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婚丧喜庆风俗

婚丧喜庆风俗

一 婚姻礼俗

清末前,一般男女年当十二三岁时,全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包办择婚,婚姻之选择,以门当户对为先,次则以其家庭政治经济地位为条件。到民国年间,男女婚嫁仍袭包办买卖之恶习。昔日,关于婚姻的构成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其中有通过亲友或媒婆的介绍而构成的婚姻,有通过收童养媳的形式而构成的婚姻,还有指腹为婚的,兼结阴亲,纳妾等。 从辛亥革命以后,开始出现自由恋爱,然而是个别的。建国后,男女找对象多由自己选择,其中很多是在一起工作的,也有由亲戚或朋友介绍认识的,再由双方自由来往,互相了解,由恋爱而结婚。后一种较为普遍。

订婚礼俗 订婚,俗称“问媳妇”,也叫“送媳妇”。民国以前,“婚姻论门第、序班行”,年龄八九岁至十二三岁,媒人来往,父母同意,即可订婚。男女双方互不见面,俗话“布袋买猫”。一般通过红爷(媒人)穿针引线,双方家长互相了解情况,如若相称,红爷先将男方的生辰年月日时,即“八字”,用红纸开具庚贴(婚单)交女方;再将女方生辰“八字”送往男方,要求合象;经阴阳先生“合婚”后,决定订婚与否。如若冲犯,庚贴退回,从此不提。如不冲犯,红爷便将彩礼、衣服妆奁送往女家,女方开据“允贴”转交男方,谓之“合婚”。也有不写庚贴,单凭媒人口头说媒订亲的。

建国后,人民政府颁布《婚姻法》,实行婚姻自主,废除包办买卖。由介绍人搭桥牵线,将男女双方召在一起,称作见面,互赠见面礼。初步同意后,介绍人陪同女方及其家属赴男方家中,俗称“看屋里”。男方准备较为丰盛,热情接待,并送女方一点礼物。接受礼物,表示同意,否则不受。同意者再经历一段.互相了解,情投意合,约定日期,双方通知主要亲属于是日前来庆贺,主要换一些礼品和衣物,俗称“过礼”。“三年困难”时期,深藏在群众思想意识和社会习俗中的旧的沉渣积淀复燃,在婚嫁上的陈规陋习时时沉渣泛起,有的竟把女子当作私有财产,视结婚为一种交易,故索要彩礼歪风逐渐兴起,一般都是一至二份礼(折人民币240元至480元),也有六七百元、七八百元的。更加繁琐和严重的是北原、史官地区,订婚要例行四项仪式:

①双方同意及正式见面 见面男方送女方手表和几十元;女方送男方背心、钢笔或笔记本等物。

②“看向”,即看屋 双方通知各自亲属,选双日聚于男家,待客多至10席左右,少者也不下三五席,席面讲究。男方必备全四身衣服给媳妇,男方兄嫂和亲属各送一件衣料。长辈还要给媳妇钱。

(③)“戴耳坠”,即戴耳环 这是介绍人的事。议定日子后,介绍人将男方准备的四身衣服和部分彩礼送往女方。

(④)“行礼” 首先缴齐议定的彩礼,再议衣料给多少,折合现金缴女方,最后介绍人转达女方还要自行车或缝纫机、被套、被里和带索钱的多少,待全部缴清方议结婚日期,定待客多少,定以什么工具迎媳妇等。此种恶俗,娶个媳妇最低得3,000元左右,多至5,000~6,000元。

结婚礼俗 结婚,男方俗称“娶媳妇”。男方经算命先生推算良辰吉日,备办礼品,用红纸开具结婚日期,由媒人送往女方,叫送日子。女方表示同意后,准备陪嫁礼物。名为准备“妆奁”。亲友送的礼品曰“添箱”。男方准备接待亲朋筵席及给媳妇的穿戴衣料,以及洞房的摆设和装饰等,终不出所谓“周南雅化”、“六礼告成”之仪。清朝以至民国,结婚年龄贫富有别,贫苦家男的年龄一般20岁左右,也有30多岁结婚的;富豪子弟在十三四岁有结婚的;女的年龄一般十四五岁。

结婚日,一般都用四抬花轿,拿上食盒去女方家接亲(媳妇)。姑娘上轿前,在堂中香

烛前磕头“辞祖”、告别父母,然后由平辈年轻妇女陪伴上轿,要“哭泣”。并用绸缎或布一段盖子新媳妇头上,称“盖头”。轿起程后,有的地区是兄长,有的地区是父辈,骑马走在轿前,曰“压轿”。要是路上碰着对面同时来的花轿,双方新娘要交换礼物(压轿者代替),手帕即可。轿到新郎家村头,新郎身着长袍短褂,头戴插金花的礼帽,十字披红,骑上大红马,偕同宾相到彩轿前深施一礼,以示欢迎。在吹鼓手伴奏下迎彩轿到郎家门前。此刻在一阵鞭炮声和鼓乐声中,由婆母点燃谷草,绕轿三圈,并撂馍、枣、核桃、小铜钱等物,名曰“燎轿”。后陪伴扶新娘下桥,同时还令两男孩拉“柽子和“花头”(传云:“柽子取其谐音“圣旨”。言皇上出嫁女子有圣旨,有官印,因此“柽子”中干必用红纸缠,中拴一红布包的酒壶,代官印。“花头”,是在扫帚上拴核桃、枣、馍和纸花等),走在婆妇之前。媳妇进门时帮忙的人和平辈、亲友挡门要手巾;进门后厨师以杆杖揭去“盖头”,除北原、史官地区置放于屋檐,他处皆交主家收管。后于庭前举行婚礼,俗称”拜堂”。新郎由宾相陪伴站左方,新娘由陪伴站右方,然后赞礼人高喊“成礼”,宣读“某些属相人与新娘相克,不要进来”,继而又喊“拜天地、拜祖先、拜雁、拜父母,夫妻交拜”。礼毕送新娘入洞房。

送亲的人在新郎家吃两次饭,叫坐席。第一次,上午约十点左右,菜十个,叫“十全”,吃圆馍,俗称小馍。第二次,下午二时许,有酒菜和吃饭菜。酒菜一般先出九碟(碟子是豆腐干、花生米、糖等)子,后换六个、九个、十一个、十三个菜。主食仍是圆馍。在吃喝酒菜时,新郎逐桌逐人敬酒,长辈、亲戚将事先准备的礼物交给相陪者表示谢意。饭后去新房坐片刻,婆家即套车送客。新郎要送岳母到村头,岳母止后,馈赠礼物。

新亲走后,男方亲朋坐席。酒过三巡以后,新郎新娘在堂屋给长辈们行拜见礼。被拜的人将事先准备的钱物放入盘中。拜毕,亲友告辞。

次日,新婚夫妇相伴回女家,叫“回门”,在女家住一夜返回;大多地区当日即回。第四天,新媳妇独回娘家“住十”(实际不是十天,只三五天,最多五六天),去时娘家人要接,回来时娘家人要送。

民国中叶,知识分子反对旧礼仪,提倡文明结婚。男着西装,女穿旗袍,行鞠躬礼,男赴女家迎亲,这只是少数士绅、富豪家子弟行之。

结婚的当天晚上,村邻前来贺喜。有的盘子端个酒壶,给新郎父母敬酒,有的送些糕点,并开始闹新房,以联络感情,连续要闹三天,不分大小,以嫂子最活跃。

建国后,婚姻法规定:男20岁、女子18岁为结婚年龄。70年代后提倡晚婚晚育,不少男子在二十四五岁,女子在二十二三岁方办理结婚手续。待双方约定日期后,通知亲属参加结婚仪式。城乡于50年代用自搭轿车(拼装)、自行车,70年代用手扶、拖拉机,80年代用汽车迎接新媳妇,车前披红带花,作为嫁娶喜庆标志。女方家族、亲属连同陪嫁的柜箱、被褥、衣物等一齐运至男家,摆在门前,让亲邻观赏。午宴之前,举行婚礼。主要仪程的内容有:奏乐(60年代后普遍用收录机代替了鼓乐),证婚人讲话,宣读结婚证书,双方家长讲话,介绍人、来宾讲话,男女双方互相佩带大红花和交换礼物,向来宾致敬等。当晚开始富有趣味性的“闹房”,内容健康文雅。

70年代后期,政府提倡婚事新办,反对铺张浪费,因而集体结婚、旅行结婚的形式逐渐出现。1979年以后,汽车接送新亲,大摆宴席,讲究排场。

清代、民国年间,寡妇再嫁须经本人同意。乡间有“先嫁由父母,后嫁由本人”之说。婚前由媒人推荐,互相见面,俗称“相人”。寡妇离夫家前,须赴故夫墓前烧纸啼哭,俗谓“辞墓”。离前夫家须是夜里。寡妇改嫁彩礼大于女子几倍。故夫所生子女带至新夫家抚养,有“活带”与“死带”两种。“活带”,长大后返回故夫家中,顶门立户;“死带”,需改名换姓,成为新夫家中子弟,有财产继承权。

旧社会还有卖“活人妻”(因男人穷困潦倒,养不了妻子而卖的)的,这必须立字据。字据须在村外野地里写,用过的笔不能再用。

建国后,寡妇改嫁名正言顺,且革除了旧社会的陈规旧俗。一般经介绍人介绍,双方同意,即可领取结婚证书。国家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干涉或阻挠。结婚之日,不必是夜间,新夫家同样备办酒席,盛情款待祝贺亲友。

赘婚,俗称“招亲”、“招上门女婿”。一种是夫死,媳妇不愿改嫁而要择婚的,称“招夫”;一种是有女无子,谓之“招婿”入户。都是为了瞻养老人,顶门立户。

建国后,民间招赘仍然。对招赘人改名换姓与否,采取自愿原则(建国前必须改姓)。 1979年后,人民政府提倡男到女家,其结婚程序和女到男家基本一样。只是一般赘婚不用彩礼,由女方设席待客罢了。

白水北原、史官地区结婚与它处有异。一般是结婚前一天男方亲戚就到,下午主家设席招待,名为“洗花席”,此间请乐户奏乐唱戏,饭后相扶头根据主家意图请亲戚看戏,实叫“串礼”。“串礼”,即亲戚给主家馈送钱。北原是相扶头宣布钱的数目:舅家最少三五元;女婿、外甥要高出舅家一倍;姑、姨家低于舅家。史管地区,舅家至少20元,余同上。同时给教师下请帖赴宴,实为请收礼。今多是带上烟,专请姑夫或姐夫收礼。

朋友、村邻是否招待,主动权在主家,若乡缘关系好、经济条件允许,主家在早饭后将收礼桌摆于大门外,就知主家待朋亲,村邻才行礼,主家有专人专屋接待,饭前主家拿烟、茶看望,以示敬谢。综观本县婚习,尚有贫简富繁之异,亦因时境顺逆而有别。

近年来,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有些地方不少姑娘带头破旧俗、树新风,找对象不搞门第观念,订婚不要彩礼,不讲排场,双方同意就订婚,简而俭。

二 丧葬礼俗

丧葬,民间称“埋人”。父母病危,儿子即先告户族及舅家前来看望,安排“后事”。病人弥留之时,儿女就给穿好葬服(俗称老衣、寿衣)。一旦逝世,一面着人给有关亲属报丧葬日时,一面贴白纸及服联于大门之上,子孙痛哭不已。烧过下炕纸后,移尸于厅房之下,亲友前来吊丧(吊唁)。男死舅家必到,女死娘家必来,瞻仰遗容后,方可入殓。棺木以柏、松为佳,其它次之。古时也有以陶瓷瓮代棺木的,县城北门外曾有发现。丧服皆为白色,子孙皆披麻戴孝,白纸糊鞋,腰系散麻纸绳。女婿、外甥多穿白褂。其余亲朋由主人根据亲疏、远近关系决定给孝布的多少,戴在头上。孝男、孝女昼夜寝坐柩侧,曰“守丧”,亦曰“守灵或坐草”,朝夕焚香哭奠三天或七天。

葬前,富人家要请阴阳先生下罗盘、看风水,择地选穴。一般葬入祖坟,无祖坟或祖坟无穴位的,方觅新坟地定墓穴;要请点主官、礼宾主持葬礼、祭奠,写出灵牌,“引魂幡”。第三天或第七天出丧时,全体孝子跪在灵前,长子用一瓦罐装上食品。发灵时,死人的棺材不许在门坎上停放。出灵时,由长子端上纸盆(装有烧了纸灰的砂罐),他人拿上“引魂幡”,鼓乐开路,孝男孝女随灵后,直到墓地。灵柩到后,由阴阳先生再下罗盘,拨正方向,然后将灵柩缓慢下移于墓坑,叫“下葬”。阴阳先生再次拨正方向,叫“拨正字头”。孝子跪于墓坑两侧,邻人友好填埋拥冢,孝子行礼,焚纸祭奠。

盛夏暑天,尸体易腐,不能久留,必先期埋葬,特不封墓顶,俗称“偷埋”、“移葬”、“厝埋”。葬埋之日,亲友必至。用棺罩、尸轿或龙扛抬灵柩至墓地。主要亲属沿途摆桌祭献,焚香吊唁。灵柩经过村民家门前时,户主必烧柴草火,避凶化吉。

葬后第三天,孝家全体要去坟地烧“复山纸”(即孝子于第三日往坟地修复墓丘)。从死之日算起,每七天要到坟地烧纸一次,连续七次,其中一、三、五、七次的七日为重。还有“五十”、“百日”烧纸之俗。还请阴阳先生推算死者的“回煞”时间,俗称“出殃”。出殃时,家人在死者生前的房内,全屋通道,筛上灶灰,以便阴魂回来看家时显露的痕迹。阴魂不愿与亲人撞见,家人必须离家回避,如果撞煞,就要被打死;“回煞”时间一过,回去看灰灶上有无痕迹;有就欢喜,无就愁苦,认为“阴差”押灵魂过严。

给死者要烧三个周年纸。一年为一个周年。从死亡日算起,“头周年”,除一年各忌日上坟

祭奠外,此日亦去祭奠。三周年那日叫“除服”,即从此不穿孝衣。一般是三周年设席待客,甚为隆重。

民国年间,许多迷信过程及请阴阳先生的逐渐减少,有的已经消失,如“在家守孝”等。 建国后,由于人们的思想觉悟提高,丧葬得到改革,国家机关干部死后,一般都举行吊唁仪式。亲友臂带黑纱,胸佩白花,俯首致哀,绕灵柩一周,与遗体告别。机关单位多送花圈,并召开追悼会。以土葬为主,也有个别火葬的。农村中虽还有旧俗,但仪式已大简略。1979年后,旧的丧葬繁琐礼俗虽有滋长,但非复旧,多是在宴客上讲究。

旧的丧葬习俗在本县洛河以北,近年有所恢复。丧葬仪式:人死报丧,吊丧(唁)人当天不回,待主要亲属到齐后,相扶头根据主家意图宣布某某和某某摆桌子,某某是祭猪(必须是全猪),某某叫电影等。埋人的前一天十二点钟前必到。所带礼品放在村头,乐户一次一次去迎,如迎圆馍(一个约10斤左右),又名献祭、迎庄屋、迎猪等等。一家的礼品要迎十数次。迎接的礼品全部献于灵前。旋即物主依次烧香,磕头,吊唁。次序为男先外家,女先娘家,次为女婿、外甥,再次以亲疏定之。

吃饭时,乐户依次迎请坐席。坐席前开奠,逐人行四叩八拜礼,礼毕放1元钱为唱戏钱。宴客是一般先茶,后酒,再吃饭。此间乐户一直奏乐,名为唱戏。接着相扶头指示乐户迎接重要亲属看戏,实为“串礼”。

电影在祭奠前放映,对放映员主家于开映前拿上香烟与孝布谢敬。相扶头对亲属宣布是某某和某某叫的,请大家观赏。

人死后必请阴阳先生定穴,看埋葬日,写对联、灵牌、路祭单等。待正式埋人之日,清早乐户奏乐在村中转一圈,曰放风。旋即到屋唱安神戏,随即开奠,先奠“灶”,即八人抬的尸轿,次送路祭。路祭桌上除灵前祭礼外,还必须加“三牲礼”(猪肝、心、肺和猪头、猪尾巴)。起灵前,由族中一长辈将灵前所有之物,如铺草、“显堂罐”(罐内装纸灰及显物之少许)、油灯、五谷、灵牌、引路幡等物装入笼中,担放在路祭棚下,名为“担纸火”。担时必要一儿媳手拉水担钩哭随(忌孕妇)。待祭奠后,继担墓地,儿媳从墓地四角各抓一把土,藏于衣中,然后回避,以看不见灵柩至墓地为准。

起灵,放鞭炮为号,长子头顶纸盆,次子顶香盘,其余男孝子随吹鼓手行于前,女孝子扶柩行于侧。男女孝子腰间必缠麻绳。男孝子孝布位于头顶部分必有七个绳环,每烧一次纸(指七斋纸)取一绳环,依此七斋纸烧完,绳环取完。

灵柩至地,抬者将棺木悬于墓挺之上,先唱悬棺戏,后孝子逐人祭奠,亲属一起祭奠,随即下葬。此时对孝子收头。然后必有一孝子同男外家或女娘家的晚辈人拨正棺木和重新整理一次死者的衣物,解开绊脚绳,揭去盖脸巾,点灯退出,由最后一人以柏树枝扫去脚印,挡好墓门石。待下葬人上来,帮忙者迅即填(卷)墓,全墓丘时撒入五谷。卷墓中间,相扶头喊孝子谢,孝子磕头、敬烟。最后烧纸、回家。孝子在回家途中或村中碰见稍年长者必磕头。进家门必于门外水盆中醮手(水盆上还要放一大刀)。最后一人醮后倒水,必泼在门外。 七斋烧纸,若逢七逢八日,由女子插旗(旗为白纸),并糊一纸伞插于墓顶。

人死了总是要葬的,如何送葬,不同社会有不同做法。旧社会富有之家和官宦人家,大兴土木为自己修寝陵,引起怨声载道。平民百姓办丧事,也要竭尽所有,以示儿孙们的孝道。解放后,不少人带头从简办丧事。特别是近年来,有人带头嘱咐儿孙实行火化,为民树了新风。

附录

封建社会以至民国期间,官宦家和特别有钱之家,为了荣光耀祖,显示富贵,集封建迷信之大成,名曰点主。点主分两种:一、死后埋葬时到坟地曰悬棺点主;二、三周年的点主声势为大,仪式隆重。今只录三周年的点主程序如下:

祭程序

开始,吹鼓手在宾馆击鼓,击三次,方行礼。

荣位礼:迎主官至中祭前,礼宾唱主官就位,上香、拜,礼毕回馆。

初献礼:礼宾唱初献礼始,执事者各执其事。启帘、盥洗,孝子孝孙出次,举哀,上香、拜、跪、叩首、再叩首、三叩首,兴(起来)、拜、引就下位,哀止。跪、主祭者兴,举哀。引向灵前,上香、跪、举哀、献牲礼、叩首、兴、拜、跪,执酹、酹酒,叩首、再叩首、三叩首,兴、拜、跪、执酹、酹酒,叩首,再叩首,三叩首,兴、拜、引就下位。

亚献礼:献蒸食,主祭者兴、举哀,引向灵前,上香、拜、跪,献蒸食,叩首。兴、拜、跪、执酹、执酒、叩首(下同献牲礼例)。

三献礼:献杂食(开始同上),(下同献牲礼例)。

读祝文:

某朝某年某月某日致祭于我父(母)之灵前日,呜呼!我父在日治家有规,……呜呼哀哉,复文尚飨。

儿某某

等祭

孙某某

三 礼节风俗

民国以前,晚辈见长辈要磕头,或行拱手礼(俗称男揖女拜)。故友相见互行拱手礼。学生、学徒拜老师、师傅要磕头。见陌生人问路或请示事宜要作揖,视年龄称之,忌“白搭话”。媳妇,特别是新媳妇回娘家穿戴好后,向婆婆行拱手礼(拜),到村中碰见老妇要拜,返家亦同。男的外出办事、工作或学习;女的回家、走亲戚要选三、六、九日,取其吉利(俗语谓三六九向前走)。忌讳七出八人。但看病人却忌三、六、九日和下午,并忌拿梨、枣礼物,实忌谐音。

宴客坐席以“横木为上”,长者坐上席,席间给上席位人敬酒,后相互劝酒,以示礼貌。起席要同时,忌“早离”。

建国后,磕头、作揖、拜等旧礼俗渐除。50年代学生见老师行鞠躬礼,一般行握手礼。行进间晚辈见长辈、学生见老师除称谓外,问吃喝、问好。同辈人相见就点头、哈腰和问好。若骑自行车相见,必下车问候,以示尊重,分离则呼“再见”;事急则举右手打个招呼。农村一般不行礼,见面问吃问喝、问干什么。

农村禁忌很多,以传统风俗习惯为生活准则,不管是好是坏一律遵守。大、小便都遵旧俗,如“早不朝东,晚不朝西”,认为对着太阳神大、小便有罪。并认为“南方丙丁火,北方庚辛金”,不能冲犯神和财神。“点火点灯不能嘴对嘴”(意为不能让灯火对面引点),“若要嘴对嘴,明日有是非”。同时还相信:“男人头,贵似金,婆娘一摸霉死人”。“阳公忌”不能动土(从农历正月十三日起,每月向下推两天为“阳公忌”。)别人给女儿提婚,他坚持“是媒不是媒,得跑两三回”。认为误进“坐月子”人的门为“冲气运”,认为“看见女人大、小便要倒霉”等等。

建国后,人们的觉悟逐渐提高,相信科学,破除迷信,陈规旧习多已剔除:保留下了那些人与人之间的正常关系,增添了生活情趣的良风善俗。同时推广了那些由人民群众创造出来的具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精神的新风俗。

婚丧喜庆风俗

一 婚姻礼俗

清末前,一般男女年当十二三岁时,全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包办择婚,婚姻之选择,以门当户对为先,次则以其家庭政治经济地位为条件。到民国年间,男女婚嫁仍袭包办买卖之恶习。昔日,关于婚姻的构成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其中有通过亲友或媒婆的介绍而构成的婚姻,有通过收童养媳的形式而构成的婚姻,还有指腹为婚的,兼结阴亲,纳妾等。 从辛亥革命以后,开始出现自由恋爱,然而是个别的。建国后,男女找对象多由自己选择,其中很多是在一起工作的,也有由亲戚或朋友介绍认识的,再由双方自由来往,互相了解,由恋爱而结婚。后一种较为普遍。

订婚礼俗 订婚,俗称“问媳妇”,也叫“送媳妇”。民国以前,“婚姻论门第、序班行”,年龄八九岁至十二三岁,媒人来往,父母同意,即可订婚。男女双方互不见面,俗话“布袋买猫”。一般通过红爷(媒人)穿针引线,双方家长互相了解情况,如若相称,红爷先将男方的生辰年月日时,即“八字”,用红纸开具庚贴(婚单)交女方;再将女方生辰“八字”送往男方,要求合象;经阴阳先生“合婚”后,决定订婚与否。如若冲犯,庚贴退回,从此不提。如不冲犯,红爷便将彩礼、衣服妆奁送往女家,女方开据“允贴”转交男方,谓之“合婚”。也有不写庚贴,单凭媒人口头说媒订亲的。

建国后,人民政府颁布《婚姻法》,实行婚姻自主,废除包办买卖。由介绍人搭桥牵线,将男女双方召在一起,称作见面,互赠见面礼。初步同意后,介绍人陪同女方及其家属赴男方家中,俗称“看屋里”。男方准备较为丰盛,热情接待,并送女方一点礼物。接受礼物,表示同意,否则不受。同意者再经历一段.互相了解,情投意合,约定日期,双方通知主要亲属于是日前来庆贺,主要换一些礼品和衣物,俗称“过礼”。“三年困难”时期,深藏在群众思想意识和社会习俗中的旧的沉渣积淀复燃,在婚嫁上的陈规陋习时时沉渣泛起,有的竟把女子当作私有财产,视结婚为一种交易,故索要彩礼歪风逐渐兴起,一般都是一至二份礼(折人民币240元至480元),也有六七百元、七八百元的。更加繁琐和严重的是北原、史官地区,订婚要例行四项仪式:

①双方同意及正式见面 见面男方送女方手表和几十元;女方送男方背心、钢笔或笔记本等物。

②“看向”,即看屋 双方通知各自亲属,选双日聚于男家,待客多至10席左右,少者也不下三五席,席面讲究。男方必备全四身衣服给媳妇,男方兄嫂和亲属各送一件衣料。长辈还要给媳妇钱。

(③)“戴耳坠”,即戴耳环 这是介绍人的事。议定日子后,介绍人将男方准备的四身衣服和部分彩礼送往女方。

(④)“行礼” 首先缴齐议定的彩礼,再议衣料给多少,折合现金缴女方,最后介绍人转达女方还要自行车或缝纫机、被套、被里和带索钱的多少,待全部缴清方议结婚日期,定待客多少,定以什么工具迎媳妇等。此种恶俗,娶个媳妇最低得3,000元左右,多至5,000~6,000元。

结婚礼俗 结婚,男方俗称“娶媳妇”。男方经算命先生推算良辰吉日,备办礼品,用红纸开具结婚日期,由媒人送往女方,叫送日子。女方表示同意后,准备陪嫁礼物。名为准备“妆奁”。亲友送的礼品曰“添箱”。男方准备接待亲朋筵席及给媳妇的穿戴衣料,以及洞房的摆设和装饰等,终不出所谓“周南雅化”、“六礼告成”之仪。清朝以至民国,结婚年龄贫富有别,贫苦家男的年龄一般20岁左右,也有30多岁结婚的;富豪子弟在十三四岁有结婚的;女的年龄一般十四五岁。

结婚日,一般都用四抬花轿,拿上食盒去女方家接亲(媳妇)。姑娘上轿前,在堂中香

烛前磕头“辞祖”、告别父母,然后由平辈年轻妇女陪伴上轿,要“哭泣”。并用绸缎或布一段盖子新媳妇头上,称“盖头”。轿起程后,有的地区是兄长,有的地区是父辈,骑马走在轿前,曰“压轿”。要是路上碰着对面同时来的花轿,双方新娘要交换礼物(压轿者代替),手帕即可。轿到新郎家村头,新郎身着长袍短褂,头戴插金花的礼帽,十字披红,骑上大红马,偕同宾相到彩轿前深施一礼,以示欢迎。在吹鼓手伴奏下迎彩轿到郎家门前。此刻在一阵鞭炮声和鼓乐声中,由婆母点燃谷草,绕轿三圈,并撂馍、枣、核桃、小铜钱等物,名曰“燎轿”。后陪伴扶新娘下桥,同时还令两男孩拉“柽子和“花头”(传云:“柽子取其谐音“圣旨”。言皇上出嫁女子有圣旨,有官印,因此“柽子”中干必用红纸缠,中拴一红布包的酒壶,代官印。“花头”,是在扫帚上拴核桃、枣、馍和纸花等),走在婆妇之前。媳妇进门时帮忙的人和平辈、亲友挡门要手巾;进门后厨师以杆杖揭去“盖头”,除北原、史官地区置放于屋檐,他处皆交主家收管。后于庭前举行婚礼,俗称”拜堂”。新郎由宾相陪伴站左方,新娘由陪伴站右方,然后赞礼人高喊“成礼”,宣读“某些属相人与新娘相克,不要进来”,继而又喊“拜天地、拜祖先、拜雁、拜父母,夫妻交拜”。礼毕送新娘入洞房。

送亲的人在新郎家吃两次饭,叫坐席。第一次,上午约十点左右,菜十个,叫“十全”,吃圆馍,俗称小馍。第二次,下午二时许,有酒菜和吃饭菜。酒菜一般先出九碟(碟子是豆腐干、花生米、糖等)子,后换六个、九个、十一个、十三个菜。主食仍是圆馍。在吃喝酒菜时,新郎逐桌逐人敬酒,长辈、亲戚将事先准备的礼物交给相陪者表示谢意。饭后去新房坐片刻,婆家即套车送客。新郎要送岳母到村头,岳母止后,馈赠礼物。

新亲走后,男方亲朋坐席。酒过三巡以后,新郎新娘在堂屋给长辈们行拜见礼。被拜的人将事先准备的钱物放入盘中。拜毕,亲友告辞。

次日,新婚夫妇相伴回女家,叫“回门”,在女家住一夜返回;大多地区当日即回。第四天,新媳妇独回娘家“住十”(实际不是十天,只三五天,最多五六天),去时娘家人要接,回来时娘家人要送。

民国中叶,知识分子反对旧礼仪,提倡文明结婚。男着西装,女穿旗袍,行鞠躬礼,男赴女家迎亲,这只是少数士绅、富豪家子弟行之。

结婚的当天晚上,村邻前来贺喜。有的盘子端个酒壶,给新郎父母敬酒,有的送些糕点,并开始闹新房,以联络感情,连续要闹三天,不分大小,以嫂子最活跃。

建国后,婚姻法规定:男20岁、女子18岁为结婚年龄。70年代后提倡晚婚晚育,不少男子在二十四五岁,女子在二十二三岁方办理结婚手续。待双方约定日期后,通知亲属参加结婚仪式。城乡于50年代用自搭轿车(拼装)、自行车,70年代用手扶、拖拉机,80年代用汽车迎接新媳妇,车前披红带花,作为嫁娶喜庆标志。女方家族、亲属连同陪嫁的柜箱、被褥、衣物等一齐运至男家,摆在门前,让亲邻观赏。午宴之前,举行婚礼。主要仪程的内容有:奏乐(60年代后普遍用收录机代替了鼓乐),证婚人讲话,宣读结婚证书,双方家长讲话,介绍人、来宾讲话,男女双方互相佩带大红花和交换礼物,向来宾致敬等。当晚开始富有趣味性的“闹房”,内容健康文雅。

70年代后期,政府提倡婚事新办,反对铺张浪费,因而集体结婚、旅行结婚的形式逐渐出现。1979年以后,汽车接送新亲,大摆宴席,讲究排场。

清代、民国年间,寡妇再嫁须经本人同意。乡间有“先嫁由父母,后嫁由本人”之说。婚前由媒人推荐,互相见面,俗称“相人”。寡妇离夫家前,须赴故夫墓前烧纸啼哭,俗谓“辞墓”。离前夫家须是夜里。寡妇改嫁彩礼大于女子几倍。故夫所生子女带至新夫家抚养,有“活带”与“死带”两种。“活带”,长大后返回故夫家中,顶门立户;“死带”,需改名换姓,成为新夫家中子弟,有财产继承权。

旧社会还有卖“活人妻”(因男人穷困潦倒,养不了妻子而卖的)的,这必须立字据。字据须在村外野地里写,用过的笔不能再用。

建国后,寡妇改嫁名正言顺,且革除了旧社会的陈规旧俗。一般经介绍人介绍,双方同意,即可领取结婚证书。国家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干涉或阻挠。结婚之日,不必是夜间,新夫家同样备办酒席,盛情款待祝贺亲友。

赘婚,俗称“招亲”、“招上门女婿”。一种是夫死,媳妇不愿改嫁而要择婚的,称“招夫”;一种是有女无子,谓之“招婿”入户。都是为了瞻养老人,顶门立户。

建国后,民间招赘仍然。对招赘人改名换姓与否,采取自愿原则(建国前必须改姓)。 1979年后,人民政府提倡男到女家,其结婚程序和女到男家基本一样。只是一般赘婚不用彩礼,由女方设席待客罢了。

白水北原、史官地区结婚与它处有异。一般是结婚前一天男方亲戚就到,下午主家设席招待,名为“洗花席”,此间请乐户奏乐唱戏,饭后相扶头根据主家意图请亲戚看戏,实叫“串礼”。“串礼”,即亲戚给主家馈送钱。北原是相扶头宣布钱的数目:舅家最少三五元;女婿、外甥要高出舅家一倍;姑、姨家低于舅家。史管地区,舅家至少20元,余同上。同时给教师下请帖赴宴,实为请收礼。今多是带上烟,专请姑夫或姐夫收礼。

朋友、村邻是否招待,主动权在主家,若乡缘关系好、经济条件允许,主家在早饭后将收礼桌摆于大门外,就知主家待朋亲,村邻才行礼,主家有专人专屋接待,饭前主家拿烟、茶看望,以示敬谢。综观本县婚习,尚有贫简富繁之异,亦因时境顺逆而有别。

近年来,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有些地方不少姑娘带头破旧俗、树新风,找对象不搞门第观念,订婚不要彩礼,不讲排场,双方同意就订婚,简而俭。

二 丧葬礼俗

丧葬,民间称“埋人”。父母病危,儿子即先告户族及舅家前来看望,安排“后事”。病人弥留之时,儿女就给穿好葬服(俗称老衣、寿衣)。一旦逝世,一面着人给有关亲属报丧葬日时,一面贴白纸及服联于大门之上,子孙痛哭不已。烧过下炕纸后,移尸于厅房之下,亲友前来吊丧(吊唁)。男死舅家必到,女死娘家必来,瞻仰遗容后,方可入殓。棺木以柏、松为佳,其它次之。古时也有以陶瓷瓮代棺木的,县城北门外曾有发现。丧服皆为白色,子孙皆披麻戴孝,白纸糊鞋,腰系散麻纸绳。女婿、外甥多穿白褂。其余亲朋由主人根据亲疏、远近关系决定给孝布的多少,戴在头上。孝男、孝女昼夜寝坐柩侧,曰“守丧”,亦曰“守灵或坐草”,朝夕焚香哭奠三天或七天。

葬前,富人家要请阴阳先生下罗盘、看风水,择地选穴。一般葬入祖坟,无祖坟或祖坟无穴位的,方觅新坟地定墓穴;要请点主官、礼宾主持葬礼、祭奠,写出灵牌,“引魂幡”。第三天或第七天出丧时,全体孝子跪在灵前,长子用一瓦罐装上食品。发灵时,死人的棺材不许在门坎上停放。出灵时,由长子端上纸盆(装有烧了纸灰的砂罐),他人拿上“引魂幡”,鼓乐开路,孝男孝女随灵后,直到墓地。灵柩到后,由阴阳先生再下罗盘,拨正方向,然后将灵柩缓慢下移于墓坑,叫“下葬”。阴阳先生再次拨正方向,叫“拨正字头”。孝子跪于墓坑两侧,邻人友好填埋拥冢,孝子行礼,焚纸祭奠。

盛夏暑天,尸体易腐,不能久留,必先期埋葬,特不封墓顶,俗称“偷埋”、“移葬”、“厝埋”。葬埋之日,亲友必至。用棺罩、尸轿或龙扛抬灵柩至墓地。主要亲属沿途摆桌祭献,焚香吊唁。灵柩经过村民家门前时,户主必烧柴草火,避凶化吉。

葬后第三天,孝家全体要去坟地烧“复山纸”(即孝子于第三日往坟地修复墓丘)。从死之日算起,每七天要到坟地烧纸一次,连续七次,其中一、三、五、七次的七日为重。还有“五十”、“百日”烧纸之俗。还请阴阳先生推算死者的“回煞”时间,俗称“出殃”。出殃时,家人在死者生前的房内,全屋通道,筛上灶灰,以便阴魂回来看家时显露的痕迹。阴魂不愿与亲人撞见,家人必须离家回避,如果撞煞,就要被打死;“回煞”时间一过,回去看灰灶上有无痕迹;有就欢喜,无就愁苦,认为“阴差”押灵魂过严。

给死者要烧三个周年纸。一年为一个周年。从死亡日算起,“头周年”,除一年各忌日上坟

祭奠外,此日亦去祭奠。三周年那日叫“除服”,即从此不穿孝衣。一般是三周年设席待客,甚为隆重。

民国年间,许多迷信过程及请阴阳先生的逐渐减少,有的已经消失,如“在家守孝”等。 建国后,由于人们的思想觉悟提高,丧葬得到改革,国家机关干部死后,一般都举行吊唁仪式。亲友臂带黑纱,胸佩白花,俯首致哀,绕灵柩一周,与遗体告别。机关单位多送花圈,并召开追悼会。以土葬为主,也有个别火葬的。农村中虽还有旧俗,但仪式已大简略。1979年后,旧的丧葬繁琐礼俗虽有滋长,但非复旧,多是在宴客上讲究。

旧的丧葬习俗在本县洛河以北,近年有所恢复。丧葬仪式:人死报丧,吊丧(唁)人当天不回,待主要亲属到齐后,相扶头根据主家意图宣布某某和某某摆桌子,某某是祭猪(必须是全猪),某某叫电影等。埋人的前一天十二点钟前必到。所带礼品放在村头,乐户一次一次去迎,如迎圆馍(一个约10斤左右),又名献祭、迎庄屋、迎猪等等。一家的礼品要迎十数次。迎接的礼品全部献于灵前。旋即物主依次烧香,磕头,吊唁。次序为男先外家,女先娘家,次为女婿、外甥,再次以亲疏定之。

吃饭时,乐户依次迎请坐席。坐席前开奠,逐人行四叩八拜礼,礼毕放1元钱为唱戏钱。宴客是一般先茶,后酒,再吃饭。此间乐户一直奏乐,名为唱戏。接着相扶头指示乐户迎接重要亲属看戏,实为“串礼”。

电影在祭奠前放映,对放映员主家于开映前拿上香烟与孝布谢敬。相扶头对亲属宣布是某某和某某叫的,请大家观赏。

人死后必请阴阳先生定穴,看埋葬日,写对联、灵牌、路祭单等。待正式埋人之日,清早乐户奏乐在村中转一圈,曰放风。旋即到屋唱安神戏,随即开奠,先奠“灶”,即八人抬的尸轿,次送路祭。路祭桌上除灵前祭礼外,还必须加“三牲礼”(猪肝、心、肺和猪头、猪尾巴)。起灵前,由族中一长辈将灵前所有之物,如铺草、“显堂罐”(罐内装纸灰及显物之少许)、油灯、五谷、灵牌、引路幡等物装入笼中,担放在路祭棚下,名为“担纸火”。担时必要一儿媳手拉水担钩哭随(忌孕妇)。待祭奠后,继担墓地,儿媳从墓地四角各抓一把土,藏于衣中,然后回避,以看不见灵柩至墓地为准。

起灵,放鞭炮为号,长子头顶纸盆,次子顶香盘,其余男孝子随吹鼓手行于前,女孝子扶柩行于侧。男女孝子腰间必缠麻绳。男孝子孝布位于头顶部分必有七个绳环,每烧一次纸(指七斋纸)取一绳环,依此七斋纸烧完,绳环取完。

灵柩至地,抬者将棺木悬于墓挺之上,先唱悬棺戏,后孝子逐人祭奠,亲属一起祭奠,随即下葬。此时对孝子收头。然后必有一孝子同男外家或女娘家的晚辈人拨正棺木和重新整理一次死者的衣物,解开绊脚绳,揭去盖脸巾,点灯退出,由最后一人以柏树枝扫去脚印,挡好墓门石。待下葬人上来,帮忙者迅即填(卷)墓,全墓丘时撒入五谷。卷墓中间,相扶头喊孝子谢,孝子磕头、敬烟。最后烧纸、回家。孝子在回家途中或村中碰见稍年长者必磕头。进家门必于门外水盆中醮手(水盆上还要放一大刀)。最后一人醮后倒水,必泼在门外。 七斋烧纸,若逢七逢八日,由女子插旗(旗为白纸),并糊一纸伞插于墓顶。

人死了总是要葬的,如何送葬,不同社会有不同做法。旧社会富有之家和官宦人家,大兴土木为自己修寝陵,引起怨声载道。平民百姓办丧事,也要竭尽所有,以示儿孙们的孝道。解放后,不少人带头从简办丧事。特别是近年来,有人带头嘱咐儿孙实行火化,为民树了新风。

附录

封建社会以至民国期间,官宦家和特别有钱之家,为了荣光耀祖,显示富贵,集封建迷信之大成,名曰点主。点主分两种:一、死后埋葬时到坟地曰悬棺点主;二、三周年的点主声势为大,仪式隆重。今只录三周年的点主程序如下:

祭程序

开始,吹鼓手在宾馆击鼓,击三次,方行礼。

荣位礼:迎主官至中祭前,礼宾唱主官就位,上香、拜,礼毕回馆。

初献礼:礼宾唱初献礼始,执事者各执其事。启帘、盥洗,孝子孝孙出次,举哀,上香、拜、跪、叩首、再叩首、三叩首,兴(起来)、拜、引就下位,哀止。跪、主祭者兴,举哀。引向灵前,上香、跪、举哀、献牲礼、叩首、兴、拜、跪,执酹、酹酒,叩首、再叩首、三叩首,兴、拜、跪、执酹、酹酒,叩首,再叩首,三叩首,兴、拜、引就下位。

亚献礼:献蒸食,主祭者兴、举哀,引向灵前,上香、拜、跪,献蒸食,叩首。兴、拜、跪、执酹、执酒、叩首(下同献牲礼例)。

三献礼:献杂食(开始同上),(下同献牲礼例)。

读祝文:

某朝某年某月某日致祭于我父(母)之灵前日,呜呼!我父在日治家有规,……呜呼哀哉,复文尚飨。

儿某某

等祭

孙某某

三 礼节风俗

民国以前,晚辈见长辈要磕头,或行拱手礼(俗称男揖女拜)。故友相见互行拱手礼。学生、学徒拜老师、师傅要磕头。见陌生人问路或请示事宜要作揖,视年龄称之,忌“白搭话”。媳妇,特别是新媳妇回娘家穿戴好后,向婆婆行拱手礼(拜),到村中碰见老妇要拜,返家亦同。男的外出办事、工作或学习;女的回家、走亲戚要选三、六、九日,取其吉利(俗语谓三六九向前走)。忌讳七出八人。但看病人却忌三、六、九日和下午,并忌拿梨、枣礼物,实忌谐音。

宴客坐席以“横木为上”,长者坐上席,席间给上席位人敬酒,后相互劝酒,以示礼貌。起席要同时,忌“早离”。

建国后,磕头、作揖、拜等旧礼俗渐除。50年代学生见老师行鞠躬礼,一般行握手礼。行进间晚辈见长辈、学生见老师除称谓外,问吃喝、问好。同辈人相见就点头、哈腰和问好。若骑自行车相见,必下车问候,以示尊重,分离则呼“再见”;事急则举右手打个招呼。农村一般不行礼,见面问吃问喝、问干什么。

农村禁忌很多,以传统风俗习惯为生活准则,不管是好是坏一律遵守。大、小便都遵旧俗,如“早不朝东,晚不朝西”,认为对着太阳神大、小便有罪。并认为“南方丙丁火,北方庚辛金”,不能冲犯神和财神。“点火点灯不能嘴对嘴”(意为不能让灯火对面引点),“若要嘴对嘴,明日有是非”。同时还相信:“男人头,贵似金,婆娘一摸霉死人”。“阳公忌”不能动土(从农历正月十三日起,每月向下推两天为“阳公忌”。)别人给女儿提婚,他坚持“是媒不是媒,得跑两三回”。认为误进“坐月子”人的门为“冲气运”,认为“看见女人大、小便要倒霉”等等。

建国后,人们的觉悟逐渐提高,相信科学,破除迷信,陈规旧习多已剔除:保留下了那些人与人之间的正常关系,增添了生活情趣的良风善俗。同时推广了那些由人民群众创造出来的具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精神的新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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