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可能存在的安全问题
一、交通安全
1.不讲规则,不走斑马线(过街天桥、地下通道);2.过马路左看右看,确认安全才通过;3.过马路聊天,注意力不集中;4.视线被公交车等大型车辆阻挡时,应在确认无对向来车的情况下安全通过;5.乘车时不将头手伸出窗外;6.坐公交车时挤到、踩到别人及时说“对不起”;7.打的应默记车牌号,最好坐司机后面的座位。
二、学生间、师生间、亲子间矛盾、冲突及其引发的打斗行为;
三、学生间的敲诈行为;
四、校外不良青少年的威胁、侵害行为及勾结社会闲杂人员、结交不良朋友的行为;
五、厕所、校园死角的吸烟、打斗行为;
六、商店、食堂等贩卖不洁食品、不合格食品、过期食品;
七、进入网吧等娱乐场所的行为;
八、校园内的偷窃行为;
九、携带打火机、手机、棍棒、刀具或易燃易爆品进入校园;
十、开关、电扇、饮水机、门窗损坏、电线裸露等造成的安全隐患;
十一、体育课或艺体特色课外活动中的意外伤害、不听从老师的安全提醒的行为;
十二、理化生实验课不按操作规程实验,不听从老师的安全提醒的行为;
十三、课间及室外活动时行走、上下楼梯或违纪攀爬的行为;
十四、旷课、逃学、离家出走、威胁自杀等可能威胁自身安全的行为;
十五、网游成瘾、网上交友、不健康书刊音像作品对学生的伤害;
十六、社会黄赌毒现象影响学生产生的不安全因素;
十七、社会不法分子对青少年的引诱、拉拢、教唆行为;
十八、诱骗青少年说出家人手机号、身份证号、银行卡密码、家庭住址的行为;
十九、传染病流行、治疗、上报医务室情况;
二十、校会、班会及各科老师的安全教育内容;
二十一、心理安全
(一)经历重大事件
1.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如亲人去世或患病;父母离异;家庭重组;近期父母关系恶劣;遭受家庭暴力;家庭出现经济问题等。
2.身体健康事件,如检查出患较严重疾病、受伤等
3.学习事件。如考试成绩不及格;考试成绩下降严重;考试成绩低于预期等。
4.人际事件。如在班级或寝室与同学发生冲突事件;与老师发生冲突事件;与家长发生冲突事件(包括被家长体罚的同学)等。
5.纪律事件。如本周多次被老师批评或讥讽;本周遭受纪律处分等。
6.情感事件。如谈恋爱或个人感情受挫,失恋等。
7.适应事件。如转学、降级、休学;寝室调整等。
8.异常事件。近期情绪、行为异常者。
(二)特殊学生类型
1.单亲家庭、家庭结构复杂的学生。
2.患有严重躯体疾病,个人很痛苦,治疗周期长的学生。
3.患有严重心理疾病者,如患有抑郁症、强迫症、恐怖症、焦虑症、癔症、精神分裂症等。
4.正在服用精神类药物控制病情及曾患心理疾病休学,病情好转又复学者。
5.有自杀未遂史;家族中有自杀者;有自杀、自伤意念或自伤行为者。
6.性格过于内向、孤僻,抑郁、寡言少语者。
7.学习困难,学习压力过大,学习成绩长期不良者。
8.社会交往少,常与同学发生冲突或没有朋友,人际关系长期不良者。
9.贫困生。家境贫困、经济负担重、深感自卑的学生。
10.情绪易冲动者。情绪自控能力较差,情绪不稳定、变化大;曾有暴力或伤人行为者。
学校可能存在的安全问题
一、交通安全
1.不讲规则,不走斑马线(过街天桥、地下通道);2.过马路左看右看,确认安全才通过;3.过马路聊天,注意力不集中;4.视线被公交车等大型车辆阻挡时,应在确认无对向来车的情况下安全通过;5.乘车时不将头手伸出窗外;6.坐公交车时挤到、踩到别人及时说“对不起”;7.打的应默记车牌号,最好坐司机后面的座位。
二、学生间、师生间、亲子间矛盾、冲突及其引发的打斗行为;
三、学生间的敲诈行为;
四、校外不良青少年的威胁、侵害行为及勾结社会闲杂人员、结交不良朋友的行为;
五、厕所、校园死角的吸烟、打斗行为;
六、商店、食堂等贩卖不洁食品、不合格食品、过期食品;
七、进入网吧等娱乐场所的行为;
八、校园内的偷窃行为;
九、携带打火机、手机、棍棒、刀具或易燃易爆品进入校园;
十、开关、电扇、饮水机、门窗损坏、电线裸露等造成的安全隐患;
十一、体育课或艺体特色课外活动中的意外伤害、不听从老师的安全提醒的行为;
十二、理化生实验课不按操作规程实验,不听从老师的安全提醒的行为;
十三、课间及室外活动时行走、上下楼梯或违纪攀爬的行为;
十四、旷课、逃学、离家出走、威胁自杀等可能威胁自身安全的行为;
十五、网游成瘾、网上交友、不健康书刊音像作品对学生的伤害;
十六、社会黄赌毒现象影响学生产生的不安全因素;
十七、社会不法分子对青少年的引诱、拉拢、教唆行为;
十八、诱骗青少年说出家人手机号、身份证号、银行卡密码、家庭住址的行为;
十九、传染病流行、治疗、上报医务室情况;
二十、校会、班会及各科老师的安全教育内容;
二十一、心理安全
(一)经历重大事件
1.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如亲人去世或患病;父母离异;家庭重组;近期父母关系恶劣;遭受家庭暴力;家庭出现经济问题等。
2.身体健康事件,如检查出患较严重疾病、受伤等
3.学习事件。如考试成绩不及格;考试成绩下降严重;考试成绩低于预期等。
4.人际事件。如在班级或寝室与同学发生冲突事件;与老师发生冲突事件;与家长发生冲突事件(包括被家长体罚的同学)等。
5.纪律事件。如本周多次被老师批评或讥讽;本周遭受纪律处分等。
6.情感事件。如谈恋爱或个人感情受挫,失恋等。
7.适应事件。如转学、降级、休学;寝室调整等。
8.异常事件。近期情绪、行为异常者。
(二)特殊学生类型
1.单亲家庭、家庭结构复杂的学生。
2.患有严重躯体疾病,个人很痛苦,治疗周期长的学生。
3.患有严重心理疾病者,如患有抑郁症、强迫症、恐怖症、焦虑症、癔症、精神分裂症等。
4.正在服用精神类药物控制病情及曾患心理疾病休学,病情好转又复学者。
5.有自杀未遂史;家族中有自杀者;有自杀、自伤意念或自伤行为者。
6.性格过于内向、孤僻,抑郁、寡言少语者。
7.学习困难,学习压力过大,学习成绩长期不良者。
8.社会交往少,常与同学发生冲突或没有朋友,人际关系长期不良者。
9.贫困生。家境贫困、经济负担重、深感自卑的学生。
10.情绪易冲动者。情绪自控能力较差,情绪不稳定、变化大;曾有暴力或伤人行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