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二手车交易流程及费用
一、二手交易需要的手续
1.车辆行驶证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登记副表(车辆所辖区车管所抽取,带身份证、行驶证、养路费证去抽取)
4.车辆购置附加税证
5.买卖双方
身份证、户口簿,如果是外地户口,需要携带暂住证,买方的暂住证需要满一年。
二、二手交易的简要流程
1.旧机动车市场在车辆过户时实行经营公司代理制,过户窗口不直接对消费者办理。将车开到市场,有旧机动车经营公司为其代理完成过户程序:评估、验车、打票。
2.买卖双方需签订由工商部门监制的《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合同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工商部门保留一份。经工商部门备案后才能办理车辆的过户或转籍手续。
3.等评估报告出来后,开始办理过户手续。办理好的过户凭证由买方保留,卖方最好也保留一份复印件,以备日后不时之需。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很多人认为,机动车登记证、机动车行驶证已经过户就完成,其实车辆
过户之后还要进行窗体顶端养路费和购置附加税、保险的车主变更,凭本人的行驶证原件就可以办理。这样一来,减少了可能带来的损失,也方便以后继续缴纳费用。
个人对个人过户需要:
卖方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买方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过户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对单位过户需要:
卖方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买方单位法人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码证书须在年审有效期内;
过户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对个人过户需要:
卖方单位法人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码证书须在年审有效期内;
买方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卖方单位须按评估价格给买车个人开具有效成交发票(需复印);
过户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办理车辆交易需要: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到场;
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机动车到场;
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个人签字。
单位办理车辆交易需要:
车辆所有人的法人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码证书需在年审有效期内;
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机动车到场;
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单位盖章。
办理车辆过户、变更登记规定及程序如下:
1.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表》一份,按表格栏目要求填写,加盖与原注册登记相同的印章,私车需交验车主身份证。
2.到交警支队车管科登记受理岗交验经办人审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办理过户:
1)申请车主印章与原登记车主印章不相符的。
2)未经批准擅自改装、改型更变更载质量、乘员人数的。
3)违章、肇事未处理结案的或公安机关对车辆有质疑的。
4)达到报废年限的(对已达到报废使用年限,但车辆技术状况较好,使用 性质为自用的汽车,经特殊检验合格后,在达到报废使用年限后两年内,准予申办过户登记,但不准转籍)。
5)未参加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
6)新车入户不足三个月的(进口汽车初次登记后不满二年的,但法院判决 的除外)。
7)人民法院通知冻结或抵押期未满的。
8)属控购车辆无《申报牌照证明章》的。
9)进口汽车属海关监管期内,未解除监管的。
3.符合过户条件的车辆送机动车检验岗检验、认定。
4.检验合格后,本县(市)过户或变更的直接到牌证管理岗等候通知交费。跨县过户的先到
登记审核岗编新车号,档案管理岗审核后签发牌通知书,牌证管理岗收旧牌,发新牌、照相后等候取证(进口车发待办凭证)。过户、变更业务流程:
领表申请-登记审核岗受理-机动车查验岗验车-登记审核岗审核-档案管理岗复核-牌证管理岗编号-收费、领牌、照相、 保险、路费也要提前去审核盖章。
哈尔滨二手车交易流程及费用
一、二手交易需要的手续
1.车辆行驶证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登记副表(车辆所辖区车管所抽取,带身份证、行驶证、养路费证去抽取)
4.车辆购置附加税证
5.买卖双方
身份证、户口簿,如果是外地户口,需要携带暂住证,买方的暂住证需要满一年。
二、二手交易的简要流程
1.旧机动车市场在车辆过户时实行经营公司代理制,过户窗口不直接对消费者办理。将车开到市场,有旧机动车经营公司为其代理完成过户程序:评估、验车、打票。
2.买卖双方需签订由工商部门监制的《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合同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工商部门保留一份。经工商部门备案后才能办理车辆的过户或转籍手续。
3.等评估报告出来后,开始办理过户手续。办理好的过户凭证由买方保留,卖方最好也保留一份复印件,以备日后不时之需。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很多人认为,机动车登记证、机动车行驶证已经过户就完成,其实车辆
过户之后还要进行窗体顶端养路费和购置附加税、保险的车主变更,凭本人的行驶证原件就可以办理。这样一来,减少了可能带来的损失,也方便以后继续缴纳费用。
个人对个人过户需要:
卖方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买方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过户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对单位过户需要:
卖方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买方单位法人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码证书须在年审有效期内;
过户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对个人过户需要:
卖方单位法人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码证书须在年审有效期内;
买方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卖方单位须按评估价格给买车个人开具有效成交发票(需复印);
过户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办理车辆交易需要: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到场;
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机动车到场;
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个人签字。
单位办理车辆交易需要:
车辆所有人的法人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码证书需在年审有效期内;
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机动车到场;
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单位盖章。
办理车辆过户、变更登记规定及程序如下:
1.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表》一份,按表格栏目要求填写,加盖与原注册登记相同的印章,私车需交验车主身份证。
2.到交警支队车管科登记受理岗交验经办人审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办理过户:
1)申请车主印章与原登记车主印章不相符的。
2)未经批准擅自改装、改型更变更载质量、乘员人数的。
3)违章、肇事未处理结案的或公安机关对车辆有质疑的。
4)达到报废年限的(对已达到报废使用年限,但车辆技术状况较好,使用 性质为自用的汽车,经特殊检验合格后,在达到报废使用年限后两年内,准予申办过户登记,但不准转籍)。
5)未参加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
6)新车入户不足三个月的(进口汽车初次登记后不满二年的,但法院判决 的除外)。
7)人民法院通知冻结或抵押期未满的。
8)属控购车辆无《申报牌照证明章》的。
9)进口汽车属海关监管期内,未解除监管的。
3.符合过户条件的车辆送机动车检验岗检验、认定。
4.检验合格后,本县(市)过户或变更的直接到牌证管理岗等候通知交费。跨县过户的先到
登记审核岗编新车号,档案管理岗审核后签发牌通知书,牌证管理岗收旧牌,发新牌、照相后等候取证(进口车发待办凭证)。过户、变更业务流程:
领表申请-登记审核岗受理-机动车查验岗验车-登记审核岗审核-档案管理岗复核-牌证管理岗编号-收费、领牌、照相、 保险、路费也要提前去审核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