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物品使用管理规定
一、所有公司因工作关系派发的工作用具及物品,在签领人领取后将完全承担其保管看护责任。
二、所有公司因工作关系派发的工作用具及物品,在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务合同后,必须如数交回公司。
三、所有公司因工作关系派发的工作用具及物品,在签领人使用保管期间,非自然因素造成的损坏将按照以下物品赔偿条款进行修复费赔偿:
1、签领物品或用具,使用保管期未满3个月的,将按照物品/用具的维修价格进行赔偿;
2、签领物品或用具,使用保管期满3个月,低于6个月的,将按照物品/用具的维修价格的80%进行赔偿;
3、签领物品或用具,使用保管期满6个月,低于12个月的,将按照物品/用具的维修价格的60%进行赔偿;
4、签领物品或用具,使用保管期满12个月,低于15个月的,将按照物品/用具的维修价格的50%进行赔偿;
5、签领物品或用具,使用保管期满15个月,低于18个月的,将按照物品/用具的维修价格的30%进行赔偿;
6、签领物品或用具,使用保管期满18个月,低于24个月的,将按照物品/用具的维修价格的10%进行赔偿;
7、签领物品或用具,使用保管期满24个月,由公司承担维修费。
四、所有公司因工作关系派发的工作用具及物品,在签领人使用保管期间,因人为因素造成的物品丢失,将按照以下物品赔偿条款进行赔偿:
1、签领物品或用具,使用保管期未满6个月的,将按照物品/用具的购买价格进行赔偿;
2、签领物品或用具,使用保管期满6个月,低于12个月的,将按照物品/用具购买价格的80%进行赔偿;
3、签领物品或用具,使用保管期满12个月,低于18个月的,将按照物品/用具购买价格的60%进行赔偿;
4、签领物品或用具,使用保管期满18个月,低于24个月的,将按照物品/用具购买价格的40%进行赔偿;
5、签领物品或用具,使用保管期满24个月,将按照物品/用具购买价格的20%进行赔偿;
备注:以上物品不包括大件贵重物品(比如电脑,办公桌椅等),不包括办公用易耗品;
五、所有离职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所签领的物品或用具必须交回公司,交接不清的物品或用具将严格按照物品丢失的赔偿条例进行赔偿;
所有物品报损必须严格按照报损单要求程序认真填写,相关主管及维修主管、采购主管必须签字后才能报损,报损物品必须入库,存放1年才能进行处理。
公用物品使用管理规定
一、所有公司因工作关系派发的工作用具及物品,在签领人领取后将完全承担其保管看护责任。
二、所有公司因工作关系派发的工作用具及物品,在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务合同后,必须如数交回公司。
三、所有公司因工作关系派发的工作用具及物品,在签领人使用保管期间,非自然因素造成的损坏将按照以下物品赔偿条款进行修复费赔偿:
1、签领物品或用具,使用保管期未满3个月的,将按照物品/用具的维修价格进行赔偿;
2、签领物品或用具,使用保管期满3个月,低于6个月的,将按照物品/用具的维修价格的80%进行赔偿;
3、签领物品或用具,使用保管期满6个月,低于12个月的,将按照物品/用具的维修价格的60%进行赔偿;
4、签领物品或用具,使用保管期满12个月,低于15个月的,将按照物品/用具的维修价格的50%进行赔偿;
5、签领物品或用具,使用保管期满15个月,低于18个月的,将按照物品/用具的维修价格的30%进行赔偿;
6、签领物品或用具,使用保管期满18个月,低于24个月的,将按照物品/用具的维修价格的10%进行赔偿;
7、签领物品或用具,使用保管期满24个月,由公司承担维修费。
四、所有公司因工作关系派发的工作用具及物品,在签领人使用保管期间,因人为因素造成的物品丢失,将按照以下物品赔偿条款进行赔偿:
1、签领物品或用具,使用保管期未满6个月的,将按照物品/用具的购买价格进行赔偿;
2、签领物品或用具,使用保管期满6个月,低于12个月的,将按照物品/用具购买价格的80%进行赔偿;
3、签领物品或用具,使用保管期满12个月,低于18个月的,将按照物品/用具购买价格的60%进行赔偿;
4、签领物品或用具,使用保管期满18个月,低于24个月的,将按照物品/用具购买价格的40%进行赔偿;
5、签领物品或用具,使用保管期满24个月,将按照物品/用具购买价格的20%进行赔偿;
备注:以上物品不包括大件贵重物品(比如电脑,办公桌椅等),不包括办公用易耗品;
五、所有离职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所签领的物品或用具必须交回公司,交接不清的物品或用具将严格按照物品丢失的赔偿条例进行赔偿;
所有物品报损必须严格按照报损单要求程序认真填写,相关主管及维修主管、采购主管必须签字后才能报损,报损物品必须入库,存放1年才能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