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汇报
按照国发〔2016〕30号文件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 的要求,根据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政府职能工作部署,我市结合实际,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扎实推进各项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
(一) 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体系。一是明确监管职责。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诸政办字〔2015〕55号) ,同步制定了《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任务分工表》,进一步细化了部门监管内容、任务事项和完成时限,明确了牵头部门、参与部门主体责任。3月16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潍职能办函〔2016〕1号文件大力推广随机抽查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44个部门单位研究制定了各自的《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编制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建立检查结果公开机制。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模式进行抽检,做到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扎实推进随机抽查工作。二是制定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方案。组织32个市直部门、单位对照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中的264项行政许可事项,逐条逐项制定监管措施,明确监管对象、内容、方式、措施、程序、工作要求、监管计划等内容,进一步细化责任,推进监管工作落实。
三是探索建立联动机制。健全完善发改、市场监管、安监、环保等重点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联动协调机制,了解建设项目的登记、备案动态,从源头上掌握建设项目的第一手资料,实现监管信息的共享交流。四是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分类管理、执法监督,督促企业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通过现场检查、资料核查、采样监测、民意调查等方式,加强跟踪监管,核查各项程序、要求落实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等。对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单位,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
(二) 大力推行市场主体抽查监管工作。一是建立抽查事项清单。市场监管部门以权力清单为基础,制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制定执法检查表格,做到“一张表格管检查”,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检查结果已通过不同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布。二是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频次和方式。围绕探索建立商事制度改革后新型市场监管机制,通过合理确定年度抽查比例、频次和方式,保证了必要的覆盖面和监管力度。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加大了随机抽查力度。三是完善与改革相适应的信用监管机制。严格落实企业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管理制度,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今年以来,先后对企业住所抽查中无法联系的20户企业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40户企业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并进行公示。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做好无证无照经营信息互通共享工作,形成齐抓共管格局。
(三)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采取随机抽查、“飞行检查”、专项督查、事后稽查和绩效评价等方式,提高监管水平。建立以重点产品日常检查为主,节日产品专项检查、风险产品随机抽查为补充的监督检查制度。二是开展各项专项整治。以消费量大、风险隐患多、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为重点,突出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集贸市场、小作坊等重点区域,组织开展“三九九”治理行动,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三是推动行业自律。通过实施质量安全授权制度、企业风险警示制度等,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大力推进“食安诸城”品牌引领行动,组织开展“食安山东”创建活动,打造一批具有地域特色和市场竞争力的食品放心品牌和示范单位。四是完善社会监督。聘请8名食安宣传员、83名特邀监督员、800名社会监督员,推动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媒体、行业协会代表等各方力量,加强对政府、监管部门、企业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
(四) 强化安全生产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将全市划分不同监管区域,采取执法人员包区域、社区(村居) 安监员包企业、企业安全员包重点的模式,全员参与、齐抓共管。建立11支专门队伍,协调镇街(园区) 、部门安全监管力量,按区域分行业开展不间断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建立安全检查“日报”制度,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建立台账,落实整改销号制度,实行动态管理,限期整改到位。二是增强防控能力。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点措施》,
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截至目前,一级标准化企业达到7家。加强重大危险源、较大危险有害因素管理,对全市77处重大危险源、1138家存在较大危险有害因素生产经营单位,334家涉氨制冷企业和210家较大型人员(劳动) 密集场所,全部细化主管、监管单位,落实岗位职责。深入拓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举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107期,培训考核1万余人。切实加强应急管理,组织开展应急管理自查自纠、专项检查以及应急演练周等活动,检验预案,锻炼队伍,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三是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制定实施了《诸城市冷库安全管理办法》、《诸城市彩钢板建筑安全管理办法》、《诸城市主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实现了用制度管事管人。
二、加快推进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
(一) 加强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管理。积极承接上级取消下放事项。去年以来,按照《诸城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上级下放的77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的6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承接落实,将60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调整为后置审批,取消调整其他行政权力事项4项。规范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按照省和潍坊市部署要求,对县级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梳理,编制印发了《诸城市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后根据省政府《关于清理市县实施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政字〔2015〕279号) 要求,对
非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清理,清理完成后保留县级行政许可事项264项。
(二) 全面落实权力清单制度。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权力清单制度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实施意见》(诸办发〔2015〕8号) ,对以“四个清单、一个平台”为主要架构的政府权力运行体系进行了系统设计,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在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中的职责分工、主要任务和完成时限,为加快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奠定制度基础。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又结合我市实际,先后3次对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和服务清单进行了调整,确定行政权力事项3250项、服务事项576项,并逐项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市编办网站对外公开。
(三) 编制完成政府部门责任清单。根据潍坊市统一部署,按时高质完成了公安、环保、市场监管、旅游4部门责任清单模板编制工作。在潍坊市县级责任清单模板统一下发后,从编办、公安、市场监管、卫计等部门抽调了10名工作人员,组成4个审核组,严格按照“部门提报、比对调整、集中审核、合法审查、征求意见”等程序,对全市政府部门责任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确认主要职责事项315项、具体责任事项1338项、追责情形1231项、职责边界34项,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355项,确定公共服务事项112项。去年7月份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公开发布实施,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市编办网站挂载公布。
(四) 加大清单落实力度。下发《关于推进政府部门依法履职落实责任清单的通知》,推动各部门单位全面落实责任清单制度。一是严
格清单落实。督促各部门单位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全面公开各自领域的责任清单,做好宣传解读工作; 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开展清单专题学习培训,熟悉清单内容及要求; 建立健全部门责任清单内部督查落实机制,明确责任落实主体、内容、时限和问责情形,全面落实岗位职责。二是加强监督检查。成立联合检查组,通过专项检查、定期抽查等方式,对部门落实责任清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加强社会监督,推动责任清单确定的相关责任落到实处。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将责任清单贯彻落实情况,列为重点督查内容,加强督促检查,定期调度情况,通报工作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重点职责履行不到位的,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搞好整改; 对引发不良后果和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在此基础上,又下发了《关于对建立推行“三张清单”制度进行阶段性总结评估的通知》,组织各部门单位结合职责分工,就“三个清单”事项实施情况开展了一次“回头看”,深入分析其在推动发展、转变作风、提高效能、改进服务等方面发挥的作用,查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逐项加以整改落实,确保“三张清单”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三、全面优化政务服务
(一) 深化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一是建立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动态调整机制。对各部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及时核查、取消已经明令取消或无法定依据的审批事项。今年以来,已先后取消了市场监管局办理的“户外广告登记”、
地税局办理的“印花税票代售许可”等11项审批服务事项。二是加快镇街(园区) 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在编制完成市级行政许可事项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的基础上,将该项工作向镇街(园区) 延伸,按照统一格式、统一要素内容的要求,组织镇街(园区) 便民服务中心编制镇街办理许可事项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印制服务事项一次性告知单,进一步规范镇街(园区) 行政审批服务行为。目前,已选取相州、舜王街道、辛兴3个镇街进行试点。
(二) 完善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进一步巩固拓展山东省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创建成果,按照示范单位建设要求,全面梳理规范管理层、派驻窗口层和运行支撑层3个领域的政务服务标准体系。结合日常实践,补充完善了受理通知书制度、代办协办制度、上门服务制度、预约服务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10多项管理和工作标准,使每名工作人员言行有规矩、办事有程序、操作有规范、服务有方向,确保各项工作有标准可依、按标准实施。目前已设立各项标准644项。
(三) 扎实推进网上审批。一是推进网上审批办公平台互联互通。依托电子政务网络,初步建立起了纵通横连的网上审批办公平台。纵向,实现了市、镇街(园区) 、社区服务中心的联网审批。对镇街(园区) 、社区受理上传的事项,市中心窗口审核备案后,加盖电子印章,由镇街(园区) 中心远程输出办理结果,直接发放证件批文。横向,实现了派驻窗口与所属部门的联网审批。二是加强现有网上审批办公平台完善升级。去年10月份,以承担潍坊市网上审批工作试点为契机,对网上审批办公服务平台和政务服务中心网站进行了升级改版。三是研
发手机版“网上政务厅”。开发了手机版“网上政务厅”APP,将政务服务延伸到群众指尖,零距离为群众提供服务。
(四) 创新审批服务机制。一是建立建设项目预登记制度。对涉及全市基本建设投资审批的发改、国土、规划、环保、住建等13个部门38项审批服务事项实行预登记制度,解决了审批服务窗口一次性告知不全、审批服务事项不及时录入等导致的审批效率不高问题。今年以来,预登记窗口共收件194件。二是实行重点投资建设项目审批代办制。依托市、镇街(园区) 政务服务体系,组建了以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为代办员、各审批主体部门单位派驻窗口的工作人员为专办员、项目单位联系人为联络员的代办队伍,为企业无偿提供代办、协办等个性化、精细化服务。今年以来,共为6家单位提供重点投资建设项目代办协办服务。三是进一步落实非制造业建设工程项目告知承诺制。依托预登记服务中心,对符合非制造业告知承诺制实施条件的项目,组织实施告知承诺,安排专人负责,对项目提供代办、协办服务。其中,为山钢碧桂园翡翠城项目按告知承诺制办理了立项审批,共节约办理时限60多个工作日。
(五) 加强中介服务规范管理。一是出台规范中介管理工作意见。制定印发了《关于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意见》(诸政办字〔2015〕63号) ,从规范中介组织管理、公开中介收费项目清单、建立中介服务超市、强化行业监管入手,建立涉审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制度,统筹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机构服务规范管理工作。二是编制中介收费事项目录。联合市发改(物价) 、财政部门,对市级行政审批有偿中介服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汇报
按照国发〔2016〕30号文件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 的要求,根据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政府职能工作部署,我市结合实际,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扎实推进各项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
(一) 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体系。一是明确监管职责。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诸政办字〔2015〕55号) ,同步制定了《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任务分工表》,进一步细化了部门监管内容、任务事项和完成时限,明确了牵头部门、参与部门主体责任。3月16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潍职能办函〔2016〕1号文件大力推广随机抽查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44个部门单位研究制定了各自的《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编制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建立检查结果公开机制。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模式进行抽检,做到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扎实推进随机抽查工作。二是制定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方案。组织32个市直部门、单位对照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中的264项行政许可事项,逐条逐项制定监管措施,明确监管对象、内容、方式、措施、程序、工作要求、监管计划等内容,进一步细化责任,推进监管工作落实。
三是探索建立联动机制。健全完善发改、市场监管、安监、环保等重点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联动协调机制,了解建设项目的登记、备案动态,从源头上掌握建设项目的第一手资料,实现监管信息的共享交流。四是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分类管理、执法监督,督促企业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通过现场检查、资料核查、采样监测、民意调查等方式,加强跟踪监管,核查各项程序、要求落实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等。对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单位,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
(二) 大力推行市场主体抽查监管工作。一是建立抽查事项清单。市场监管部门以权力清单为基础,制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制定执法检查表格,做到“一张表格管检查”,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检查结果已通过不同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布。二是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频次和方式。围绕探索建立商事制度改革后新型市场监管机制,通过合理确定年度抽查比例、频次和方式,保证了必要的覆盖面和监管力度。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加大了随机抽查力度。三是完善与改革相适应的信用监管机制。严格落实企业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管理制度,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今年以来,先后对企业住所抽查中无法联系的20户企业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40户企业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并进行公示。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做好无证无照经营信息互通共享工作,形成齐抓共管格局。
(三)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采取随机抽查、“飞行检查”、专项督查、事后稽查和绩效评价等方式,提高监管水平。建立以重点产品日常检查为主,节日产品专项检查、风险产品随机抽查为补充的监督检查制度。二是开展各项专项整治。以消费量大、风险隐患多、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为重点,突出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集贸市场、小作坊等重点区域,组织开展“三九九”治理行动,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三是推动行业自律。通过实施质量安全授权制度、企业风险警示制度等,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大力推进“食安诸城”品牌引领行动,组织开展“食安山东”创建活动,打造一批具有地域特色和市场竞争力的食品放心品牌和示范单位。四是完善社会监督。聘请8名食安宣传员、83名特邀监督员、800名社会监督员,推动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媒体、行业协会代表等各方力量,加强对政府、监管部门、企业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
(四) 强化安全生产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将全市划分不同监管区域,采取执法人员包区域、社区(村居) 安监员包企业、企业安全员包重点的模式,全员参与、齐抓共管。建立11支专门队伍,协调镇街(园区) 、部门安全监管力量,按区域分行业开展不间断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建立安全检查“日报”制度,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建立台账,落实整改销号制度,实行动态管理,限期整改到位。二是增强防控能力。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点措施》,
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截至目前,一级标准化企业达到7家。加强重大危险源、较大危险有害因素管理,对全市77处重大危险源、1138家存在较大危险有害因素生产经营单位,334家涉氨制冷企业和210家较大型人员(劳动) 密集场所,全部细化主管、监管单位,落实岗位职责。深入拓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举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107期,培训考核1万余人。切实加强应急管理,组织开展应急管理自查自纠、专项检查以及应急演练周等活动,检验预案,锻炼队伍,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三是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制定实施了《诸城市冷库安全管理办法》、《诸城市彩钢板建筑安全管理办法》、《诸城市主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实现了用制度管事管人。
二、加快推进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
(一) 加强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管理。积极承接上级取消下放事项。去年以来,按照《诸城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上级下放的77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的6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承接落实,将60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调整为后置审批,取消调整其他行政权力事项4项。规范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按照省和潍坊市部署要求,对县级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梳理,编制印发了《诸城市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后根据省政府《关于清理市县实施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政字〔2015〕279号) 要求,对
非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清理,清理完成后保留县级行政许可事项264项。
(二) 全面落实权力清单制度。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权力清单制度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实施意见》(诸办发〔2015〕8号) ,对以“四个清单、一个平台”为主要架构的政府权力运行体系进行了系统设计,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在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中的职责分工、主要任务和完成时限,为加快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奠定制度基础。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又结合我市实际,先后3次对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和服务清单进行了调整,确定行政权力事项3250项、服务事项576项,并逐项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市编办网站对外公开。
(三) 编制完成政府部门责任清单。根据潍坊市统一部署,按时高质完成了公安、环保、市场监管、旅游4部门责任清单模板编制工作。在潍坊市县级责任清单模板统一下发后,从编办、公安、市场监管、卫计等部门抽调了10名工作人员,组成4个审核组,严格按照“部门提报、比对调整、集中审核、合法审查、征求意见”等程序,对全市政府部门责任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确认主要职责事项315项、具体责任事项1338项、追责情形1231项、职责边界34项,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355项,确定公共服务事项112项。去年7月份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公开发布实施,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市编办网站挂载公布。
(四) 加大清单落实力度。下发《关于推进政府部门依法履职落实责任清单的通知》,推动各部门单位全面落实责任清单制度。一是严
格清单落实。督促各部门单位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全面公开各自领域的责任清单,做好宣传解读工作; 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开展清单专题学习培训,熟悉清单内容及要求; 建立健全部门责任清单内部督查落实机制,明确责任落实主体、内容、时限和问责情形,全面落实岗位职责。二是加强监督检查。成立联合检查组,通过专项检查、定期抽查等方式,对部门落实责任清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加强社会监督,推动责任清单确定的相关责任落到实处。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将责任清单贯彻落实情况,列为重点督查内容,加强督促检查,定期调度情况,通报工作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重点职责履行不到位的,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搞好整改; 对引发不良后果和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在此基础上,又下发了《关于对建立推行“三张清单”制度进行阶段性总结评估的通知》,组织各部门单位结合职责分工,就“三个清单”事项实施情况开展了一次“回头看”,深入分析其在推动发展、转变作风、提高效能、改进服务等方面发挥的作用,查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逐项加以整改落实,确保“三张清单”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三、全面优化政务服务
(一) 深化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一是建立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动态调整机制。对各部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及时核查、取消已经明令取消或无法定依据的审批事项。今年以来,已先后取消了市场监管局办理的“户外广告登记”、
地税局办理的“印花税票代售许可”等11项审批服务事项。二是加快镇街(园区) 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在编制完成市级行政许可事项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的基础上,将该项工作向镇街(园区) 延伸,按照统一格式、统一要素内容的要求,组织镇街(园区) 便民服务中心编制镇街办理许可事项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印制服务事项一次性告知单,进一步规范镇街(园区) 行政审批服务行为。目前,已选取相州、舜王街道、辛兴3个镇街进行试点。
(二) 完善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进一步巩固拓展山东省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创建成果,按照示范单位建设要求,全面梳理规范管理层、派驻窗口层和运行支撑层3个领域的政务服务标准体系。结合日常实践,补充完善了受理通知书制度、代办协办制度、上门服务制度、预约服务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10多项管理和工作标准,使每名工作人员言行有规矩、办事有程序、操作有规范、服务有方向,确保各项工作有标准可依、按标准实施。目前已设立各项标准644项。
(三) 扎实推进网上审批。一是推进网上审批办公平台互联互通。依托电子政务网络,初步建立起了纵通横连的网上审批办公平台。纵向,实现了市、镇街(园区) 、社区服务中心的联网审批。对镇街(园区) 、社区受理上传的事项,市中心窗口审核备案后,加盖电子印章,由镇街(园区) 中心远程输出办理结果,直接发放证件批文。横向,实现了派驻窗口与所属部门的联网审批。二是加强现有网上审批办公平台完善升级。去年10月份,以承担潍坊市网上审批工作试点为契机,对网上审批办公服务平台和政务服务中心网站进行了升级改版。三是研
发手机版“网上政务厅”。开发了手机版“网上政务厅”APP,将政务服务延伸到群众指尖,零距离为群众提供服务。
(四) 创新审批服务机制。一是建立建设项目预登记制度。对涉及全市基本建设投资审批的发改、国土、规划、环保、住建等13个部门38项审批服务事项实行预登记制度,解决了审批服务窗口一次性告知不全、审批服务事项不及时录入等导致的审批效率不高问题。今年以来,预登记窗口共收件194件。二是实行重点投资建设项目审批代办制。依托市、镇街(园区) 政务服务体系,组建了以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为代办员、各审批主体部门单位派驻窗口的工作人员为专办员、项目单位联系人为联络员的代办队伍,为企业无偿提供代办、协办等个性化、精细化服务。今年以来,共为6家单位提供重点投资建设项目代办协办服务。三是进一步落实非制造业建设工程项目告知承诺制。依托预登记服务中心,对符合非制造业告知承诺制实施条件的项目,组织实施告知承诺,安排专人负责,对项目提供代办、协办服务。其中,为山钢碧桂园翡翠城项目按告知承诺制办理了立项审批,共节约办理时限60多个工作日。
(五) 加强中介服务规范管理。一是出台规范中介管理工作意见。制定印发了《关于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意见》(诸政办字〔2015〕63号) ,从规范中介组织管理、公开中介收费项目清单、建立中介服务超市、强化行业监管入手,建立涉审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制度,统筹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机构服务规范管理工作。二是编制中介收费事项目录。联合市发改(物价) 、财政部门,对市级行政审批有偿中介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