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专项法律服务内容
【本服务内容大致包括了全程服务,但因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内容有所不同,具体服务内容均以与委托方签订的协议为准。其他参与方(如融资方)的服务内容亦要根据情况调整。】
(一)对项目研究分析
1、律师通过委托人介绍、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和公开渠道收集的资料,对项目进行充分的了解,对项目合法性进行初步审查。
2、律师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专项委托)对项目本身及项目其它参与方进行尽职调查,提供书面尽职调查报告。
(二)项目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查
1、项目识别阶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A、征集通知
B、潜在项目报告或报表
C、项目建议书
D、项目年度开发计划
E、项目中期开发计划
F、可行性研究报告(新建、改建项目)
G、存量公共资产的历史资料(存量项目)
H、项目产出说明
I、初步实施方案
J、物有所值评价
K、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L、项目目录
M、PPP项目进展情况表
上述文件中需要其他专业机构独立或联合制作的和由委托人自行制作的,律师负责其合法性审查。
2、项目准备阶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A、项目实施方案
B、项目实施方案验证报告
C、项目实施方案验证审核报告
D、项目实施方案(调整)
上述文件中需要其他专业机构独立或联合制作的和由委托人自行制作的,律师负责其合法性审查。
律师参与实施方案的编制及调整,对实施方案中风险分配基本框架、项目运作方式、交易结构、合同体系、监管架构、采购方式选择提出建议(设计方案),并根据委托方要求修改、调整方案。
3、项目采购阶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A、资格预审文件
B、资格预审公告
C、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D、资格预审的评审报告
E、采购文件
F、采购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
G、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H、响应文件
I、补遗文件
J、最终采购需求方案
K、评审报告及候选社会资本的排序名单
L、确认谈判备忘录
M、中标、成交通知书
N、项目合同
上述文件中需要其他专业机构独立或联合制作的和由委托人自行制作的,律师负责其合法性审查。
对采购程序的合法性提出意见。
如果律师参加评审、谈判、磋商工作,负责与法律相关内容的解释和协商,负责相关文件的制作或审查。
根据项目双方协商确认的方案,制作、审查确认谈判备忘录、项目合同。
4、项目执行阶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A、股东协议
B、融资方案
C、融资合同(贷款合同、担保合同、直接介入协议 )
D、履约合同(包括工程承包合同、运营服务合同、原料供应合同、产品或服务购买合同等)
E、项目计划和进度报告
F、运营维护手册和有关项目运营情况的报告
G、绩效监测报告季报
H、绩效监测报告年报
I、中期评估报告
上述文件中需要其他专业机构独立或联合制作的和由委托人自行制作的,律师负责其合法性审查。
律师参与项目公司的设立(包括股东谈判);参与融资方案设计、机构接洽、合同签订和融资交割;参加上述合同谈判工作,负责与法律相关内容的解释和协商;负责相关合同(文件)的制作或审查。
律师参与政府对项目的绩效监测、中期评估,对绩效监测、中期评估及支付,根据履约情况提出建议。
5、项目移交阶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A、移交方案
B、补偿方案
C、资产评估方案
D、性能测试方案
E、资产评估报告
F、性能测试报告
G、移交清单
H、法律过户和管理权移交手续
E、绩效评价报告
上述文件中需要其他专业机构独立或联合制作的和由委托人自行制作的,律师负责其合法性审查。
律师参与移交情形和补偿方式确认谈判;参与资产交割,对移交的内容、标准、方式提出建议。
(三)项目中的其他法律服务
1、对委托人的管理组织架构提出建议。
2、在项目公司的建设、运营中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另行委托)。
3、项目移交中协助办理法律过户和管理权移交手续(另行委托)。
4、项目争议的协商、诉讼、仲裁(另行委托)
5、委托人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PPP项目专项法律服务内容
【本服务内容大致包括了全程服务,但因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内容有所不同,具体服务内容均以与委托方签订的协议为准。其他参与方(如融资方)的服务内容亦要根据情况调整。】
(一)对项目研究分析
1、律师通过委托人介绍、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和公开渠道收集的资料,对项目进行充分的了解,对项目合法性进行初步审查。
2、律师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专项委托)对项目本身及项目其它参与方进行尽职调查,提供书面尽职调查报告。
(二)项目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查
1、项目识别阶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A、征集通知
B、潜在项目报告或报表
C、项目建议书
D、项目年度开发计划
E、项目中期开发计划
F、可行性研究报告(新建、改建项目)
G、存量公共资产的历史资料(存量项目)
H、项目产出说明
I、初步实施方案
J、物有所值评价
K、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L、项目目录
M、PPP项目进展情况表
上述文件中需要其他专业机构独立或联合制作的和由委托人自行制作的,律师负责其合法性审查。
2、项目准备阶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A、项目实施方案
B、项目实施方案验证报告
C、项目实施方案验证审核报告
D、项目实施方案(调整)
上述文件中需要其他专业机构独立或联合制作的和由委托人自行制作的,律师负责其合法性审查。
律师参与实施方案的编制及调整,对实施方案中风险分配基本框架、项目运作方式、交易结构、合同体系、监管架构、采购方式选择提出建议(设计方案),并根据委托方要求修改、调整方案。
3、项目采购阶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A、资格预审文件
B、资格预审公告
C、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D、资格预审的评审报告
E、采购文件
F、采购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
G、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H、响应文件
I、补遗文件
J、最终采购需求方案
K、评审报告及候选社会资本的排序名单
L、确认谈判备忘录
M、中标、成交通知书
N、项目合同
上述文件中需要其他专业机构独立或联合制作的和由委托人自行制作的,律师负责其合法性审查。
对采购程序的合法性提出意见。
如果律师参加评审、谈判、磋商工作,负责与法律相关内容的解释和协商,负责相关文件的制作或审查。
根据项目双方协商确认的方案,制作、审查确认谈判备忘录、项目合同。
4、项目执行阶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A、股东协议
B、融资方案
C、融资合同(贷款合同、担保合同、直接介入协议 )
D、履约合同(包括工程承包合同、运营服务合同、原料供应合同、产品或服务购买合同等)
E、项目计划和进度报告
F、运营维护手册和有关项目运营情况的报告
G、绩效监测报告季报
H、绩效监测报告年报
I、中期评估报告
上述文件中需要其他专业机构独立或联合制作的和由委托人自行制作的,律师负责其合法性审查。
律师参与项目公司的设立(包括股东谈判);参与融资方案设计、机构接洽、合同签订和融资交割;参加上述合同谈判工作,负责与法律相关内容的解释和协商;负责相关合同(文件)的制作或审查。
律师参与政府对项目的绩效监测、中期评估,对绩效监测、中期评估及支付,根据履约情况提出建议。
5、项目移交阶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A、移交方案
B、补偿方案
C、资产评估方案
D、性能测试方案
E、资产评估报告
F、性能测试报告
G、移交清单
H、法律过户和管理权移交手续
E、绩效评价报告
上述文件中需要其他专业机构独立或联合制作的和由委托人自行制作的,律师负责其合法性审查。
律师参与移交情形和补偿方式确认谈判;参与资产交割,对移交的内容、标准、方式提出建议。
(三)项目中的其他法律服务
1、对委托人的管理组织架构提出建议。
2、在项目公司的建设、运营中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另行委托)。
3、项目移交中协助办理法律过户和管理权移交手续(另行委托)。
4、项目争议的协商、诉讼、仲裁(另行委托)
5、委托人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