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对方同意的录音资料能否作为定案依据

未经对方同意的录音资料能否作为定案依据

日期:20081121 作者: 来源:本报讯

济南某个体工商户业主李元军与另一个体工商户业主孙启,于2007年度多次以电话方式订立加工定做液压站设备合同,合同的履行均系孙启按照李元军的要求加工完液压站设备后,电话通知李元军去其处提货,并于提货时付清货款,开具发票。2008年3月份,李元军与孙启按照惯例又以电话方式订立加工定做液压站合同一份,孙启加工完设备后,通知李元军去提货并付款,均遭拒绝,孙启无奈将李元军诉到法院。李元军答辩称,其与孙启从未订立过合同,也不欠其任何货款。孙启提交的证据仅一盘录音磁带,是孙启去李元军处催其提货并支付货款时私自录制的双方谈话情况。李元军当庭对该证据的合法性提出异议,称该证据系未经其同意私自偷录的录音资料,其来源与取得不具合法性,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对该录音磁带证据的合法性判断成为该案认定事实的关键。

笔者认为,对证据合法性的判断,涉及到证据能力问题,关系到这个证据能否作为证据使用,决定能否由证据材料进入证据行列;而对证据真实性与关联性的判断,涉及到证据证明力大小的问题,决定哪些证据被采用予以证明案件事实。关于未经同意私自偷录的录音资料的合法性判断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 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这项规定明确了非法证据的判断标准在于证据的取得是否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对于录音录像资料而言,“是否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不能作为判断证据合法性的标准和依据。

有关录音录像证据合法性的判断,最高人民法院在1995年3月给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批复中认为:“证据的取得必须合法,只有经过合法途径取得的证据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系不合法行为,以这种手段取得的录音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这是我国证据制度中的第一个非法证据判断标准和排除规则的规定,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审判实践中的操作性问题,具有积极意义。但从审判实践来看,将录音取得的证据资料的合法性标准限定在经对方同意,这种一刀切的规定过于严厉,实践中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音像资料的情况十分复杂,一方当事人同意对方录制其谈话内容的情形在实践中也是极其罕见的,而依据批复,审判人员即使确信证据资料内容真实也无法对权利人予以保护。 为此,《证据规定》第68条在总结审判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重新设置非法证据的判断标准,即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手段取得的证据外,其他情形不得视为违法证据。 陈黎明 刘文君

未经对方同意的录音资料能否作为定案依据

日期:20081121 作者: 来源:本报讯

济南某个体工商户业主李元军与另一个体工商户业主孙启,于2007年度多次以电话方式订立加工定做液压站设备合同,合同的履行均系孙启按照李元军的要求加工完液压站设备后,电话通知李元军去其处提货,并于提货时付清货款,开具发票。2008年3月份,李元军与孙启按照惯例又以电话方式订立加工定做液压站合同一份,孙启加工完设备后,通知李元军去提货并付款,均遭拒绝,孙启无奈将李元军诉到法院。李元军答辩称,其与孙启从未订立过合同,也不欠其任何货款。孙启提交的证据仅一盘录音磁带,是孙启去李元军处催其提货并支付货款时私自录制的双方谈话情况。李元军当庭对该证据的合法性提出异议,称该证据系未经其同意私自偷录的录音资料,其来源与取得不具合法性,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对该录音磁带证据的合法性判断成为该案认定事实的关键。

笔者认为,对证据合法性的判断,涉及到证据能力问题,关系到这个证据能否作为证据使用,决定能否由证据材料进入证据行列;而对证据真实性与关联性的判断,涉及到证据证明力大小的问题,决定哪些证据被采用予以证明案件事实。关于未经同意私自偷录的录音资料的合法性判断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 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这项规定明确了非法证据的判断标准在于证据的取得是否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对于录音录像资料而言,“是否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不能作为判断证据合法性的标准和依据。

有关录音录像证据合法性的判断,最高人民法院在1995年3月给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批复中认为:“证据的取得必须合法,只有经过合法途径取得的证据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系不合法行为,以这种手段取得的录音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这是我国证据制度中的第一个非法证据判断标准和排除规则的规定,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审判实践中的操作性问题,具有积极意义。但从审判实践来看,将录音取得的证据资料的合法性标准限定在经对方同意,这种一刀切的规定过于严厉,实践中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音像资料的情况十分复杂,一方当事人同意对方录制其谈话内容的情形在实践中也是极其罕见的,而依据批复,审判人员即使确信证据资料内容真实也无法对权利人予以保护。 为此,《证据规定》第68条在总结审判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重新设置非法证据的判断标准,即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手段取得的证据外,其他情形不得视为违法证据。 陈黎明 刘文君


相关文章

  • 私自录音能否作为证据使用?
  • 石家庄律师 张峰 众所周知,侦察机关侦察.新闻记者采访等,有时都要采取秘密录音(窃听侦查).录像(视频监视)的手段,其所取得的视听资料一般均作为现场证据使用,而且其证据力往往无可辩驳.但有时涉讼的公民个人或其代理人将自行秘密录音.录像的视听 ...查看


  • 私自录制的录音证据是否应予以采信
  • 公证录音:https://gzly.egongzheng.com 私自录制的录音证据是否应予以采信 [案情] 2014年10月16日,何某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帅某解除婚姻关系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提出了明确的诉讼请求.庭审中,原告何某当庭用 ...查看


  • 如何在劳动案件中正确使用录音证据?
  • "在法庭上,只有证据,没有事实."这句法学名言并非否认事实的重要性,而是强调,在法庭上,只有被证据证明了的事实才是事实,无证据支持的事实,是无法被承认的.所以,纵然你有一肚子委屈,如果拿不出证据,也只能"哑巴吃 ...查看


  • 录音录像等电子视听证据的法律效力
  • 一.法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69条 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65条当事 ...查看


  • 未经他人同意录音能否作为证据
  • 来源: 作者: 时间:2010/10/25 未经他人同意录音能否作为证据 <关于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取得的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批复>中认为,未经对方同意私自录制的谈话录音资料,不具有合法性,不能作为证据使用.这是我 ...查看


  • 怎样进行电话录音才能成为合法证据
  • 俗话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有时有些直接证据很难取得(如书面签字的欠条等),那么进行电话录音可能是一种简单有效的补充证据.由于电话录音是在对方不知情或者不知道你的真实意图的情况进行下的,对方不会防范或者警惕性不强,因此取证比较容易,在证据不足 ...查看


  • 在日本名古屋大学的演讲稿
  • 中国民事诉讼制度改革及完善 ---从正义执著追求的"理想主义"到解决纠纷的"现实主义" 董少谋 (中国西北规范大学民事司法改革研究所 所长.教授) 对于一个正向法治目标迈进的国度来说,中国规治建设确实 ...查看


  • 偷拍.偷录的视听资料可以作为证据吗?
  • 民事诉讼法律问题100问 生活法律热线丛书 17.偷拍.偷录的视听资料可以作为证据吗? 现实案例 小王在与小李签订合同的过程中,自己偷偷地将双方谈话 的过程用MP3录了下来,在法院诉讼时,小王将该录音作为证据提交给了法庭,那么该证据能否作为 ...查看


  • 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问题(一)
  • 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问题(一) 汕头资深民事律师表示,人身损害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自然人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 ...查看


热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