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公安派出所警务改革
——以 “一警多能,多警合一”为例
班 级 11网安一区
学 号 [1**********]1
姓 名 梅 青 青
摘要: 现如今,由于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社会复杂度不断增加,公民的法律和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对派出所的要求也随之增高,传统的派出所程序复杂、人员缺少等弊端也逐渐显现。为了更好的服务群众,各级公安部门不得不开始寻求各种方法,进行一系列的派出所体制改革,并相继提出了多种改革政策,力求达到更高的水平。本文将重点讨论“一警多能,多警合一”改革,对其进行评析。
关键词:派出所 警务改革 一警多能、多警合一
引言
人民公安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的存在,最终目标就是要更好的服务群众。警察是社会的产物,其体制必将随着社会的变迁而改变。为了改善在日常执法过程中显现的弊端,各级公安机关开始寻求更好的办法,“一警多能、多警合一”就是其中一种受到众多派出所青睐的派出所体制。接下来我将对郑重改革方法进行评析。
一、 什么是“一警多能、多警合一”
“一警多能、多警合一”体制简单来说就是要求一个警务人员有多种才能,同时兼任多个警种的业务和事故处理能力,可以完成多种任务。“多警合一”指的
就是不再有警种的区别,派出所将会承担原来别的警种的任务——不论他原来的警种是什么。通过这些可以看出,“一警多能,多警合一”的目标是要构建起情报信息、打击犯罪、治安防控、交通管理、人口管理、城市管理和服务群众一体化的新型警务机制,原来的交警、刑警、巡特警等多个警种,将全部纳入派出所,成为派出所下辖的一个警种,派出所将担负起侦查破案、治安案事件查处、实有人口管理、消防管理、交通管理、禁毒、治安防范、服务群众等各项工作任务。
其实,“一警多能、多警合一”这一理念,并不是这几年才提出来的,资料显示,至少在2002年,河南省公安厅就已经提出:要进行警务体制改革,实现多警合一,使警察有权利处理各类案件。近几年来,不断有各地、各级公安部门将其付诸实践,其中,最出名的几例包括:湖南益阳的“一警多能”改革,即民警兼巡逻民警、社区民警、治安民警,巡防责任区;上海普陀 “三警合一”,即巡逻民警、管段民警、治安民警合一。这些改革都取得了不错的成效,江苏、福州等地的公安机关也被吸引,开始进行类似的改革。
二、 正面的影响
首先改革必然是有其进步性的,我们必须加以大力支持。没有改变就没有进步,认识到“一警多能、多警合一”的优越性有利于我们在改革的过程中不断地进步、“取其精华”。
(一) 改革鼓舞了民警的积极性
在传统的派出所警察体制中,民警工作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社区(农村)警务工作、巡逻防控工作、治安管理工作、案件办理工作和综合内勤工作各位民警秩序各司其职,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即可,因为大部分派出所都是按照“一事一设”的方式配备警力,是的很多警察的积极性得不到发挥。可能有的警察对巡警比较感兴趣,但苦于职位的限制,只能作为一名社区警务人员;或者说,巡警在执勤的过程中发现有可疑人员正进行厮打,却只能够等案件办理的民警过来才能对双方进行治安纠纷的调解。这样,不仅使警察的创造能力下降,减弱了警察队伍的战斗力,更对公安机关驾驭社会治安,维护政治稳定的能力产生了影响。
(二) 改革提高了业务处理效率
其次,这样的警务改革提升了派出所多个警种间得劳力分配,提高了处理效率,如,每次巡警巡街时,可有一名原来是交警的同志陪同,这样在遇到交通事故时,就可以直接对其进行处理。许多群众甚至是民警反映,在实行了“一警多能,多警合一”的警务体制后,警察的事务处理速度明显加快很多,比如,马路上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行人可能拨打了110,不久后治安管理的警察来到现场帮助处理案件。但此时,驾驶员也拨打了交警的电话请求帮助,这样交警也会来到现场。同一起案件,却惊动了两个公安部门来处理,两个部门的民警之间还需要进行沟通交流,大大浪费了警力、物力。而在进行了体制改革后,就会很好的改善这种
局面。
同时“一警多能、多警合一”也很明显的缩短了办案和处理事件的事件,间接提升了派出所的事故处理效率。群众在办理某项业务时,不用再在多个部门之间来回忙碌,因为新改革后,一个民警就可以帮他办理几乎所有的业务,避免了“踢皮球”现象的发生。巡警在巡街时看见一起交通伤人案件,按传统的处理方式,可能需要先通知交警来处理,在交警到来之前,整条街道便只能处于混乱状态,但现在,巡警可以直接上前,快速的对伤员进行处理并指挥交通事故现场,减少事故对群众生活的影响。
(三) 改革有助于责权统一
河南省厅警令部副主任邓志辉2010年在向记者介绍河南省公安厅的“多警合一”体制改革时说到,“警务体制改革后,原来的交警、刑警、巡特警这三个独立的警种,将全部纳入派出所,成为派出所下辖的一个警种,派出所将担负起侦查破案、治安案事件查处、实有人口管理、消防管理、交通管理、禁毒、治安防范、服务群众等各项工作任务。”这样,派出所就担负起了所有的治安的责任,拥有了原来交警、刑警等多警种的权利,即在法律范围内将大部分权利下放到派出所。
按照传统的体制,一项业务要经过多个部门,对经手部门的调查更是难上加难,“找关系、走后门”也更容易出现,但是一旦业务出现问题,经常是底层派出所的民警承担所有的责任,这对民警的积极性是个很大的打击——因为责权没有统
一。而在体制改革后,每个警察都可以有权利办理某个群众的所有业务,这样,在业务出现问题的时候,我们就可以比较及时、准确的找到相关的责任人。
(四) 改革防止派出所机关化
在改革试验区内,许多群众都反映:感觉街上的警察明显的变多,巡警一趟趟的从身边经过,辖区内的“双抢”犯案率降低,心里也感觉安心了不少。
这就是体制改革后,派出所开始注重实战的表现。在改革区内,新制度要求除了内勤和户籍警之外的民警全部要求参与巡逻,同时从市局和区局机关下放了很多警力,这样派出所的警力就可以保证。大部分的警察不再是高高在上地坐在办公室里喝茶,而是开始走到群众身边,帮助群众,有效地防止派出所机关化。以前群众见社区民警多是看张贴在社区的民警照片,如今每周都会在社区里碰到好几次民警本人,感觉更贴近群众了。
三、 实施的缺陷
当然,每个体制都有它存在的缺陷,“多警合一、一警多能”也不能例外。正确的看待缺陷将有助于我们进一步的改进,更好的为群众服务。
(一)“多警合一”变成了“多警专能”
最近,网上有网友发出评论:“三警合一,其它的警种都很少见到了,三警都变成交警,一窝蜂涌上公路抓车。”
该现象出现的原因我们不难推测。很显然,不管是巡逻马路或是侦破案件的活,都要警察与那些犯罪的亡命之徒做斗争,又脏又累,还随时有生命危险。相比之下,唯有交警抓车最安全,最轻松,更重要的是可以收到大笔的钱,增加派出所的收入。一次抓车,少则数千,多则数万,一天几次,一个月的收成呢?这是一笔巨款啊!既然能这么轻松、安全的拿到这么的钱导致“三警合一”的必然结果就是使大家都成了交警。
(二)“一警多能”变成了“一警无能”
一警多能要求每个警察都能掌握多项业务,这个想法固然是好的,但是实际却不容乐观。
首先,要实现“一警多能”,就必然要对陷阱的所有警察进行技能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使他们能够上岗,成为一名合格的警察。全国有将近200万的警察,在派出所工作占三分之一左右,要对所有的警察进行培训本身就是个浩大的工程,在民警培训期间的社会治安又不能保证。
其次,即使民警全部经过培训正式上岗,但是“尺有所短,寸有所长”由于每个人的兴趣和精力有限,一个民警在班里所有的业务时总会不可避免的出现一些失误,增加了业务出错的可能性,降低了效率。同时,现在群众大部分接受的是“警察是超人、有困难找警察”的宣传教育,又善于利用传媒,一旦警察出现失误,他们将会不能理解,在经过传媒的大肆宣传之后,便会对警察的形象造成极差的影响,“警察无能”明显降低警察的公信力。
“多警合一、一警多能”将会占用民警的大部分时间,这就意味着有想法、有能力的警界知识型人才没有精力去钻研自己的兴趣爱好,有碍于警察更好的发展。
四、 结语
当然,时间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要想验证“多警合一、一警多能”这一政策能否使警界更好的发展,就需要各地不断的实践,在实践的过程中不断的改善,“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相信终能使派出所更好的服务群众,为社会安定做出自己最大的努力。
浅谈公安派出所警务改革
——以 “一警多能,多警合一”为例
班 级 11网安一区
学 号 [1**********]1
姓 名 梅 青 青
摘要: 现如今,由于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社会复杂度不断增加,公民的法律和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对派出所的要求也随之增高,传统的派出所程序复杂、人员缺少等弊端也逐渐显现。为了更好的服务群众,各级公安部门不得不开始寻求各种方法,进行一系列的派出所体制改革,并相继提出了多种改革政策,力求达到更高的水平。本文将重点讨论“一警多能,多警合一”改革,对其进行评析。
关键词:派出所 警务改革 一警多能、多警合一
引言
人民公安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的存在,最终目标就是要更好的服务群众。警察是社会的产物,其体制必将随着社会的变迁而改变。为了改善在日常执法过程中显现的弊端,各级公安机关开始寻求更好的办法,“一警多能、多警合一”就是其中一种受到众多派出所青睐的派出所体制。接下来我将对郑重改革方法进行评析。
一、 什么是“一警多能、多警合一”
“一警多能、多警合一”体制简单来说就是要求一个警务人员有多种才能,同时兼任多个警种的业务和事故处理能力,可以完成多种任务。“多警合一”指的
就是不再有警种的区别,派出所将会承担原来别的警种的任务——不论他原来的警种是什么。通过这些可以看出,“一警多能,多警合一”的目标是要构建起情报信息、打击犯罪、治安防控、交通管理、人口管理、城市管理和服务群众一体化的新型警务机制,原来的交警、刑警、巡特警等多个警种,将全部纳入派出所,成为派出所下辖的一个警种,派出所将担负起侦查破案、治安案事件查处、实有人口管理、消防管理、交通管理、禁毒、治安防范、服务群众等各项工作任务。
其实,“一警多能、多警合一”这一理念,并不是这几年才提出来的,资料显示,至少在2002年,河南省公安厅就已经提出:要进行警务体制改革,实现多警合一,使警察有权利处理各类案件。近几年来,不断有各地、各级公安部门将其付诸实践,其中,最出名的几例包括:湖南益阳的“一警多能”改革,即民警兼巡逻民警、社区民警、治安民警,巡防责任区;上海普陀 “三警合一”,即巡逻民警、管段民警、治安民警合一。这些改革都取得了不错的成效,江苏、福州等地的公安机关也被吸引,开始进行类似的改革。
二、 正面的影响
首先改革必然是有其进步性的,我们必须加以大力支持。没有改变就没有进步,认识到“一警多能、多警合一”的优越性有利于我们在改革的过程中不断地进步、“取其精华”。
(一) 改革鼓舞了民警的积极性
在传统的派出所警察体制中,民警工作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社区(农村)警务工作、巡逻防控工作、治安管理工作、案件办理工作和综合内勤工作各位民警秩序各司其职,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即可,因为大部分派出所都是按照“一事一设”的方式配备警力,是的很多警察的积极性得不到发挥。可能有的警察对巡警比较感兴趣,但苦于职位的限制,只能作为一名社区警务人员;或者说,巡警在执勤的过程中发现有可疑人员正进行厮打,却只能够等案件办理的民警过来才能对双方进行治安纠纷的调解。这样,不仅使警察的创造能力下降,减弱了警察队伍的战斗力,更对公安机关驾驭社会治安,维护政治稳定的能力产生了影响。
(二) 改革提高了业务处理效率
其次,这样的警务改革提升了派出所多个警种间得劳力分配,提高了处理效率,如,每次巡警巡街时,可有一名原来是交警的同志陪同,这样在遇到交通事故时,就可以直接对其进行处理。许多群众甚至是民警反映,在实行了“一警多能,多警合一”的警务体制后,警察的事务处理速度明显加快很多,比如,马路上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行人可能拨打了110,不久后治安管理的警察来到现场帮助处理案件。但此时,驾驶员也拨打了交警的电话请求帮助,这样交警也会来到现场。同一起案件,却惊动了两个公安部门来处理,两个部门的民警之间还需要进行沟通交流,大大浪费了警力、物力。而在进行了体制改革后,就会很好的改善这种
局面。
同时“一警多能、多警合一”也很明显的缩短了办案和处理事件的事件,间接提升了派出所的事故处理效率。群众在办理某项业务时,不用再在多个部门之间来回忙碌,因为新改革后,一个民警就可以帮他办理几乎所有的业务,避免了“踢皮球”现象的发生。巡警在巡街时看见一起交通伤人案件,按传统的处理方式,可能需要先通知交警来处理,在交警到来之前,整条街道便只能处于混乱状态,但现在,巡警可以直接上前,快速的对伤员进行处理并指挥交通事故现场,减少事故对群众生活的影响。
(三) 改革有助于责权统一
河南省厅警令部副主任邓志辉2010年在向记者介绍河南省公安厅的“多警合一”体制改革时说到,“警务体制改革后,原来的交警、刑警、巡特警这三个独立的警种,将全部纳入派出所,成为派出所下辖的一个警种,派出所将担负起侦查破案、治安案事件查处、实有人口管理、消防管理、交通管理、禁毒、治安防范、服务群众等各项工作任务。”这样,派出所就担负起了所有的治安的责任,拥有了原来交警、刑警等多警种的权利,即在法律范围内将大部分权利下放到派出所。
按照传统的体制,一项业务要经过多个部门,对经手部门的调查更是难上加难,“找关系、走后门”也更容易出现,但是一旦业务出现问题,经常是底层派出所的民警承担所有的责任,这对民警的积极性是个很大的打击——因为责权没有统
一。而在体制改革后,每个警察都可以有权利办理某个群众的所有业务,这样,在业务出现问题的时候,我们就可以比较及时、准确的找到相关的责任人。
(四) 改革防止派出所机关化
在改革试验区内,许多群众都反映:感觉街上的警察明显的变多,巡警一趟趟的从身边经过,辖区内的“双抢”犯案率降低,心里也感觉安心了不少。
这就是体制改革后,派出所开始注重实战的表现。在改革区内,新制度要求除了内勤和户籍警之外的民警全部要求参与巡逻,同时从市局和区局机关下放了很多警力,这样派出所的警力就可以保证。大部分的警察不再是高高在上地坐在办公室里喝茶,而是开始走到群众身边,帮助群众,有效地防止派出所机关化。以前群众见社区民警多是看张贴在社区的民警照片,如今每周都会在社区里碰到好几次民警本人,感觉更贴近群众了。
三、 实施的缺陷
当然,每个体制都有它存在的缺陷,“多警合一、一警多能”也不能例外。正确的看待缺陷将有助于我们进一步的改进,更好的为群众服务。
(一)“多警合一”变成了“多警专能”
最近,网上有网友发出评论:“三警合一,其它的警种都很少见到了,三警都变成交警,一窝蜂涌上公路抓车。”
该现象出现的原因我们不难推测。很显然,不管是巡逻马路或是侦破案件的活,都要警察与那些犯罪的亡命之徒做斗争,又脏又累,还随时有生命危险。相比之下,唯有交警抓车最安全,最轻松,更重要的是可以收到大笔的钱,增加派出所的收入。一次抓车,少则数千,多则数万,一天几次,一个月的收成呢?这是一笔巨款啊!既然能这么轻松、安全的拿到这么的钱导致“三警合一”的必然结果就是使大家都成了交警。
(二)“一警多能”变成了“一警无能”
一警多能要求每个警察都能掌握多项业务,这个想法固然是好的,但是实际却不容乐观。
首先,要实现“一警多能”,就必然要对陷阱的所有警察进行技能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使他们能够上岗,成为一名合格的警察。全国有将近200万的警察,在派出所工作占三分之一左右,要对所有的警察进行培训本身就是个浩大的工程,在民警培训期间的社会治安又不能保证。
其次,即使民警全部经过培训正式上岗,但是“尺有所短,寸有所长”由于每个人的兴趣和精力有限,一个民警在班里所有的业务时总会不可避免的出现一些失误,增加了业务出错的可能性,降低了效率。同时,现在群众大部分接受的是“警察是超人、有困难找警察”的宣传教育,又善于利用传媒,一旦警察出现失误,他们将会不能理解,在经过传媒的大肆宣传之后,便会对警察的形象造成极差的影响,“警察无能”明显降低警察的公信力。
“多警合一、一警多能”将会占用民警的大部分时间,这就意味着有想法、有能力的警界知识型人才没有精力去钻研自己的兴趣爱好,有碍于警察更好的发展。
四、 结语
当然,时间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要想验证“多警合一、一警多能”这一政策能否使警界更好的发展,就需要各地不断的实践,在实践的过程中不断的改善,“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相信终能使派出所更好的服务群众,为社会安定做出自己最大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