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工发„2014‟23号
关于做好拜城县“五一生产(工作)能手”、
“五一巾帼标兵”和“工人先锋号”
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县直有关单位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十一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县2014年工会工作会议精神,促进“群众工作能力提升年”活动和工会系统“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扎实开展,激励各族职工在实现我县“两个率先”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中创先争优、建功立业,大力营造“创业有功、劳动光荣”的社会氛围,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县总工会决定在2014年“五一”前夕命名表彰一批为拜城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五一生
产(工作)能手”、“五一巾帼标兵”和“工人先锋号”。现将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
“五一生产能手”授予全县生产性(企业、个体工商户)单位中的先进职工和乡镇(场)农民中的致富能手;
“五一工作能手”授予全县非生产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单位中的先进职工;
“五一巾帼标兵”授予全县机关、事业、企业、社会组织中的先进女职工;
“工人先锋号”授予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所属的车间、工段、班组、科室。
二、推荐评选条件
(一)推荐评选“工人先锋号”的基本条件
1、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注意加强思想作风和业务素质建设,具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意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技能水平。
2、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工作深入扎实,管理科学民主,牢固树立技术创新意识和节能环保意识,积极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工作效率、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节能减排居同行业领先水平。 3、坚持文明、诚信、优质的服务理念,以“群众工作能力提升年”活动为抓手,积极开展服务创新,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努
力为服务对象提供热情周到、规范满意的服务,社会满意度和公众认可度高,服务技能和服务质量居同行业领先水平。
4、坚持开展各种争先创优活动,工作成绩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无人身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设备事故,在发展先进生产力、促进社会进步、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5、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具有积极进取、奋勇争先、团结协作、和谐共进的团队精神,职工积极性充分发挥,团队凝聚力强、影响力大、职工信赖、公众认可。
(二)推荐评选“五一生产能手”、“五一工作能手”、“五一巾帼标兵”评选基本条件
1、在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企业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和品牌创建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2、在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3、在拜城县重点工程建设或完成重点科研项目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4、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推进创新型国家和拜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5、在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6、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7、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8、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三、推荐申报的原则和要求
1、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兼顾各方”的原则。此次推荐评选工作要以基层单位、服务窗口中的一线干部、职工和企业中层以下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为主,兼顾经济社会发展各条战线、社会各阶层的人员,要特别注意推荐农民工群体中的优秀分子。
2、坚持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与“四年”结合起来,把在开展重大活动、落实重要部署、推进重点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出来,确保推荐人员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
3、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荐对象必须自下而上产生,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接受群众监督,做到群众公认。必须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并在推荐对象所在单位、乡镇、社区和一定范围内公示。
4、推荐评选工作中需要明确几个问题:一是凡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厂长,均视为企业负责人;二是企业一线工人指企业中车间主任(含)以下职工;三是专业技术人员指企事业中专门从事技术工作的人员。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与党政机关同级干部同等对待;四是农民工是指户口在农村,现在城市或企业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务工人员。
5、凡存在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保险和工会经费,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未签订集体合同,
能源消耗超标,环境污染严重等情形之一的企业负责人,不得作为推荐对象;凡2013年以来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严重职业危害或群体性事件的负责人不得作为推荐对象。
请县直各有关单位工会于2014年4月21日前,将“五一先进工作者(生产者)”和“工人先锋号”推荐申报先进事迹材料及审批表各一式2份(含纸质版及电子版),附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报县总工会基层办,逾期不报的视为放弃。
县总工会QQ群号:50990038;联系电话:8626007。 附:1、“五一生产能手(工作能手、巾帼标兵)”和“工人先锋号”推荐申报名额分配表
2、“五一生产(工作)能手”推荐审批表 3、“五一巾帼标兵”推荐审批表 4、“工人先锋号”推荐审批表
拜城县总工会 2014年4月16日
抄送:地区工会,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 拜城县总工会 2014年4月16日印发 存档:2份 共印:150份
“五一生产能手(工作能手、巾帼标兵)”和“工人先锋号”
推荐申报名额分配表
注:1、各乡镇(场)从本辖区农民中的致富能手中各推荐1名。
2、教育系统包括幼教行业;援疆干部在指挥部和一线工作人员中各评1名;城建系统建筑行业应重点推荐市政环卫城管人员,并兼顾建筑企业一线职工(农民工)。
3、政法系统应重点推荐一线干警和工作人员。 4、“访惠聚”工作队一个乡镇(场)原则上推荐1名。
拜城县“五一生产(工作)能手”
推荐审批表
姓 名 工作单位 单位类型 所属行业 推荐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拜城县总工会制
日
主要事迹
附件:3
拜城县“五一巾帼标兵”
推荐审批表
姓 名 王艳芳 工作单位 拜城县二小 单位类型 事业 所属行业 教育
推荐单位 拜城县第二小学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拜城县总工会制
11
12
主要事迹
13
14
附件:4
拜城县“工人先锋号”
推荐审批表
单位名称
班组名称
所属行业
推荐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拜城县总工会制
15
16
17
18
附件五:
生产(工作)能手、巾帼标兵、工人先锋号意见征求表
注:“工人先锋号”须征求工商、国税、地税、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环保部门意见;能手、标兵只征求计 检、监察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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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工发„2014‟23号
关于做好拜城县“五一生产(工作)能手”、
“五一巾帼标兵”和“工人先锋号”
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县直有关单位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十一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县2014年工会工作会议精神,促进“群众工作能力提升年”活动和工会系统“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扎实开展,激励各族职工在实现我县“两个率先”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中创先争优、建功立业,大力营造“创业有功、劳动光荣”的社会氛围,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县总工会决定在2014年“五一”前夕命名表彰一批为拜城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五一生
产(工作)能手”、“五一巾帼标兵”和“工人先锋号”。现将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
“五一生产能手”授予全县生产性(企业、个体工商户)单位中的先进职工和乡镇(场)农民中的致富能手;
“五一工作能手”授予全县非生产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单位中的先进职工;
“五一巾帼标兵”授予全县机关、事业、企业、社会组织中的先进女职工;
“工人先锋号”授予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所属的车间、工段、班组、科室。
二、推荐评选条件
(一)推荐评选“工人先锋号”的基本条件
1、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注意加强思想作风和业务素质建设,具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意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技能水平。
2、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工作深入扎实,管理科学民主,牢固树立技术创新意识和节能环保意识,积极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工作效率、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节能减排居同行业领先水平。 3、坚持文明、诚信、优质的服务理念,以“群众工作能力提升年”活动为抓手,积极开展服务创新,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努
力为服务对象提供热情周到、规范满意的服务,社会满意度和公众认可度高,服务技能和服务质量居同行业领先水平。
4、坚持开展各种争先创优活动,工作成绩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无人身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设备事故,在发展先进生产力、促进社会进步、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5、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具有积极进取、奋勇争先、团结协作、和谐共进的团队精神,职工积极性充分发挥,团队凝聚力强、影响力大、职工信赖、公众认可。
(二)推荐评选“五一生产能手”、“五一工作能手”、“五一巾帼标兵”评选基本条件
1、在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企业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和品牌创建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2、在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3、在拜城县重点工程建设或完成重点科研项目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4、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推进创新型国家和拜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5、在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6、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7、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8、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三、推荐申报的原则和要求
1、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兼顾各方”的原则。此次推荐评选工作要以基层单位、服务窗口中的一线干部、职工和企业中层以下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为主,兼顾经济社会发展各条战线、社会各阶层的人员,要特别注意推荐农民工群体中的优秀分子。
2、坚持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与“四年”结合起来,把在开展重大活动、落实重要部署、推进重点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出来,确保推荐人员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
3、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荐对象必须自下而上产生,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接受群众监督,做到群众公认。必须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并在推荐对象所在单位、乡镇、社区和一定范围内公示。
4、推荐评选工作中需要明确几个问题:一是凡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厂长,均视为企业负责人;二是企业一线工人指企业中车间主任(含)以下职工;三是专业技术人员指企事业中专门从事技术工作的人员。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与党政机关同级干部同等对待;四是农民工是指户口在农村,现在城市或企业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务工人员。
5、凡存在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保险和工会经费,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未签订集体合同,
能源消耗超标,环境污染严重等情形之一的企业负责人,不得作为推荐对象;凡2013年以来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严重职业危害或群体性事件的负责人不得作为推荐对象。
请县直各有关单位工会于2014年4月21日前,将“五一先进工作者(生产者)”和“工人先锋号”推荐申报先进事迹材料及审批表各一式2份(含纸质版及电子版),附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报县总工会基层办,逾期不报的视为放弃。
县总工会QQ群号:50990038;联系电话:8626007。 附:1、“五一生产能手(工作能手、巾帼标兵)”和“工人先锋号”推荐申报名额分配表
2、“五一生产(工作)能手”推荐审批表 3、“五一巾帼标兵”推荐审批表 4、“工人先锋号”推荐审批表
拜城县总工会 2014年4月16日
抄送:地区工会,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 拜城县总工会 2014年4月16日印发 存档:2份 共印:150份
“五一生产能手(工作能手、巾帼标兵)”和“工人先锋号”
推荐申报名额分配表
注:1、各乡镇(场)从本辖区农民中的致富能手中各推荐1名。
2、教育系统包括幼教行业;援疆干部在指挥部和一线工作人员中各评1名;城建系统建筑行业应重点推荐市政环卫城管人员,并兼顾建筑企业一线职工(农民工)。
3、政法系统应重点推荐一线干警和工作人员。 4、“访惠聚”工作队一个乡镇(场)原则上推荐1名。
拜城县“五一生产(工作)能手”
推荐审批表
姓 名 工作单位 单位类型 所属行业 推荐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拜城县总工会制
日
主要事迹
附件:3
拜城县“五一巾帼标兵”
推荐审批表
姓 名 王艳芳 工作单位 拜城县二小 单位类型 事业 所属行业 教育
推荐单位 拜城县第二小学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拜城县总工会制
11
12
主要事迹
13
14
附件:4
拜城县“工人先锋号”
推荐审批表
单位名称
班组名称
所属行业
推荐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拜城县总工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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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五:
生产(工作)能手、巾帼标兵、工人先锋号意见征求表
注:“工人先锋号”须征求工商、国税、地税、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环保部门意见;能手、标兵只征求计 检、监察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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