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11 来源:中国税务报-中国税网 作者:于学深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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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的税务稽查工作中,税务机关大多关注企业是否按时将查补的税款上缴入库,但忽视了企业补税后账务处理是否合理。如果企业补税后不调整账务或者调账不正确,就有可能造成税款的“明补暗退”,而税务机关的后期跟踪管理跟不上,就容易形成管理漏洞。
税务处理决定书只对企业补税后的账务处理做了原则性的要求:“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天内到我局将上述税款缴纳入库,并依法进行相应账务处理……”,并没有详细的管理办法。为此,结合税务稽查工作的实际,笔者提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议来加强稽查补税后企业账务调整的跟踪管理。
一是履行告知义务,规范补税后的账务处理。当向企业下达处理决定时,税务机关应主动告知企业限期补缴税款,并依法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开展经常性、全方位的税法宣传,增强企业的依法纳税意识。对于账务不规范的企业,要及时进行纳税辅导,及时纠正,提高企业财务人员的办税及账务处理能力,规范企业的账务处理。
二是及时事后回访,巩固稽查成果。税务稽查后的调账过程是纳税人学习和运用税收政策和财务制度、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财务正确核算水平的过程。税务稽查后对企业调账过程的监督是税务稽查工作中的重要一环,当结束对企业的检查工作后,税务机关应及时回访,核实、确认相关补税后的账务调整,巩固稽查成果。
三是稽查与征管互相配合,清除管理盲点。为了进一步加强稽查后期的监督管理,稽查与征管部门应该密切配合,在稽查结束后,稽查部门应将该企业相关的征管情况反馈给征管部门,让征管部门对企业进行常态化的监督管理。征管部门对遇到的涉税疑点反馈给稽查部门进行立案检查。通过稽查与征管的协调配合,及时通报情况、反馈信息,清除管理盲点,起到以查促管、以管带查的效果。
作者单位:天津市地税局第二稽查局
2015-03-11 来源:中国税务报-中国税网 作者:于学深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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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的税务稽查工作中,税务机关大多关注企业是否按时将查补的税款上缴入库,但忽视了企业补税后账务处理是否合理。如果企业补税后不调整账务或者调账不正确,就有可能造成税款的“明补暗退”,而税务机关的后期跟踪管理跟不上,就容易形成管理漏洞。
税务处理决定书只对企业补税后的账务处理做了原则性的要求:“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天内到我局将上述税款缴纳入库,并依法进行相应账务处理……”,并没有详细的管理办法。为此,结合税务稽查工作的实际,笔者提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议来加强稽查补税后企业账务调整的跟踪管理。
一是履行告知义务,规范补税后的账务处理。当向企业下达处理决定时,税务机关应主动告知企业限期补缴税款,并依法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开展经常性、全方位的税法宣传,增强企业的依法纳税意识。对于账务不规范的企业,要及时进行纳税辅导,及时纠正,提高企业财务人员的办税及账务处理能力,规范企业的账务处理。
二是及时事后回访,巩固稽查成果。税务稽查后的调账过程是纳税人学习和运用税收政策和财务制度、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财务正确核算水平的过程。税务稽查后对企业调账过程的监督是税务稽查工作中的重要一环,当结束对企业的检查工作后,税务机关应及时回访,核实、确认相关补税后的账务调整,巩固稽查成果。
三是稽查与征管互相配合,清除管理盲点。为了进一步加强稽查后期的监督管理,稽查与征管部门应该密切配合,在稽查结束后,稽查部门应将该企业相关的征管情况反馈给征管部门,让征管部门对企业进行常态化的监督管理。征管部门对遇到的涉税疑点反馈给稽查部门进行立案检查。通过稽查与征管的协调配合,及时通报情况、反馈信息,清除管理盲点,起到以查促管、以管带查的效果。
作者单位:天津市地税局第二稽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