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事证第 号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二0一0 年度)
单位名称 (章)
法定代表人
申请日期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制
填 写 说 明
一、如何填写
(一)封面
1、事证第 号:按原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的证书号填写。
2、( 年度):填写2010年度。
3、单位名称 :与原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 的名称一致,并加盖事业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由法定代表人(即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本人签名,以表示同意并签发。
5、填报日期: 指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报告的日期。
(二)内页
1、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事业单位在2010年度内,依据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的具体情况,主要包括:
(1)开展业务活动的项目和取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及
有关数据。
(2)存在的问题(即使没有下列问题,也要逐一说明)。
①是否有超出职责范围开展业务活动的情况,或一年未开展业务活动;
②是否有违约和社会投诉现象,是否涉及法律诉讼及具体情况;
③是否有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
④有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出租、出借印章行为。 (3)改进措施。
2、有关登记事项年末实际情况:事业单位应如实填写2008年底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记载的有关登记事项的实际情况。应当申请变更登记未及时办理的,填写年底实际情况,并在备注栏中说明原因,登记管理机关待其补办变更登记手续后,再予以年检。
(1)单位名称:与原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的名称一致,经审批机关批准使用多个名称的,用括号括起。不得填写未经批准的名称。
(2)住所:按实际情况填写事业单位所在的省、市、区、街道、门牌号。
(3)法定代表人: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姓名。
(4)经费来源:按实际情况填写全额拨款,差额补贴,自收自支等。
(5)开办资金:事业单位按其200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决算报表的《资产负债表》中“净资产数-专用基金数=开办资金数”填写。变化较大的,还需提交有资质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3、经费收支情况:以事业单位201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决算报表的《损益表》(或《收入支出决算表》)数字为准。
4、受奖惩和有关评估情况:受奖惩情况是指有关部门对事业单位的奖励和惩罚情况,不包括针对职工个人的奖惩情况;评估情况是指事业单位接受有关评估的情况和结果。此项没有的,则不填。
5、接受捐赠资助及其使用情况:指事业单位接受捐赠资助的数量、方式、使用方向和使用结果。此项没有的,则不填。
6、人员编制:填写机构编制部门核定下文的编制数。 7、从业人数:事业单位实有在职人数,包括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签定劳动合同录用的人员(不含离退休反聘、短期临时季节工、未按规定招用的人员)。
8、开户银行、银行帐户:填写事业单位开立基本帐户的
银行及帐户。
9、举办单位意见:由举办单位(即主管部门)填写“同意”,或对事业单位填写的栏目内容予以补充说明或更正,并加盖公章。
10、备注:填写已变更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的原因和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二、要求
1、认真填写、内容真实、准确无误。 2、表内涉及数字的,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
3、用钢笔(蓝黑或碳素墨水)、签字笔或毛笔填写,书写工整、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4、报告书一式一份,不得复印。内容填写不下的可另附纸。
平昌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1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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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证第 号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二0一0 年度)
单位名称 (章)
法定代表人
申请日期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制
填 写 说 明
一、如何填写
(一)封面
1、事证第 号:按原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的证书号填写。
2、( 年度):填写2010年度。
3、单位名称 :与原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 的名称一致,并加盖事业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由法定代表人(即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本人签名,以表示同意并签发。
5、填报日期: 指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报告的日期。
(二)内页
1、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事业单位在2010年度内,依据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的具体情况,主要包括:
(1)开展业务活动的项目和取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及
有关数据。
(2)存在的问题(即使没有下列问题,也要逐一说明)。
①是否有超出职责范围开展业务活动的情况,或一年未开展业务活动;
②是否有违约和社会投诉现象,是否涉及法律诉讼及具体情况;
③是否有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
④有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出租、出借印章行为。 (3)改进措施。
2、有关登记事项年末实际情况:事业单位应如实填写2008年底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记载的有关登记事项的实际情况。应当申请变更登记未及时办理的,填写年底实际情况,并在备注栏中说明原因,登记管理机关待其补办变更登记手续后,再予以年检。
(1)单位名称:与原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的名称一致,经审批机关批准使用多个名称的,用括号括起。不得填写未经批准的名称。
(2)住所:按实际情况填写事业单位所在的省、市、区、街道、门牌号。
(3)法定代表人: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姓名。
(4)经费来源:按实际情况填写全额拨款,差额补贴,自收自支等。
(5)开办资金:事业单位按其200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决算报表的《资产负债表》中“净资产数-专用基金数=开办资金数”填写。变化较大的,还需提交有资质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3、经费收支情况:以事业单位201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决算报表的《损益表》(或《收入支出决算表》)数字为准。
4、受奖惩和有关评估情况:受奖惩情况是指有关部门对事业单位的奖励和惩罚情况,不包括针对职工个人的奖惩情况;评估情况是指事业单位接受有关评估的情况和结果。此项没有的,则不填。
5、接受捐赠资助及其使用情况:指事业单位接受捐赠资助的数量、方式、使用方向和使用结果。此项没有的,则不填。
6、人员编制:填写机构编制部门核定下文的编制数。 7、从业人数:事业单位实有在职人数,包括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签定劳动合同录用的人员(不含离退休反聘、短期临时季节工、未按规定招用的人员)。
8、开户银行、银行帐户:填写事业单位开立基本帐户的
银行及帐户。
9、举办单位意见:由举办单位(即主管部门)填写“同意”,或对事业单位填写的栏目内容予以补充说明或更正,并加盖公章。
10、备注:填写已变更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的原因和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二、要求
1、认真填写、内容真实、准确无误。 2、表内涉及数字的,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
3、用钢笔(蓝黑或碳素墨水)、签字笔或毛笔填写,书写工整、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4、报告书一式一份,不得复印。内容填写不下的可另附纸。
平昌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1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