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施工管理工作流程
第一部分 岗位职责规定
一、项目主管:
1、为公司派驻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负责人,负责工程现场业主方的日常管理及现场工作安排协调,必须严格遵循公司管理制度,努力提高现场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
2、根据公司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核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监督控制工程项目的现场施工进度,确保工程项目按计划进度完成;
3、根据合同的约定、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规程的要求,严格监督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参加组织工程项目检查验收,组织进行材料设备进场检查验收,对工程质量负完全责任;
4、根据公司批准的工程项目总施工预算书,严格监督控制工程项目施工成本,参加工程现场的经济签证、技术核定单、认质单、认价单的审查确认,确保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
5、负责进行现场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确保合同履约完成,协调处理合同实施执行过程中的纠纷、索赔等事宜;
6、负责现场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之间的信息交流、信息传递和信息处理的管理事宜;
7、负责协调解决工程项目施工中的设计、施工问题以及现场的涉外关系;
8、负责组织现场项目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安排各专业工程师的现场配合工作,完成现场施工日志的准确记录;
9、负责工程项目竣工至保修期满时间段内的工程保修管理和协调工作;
10、负责组织参加每周的现场施工协调会议,审核监理工程师现场会议记录、工程项目管理报告和其他文件资料;
11、项目主管要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工作责任心,计划性,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管理素质,及时准确提供工程建设信息。
二、项目土建专业工程师:
1、项目土建工程师为专业工程师,接受项目主管的直接领导和管理,协助项目主管进行土建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2、根据公司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查土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负责控制土建工程项目的现场施工进度,确保土建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的完成;
3、根据合同的约定、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规程的要求,严格监督土建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参加土建工程检查验收,参加土建工程材料设备进场检查验收,对土建工程质量负完全责任;
4、根据公司批准的土建工程项目施工预算书,严格监督控制土建工程项目施工成本,参加土建工程现场的经济签证、技术核定单、认质单、认价单的审查确认,确保土建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
5、参加现场土建工程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土建工程合同规定,确保土建工程合同履约完成,协助处理土建工程合同实施执行过程中的纠纷、索赔等事宜;
6、参加现场业主、监理工程师、土建工程承包商之间的信息交流、信息传递和信息处理的管理事宜;
7、解决土建工程项目施工中的设计、施工问题以及现场的土建工程涉外关系;
8、负责现场土建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其他专业工程师的现场配合工作,完成现场土建工程施工日志的准确记录;
9、负责土建工程项目竣工至保修期满时间段内的工程保修管理和协调工作;
10、参加每周的现场施工协调会议,审查监理工程师的现场会议记录、土建工程管理报告和其他文件资料。
三、强弱电专业工程师:
1、项目强电工程师为专业工程师,接受项目主管的直接领导和管理,协助项目主管进行强电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2、根据公司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查强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负责控制强电工程项目的现场施工进度,确保强电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的完成;
3、根据合同的约定、规程规范和设计图纸的要求,严格监督强电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参加强电工程检查验收,参加强电工程材料设备进场检查验收,对强电工程质量负完全责任;
4、根据公司批准的强电工程项目施工预算书,严格监督控制强电工程项目施工成本,参加强电工程现场的经济签证、技术核定单、认质单、认价单的审查确认,确保强电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
5、参加现场强电工程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强电工程合同规定,确保强电工程合同履约完成,协调处理强电工程合同实施执行过程中的纠纷、索赔等事宜;
6、参加现场业主、监理工程师、强电工程承包商之间的信息交流、信息传递和信息处理的管理事宜;
7、解决强电工程项目施工中的设计、施工问题以及现场的强电工程涉外关系;
8、参加现场强电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其他专业工程的现场配合工作,完成现场强电工程施工日志的准确记录;
9、负责强电工程项目竣工至保修期满时间段内的工程保修管理和协调工作;
10、参加每周的现场施工协调会议,审查监理工程师的现场会议记录、强电工程管理报告和其他文件资料。
住宅小区质量管理办法
为了提高工程质量,确保监理单位与各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工程合同、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设计要求施工,使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可控状态,最大程度地减少质量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项目管理部负责接受设计院设计图纸,做好接受记录及存档保管,并负责向监理单位发放,做好发放记录。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核。
第二条 项目管理部发放图纸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由项目管理部负责组织各相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
第三条 监理单位主持图纸会审会议,施工单位做好会议记录及参加人员签字。会审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各个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针对自己发现的问题或对图纸的优化建议以文字性汇报材料分发会审人员讨论,针对问题作出明确结论,对需要再次讨论的问题,在会审记录上明确最终答复日期。施工单位负责整理图纸会审记录。
第四条 项目管理部组织施工单位工程技术人员了解施工现场水文地质情况,地下、地面管网情况及相邻建筑物的布局情况,督促其拟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和施工平面布置图。监理单位负责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
第五条 项目管理部组织施工单位及现场监理部对单体工程的控制轴线及控制标高进行复核并做好复核记录,有问题要督促及时纠正。施工前要求施工单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学习并掌握施工图纸、设计交底、施工规范等相关资料;检查施工单位对施工班组的工序技术交底情况,要求施工班组熟悉相关工序的工艺流程及质量标准。
第六条 项目管理部经理为质量管理总负责人,项目副经理具体组织、落实并督促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建立有效的质量监控体系,监督并控制其运作。项目副经理做好现场质量监控,及时搜集反映质量情况的数据,同时协同各方分析质量数据,研究纠正措施,会同监理
单位落实纠正措施,并及时收集质量处理情况的反馈结果。
第七条 项目管理部参与并督促监理单位审查施工单位进场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机械设备性能及操作人员的资质情况,加强对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场的检验工作,严格执行见证取样制度。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砂浆、混凝土试块的留置送检工作。
第八条 督促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跟踪验收每一道工序的质量情况,关键部位及易发生质量通病的工序要求承包商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工序的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作明确规定,监督施工单位认真执行。及时发现和预测质量问题,协同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确定处理措施,对质量问题进行处理。
第九条 每项检验项目完工后必须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填报验收记录和质量报验申请表,附齐全部质保资料,送监理审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上道工序未验收合格下道工序不得施工。
第十条 项目管理部监督施工单位的“三检制度”以及监理单位的初验、复验制度的落实情况,督促监理单位建立行之有效的验收程序,严格控制隐蔽工程质量,严格工序质量检查,验收过程中力求做到细、先、全、严的原则;建立严格的返(停)工制度,根据质量问题与事故的程度,对质量问题与事故的发生按整改—返工—停工—逐出现场四种方式进行处罚。返(停)工令由监理单位负责签发,返工令需限制返工时间的长短。发放之前须报项目管理部签字认可。
第十一条 总承包单位必须对分包单位进行质量控制,并对分包工程的质量负责,各分包单位应按相关标准、规范做好质量控制管理工作,对分包的工程质量负责,服从、配合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第十二条 建立严格的质量付款体系,将监理费及各施工单位工程款的发放和工程质量直接挂钩。
第十三条 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前十五天,应由施工单位组织自检(包括现场实物和质保资料、验收资料)合格后报监理、项目管理部进行初验,对初验提出的问题应限时逐项进行整改,整改结束以书面上报监理、项目管理部,并积极配合监理、项目管理部做好单位(子单位)工程的竣工交验工作。
第十四条 督促监理单位监督各施工单位每一阶段成品保护情况,竣工阶段对工程质量与工程资料进行内部核验,提出整改意见。项目管理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及成品保护。 第十五条 质量问题处理:
项目管理部工程管理不同于工程监理的程序化管理,而应是在工程监理工作的基础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式管理。发现一般质量问题后的解决程序为:第一步,要求施工单位规范施工,并作出解释(作书面解释),管理人员同时作好笔记记录。第二步,要求现场监理部严格监督施工单位,要求作出书面解释,管理人员同时作好笔记记录。第三步,向项目管理部汇报,并作好书面记录。第四步,必要时向指挥部书面汇报,要求交涉、甚至启用更换人员等合同条款措施。第五步,必要时向建房办书面汇报。
第十六条 罚则:
1. 进场的原材料,先用后检者或未检者或无材质证明资料,限期整改并处罚1000元/次。
2. 不按规定办理分部工程验收,擅自进入下道工序者,限期整改并处罚1000元/次。
3. 砼构件拆模后有严重的蜂窝、空洞、掉角,需要施工、监理、项目部,必要时请设计参加,共同研究处理方案,施工单位根据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并处罚200元/处。
4. 钢筋绑扎偷工减料或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处罚100元/处。
5. 砼或砂浆配比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限期整改并处罚200元/次。
6. 钢筋未按规定品牌或种类进料,立即清退出场并处罚500元/次。
7. 材料已送检而未办理见证取样手续或手续不齐,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处罚500元/次。
8. 隐瞒不合格材料的试验结果,限期整改并处罚2000元/次。
9. 未提供专项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审批不合格,擅自施工的,限期整改并处罚1000元/次。
10. 浇捣砼时发现施工员或现场值班员二次以上未在现场,限期整改并处罚200元/次。
11. 砼养护不及时限期整改并处罚500元/次;养护不规范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处罚500元/次。
12. 为了保证现浇砼的质量,进入冬季施工时,必须按其制订的《冬季施工措施》(且监理批准的)方案进行施工。每层砼浇筑完成后,要有一定的间隙时间,砼达到一定的强度且经监理检查确认、批准(监理要有书面记录),才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否则,处罚1000元/次并限期整改。
13. 未签署砼浇捣令,擅自浇捣砼,不计工程量并处罚1000元/次。
14. 监理通知单和整改通知单未回复或回复不及时,处罚200元/次。
15. 施工方未充分做好自检工作,随意就通知监理和建设方验收,处罚200元/次。
16. 施工方项目部缺少专职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处罚500元/人。
17. 开工一周内未办理好开工报告手续或延期办理,限期整改并处罚500元/次。
18. 未经项目管理部书面同意,擅自与设计院联系办理设计变更,处罚500元/次。
19.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有不符合设计要求或不符合施工规范规定的质量隐患,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处罚300元/处。
第十七条 以上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是项目管理部根据施工现场的一些通病、隐患而制定,监理、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认真执行。在施工过程,如发生上述事件,将按章处罚,并限期整改,如不及时认真按期整改或第二次重犯将加倍处罚。
建筑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细则
一、 资料的分类
根据资料的性质把资料进行分类,存放于不同的资料盒中,并在资料盒外贴上具体分类标签.
1、勘察、测绘、设计文件
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2)初步设计图纸和说明 3)技术设计图纸和说明 4)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及审查意见 5)施工图及说明 6)设计计算书 7)政府部门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批意见
2、招投标文件
1) 勘察设计招投标文件 2)勘察设计承包合同 3)施工招投标文件 4)施工承包合同 5)工程监理招投标文件 6)监理委托合同
3、开工审批文件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 2)建设工程开工审查表 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4、建设、施工、监理机构及负责人
1)工程管理机构及负责人名单 2)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及负责人 3)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机构及负责人
5、监理文件
1)监理规划 2)监理月报表中的有关质量问题 3)质量控制 4)分包资质审核 5)监理通知 6)合同及其它事项的管理 7)监理工作总结
6、施工文件
1)施工组织设计及其它专项方案 2)图纸会审纪要 3)施工日志 4)工程图纸变更记录
5)工程质量检查评定记录 6)质量事故及处理记录
7、竣工验收文件
1)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2)竣工验收证明书 3)竣工验收报告 4)竣工验收备案表 5)工程质量保修书
8、竣工图
1)建筑竣工图 2)结构竣工图 3)装修工程竣工图 4)电气工程竣工图 5)给排水工程竣工图 6)采暖通风空调工程竣工图 7)燃气工程竣工图
9、来往函件
1)监理公司来往函件 2)与施工单位来往函件
10、现场签证资料
1)工程量收方记录 2)零星记工
二、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档案资料应由工程部专职或兼职资料员进行统一收集与整理,并妥善保管。
1、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应主动收集齐全所有工程资料原件。
2、所有资料应根据分类建立查阅目录,并即时进行编码登记,编码须按顺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3、档案资料整理时书写的字体必须是仿宋体且字迹清晰工整。
三、资料的收发
1、须下发的公司文件或资料由档案管理员在发文簿上登记下发给相关单位资料管理人员并要求签字。收到的设计类、技术类文件由档案管理人员签收并登记,其它涉及经济、工期的相关文件及函件由工程部经理审阅同意后签收。
2、档案资料管理员在收到文件后,应立即将文件交工程部经理审阅,并根据需要复印送达相关人员。
四、资料的保管
1、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后应立即放入档案柜,不得放置于其外。2、档案资料柜的钥匙由档案管理人员保管,不得外借他人。
3、工程部其它人员须使用或借阅档案资料的,应在档案管理员处登记,并及时归还。
4、工程完工备案后,应将本工程档案资料完整移交公司档案库封存。
工程现场签证管理流程
1.目的
为了加强现场签证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提高现场签证的结算效率。
2.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工程的现场签证管理工作。
3.术语和定义
3.1.现场签证是指对施工管理中发生的零星事件的确认。例如:地下障碍的清除迁移、销售通道的搭建、临时用工、各种技术措施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奖励和索赔问题、发包单位委托承包单位施工的零星工程(在施工合同之外)以及因设计变更导致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等。
3.2.特急签证是指必须立即执行而且延缓实施会造成更大损失的签证。
4.职责
4.1.项目部专业工程师
4.1.1.负责填写现场签证单的工程量内容,并监督承包商的执行情况;
4.1.2.负责给签证单编号,并下发承包商和监理公司;
4.1.3.负责签证量的审核。
4.1.4.作为现场签证的主办人,负责跟踪签证的审批过程。
4.2.现场成本管理员
4.2.1.负责初步审核签证工程造价金额;
4.2.2.负责签证后工程造价的审核。
4.3.项目部经理
4.3.1.负责审核签证;
4.4.工程总监
4.4.1.负责签证技术方面的审核。
4.5.成本管理部
4.5.1.负责签证的审核;
4.6.成本分管副总
4.6.1.负责5000元以下签证单的审批;
4.6.2.负责5000元及以上签证的审核。
4.7.总经理
4.7.1.负责5000元及以上的签证的审批。
5. 工作程序
5.1. 现场签证的主要类型
5.1.1. 因设计变更导致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
5.1.2. 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未包含在合同中的各种技术措施处理;
5.1.3.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导致工程量增减,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5.1.4. 发包单位在施工合同之外,委托承包单位施工的1万元以内的零星工程;
5.1.5. 合同规定需实测工程量的工作项目;
5.1.6. 红线外施工道路的修补(红线内的施工道路修补宜在合同中包干)。
5.2. 现场签证办理的原则
5.2.1. 一单一算原则:一个现场签证单应编制一份预算,且对应一个工程合同。如果签证内容简单,也可以一份预算对应多个签证单,但是该预算书内应根据不同签证单的内容分别列项。
5.2.2. 完工确认原则:当现场签证完工后,项目部工程师和监理单位工程师必须在完工后5日内签字确认,如属隐蔽工程,必须在其覆盖之前签字确认。
5.2.3. 权力限制原则:公司对现场签证管理实行严格的权限规定,不在权限范围之内的签字一律无效。
5.2.4. 正常签证的办理原则是“先估价后施工”,签证审批流程必须在7天内完成。
5.2.5. 特急签证办理原则是“边洽边干”,但必须在开工后7日内办妥全部手续。
5.3. 现场签证的提出
5.3.1. 根据引起现场签证的主体不同,可以将现场签证分两种情况:
由甲方相关指令(如设计变更单、工作联系单等)引起现场签证ν
除此之外施工单位根据现场施工条件主动提出的现场签证。ν
5.3.2. 当甲方确定发出相关指令会导致现场签证发生时,首先判断可能要发生的现场签证的性质是属于正常签证,还是属于特急签证(详见3.2术语和定义)。
如果属于正常签证,则按照“先估价,后施工”的原则执行,要求签证的审批在7内完成; 如果属于特急签证,为确保不因执行时间延缓导致更大损失,则按照“边估价,边实施”的原则,由甲方发出相关指令,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执行,同时要求必须在开工后7日内办妥全部审批手续。
5.3.3. 施工单位接到甲方指令后,根据甲方相关指令要求,提出办理现场签证的需求,填写《现场签证单》报监理单位审核。对于特急签证,需立即执行相关指令进行施工,同时提出办理现场签证的需求,填写《现场签证单》报监理单位审核。
5.3.4. 除甲方指令引起签证发生之外,施工单位在日常施工过程中,也可以根据施工需要,提出现场签证需求。同样要求施工单位提出办理现场签证的需求,填写《现场签证单》报监理单位审核。
5.3.5. 施工单位填写《现场签证单》时,要求附上初步预算或工程量清单。
如属实测实量的,需先确定单价,预估工程量;ν
如原合同中有单价约定的,按原单价计算;ν
如无合同或无单价约定的,则需事先确定,包括材料设备的认质认价;ν
如果是由设计变更引起的现场签证,且在设计变更审批过程中已经对签证费用进行过计算确定的,施工单位不需重新计算。ν
5.4. 现场签证的审批
5.4.1. 监理工程师接到施工单位现场签证申请的当日内到现场对工程变化情况进行调查,审核现场签证内容,并签署意见。
5.4.2. 项目部专业工程师核实签证原因、事项及工程量,并签署意见。
5.4.3. 现场成本管理员对签证预算进行审核。
如果是由设计变更引起的现场签证,且在设计变更审批过程中已经对签证费用进行过计算确定的,现场成本管理员对其中的签证费用进行核算;ν
对于其它情况引起的现场签证,现场成本管理员需进行审核。ν
5.4.4. 成本管理员审核完成之后,填报《现场签证审批单》,根据签证的审批权限,对签证进行审批。
5.4.5. 签证的审批权限:
审批部门
签证类型 总经理 成本分管副总(成本审核) 成本管理部 工程总监(技术审核) 项目部经理 现场成本管理员 项目部专业工程师
签证费用5000元及以上 审批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签证费用5000元以下 审批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5.5. 签证单的发放
5.5.1. 审批通过后,签证单汇总到成本管理部,盖章后,存档一份,其余下发项目部,由项目部负责签证单的编号及发放;
5.6. 现场签证的实施管理
5.6.1. 施工单位按经审批通过的《现场签证单》内容组织实施,监理公司、项目部监督实施情况,并核实执行结果,对未按规定时间和任务完成的,督促整改,直至完成。
5.6.2. 项目部专业工程师负责工程量的复核,现场成本管理员负责造价的复核。
5.6.3. 现场签证施工结束后,项目部专业工程师组织完成签证实施情况的核实工作,与监理、施工单位、现场成本管理员共同在《现场签证单》中签字确认。
5.6.4. 如需要实测实量的,则由项目现场工程师、现场成本管理员、监理、施工单位到场测量,并在《现场签证单》上签字确认。
5.6.5. 隐蔽工程签证必须在隐蔽前完成验收手续和工作量确认。
5.7. 现场签证的结算
5.7.1. 成本管理部对已完工的项目按《工程预结算编制及审核作业指引》进行结算。
5.7.2. 施工单位根据确认的签证内容,编制竣工结算,竣工结算需“一单一价”。7天之内完成结算,否则不予办理。
5.7.3. 施工单位每月25日前汇总上月20日至本月20日经项目部审核确认的现场签证结算,结算编制需“一单一价”,并附《 项目 年 月现场签证汇总表》,报送现场成本管理员、项目部经理审核,成本管理部审批。
5.8. 现场签证的汇总分析
5.8.1. 现场成本管理员每月对现场工程签证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签证汇总表》。
5.8.2. 现场成本管理员负责对完工的《现场签证签单》进行归档保存。
5.9. 其他管理要求
5.9.1. 《现场签证签单》字迹端正、语意清楚明了,必要时附上示意图,标明各种尺寸。
5.9.2. 签证单必须连续编号;
5.9.3. 隐蔽工程签证必须在隐蔽前完成验收手续,工作量确认;
5.9.4. 签证必须由甲、乙、监理三方签字后才有效;
5.9.5. 签证单需列出附带预算或各工作量计算稿,并画出草图;
5.9.6. 签证原件一式五份,乙方两份,监理一份,甲方两份(项目部一份,成本管理部一份)。
5.9.7. 项目部在办理承包商报送的现场签证时,要特别关注不合理签证,如发现不合理签证,须做好记录,说明不予签证的原因,并完成正常的审批程序,存档备案。
5.9.8. 不合理签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a) 该签证已经办理,又出现的重复签证;
b) 该签证的工作内容已经包括在合同中的,无需再办理的签证;
c) 属于施工单位工作失误造成的工程签证,如,施工单位前期进度耽误造成后期赶工费用增加;施工单位因质量问题造成的工程返工,费用增加等;
d) 签证所列的工程量内容从预算角度不应该单独列项,其已经包含在其他工程预算子目中。
现场施工管理工作流程
第一部分 岗位职责规定
一、项目主管:
1、为公司派驻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负责人,负责工程现场业主方的日常管理及现场工作安排协调,必须严格遵循公司管理制度,努力提高现场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
2、根据公司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核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监督控制工程项目的现场施工进度,确保工程项目按计划进度完成;
3、根据合同的约定、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规程的要求,严格监督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参加组织工程项目检查验收,组织进行材料设备进场检查验收,对工程质量负完全责任;
4、根据公司批准的工程项目总施工预算书,严格监督控制工程项目施工成本,参加工程现场的经济签证、技术核定单、认质单、认价单的审查确认,确保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
5、负责进行现场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确保合同履约完成,协调处理合同实施执行过程中的纠纷、索赔等事宜;
6、负责现场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之间的信息交流、信息传递和信息处理的管理事宜;
7、负责协调解决工程项目施工中的设计、施工问题以及现场的涉外关系;
8、负责组织现场项目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安排各专业工程师的现场配合工作,完成现场施工日志的准确记录;
9、负责工程项目竣工至保修期满时间段内的工程保修管理和协调工作;
10、负责组织参加每周的现场施工协调会议,审核监理工程师现场会议记录、工程项目管理报告和其他文件资料;
11、项目主管要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工作责任心,计划性,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管理素质,及时准确提供工程建设信息。
二、项目土建专业工程师:
1、项目土建工程师为专业工程师,接受项目主管的直接领导和管理,协助项目主管进行土建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2、根据公司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查土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负责控制土建工程项目的现场施工进度,确保土建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的完成;
3、根据合同的约定、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规程的要求,严格监督土建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参加土建工程检查验收,参加土建工程材料设备进场检查验收,对土建工程质量负完全责任;
4、根据公司批准的土建工程项目施工预算书,严格监督控制土建工程项目施工成本,参加土建工程现场的经济签证、技术核定单、认质单、认价单的审查确认,确保土建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
5、参加现场土建工程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土建工程合同规定,确保土建工程合同履约完成,协助处理土建工程合同实施执行过程中的纠纷、索赔等事宜;
6、参加现场业主、监理工程师、土建工程承包商之间的信息交流、信息传递和信息处理的管理事宜;
7、解决土建工程项目施工中的设计、施工问题以及现场的土建工程涉外关系;
8、负责现场土建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其他专业工程师的现场配合工作,完成现场土建工程施工日志的准确记录;
9、负责土建工程项目竣工至保修期满时间段内的工程保修管理和协调工作;
10、参加每周的现场施工协调会议,审查监理工程师的现场会议记录、土建工程管理报告和其他文件资料。
三、强弱电专业工程师:
1、项目强电工程师为专业工程师,接受项目主管的直接领导和管理,协助项目主管进行强电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2、根据公司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查强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负责控制强电工程项目的现场施工进度,确保强电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的完成;
3、根据合同的约定、规程规范和设计图纸的要求,严格监督强电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参加强电工程检查验收,参加强电工程材料设备进场检查验收,对强电工程质量负完全责任;
4、根据公司批准的强电工程项目施工预算书,严格监督控制强电工程项目施工成本,参加强电工程现场的经济签证、技术核定单、认质单、认价单的审查确认,确保强电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
5、参加现场强电工程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强电工程合同规定,确保强电工程合同履约完成,协调处理强电工程合同实施执行过程中的纠纷、索赔等事宜;
6、参加现场业主、监理工程师、强电工程承包商之间的信息交流、信息传递和信息处理的管理事宜;
7、解决强电工程项目施工中的设计、施工问题以及现场的强电工程涉外关系;
8、参加现场强电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其他专业工程的现场配合工作,完成现场强电工程施工日志的准确记录;
9、负责强电工程项目竣工至保修期满时间段内的工程保修管理和协调工作;
10、参加每周的现场施工协调会议,审查监理工程师的现场会议记录、强电工程管理报告和其他文件资料。
住宅小区质量管理办法
为了提高工程质量,确保监理单位与各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工程合同、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设计要求施工,使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可控状态,最大程度地减少质量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项目管理部负责接受设计院设计图纸,做好接受记录及存档保管,并负责向监理单位发放,做好发放记录。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核。
第二条 项目管理部发放图纸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由项目管理部负责组织各相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
第三条 监理单位主持图纸会审会议,施工单位做好会议记录及参加人员签字。会审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各个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针对自己发现的问题或对图纸的优化建议以文字性汇报材料分发会审人员讨论,针对问题作出明确结论,对需要再次讨论的问题,在会审记录上明确最终答复日期。施工单位负责整理图纸会审记录。
第四条 项目管理部组织施工单位工程技术人员了解施工现场水文地质情况,地下、地面管网情况及相邻建筑物的布局情况,督促其拟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和施工平面布置图。监理单位负责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
第五条 项目管理部组织施工单位及现场监理部对单体工程的控制轴线及控制标高进行复核并做好复核记录,有问题要督促及时纠正。施工前要求施工单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学习并掌握施工图纸、设计交底、施工规范等相关资料;检查施工单位对施工班组的工序技术交底情况,要求施工班组熟悉相关工序的工艺流程及质量标准。
第六条 项目管理部经理为质量管理总负责人,项目副经理具体组织、落实并督促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建立有效的质量监控体系,监督并控制其运作。项目副经理做好现场质量监控,及时搜集反映质量情况的数据,同时协同各方分析质量数据,研究纠正措施,会同监理
单位落实纠正措施,并及时收集质量处理情况的反馈结果。
第七条 项目管理部参与并督促监理单位审查施工单位进场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机械设备性能及操作人员的资质情况,加强对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场的检验工作,严格执行见证取样制度。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砂浆、混凝土试块的留置送检工作。
第八条 督促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跟踪验收每一道工序的质量情况,关键部位及易发生质量通病的工序要求承包商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工序的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作明确规定,监督施工单位认真执行。及时发现和预测质量问题,协同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确定处理措施,对质量问题进行处理。
第九条 每项检验项目完工后必须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填报验收记录和质量报验申请表,附齐全部质保资料,送监理审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上道工序未验收合格下道工序不得施工。
第十条 项目管理部监督施工单位的“三检制度”以及监理单位的初验、复验制度的落实情况,督促监理单位建立行之有效的验收程序,严格控制隐蔽工程质量,严格工序质量检查,验收过程中力求做到细、先、全、严的原则;建立严格的返(停)工制度,根据质量问题与事故的程度,对质量问题与事故的发生按整改—返工—停工—逐出现场四种方式进行处罚。返(停)工令由监理单位负责签发,返工令需限制返工时间的长短。发放之前须报项目管理部签字认可。
第十一条 总承包单位必须对分包单位进行质量控制,并对分包工程的质量负责,各分包单位应按相关标准、规范做好质量控制管理工作,对分包的工程质量负责,服从、配合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第十二条 建立严格的质量付款体系,将监理费及各施工单位工程款的发放和工程质量直接挂钩。
第十三条 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前十五天,应由施工单位组织自检(包括现场实物和质保资料、验收资料)合格后报监理、项目管理部进行初验,对初验提出的问题应限时逐项进行整改,整改结束以书面上报监理、项目管理部,并积极配合监理、项目管理部做好单位(子单位)工程的竣工交验工作。
第十四条 督促监理单位监督各施工单位每一阶段成品保护情况,竣工阶段对工程质量与工程资料进行内部核验,提出整改意见。项目管理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及成品保护。 第十五条 质量问题处理:
项目管理部工程管理不同于工程监理的程序化管理,而应是在工程监理工作的基础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式管理。发现一般质量问题后的解决程序为:第一步,要求施工单位规范施工,并作出解释(作书面解释),管理人员同时作好笔记记录。第二步,要求现场监理部严格监督施工单位,要求作出书面解释,管理人员同时作好笔记记录。第三步,向项目管理部汇报,并作好书面记录。第四步,必要时向指挥部书面汇报,要求交涉、甚至启用更换人员等合同条款措施。第五步,必要时向建房办书面汇报。
第十六条 罚则:
1. 进场的原材料,先用后检者或未检者或无材质证明资料,限期整改并处罚1000元/次。
2. 不按规定办理分部工程验收,擅自进入下道工序者,限期整改并处罚1000元/次。
3. 砼构件拆模后有严重的蜂窝、空洞、掉角,需要施工、监理、项目部,必要时请设计参加,共同研究处理方案,施工单位根据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并处罚200元/处。
4. 钢筋绑扎偷工减料或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处罚100元/处。
5. 砼或砂浆配比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限期整改并处罚200元/次。
6. 钢筋未按规定品牌或种类进料,立即清退出场并处罚500元/次。
7. 材料已送检而未办理见证取样手续或手续不齐,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处罚500元/次。
8. 隐瞒不合格材料的试验结果,限期整改并处罚2000元/次。
9. 未提供专项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审批不合格,擅自施工的,限期整改并处罚1000元/次。
10. 浇捣砼时发现施工员或现场值班员二次以上未在现场,限期整改并处罚200元/次。
11. 砼养护不及时限期整改并处罚500元/次;养护不规范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处罚500元/次。
12. 为了保证现浇砼的质量,进入冬季施工时,必须按其制订的《冬季施工措施》(且监理批准的)方案进行施工。每层砼浇筑完成后,要有一定的间隙时间,砼达到一定的强度且经监理检查确认、批准(监理要有书面记录),才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否则,处罚1000元/次并限期整改。
13. 未签署砼浇捣令,擅自浇捣砼,不计工程量并处罚1000元/次。
14. 监理通知单和整改通知单未回复或回复不及时,处罚200元/次。
15. 施工方未充分做好自检工作,随意就通知监理和建设方验收,处罚200元/次。
16. 施工方项目部缺少专职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处罚500元/人。
17. 开工一周内未办理好开工报告手续或延期办理,限期整改并处罚500元/次。
18. 未经项目管理部书面同意,擅自与设计院联系办理设计变更,处罚500元/次。
19.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有不符合设计要求或不符合施工规范规定的质量隐患,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处罚300元/处。
第十七条 以上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是项目管理部根据施工现场的一些通病、隐患而制定,监理、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认真执行。在施工过程,如发生上述事件,将按章处罚,并限期整改,如不及时认真按期整改或第二次重犯将加倍处罚。
建筑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细则
一、 资料的分类
根据资料的性质把资料进行分类,存放于不同的资料盒中,并在资料盒外贴上具体分类标签.
1、勘察、测绘、设计文件
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2)初步设计图纸和说明 3)技术设计图纸和说明 4)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及审查意见 5)施工图及说明 6)设计计算书 7)政府部门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批意见
2、招投标文件
1) 勘察设计招投标文件 2)勘察设计承包合同 3)施工招投标文件 4)施工承包合同 5)工程监理招投标文件 6)监理委托合同
3、开工审批文件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 2)建设工程开工审查表 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4、建设、施工、监理机构及负责人
1)工程管理机构及负责人名单 2)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及负责人 3)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机构及负责人
5、监理文件
1)监理规划 2)监理月报表中的有关质量问题 3)质量控制 4)分包资质审核 5)监理通知 6)合同及其它事项的管理 7)监理工作总结
6、施工文件
1)施工组织设计及其它专项方案 2)图纸会审纪要 3)施工日志 4)工程图纸变更记录
5)工程质量检查评定记录 6)质量事故及处理记录
7、竣工验收文件
1)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2)竣工验收证明书 3)竣工验收报告 4)竣工验收备案表 5)工程质量保修书
8、竣工图
1)建筑竣工图 2)结构竣工图 3)装修工程竣工图 4)电气工程竣工图 5)给排水工程竣工图 6)采暖通风空调工程竣工图 7)燃气工程竣工图
9、来往函件
1)监理公司来往函件 2)与施工单位来往函件
10、现场签证资料
1)工程量收方记录 2)零星记工
二、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档案资料应由工程部专职或兼职资料员进行统一收集与整理,并妥善保管。
1、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应主动收集齐全所有工程资料原件。
2、所有资料应根据分类建立查阅目录,并即时进行编码登记,编码须按顺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3、档案资料整理时书写的字体必须是仿宋体且字迹清晰工整。
三、资料的收发
1、须下发的公司文件或资料由档案管理员在发文簿上登记下发给相关单位资料管理人员并要求签字。收到的设计类、技术类文件由档案管理人员签收并登记,其它涉及经济、工期的相关文件及函件由工程部经理审阅同意后签收。
2、档案资料管理员在收到文件后,应立即将文件交工程部经理审阅,并根据需要复印送达相关人员。
四、资料的保管
1、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后应立即放入档案柜,不得放置于其外。2、档案资料柜的钥匙由档案管理人员保管,不得外借他人。
3、工程部其它人员须使用或借阅档案资料的,应在档案管理员处登记,并及时归还。
4、工程完工备案后,应将本工程档案资料完整移交公司档案库封存。
工程现场签证管理流程
1.目的
为了加强现场签证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提高现场签证的结算效率。
2.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工程的现场签证管理工作。
3.术语和定义
3.1.现场签证是指对施工管理中发生的零星事件的确认。例如:地下障碍的清除迁移、销售通道的搭建、临时用工、各种技术措施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奖励和索赔问题、发包单位委托承包单位施工的零星工程(在施工合同之外)以及因设计变更导致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等。
3.2.特急签证是指必须立即执行而且延缓实施会造成更大损失的签证。
4.职责
4.1.项目部专业工程师
4.1.1.负责填写现场签证单的工程量内容,并监督承包商的执行情况;
4.1.2.负责给签证单编号,并下发承包商和监理公司;
4.1.3.负责签证量的审核。
4.1.4.作为现场签证的主办人,负责跟踪签证的审批过程。
4.2.现场成本管理员
4.2.1.负责初步审核签证工程造价金额;
4.2.2.负责签证后工程造价的审核。
4.3.项目部经理
4.3.1.负责审核签证;
4.4.工程总监
4.4.1.负责签证技术方面的审核。
4.5.成本管理部
4.5.1.负责签证的审核;
4.6.成本分管副总
4.6.1.负责5000元以下签证单的审批;
4.6.2.负责5000元及以上签证的审核。
4.7.总经理
4.7.1.负责5000元及以上的签证的审批。
5. 工作程序
5.1. 现场签证的主要类型
5.1.1. 因设计变更导致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
5.1.2. 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未包含在合同中的各种技术措施处理;
5.1.3.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导致工程量增减,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5.1.4. 发包单位在施工合同之外,委托承包单位施工的1万元以内的零星工程;
5.1.5. 合同规定需实测工程量的工作项目;
5.1.6. 红线外施工道路的修补(红线内的施工道路修补宜在合同中包干)。
5.2. 现场签证办理的原则
5.2.1. 一单一算原则:一个现场签证单应编制一份预算,且对应一个工程合同。如果签证内容简单,也可以一份预算对应多个签证单,但是该预算书内应根据不同签证单的内容分别列项。
5.2.2. 完工确认原则:当现场签证完工后,项目部工程师和监理单位工程师必须在完工后5日内签字确认,如属隐蔽工程,必须在其覆盖之前签字确认。
5.2.3. 权力限制原则:公司对现场签证管理实行严格的权限规定,不在权限范围之内的签字一律无效。
5.2.4. 正常签证的办理原则是“先估价后施工”,签证审批流程必须在7天内完成。
5.2.5. 特急签证办理原则是“边洽边干”,但必须在开工后7日内办妥全部手续。
5.3. 现场签证的提出
5.3.1. 根据引起现场签证的主体不同,可以将现场签证分两种情况:
由甲方相关指令(如设计变更单、工作联系单等)引起现场签证ν
除此之外施工单位根据现场施工条件主动提出的现场签证。ν
5.3.2. 当甲方确定发出相关指令会导致现场签证发生时,首先判断可能要发生的现场签证的性质是属于正常签证,还是属于特急签证(详见3.2术语和定义)。
如果属于正常签证,则按照“先估价,后施工”的原则执行,要求签证的审批在7内完成; 如果属于特急签证,为确保不因执行时间延缓导致更大损失,则按照“边估价,边实施”的原则,由甲方发出相关指令,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执行,同时要求必须在开工后7日内办妥全部审批手续。
5.3.3. 施工单位接到甲方指令后,根据甲方相关指令要求,提出办理现场签证的需求,填写《现场签证单》报监理单位审核。对于特急签证,需立即执行相关指令进行施工,同时提出办理现场签证的需求,填写《现场签证单》报监理单位审核。
5.3.4. 除甲方指令引起签证发生之外,施工单位在日常施工过程中,也可以根据施工需要,提出现场签证需求。同样要求施工单位提出办理现场签证的需求,填写《现场签证单》报监理单位审核。
5.3.5. 施工单位填写《现场签证单》时,要求附上初步预算或工程量清单。
如属实测实量的,需先确定单价,预估工程量;ν
如原合同中有单价约定的,按原单价计算;ν
如无合同或无单价约定的,则需事先确定,包括材料设备的认质认价;ν
如果是由设计变更引起的现场签证,且在设计变更审批过程中已经对签证费用进行过计算确定的,施工单位不需重新计算。ν
5.4. 现场签证的审批
5.4.1. 监理工程师接到施工单位现场签证申请的当日内到现场对工程变化情况进行调查,审核现场签证内容,并签署意见。
5.4.2. 项目部专业工程师核实签证原因、事项及工程量,并签署意见。
5.4.3. 现场成本管理员对签证预算进行审核。
如果是由设计变更引起的现场签证,且在设计变更审批过程中已经对签证费用进行过计算确定的,现场成本管理员对其中的签证费用进行核算;ν
对于其它情况引起的现场签证,现场成本管理员需进行审核。ν
5.4.4. 成本管理员审核完成之后,填报《现场签证审批单》,根据签证的审批权限,对签证进行审批。
5.4.5. 签证的审批权限:
审批部门
签证类型 总经理 成本分管副总(成本审核) 成本管理部 工程总监(技术审核) 项目部经理 现场成本管理员 项目部专业工程师
签证费用5000元及以上 审批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签证费用5000元以下 审批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5.5. 签证单的发放
5.5.1. 审批通过后,签证单汇总到成本管理部,盖章后,存档一份,其余下发项目部,由项目部负责签证单的编号及发放;
5.6. 现场签证的实施管理
5.6.1. 施工单位按经审批通过的《现场签证单》内容组织实施,监理公司、项目部监督实施情况,并核实执行结果,对未按规定时间和任务完成的,督促整改,直至完成。
5.6.2. 项目部专业工程师负责工程量的复核,现场成本管理员负责造价的复核。
5.6.3. 现场签证施工结束后,项目部专业工程师组织完成签证实施情况的核实工作,与监理、施工单位、现场成本管理员共同在《现场签证单》中签字确认。
5.6.4. 如需要实测实量的,则由项目现场工程师、现场成本管理员、监理、施工单位到场测量,并在《现场签证单》上签字确认。
5.6.5. 隐蔽工程签证必须在隐蔽前完成验收手续和工作量确认。
5.7. 现场签证的结算
5.7.1. 成本管理部对已完工的项目按《工程预结算编制及审核作业指引》进行结算。
5.7.2. 施工单位根据确认的签证内容,编制竣工结算,竣工结算需“一单一价”。7天之内完成结算,否则不予办理。
5.7.3. 施工单位每月25日前汇总上月20日至本月20日经项目部审核确认的现场签证结算,结算编制需“一单一价”,并附《 项目 年 月现场签证汇总表》,报送现场成本管理员、项目部经理审核,成本管理部审批。
5.8. 现场签证的汇总分析
5.8.1. 现场成本管理员每月对现场工程签证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签证汇总表》。
5.8.2. 现场成本管理员负责对完工的《现场签证签单》进行归档保存。
5.9. 其他管理要求
5.9.1. 《现场签证签单》字迹端正、语意清楚明了,必要时附上示意图,标明各种尺寸。
5.9.2. 签证单必须连续编号;
5.9.3. 隐蔽工程签证必须在隐蔽前完成验收手续,工作量确认;
5.9.4. 签证必须由甲、乙、监理三方签字后才有效;
5.9.5. 签证单需列出附带预算或各工作量计算稿,并画出草图;
5.9.6. 签证原件一式五份,乙方两份,监理一份,甲方两份(项目部一份,成本管理部一份)。
5.9.7. 项目部在办理承包商报送的现场签证时,要特别关注不合理签证,如发现不合理签证,须做好记录,说明不予签证的原因,并完成正常的审批程序,存档备案。
5.9.8. 不合理签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a) 该签证已经办理,又出现的重复签证;
b) 该签证的工作内容已经包括在合同中的,无需再办理的签证;
c) 属于施工单位工作失误造成的工程签证,如,施工单位前期进度耽误造成后期赶工费用增加;施工单位因质量问题造成的工程返工,费用增加等;
d) 签证所列的工程量内容从预算角度不应该单独列项,其已经包含在其他工程预算子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