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调整、材料差额补贴申请报告
致:枣庄三丰监理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我方于2010 年12月31日上报过关于 工程政策性人工费调整及材料差额补贴费用申请。
现将我方的申请理由详细阐述如下:
合同书中明确列明竣工日期为年
2. 合同书中通用条款第25条设计变更规定:
“因设计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 合同书中通用条款第26条确定变更价款规定:
“发生第25条规定的变更后,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承包人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报发包人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
合同书中通用条款第5条发包人工作规定: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5. 合同书中专用条款第十一条合同价款计付方式规定:
发包人指定品牌材料(水泥、电缆、配电柜与面板、管材、洁具、防水材料、消防设备等凡须发包人确定的各项主材)有同品牌同规格信息价的执行信息价,无信息价执行发包人签证材料结算价。(签证价的签证日期与实际的施工日期出入非常大,材料的差价很大。)
6. 山东省建设厅于2010年8月31日颁发了关于人工单价调整的文件通知,文件编号:鲁建标字[2010]18号文。
7. 基于以上原因,依据合同书规定,我方申请调整的人工费及材料的差额补贴,调整幅度为政策文件规定的幅度。
综上所述,我方申请对人工费政策性调整及材料差额补贴费用,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予以审核、商定并回复。
有限公司
区项目部
2011年6月7日
抄送:
人工调整、材料差额补贴申请报告
致:枣庄三丰监理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我方于2010 年12月31日上报过关于 工程政策性人工费调整及材料差额补贴费用申请。
现将我方的申请理由详细阐述如下:
合同书中明确列明竣工日期为年
2. 合同书中通用条款第25条设计变更规定:
“因设计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 合同书中通用条款第26条确定变更价款规定:
“发生第25条规定的变更后,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承包人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报发包人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
合同书中通用条款第5条发包人工作规定: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5. 合同书中专用条款第十一条合同价款计付方式规定:
发包人指定品牌材料(水泥、电缆、配电柜与面板、管材、洁具、防水材料、消防设备等凡须发包人确定的各项主材)有同品牌同规格信息价的执行信息价,无信息价执行发包人签证材料结算价。(签证价的签证日期与实际的施工日期出入非常大,材料的差价很大。)
6. 山东省建设厅于2010年8月31日颁发了关于人工单价调整的文件通知,文件编号:鲁建标字[2010]18号文。
7. 基于以上原因,依据合同书规定,我方申请调整的人工费及材料的差额补贴,调整幅度为政策文件规定的幅度。
综上所述,我方申请对人工费政策性调整及材料差额补贴费用,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予以审核、商定并回复。
有限公司
区项目部
2011年6月7日
抄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