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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工品供销合作协议
甲方:石嘴山市永安民用爆炸物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火工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一)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为乙方提供乙方爆破所需火工品,火工品价格按实际销售价格计价。
(二) 结算方式:甲、乙双方约定当期货款按预付款方式结算。
二、合作期限
本协议合作期限为_____年,自2013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三、甲、乙双方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一) 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乙方爆破作业所需的火工品。
2、根据公安部门要求负责办理民爆产品购买的相关事宜。
(二)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须按期将所需火工品预付款打入甲方指定账户。
2、乙方及时通知甲方爆破所需火工品使用量、使用时间及施工地点。
3、乙方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爆破时,应及时与甲方联系,说明情况。
4、根据公安部门要求负责办理民爆产品使用相关事宜。
四、不可抗力
(一) 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由于受火灾、旱灾、台风、大雪、地震、战争或政策法规调整等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 (即不可抗力事件) 影响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可根据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情况而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二)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及其受之影响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义务的情况以传真方式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向对方提供相关权威机构出具的有关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书面证明。
(三) 当不可抗力事件停止或消除影响后,受其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传真方式通知对方并恢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应履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30天的,任何一方均有权随时决定单方终止本协议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口头无效。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末履行本协议条款,导致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其应就其违约行为对另一方造成的任何及全部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守约方并有权随时单方决定解除本协议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六、其他条款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约定,并以备忘录或附件的形式体现; 本协议的备忘录或者附件与本协议拥有同等
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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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工品供销合作协议
甲方:石嘴山市永安民用爆炸物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火工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一)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为乙方提供乙方爆破所需火工品,火工品价格按实际销售价格计价。
(二) 结算方式:甲、乙双方约定当期货款按预付款方式结算。
二、合作期限
本协议合作期限为_____年,自2013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三、甲、乙双方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一) 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乙方爆破作业所需的火工品。
2、根据公安部门要求负责办理民爆产品购买的相关事宜。
(二)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须按期将所需火工品预付款打入甲方指定账户。
2、乙方及时通知甲方爆破所需火工品使用量、使用时间及施工地点。
3、乙方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爆破时,应及时与甲方联系,说明情况。
4、根据公安部门要求负责办理民爆产品使用相关事宜。
四、不可抗力
(一) 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由于受火灾、旱灾、台风、大雪、地震、战争或政策法规调整等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 (即不可抗力事件) 影响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可根据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情况而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二)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及其受之影响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义务的情况以传真方式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向对方提供相关权威机构出具的有关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书面证明。
(三) 当不可抗力事件停止或消除影响后,受其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传真方式通知对方并恢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应履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30天的,任何一方均有权随时决定单方终止本协议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口头无效。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末履行本协议条款,导致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其应就其违约行为对另一方造成的任何及全部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守约方并有权随时单方决定解除本协议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六、其他条款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约定,并以备忘录或附件的形式体现; 本协议的备忘录或者附件与本协议拥有同等
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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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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