶级要求的“天赋人权”、“权利平等”等观念。
④罗马法的影响波及亚洲。19世纪末20世纪初,日本、中国清末和民国时期的民法,都受罗马法的影响。
⑤现代许多国家的陪审制度、律师制度和某些诉讼原则均直接源于罗马法。我国现行的《民法通则》和《继承法》也在一定程度上采取了罗马法的原则。(罗马法中买卖、借贷、债权、合同契约、遗产继承以及伤害赔偿等的规定,在日益重视私有财产和人权的今天,更具有现实借鉴意义。)
(局限性)罗马法毕竟是奴隶主贵族为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制定的法律,规定了奴隶制和私有财产不可侵犯,所以具有很大的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