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花园”地下停车位使用权
出 售 协 议 书
出卖人:榕江县鑫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 (以下简称乙方)
“科大花园”住房项目是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按照国家住房制度改革精神为指导,采用全额集资建房办法建设的职工住宅项目。
“科大花园”住房项目的地下车库由学校出资建设,学校享有地下车库的处置权。
“科大花园”住宅项目建设程序合法、用途明确。协议双方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就地下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购买的地下停车位使用权,其位置(以下简称该车位使用权,其所在位置在本合同附件的标注为准)位于“科大花园” 地下车位,编号 ,其功能主要用于停放家用轿车、小型旅行车。
二.本协议签订前,乙方应去拟购停车位实地看验,协议签订后,视为乙方已对此停车位的实际状况及其可使用的状态进行了确认,没有全面完工的,甲方将提供完整的规划方案供乙方参照(规划图附后)。
三. 停车位使用权的售价:
1. 科大花园地下停车位首批的出售价格确定为8万元/
个。
2. 地下停车位的规格为宽2.5米,长5米,用彩色线条标注。停车位的使用权预售以一个车位计价。
科大花园地下停车位的出售,首次预收地下停车位总价款的70%,即为人民币5.6万元/个;
学校将根据地下停车位出售情况采取分批此出售办法实施,对第一批参与购买科大花园地下停车位的业主将给予总价款5%的优惠,此优惠款在交付余款时予以扣减;
四.停车位的交付:
1.甲方按照排序的先后顺序出售地下停车位;
2.乙方付清70%出售款后,即取得相应地下停车位的使用权。甲方应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同时甲方向乙方出具相关科大花园地下停车位使用文书;
3.科大花园地下停车位出售的是长期使用权,使用年限与科大花园住房产权年限相同;
4.如乙方交付款项后因甲方原因放弃购买,甲方将无条件退还出售款并承担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5.如乙方交付购买款,在甲方停车位资源能够满足的条件下,经甲方同意后可作适当调换;
6. 如乙方交付购买款后因其它原因主动放弃购买,甲方同意退还购买款。
五.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期限内乙方拥有该车位的使
用权,甲方将无权再处理该车位,否则引起的一切纠纷由甲方负责。
六.乙方要爱护车位及其设施、设备,如由乙方造成的损坏,其维修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根据2000年6月30日建设部令第80号《房屋建筑工程维修办法》的规定,保修期内甲方负责车位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修,以保证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乙方损坏除外),保修期内所产生的检查和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保修期外车位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日常的运行、养护、维修费用,从本车库车位使用人缴纳的车位物业管理费中支出,由物业公司组织实施。
九.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包括战时征用等)使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免责:
(1) 非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车位;
(2) 因法律、法规、政府规定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 甲、乙双方可在补充协议中另行约定,约定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 甲、乙双方各二份。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乙方:科大花园 苑 栋 号业主
年
附:
1. 科大花园地下停车位位置示意图;
2. 科大花园地下车库位置示意图。
日 月
“科大花园”地下停车位使用权
出 售 协 议 书
出卖人:榕江县鑫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 (以下简称乙方)
“科大花园”住房项目是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按照国家住房制度改革精神为指导,采用全额集资建房办法建设的职工住宅项目。
“科大花园”住房项目的地下车库由学校出资建设,学校享有地下车库的处置权。
“科大花园”住宅项目建设程序合法、用途明确。协议双方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就地下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购买的地下停车位使用权,其位置(以下简称该车位使用权,其所在位置在本合同附件的标注为准)位于“科大花园” 地下车位,编号 ,其功能主要用于停放家用轿车、小型旅行车。
二.本协议签订前,乙方应去拟购停车位实地看验,协议签订后,视为乙方已对此停车位的实际状况及其可使用的状态进行了确认,没有全面完工的,甲方将提供完整的规划方案供乙方参照(规划图附后)。
三. 停车位使用权的售价:
1. 科大花园地下停车位首批的出售价格确定为8万元/
个。
2. 地下停车位的规格为宽2.5米,长5米,用彩色线条标注。停车位的使用权预售以一个车位计价。
科大花园地下停车位的出售,首次预收地下停车位总价款的70%,即为人民币5.6万元/个;
学校将根据地下停车位出售情况采取分批此出售办法实施,对第一批参与购买科大花园地下停车位的业主将给予总价款5%的优惠,此优惠款在交付余款时予以扣减;
四.停车位的交付:
1.甲方按照排序的先后顺序出售地下停车位;
2.乙方付清70%出售款后,即取得相应地下停车位的使用权。甲方应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同时甲方向乙方出具相关科大花园地下停车位使用文书;
3.科大花园地下停车位出售的是长期使用权,使用年限与科大花园住房产权年限相同;
4.如乙方交付款项后因甲方原因放弃购买,甲方将无条件退还出售款并承担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5.如乙方交付购买款,在甲方停车位资源能够满足的条件下,经甲方同意后可作适当调换;
6. 如乙方交付购买款后因其它原因主动放弃购买,甲方同意退还购买款。
五.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期限内乙方拥有该车位的使
用权,甲方将无权再处理该车位,否则引起的一切纠纷由甲方负责。
六.乙方要爱护车位及其设施、设备,如由乙方造成的损坏,其维修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根据2000年6月30日建设部令第80号《房屋建筑工程维修办法》的规定,保修期内甲方负责车位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修,以保证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乙方损坏除外),保修期内所产生的检查和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保修期外车位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日常的运行、养护、维修费用,从本车库车位使用人缴纳的车位物业管理费中支出,由物业公司组织实施。
九.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包括战时征用等)使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免责:
(1) 非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车位;
(2) 因法律、法规、政府规定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 甲、乙双方可在补充协议中另行约定,约定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 甲、乙双方各二份。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乙方:科大花园 苑 栋 号业主
年
附:
1. 科大花园地下停车位位置示意图;
2. 科大花园地下车库位置示意图。
日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