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宣传工作总结
《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已于2011年8月3日经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5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条例》颁布后,东宝区畜牧兽医局及时研究宣传贯彻《条例》的普法宣传工作,并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加强对《条例》宣传活动的领导,区畜牧兽医局成立《条例》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由区畜牧兽医局局长****同志任组长。同时成立了《条例》学习宣传工作专班,制定了宣传学习计划,并将《条例》的学习、宣传作为今年下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二、强化宣传,确保宣传效果。在法律宣传过程中,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一是在各个集镇、规模养殖场、屠宰场悬挂宣传条幅58幅,及时编印发放农技报5000份,广泛宣传《条例》。二是将《条例》1000份张贴到人口聚居区、规模养殖场所、餐饮服务场所,发放《严禁使用未经检疫或者经检疫不合格动物及动物产品告知书》300份,确保了宣传活动全覆盖。三是将《条例》全文制作录音,在全区8个乡(镇、街办)巡回播放宣传42次。四是区畜牧兽医局组织养殖场、生猪贩运人、屠宰加工等业主座谈,宣传讲解《条例》,增强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规范我区畜牧业生产经营行为,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畜牧
业持续健康发展。通过宣传,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加强培训,增强法律意识。一是结合我省2011年度动物防疫监督员、动物检疫员考试审核工作,以此为契机积极开展《条例》的培训,推动机制体制、基础设施和执法队伍建设。二是8月23日至25日在全区的乡村兽医培训会上,加强《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兽医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基层兽医服务人员服务技能,使基层兽医服务人员成为《条例》的宣传员,并依法履行动物防疫职责。三是9月上旬,把《条例》原文印制成小册子,做到行政执法人员和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人手一册《条例》,加强学习培训,使从业人员熟练掌握法律的各项条款,做到科学指导畜牧生产,确保畜禽养殖生态、高效、优质、安全,全面推进我区畜牧业现代化。
四、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确保《条例》执行。一是强化动物卫生监督,严把三大检疫关,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生猪定点屠宰环节“瘦肉精”部级专项监督检测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区“瘦肉精”监管工作。二是集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十月份,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学校和餐饮场所、学生食堂和集体伙食单位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使用动物及动物产品专项整治活动,确保动物产品消费安全。
五、开展督导检查,认真总结汇报。在秋季动物防疫期间组织专班对各乡镇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情况开展一次督查。通过
检查进一步掀起全区学法、知法、用法的高潮,增强管理相对人依法防疫的意识,认真履行法律义务,配合做好动物防疫工作,形成群防群控的合力,确保《条例》的贯彻实施。
《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宣传工作总结
《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已于2011年8月3日经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5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条例》颁布后,东宝区畜牧兽医局及时研究宣传贯彻《条例》的普法宣传工作,并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加强对《条例》宣传活动的领导,区畜牧兽医局成立《条例》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由区畜牧兽医局局长****同志任组长。同时成立了《条例》学习宣传工作专班,制定了宣传学习计划,并将《条例》的学习、宣传作为今年下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二、强化宣传,确保宣传效果。在法律宣传过程中,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一是在各个集镇、规模养殖场、屠宰场悬挂宣传条幅58幅,及时编印发放农技报5000份,广泛宣传《条例》。二是将《条例》1000份张贴到人口聚居区、规模养殖场所、餐饮服务场所,发放《严禁使用未经检疫或者经检疫不合格动物及动物产品告知书》300份,确保了宣传活动全覆盖。三是将《条例》全文制作录音,在全区8个乡(镇、街办)巡回播放宣传42次。四是区畜牧兽医局组织养殖场、生猪贩运人、屠宰加工等业主座谈,宣传讲解《条例》,增强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规范我区畜牧业生产经营行为,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畜牧
业持续健康发展。通过宣传,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加强培训,增强法律意识。一是结合我省2011年度动物防疫监督员、动物检疫员考试审核工作,以此为契机积极开展《条例》的培训,推动机制体制、基础设施和执法队伍建设。二是8月23日至25日在全区的乡村兽医培训会上,加强《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兽医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基层兽医服务人员服务技能,使基层兽医服务人员成为《条例》的宣传员,并依法履行动物防疫职责。三是9月上旬,把《条例》原文印制成小册子,做到行政执法人员和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人手一册《条例》,加强学习培训,使从业人员熟练掌握法律的各项条款,做到科学指导畜牧生产,确保畜禽养殖生态、高效、优质、安全,全面推进我区畜牧业现代化。
四、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确保《条例》执行。一是强化动物卫生监督,严把三大检疫关,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生猪定点屠宰环节“瘦肉精”部级专项监督检测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区“瘦肉精”监管工作。二是集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十月份,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学校和餐饮场所、学生食堂和集体伙食单位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使用动物及动物产品专项整治活动,确保动物产品消费安全。
五、开展督导检查,认真总结汇报。在秋季动物防疫期间组织专班对各乡镇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情况开展一次督查。通过
检查进一步掀起全区学法、知法、用法的高潮,增强管理相对人依法防疫的意识,认真履行法律义务,配合做好动物防疫工作,形成群防群控的合力,确保《条例》的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