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不同类型国家间的货币关系之研究

作者:王苏颖

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 1997年09期

  本文以马克思的货币理论作为分析、研究的基础和指导,通过对旧中国和美国的货币制度的比较,来分析发达国家和不发达国家之间的货币关系。从货币制度发展的历史来看,先进的货币制度是与先进社会生产方式相联系的。首先进入资本主义阶段的西方国家率先开始实行先进的货币制度,而社会发展处于落后地位的国家或地区,其货币制度也是落后的。作者认为,中美两国的历史发展进程的差异,为我们比较分析两国的货币制度在方法论上创造了条件,在美国从殖民地转变为金元帝国和在中国从封建帝国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的过程中,两国的货币制度在其中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由此可以为我们深入研究发达国家与不发达国家之间的货币关系提供一条新的途径。

  在当今世界经济体系中,发达国家与不发达国家之间的经济关系是经济学家们最关注的问题之一。但有一个现象值得注意,即经济学家们研究的侧重点多在对两种不同类型国家之间的贸易关系的分析,而对两种国家之间的货币关系却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原因在于,有许多经济学家,尤其是西方经济学家,认为货币和国际货币体系在经济上和政治上是中立的,黄金和白银是国际中性交换媒介,一个国家的黄金和白银与另一个国家的黄金和白银都是相同的。有的西方学者认为:“虽然发行这些货币的帝国有权享受金币或银币的铸造利差,其实作为国际货币的某种通货,几乎没有使其发行国获得分外的特权。因此,在太平盛世,国际货币体系基本上是毫无意义的”。〔1〕但事实上, 任何一国的货币制度都不是孤立的,都会受到既定的国际货币的性质的影响,并根据各国可以接受的条件制定各自的货币政策以调节国际收支,不同类型的国家对国际货币体系付出的代价和获得的收益是不尽相同的,这便是本文要分析研究的问题。

  一

  从货币制度发展的历史来看,先进的货币制度是与先进的社会生产方式相联系的。首先进入资本主义阶段的西方国家率先开始实行先进的货币制度,而社会发展处于落后地位的国家或地区,其货币制度也是落后的。我们可以通过对旧中国货币制度的分析来加以说明。

  中国近代一百多年的货币流通情况是十分紊乱的。货币种类之多,内容之杂,币制之乱,中外罕见。这种混乱的多元货币流通状况,一直贯穿在近代中国的整个历史进程中。这是中国几千年落后的封建制度使然,也是旧中国的半殖民地性使然。

  中国是世界文明古国之一,曾经为世界文明的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但是后来,它落后了。笔者以为,我国已故的著名经济学家王亚南教授提出的地主型封建制理论是解释中国封建社会长期落后的指导性理论。王亚南教授认为,一般地说,封建社会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即领主型封建制阶段和地主型封建制阶段。中国社会的落后是封建地主制的落后。中国在公元前1211年西周建立时就进入了封建社会,从领主型封建制转变为地主型封建制,用了700—800年的时间;此后停留在封建地主制的阶段却相当漫长,延续了2000多年。中国地主型封建经济的生产关系的基本内容可以用高利贷资本——商业资本——土地资本这个三位一体的公式来表示。在地主型封建制下,土地可以自由买卖,从而使得上述三种资本之间可以相互转化,但不容易转化为产业资本。在政治上则表现为商人、高利贷者转化为地主后,由于科举制度的存在,有可能再转化为官僚。这种地主制封建生产关系的特殊作用,抑制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形成。因为,在封建主义生产关系中孕育出现代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必须是商品经济逐渐壮大,并取得对自然经济的优势。在这个过程中,大量的个体生产者丧失生产资料,生产资料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多数人成为无产者。这样,从土地资本中游离出大量资本转向产业和商业部门,并逐步产生出现代无产阶级。在这个过程中还要打破封建的超经济强制,造就出供资本雇佣的现代无产阶级。

  但在中国的地主制经济下,首先,占主导地位的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这种小农经济立足于为自家劳动,不太需要购买他人的产品,再加上地主制经济的封建剥削沉重,小农家庭被过分榨取,已无力购买他人的产品,所以这种小农经济阻碍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其次,在地主制经济下,土地可以自由买卖,使得土地与社会各阶层的联系紧密。社会资本基本在以土地为中心的“三位一体”资本形式中流动,“土地变成了官僚、贵族、地主、大贾和高利贷者欺凌的对象。〔2 〕”在地主制经济下,如果办产业,其利润必低于封建地租,也使得现代产业资本难以形成。因为封建地租是受高利贷利息率调节,通常要超出农民剩余劳动的限制,侵蚀他们的部分必要劳动。第三,在地主制经济下,从小农中虽然早就分化出了“无产者”,出现了雇佣的劳动关系,但这种类似于资本主义雇佣劳动的雇佣关系,由于土地关系的作用,雇工和雇主之间形式上平等的买卖关系不免染上封建关系的色彩,使它不具有资本主义雇佣劳动的性质。列宁说过:“资本主义前生产方式的规律,是生产过程在原有规模上即在原有技术基础上重复:地主的徭役经济、农民的自然经济和手工业者的手艺生产就是如此。相反地,资本主义的规律,是生产方式的经常改变和生产规模的无限扩大。”〔3〕也就是说, 如果一个封建社会,从领主经济阶段过渡到地主经济阶段,不是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不是像西欧那样具备了产生资本主义的条件,而是由于其他原因,如像中国是要突破井田制的剥削方式,那么,这个社会的再生产就没有扩大,或者扩大很小,这个社会的发展就一定是迟滞的、落后的。

  在这样落后的社会中,其货币制度不可避免地会受其影响。王亚南教授指出:一种社会的货币形态,对他种社会的货币形态的区别,不在货币本身具有如何不同的样式,如何不同的内容,而在其具有如何不同的机能〔4〕。因此,我们可以通过货币的诸机能, 来考察近代中国货币的封建落后的性质。

  旧中国的货币制度是从封建经济下的货币制度,转变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经济下的货币制度,其封建落后性首先表现在币制的不统一和不确定。从货币的价值尺度和价格标准的职能来看,中国货币种类的纷繁复杂、多种多样,每种货币都有自己的价格标准,即使同种货币也会因地域不同而有不同的价格标准,且各种价格标准又会经常变动。这种不统一和不确定,自然会妨碍货币执行价值尺度和价格标准的职能。因为当作价值尺度和价格标准本身必须有一个确定的、能成为一般社会都能据以交易、据以支付的准则。货币的不确定和不统一必然给商品生产者进行交换带来极大的困难,从而阻碍商品经济的正常发展。在1935年中国币制改革之前,中国一直是采用银作本位货币,作为一个用银大国,中国需要从世界市场进口大量的白银,但却没有能力稳定世界银价,因此世界市场银价的变动也会影响到中国货币很好地执行价值尺度的职能。

  在货币能正常有效地执行其价值尺度和价格标准的职能的前提下,“流通手段的量,决定于流通商品的价格总额,与同名称货币流通速度之比”。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中,不同的货币职能所发生的作用会有很大的差别。在以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社会中,商品货币关系不发达,货币的流通手段的职能的发挥便受到限制,不能与资本主义社会同日而语。而旧中国货币在充当价值尺度和价格标准时的不统一和不健全的条件,必然影响到货币执行其流通手段的职能。旧中国货币在作为流通手段起作用的时候,它必须以旧中国社会的商品生产形态和流通形态的发展程度为界限。尽管旧中国的商品经济成份在日益发展,其所需要的流通的货币额也在以相当的比例增加,但“直至1932年前后,中国流通界的全部货币额,除了十数亿纸币而外,就是估计与此纸币额相差不多的铸币,两者加计起来,不过20余亿而已”〔5〕。 这主要是因为旧中国币制的不统一和不确定,“从多方面来阻止商品的货币化和货币的商品化。结局,原来可能而且需要加入流通过程的生产物,和原本可能而且实行加入流通界的货币,当被货币本身条件的不健全所阻滞”〔6〕。

  除此之外,政局的安定,也是货币发挥其流通手段职能的前提条件,旧中国同样也不具备这一条件。

  货币作为贮藏手段,其作用在中国的封建社会中表现得较为突出。正如马克思所说:“商品生产愈不发达,交换价值的最初独立化为货币即货币贮藏就愈为重要。”〔7〕货币的贮藏手段职能, 与其流通手段职能,乃至价值尺度职能是相应的,在正常的情况下,货币应当首先满足商品流通领域的需要,被贮藏的货币只是流通货币的后备部分,是其蓄水池,应该对货币的流通起调节作用。但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却经常出现反常现象,即流通领域越感到货币不足时,人们越是把大量的货币贮藏起来,人为地造成流通手段职能与贮藏手段职能的矛盾,常常会出现“钱荒”、“银荒”等等。这也是中国货币制度落后性的一个具体表现。

  在中国封建社会中,由于商品流通有限,而且借贷信用主要发生于农民和地主之间,因此货币的支付职能更多地体现在货币借贷的到期偿还和货币赋税、货币地租的定期缴纳方面。由于中国封建社会的高利贷资本猖獗,再加上赋税中的货币成分出现得较早,所以货币的支付手段职能发挥得更早、更突出。

  到了近代,随着商业活动的推广,支持商业发展的各种条件也都渐渐得以改善,货币的支付手段的职能的重心逐渐地由借贷关系转向流通关系。同样,旧中国货币本身的不确定性,也使得支付手段职能的发挥发生困难。

  中国货币的世界货币职能,在近代以前,由于对外贸易极其有限,世界货币的职能的发挥也有很大的局限性;近代以后,中国货币的对外支付,主要是为了支付贸易的差额,以及政治性的、屈辱性的赔款和债务。

  以上是从货币职能的角度分析了旧中国货币制度的封建落后性,这种落后的货币制度,在鸦片战争以后,又染上浓重的殖民地色彩。王亚南指出:“一个社会的半殖民地性格,是由于它的落后的封建生产关系引出的,是通过它的各种封建剥削造成的,而一切原始性剥削,又是把封建土地制作为其骨干或核心。”〔8 〕货币制度的殖民地和半殖民地性质也可由此说明。近代资本主义列强对旧中国的侵略,是通过旧中国原有的封建生产关系和政治基础进行的。它们一方面摧毁旧中国的自然经济,使农业和手工业的结合体加速解体,从客观上促使资本主义产生,为其商品和资本打开更多的市场;另一方面又阻止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正常发展,使中国不能成为其竞争对手,而成为依附于宗主国的殖民地。这种自然经济虽然逐渐解体,但封建主义并没有真正消灭,资本主义不能正常发展,而又在这种条件下成为殖民地的经济关系,即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经济关系。这种半殖民地的生产关系在货币制度上就表现为外国资本主义主要通过金融网来统治和剥削中国。外国资本主义在中国各大沿海城市设立金融中心,通过利息进行剥削,并在各自的势力范围内进行货币的侵略。这种货币侵略不仅加重旧中国的货币混乱和金融恐慌,阻止了中国币制的统一,而且巩固了列强对旧中国的经济控制。

  二

  在落后国家如旧中国、印度等仍然采用落后的银本位制的时候,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则从19世纪70年代开始,就先后实行了金本位制度, 最先完成产业革命的英国早在1816 年即实行了金本位制; 法国在1873年便限制银币的自由铸造,事实上已实行金本位制,但正式宣布是在1928年(实行金块本位制);美国也在1873年停止了银币的铸造,在1900年正式宣布实行金本位制;德国是在1871年开始实行金本位制;日本则是在1897年实行金本位制。印度在1927年才实行了金块本位制;旧中国放弃银本位制是在1935年,但由于此时世界主要国家已先后废除了金本位制,改行纸币本位制,所以旧中国在废除银本位制后,便没有实行金本位制,而直接实行纸币本位制,实际上是一种管理汇兑本位制。

  实行金本位制度的国家和实行银本位制度的国家,在世界经济演变中,所导致的经济后果是不同的。美国著名的发展经济学家阿瑟·刘易斯在谈到国际经济波动的问题时,涉及到金银比价变化对实行两种贵金属货币制度的国家带来的损益问题时曾作过分析。刘易斯在《国际经济秩序的演变》一书中这样写道:“在1873年到1895年价格长期下降期间,仍旧实行银本位制的那些国家,如印度,避免了国内的通货紧缩;在这整个时期中,印度的物价实际上是上升的。”而同一时期“坚持实行金本位制的农业国,例如澳大利亚和欧洲的许多殖民地,付出的代价是国内物价的急剧波动。美国的情况特别令人感兴趣。美国在19世纪整个80年代一直向海外借款,19世纪90年代的上半期,其外汇出现了周转不灵的情况,这既是由于英国的贷款减少了,也是由于其出口的农产品价格非常低。所以,是否仍旧实行金本位就成为一个尖锐的政治问题。”〔9〕这里所谓的“政治问题”,是美国统治阶级内部关于货币问题的争论(这里不展开论述)。从上面的一段话里可以看出,刘易斯想要说明的是,在1873年到1895年价格长期下降期间,用银国的物价实际上是上升的,而用金国的出口产品价格却非常低,结论便是,在那个时期贸易条件有利于用银国,而不利于用金国,即用银国出口的商品可以换取用金国的商品有增加的趋势。

  刘易斯的货币理论的基础是货币数量说,。根据这种学说,货币和货币流通速度之积,必然等于商品数量和物价水平之积,如果货币流通速度和商品数量不变,则货币数量和价格高低成正比。刘易斯便是用这种方法来分析1873年到1895年价格长期下降期间,农业国家中的用银国和用金国受到的影响不同。例如,他认为印度当时物价之所以上升,是由于银币充足,没有像实行金本位制国家那样发生通货紧缩。而美国的出口农产品价格非常低,则是由于海外借款减少和外汇收入减少,导致金币减少从而物价下降;物价下降,使农产品出口价格低,又导致外汇减少和金币减少,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

  刘易斯所说的上述现象,如果根据马克思的货币理论,坚持用劳动价值理论来分析,那么,尽管印度的出口品以银来标价,其价格是上升了,美国的出口品以金来标价,其价格是下降了。但是如果用同种货币,或是金或是银来标价,那么,不论是美国还是印度,只要它们出口同样多的商品,它们就只能得到同样多的金或银,从这角度看,不同的货币制度本身并不会造成不利或有利的国际贸易条件。但由于国际贸易中的不平等关系,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往往是顺差,落后的殖民地国家往往是逆差。后者要用银支付用金来表示的差额,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银对金的比价下跌,那么为了支付同一金量,用的银就要增加。

  这种情况与实行金银复本位制度不同。在实行金银复本位制的国家里,如果银对金的市场比价下降,而原来的金银法定比价不变,并且银币的铸造也不受限制,比如金银法定比价是1:15, 而市场比价是1 :16,那么,在这条件下必然是用银而不用金去偿还债务。因为这样尽管银价下跌,但用银还债所需银的数量并没有增加。不仅如此,用银还债还能得到两种比价差的好处,虽然由于格雷欣法则的作用,这好处不会长久。然而,在世界市场上,却只有金银的市场比价,不存在法定比价。这样,银对金的比价下跌,用银来支付用金表示的差额,所需银量就要增加。

  问题在于,不管用银的数量如何增加,它和支付的差额是价值相同的,正如商品的价值是由生产或再生产它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一批价值更低的商品生产出来以后,待出售的前一批同种商品的价值便降低了;货币似乎也是这样,一批价值更低的白银生产出来了,原有的银币的价值便降低了,为了支付同样的价值,便要用更多的白银。其实不然。这一原理只适用于商品,不适用于货币。因为商品和货币有所不同,商品只是作为使用价值,进入生产消费和个人消费,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它不能长久地贮藏,不能积累社会劳动,不能作为价值若干个世纪地积累下来。货币则不是这样。货币直接就是社会劳动,是价值,具有贮藏手段的职能,可以若干个世纪地积累下来。更重要的是,“年产品借以流通的货币量,是社会原有的,是逐渐积累起来的。这个货币量不是当年的价值产品,但是,用来补偿已经磨损的铸币的金是例外”〔10〕。因此,用银国用比价下降的银向用金国支付国际收入差额,就是用大量的积累的社会劳动交换现在的小量的社会劳动,用银国在若干个世纪中积累起来的社会劳动即价值,由于这个原因被用金国剥削了,这就招致了如旧中国这样的落后的用银国更为贫穷。认识到这一点,对我们分析发达国家与不发达国家货币之间的关系是非常重要的。

  三

  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金本位制演变为三种类型——金币本位制、金块本位制和金汇兑本位制。只有金币本位制仍是原来意义上的金本位制,金块本位制已经是削弱了的金本位制。在金块本位制下,虽然基本的货币单位仍规定含金量,但不铸造和流通金币,流通的是银行券,银行券要在一定数额以上方可按含金量兑换金块。金汇兑本位制又称为虚金本位制,在这种制度下,国内不流通金币,只流通银行券,银行券只能兑换外汇,外汇只能在国外才能兑换黄金。本国货币与另一实行金块本位制的国家的货币保持固定的比价,并在该国存放大量的黄金和外汇作为准备金。这实际上是一种落后国家(殖民地国家)依附于发达国家(宗主国)的货币制度,实行金块本位制的宗主国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剥削实行金汇兑本位制度的殖民地国家:

  第一,宗主国可以视其需要,将货币贬值,即降低其流通的银行券的含金量,这样,殖民地国家存放于宗主国的外汇,便白白丧失部分价值,即被宗主国剥削了。比如在30年代的经济危机中,这些宗主国在尚未最终停止其金块本位制时,便经常将其货币贬值以增加其商品的输出。

  第二,实行这种制度的殖民地国家的银行券只能先换取宗主国的外汇,然后才能用外汇在国外兑换黄金,而外汇行市要取决于发行银行无限制地兑付外汇的能力。这种能力通常没有十足的保证,外汇行市的下跌就会使殖民地受到损失。

  第三,实行这种制度的殖民地国家,要在宗主国存放黄金和外汇作为准备金,要增加准备金,就要增加本国农产品或初级产品的输出,这同样是以大量劳动交换小量劳动。

  上述是在金属货币制度下,两种不同类型的国家在国际货币体系中的地位及其对国际货币体系所付出的代价。那么,在纸币本位制度下,情况又如何呢?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1929—1933年的大危机之后,改行不能兑换黄金的纸币本位制,这对于实行金汇兑本位制的殖民地国家实际上是赖帐不还。殖民地国家手中的外汇不能兑换,发达国家实行通货膨胀政策,殖民地国家拥有的外汇就有可能等于废纸。在此基础上,主要的资本主义国家又通过组织货币集团(如英镑集团、法郎集团等)的方式,把一些在贸易、金融上与宗主国有密切联系的国家,以及一些殖民地国家召集进来,继续控制其经济和金融领域。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建立了以美元为中心的布雷顿森林货币体系,在这一体系中,发达国家完全占据着支配地位,不发达国家在货币领域继续受着发达国家的剥削和控制。布雷顿森林货币体系崩溃以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设立了特别提款权,以取代黄金和美元作为主要的国际储备货币。发达国家又通过特别提款权对不发达国家进行控制和剥削。特别提款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分配给会员国的一种使用资金的权利,它是按会员国缴纳给基金组织的份额大小进行分配的。也就是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好比是股份公司,成员国缴纳的份额是股金,特别提款权是按股金分配的股息。这样,很显然,富国缴纳的份额多,权力就多,贫国则相反。而这种所谓的平等原则本来就是建立在经济不平等的基础上的,因为富国所以富,贫国所以穷,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前者剥削后者。在这种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特别提款权实际上是为富国剥削贫国提供了新的条件〔11〕。

  特别提款权是一种记帐单位,只限官方持有,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内和会员国官方交往中使用,以解决国际收支赤字问题。会员国之间的特别提款权和货币可以相互交换,即甲国可以用其持有的特别提款权购买它所需要的乙国货币,也可用甲国货币向乙国购回它的特别提款权,乙国也可以这样做。特别提款权的使用是有限度的,一国五年内平均持有的数额不得低于同期内它的平均积累分配额的30%;一国有义务以其货币换回特别提款权,直至该国的持有总量等于它的分配额的三倍。那些持有总额少于分配份额的国家,要按差额付利息;反之,那些持有总数多于分配数额的国家,就按差额收利息。

  每单位特别提款权还有一个如何计值的问题,因为只有这样,它才能和各会员国的货币发生比价关系即汇率。计值的总的原则一直是,由在世界商品和劳务出口总额中占10%以上的国家的货币单位值加权构成,主要是由美元、马克、英镑、法郎和日元的单位值加权构成。与此相应,使用和持有特别提款权所接受的利息,其利息率也由这五国的利息率加权构成。这就是说,由富国货币的单位值构成,贫国货币的单位值不起作用。这样,富国就可以通过变动自己的汇率,通过货币关系控制贫国。

  首先,从计算利息这一点来看,目前总的说来贫国是富国的债务国,而且这种债务一直有增加的趋势。这样,从根本上说,富国这一方持有的特别提款权,就大于它们分配到的数额,贫国这一方则相反。前者就据此向后者剥削利息。而这种数额的分配,如前所述,本来就是不平等的,并且具有入股分红的性质,现在则进一步将这种剥削扩大了。

  其次,更重要的是,特别提款权的定价办法就是不合理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黄金非货币化”的基础上,事实上是将特别提款权代替黄金充当世界货币的。这样,随着它的发行额和作用的扩大,世界上就出现一种其价值可以由若干个富国的货币的汇率决定的货币,而这些富国货币的汇率的决定,除了纯经济原因外,还有其他的原因,富国就可以通过这一点为自己谋利益,而贫国就要受损害。贫国则丝毫不能影响单位特别提款权的定值,不能通过这种货币关系向富国作斗争。它们始终处于无权的、被控制、被剥削的地位。

  这一点同以前的用金国剥削用银国的情况相类似,所不同的是,在银对金的比价下跌的情况下,用银国以银向用金国支付债务,是用大量的过去劳动和小量的现在劳动相交换,这种剥削和被剥削的关系,乃是一种纯经济关系的作用;而在特别提款权下,富国剥削贫国,则是由于有人为的因素在起作用。

  四

  分析、研究发达国家与不发达国家之间的货币关系,需要有正确的方法。这里,笔者希望通过对旧中国和美国的货币制度的比较,找出一条新的途径。中美两国的历史发展进程的差异,为我们比较分析两国的货币制度在方法论上创造了条件。我们这里要比较的是:在美国从殖民地转变为金元帝国,和在中国从封建帝国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的过程中,两国的货币制度在其中所起的作用。

  旧中国与美国都有过殖民地的经历,但却属于两种不同类型的殖民地。旧中国属于奴役土著殖民地,美国属于移民垦殖殖民地。此两种殖民地理论是经亚当·斯密、马克思提出,由我国的陈其人教授提炼、概括出来的〔12〕。这理论认为,资本主义的殖民地分为移民垦殖型殖民地和奴役土著型殖民地两种。前者是资本主义宗主国向无人的空地上移民;后者则是资本主义宗主国以暴力为手段,剥夺大片已经得到充分开发和利用的土地,奴役丧失土地的当地土著居民,使其从事奴隶般的劳动。这两种殖民地产生的原因不同,其再生产的条件也不相同。一般说来,移民垦殖殖民地的再生产条件是有利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形成与发展的。因为在这种殖民地,宗主国的移民不仅带去了母国的政治法律制度和风俗习惯,而且也照搬了宗主国的生产关系和社会组织。因此,这种殖民地的生产关系实际上是母国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延伸。在那里,没有前资本主义旧有生产关系的束缚,宗主国一般也不使用武力占领这种殖民地。

  奴役土著殖民地的再生产条件却十分不利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和发展。因为在这种殖民地,已经建立起一套完整的生产关系和社会系统,这里的生产关系不是先进的资本主义宗主国的生产关系的延伸,资本主义宗主国只是利用当地原有的落后的生产关系和政治制度进行统治,来达到其攫取土地产品和自然资源,销售工业品和输出过剩资本的目的。宗主国的主要手段是控制这种殖民地的流通领域和金融领域。因此,在奴役土著殖民地,不但有落后的前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束缚,而且还有先进的外国资本主义的压制。在这种内外压力下,殖民地的经济发展极其困难。除遭受经济侵略之外,这种殖民地的领土完整也会遭到破坏,国家主权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土地被占领。宗主国从政治、军事、精神上对其进行全面的统治。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美国曾经是典型的移民垦殖殖民地。最初来到美洲大陆的欧洲殖民者发现,这里是一块未开垦的土地。在创建殖民地的过程中,殖民者按照母国的政治法律制度来规范自己的行为,逐渐建立起一整套与母国完全相同的政治、经济制度和秩序。美国在摆脱了殖民统治之后,联邦宪法是根据资产阶级的民主制度制定的,其政体是最适合资本主义商品制度发展的民主共和制;货币银行制度大体上是模仿原宗主国英国的货币银行制度建立和完善起来的。在美国的资本主义发展进程中,其货币和银行制度所起的作用是积极的、促进的作用。从一开始,美国的货币制度就纳入了资本主义的国际货币体系之中。

  旧中国则不同。旧中国明显具有奴役土著殖民地的特征,但又有其特殊性。首先,旧中国的国家主权没有完全丧失,没有沦为某一个资本主义国家的完全的政治殖民地。其次,旧中国在与西方资本主义列强接触之前,一直采取的是闭关自守的政策,其政治、经济制度完全孤立在世界体系之外,货币制度自然也是与国际货币体系隔绝的。我们已经分析了中国封建社会长期落后的原因,正是这种落后使得中国在资本主义的坚船利炮面前毫无抵抗能力;也正是这种落后,使得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在中国难以发达。商品经济和商品生产的不发达,必然影响货币制度的发展,而货币制度的落后又反过来阻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建立。如此形成一个恶性循环。在中国从一个独立的封建帝国沦为资本主义列强共同瓜分的半殖民地的过程中,旧中国落后的货币制度显然也无能为力反而为列强在金融领域控制中国创造了一个有利的条件。

  本文所说的不发达国家主要是指由殖民地国家发展而来的民族独立国家,它们中的大多数如同旧中国一样,是从原来的奴役土著殖民地发展而来的。它们的发展,除受外国资本主义的限制外,还受本国前资本主义经济和政治因素的限制,外国资本主义利用这政治因素进行统治,只破坏其自然经济,但维护其前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基础,即外国资本主义和它们本国前资本主义相勾结,阻碍它们经济的发展。在这一发展过程中,其货币制度也不可能像发达国家一样先进。这些不发达国家在获得民族独立以后,如何利用独立的国家主权和自身的有利条件,改变其在国际经济秩序中尤其是货币关系中的不利地位,这是一个漫长而又充满艰辛的历程。

  通过从这一方法论的角度比较近乎同期的旧中国和美国的货币制度,或许可以为我们深入研究发达国家与不发达国家之间的货币关系寻找一条新的途径。*

  注释:

  〔1〕罗伯特·吉尔平:《国际关系政治经济学》, 经济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141页。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369页。

  〔3〕《列宁全集》第3卷,第45页。

  〔4〕〔5〕〔6〕〔8〕《王亚南文集》第3卷, 福建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第115、118、121、304页。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第109—110页。

  〔9〕[美]阿瑟·齐易斯:《国际经济秩序的演变》, 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38页。

  〔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第537页。

  〔11〕〔12〕参见陈其人:《帝国主义经济与政治概论》,复旦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178—180页、全书。

作者介绍:王苏颖,1963年生,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法学博士。

作者:王苏颖

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 1997年09期

  本文以马克思的货币理论作为分析、研究的基础和指导,通过对旧中国和美国的货币制度的比较,来分析发达国家和不发达国家之间的货币关系。从货币制度发展的历史来看,先进的货币制度是与先进社会生产方式相联系的。首先进入资本主义阶段的西方国家率先开始实行先进的货币制度,而社会发展处于落后地位的国家或地区,其货币制度也是落后的。作者认为,中美两国的历史发展进程的差异,为我们比较分析两国的货币制度在方法论上创造了条件,在美国从殖民地转变为金元帝国和在中国从封建帝国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的过程中,两国的货币制度在其中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由此可以为我们深入研究发达国家与不发达国家之间的货币关系提供一条新的途径。

  在当今世界经济体系中,发达国家与不发达国家之间的经济关系是经济学家们最关注的问题之一。但有一个现象值得注意,即经济学家们研究的侧重点多在对两种不同类型国家之间的贸易关系的分析,而对两种国家之间的货币关系却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原因在于,有许多经济学家,尤其是西方经济学家,认为货币和国际货币体系在经济上和政治上是中立的,黄金和白银是国际中性交换媒介,一个国家的黄金和白银与另一个国家的黄金和白银都是相同的。有的西方学者认为:“虽然发行这些货币的帝国有权享受金币或银币的铸造利差,其实作为国际货币的某种通货,几乎没有使其发行国获得分外的特权。因此,在太平盛世,国际货币体系基本上是毫无意义的”。〔1〕但事实上, 任何一国的货币制度都不是孤立的,都会受到既定的国际货币的性质的影响,并根据各国可以接受的条件制定各自的货币政策以调节国际收支,不同类型的国家对国际货币体系付出的代价和获得的收益是不尽相同的,这便是本文要分析研究的问题。

  一

  从货币制度发展的历史来看,先进的货币制度是与先进的社会生产方式相联系的。首先进入资本主义阶段的西方国家率先开始实行先进的货币制度,而社会发展处于落后地位的国家或地区,其货币制度也是落后的。我们可以通过对旧中国货币制度的分析来加以说明。

  中国近代一百多年的货币流通情况是十分紊乱的。货币种类之多,内容之杂,币制之乱,中外罕见。这种混乱的多元货币流通状况,一直贯穿在近代中国的整个历史进程中。这是中国几千年落后的封建制度使然,也是旧中国的半殖民地性使然。

  中国是世界文明古国之一,曾经为世界文明的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但是后来,它落后了。笔者以为,我国已故的著名经济学家王亚南教授提出的地主型封建制理论是解释中国封建社会长期落后的指导性理论。王亚南教授认为,一般地说,封建社会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即领主型封建制阶段和地主型封建制阶段。中国社会的落后是封建地主制的落后。中国在公元前1211年西周建立时就进入了封建社会,从领主型封建制转变为地主型封建制,用了700—800年的时间;此后停留在封建地主制的阶段却相当漫长,延续了2000多年。中国地主型封建经济的生产关系的基本内容可以用高利贷资本——商业资本——土地资本这个三位一体的公式来表示。在地主型封建制下,土地可以自由买卖,从而使得上述三种资本之间可以相互转化,但不容易转化为产业资本。在政治上则表现为商人、高利贷者转化为地主后,由于科举制度的存在,有可能再转化为官僚。这种地主制封建生产关系的特殊作用,抑制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形成。因为,在封建主义生产关系中孕育出现代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必须是商品经济逐渐壮大,并取得对自然经济的优势。在这个过程中,大量的个体生产者丧失生产资料,生产资料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多数人成为无产者。这样,从土地资本中游离出大量资本转向产业和商业部门,并逐步产生出现代无产阶级。在这个过程中还要打破封建的超经济强制,造就出供资本雇佣的现代无产阶级。

  但在中国的地主制经济下,首先,占主导地位的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这种小农经济立足于为自家劳动,不太需要购买他人的产品,再加上地主制经济的封建剥削沉重,小农家庭被过分榨取,已无力购买他人的产品,所以这种小农经济阻碍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其次,在地主制经济下,土地可以自由买卖,使得土地与社会各阶层的联系紧密。社会资本基本在以土地为中心的“三位一体”资本形式中流动,“土地变成了官僚、贵族、地主、大贾和高利贷者欺凌的对象。〔2 〕”在地主制经济下,如果办产业,其利润必低于封建地租,也使得现代产业资本难以形成。因为封建地租是受高利贷利息率调节,通常要超出农民剩余劳动的限制,侵蚀他们的部分必要劳动。第三,在地主制经济下,从小农中虽然早就分化出了“无产者”,出现了雇佣的劳动关系,但这种类似于资本主义雇佣劳动的雇佣关系,由于土地关系的作用,雇工和雇主之间形式上平等的买卖关系不免染上封建关系的色彩,使它不具有资本主义雇佣劳动的性质。列宁说过:“资本主义前生产方式的规律,是生产过程在原有规模上即在原有技术基础上重复:地主的徭役经济、农民的自然经济和手工业者的手艺生产就是如此。相反地,资本主义的规律,是生产方式的经常改变和生产规模的无限扩大。”〔3〕也就是说, 如果一个封建社会,从领主经济阶段过渡到地主经济阶段,不是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不是像西欧那样具备了产生资本主义的条件,而是由于其他原因,如像中国是要突破井田制的剥削方式,那么,这个社会的再生产就没有扩大,或者扩大很小,这个社会的发展就一定是迟滞的、落后的。

  在这样落后的社会中,其货币制度不可避免地会受其影响。王亚南教授指出:一种社会的货币形态,对他种社会的货币形态的区别,不在货币本身具有如何不同的样式,如何不同的内容,而在其具有如何不同的机能〔4〕。因此,我们可以通过货币的诸机能, 来考察近代中国货币的封建落后的性质。

  旧中国的货币制度是从封建经济下的货币制度,转变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经济下的货币制度,其封建落后性首先表现在币制的不统一和不确定。从货币的价值尺度和价格标准的职能来看,中国货币种类的纷繁复杂、多种多样,每种货币都有自己的价格标准,即使同种货币也会因地域不同而有不同的价格标准,且各种价格标准又会经常变动。这种不统一和不确定,自然会妨碍货币执行价值尺度和价格标准的职能。因为当作价值尺度和价格标准本身必须有一个确定的、能成为一般社会都能据以交易、据以支付的准则。货币的不确定和不统一必然给商品生产者进行交换带来极大的困难,从而阻碍商品经济的正常发展。在1935年中国币制改革之前,中国一直是采用银作本位货币,作为一个用银大国,中国需要从世界市场进口大量的白银,但却没有能力稳定世界银价,因此世界市场银价的变动也会影响到中国货币很好地执行价值尺度的职能。

  在货币能正常有效地执行其价值尺度和价格标准的职能的前提下,“流通手段的量,决定于流通商品的价格总额,与同名称货币流通速度之比”。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中,不同的货币职能所发生的作用会有很大的差别。在以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社会中,商品货币关系不发达,货币的流通手段的职能的发挥便受到限制,不能与资本主义社会同日而语。而旧中国货币在充当价值尺度和价格标准时的不统一和不健全的条件,必然影响到货币执行其流通手段的职能。旧中国货币在作为流通手段起作用的时候,它必须以旧中国社会的商品生产形态和流通形态的发展程度为界限。尽管旧中国的商品经济成份在日益发展,其所需要的流通的货币额也在以相当的比例增加,但“直至1932年前后,中国流通界的全部货币额,除了十数亿纸币而外,就是估计与此纸币额相差不多的铸币,两者加计起来,不过20余亿而已”〔5〕。 这主要是因为旧中国币制的不统一和不确定,“从多方面来阻止商品的货币化和货币的商品化。结局,原来可能而且需要加入流通过程的生产物,和原本可能而且实行加入流通界的货币,当被货币本身条件的不健全所阻滞”〔6〕。

  除此之外,政局的安定,也是货币发挥其流通手段职能的前提条件,旧中国同样也不具备这一条件。

  货币作为贮藏手段,其作用在中国的封建社会中表现得较为突出。正如马克思所说:“商品生产愈不发达,交换价值的最初独立化为货币即货币贮藏就愈为重要。”〔7〕货币的贮藏手段职能, 与其流通手段职能,乃至价值尺度职能是相应的,在正常的情况下,货币应当首先满足商品流通领域的需要,被贮藏的货币只是流通货币的后备部分,是其蓄水池,应该对货币的流通起调节作用。但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却经常出现反常现象,即流通领域越感到货币不足时,人们越是把大量的货币贮藏起来,人为地造成流通手段职能与贮藏手段职能的矛盾,常常会出现“钱荒”、“银荒”等等。这也是中国货币制度落后性的一个具体表现。

  在中国封建社会中,由于商品流通有限,而且借贷信用主要发生于农民和地主之间,因此货币的支付职能更多地体现在货币借贷的到期偿还和货币赋税、货币地租的定期缴纳方面。由于中国封建社会的高利贷资本猖獗,再加上赋税中的货币成分出现得较早,所以货币的支付手段职能发挥得更早、更突出。

  到了近代,随着商业活动的推广,支持商业发展的各种条件也都渐渐得以改善,货币的支付手段的职能的重心逐渐地由借贷关系转向流通关系。同样,旧中国货币本身的不确定性,也使得支付手段职能的发挥发生困难。

  中国货币的世界货币职能,在近代以前,由于对外贸易极其有限,世界货币的职能的发挥也有很大的局限性;近代以后,中国货币的对外支付,主要是为了支付贸易的差额,以及政治性的、屈辱性的赔款和债务。

  以上是从货币职能的角度分析了旧中国货币制度的封建落后性,这种落后的货币制度,在鸦片战争以后,又染上浓重的殖民地色彩。王亚南指出:“一个社会的半殖民地性格,是由于它的落后的封建生产关系引出的,是通过它的各种封建剥削造成的,而一切原始性剥削,又是把封建土地制作为其骨干或核心。”〔8 〕货币制度的殖民地和半殖民地性质也可由此说明。近代资本主义列强对旧中国的侵略,是通过旧中国原有的封建生产关系和政治基础进行的。它们一方面摧毁旧中国的自然经济,使农业和手工业的结合体加速解体,从客观上促使资本主义产生,为其商品和资本打开更多的市场;另一方面又阻止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正常发展,使中国不能成为其竞争对手,而成为依附于宗主国的殖民地。这种自然经济虽然逐渐解体,但封建主义并没有真正消灭,资本主义不能正常发展,而又在这种条件下成为殖民地的经济关系,即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经济关系。这种半殖民地的生产关系在货币制度上就表现为外国资本主义主要通过金融网来统治和剥削中国。外国资本主义在中国各大沿海城市设立金融中心,通过利息进行剥削,并在各自的势力范围内进行货币的侵略。这种货币侵略不仅加重旧中国的货币混乱和金融恐慌,阻止了中国币制的统一,而且巩固了列强对旧中国的经济控制。

  二

  在落后国家如旧中国、印度等仍然采用落后的银本位制的时候,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则从19世纪70年代开始,就先后实行了金本位制度, 最先完成产业革命的英国早在1816 年即实行了金本位制; 法国在1873年便限制银币的自由铸造,事实上已实行金本位制,但正式宣布是在1928年(实行金块本位制);美国也在1873年停止了银币的铸造,在1900年正式宣布实行金本位制;德国是在1871年开始实行金本位制;日本则是在1897年实行金本位制。印度在1927年才实行了金块本位制;旧中国放弃银本位制是在1935年,但由于此时世界主要国家已先后废除了金本位制,改行纸币本位制,所以旧中国在废除银本位制后,便没有实行金本位制,而直接实行纸币本位制,实际上是一种管理汇兑本位制。

  实行金本位制度的国家和实行银本位制度的国家,在世界经济演变中,所导致的经济后果是不同的。美国著名的发展经济学家阿瑟·刘易斯在谈到国际经济波动的问题时,涉及到金银比价变化对实行两种贵金属货币制度的国家带来的损益问题时曾作过分析。刘易斯在《国际经济秩序的演变》一书中这样写道:“在1873年到1895年价格长期下降期间,仍旧实行银本位制的那些国家,如印度,避免了国内的通货紧缩;在这整个时期中,印度的物价实际上是上升的。”而同一时期“坚持实行金本位制的农业国,例如澳大利亚和欧洲的许多殖民地,付出的代价是国内物价的急剧波动。美国的情况特别令人感兴趣。美国在19世纪整个80年代一直向海外借款,19世纪90年代的上半期,其外汇出现了周转不灵的情况,这既是由于英国的贷款减少了,也是由于其出口的农产品价格非常低。所以,是否仍旧实行金本位就成为一个尖锐的政治问题。”〔9〕这里所谓的“政治问题”,是美国统治阶级内部关于货币问题的争论(这里不展开论述)。从上面的一段话里可以看出,刘易斯想要说明的是,在1873年到1895年价格长期下降期间,用银国的物价实际上是上升的,而用金国的出口产品价格却非常低,结论便是,在那个时期贸易条件有利于用银国,而不利于用金国,即用银国出口的商品可以换取用金国的商品有增加的趋势。

  刘易斯的货币理论的基础是货币数量说,。根据这种学说,货币和货币流通速度之积,必然等于商品数量和物价水平之积,如果货币流通速度和商品数量不变,则货币数量和价格高低成正比。刘易斯便是用这种方法来分析1873年到1895年价格长期下降期间,农业国家中的用银国和用金国受到的影响不同。例如,他认为印度当时物价之所以上升,是由于银币充足,没有像实行金本位制国家那样发生通货紧缩。而美国的出口农产品价格非常低,则是由于海外借款减少和外汇收入减少,导致金币减少从而物价下降;物价下降,使农产品出口价格低,又导致外汇减少和金币减少,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

  刘易斯所说的上述现象,如果根据马克思的货币理论,坚持用劳动价值理论来分析,那么,尽管印度的出口品以银来标价,其价格是上升了,美国的出口品以金来标价,其价格是下降了。但是如果用同种货币,或是金或是银来标价,那么,不论是美国还是印度,只要它们出口同样多的商品,它们就只能得到同样多的金或银,从这角度看,不同的货币制度本身并不会造成不利或有利的国际贸易条件。但由于国际贸易中的不平等关系,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往往是顺差,落后的殖民地国家往往是逆差。后者要用银支付用金来表示的差额,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银对金的比价下跌,那么为了支付同一金量,用的银就要增加。

  这种情况与实行金银复本位制度不同。在实行金银复本位制的国家里,如果银对金的市场比价下降,而原来的金银法定比价不变,并且银币的铸造也不受限制,比如金银法定比价是1:15, 而市场比价是1 :16,那么,在这条件下必然是用银而不用金去偿还债务。因为这样尽管银价下跌,但用银还债所需银的数量并没有增加。不仅如此,用银还债还能得到两种比价差的好处,虽然由于格雷欣法则的作用,这好处不会长久。然而,在世界市场上,却只有金银的市场比价,不存在法定比价。这样,银对金的比价下跌,用银来支付用金表示的差额,所需银量就要增加。

  问题在于,不管用银的数量如何增加,它和支付的差额是价值相同的,正如商品的价值是由生产或再生产它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一批价值更低的商品生产出来以后,待出售的前一批同种商品的价值便降低了;货币似乎也是这样,一批价值更低的白银生产出来了,原有的银币的价值便降低了,为了支付同样的价值,便要用更多的白银。其实不然。这一原理只适用于商品,不适用于货币。因为商品和货币有所不同,商品只是作为使用价值,进入生产消费和个人消费,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它不能长久地贮藏,不能积累社会劳动,不能作为价值若干个世纪地积累下来。货币则不是这样。货币直接就是社会劳动,是价值,具有贮藏手段的职能,可以若干个世纪地积累下来。更重要的是,“年产品借以流通的货币量,是社会原有的,是逐渐积累起来的。这个货币量不是当年的价值产品,但是,用来补偿已经磨损的铸币的金是例外”〔10〕。因此,用银国用比价下降的银向用金国支付国际收入差额,就是用大量的积累的社会劳动交换现在的小量的社会劳动,用银国在若干个世纪中积累起来的社会劳动即价值,由于这个原因被用金国剥削了,这就招致了如旧中国这样的落后的用银国更为贫穷。认识到这一点,对我们分析发达国家与不发达国家货币之间的关系是非常重要的。

  三

  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金本位制演变为三种类型——金币本位制、金块本位制和金汇兑本位制。只有金币本位制仍是原来意义上的金本位制,金块本位制已经是削弱了的金本位制。在金块本位制下,虽然基本的货币单位仍规定含金量,但不铸造和流通金币,流通的是银行券,银行券要在一定数额以上方可按含金量兑换金块。金汇兑本位制又称为虚金本位制,在这种制度下,国内不流通金币,只流通银行券,银行券只能兑换外汇,外汇只能在国外才能兑换黄金。本国货币与另一实行金块本位制的国家的货币保持固定的比价,并在该国存放大量的黄金和外汇作为准备金。这实际上是一种落后国家(殖民地国家)依附于发达国家(宗主国)的货币制度,实行金块本位制的宗主国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剥削实行金汇兑本位制度的殖民地国家:

  第一,宗主国可以视其需要,将货币贬值,即降低其流通的银行券的含金量,这样,殖民地国家存放于宗主国的外汇,便白白丧失部分价值,即被宗主国剥削了。比如在30年代的经济危机中,这些宗主国在尚未最终停止其金块本位制时,便经常将其货币贬值以增加其商品的输出。

  第二,实行这种制度的殖民地国家的银行券只能先换取宗主国的外汇,然后才能用外汇在国外兑换黄金,而外汇行市要取决于发行银行无限制地兑付外汇的能力。这种能力通常没有十足的保证,外汇行市的下跌就会使殖民地受到损失。

  第三,实行这种制度的殖民地国家,要在宗主国存放黄金和外汇作为准备金,要增加准备金,就要增加本国农产品或初级产品的输出,这同样是以大量劳动交换小量劳动。

  上述是在金属货币制度下,两种不同类型的国家在国际货币体系中的地位及其对国际货币体系所付出的代价。那么,在纸币本位制度下,情况又如何呢?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1929—1933年的大危机之后,改行不能兑换黄金的纸币本位制,这对于实行金汇兑本位制的殖民地国家实际上是赖帐不还。殖民地国家手中的外汇不能兑换,发达国家实行通货膨胀政策,殖民地国家拥有的外汇就有可能等于废纸。在此基础上,主要的资本主义国家又通过组织货币集团(如英镑集团、法郎集团等)的方式,把一些在贸易、金融上与宗主国有密切联系的国家,以及一些殖民地国家召集进来,继续控制其经济和金融领域。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建立了以美元为中心的布雷顿森林货币体系,在这一体系中,发达国家完全占据着支配地位,不发达国家在货币领域继续受着发达国家的剥削和控制。布雷顿森林货币体系崩溃以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设立了特别提款权,以取代黄金和美元作为主要的国际储备货币。发达国家又通过特别提款权对不发达国家进行控制和剥削。特别提款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分配给会员国的一种使用资金的权利,它是按会员国缴纳给基金组织的份额大小进行分配的。也就是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好比是股份公司,成员国缴纳的份额是股金,特别提款权是按股金分配的股息。这样,很显然,富国缴纳的份额多,权力就多,贫国则相反。而这种所谓的平等原则本来就是建立在经济不平等的基础上的,因为富国所以富,贫国所以穷,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前者剥削后者。在这种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特别提款权实际上是为富国剥削贫国提供了新的条件〔11〕。

  特别提款权是一种记帐单位,只限官方持有,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内和会员国官方交往中使用,以解决国际收支赤字问题。会员国之间的特别提款权和货币可以相互交换,即甲国可以用其持有的特别提款权购买它所需要的乙国货币,也可用甲国货币向乙国购回它的特别提款权,乙国也可以这样做。特别提款权的使用是有限度的,一国五年内平均持有的数额不得低于同期内它的平均积累分配额的30%;一国有义务以其货币换回特别提款权,直至该国的持有总量等于它的分配额的三倍。那些持有总额少于分配份额的国家,要按差额付利息;反之,那些持有总数多于分配数额的国家,就按差额收利息。

  每单位特别提款权还有一个如何计值的问题,因为只有这样,它才能和各会员国的货币发生比价关系即汇率。计值的总的原则一直是,由在世界商品和劳务出口总额中占10%以上的国家的货币单位值加权构成,主要是由美元、马克、英镑、法郎和日元的单位值加权构成。与此相应,使用和持有特别提款权所接受的利息,其利息率也由这五国的利息率加权构成。这就是说,由富国货币的单位值构成,贫国货币的单位值不起作用。这样,富国就可以通过变动自己的汇率,通过货币关系控制贫国。

  首先,从计算利息这一点来看,目前总的说来贫国是富国的债务国,而且这种债务一直有增加的趋势。这样,从根本上说,富国这一方持有的特别提款权,就大于它们分配到的数额,贫国这一方则相反。前者就据此向后者剥削利息。而这种数额的分配,如前所述,本来就是不平等的,并且具有入股分红的性质,现在则进一步将这种剥削扩大了。

  其次,更重要的是,特别提款权的定价办法就是不合理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黄金非货币化”的基础上,事实上是将特别提款权代替黄金充当世界货币的。这样,随着它的发行额和作用的扩大,世界上就出现一种其价值可以由若干个富国的货币的汇率决定的货币,而这些富国货币的汇率的决定,除了纯经济原因外,还有其他的原因,富国就可以通过这一点为自己谋利益,而贫国就要受损害。贫国则丝毫不能影响单位特别提款权的定值,不能通过这种货币关系向富国作斗争。它们始终处于无权的、被控制、被剥削的地位。

  这一点同以前的用金国剥削用银国的情况相类似,所不同的是,在银对金的比价下跌的情况下,用银国以银向用金国支付债务,是用大量的过去劳动和小量的现在劳动相交换,这种剥削和被剥削的关系,乃是一种纯经济关系的作用;而在特别提款权下,富国剥削贫国,则是由于有人为的因素在起作用。

  四

  分析、研究发达国家与不发达国家之间的货币关系,需要有正确的方法。这里,笔者希望通过对旧中国和美国的货币制度的比较,找出一条新的途径。中美两国的历史发展进程的差异,为我们比较分析两国的货币制度在方法论上创造了条件。我们这里要比较的是:在美国从殖民地转变为金元帝国,和在中国从封建帝国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的过程中,两国的货币制度在其中所起的作用。

  旧中国与美国都有过殖民地的经历,但却属于两种不同类型的殖民地。旧中国属于奴役土著殖民地,美国属于移民垦殖殖民地。此两种殖民地理论是经亚当·斯密、马克思提出,由我国的陈其人教授提炼、概括出来的〔12〕。这理论认为,资本主义的殖民地分为移民垦殖型殖民地和奴役土著型殖民地两种。前者是资本主义宗主国向无人的空地上移民;后者则是资本主义宗主国以暴力为手段,剥夺大片已经得到充分开发和利用的土地,奴役丧失土地的当地土著居民,使其从事奴隶般的劳动。这两种殖民地产生的原因不同,其再生产的条件也不相同。一般说来,移民垦殖殖民地的再生产条件是有利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形成与发展的。因为在这种殖民地,宗主国的移民不仅带去了母国的政治法律制度和风俗习惯,而且也照搬了宗主国的生产关系和社会组织。因此,这种殖民地的生产关系实际上是母国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延伸。在那里,没有前资本主义旧有生产关系的束缚,宗主国一般也不使用武力占领这种殖民地。

  奴役土著殖民地的再生产条件却十分不利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和发展。因为在这种殖民地,已经建立起一套完整的生产关系和社会系统,这里的生产关系不是先进的资本主义宗主国的生产关系的延伸,资本主义宗主国只是利用当地原有的落后的生产关系和政治制度进行统治,来达到其攫取土地产品和自然资源,销售工业品和输出过剩资本的目的。宗主国的主要手段是控制这种殖民地的流通领域和金融领域。因此,在奴役土著殖民地,不但有落后的前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束缚,而且还有先进的外国资本主义的压制。在这种内外压力下,殖民地的经济发展极其困难。除遭受经济侵略之外,这种殖民地的领土完整也会遭到破坏,国家主权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土地被占领。宗主国从政治、军事、精神上对其进行全面的统治。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美国曾经是典型的移民垦殖殖民地。最初来到美洲大陆的欧洲殖民者发现,这里是一块未开垦的土地。在创建殖民地的过程中,殖民者按照母国的政治法律制度来规范自己的行为,逐渐建立起一整套与母国完全相同的政治、经济制度和秩序。美国在摆脱了殖民统治之后,联邦宪法是根据资产阶级的民主制度制定的,其政体是最适合资本主义商品制度发展的民主共和制;货币银行制度大体上是模仿原宗主国英国的货币银行制度建立和完善起来的。在美国的资本主义发展进程中,其货币和银行制度所起的作用是积极的、促进的作用。从一开始,美国的货币制度就纳入了资本主义的国际货币体系之中。

  旧中国则不同。旧中国明显具有奴役土著殖民地的特征,但又有其特殊性。首先,旧中国的国家主权没有完全丧失,没有沦为某一个资本主义国家的完全的政治殖民地。其次,旧中国在与西方资本主义列强接触之前,一直采取的是闭关自守的政策,其政治、经济制度完全孤立在世界体系之外,货币制度自然也是与国际货币体系隔绝的。我们已经分析了中国封建社会长期落后的原因,正是这种落后使得中国在资本主义的坚船利炮面前毫无抵抗能力;也正是这种落后,使得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在中国难以发达。商品经济和商品生产的不发达,必然影响货币制度的发展,而货币制度的落后又反过来阻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建立。如此形成一个恶性循环。在中国从一个独立的封建帝国沦为资本主义列强共同瓜分的半殖民地的过程中,旧中国落后的货币制度显然也无能为力反而为列强在金融领域控制中国创造了一个有利的条件。

  本文所说的不发达国家主要是指由殖民地国家发展而来的民族独立国家,它们中的大多数如同旧中国一样,是从原来的奴役土著殖民地发展而来的。它们的发展,除受外国资本主义的限制外,还受本国前资本主义经济和政治因素的限制,外国资本主义利用这政治因素进行统治,只破坏其自然经济,但维护其前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基础,即外国资本主义和它们本国前资本主义相勾结,阻碍它们经济的发展。在这一发展过程中,其货币制度也不可能像发达国家一样先进。这些不发达国家在获得民族独立以后,如何利用独立的国家主权和自身的有利条件,改变其在国际经济秩序中尤其是货币关系中的不利地位,这是一个漫长而又充满艰辛的历程。

  通过从这一方法论的角度比较近乎同期的旧中国和美国的货币制度,或许可以为我们深入研究发达国家与不发达国家之间的货币关系寻找一条新的途径。*

  注释:

  〔1〕罗伯特·吉尔平:《国际关系政治经济学》, 经济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141页。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369页。

  〔3〕《列宁全集》第3卷,第45页。

  〔4〕〔5〕〔6〕〔8〕《王亚南文集》第3卷, 福建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第115、118、121、304页。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第109—110页。

  〔9〕[美]阿瑟·齐易斯:《国际经济秩序的演变》, 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38页。

  〔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第537页。

  〔11〕〔12〕参见陈其人:《帝国主义经济与政治概论》,复旦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178—180页、全书。

作者介绍:王苏颖,1963年生,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法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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