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车辆过户协议书范本
车辆过户协议书范本
甲方(卖方/原车主): 身份证号:
现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新车主): 身份证号:
现住址: 联系电话:
一、车辆基本情况
车牌号: 厂牌型号: 初次入户时间: 年 月 发动机号码: 车架号码: 颜色: 甲方承诺:该车辆来源合法,无非法改造、改装;无遗留经济抵押(银行按揭);无未处理交通肇事和违章,所有证件资料税费真实完备,符合法定过户条件。
二、车辆具有以下证件和附件(打√或×,):
行驶证正副本 购置税本 养路费 车船使用税 机动车登记证书 钥匙 套 必需项目 备胎 随车工具 说明书/保养手册 保险单卡发票 其他:
三、车辆价格和付款交接
1.车辆成交价格:人民币(大写):贰万陆千元整(¥26000.00 元),此价格包含:养路费、随车保险、车辆过户费用、保险过户费用。 注: 养路费时间至:08年1月31日 保险时间至:08年10月11日
2.车辆付款方式:乙方一次性现金支付甲方人民币(大写):贰万陆千元整(¥26000.00 元) 乙方将购车款贰万陆千元一次性划入甲方帐户,甲方确认收到全额车款后,如过户不成,甲方全额划还车款,本协议不再生效。
3.车辆过户后在续办保险过户时,甲方予以协助。
4.车辆在过户的车管所交接。
四、如过户不成,由过错方承担对方的误工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如有其他未尽事宜,按甲乙双方的协议补充条款履行。
五、履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车辆过户地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有效期至办结车辆过户日止。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递交过户车管所一份。
甲方: (签字):
乙方: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篇二:车辆过户前协议书(完整版) 车辆过户协议书 甲方(卖方/原车主姓名):
现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一、车辆过户前基本信息情况 :
1、车辆基本情况 乙方(买方/新车主姓名): 现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车牌号:品牌型号: 初次入户时间:年 月 发动机码: 车架号码: 颜色:
该车辆来源合法,无非法改造、改装;无遗留经济抵押(银行按揭) ; 无未处理 交通肇事和违章,所有证件资料税费真实完备,符合法定过户条件。
2、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乙方对该车外观及内在质量状况已充分了解。
二、车辆具有以下证件和附件(打√和×):
□行驶证正副本 □购置税本 □养路费 □车船使用税 □机动车登记证书
□钥匙 套[必需项目] □备胎 □随车工具 □说明书/保养手册
□保险单、卡、发票 其他:
三、车辆价格和付款交接方式:
1.车辆成交价格: 险费用。
如过户不成,甲方全额退还车款,本协议不再生效。
3.车辆过户后续办保险过户时,甲方予以协助。
4.过户手续由乙方办理并支付过户费用,甲方予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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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交通违章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五、履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车辆过户地仲裁机构解决。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有效期至办结车辆过户日止。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递交过户车管所一份。
甲方: (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随同车交付车辆相关凭证
1、《机动车登记证》
2、《机动车行驶证》
3、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5、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
6、车辆养路费缴付凭证
7、车辆保险单
8、购车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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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车辆过户协议书
车辆过户协议书
甲方(卖方/原车主):
身份证号:
现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新车主):
身份证号:
现住址:
联系电话:
一、车辆基本情况
车牌号:川dz8823 厂牌型号: 初次入户时间: 年 月 发动机号码: 车架号码: 颜色: 甲方承诺:该车辆来源合法,无非法改造、改装;无遗留经济抵押(银行按揭);无未处理交通肇事和违章,所有证件资料税费真实完备,符合法定过户条件。
二、车辆具有以下证件和附件(打√或×,):
□行驶证正副本 □购置税本□车船使用税 □机动车登记证书 □钥匙套 [必需项目] □备胎 □随车工具 □ 说明书/保养手册 □保险单卡发票
三、车辆价格和付款交接
1.车辆成交价格(甲方静得):人民币(大写):贰万陆千元整(¥26000.00 元)。 过户费由乙方承担。
2.车辆付款方式:乙方过户之日支付甲方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20000.00 元) ,尾款至合同签订之日叁拾日内付清。(未付部分写张欠条给甲方)甲方确认收到首付车款贰万元后,
协助乙方到车管所过户;如过户不成,甲方全额退还车款,本协议终止。
3.车辆在过户的车管所交接。 过户后因车辆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四、车辆如因某方原因过户不成,由过错方承担对方的误工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如有其他未尽事宜,按甲乙双方的协议补充条款履行。
五、履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车辆过户地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有效期至乙方付清甲方欠款后终止。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递交过户车管所一份。
甲方: (签字):乙方: (签字):
年月 日
篇一:车辆过户协议书范本
车辆过户协议书范本
甲方(卖方/原车主): 身份证号:
现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新车主): 身份证号:
现住址: 联系电话:
一、车辆基本情况
车牌号: 厂牌型号: 初次入户时间: 年 月 发动机号码: 车架号码: 颜色: 甲方承诺:该车辆来源合法,无非法改造、改装;无遗留经济抵押(银行按揭);无未处理交通肇事和违章,所有证件资料税费真实完备,符合法定过户条件。
二、车辆具有以下证件和附件(打√或×,):
行驶证正副本 购置税本 养路费 车船使用税 机动车登记证书 钥匙 套 必需项目 备胎 随车工具 说明书/保养手册 保险单卡发票 其他:
三、车辆价格和付款交接
1.车辆成交价格:人民币(大写):贰万陆千元整(¥26000.00 元),此价格包含:养路费、随车保险、车辆过户费用、保险过户费用。 注: 养路费时间至:08年1月31日 保险时间至:08年10月11日
2.车辆付款方式:乙方一次性现金支付甲方人民币(大写):贰万陆千元整(¥26000.00 元) 乙方将购车款贰万陆千元一次性划入甲方帐户,甲方确认收到全额车款后,如过户不成,甲方全额划还车款,本协议不再生效。
3.车辆过户后在续办保险过户时,甲方予以协助。
4.车辆在过户的车管所交接。
四、如过户不成,由过错方承担对方的误工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如有其他未尽事宜,按甲乙双方的协议补充条款履行。
五、履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车辆过户地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有效期至办结车辆过户日止。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递交过户车管所一份。
甲方: (签字):
乙方: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篇二:车辆过户前协议书(完整版) 车辆过户协议书 甲方(卖方/原车主姓名):
现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一、车辆过户前基本信息情况 :
1、车辆基本情况 乙方(买方/新车主姓名): 现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车牌号:品牌型号: 初次入户时间:年 月 发动机码: 车架号码: 颜色:
该车辆来源合法,无非法改造、改装;无遗留经济抵押(银行按揭) ; 无未处理 交通肇事和违章,所有证件资料税费真实完备,符合法定过户条件。
2、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乙方对该车外观及内在质量状况已充分了解。
二、车辆具有以下证件和附件(打√和×):
□行驶证正副本 □购置税本 □养路费 □车船使用税 □机动车登记证书
□钥匙 套[必需项目] □备胎 □随车工具 □说明书/保养手册
□保险单、卡、发票 其他:
三、车辆价格和付款交接方式:
1.车辆成交价格: 险费用。
如过户不成,甲方全额退还车款,本协议不再生效。
3.车辆过户后续办保险过户时,甲方予以协助。
4.过户手续由乙方办理并支付过户费用,甲方予以协助。
1
事故、交通违章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五、履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车辆过户地仲裁机构解决。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有效期至办结车辆过户日止。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递交过户车管所一份。
甲方: (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随同车交付车辆相关凭证
1、《机动车登记证》
2、《机动车行驶证》
3、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5、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
6、车辆养路费缴付凭证
7、车辆保险单
8、购车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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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车辆过户协议书
车辆过户协议书
甲方(卖方/原车主):
身份证号:
现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新车主):
身份证号:
现住址:
联系电话:
一、车辆基本情况
车牌号:川dz8823 厂牌型号: 初次入户时间: 年 月 发动机号码: 车架号码: 颜色: 甲方承诺:该车辆来源合法,无非法改造、改装;无遗留经济抵押(银行按揭);无未处理交通肇事和违章,所有证件资料税费真实完备,符合法定过户条件。
二、车辆具有以下证件和附件(打√或×,):
□行驶证正副本 □购置税本□车船使用税 □机动车登记证书 □钥匙套 [必需项目] □备胎 □随车工具 □ 说明书/保养手册 □保险单卡发票
三、车辆价格和付款交接
1.车辆成交价格(甲方静得):人民币(大写):贰万陆千元整(¥26000.00 元)。 过户费由乙方承担。
2.车辆付款方式:乙方过户之日支付甲方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20000.00 元) ,尾款至合同签订之日叁拾日内付清。(未付部分写张欠条给甲方)甲方确认收到首付车款贰万元后,
协助乙方到车管所过户;如过户不成,甲方全额退还车款,本协议终止。
3.车辆在过户的车管所交接。 过户后因车辆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四、车辆如因某方原因过户不成,由过错方承担对方的误工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如有其他未尽事宜,按甲乙双方的协议补充条款履行。
五、履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车辆过户地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有效期至乙方付清甲方欠款后终止。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递交过户车管所一份。
甲方: (签字):乙方: (签字):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