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四川新蜀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可 行 性 报 告 二o一二年五月 目 录
一、项目背景分
析 .............................................................................
.................................... 1
(一)担保业国内发展概
况 .............................................................................
................... 1
(二)担保业省内发展概
况 .............................................................................
................... 1
(三)相关政
策 .............................................................................
....................................... 7
二、拟设公司情况简
介 .............................................................................
........................... 9
(一)基本情
况 .............................................................................
....................................... 9
(二)出资人简
介 .............................................................................
................................... 9
(三)拟设公司组织架
构 .............................................................................
..................... 10
(四)拟设公司候选高级管理人员简
介 .......................................................................... 12
(五)公司管
理 .............................................................................
..................................... 13
三、业务发展计划及市场营
销 .............................................................................
........... 16
(一)业务发展计
划 .............................................................................
............................. 16
(二)拟开展业务简
介 .............................................................................
......................... 17
(三)公司经营策
略 .............................................................................
............................. 18
(四)客户开发措
施 .............................................................................
............................. 19
四、财务分
析 .............................................................................
............................................ 20
(一)财务收支预算情
况 .............................................................................
..................... 20
(二)财务效益分
析 .............................................................................
............................. 22
五、社会效
益 .............................................................................
............................................ 23
六、综合结
论 .............................................................................
............................................ 24
一、项目背景分析
(一)担保业国内发展概况 与发达国家担保业的发展水平相比,担保行业在我国还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但发展速
度很快。
从担保业近期在我国的发展来看,中国银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底,全国融资性担
保法人机构共计6030家。其中,国有控股1427家,民营及外资控股4603家,分别占比23.7%
和76.3%,全行业资产总额5923亿元,净资产4798亿元;在保余额总计11503亿元,较上
年增长64.6%。
截至2010年底,融资性担保贷款余额8931亿元,其中,银担合作为中小企业提供的融
资性担保贷款余额达6894亿元,较上年增长69.9%,为14.2万户中小企业提供了融资性担
保,户数较上年增长58.3%,占所有融资性担保贷款户数的85.5%。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贷款
余额占融资性担保贷款总额的77.2%。 由于我国还缺乏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中小企业融资非常难,在中小企业成长的早中期,
其融资信用提升主要通过担保来解决,另一方面,担保已经成为银行控制贷款风险的一个选
择,因此我国担保市场潜力巨大。随着2009年、2010年国家对担保行业有关的规范、扶持、
监管政策出台,担保行业逐步规范,出现重新洗牌局面,这为新进入担保行业发展的企业提
供了契机。
(二)担保业省内发展概况 近年来四川省委、省政府对四川省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发展积极鼓励、规范管理,先后发
布了《四川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融资性担保机构设立、变更申请材料
内部指引》等一系列文件,引导四川担保行业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做大做强,使得省内
担保业得到了良好发展,担 保业的发展为全省中小企业融资做出了突出贡献。
1、四川省担保市场发展概况
(1)担保行业稳步发展。据统计,2009年全省备案担保机构为337家,注册资本为178
亿元,而截止2010年底,全省备案担保机构为362家,注册资本为226亿元,增幅分别为
7%和27%。截至2011年末,全省取得融资性担保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共有470家(包括分支机
构74家),实收资本合计311.82亿元,与2010年相比,增幅分别达到了29.8%和38.0%。2011
年6月四川省融资担保业协会正式成立,2005年时,我省担保机构资本金只有37亿元。
(2)中小企业融资难得到一定缓解。在省政府政策扶持与国家相对宽松货币政策支持下,
2010年,我省担保机构为21347户中小企业担保融资607亿元,在2009年528亿元担保额
基础上,保持了15%的增长速度,为全省工业企业带来了3000多亿元的销售,在拉动经济增
长的同时,有力解决了部分社会就业问题。截至2011年末,全省融资性担保余额1493.60
亿元,较2011年初增幅显著。 正是由于担保机构日渐壮大和规范,担保从业队伍逐步扩大,担保融资成为中小企业迅
速解决融资难问题的重要途径。根据四川银监局提供的数据,我省担保融资占全省中小企业
贷款的比重保持在8%左右的比例。 但是,随着2011年国家不断紧缩的货币政策实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重新加剧。
(3)银担合作进一步扩大和深入。2010年,在川金融机构均和担保机构进行了全面合
作,有不少担保机构与银行的合作不断扩大,合作品种不断增多,对银行起到防火墙的作用。 同时,银担合作环境的持续改善,使担保机构与金融机构的利益捆绑更加明显。2010年,
全省有21347家中小企业获得了26158笔担保融资,相比2009年,担保户数增加了2675户,
增幅8%,担保笔数增加了2891笔,增幅为11%。
(4)担保风险得到有效控制。2010年,在保证担保业务量增长的同时,担保风险也得
到了有效控制,没有出现系统风险。2010年,全省发生担保代偿1.34亿元,代偿率为0.22%。
下表是我省担保行业2005年至2010年的代偿率: 从上表对比来看,我省的代偿率逐年走低,显示了我省担保机构较高的风险控制与化解
能力。
(5)行业增长速度放慢。2010年是四川担保业5年来发展最慢的一年。下表是我省担
保行业2005年至2010年的增长情况: 连续5年的高速增长使担保行业迅速崛起,对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做出了巨大贡献。2010
年,在国家和省政府加大力度对行业进行规范之下,担保机构对业务发展倾向稳健。
(6)担保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不断提高。2010年,担保从业人员资格培训开展了两期,
合计培训人员近800人。截止2010年,我省担保从业人员培训开展了5年,担保从业人员培
训达到2400人次。通过这些培训,扶持了一大批担保从业人员,他们充实到各个担保公司的
各个部门,提高了担保公司从业篇二:信用担保公司项目建议书 投行型信用担保公司组建运作 项目建议书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投资组建及经营四川省级的企业信用担保公司。
2、注册地址:成都市区。
3、注册资本:
●首期: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1000万元系成都银行默认的最低要求); ●1-2年内:
增资达到总注册资本1亿元;
●3-5年内:增资达到集团总注册资本3-5亿元。
4、经营范围:
●初期:企业信用担保及相关融资咨询、资信评价、财务顾问、商务调查等服务; ●中期:增加资产管理、管理咨询、审计、评估、商务代理等; ●远期:增加基金管理、
证券经纪、保险等。
5、管理模式:“董事长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制”+“外部专家顾问团制”。
6、公司性质:
●初期:有限责任公司; ●中期:股份有限公司;
●远期:设立以投资银行为核心,涵盖担保、基金管理、实业的集团公司。
7、经营目标:
●初期目标:建立在四川业内信誉度、竞争力、资金实力等都位居前列的信用担保、投
融资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机构; ●中期目标:以担保为突破口,组建实业投资基金管理平台; ●远期目标:全国性的综合投资银行体系。
8、经营模式:以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资金需求为线条,配置多种类型资金,进行连环组合
投资。
9、经营地域:
●1年内:主要在四川境内开展业务; ●2-3年内:逐渐向重庆、贵州等地区扩展,成为西部具有影响力企业; ●5年内:成
为全国性的企业。
二、总体思路
1、信用担保将是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重要途径 以实物抵押为资金安全保障的现行银行资金制度,很大程度造成银行资金及社会游资与
企业资金需求无法有效对接,是房地产、基础设施、钢铁等传统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过热,而
同时大量高成长中小企业无米下炊,也是区域产业结构发展不均衡的原因之一,更是银行资
金经营缺乏效率主导因素。
2、现有信用担保与银行业务高度重复,缺乏活力 打破现行融资渠道及模式的形式单一化、服务同质化、管理阶段化,实现资金来源多元
化、资金掌控全程化、风险责任分散化,是实现投融资高效及工具创新的重要手段。
3、信用担保业务创新,大有可为 在现行法律体制下,重建担保公司平台,跳出银行陪衬角色,开展大投行业务,重构资
信体系,是实现银行资金与社会游资资源整合、实现投资方与融资方资金真实需求匹配的重
要途径。
4、本项目思路
——创建将“银行资金”、“政府资金”及“社会游资”转化成股东所能掌控的“产业投
资基金”的经营载体 以实业为基础,以大投资银行业务经营为核心,以担保公司设立为突破口及基础平台,
以股东投资为撬动整个资金链条的杠杆,站在将“投资者”+“经营者”+“监管者”三者功
能合一的角度,基于项目融资结构的科学合理匹配,逐 步整合银行贷款、政府财政性资金、社会资金,最大化放大资金乘数效率。
三、设立投行型信用担保公司的必要性 ——以“小资金获取大资金支持”的较佳手段
1、金融行业的发展,催生投行型担保公司的出现 ●以银行为主的金融体系,是企业经营性资金筹集的最重要来源;
●银行贷款资金,是目前中国实际使用成本最低的资金资源; ●银行贷款资金,也是联动政府资金、社会资金组合投资的重要因素; ●产业基金随着
法律法规的健全,具有广阔的前景,担保公司运营可为未来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做好铺垫; ●大投资银行业务,在中国基本处于空白,需要寻找恰当的启动平台; ●银行不断增长
的存款资金和不断增加的不良贷款,急需给其资金寻找高质
2、担保机构,是现行融资体制可与银行业务直接对接的最重要机构 贷款业务是银行的最主要业务,而是否有担保,是当前银行决定放贷的首要前提。银行
作为庞大的专业性金融机构,有着独立、完整、专业的贷款考评、审核及监管业务人员和机
构,其管理工作基本可在内部完成。同时,基于对资金安全性考虑,除审计、评估、咨询、
担保机构外,银行经营完全自成体系封闭运作。而审计和担保、咨询机构,主要是对银行贷
款审核提供相关资讯第三方独立专家意见,并不会对银行的贷款行为产生绝对性影响。只有
担保机构,基于银行要求提供担保的需求,在借款企业不能提供担保且信用级别不够条件下,
可以与银行紧密联系,并且是常态伙伴级合作关系。建立了担保机构,就相当于打通一条连
接银行的桥梁。
3、担保业务,是当前具有最大资金放大倍数的法定业务 受企业及个人信用的制约,中国企业在项目经营过程中,其资金放大倍数受到严格的法
律限制,不管是股票发行、期货保证金、企业负债比率、赊销赊购、预付预收款、担保物抵
押等具有法定依据的融资方式,还是建筑商工程款垫资、拖欠货款、拖欠工资等被法律明令
禁止的变通融资方式,其自有资金的放大倍数,一般都被限制在1倍以内,过多将难以获得
认同;即使期货投资等具有较大放大倍率的融资方式,其资金使用也被严格限制在固定的交
易品种上,且不得挪作他用,且面临极大的血本无归风险。而信用担保法定可在10倍以内进
行资金放大,在实际操作中实现2-3倍也存在较大可能。对于投资者利用担保公司,借助信
用担保,放大对银行资金的合理使用,有很大的意义。
4、担保,是难得的业务具有非金融机构性质,又不受行政严格监管的项目 信用担保公
司,作为以自身资金,为贷款人从银行贷款提供信用担保的保证方,除非是从事其它业务,
其经营完全是依附在银行实体下进行的,担保公司的经营好坏、正规与否直接关系银行贷款
资金的质量和可偿还性,具有很强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性质,过去政府也曾把信用担保公司作
为非银行金融机构,授权人民银行进行管理。但随着信用担保公司的增多和观念的转变,信
用担保公司交给政府经济管理职能部门进行管理,各种前置审批也被取消,具有很大的灵活
性。只要和协作银行建立好关系,就可以顺利拓展业务。这给担保机构的资金合理使用及业
务多元化带来很大的便利。
四、设立投行型信用担保公司的可行性 1
2、信用担保,有着旺盛的市场需求 从融资途径来看,银行贷款是企业解决融资问题的主要渠道。据统计,国内间接融资企
业应占85%以上,贷款需求上十万亿元,而实际担保金额仅上千亿元,占百分之几,市场潜
力很大。
从融资需求来看,中小企业的融资条件明显劣于大型企业,各国中小企业占企业总数的
比例一般在80-90%以上,由于缺乏有效担保资产和信用,银行贷款融资普遍艰难。即使在金
融资源丰富的发达国家,虽然其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体系比较齐全,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情况
依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据英国调查,只有46%的小企业对“银行支持”感到满意,35%的
小企业对“银行贷款的可得性”感到满意,而对“信贷成本”表示满意的小企业只有13%,
对利率满意的小企业只有7%。在中国,中小企业融资更是难上加难。仅四川省中小企业就
多达187万户,其中有强烈发展要求,资金短缺并急需担保的企业多达到50万户以上,按平
均每户需要担保100万元计算,全省中小企业最急需的信用担保要求在5000亿以上,而全省
现有担保机构注册资金10亿左右,按放大5倍计算最多只能达50亿元,仅占1%,以此类推
到其他行业,市场需求是巨大的,为资金进入担保进入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从贷款项目来看,银行资金所做的工作是锦上添花,而不是雪中送炭。受银行自身考核
能力的局限,银行的贷款审核,过分注重对资本金、负债率的判断,而项目的收益率常处于
次要地位,再加上担保物、投资领域等的制约,大量具有良好前景,特别是新兴产业,无形
资产或无形权益较高,固定资产比重较低,因无法满足银行贷款要求的项目及企业,被银行
拒之门外。担保机构的介入可以一定程度,弥补这一欠缺。 担保机构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中小企业困难问题。据四川省中小企业局对全省
有贷款业务的41家担保机构的统计,到2004年底止,累计完成担保额64.2亿元,其中2004
年完成担保额32亿元,是累计担保额的一半;共有2813家企业获得担保贷款,这些企业共
增加销售收入146亿元,增加职工12.17万人,实现利税8.43亿元,推动了企业经济效益和
社会效益同步增长。
3、担保行业在中国正处于雨后春笋的发展期 从1999年第一家担保公司诞生,中国的担保业获得高速发展。国家首先相篇三:关于在
我区设立再担保基金的建议
【重要信息】
关于在我区设立再担保基金的建议 今年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货币紧缩政策,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基准利率,紧缩银根,
中小型企业融资困难,部分企业为了维持生产,转向民间借贷,但是高昂的利息给中小企业
带来巨大压力。为缓解融资难题,规范引导民间资本,借鉴济南、烟台、江西、深圳等地的
成功经验,以及高新区在2008年出台的反担保基金实施办法,建议在我区设立再担保基金。
一、再担保基金定义及其运作模式 再担保,是指为担保人设立的担保。当担保人不能独立承担担保责任时,再担保人将按
合同约定比例向债权人继续剩余的清偿,以保障债权的实现。双方按约承担相应责任,享有
对应权利。再担保基金就是由出资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具有再担保功能的基金,可以协调各方
利益,实现共赢发展。
目前,各地已设立的再担保基金一般都是采用的“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合作监管”
的运行模式,由政府出资主导和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设立监管机构,
进行风险防控,制定实施意见,向符合再担保条件的中小企业进行再担保服务。
二、 设立再担保基金的原因及作用
(一)设立再担保基金的原因 1 一是中小企业特别是生产制造类企业 ,厂房用地一般采用租赁的形式,因此在融资过程
中难以提供合格的抵押品,融资渠道单一。二是现有的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存在
规避风险的问题,对于需要提供担保的贷款项目,一般均要求提供再担保。三是对于银行来
说,缺少担保机构的支持,银行面对中小企业经营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的先天性缺点,一般
都选择不予放贷,直接导致大部分中小企业无法依靠自身力量获得银行贷款。四是我区已有
部分企业因担保公司自身经营亏损,陷入债主挤兑困境,担保公司在银行信贷过程中信用度
不足的问题逐渐凸显。
(二)设立再担保基金的作用 再担保基金能够建立起一种协调各方利益,实现互利共赢的长效发展机制,对政府部门、
银行部门、担保机构、被担保企业同时产生积极作用,实现四方共赢。 对政府部门的作用:一是以经济手段规范担保机构的担保行为。政府作为主导者,主要
负责的是建立再担保平台、审查担保机构的经营管理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和领导者素质,能
督促担保机构改善自身问题,使其达到再担保标准。此外,政府可通过规章设定强制再担保
系数,实施强制再担保,起到规范担保行业的作用。二是以公开投标方式帮助政府公开、透
明地实施扶持政策。引入再担保,可以使政府扶持的手段由直接财政拨款和投资转变为间接
为其融资作担保,在中间环节增加了银行和担保机构,由这些部门分别对中小企业的经营等
情况进行审核,避免了政府直2 接操纵资金。三是再担保过程中引入市场运作可以帮助政府提高政策资金使用效率。政
府的扶持专项资金不仅仅是拨款投资,而是通过为担保机构再担保,增补资信,将专项资金
这个无源之水充分盘活,鼓励其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从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对银行的作用:再担保基金以分担风险的方式帮助其扩大放贷规模,增加收益,同时,
更多的担保机构也逐渐被银行认可,并与银行合作为中小企业贷款。从银行角度来说,更多
的担保机构为其分担风险,也能帮助银行降低中小企业担保物门槛,从而扩大贷款规模。 对担保机构的作用:一是强化保证方式帮助其提升信用水平和担保能力,帮助担保机构
有效地利用存量和担保资源。二是不管再担保基金是按比例分担代偿责任还是余额贷款责任,
都不同程度地为担保机构分担了风险,减轻了代偿责任压力。三是担保机构与银行建立起长
期合作关系,实现互惠互利。当银行遇到符合条件但抵押不符合标准的申请企业时,可以直
接与合作的担保机构联系,合作为其提供融资。反之,担保公司可介绍被担保企业向合作银
行申贷,由再担保基金为担保机构提供最终信用支持,有效解决目前担保机构在银行整体信
用度不足的问题。
对被担保企业的作用:它们是再担保机制的最终受益者。引入再担保机制可以进一步解
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民间借贷的风险。 3
三、我区设立再担保基金条件已成熟 一是我区担保公司的蓬勃发展为再担保基金的成立创造了坚实的业务基础。当前我区共
有12家担保公司获得省金融办的经营许可批复。截至今年三季度,我区融资性担保机构注册
资本已达6.64亿元,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的担保机构达到2家,资产总额7.01亿元。全区
融资性担保机构期末在保责任余额23.57亿元,在保户数22576户,其中金挚联、顺通、豪
特三家担保机构业务质量都大幅超过全市平均水平。全区融资性担保机构前三季度实现收入
2740万元,实现净利润555万元,交纳税金118万元。这为我区成立再担保基金提供了良好
的经济基础。
二是再担保基金的设立将推动担保公司致力于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今年,我区对融资性
担保公司进行了规范整顿,整顿中发现除金挚联等注册资本过亿的担保公司正常开展业务外,
大部分担保公司实际都在从事个人消费借贷、车贷、房贷等小型金融担保业务,这对解决中
小企业贷款难问题作用不明显,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初衷相背离。再担保基金设立后,可
以有效扩大担保公司担保范围,让我区具有较强实力的担保公司真正服务于中小企业发展。 三是再担保基金的设立将为财政资金的使用保驾护航。我区虽出台了一些列推动中小企
业发展的措施,并有一定的财政补贴和减税政策,但是面对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政府财政
投入和政策补贴数额有限。设立再担保基金后,政府可以从融资环节对企4 业发展进行干预,能更加有效的推动新兴产业发展,并合理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的
扩张,同时,也提升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对我区设立再担保基金的建议 一是设立由政府财政出资的再担保基金,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模式,由区
政府作为主发起人,担保公司进行入股的形式成立一支规模过亿的再担保基金,面向区内担
保公司提供信用再担保服务,进一步增强金融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充分发挥担保行业
促进中小企业资金融通作用。 二是由区财政、区金融办等相关部门负责监督再担保基金的使用,制定再担保基金的资
本金补充机制和代偿风险补偿机制,形成“政担企银模式”,既“政府注资成立担保公司+企
业入股担保公司+股东企业内部联保+金融机构授信放贷”的新型担保信贷模式。 三是由区政府牵头建立中小企业信用风险数据库。由于企业所属行业和经营状况不同,
再担保方式包括自愿再担保、强制再担保和自动再担保三种。通过建立企业信用风险数据库,
可以对企业信用等级进行区分,并针对企业所属行业匹配再担保方式。例如:对于市场发展
潜力较大的新兴产业,可以采用自动再担保的方式提高其融资效率;对于正处在政策调整中
的企业,可以采用强制再担保的方式分规避风险。同时,通过该数据库,可以向金融机构和
投资人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撑,提高投资的科学性。 5篇四:关于为中小企业融资设立政府担保基金的建议 关于为中小企业融资设立政府担保基金的建议 融资难的问题一直限制着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而此次金融风暴已经对我国的实体经济
带来了较严重的影响,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倒闭、歇业者数以千万计。在金融风暴引起的国
内企业经济影响中,除了外贸影响引起国内相关出口产业和产业链上的企业停产、减产外,
另一大影响是国内信贷政策的紧缩,使得企业流动资金链断裂,部分企业为此倒闭,而更多
的企业,因流动资金不够,压缩项目和订单,影响了企业的整体运行。 尽管国家针对此次危机出台了放松银根的各种政策,取消了信贷额度限定,各地方政府
还出台了各种财政支持信贷政策,但在当前经济宏观不乐观的形势下,各大银行惜贷现象严
重,尤其是对中小型企业。 引起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瓶颈在于:现有银行、担保公司均为市场化企业运作机构,其追
求利润的同时,必须考虑投资风险。因此只有破解这个单纯以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的
瓶颈,才能突破现有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在这点上,可以借鉴美国的经验和做法:美国早在1946年起就成立了“中小企业发展融
资机构”,此机构的主要责任就是给中小企业融资进行服务,提供政府担保,有了这个担保以
后,银行可以放心的放款。而针对此次危机,美国小型企业管理局(small business
administration)将原来向单笔金额最高15万美元的小企业贷款提供的担保比例为85%,15
万美元以上的最高担保比例75%,均提高 至90%,以降低贷款商因提供贷款所面临的风险,
并将借款人所需支付的费用最多减免7.5万美元。 为此建议:设立完全由政府支持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由政府出面作为贷款的最终
保证人,而不是像现在政府只以投资者的身份出现,承担有限责任。只有这样,才能将社会
效益最大化作为融资的出发点。具体来讲:由政府出面担保,然后组织多家银行提供贷款,
引进中介评估机构,对选定的一些中小企业进行“直通车”服务,减少繁杂手续。首先评估
机构对中小企业的信用进行评估,政府组织中介机构来做手续,银行直接发放贷款。如果出
现重大信用情况,由政府的担保机构来进行担保,产生的担保成本由政府来承担。 在具体实施方面,建议如下:
一、 要树立扶持中小企业,是政府职责所在的理念:不能以市场化为借口,将这个事关
民生的工程单纯地推向市场,而应该从扩大就业、解决民生的战略高度,作为政府的应尽的
职责来对待。
二、 政府投资建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诚然,政府机关直接以政府信誉为中小企业
提供担保,对银行而言能够最大程度的减少放贷风险,对于中小企业的贷款尺度也会最大限
度的放宽。但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国家机关不能成为保证人,因此政府不能直接为
中小企业贷款提供信誉担保。对此的解决方案是政府可以投资设立一个独立的基金法人,以
基金法人的身份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
三、 要保证担保基金有长期稳定的补充资金来源:扶持中小企业是各级政府的长期任务,
中小 企业信用担保应该作为扶持中小企业的一项长期政策。各级政府出资的中小企业信用担
保基金,不能只是一次性的,应该有一个长期的计划,通过长期的担保计划扶持一批又一批
中小企业发展,并实现制度化和法律化。建立政府担保基金补偿机制:政府担保后,要求银
行按基准利率下浮10%-20%贷出(因为政府担保后,银行的风险接近于0),而企业则实际需
要支付担保费用为年利率2%~3%,将此担保费作为基金运行的风险补偿金;建议每年从中小
企业税收地方留存中,提取增值部分的一定比例作为基金补偿以作为风险准备,并作为扩大基
金的补偿来源之一。
四、 明确担保的对象和项目:并不是所有的中小企业都该担保、贷款,要对担保的对象、
项目进行分类和明确。政府担保的企业,首先是属下高新技术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而贷
款的用途,建议限于货款等流动性资金所需,禁止用于固定资产和房产、股票等投资。
五、 政府、银行、企业各自承担职责,分担风险,实行比例担保:要加强风险控制和管
理,担保是要承担风险的,但是,如果运作规范、设计合理,可以降低风险和减少损失。一
是要建立企业、银行和担保机构共担风险的机制,确定适当的担保比例,在担保机构和贷款
机构之间合理分担风险,为此建议政府承担80%-90%的担保额度,10%~20%由银行承担,而企
业方面,则可以要求股东签署承担无限责任承诺书:当出现坏账时,股东承担无限期偿还账
务的职责。这样既可以借助银行的专业水平去审核贷款企业的资金风险,又可以有效地避免
银行的道德风险。二是把事前、事后的风险控制与中小企业咨询服务结合起来。政府担保机
构要设立专门部门,对辖区内的中小企业,尤其是有贷款意向的、高新技术企业及劳动密集
型企业,派专员予以跟踪指导,并收集企业的经营信息,提供贷款和担保的一手信息,以加
强担保前的风险评估、担保后的跟踪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指导和解决。三是支付赔偿金后,
中小企业作为借款方仍有偿还全部债务的义务,担保机构仍然有权追索企业所欠债务。
六、 建议银行适当放大担保贷款比例:据统计现有银行的贷款坏账率一般不超过5%。
因此在政府担保下,可以要求银行按1:10放大贷款。这样,政府用10%的成本,带动银行
90%的投资,等于以10%的钱去撬动90%的钱,收益是成本的10多倍;而且就中小企业的贡献、
创造的价值和解决就业来讲,10%的成本实在是太小了,这是一个包赚不赔的买卖。比如以
10亿元作为担保基金,就可以带动100亿的贷款额度,以平均每家贷款100万元计,可以扶
持中小企业1万家。而100亿元资金的坏账率,不到5%,即以不超过5亿元的风险额度,带
来的是近万家企业的发展,由此带动的经济增长和收益则远远超过所投资金,而企业的发展,
带动的是就业问题的解决、实体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税收的增长。
七、 加强对中小企业信贷风险约束机制:建立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和信用登记制度。将
贷款人,全部纳入到信用体系中去,并对相关部门、银行、担保机构予以信息公开。对于恶
意骗贷的予以刑事处罚,而对于因故无法及时还贷的,在分析原因后,可以适当延长还贷期
限,并记录在信用体系中。
八、 成立政府担保基金评价和专门管理机构:在区、市或省级层面,建议成立能协调各
方的中 小企业融资专门管理机构,并由税务、工商、各区市科技局、经贸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予
以配合,依靠政府的力量尽快建立起以中小企业、相关政府机构、担保机构和金融机构为主
体,信用登记、信用采集、信用评估和信用发布为主要内容的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立中小
企业信息库并与各金融机构、担保机构联网,实现资源共享。在此基础上,政府基层管理机
构,设立企业特派员,对辖区中小企业尤其是重点需扶持的中小企业进行全程指导和跟踪,
采集各方信息,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每个企业的实际运行情况和规模、以及实际合同执行所
需资金、股东个人信用等,给予企业不同金额的信用贷款。信用额度建议以5万~200万之间
为好;而贷款期限,则在信用额度范围内,以分期、分次短期贷款为好,以及时控制贷款风
险,并建议可以以供货合同等作为贷款依据,予以发放相应的贷款额度。
九、 明确政府担保基金的扶持重点和享受担保的中小企业的规模及性质,切实把握“救
急不救穷”的基金使用原则:享受担保的中小企业范围不能过宽,政府担保基金的主要对象是
创业企业,抵押品不足、但有前途的企业,或者是能够正常经营但有暂时流动资金困难的企业。
而现阶段政府担保基金应重点扶持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产品有市场、企业有效益、有信
用,但难以提供有效融资担保的中小高科技企业和劳动密集型的生产制造型企业。
十、 要建立好政府担保退出机制:一个企业不能长期享受政府担保。一方面,一些企业
通过担保贷款成长起来,达到一定标准和规模后,就不应再享受政府的担保扶持了。即成熟
一批,毕业一批。另一方面,政府担保的目的是在政府的扶持下,企业经过自己的努力,获
得市场竞争力。政府担保是扶持而不是扶贫,如果一个企业经过扶持仍然不能正常经营,说
明这个企业没有市场竞争和生存能力,这种企业不能长期依赖政府的救济来生存。同时要防
止银行过于依赖政府担保基金,把政府担保作为贷款的基本条件;防止能入正常渠道得到贷
款的项目挤占政府担保贷款,能由商业担保机构完成的担保,则交由商业担保完成。 十一、 建立科学的业绩评价体系:在确定担保标准时,不要只注重目前的实物指标,要
注意企业的未来价值和现金流量,尤其是对高新技术企业,要看技术的价值和市场前景,可
以结合高新技术评定指标、科技项目或成果登记、专利技术以及市场定单等情况,适时合理
地安排担保信用额度。而对于政府管理机构,业绩考核的重点,应该放在担保基金整体的效
益产生以及社会效益的增长上,允许担保基金出现一定比例(如5%)的坏账率,在坏账出现
后,进行客观原因的分析后,不影响政绩的考评。而从银行方面,结合中小企业贷款专门机
构的设立,重新拟定业绩考核体系,在一定坏账比例范围内,允许信贷人员根据合理的信用
评价结果提供中小企业贷款。对于提供中小企业贷款而引起的银行坏账损失,政府可以通过
诸如住房维修基金、住房公积金、养老金等政府监管的资金存入予以适当补偿和激励。 篇五:关于促进融资性担保公司健康发展的提案 关于促进融资性担保公司健康发展的提案 案情:担保行业在我国起步较晚,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行业整顿,目前行业经营逐步规
范,为解决广大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是当前整个行业的生存环境还是
相当的恶劣,如果生存环境得不到有效的改观,那么行业发展前途渺茫。 现状:目前全省融资性担保公司有近400家,其中绝大多数属于民营性质。担保公司主
要业务就是为广大没有抵押物的中小企业解决融资担保困难,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可以按照
公司净资产的10放大担保,但是目前的很多担保公司放大倍数不到5倍,根据相关部门的统
计,全省担保公司平均放大倍数只有3倍左右,担保放大的杠杆效益没有有效的发挥。担保
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就是担保费收入,目前行业的平均收费标准是年2%左右,担保公司只有
充分放大资本金担保倍数才能为更多的中小企业解决资金问题,同时自身也能够获得社会平
均利润。市场经济下,资本总是追求利润最大化,作为主力军的民营投资主体的担保公司更
是如此,按照目前的平均放大3倍,几乎全部处于亏损状态。例如一个注册资金一亿元的担
保公司,假设年担保放大倍数达到5倍,即担保5亿元,按照年2%的收费标准年担保费收入
为1000万元,承担了5个亿的担保风险,年收入才1000万元,除去人员工资、经营费用、
办公费用、营业税和所得税、提取风险准备金后,投资一亿元一年能获得多少净利润可想而
知,还肩负着5亿元的或有负债。 原因:
1、担保行业是高风险行业,客户群体几乎都是中小企业,没有预期的高收益来弥补可能
发生的担保风险,主观上担保公司难以放开手脚大胆放大担保倍数。
2、客观上目前银行苛刻的担保条件也制约了担保公司做大做强,目前银行对待民营担保
公司一般只允许放大5倍,甚至对有些担保公司只放大3倍;并且还要求担保公司承担100%
的担保责任。
3、政府在税收方面政策还不够完善,没有充分考虑到担保行业的高风险特点;没有建立
起有效、合理的风险补偿机制,担保风险只能靠自身消化是不切实际的,因为担保行业的客
户群体是广大的弱势群体,担保业务产品一定程度上有着一定的社会公益性,一定程度上肩
负着帮助政府解决社会问题的职能。
4、由于存在政府出资的国有担保公司,不同资本属性的担保公司不在同一个平台上竞争,
国有担保公司一般都能得到银行的放大10倍的承诺,能够争取到更多的政府奖励或补偿,对
投资汇报率要求也不高,担保风险容忍度也明显高于民营担保公司。因此国有担保公司在担
保收费、反担保等条件上门槛较低,导致市场上比较优质的客户、担保风险相对较小的担保
业务趋向国有担保公司集中,因为担保公司只能10倍放大担保,这些国有担保公司在市场优
质客户群体里几乎都能做到业务满负荷;反而风险较大的担保业务不得不转向寻求民营担保
公司担保,而将这些本应该由国有担保公司承担的担保风 险,来要求民营担保公司来承担显然是不合理的,这种不合理是由于政府相关行业政策
没有考虑到国有担保公司和民营担保公司的市场差异化定位不同引导的,应该得到的纠正。 建议政府关注到民营担保公司生存和发展空间问题,一花独放不是春,作为行业主力军
的众多民营担保公司如果生存空间得不到改善,仅仅为数较少的国有担保公司是不能够更好
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月6日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也指出“坚
持市场配置金融资源的改革方向,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金融活动的干预,激发各类金融
市场主体的活力,优化金融资源的配置”。 具体建议:
1、建议政府全面梳理关于担保行业的税收政策,切实考虑到担保公司当期收益和背负巨
大的或有负债问题,提高风险准备金税前扣除比例,免收或减收营业税。建议政府建立更家
合理的、不同资本性质的担保公司均能享受的风险补偿机制、政府补贴政策。
2、建议政府督促商业银行全面落实银行和担保公司风险共担问题,不能让担保公司承担
100%的风险,不能转嫁信贷风险;全面落实资金本放大10倍的政策,不能歧视民营担保公司。
3、建议政府制定合理的政策,引导国有担保公司扶持那些真正需要扶持的具有发展前景
的中小企业,把一些经营相对稳定,担保风险相对较小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问题让民营担保
公司来解决。比如规定国有担保公司担保费年收费标准不得低于4%,民营担保公司年担保费
不得高于2%,并且政府按照年担保发生额再奖励或补助1%, 从价格上引导不同类型的担保公司从事不同风险的担保业务。另外还可以考虑从政策上
将担保公司为划分政策性担保公司和商业性担保公司,国有背景的担保公司主要从事政策性、
指令性担保业务;或从事反担保或再担保业务,为民营担保公司做反担保,不得直接从事市
场化担保业务,市场化担保业务交由广大民营担保公司开展;或者规定国有担保公司只能对
小微企业担保,民营担保公司则不受限制可以在“中、小、微企业”中市场化开展业务,这
样两类不同性质的担保公司只在小企业这个领域产生正面竞争。并且制订差异化的管理办法
和扶持政策,分类管理。
4、担保行业经过10多年的发展,行业管理越来越规范,相关管理制度越来越健全,但
是大多数行业管理政策都是银监会牵头制定,政策制订者侧重于防范信贷风险,没有充分考
虑行业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政策落实主要表现为只抓管理,不能及时解决行业发展面临的诸
多问题。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月6日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指出“坚持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
项协调”的发展理念,避免出现一放就乱、一抓就死的局面。监管是为了行业更好的发展,
当现有的行业政策已经制约了行业发展的时候,应该考虑在不放松监管的前提下及时调整行
业相关政策。
设立四川新蜀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可 行 性 报 告 二o一二年五月 目 录
一、项目背景分
析 .............................................................................
.................................... 1
(一)担保业国内发展概
况 .............................................................................
................... 1
(二)担保业省内发展概
况 .............................................................................
................... 1
(三)相关政
策 .............................................................................
....................................... 7
二、拟设公司情况简
介 .............................................................................
........................... 9
(一)基本情
况 .............................................................................
....................................... 9
(二)出资人简
介 .............................................................................
................................... 9
(三)拟设公司组织架
构 .............................................................................
..................... 10
(四)拟设公司候选高级管理人员简
介 .......................................................................... 12
(五)公司管
理 .............................................................................
..................................... 13
三、业务发展计划及市场营
销 .............................................................................
........... 16
(一)业务发展计
划 .............................................................................
............................. 16
(二)拟开展业务简
介 .............................................................................
......................... 17
(三)公司经营策
略 .............................................................................
............................. 18
(四)客户开发措
施 .............................................................................
............................. 19
四、财务分
析 .............................................................................
............................................ 20
(一)财务收支预算情
况 .............................................................................
..................... 20
(二)财务效益分
析 .............................................................................
............................. 22
五、社会效
益 .............................................................................
............................................ 23
六、综合结
论 .............................................................................
............................................ 24
一、项目背景分析
(一)担保业国内发展概况 与发达国家担保业的发展水平相比,担保行业在我国还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但发展速
度很快。
从担保业近期在我国的发展来看,中国银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底,全国融资性担
保法人机构共计6030家。其中,国有控股1427家,民营及外资控股4603家,分别占比23.7%
和76.3%,全行业资产总额5923亿元,净资产4798亿元;在保余额总计11503亿元,较上
年增长64.6%。
截至2010年底,融资性担保贷款余额8931亿元,其中,银担合作为中小企业提供的融
资性担保贷款余额达6894亿元,较上年增长69.9%,为14.2万户中小企业提供了融资性担
保,户数较上年增长58.3%,占所有融资性担保贷款户数的85.5%。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贷款
余额占融资性担保贷款总额的77.2%。 由于我国还缺乏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中小企业融资非常难,在中小企业成长的早中期,
其融资信用提升主要通过担保来解决,另一方面,担保已经成为银行控制贷款风险的一个选
择,因此我国担保市场潜力巨大。随着2009年、2010年国家对担保行业有关的规范、扶持、
监管政策出台,担保行业逐步规范,出现重新洗牌局面,这为新进入担保行业发展的企业提
供了契机。
(二)担保业省内发展概况 近年来四川省委、省政府对四川省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发展积极鼓励、规范管理,先后发
布了《四川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融资性担保机构设立、变更申请材料
内部指引》等一系列文件,引导四川担保行业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做大做强,使得省内
担保业得到了良好发展,担 保业的发展为全省中小企业融资做出了突出贡献。
1、四川省担保市场发展概况
(1)担保行业稳步发展。据统计,2009年全省备案担保机构为337家,注册资本为178
亿元,而截止2010年底,全省备案担保机构为362家,注册资本为226亿元,增幅分别为
7%和27%。截至2011年末,全省取得融资性担保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共有470家(包括分支机
构74家),实收资本合计311.82亿元,与2010年相比,增幅分别达到了29.8%和38.0%。2011
年6月四川省融资担保业协会正式成立,2005年时,我省担保机构资本金只有37亿元。
(2)中小企业融资难得到一定缓解。在省政府政策扶持与国家相对宽松货币政策支持下,
2010年,我省担保机构为21347户中小企业担保融资607亿元,在2009年528亿元担保额
基础上,保持了15%的增长速度,为全省工业企业带来了3000多亿元的销售,在拉动经济增
长的同时,有力解决了部分社会就业问题。截至2011年末,全省融资性担保余额1493.60
亿元,较2011年初增幅显著。 正是由于担保机构日渐壮大和规范,担保从业队伍逐步扩大,担保融资成为中小企业迅
速解决融资难问题的重要途径。根据四川银监局提供的数据,我省担保融资占全省中小企业
贷款的比重保持在8%左右的比例。 但是,随着2011年国家不断紧缩的货币政策实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重新加剧。
(3)银担合作进一步扩大和深入。2010年,在川金融机构均和担保机构进行了全面合
作,有不少担保机构与银行的合作不断扩大,合作品种不断增多,对银行起到防火墙的作用。 同时,银担合作环境的持续改善,使担保机构与金融机构的利益捆绑更加明显。2010年,
全省有21347家中小企业获得了26158笔担保融资,相比2009年,担保户数增加了2675户,
增幅8%,担保笔数增加了2891笔,增幅为11%。
(4)担保风险得到有效控制。2010年,在保证担保业务量增长的同时,担保风险也得
到了有效控制,没有出现系统风险。2010年,全省发生担保代偿1.34亿元,代偿率为0.22%。
下表是我省担保行业2005年至2010年的代偿率: 从上表对比来看,我省的代偿率逐年走低,显示了我省担保机构较高的风险控制与化解
能力。
(5)行业增长速度放慢。2010年是四川担保业5年来发展最慢的一年。下表是我省担
保行业2005年至2010年的增长情况: 连续5年的高速增长使担保行业迅速崛起,对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做出了巨大贡献。2010
年,在国家和省政府加大力度对行业进行规范之下,担保机构对业务发展倾向稳健。
(6)担保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不断提高。2010年,担保从业人员资格培训开展了两期,
合计培训人员近800人。截止2010年,我省担保从业人员培训开展了5年,担保从业人员培
训达到2400人次。通过这些培训,扶持了一大批担保从业人员,他们充实到各个担保公司的
各个部门,提高了担保公司从业篇二:信用担保公司项目建议书 投行型信用担保公司组建运作 项目建议书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投资组建及经营四川省级的企业信用担保公司。
2、注册地址:成都市区。
3、注册资本:
●首期: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1000万元系成都银行默认的最低要求); ●1-2年内:
增资达到总注册资本1亿元;
●3-5年内:增资达到集团总注册资本3-5亿元。
4、经营范围:
●初期:企业信用担保及相关融资咨询、资信评价、财务顾问、商务调查等服务; ●中期:增加资产管理、管理咨询、审计、评估、商务代理等; ●远期:增加基金管理、
证券经纪、保险等。
5、管理模式:“董事长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制”+“外部专家顾问团制”。
6、公司性质:
●初期:有限责任公司; ●中期:股份有限公司;
●远期:设立以投资银行为核心,涵盖担保、基金管理、实业的集团公司。
7、经营目标:
●初期目标:建立在四川业内信誉度、竞争力、资金实力等都位居前列的信用担保、投
融资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机构; ●中期目标:以担保为突破口,组建实业投资基金管理平台; ●远期目标:全国性的综合投资银行体系。
8、经营模式:以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资金需求为线条,配置多种类型资金,进行连环组合
投资。
9、经营地域:
●1年内:主要在四川境内开展业务; ●2-3年内:逐渐向重庆、贵州等地区扩展,成为西部具有影响力企业; ●5年内:成
为全国性的企业。
二、总体思路
1、信用担保将是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重要途径 以实物抵押为资金安全保障的现行银行资金制度,很大程度造成银行资金及社会游资与
企业资金需求无法有效对接,是房地产、基础设施、钢铁等传统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过热,而
同时大量高成长中小企业无米下炊,也是区域产业结构发展不均衡的原因之一,更是银行资
金经营缺乏效率主导因素。
2、现有信用担保与银行业务高度重复,缺乏活力 打破现行融资渠道及模式的形式单一化、服务同质化、管理阶段化,实现资金来源多元
化、资金掌控全程化、风险责任分散化,是实现投融资高效及工具创新的重要手段。
3、信用担保业务创新,大有可为 在现行法律体制下,重建担保公司平台,跳出银行陪衬角色,开展大投行业务,重构资
信体系,是实现银行资金与社会游资资源整合、实现投资方与融资方资金真实需求匹配的重
要途径。
4、本项目思路
——创建将“银行资金”、“政府资金”及“社会游资”转化成股东所能掌控的“产业投
资基金”的经营载体 以实业为基础,以大投资银行业务经营为核心,以担保公司设立为突破口及基础平台,
以股东投资为撬动整个资金链条的杠杆,站在将“投资者”+“经营者”+“监管者”三者功
能合一的角度,基于项目融资结构的科学合理匹配,逐 步整合银行贷款、政府财政性资金、社会资金,最大化放大资金乘数效率。
三、设立投行型信用担保公司的必要性 ——以“小资金获取大资金支持”的较佳手段
1、金融行业的发展,催生投行型担保公司的出现 ●以银行为主的金融体系,是企业经营性资金筹集的最重要来源;
●银行贷款资金,是目前中国实际使用成本最低的资金资源; ●银行贷款资金,也是联动政府资金、社会资金组合投资的重要因素; ●产业基金随着
法律法规的健全,具有广阔的前景,担保公司运营可为未来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做好铺垫; ●大投资银行业务,在中国基本处于空白,需要寻找恰当的启动平台; ●银行不断增长
的存款资金和不断增加的不良贷款,急需给其资金寻找高质
2、担保机构,是现行融资体制可与银行业务直接对接的最重要机构 贷款业务是银行的最主要业务,而是否有担保,是当前银行决定放贷的首要前提。银行
作为庞大的专业性金融机构,有着独立、完整、专业的贷款考评、审核及监管业务人员和机
构,其管理工作基本可在内部完成。同时,基于对资金安全性考虑,除审计、评估、咨询、
担保机构外,银行经营完全自成体系封闭运作。而审计和担保、咨询机构,主要是对银行贷
款审核提供相关资讯第三方独立专家意见,并不会对银行的贷款行为产生绝对性影响。只有
担保机构,基于银行要求提供担保的需求,在借款企业不能提供担保且信用级别不够条件下,
可以与银行紧密联系,并且是常态伙伴级合作关系。建立了担保机构,就相当于打通一条连
接银行的桥梁。
3、担保业务,是当前具有最大资金放大倍数的法定业务 受企业及个人信用的制约,中国企业在项目经营过程中,其资金放大倍数受到严格的法
律限制,不管是股票发行、期货保证金、企业负债比率、赊销赊购、预付预收款、担保物抵
押等具有法定依据的融资方式,还是建筑商工程款垫资、拖欠货款、拖欠工资等被法律明令
禁止的变通融资方式,其自有资金的放大倍数,一般都被限制在1倍以内,过多将难以获得
认同;即使期货投资等具有较大放大倍率的融资方式,其资金使用也被严格限制在固定的交
易品种上,且不得挪作他用,且面临极大的血本无归风险。而信用担保法定可在10倍以内进
行资金放大,在实际操作中实现2-3倍也存在较大可能。对于投资者利用担保公司,借助信
用担保,放大对银行资金的合理使用,有很大的意义。
4、担保,是难得的业务具有非金融机构性质,又不受行政严格监管的项目 信用担保公
司,作为以自身资金,为贷款人从银行贷款提供信用担保的保证方,除非是从事其它业务,
其经营完全是依附在银行实体下进行的,担保公司的经营好坏、正规与否直接关系银行贷款
资金的质量和可偿还性,具有很强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性质,过去政府也曾把信用担保公司作
为非银行金融机构,授权人民银行进行管理。但随着信用担保公司的增多和观念的转变,信
用担保公司交给政府经济管理职能部门进行管理,各种前置审批也被取消,具有很大的灵活
性。只要和协作银行建立好关系,就可以顺利拓展业务。这给担保机构的资金合理使用及业
务多元化带来很大的便利。
四、设立投行型信用担保公司的可行性 1
2、信用担保,有着旺盛的市场需求 从融资途径来看,银行贷款是企业解决融资问题的主要渠道。据统计,国内间接融资企
业应占85%以上,贷款需求上十万亿元,而实际担保金额仅上千亿元,占百分之几,市场潜
力很大。
从融资需求来看,中小企业的融资条件明显劣于大型企业,各国中小企业占企业总数的
比例一般在80-90%以上,由于缺乏有效担保资产和信用,银行贷款融资普遍艰难。即使在金
融资源丰富的发达国家,虽然其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体系比较齐全,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情况
依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据英国调查,只有46%的小企业对“银行支持”感到满意,35%的
小企业对“银行贷款的可得性”感到满意,而对“信贷成本”表示满意的小企业只有13%,
对利率满意的小企业只有7%。在中国,中小企业融资更是难上加难。仅四川省中小企业就
多达187万户,其中有强烈发展要求,资金短缺并急需担保的企业多达到50万户以上,按平
均每户需要担保100万元计算,全省中小企业最急需的信用担保要求在5000亿以上,而全省
现有担保机构注册资金10亿左右,按放大5倍计算最多只能达50亿元,仅占1%,以此类推
到其他行业,市场需求是巨大的,为资金进入担保进入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从贷款项目来看,银行资金所做的工作是锦上添花,而不是雪中送炭。受银行自身考核
能力的局限,银行的贷款审核,过分注重对资本金、负债率的判断,而项目的收益率常处于
次要地位,再加上担保物、投资领域等的制约,大量具有良好前景,特别是新兴产业,无形
资产或无形权益较高,固定资产比重较低,因无法满足银行贷款要求的项目及企业,被银行
拒之门外。担保机构的介入可以一定程度,弥补这一欠缺。 担保机构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中小企业困难问题。据四川省中小企业局对全省
有贷款业务的41家担保机构的统计,到2004年底止,累计完成担保额64.2亿元,其中2004
年完成担保额32亿元,是累计担保额的一半;共有2813家企业获得担保贷款,这些企业共
增加销售收入146亿元,增加职工12.17万人,实现利税8.43亿元,推动了企业经济效益和
社会效益同步增长。
3、担保行业在中国正处于雨后春笋的发展期 从1999年第一家担保公司诞生,中国的担保业获得高速发展。国家首先相篇三:关于在
我区设立再担保基金的建议
【重要信息】
关于在我区设立再担保基金的建议 今年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货币紧缩政策,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基准利率,紧缩银根,
中小型企业融资困难,部分企业为了维持生产,转向民间借贷,但是高昂的利息给中小企业
带来巨大压力。为缓解融资难题,规范引导民间资本,借鉴济南、烟台、江西、深圳等地的
成功经验,以及高新区在2008年出台的反担保基金实施办法,建议在我区设立再担保基金。
一、再担保基金定义及其运作模式 再担保,是指为担保人设立的担保。当担保人不能独立承担担保责任时,再担保人将按
合同约定比例向债权人继续剩余的清偿,以保障债权的实现。双方按约承担相应责任,享有
对应权利。再担保基金就是由出资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具有再担保功能的基金,可以协调各方
利益,实现共赢发展。
目前,各地已设立的再担保基金一般都是采用的“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合作监管”
的运行模式,由政府出资主导和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设立监管机构,
进行风险防控,制定实施意见,向符合再担保条件的中小企业进行再担保服务。
二、 设立再担保基金的原因及作用
(一)设立再担保基金的原因 1 一是中小企业特别是生产制造类企业 ,厂房用地一般采用租赁的形式,因此在融资过程
中难以提供合格的抵押品,融资渠道单一。二是现有的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存在
规避风险的问题,对于需要提供担保的贷款项目,一般均要求提供再担保。三是对于银行来
说,缺少担保机构的支持,银行面对中小企业经营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的先天性缺点,一般
都选择不予放贷,直接导致大部分中小企业无法依靠自身力量获得银行贷款。四是我区已有
部分企业因担保公司自身经营亏损,陷入债主挤兑困境,担保公司在银行信贷过程中信用度
不足的问题逐渐凸显。
(二)设立再担保基金的作用 再担保基金能够建立起一种协调各方利益,实现互利共赢的长效发展机制,对政府部门、
银行部门、担保机构、被担保企业同时产生积极作用,实现四方共赢。 对政府部门的作用:一是以经济手段规范担保机构的担保行为。政府作为主导者,主要
负责的是建立再担保平台、审查担保机构的经营管理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和领导者素质,能
督促担保机构改善自身问题,使其达到再担保标准。此外,政府可通过规章设定强制再担保
系数,实施强制再担保,起到规范担保行业的作用。二是以公开投标方式帮助政府公开、透
明地实施扶持政策。引入再担保,可以使政府扶持的手段由直接财政拨款和投资转变为间接
为其融资作担保,在中间环节增加了银行和担保机构,由这些部门分别对中小企业的经营等
情况进行审核,避免了政府直2 接操纵资金。三是再担保过程中引入市场运作可以帮助政府提高政策资金使用效率。政
府的扶持专项资金不仅仅是拨款投资,而是通过为担保机构再担保,增补资信,将专项资金
这个无源之水充分盘活,鼓励其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从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对银行的作用:再担保基金以分担风险的方式帮助其扩大放贷规模,增加收益,同时,
更多的担保机构也逐渐被银行认可,并与银行合作为中小企业贷款。从银行角度来说,更多
的担保机构为其分担风险,也能帮助银行降低中小企业担保物门槛,从而扩大贷款规模。 对担保机构的作用:一是强化保证方式帮助其提升信用水平和担保能力,帮助担保机构
有效地利用存量和担保资源。二是不管再担保基金是按比例分担代偿责任还是余额贷款责任,
都不同程度地为担保机构分担了风险,减轻了代偿责任压力。三是担保机构与银行建立起长
期合作关系,实现互惠互利。当银行遇到符合条件但抵押不符合标准的申请企业时,可以直
接与合作的担保机构联系,合作为其提供融资。反之,担保公司可介绍被担保企业向合作银
行申贷,由再担保基金为担保机构提供最终信用支持,有效解决目前担保机构在银行整体信
用度不足的问题。
对被担保企业的作用:它们是再担保机制的最终受益者。引入再担保机制可以进一步解
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民间借贷的风险。 3
三、我区设立再担保基金条件已成熟 一是我区担保公司的蓬勃发展为再担保基金的成立创造了坚实的业务基础。当前我区共
有12家担保公司获得省金融办的经营许可批复。截至今年三季度,我区融资性担保机构注册
资本已达6.64亿元,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的担保机构达到2家,资产总额7.01亿元。全区
融资性担保机构期末在保责任余额23.57亿元,在保户数22576户,其中金挚联、顺通、豪
特三家担保机构业务质量都大幅超过全市平均水平。全区融资性担保机构前三季度实现收入
2740万元,实现净利润555万元,交纳税金118万元。这为我区成立再担保基金提供了良好
的经济基础。
二是再担保基金的设立将推动担保公司致力于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今年,我区对融资性
担保公司进行了规范整顿,整顿中发现除金挚联等注册资本过亿的担保公司正常开展业务外,
大部分担保公司实际都在从事个人消费借贷、车贷、房贷等小型金融担保业务,这对解决中
小企业贷款难问题作用不明显,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初衷相背离。再担保基金设立后,可
以有效扩大担保公司担保范围,让我区具有较强实力的担保公司真正服务于中小企业发展。 三是再担保基金的设立将为财政资金的使用保驾护航。我区虽出台了一些列推动中小企
业发展的措施,并有一定的财政补贴和减税政策,但是面对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政府财政
投入和政策补贴数额有限。设立再担保基金后,政府可以从融资环节对企4 业发展进行干预,能更加有效的推动新兴产业发展,并合理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的
扩张,同时,也提升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对我区设立再担保基金的建议 一是设立由政府财政出资的再担保基金,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模式,由区
政府作为主发起人,担保公司进行入股的形式成立一支规模过亿的再担保基金,面向区内担
保公司提供信用再担保服务,进一步增强金融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充分发挥担保行业
促进中小企业资金融通作用。 二是由区财政、区金融办等相关部门负责监督再担保基金的使用,制定再担保基金的资
本金补充机制和代偿风险补偿机制,形成“政担企银模式”,既“政府注资成立担保公司+企
业入股担保公司+股东企业内部联保+金融机构授信放贷”的新型担保信贷模式。 三是由区政府牵头建立中小企业信用风险数据库。由于企业所属行业和经营状况不同,
再担保方式包括自愿再担保、强制再担保和自动再担保三种。通过建立企业信用风险数据库,
可以对企业信用等级进行区分,并针对企业所属行业匹配再担保方式。例如:对于市场发展
潜力较大的新兴产业,可以采用自动再担保的方式提高其融资效率;对于正处在政策调整中
的企业,可以采用强制再担保的方式分规避风险。同时,通过该数据库,可以向金融机构和
投资人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撑,提高投资的科学性。 5篇四:关于为中小企业融资设立政府担保基金的建议 关于为中小企业融资设立政府担保基金的建议 融资难的问题一直限制着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而此次金融风暴已经对我国的实体经济
带来了较严重的影响,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倒闭、歇业者数以千万计。在金融风暴引起的国
内企业经济影响中,除了外贸影响引起国内相关出口产业和产业链上的企业停产、减产外,
另一大影响是国内信贷政策的紧缩,使得企业流动资金链断裂,部分企业为此倒闭,而更多
的企业,因流动资金不够,压缩项目和订单,影响了企业的整体运行。 尽管国家针对此次危机出台了放松银根的各种政策,取消了信贷额度限定,各地方政府
还出台了各种财政支持信贷政策,但在当前经济宏观不乐观的形势下,各大银行惜贷现象严
重,尤其是对中小型企业。 引起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瓶颈在于:现有银行、担保公司均为市场化企业运作机构,其追
求利润的同时,必须考虑投资风险。因此只有破解这个单纯以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的
瓶颈,才能突破现有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在这点上,可以借鉴美国的经验和做法:美国早在1946年起就成立了“中小企业发展融
资机构”,此机构的主要责任就是给中小企业融资进行服务,提供政府担保,有了这个担保以
后,银行可以放心的放款。而针对此次危机,美国小型企业管理局(small business
administration)将原来向单笔金额最高15万美元的小企业贷款提供的担保比例为85%,15
万美元以上的最高担保比例75%,均提高 至90%,以降低贷款商因提供贷款所面临的风险,
并将借款人所需支付的费用最多减免7.5万美元。 为此建议:设立完全由政府支持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由政府出面作为贷款的最终
保证人,而不是像现在政府只以投资者的身份出现,承担有限责任。只有这样,才能将社会
效益最大化作为融资的出发点。具体来讲:由政府出面担保,然后组织多家银行提供贷款,
引进中介评估机构,对选定的一些中小企业进行“直通车”服务,减少繁杂手续。首先评估
机构对中小企业的信用进行评估,政府组织中介机构来做手续,银行直接发放贷款。如果出
现重大信用情况,由政府的担保机构来进行担保,产生的担保成本由政府来承担。 在具体实施方面,建议如下:
一、 要树立扶持中小企业,是政府职责所在的理念:不能以市场化为借口,将这个事关
民生的工程单纯地推向市场,而应该从扩大就业、解决民生的战略高度,作为政府的应尽的
职责来对待。
二、 政府投资建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诚然,政府机关直接以政府信誉为中小企业
提供担保,对银行而言能够最大程度的减少放贷风险,对于中小企业的贷款尺度也会最大限
度的放宽。但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国家机关不能成为保证人,因此政府不能直接为
中小企业贷款提供信誉担保。对此的解决方案是政府可以投资设立一个独立的基金法人,以
基金法人的身份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
三、 要保证担保基金有长期稳定的补充资金来源:扶持中小企业是各级政府的长期任务,
中小 企业信用担保应该作为扶持中小企业的一项长期政策。各级政府出资的中小企业信用担
保基金,不能只是一次性的,应该有一个长期的计划,通过长期的担保计划扶持一批又一批
中小企业发展,并实现制度化和法律化。建立政府担保基金补偿机制:政府担保后,要求银
行按基准利率下浮10%-20%贷出(因为政府担保后,银行的风险接近于0),而企业则实际需
要支付担保费用为年利率2%~3%,将此担保费作为基金运行的风险补偿金;建议每年从中小
企业税收地方留存中,提取增值部分的一定比例作为基金补偿以作为风险准备,并作为扩大基
金的补偿来源之一。
四、 明确担保的对象和项目:并不是所有的中小企业都该担保、贷款,要对担保的对象、
项目进行分类和明确。政府担保的企业,首先是属下高新技术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而贷
款的用途,建议限于货款等流动性资金所需,禁止用于固定资产和房产、股票等投资。
五、 政府、银行、企业各自承担职责,分担风险,实行比例担保:要加强风险控制和管
理,担保是要承担风险的,但是,如果运作规范、设计合理,可以降低风险和减少损失。一
是要建立企业、银行和担保机构共担风险的机制,确定适当的担保比例,在担保机构和贷款
机构之间合理分担风险,为此建议政府承担80%-90%的担保额度,10%~20%由银行承担,而企
业方面,则可以要求股东签署承担无限责任承诺书:当出现坏账时,股东承担无限期偿还账
务的职责。这样既可以借助银行的专业水平去审核贷款企业的资金风险,又可以有效地避免
银行的道德风险。二是把事前、事后的风险控制与中小企业咨询服务结合起来。政府担保机
构要设立专门部门,对辖区内的中小企业,尤其是有贷款意向的、高新技术企业及劳动密集
型企业,派专员予以跟踪指导,并收集企业的经营信息,提供贷款和担保的一手信息,以加
强担保前的风险评估、担保后的跟踪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指导和解决。三是支付赔偿金后,
中小企业作为借款方仍有偿还全部债务的义务,担保机构仍然有权追索企业所欠债务。
六、 建议银行适当放大担保贷款比例:据统计现有银行的贷款坏账率一般不超过5%。
因此在政府担保下,可以要求银行按1:10放大贷款。这样,政府用10%的成本,带动银行
90%的投资,等于以10%的钱去撬动90%的钱,收益是成本的10多倍;而且就中小企业的贡献、
创造的价值和解决就业来讲,10%的成本实在是太小了,这是一个包赚不赔的买卖。比如以
10亿元作为担保基金,就可以带动100亿的贷款额度,以平均每家贷款100万元计,可以扶
持中小企业1万家。而100亿元资金的坏账率,不到5%,即以不超过5亿元的风险额度,带
来的是近万家企业的发展,由此带动的经济增长和收益则远远超过所投资金,而企业的发展,
带动的是就业问题的解决、实体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税收的增长。
七、 加强对中小企业信贷风险约束机制:建立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和信用登记制度。将
贷款人,全部纳入到信用体系中去,并对相关部门、银行、担保机构予以信息公开。对于恶
意骗贷的予以刑事处罚,而对于因故无法及时还贷的,在分析原因后,可以适当延长还贷期
限,并记录在信用体系中。
八、 成立政府担保基金评价和专门管理机构:在区、市或省级层面,建议成立能协调各
方的中 小企业融资专门管理机构,并由税务、工商、各区市科技局、经贸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予
以配合,依靠政府的力量尽快建立起以中小企业、相关政府机构、担保机构和金融机构为主
体,信用登记、信用采集、信用评估和信用发布为主要内容的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立中小
企业信息库并与各金融机构、担保机构联网,实现资源共享。在此基础上,政府基层管理机
构,设立企业特派员,对辖区中小企业尤其是重点需扶持的中小企业进行全程指导和跟踪,
采集各方信息,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每个企业的实际运行情况和规模、以及实际合同执行所
需资金、股东个人信用等,给予企业不同金额的信用贷款。信用额度建议以5万~200万之间
为好;而贷款期限,则在信用额度范围内,以分期、分次短期贷款为好,以及时控制贷款风
险,并建议可以以供货合同等作为贷款依据,予以发放相应的贷款额度。
九、 明确政府担保基金的扶持重点和享受担保的中小企业的规模及性质,切实把握“救
急不救穷”的基金使用原则:享受担保的中小企业范围不能过宽,政府担保基金的主要对象是
创业企业,抵押品不足、但有前途的企业,或者是能够正常经营但有暂时流动资金困难的企业。
而现阶段政府担保基金应重点扶持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产品有市场、企业有效益、有信
用,但难以提供有效融资担保的中小高科技企业和劳动密集型的生产制造型企业。
十、 要建立好政府担保退出机制:一个企业不能长期享受政府担保。一方面,一些企业
通过担保贷款成长起来,达到一定标准和规模后,就不应再享受政府的担保扶持了。即成熟
一批,毕业一批。另一方面,政府担保的目的是在政府的扶持下,企业经过自己的努力,获
得市场竞争力。政府担保是扶持而不是扶贫,如果一个企业经过扶持仍然不能正常经营,说
明这个企业没有市场竞争和生存能力,这种企业不能长期依赖政府的救济来生存。同时要防
止银行过于依赖政府担保基金,把政府担保作为贷款的基本条件;防止能入正常渠道得到贷
款的项目挤占政府担保贷款,能由商业担保机构完成的担保,则交由商业担保完成。 十一、 建立科学的业绩评价体系:在确定担保标准时,不要只注重目前的实物指标,要
注意企业的未来价值和现金流量,尤其是对高新技术企业,要看技术的价值和市场前景,可
以结合高新技术评定指标、科技项目或成果登记、专利技术以及市场定单等情况,适时合理
地安排担保信用额度。而对于政府管理机构,业绩考核的重点,应该放在担保基金整体的效
益产生以及社会效益的增长上,允许担保基金出现一定比例(如5%)的坏账率,在坏账出现
后,进行客观原因的分析后,不影响政绩的考评。而从银行方面,结合中小企业贷款专门机
构的设立,重新拟定业绩考核体系,在一定坏账比例范围内,允许信贷人员根据合理的信用
评价结果提供中小企业贷款。对于提供中小企业贷款而引起的银行坏账损失,政府可以通过
诸如住房维修基金、住房公积金、养老金等政府监管的资金存入予以适当补偿和激励。 篇五:关于促进融资性担保公司健康发展的提案 关于促进融资性担保公司健康发展的提案 案情:担保行业在我国起步较晚,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行业整顿,目前行业经营逐步规
范,为解决广大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是当前整个行业的生存环境还是
相当的恶劣,如果生存环境得不到有效的改观,那么行业发展前途渺茫。 现状:目前全省融资性担保公司有近400家,其中绝大多数属于民营性质。担保公司主
要业务就是为广大没有抵押物的中小企业解决融资担保困难,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可以按照
公司净资产的10放大担保,但是目前的很多担保公司放大倍数不到5倍,根据相关部门的统
计,全省担保公司平均放大倍数只有3倍左右,担保放大的杠杆效益没有有效的发挥。担保
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就是担保费收入,目前行业的平均收费标准是年2%左右,担保公司只有
充分放大资本金担保倍数才能为更多的中小企业解决资金问题,同时自身也能够获得社会平
均利润。市场经济下,资本总是追求利润最大化,作为主力军的民营投资主体的担保公司更
是如此,按照目前的平均放大3倍,几乎全部处于亏损状态。例如一个注册资金一亿元的担
保公司,假设年担保放大倍数达到5倍,即担保5亿元,按照年2%的收费标准年担保费收入
为1000万元,承担了5个亿的担保风险,年收入才1000万元,除去人员工资、经营费用、
办公费用、营业税和所得税、提取风险准备金后,投资一亿元一年能获得多少净利润可想而
知,还肩负着5亿元的或有负债。 原因:
1、担保行业是高风险行业,客户群体几乎都是中小企业,没有预期的高收益来弥补可能
发生的担保风险,主观上担保公司难以放开手脚大胆放大担保倍数。
2、客观上目前银行苛刻的担保条件也制约了担保公司做大做强,目前银行对待民营担保
公司一般只允许放大5倍,甚至对有些担保公司只放大3倍;并且还要求担保公司承担100%
的担保责任。
3、政府在税收方面政策还不够完善,没有充分考虑到担保行业的高风险特点;没有建立
起有效、合理的风险补偿机制,担保风险只能靠自身消化是不切实际的,因为担保行业的客
户群体是广大的弱势群体,担保业务产品一定程度上有着一定的社会公益性,一定程度上肩
负着帮助政府解决社会问题的职能。
4、由于存在政府出资的国有担保公司,不同资本属性的担保公司不在同一个平台上竞争,
国有担保公司一般都能得到银行的放大10倍的承诺,能够争取到更多的政府奖励或补偿,对
投资汇报率要求也不高,担保风险容忍度也明显高于民营担保公司。因此国有担保公司在担
保收费、反担保等条件上门槛较低,导致市场上比较优质的客户、担保风险相对较小的担保
业务趋向国有担保公司集中,因为担保公司只能10倍放大担保,这些国有担保公司在市场优
质客户群体里几乎都能做到业务满负荷;反而风险较大的担保业务不得不转向寻求民营担保
公司担保,而将这些本应该由国有担保公司承担的担保风 险,来要求民营担保公司来承担显然是不合理的,这种不合理是由于政府相关行业政策
没有考虑到国有担保公司和民营担保公司的市场差异化定位不同引导的,应该得到的纠正。 建议政府关注到民营担保公司生存和发展空间问题,一花独放不是春,作为行业主力军
的众多民营担保公司如果生存空间得不到改善,仅仅为数较少的国有担保公司是不能够更好
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月6日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也指出“坚
持市场配置金融资源的改革方向,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金融活动的干预,激发各类金融
市场主体的活力,优化金融资源的配置”。 具体建议:
1、建议政府全面梳理关于担保行业的税收政策,切实考虑到担保公司当期收益和背负巨
大的或有负债问题,提高风险准备金税前扣除比例,免收或减收营业税。建议政府建立更家
合理的、不同资本性质的担保公司均能享受的风险补偿机制、政府补贴政策。
2、建议政府督促商业银行全面落实银行和担保公司风险共担问题,不能让担保公司承担
100%的风险,不能转嫁信贷风险;全面落实资金本放大10倍的政策,不能歧视民营担保公司。
3、建议政府制定合理的政策,引导国有担保公司扶持那些真正需要扶持的具有发展前景
的中小企业,把一些经营相对稳定,担保风险相对较小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问题让民营担保
公司来解决。比如规定国有担保公司担保费年收费标准不得低于4%,民营担保公司年担保费
不得高于2%,并且政府按照年担保发生额再奖励或补助1%, 从价格上引导不同类型的担保公司从事不同风险的担保业务。另外还可以考虑从政策上
将担保公司为划分政策性担保公司和商业性担保公司,国有背景的担保公司主要从事政策性、
指令性担保业务;或从事反担保或再担保业务,为民营担保公司做反担保,不得直接从事市
场化担保业务,市场化担保业务交由广大民营担保公司开展;或者规定国有担保公司只能对
小微企业担保,民营担保公司则不受限制可以在“中、小、微企业”中市场化开展业务,这
样两类不同性质的担保公司只在小企业这个领域产生正面竞争。并且制订差异化的管理办法
和扶持政策,分类管理。
4、担保行业经过10多年的发展,行业管理越来越规范,相关管理制度越来越健全,但
是大多数行业管理政策都是银监会牵头制定,政策制订者侧重于防范信贷风险,没有充分考
虑行业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政策落实主要表现为只抓管理,不能及时解决行业发展面临的诸
多问题。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月6日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指出“坚持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
项协调”的发展理念,避免出现一放就乱、一抓就死的局面。监管是为了行业更好的发展,
当现有的行业政策已经制约了行业发展的时候,应该考虑在不放松监管的前提下及时调整行
业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