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发展(集团)公司
怀来酒店机电总包工程
邀请招标文件
目录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工程概述 ........................................................................................................................... 3 本工程招标文件由以下各部分组成 ............................................................................... 3 投标文件的内容、形式及递交 ....................................................................................... 4 投标前的检查 ................................................................................................................... 9 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 9 勘察现场 ........................................................................................................................... 9 报价须知 ......................................................................................................................... 10 错误的修正 ..................................................................................................................... 11 开标、议标及定标 ......................................................................................................... 12 投标有效期 ..................................................................................................................... 13 评标办法 ......................................................................................................................... 13 其他 ................................................................................................................................. 13 其它重要提示事项 ......................................................................................................... 14 附加条款 ......................................................................................................................... 15
1. 工程概述
1.1. 工程名称: 城市发展集团怀来酒店机电总包工程
1.2. 工程地点: 本项目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怀来县东花园镇
1.3. 工程规模: 45900平方米
1.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的给排水、通风空调、电气等系统;进行
系统调试、验收,并通过当地政府部门及管理公司各方验收,以及操作培训及维保等工作。
1.5. 工程质量标准: 河北省“安济杯”,详见工程规范和技术要求
1.6. 工期:
总工期:35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的开工通知为准,开工
后的工期节点同向调整,乙方不得因开竣工日期的调整而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
1.7. 本工程采取邀请招标方式。
2. 本工程招标文件由以下各部分组成
2.1. 本招标文件,包括:
2.1.1. 投标书;
2.1.2. 拟签订协议书/拟签订合同文本;
2.1.3. 合同图纸目录;
2.1.4. 合同清单;
2.1.5. 合同附件;
2.1.6. 招标图纸目录;
2.1.7. 招标清单;
2.1.8. 其他。
2.2. 一套详列于“招标图纸目录”的招标图纸。
2.3. 注:招标人可能分批发出上述文件。
3. 投标文件的内容、形式及递交
4. 投标前的检查
投标人在投标前须事先检查招标文件的内容,核对页数。若发现有任何缺漏、重复、不清楚或相互间有矛盾的地方应立即书面通知招标人。
如投标人没有恰当地对上述招标文件作出检查,而该等不明确和不统一之处理应在检查后被发现和知会招标人作出澄清的,则将来投标人将不能因此等原因对招标人作出任何金钱和时间上的索偿。
实体投标文件内容与网上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网上投标文件内容为准;正本内容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内容为准。
5. 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5.1. 如果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任何部份有任何疑问,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5
个工作日之前以书面方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答复(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所有投标人。只有由招标人合约管理部向投标人所发出之书面答复,才被视为对招标文件具有影响力。
5.2.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的任何时候,可因任何原因,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这种
修改可能是招标人主动作出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作出的。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补充文件、修改意见、推迟投标截止时间等变动事项,均将以线上补遗的方式发给所有投标人,并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查看并在线上进行回复确认已经收到该通知。
6. 勘察现场
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对项目用地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招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有关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但明确规定:投标人及其代表不得让招标人为现场考察负任何责任。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进入现场后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的后果与责任。
踏勘联系人:王学博
联系方式: [1**********]
7. 报价须知
7.1. 投标价款性质为: 固定综合单价、暂定总价
7.1.1. 固定总价:包括完成本招标文件项下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合同
文件、图纸、标准规范、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等所显示的一切项目)的全部
费用以及为履行本合同所涉及的其他一切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得调整。
7.1.2. 固定综合单价、暂定总价:投标价款为暂定总价,计价清单工程量为暂定工程
量,综合单价为固定单价,不论其对应的清单项目特征是否描述完全,都将被
视为已包括合同文件及附件、图纸、标准规范、工程技术要求、招标文件及附
件、以及其他相关资料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的所有工作内容及完成此工作
内容而必须的各种辅助工作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规费、
税金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等全部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得调整。
7.2. 投标价款的计算
本工程投标合同价款采用人民币(RMB)计价,计价单位为人民币“元”(¥),计算过程中单价及合价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投标价目总计及投标书中投标总价保留整数。
投标总价以投标书上的投标总价为准,投标书上的投标总价应与工程量清单的投标价目总计一致。有关标价计算方法如下:
7.2.1. 本工程实行是按招标图纸及工程规范作为计价的招投标方式,招标人提供招标
图纸和招标文件;
7.2.2. 投标人应以承包范围、招标图纸及工程规范为基础按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单价说
明的规定核实工程量清单,依此根据所投单价计算出项目总价并汇总得出投标
价目总计;
7.2.3. 投标人须自行考虑人工,材料及设备价格波动之风险。合同金额不会因人工、
材料及设备价格波动、汇率的变化等而作出调整。
7.2.4.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内的要求填报全部单价、金额、资料并汇总每行及每栏的
金额和计算总价额。投标人须在其认为不附有价额的任何项目旁边的报价栏上
填上“0”。任何未报价的项目将被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项目报价内。
7.2.5. 所有报价项目均应列明数量和单价。投标人若将数个项目以一个总额标价,可
能被要求将每项单价分别表示。
7.3. 投标报价应是按图纸、工程规范等招标文件及其它有关文件进行全部工程之整体
总造价投标。
7.4. 签定合同后/或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根据合同文件所认可之工程变更而导致工程量
有所增减时,均须按合同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及有关优惠折扣来调整合同金额。
8. 错误的修正
招标人将对投标人呈交之投标文件进行校核,并对投标文件的错误进行修正,招标人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8.1. 投标文件中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
数额为准;
8.2. 对于本属于暂定数量的项目,投标人对数量做出修正的,应将修正的数额增加或
减去,以恢复招标文件中统一的暂定数量;
8.3. 当标出的单价同数量的乘积校核值与标出的乘积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单价为准,
修改乘积,除非招标人认为单价明显是点错小数位,此时应以标出的总额为准,修改单价;
8.4. 当标出的分项乘积累计得出的总额与标出的总额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分项乘积为
准,修改标出的总额;
8.5. 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总额与投标书的报价金额不一致时,以投标书的报价金额
为准。而二者相差之金额将会作为误算。
8.6. 对于投标人自行增加了承包范围以外的项目,应将这部分金额剔除。
8.7. 除上述情况外,投标文件中对计算投标总价的任何错误(如数量的加减、结转、
汇总等差错)均不得修正。
如投标报价在招标人校核后认为需要修正的,招标人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经修正后之投标报价,将会书面通知投标人确认,经投标人确认后的修正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经招标人调整或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
9. 开标、议标及定标
9.1. 开标
招标人自行组织开标,不需各投标人参与,如有其它安排,由招标人另行通知。
9.2. 议标单位选择
招标人将根据各投标人之投标报价或议标报价决定是否与其进一步议标。
9.3. 无因加价
在议标过程中,如果招标人并未增加工作内容、扩大承包范围、提高工艺和材料档次,也未提出实质性加重了投标人责任的条款,而投标人无理由上调投标总价的,视为无因加价;在投标过程中出现无因加价的投标人将丧失中标机会。
无因加价行为的判定权在招标单位。
9.3.1 投标人无因加价,既包括名义总价的提高,还包括任何提高实质中标价格的情况(合理调整平衡除外),一律废标。
9.3.2招标文件已明确加价废标,投标人仍加价的,至少限制投标3个月。
9.3.3清标仅限于修改算术错误和明显的不平衡报价,不得实质涨价。定标后不得因算术错误提高合同价格;对于单价合同,在定标后发现存在应提高合同总价的算术错误的,应在合同总价中扣减修正算术错误后增加的额度。
9.3.4定标后不得再行提高价格(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已规定的调价机制除外)。
9.4. 无因降价
在议标过程中,如果招标人并未减少工作内容、承包范围,也未提出实质性减轻了投标人责任的条款,而投标人在首次报价没有给出诚意价格的情况下,突然大幅度调投标总价的,由较高标价降为最低标价的视为无因降价;在投标过程中出现无因降价的投标人将丧失优先中标机会。
无因降价行为的判定权在招标单位。
9.5. 定标
在同等条件下,原则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标投标人将被确定为中标人,具体评定标原则如下:
技术标合格的合理低价法。
9.6. 所有投标人必须明白,招标人不一定接受最低的标函或收到的任何标函,亦不会
解释选择或否决任何标函的原因。
10. 投标有效期
自每次投标截止日期算起,投标文件有效期为 120 天。
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届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向投标人提出延长其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失去他的投标保证金。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保证金也就相应地延长。
11. 评标办法
由招标人自行评标。
技术标满分为100分,技术标评分占技术标总评分权重50%,项目团队面试打分占技术标总评分50%,技术标总评分=50%X技术标实得分+50%X项目团队面试实得分。总得分大于等于60分为合格,技术标打分标准详见《附件:技术标打分》。 特别说明:
1、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管理团队成员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投标时须提供网上验真证明文件),项目团队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满足人证合一,投标时须提供项目团队主要管理人员执业资格证明文件。招标人将对投标单位人员资质进行逐一审查, 投标单位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符合要求的合格人员,否则,招标人有权只对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进行打分评比;项目经理一级注册建造师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保持一致。
2、当团队面试打分表中项目经理不足15分、生产经理不足10分、总工不足10分,如果投标单位中标,相对应人员必须更换。
12. 其他
12.1.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报价,不能做未经授权的改动。投标文件中若有与招
标文件不符的要求,可能不获接纳。如有任何其他建议,可在回标时另外列明该等建议及对工期、标价的影响。
12.2. 若投标人在交回标函后发觉有错误,可以书面更正。但书面更正需在截止回标前
交回,方可被接纳。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
12.3. 招标人在审核标函时若发现有严重错误,认为可能使投标人蒙受损失时,会将错
误通知投标人要求其确定是否维持原投标。若投标人要求更正,其投标可能丧失获考虑的机会。
12.4. 招标人对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及随后可能的议标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或支出不负任
何责任。
12.5. 投标人必须清楚了解以及接受,招标人有权根据需要将不同标段授予不同的投标
人,投标人不得对招标人的安排有任何异议。
13. 其它重要提示事项
14. 附加条款
本招标文件所附合同范本为最终合同签订依据,其中相关表格或空格在投标时不需要填写(招标文件其余内容均必须填写完整);投标单位如对合同文件有异议,须于回标时在投标文件中说明,该说明招标单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是否接受,并作为评标条件之一。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在招标单位。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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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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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10.
11.
12.
13.
14. 工程概述 ........................................................................................................................... 3 本工程招标文件由以下各部分组成 ............................................................................... 3 投标文件的内容、形式及递交 ....................................................................................... 4 投标前的检查 ................................................................................................................... 9 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 9 勘察现场 ........................................................................................................................... 9 报价须知 ......................................................................................................................... 10 错误的修正 ..................................................................................................................... 11 开标、议标及定标 ......................................................................................................... 12 投标有效期 ..................................................................................................................... 13 评标办法 ......................................................................................................................... 13 其他 ................................................................................................................................. 13 其它重要提示事项 ......................................................................................................... 14 附加条款 ......................................................................................................................... 15
1. 工程概述
1.1. 工程名称: 城市发展集团怀来酒店机电总包工程
1.2. 工程地点: 本项目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怀来县东花园镇
1.3. 工程规模: 45900平方米
1.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的给排水、通风空调、电气等系统;进行
系统调试、验收,并通过当地政府部门及管理公司各方验收,以及操作培训及维保等工作。
1.5. 工程质量标准: 河北省“安济杯”,详见工程规范和技术要求
1.6. 工期:
总工期:35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的开工通知为准,开工
后的工期节点同向调整,乙方不得因开竣工日期的调整而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
1.7. 本工程采取邀请招标方式。
2. 本工程招标文件由以下各部分组成
2.1. 本招标文件,包括:
2.1.1. 投标书;
2.1.2. 拟签订协议书/拟签订合同文本;
2.1.3. 合同图纸目录;
2.1.4. 合同清单;
2.1.5. 合同附件;
2.1.6. 招标图纸目录;
2.1.7. 招标清单;
2.1.8. 其他。
2.2. 一套详列于“招标图纸目录”的招标图纸。
2.3. 注:招标人可能分批发出上述文件。
3. 投标文件的内容、形式及递交
4. 投标前的检查
投标人在投标前须事先检查招标文件的内容,核对页数。若发现有任何缺漏、重复、不清楚或相互间有矛盾的地方应立即书面通知招标人。
如投标人没有恰当地对上述招标文件作出检查,而该等不明确和不统一之处理应在检查后被发现和知会招标人作出澄清的,则将来投标人将不能因此等原因对招标人作出任何金钱和时间上的索偿。
实体投标文件内容与网上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网上投标文件内容为准;正本内容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内容为准。
5. 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5.1. 如果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任何部份有任何疑问,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5
个工作日之前以书面方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答复(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所有投标人。只有由招标人合约管理部向投标人所发出之书面答复,才被视为对招标文件具有影响力。
5.2.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的任何时候,可因任何原因,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这种
修改可能是招标人主动作出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作出的。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补充文件、修改意见、推迟投标截止时间等变动事项,均将以线上补遗的方式发给所有投标人,并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查看并在线上进行回复确认已经收到该通知。
6. 勘察现场
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对项目用地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招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有关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但明确规定:投标人及其代表不得让招标人为现场考察负任何责任。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进入现场后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的后果与责任。
踏勘联系人:王学博
联系方式: [1**********]
7. 报价须知
7.1. 投标价款性质为: 固定综合单价、暂定总价
7.1.1. 固定总价:包括完成本招标文件项下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合同
文件、图纸、标准规范、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等所显示的一切项目)的全部
费用以及为履行本合同所涉及的其他一切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得调整。
7.1.2. 固定综合单价、暂定总价:投标价款为暂定总价,计价清单工程量为暂定工程
量,综合单价为固定单价,不论其对应的清单项目特征是否描述完全,都将被
视为已包括合同文件及附件、图纸、标准规范、工程技术要求、招标文件及附
件、以及其他相关资料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的所有工作内容及完成此工作
内容而必须的各种辅助工作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规费、
税金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等全部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得调整。
7.2. 投标价款的计算
本工程投标合同价款采用人民币(RMB)计价,计价单位为人民币“元”(¥),计算过程中单价及合价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投标价目总计及投标书中投标总价保留整数。
投标总价以投标书上的投标总价为准,投标书上的投标总价应与工程量清单的投标价目总计一致。有关标价计算方法如下:
7.2.1. 本工程实行是按招标图纸及工程规范作为计价的招投标方式,招标人提供招标
图纸和招标文件;
7.2.2. 投标人应以承包范围、招标图纸及工程规范为基础按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单价说
明的规定核实工程量清单,依此根据所投单价计算出项目总价并汇总得出投标
价目总计;
7.2.3. 投标人须自行考虑人工,材料及设备价格波动之风险。合同金额不会因人工、
材料及设备价格波动、汇率的变化等而作出调整。
7.2.4.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内的要求填报全部单价、金额、资料并汇总每行及每栏的
金额和计算总价额。投标人须在其认为不附有价额的任何项目旁边的报价栏上
填上“0”。任何未报价的项目将被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项目报价内。
7.2.5. 所有报价项目均应列明数量和单价。投标人若将数个项目以一个总额标价,可
能被要求将每项单价分别表示。
7.3. 投标报价应是按图纸、工程规范等招标文件及其它有关文件进行全部工程之整体
总造价投标。
7.4. 签定合同后/或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根据合同文件所认可之工程变更而导致工程量
有所增减时,均须按合同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及有关优惠折扣来调整合同金额。
8. 错误的修正
招标人将对投标人呈交之投标文件进行校核,并对投标文件的错误进行修正,招标人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8.1. 投标文件中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
数额为准;
8.2. 对于本属于暂定数量的项目,投标人对数量做出修正的,应将修正的数额增加或
减去,以恢复招标文件中统一的暂定数量;
8.3. 当标出的单价同数量的乘积校核值与标出的乘积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单价为准,
修改乘积,除非招标人认为单价明显是点错小数位,此时应以标出的总额为准,修改单价;
8.4. 当标出的分项乘积累计得出的总额与标出的总额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分项乘积为
准,修改标出的总额;
8.5. 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总额与投标书的报价金额不一致时,以投标书的报价金额
为准。而二者相差之金额将会作为误算。
8.6. 对于投标人自行增加了承包范围以外的项目,应将这部分金额剔除。
8.7. 除上述情况外,投标文件中对计算投标总价的任何错误(如数量的加减、结转、
汇总等差错)均不得修正。
如投标报价在招标人校核后认为需要修正的,招标人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经修正后之投标报价,将会书面通知投标人确认,经投标人确认后的修正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经招标人调整或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
9. 开标、议标及定标
9.1. 开标
招标人自行组织开标,不需各投标人参与,如有其它安排,由招标人另行通知。
9.2. 议标单位选择
招标人将根据各投标人之投标报价或议标报价决定是否与其进一步议标。
9.3. 无因加价
在议标过程中,如果招标人并未增加工作内容、扩大承包范围、提高工艺和材料档次,也未提出实质性加重了投标人责任的条款,而投标人无理由上调投标总价的,视为无因加价;在投标过程中出现无因加价的投标人将丧失中标机会。
无因加价行为的判定权在招标单位。
9.3.1 投标人无因加价,既包括名义总价的提高,还包括任何提高实质中标价格的情况(合理调整平衡除外),一律废标。
9.3.2招标文件已明确加价废标,投标人仍加价的,至少限制投标3个月。
9.3.3清标仅限于修改算术错误和明显的不平衡报价,不得实质涨价。定标后不得因算术错误提高合同价格;对于单价合同,在定标后发现存在应提高合同总价的算术错误的,应在合同总价中扣减修正算术错误后增加的额度。
9.3.4定标后不得再行提高价格(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已规定的调价机制除外)。
9.4. 无因降价
在议标过程中,如果招标人并未减少工作内容、承包范围,也未提出实质性减轻了投标人责任的条款,而投标人在首次报价没有给出诚意价格的情况下,突然大幅度调投标总价的,由较高标价降为最低标价的视为无因降价;在投标过程中出现无因降价的投标人将丧失优先中标机会。
无因降价行为的判定权在招标单位。
9.5. 定标
在同等条件下,原则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标投标人将被确定为中标人,具体评定标原则如下:
技术标合格的合理低价法。
9.6. 所有投标人必须明白,招标人不一定接受最低的标函或收到的任何标函,亦不会
解释选择或否决任何标函的原因。
10. 投标有效期
自每次投标截止日期算起,投标文件有效期为 120 天。
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届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向投标人提出延长其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失去他的投标保证金。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保证金也就相应地延长。
11. 评标办法
由招标人自行评标。
技术标满分为100分,技术标评分占技术标总评分权重50%,项目团队面试打分占技术标总评分50%,技术标总评分=50%X技术标实得分+50%X项目团队面试实得分。总得分大于等于60分为合格,技术标打分标准详见《附件:技术标打分》。 特别说明:
1、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管理团队成员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投标时须提供网上验真证明文件),项目团队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满足人证合一,投标时须提供项目团队主要管理人员执业资格证明文件。招标人将对投标单位人员资质进行逐一审查, 投标单位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符合要求的合格人员,否则,招标人有权只对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进行打分评比;项目经理一级注册建造师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保持一致。
2、当团队面试打分表中项目经理不足15分、生产经理不足10分、总工不足10分,如果投标单位中标,相对应人员必须更换。
12. 其他
12.1.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报价,不能做未经授权的改动。投标文件中若有与招
标文件不符的要求,可能不获接纳。如有任何其他建议,可在回标时另外列明该等建议及对工期、标价的影响。
12.2. 若投标人在交回标函后发觉有错误,可以书面更正。但书面更正需在截止回标前
交回,方可被接纳。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
12.3. 招标人在审核标函时若发现有严重错误,认为可能使投标人蒙受损失时,会将错
误通知投标人要求其确定是否维持原投标。若投标人要求更正,其投标可能丧失获考虑的机会。
12.4. 招标人对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及随后可能的议标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或支出不负任
何责任。
12.5. 投标人必须清楚了解以及接受,招标人有权根据需要将不同标段授予不同的投标
人,投标人不得对招标人的安排有任何异议。
13. 其它重要提示事项
14. 附加条款
本招标文件所附合同范本为最终合同签订依据,其中相关表格或空格在投标时不需要填写(招标文件其余内容均必须填写完整);投标单位如对合同文件有异议,须于回标时在投标文件中说明,该说明招标单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是否接受,并作为评标条件之一。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在招标单位。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