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委托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方: (下称:甲方) 受托方: (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重庆九州国际汽摩、农机配件物流商城的具体情况,为完成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要求报告书,以满足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通知书渝(九)环评通[2011]47号文件的相关条文要求。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
2. 项目地点:
二、 委托任务
1. 负责完成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编制;
2. 负责完成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评估,组织并通过九龙坡区农林水利局的审批,并取得水利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
3. 代表甲方与水土保持主管部门磋商降低水土保持补偿费标准,使之降低至承诺标准以内,降低甲方的支付额度达到最低限度。
三、 双方职责
(一) 甲方职责:
1. 提供建设用地红线和项目范围相关资料、电子地形图;
2. 提供九龙坡区发展改革委、环保局对该项目的批件;
3. 提供项目概念性方案设计的资料,包括总平面布置图和园区综合管网平面布置图,项目内部的交通组织以及管网平面布置图等;
4. 接待水利部门和对水土保持现场踏勘,配合乙方开展工作;
5. 甲方指定一联系人以及联系方式;
6. 提供平场的标高和土石方平衡的资料。
7. 甲方应严格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二) 乙方的职责
1. 应提交甲方资料:方案编制单位的乙级资质资料、法人证书,并向甲方出示原件,提供相应复印件应与原件完全一致;
2. 负责承担乙方自身现场踏勘和了解情况所发生的费用;
3. 负责完成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编制及发生的各项全部费用;
4. 负责组织并完成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评审的组织并支付方案评审活动的相关费用,确保顺利通过水利主管部门的审批,并代表甲方取得水土保持方案的批文;
5. 协助甲方与水利管理部门协调水利部门并代表甲方起草提交减免相关费用的报告,力争降低水土保持补偿费用基数基础上,下浮降低收费;
6. 为甲方填报水保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交主管部门审查及相关后
续服务;
7. 水保方案报告书文件除上报外,应另外提交贰份纸质文件及电子文档一套给甲方,且承诺不得额外增加任何费用;
8. 乙方承诺水土保持补偿费用(系水利部门行政收费),此项费用超出4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超出的部分。
9. 如上级要求甲方补充资料和配合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四、工期
自甲方提供资料之日算起,乙方在30(日历天数)内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并通过评审取得上述相关批文。送审稿发出15工作日取得趋的批文。
五、质量要求
1. 水土保持编制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
《关于加强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后续工作的通知》
《关于规范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工作的意见》
2. 执行规范与标准
(1)国家标准
①《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 ②《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08);
③《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1-16453.6-1996); ④《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效益计算方法》(GB/T15774-1995); ⑤《防洪标准》(GB50286-98)
⑥《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标准》(GB6000-1999)。
(2)行业标准
①《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
②《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 水土保持图》(SL73.6-2001); ③《水利水电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定》(DL/T5088-1999);
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概(估)算定额编制规定》(水利部水总[2003]67号);
⑤《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定额》(水利部水总[2003]67号); ⑥《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
3. 编制文件必须达到《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文件的深度要求满足《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通知书》渝(九)环评通[2011]47号文件要求,并取得评审通过合格的批文。
六、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 完成水保报告书的编制及通过评审后,取得批文,总计合同价款 万元;
2. 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合同款 万元作为定金;
3. 待取得水利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认可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支付标准之日算起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余款。
七、违约责任
1. 甲方如签订合同后支付定金后悔约,乙方有权没收定金;
2. 乙方如签订合同后收取定金后悔约,应双倍返还甲方的定金;
3. 如乙方收款后期满评审未能通过评估,10天内返工后仍无法取得合格批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按上款处理并另支付贰万元补偿甲方。
4. 因甲方资料未按时提供引起延误由甲方负责,时间从资料交齐之日算起,乙方如未能按时提交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按每天800元的延期罚金,拖延达1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 甲方如拖延支付应按拖欠金额和延付时间,和银行当期借款利率计算延付的利息补偿乙方。
6、水土保持补偿费用(系水利部门行政收费)此项费用甲方最高补偿限额为 万元人民币的部分,乙方愿承担超出的部分。甲方有权从未付的编制费用中扣除。
八、争端解决
合同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双方同意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由双方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签字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在双方完全履行各职责完成各自的任务,并办清往来结
算之日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 公司 授权委托人: 签约时间 乙方:
授权委托人:
开户银行:
签约时间
公司 账号: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委托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方: (下称:甲方) 受托方: (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重庆九州国际汽摩、农机配件物流商城的具体情况,为完成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要求报告书,以满足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通知书渝(九)环评通[2011]47号文件的相关条文要求。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
2. 项目地点:
二、 委托任务
1. 负责完成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编制;
2. 负责完成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评估,组织并通过九龙坡区农林水利局的审批,并取得水利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
3. 代表甲方与水土保持主管部门磋商降低水土保持补偿费标准,使之降低至承诺标准以内,降低甲方的支付额度达到最低限度。
三、 双方职责
(一) 甲方职责:
1. 提供建设用地红线和项目范围相关资料、电子地形图;
2. 提供九龙坡区发展改革委、环保局对该项目的批件;
3. 提供项目概念性方案设计的资料,包括总平面布置图和园区综合管网平面布置图,项目内部的交通组织以及管网平面布置图等;
4. 接待水利部门和对水土保持现场踏勘,配合乙方开展工作;
5. 甲方指定一联系人以及联系方式;
6. 提供平场的标高和土石方平衡的资料。
7. 甲方应严格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二) 乙方的职责
1. 应提交甲方资料:方案编制单位的乙级资质资料、法人证书,并向甲方出示原件,提供相应复印件应与原件完全一致;
2. 负责承担乙方自身现场踏勘和了解情况所发生的费用;
3. 负责完成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编制及发生的各项全部费用;
4. 负责组织并完成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评审的组织并支付方案评审活动的相关费用,确保顺利通过水利主管部门的审批,并代表甲方取得水土保持方案的批文;
5. 协助甲方与水利管理部门协调水利部门并代表甲方起草提交减免相关费用的报告,力争降低水土保持补偿费用基数基础上,下浮降低收费;
6. 为甲方填报水保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交主管部门审查及相关后
续服务;
7. 水保方案报告书文件除上报外,应另外提交贰份纸质文件及电子文档一套给甲方,且承诺不得额外增加任何费用;
8. 乙方承诺水土保持补偿费用(系水利部门行政收费),此项费用超出4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超出的部分。
9. 如上级要求甲方补充资料和配合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四、工期
自甲方提供资料之日算起,乙方在30(日历天数)内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并通过评审取得上述相关批文。送审稿发出15工作日取得趋的批文。
五、质量要求
1. 水土保持编制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
《关于加强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后续工作的通知》
《关于规范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工作的意见》
2. 执行规范与标准
(1)国家标准
①《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 ②《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08);
③《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1-16453.6-1996); ④《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效益计算方法》(GB/T15774-1995); ⑤《防洪标准》(GB50286-98)
⑥《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标准》(GB6000-1999)。
(2)行业标准
①《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
②《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 水土保持图》(SL73.6-2001); ③《水利水电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定》(DL/T5088-1999);
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概(估)算定额编制规定》(水利部水总[2003]67号);
⑤《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定额》(水利部水总[2003]67号); ⑥《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
3. 编制文件必须达到《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文件的深度要求满足《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通知书》渝(九)环评通[2011]47号文件要求,并取得评审通过合格的批文。
六、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 完成水保报告书的编制及通过评审后,取得批文,总计合同价款 万元;
2. 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合同款 万元作为定金;
3. 待取得水利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认可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支付标准之日算起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余款。
七、违约责任
1. 甲方如签订合同后支付定金后悔约,乙方有权没收定金;
2. 乙方如签订合同后收取定金后悔约,应双倍返还甲方的定金;
3. 如乙方收款后期满评审未能通过评估,10天内返工后仍无法取得合格批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按上款处理并另支付贰万元补偿甲方。
4. 因甲方资料未按时提供引起延误由甲方负责,时间从资料交齐之日算起,乙方如未能按时提交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按每天800元的延期罚金,拖延达1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 甲方如拖延支付应按拖欠金额和延付时间,和银行当期借款利率计算延付的利息补偿乙方。
6、水土保持补偿费用(系水利部门行政收费)此项费用甲方最高补偿限额为 万元人民币的部分,乙方愿承担超出的部分。甲方有权从未付的编制费用中扣除。
八、争端解决
合同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双方同意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由双方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签字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在双方完全履行各职责完成各自的任务,并办清往来结
算之日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 公司 授权委托人: 签约时间 乙方:
授权委托人:
开户银行:
签约时间
公司 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