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HR对新同事的对立情绪:
即便你单独出头,没有拉同事和你一起,被你惹恼的那个HR也会把所有从制度修改中获益的新同事认为是假想敌。
注意这里的认为并不是理性分析的认为,而是主观情绪上。因为他原来坚持的旧秩序被打破了,在他充满怒火的双眼中,新秩序的受益者可能都在窃喜,都在嘲笑他和你的战争(是的,我认为在职场中这样的冲突已经是战争了,特别是对于一方是HR的冲突)最后上到总经理面前他失败了。
2.新同事的自我保护:
有的弱者心态是强者所无法体会的,对于题主,可能自身能力足够强,对公司足够重要,可能能够得到比HR Head更牛逼的CFO的保护。但是对于其他新同事,可能就未必了。
HR在公司里,不是我说,他能帮一个人的很少,但他要来恶心一下一个人是很容易的,因此你的新同事出于一种本能的自我保护,试图和你划清界限。
他们说你坏话,不代表他们真的这么想你。而是一种对外的宣示,宣示他们(1)他们不赞同你的做法;(2)他们不曾唆使或鼓励你这么做;(3)在这一问题上他们不和你穿一条裤子,即便最后他们受益了。
3.新同事的自我认同和对你的否定:
我觉得更深一层的,新同事其实是通过否定你来让自己变得不那么难受,毕竟他们很怂,被侵犯了法定权益还不敢出头。你勇敢地出头了,你不怕HR,你有资本不怕HR;而他们不敢,他们怕,他们没资本。
你要是新同事你作何感想?其实会有一点酸溜溜的心态吧,因此他们需要否定你,来获得一点心理安慰,违心地告诉自己你的行为没啥意义根本就是小题大做,我不出头不是因为我怂,而是因为我觉得犯不着。然后他们又能快乐地想中饭吃什么了。
关注公众号:(法律同音 )可接收更多的社会热点,法律知识和技巧
关于员工是否应该争取自己的权利
我觉得需要讲讲国内的大环境,大环境似乎一直是找工作难,因此员工和用人单位相比,后者强势,克扣各种员工福利基本是家常便饭,我原来做过很多企业(这些企业都是拟上市或者能拿到PE投资的,因此都是行业内的翘楚,更一般的企业就不用想了)的尽职调查,以下情况很普遍:
1. 95%以上的企业不按照规定缴纳社保,一般是按照当地最低标准缴纳,法定是按照员工实际工资。
2. 99%以上的企业不按照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
3.相当部分企业的年休假制度形同虚设,典型表现为(1)不给年休假;(2)制度上有年休假,但不实施,例如你向上司请假他永远不批,一年不休假也不给你折算补贴,或者折算补贴标准不合法,很低。
4.相当部分企业没有加班工资,以写字楼办公的企业为主,生产型企业倒是较为少见。现在体力劳动者比一般白领值钱,至于技工我见过很多三线城市工厂的工资完爆北京小白领的。
5.倒班制度不合法。
我觉得企业的「违法行为」得分而论之,对于上面讲的社保公积金,我觉得如此大面积的违规,事实上说明法律制度本身是不合理的,大面积的违规和政府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事实上对于社保,目前劳动部门征缴的尺度就是按照最低标准缴纳即可,上市证监会的要求另说),说明了企业、政府和劳动者形成了一种基于事实的均衡和默契,如果政府强令企业足额缴纳,结果只能是全社会工资水平降低,而且这些制度对于企业而言是成本很大的,我不建议员工去挑战,毕竟好处也不是立竿见影的。
对于另外的,加班工资、年休假等,我觉得纯属企业占员工便宜,年休假制度在国内实施得不好,但也没有那么差,违规企业的比例绝没有社保公积金那么高,说明这一制度并不会带来很大的实施成本。让一个员工一年多休5天假又能怎样呢?那么多匿着名骂题主的HR,你们倒是扪心自问一下,你们招来的人都是满负荷运转一年5天假都给不起的吗,都是个个独当一面其工作别的同事完全无法cover的吗?
国内成功鸡汤盛行,有的人特别擅长给自己打鸡汤麻药,明明就是自己怂,明明就是自己没有任何核心竞争力作为与雇主谈判的筹码,非觉得自己的忍气吞声是忍耐的大智慧。我觉得这事LZ没什么不对的,是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应该争取,我也遇到类似事情,只是我不会去和HR闹翻,陈述理由和诉求,如果对方不答应就汇报上级,如果单位连这点员工福利都要克扣,那就bye bye吧,没前途的。
关注公众号:(法律同音 )可接收更多的社会热点,法律知识和技巧
1. HR对新同事的对立情绪:
即便你单独出头,没有拉同事和你一起,被你惹恼的那个HR也会把所有从制度修改中获益的新同事认为是假想敌。
注意这里的认为并不是理性分析的认为,而是主观情绪上。因为他原来坚持的旧秩序被打破了,在他充满怒火的双眼中,新秩序的受益者可能都在窃喜,都在嘲笑他和你的战争(是的,我认为在职场中这样的冲突已经是战争了,特别是对于一方是HR的冲突)最后上到总经理面前他失败了。
2.新同事的自我保护:
有的弱者心态是强者所无法体会的,对于题主,可能自身能力足够强,对公司足够重要,可能能够得到比HR Head更牛逼的CFO的保护。但是对于其他新同事,可能就未必了。
HR在公司里,不是我说,他能帮一个人的很少,但他要来恶心一下一个人是很容易的,因此你的新同事出于一种本能的自我保护,试图和你划清界限。
他们说你坏话,不代表他们真的这么想你。而是一种对外的宣示,宣示他们(1)他们不赞同你的做法;(2)他们不曾唆使或鼓励你这么做;(3)在这一问题上他们不和你穿一条裤子,即便最后他们受益了。
3.新同事的自我认同和对你的否定:
我觉得更深一层的,新同事其实是通过否定你来让自己变得不那么难受,毕竟他们很怂,被侵犯了法定权益还不敢出头。你勇敢地出头了,你不怕HR,你有资本不怕HR;而他们不敢,他们怕,他们没资本。
你要是新同事你作何感想?其实会有一点酸溜溜的心态吧,因此他们需要否定你,来获得一点心理安慰,违心地告诉自己你的行为没啥意义根本就是小题大做,我不出头不是因为我怂,而是因为我觉得犯不着。然后他们又能快乐地想中饭吃什么了。
关注公众号:(法律同音 )可接收更多的社会热点,法律知识和技巧
关于员工是否应该争取自己的权利
我觉得需要讲讲国内的大环境,大环境似乎一直是找工作难,因此员工和用人单位相比,后者强势,克扣各种员工福利基本是家常便饭,我原来做过很多企业(这些企业都是拟上市或者能拿到PE投资的,因此都是行业内的翘楚,更一般的企业就不用想了)的尽职调查,以下情况很普遍:
1. 95%以上的企业不按照规定缴纳社保,一般是按照当地最低标准缴纳,法定是按照员工实际工资。
2. 99%以上的企业不按照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
3.相当部分企业的年休假制度形同虚设,典型表现为(1)不给年休假;(2)制度上有年休假,但不实施,例如你向上司请假他永远不批,一年不休假也不给你折算补贴,或者折算补贴标准不合法,很低。
4.相当部分企业没有加班工资,以写字楼办公的企业为主,生产型企业倒是较为少见。现在体力劳动者比一般白领值钱,至于技工我见过很多三线城市工厂的工资完爆北京小白领的。
5.倒班制度不合法。
我觉得企业的「违法行为」得分而论之,对于上面讲的社保公积金,我觉得如此大面积的违规,事实上说明法律制度本身是不合理的,大面积的违规和政府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事实上对于社保,目前劳动部门征缴的尺度就是按照最低标准缴纳即可,上市证监会的要求另说),说明了企业、政府和劳动者形成了一种基于事实的均衡和默契,如果政府强令企业足额缴纳,结果只能是全社会工资水平降低,而且这些制度对于企业而言是成本很大的,我不建议员工去挑战,毕竟好处也不是立竿见影的。
对于另外的,加班工资、年休假等,我觉得纯属企业占员工便宜,年休假制度在国内实施得不好,但也没有那么差,违规企业的比例绝没有社保公积金那么高,说明这一制度并不会带来很大的实施成本。让一个员工一年多休5天假又能怎样呢?那么多匿着名骂题主的HR,你们倒是扪心自问一下,你们招来的人都是满负荷运转一年5天假都给不起的吗,都是个个独当一面其工作别的同事完全无法cover的吗?
国内成功鸡汤盛行,有的人特别擅长给自己打鸡汤麻药,明明就是自己怂,明明就是自己没有任何核心竞争力作为与雇主谈判的筹码,非觉得自己的忍气吞声是忍耐的大智慧。我觉得这事LZ没什么不对的,是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应该争取,我也遇到类似事情,只是我不会去和HR闹翻,陈述理由和诉求,如果对方不答应就汇报上级,如果单位连这点员工福利都要克扣,那就bye bye吧,没前途的。
关注公众号:(法律同音 )可接收更多的社会热点,法律知识和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