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怙恶不悛”不要重词轻用
2011年5月30日《辽沈晚报》一篇文章说:“乒球国手孔令辉醉打保安,引发媒体热议,而这样的恶性事件对孔令辉来说,已经不是第一次了……知错不改且强词夺理,古语称这种行为叫‘怙恶不悛’。”把“怙恶不悛”定义为“知错不改且强词夺理”,并用来形容孔令辉,是否贴切?让我们先来考察一下这条成语。
“怙恶不悛”语本《左传・隐公六年》:“善不可失,恶不可长,其陈桓公之谓乎!长恶不悛,从自及也,虽欲救之,其将能乎!”这句话的意思是:善不可以丢失,恶不可以滋长,这说的就是陈桓公吧!滋长了恶而不悔改,跟着就会自取其祸。即使想挽救,恐怕也办不到吧!后来,用“怙恶不悛”指坚持作恶,不肯悔改。怙[hù]:(依仗,这里是坚持的意思);悛[quān]:悔改。例如《金史・许古传》:“其或怙恶不悛,举众讨之,顾亦未晚也。”《元史・周自强传》:“若能悔悟首实, 则原其罪;若谜谬怙恶不悛,然后绳之以法不少贷。”晚清・岭南羽衣女士《东欧女豪杰》二回:“野蛮政府怙恶不悛,偏和我们为难,历年以来,不知害了我们多少同志,说来真真令人发指!”毛泽东《向全国进军的命令》:“奋勇前进,逮捕一切怙恶不悛的战争罪犯。”
成语词典在解释这条成语时,一般都着重讲解“怙”“悛”二字,这是很必要的,有些人所以误读、误解、误用,就是因为没有弄懂这两个字。例如:
1.在激烈的市场竞争机制下,企业往往不会对下属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怙恶不悛,因为那样会影响企业自身形象,影响经营业绩。(中工网,2013年12月25日)
企业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一般不会对下属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听之任之”或“优容姑息”,作者却把这个意思说成“怙恶不悛”,显然是没有读懂这条成语造成的误用。
但是从成语应用的角度来讲,还要强调成语中起关键作用的“恶”字。“恶”是罪恶,不同于一般的错误或缺点。前举书证中所指都是应“举众讨之”(《金史》 例),须“绳之以法”(《元史》例),或“令人发指”(《东欧女豪杰》例)的行为。可见这条成语的语义是很重的,只有坚持这种行为不肯悔改,才能说“怙恶不悛”。《辽沈晚报》那篇文章把“怙恶不悛”定义为“知错不改而且强词夺理”,无疑是不确切的。
至于“孔令辉醉打保安”一事,据2011年5月28日《北京晨报》报道:“昨日凌晨3时许,朝阳区环球金融大厦渣打银行门前,奥运冠军孔令辉酒后与一名保安发生纠纷,后双方发生肢体冲突,保安自称被孔令辉打伤并报警。随后,双方被带到呼家楼派出所,最后双方经调解已达成和解。对孔令辉具体的赔偿金额,警方未予透露。”所谓“不是第一次”,是指此前孔令辉还曾酒后驾车发生车祸。一名奥运冠军行为如此不检点,确实很不应该,“引发媒体热议”是很自然的,称之为 “恶性事件”也未尝不可,但是这种行为还算不上罪恶,说他“怙恶不悛”就有些言重了。类似的情况,在媒体中并不罕见。例如:
2.坊间最新传闻说,田亮夫妇二胎之后不但怙恶不悛、死不悔改,而且田太太叶一茜最近还有三胎动向,所以计生办此时亮剑正当其时,弄好了就人赃俱获了。(腾讯网,2012年5月1日)
3.尽管学术失范备受诟病,但当事人被揭发后所呈现出的态度却让人费解,他们不是百般狡辩就是矢口否认,或者动用各路神仙进行粉饰,有时甚至反唇相讥……当事人的这种“怙恶不悛”,对净化学术场域显然是双重伤害。(《工人日报》,2005年12月29日)
文娱明星和体育明星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不止田亮一人,都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罚;身为教授而抄袭他人论文,性质恶劣,应该老老实实承认错误,接受处理。但是这些行为恐怕还不能称为罪恶,说他们“怙恶不悛”未免过甚其词。
有些词语意思相近,但语义有轻有重,使用时必须权衡轻重,掌握分寸,重词轻用、轻词重用都是成语应用中常见的毛病,应该引起大家的重视。
“上下其手”不是动手动脚
2013年1月29日《广州日报》报道:“1月19日中午,桂城的邓小姐与其他3名姐妹……在给好友当伴娘时,竟在酒店迎亲环节中遭多个伴郎上下其手,时间长达十几分钟,衣服、裤袜全部扯烂了。”这里的“上下其手”用得对不对?让我们先考察一下这条成语。
《左传・襄公二十六年》记载:楚国攻打郑国,穿封戌俘虏了郑将皇颉,王子围与穿封戌争功,请伯舟犁裁处。伯舟犁有意偏袒王子围,便在讯问皇颉时,“上其手,曰:‘夫子为王子围,寡君之贵介弟也。’下其手,曰:‘此子为穿封戌,方城外之县尹也。谁获子?’”皇颉对伯舟犁的暗示心领神会,便顺着他的意思说 :“颉遇王子,弱(弱:败)焉。”后遂用“上下其手”(上:举起;下:放下)指玩弄手法,串通作弊。例如《金石萃编・唐赵思廉墓志》:“或犯法当讯,执事者上下其手。”清・蒲松龄《聊斋志异・阎罗薨》:“但阴曹之法,非若阳世��,可以上下其手,恐即不能为力。”秦牧《一九七九年的晨钟》:“(某些人)搞假成绩,假产量……然后上下其手,从中取利。”姚雪垠《李自成》二卷三二章:“然历朝田赋积弊甚深,有财有势者上下其手,多方欺隐,逃避征赋,土田多而纳粮反少。”
这条成语源于典故,只有弄清它的出处,才能懂得它的含义。有些人望文生义,以为既然两手上下乱动,想必就是动手动脚了。于是或用来指动手打人,或用来指调戏异性。前引《广州日报》的报道是说伴娘遭到伴郎的猥亵,与玩弄手法、串通作弊风马牛不相及,显系误用。遗憾的是,类似的误用在媒体中屡见不鲜,俯拾皆是,酌举数则:
1.小贩上下其手既掐脖子又抓命根,城管协管员发出惨叫。(《南方日报》,2013年6月4日)
2.王凯杰找她共进晚餐,餐后王……上下其手,把她推倒在床上,意图脱衣性侵。(《扬子晚报》,2013年6月21日)
3.据悉,在当天地铁作恶后,该男子又尾随另一女子,不仅强行拥吻还上下其手。(《羊城晚报》,2013年8月21日) 4.此小哥,无论身材还是样貌,全是女人的最爱,拍激情戏的时候,也难免女主角会对其上下其手。(人民网,2013年8月6日)
5.绿化带是她们的根据地,一把雨伞、一辆自行车或电动车就是全部家当。见到中老年男子经过,她们就主动上前,上下其手外加半拉半拽之后,两人便躲进了伞下开始做起了“生意”。(人民网,2013年6月18日)
例1说的是被驱赶的小贩对城管人员大打出手。后4例说的都是对异性动手动脚:例2、例3是男性对女性,例4、例5是女性对男性。毫无例外都是把“上下其手”错误地当成了“动手动脚”,犯了望文生义的错误。
“醍醐灌顶”不等于“浇头”
佛教仪式,弟子入门须经本师用醍醐(从牛乳中提炼出来的脂肪,即纯酥油)或净水浇灌头顶,方得佛果。后来就用“醍醐灌顶”比喻灌输智慧,使人大彻大悟。语见《敦煌变文集・维摩诘经讲经文》:“又所蒙处分,令问维摩,闻名之如露入心,共语似醍醐灌顶。”又见南唐・静、筠禅师《祖堂集・后疏山和尚》:“得之者瓦砾成金,悟之者醍醐灌顶。”例如清・曹雪芹《红楼梦》六十三回:“宝玉听了,如醍醐灌顶,嗳哟了一声方笑道:‘怪道我们家庙说是铁槛寺呢,原来有这一说!’”秦牧《从名家改笔中学习修辞本领》:“不然,文学史上,艺术史上,就不会涌现名师出高徒,后学者一经指点,就像醍醐灌顶,大彻大悟那一类的事情啦。”
这条成语使用频率并不高,但也常常被误用。有人根本没有弄懂什么是“醍醐”,只看到“灌顶”二字,便断章取义把这条成语等同于“浇头”,前面往往还要加上“冷水”“热水”“美酒”之类的液体,表示是用这些东西浇头。例如:
1.沙排大满贯北京赛中国惨败 冷水醍醐灌顶(搜狐网,2011年6月10日)
2.当灰熊进入到季后赛的大门后,他们却会发现,自己太需要一盆热水来醍醐灌顶。(《东莞时报》,2013年4月22日)
3.用“法纪之水”醍醐灌顶,让其自省其身、自正其行,及早回归人民怀抱、走上正义之路。(《湖北日报》,2013年9月18日)
4.人生在世,最乐处莫过于一醉也。任你山穷水也尽,任你柳暗花不明,只要有美酒醍醐灌顶而下,顺势直入心脾深处,大事小事便顿时化为乌有,天地万物即刻视作无物。(中国新闻网,2009年8月25日)
例1是搜狐网为中国沙滩女排运动员赛后用冷水浇头的照片所加的标题,取意是遭到沉重打击。例2是说灰熊队急需用热水浇头,以便使自己振奋起来。例3是说用“法纪之水”浇头,使自己清醒,认识并改正错误。例4是说用美酒把自己灌醉,便一切烦恼都没有了。共同之处是都在“醍醐灌顶”前面加上一种什么“液体”。殊不知这条成语本身已经说明了用什么灌顶,什么也不需要再加了,何况所加的又与“醍醐”无关,所比喻的也与使人大彻大悟无关,足见使用者确实是把“醍醐灌顶”等同于“浇头”了。
顺便说一下,有人不仅只看到“灌顶”,而且连何谓“灌顶”也不懂,竟然把它曲解为篮球的“扣篮”或排球的“扣球”,实在令人啼笑皆非。例如:
5.NBA官方为我们选出了赛季10大扣篮。在众多震撼人心的暴扣中,相信你会记得……“闪电侠”韦德的醍醐灌顶。(新浪网,2011年4月16日)
6.奥运会男排落选赛中国vs日本,醍醐灌顶重扣(新浪网,2004年5月23日)
(作者为首都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现代汉语规范字典》、《现代汉语成语规范词典》、《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副主编)
“怙恶不悛”不要重词轻用
2011年5月30日《辽沈晚报》一篇文章说:“乒球国手孔令辉醉打保安,引发媒体热议,而这样的恶性事件对孔令辉来说,已经不是第一次了……知错不改且强词夺理,古语称这种行为叫‘怙恶不悛’。”把“怙恶不悛”定义为“知错不改且强词夺理”,并用来形容孔令辉,是否贴切?让我们先来考察一下这条成语。
“怙恶不悛”语本《左传・隐公六年》:“善不可失,恶不可长,其陈桓公之谓乎!长恶不悛,从自及也,虽欲救之,其将能乎!”这句话的意思是:善不可以丢失,恶不可以滋长,这说的就是陈桓公吧!滋长了恶而不悔改,跟着就会自取其祸。即使想挽救,恐怕也办不到吧!后来,用“怙恶不悛”指坚持作恶,不肯悔改。怙[hù]:(依仗,这里是坚持的意思);悛[quān]:悔改。例如《金史・许古传》:“其或怙恶不悛,举众讨之,顾亦未晚也。”《元史・周自强传》:“若能悔悟首实, 则原其罪;若谜谬怙恶不悛,然后绳之以法不少贷。”晚清・岭南羽衣女士《东欧女豪杰》二回:“野蛮政府怙恶不悛,偏和我们为难,历年以来,不知害了我们多少同志,说来真真令人发指!”毛泽东《向全国进军的命令》:“奋勇前进,逮捕一切怙恶不悛的战争罪犯。”
成语词典在解释这条成语时,一般都着重讲解“怙”“悛”二字,这是很必要的,有些人所以误读、误解、误用,就是因为没有弄懂这两个字。例如:
1.在激烈的市场竞争机制下,企业往往不会对下属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怙恶不悛,因为那样会影响企业自身形象,影响经营业绩。(中工网,2013年12月25日)
企业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一般不会对下属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听之任之”或“优容姑息”,作者却把这个意思说成“怙恶不悛”,显然是没有读懂这条成语造成的误用。
但是从成语应用的角度来讲,还要强调成语中起关键作用的“恶”字。“恶”是罪恶,不同于一般的错误或缺点。前举书证中所指都是应“举众讨之”(《金史》 例),须“绳之以法”(《元史》例),或“令人发指”(《东欧女豪杰》例)的行为。可见这条成语的语义是很重的,只有坚持这种行为不肯悔改,才能说“怙恶不悛”。《辽沈晚报》那篇文章把“怙恶不悛”定义为“知错不改而且强词夺理”,无疑是不确切的。
至于“孔令辉醉打保安”一事,据2011年5月28日《北京晨报》报道:“昨日凌晨3时许,朝阳区环球金融大厦渣打银行门前,奥运冠军孔令辉酒后与一名保安发生纠纷,后双方发生肢体冲突,保安自称被孔令辉打伤并报警。随后,双方被带到呼家楼派出所,最后双方经调解已达成和解。对孔令辉具体的赔偿金额,警方未予透露。”所谓“不是第一次”,是指此前孔令辉还曾酒后驾车发生车祸。一名奥运冠军行为如此不检点,确实很不应该,“引发媒体热议”是很自然的,称之为 “恶性事件”也未尝不可,但是这种行为还算不上罪恶,说他“怙恶不悛”就有些言重了。类似的情况,在媒体中并不罕见。例如:
2.坊间最新传闻说,田亮夫妇二胎之后不但怙恶不悛、死不悔改,而且田太太叶一茜最近还有三胎动向,所以计生办此时亮剑正当其时,弄好了就人赃俱获了。(腾讯网,2012年5月1日)
3.尽管学术失范备受诟病,但当事人被揭发后所呈现出的态度却让人费解,他们不是百般狡辩就是矢口否认,或者动用各路神仙进行粉饰,有时甚至反唇相讥……当事人的这种“怙恶不悛”,对净化学术场域显然是双重伤害。(《工人日报》,2005年12月29日)
文娱明星和体育明星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不止田亮一人,都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罚;身为教授而抄袭他人论文,性质恶劣,应该老老实实承认错误,接受处理。但是这些行为恐怕还不能称为罪恶,说他们“怙恶不悛”未免过甚其词。
有些词语意思相近,但语义有轻有重,使用时必须权衡轻重,掌握分寸,重词轻用、轻词重用都是成语应用中常见的毛病,应该引起大家的重视。
“上下其手”不是动手动脚
2013年1月29日《广州日报》报道:“1月19日中午,桂城的邓小姐与其他3名姐妹……在给好友当伴娘时,竟在酒店迎亲环节中遭多个伴郎上下其手,时间长达十几分钟,衣服、裤袜全部扯烂了。”这里的“上下其手”用得对不对?让我们先考察一下这条成语。
《左传・襄公二十六年》记载:楚国攻打郑国,穿封戌俘虏了郑将皇颉,王子围与穿封戌争功,请伯舟犁裁处。伯舟犁有意偏袒王子围,便在讯问皇颉时,“上其手,曰:‘夫子为王子围,寡君之贵介弟也。’下其手,曰:‘此子为穿封戌,方城外之县尹也。谁获子?’”皇颉对伯舟犁的暗示心领神会,便顺着他的意思说 :“颉遇王子,弱(弱:败)焉。”后遂用“上下其手”(上:举起;下:放下)指玩弄手法,串通作弊。例如《金石萃编・唐赵思廉墓志》:“或犯法当讯,执事者上下其手。”清・蒲松龄《聊斋志异・阎罗薨》:“但阴曹之法,非若阳世��,可以上下其手,恐即不能为力。”秦牧《一九七九年的晨钟》:“(某些人)搞假成绩,假产量……然后上下其手,从中取利。”姚雪垠《李自成》二卷三二章:“然历朝田赋积弊甚深,有财有势者上下其手,多方欺隐,逃避征赋,土田多而纳粮反少。”
这条成语源于典故,只有弄清它的出处,才能懂得它的含义。有些人望文生义,以为既然两手上下乱动,想必就是动手动脚了。于是或用来指动手打人,或用来指调戏异性。前引《广州日报》的报道是说伴娘遭到伴郎的猥亵,与玩弄手法、串通作弊风马牛不相及,显系误用。遗憾的是,类似的误用在媒体中屡见不鲜,俯拾皆是,酌举数则:
1.小贩上下其手既掐脖子又抓命根,城管协管员发出惨叫。(《南方日报》,2013年6月4日)
2.王凯杰找她共进晚餐,餐后王……上下其手,把她推倒在床上,意图脱衣性侵。(《扬子晚报》,2013年6月21日)
3.据悉,在当天地铁作恶后,该男子又尾随另一女子,不仅强行拥吻还上下其手。(《羊城晚报》,2013年8月21日) 4.此小哥,无论身材还是样貌,全是女人的最爱,拍激情戏的时候,也难免女主角会对其上下其手。(人民网,2013年8月6日)
5.绿化带是她们的根据地,一把雨伞、一辆自行车或电动车就是全部家当。见到中老年男子经过,她们就主动上前,上下其手外加半拉半拽之后,两人便躲进了伞下开始做起了“生意”。(人民网,2013年6月18日)
例1说的是被驱赶的小贩对城管人员大打出手。后4例说的都是对异性动手动脚:例2、例3是男性对女性,例4、例5是女性对男性。毫无例外都是把“上下其手”错误地当成了“动手动脚”,犯了望文生义的错误。
“醍醐灌顶”不等于“浇头”
佛教仪式,弟子入门须经本师用醍醐(从牛乳中提炼出来的脂肪,即纯酥油)或净水浇灌头顶,方得佛果。后来就用“醍醐灌顶”比喻灌输智慧,使人大彻大悟。语见《敦煌变文集・维摩诘经讲经文》:“又所蒙处分,令问维摩,闻名之如露入心,共语似醍醐灌顶。”又见南唐・静、筠禅师《祖堂集・后疏山和尚》:“得之者瓦砾成金,悟之者醍醐灌顶。”例如清・曹雪芹《红楼梦》六十三回:“宝玉听了,如醍醐灌顶,嗳哟了一声方笑道:‘怪道我们家庙说是铁槛寺呢,原来有这一说!’”秦牧《从名家改笔中学习修辞本领》:“不然,文学史上,艺术史上,就不会涌现名师出高徒,后学者一经指点,就像醍醐灌顶,大彻大悟那一类的事情啦。”
这条成语使用频率并不高,但也常常被误用。有人根本没有弄懂什么是“醍醐”,只看到“灌顶”二字,便断章取义把这条成语等同于“浇头”,前面往往还要加上“冷水”“热水”“美酒”之类的液体,表示是用这些东西浇头。例如:
1.沙排大满贯北京赛中国惨败 冷水醍醐灌顶(搜狐网,2011年6月10日)
2.当灰熊进入到季后赛的大门后,他们却会发现,自己太需要一盆热水来醍醐灌顶。(《东莞时报》,2013年4月22日)
3.用“法纪之水”醍醐灌顶,让其自省其身、自正其行,及早回归人民怀抱、走上正义之路。(《湖北日报》,2013年9月18日)
4.人生在世,最乐处莫过于一醉也。任你山穷水也尽,任你柳暗花不明,只要有美酒醍醐灌顶而下,顺势直入心脾深处,大事小事便顿时化为乌有,天地万物即刻视作无物。(中国新闻网,2009年8月25日)
例1是搜狐网为中国沙滩女排运动员赛后用冷水浇头的照片所加的标题,取意是遭到沉重打击。例2是说灰熊队急需用热水浇头,以便使自己振奋起来。例3是说用“法纪之水”浇头,使自己清醒,认识并改正错误。例4是说用美酒把自己灌醉,便一切烦恼都没有了。共同之处是都在“醍醐灌顶”前面加上一种什么“液体”。殊不知这条成语本身已经说明了用什么灌顶,什么也不需要再加了,何况所加的又与“醍醐”无关,所比喻的也与使人大彻大悟无关,足见使用者确实是把“醍醐灌顶”等同于“浇头”了。
顺便说一下,有人不仅只看到“灌顶”,而且连何谓“灌顶”也不懂,竟然把它曲解为篮球的“扣篮”或排球的“扣球”,实在令人啼笑皆非。例如:
5.NBA官方为我们选出了赛季10大扣篮。在众多震撼人心的暴扣中,相信你会记得……“闪电侠”韦德的醍醐灌顶。(新浪网,2011年4月16日)
6.奥运会男排落选赛中国vs日本,醍醐灌顶重扣(新浪网,2004年5月23日)
(作者为首都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现代汉语规范字典》、《现代汉语成语规范词典》、《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副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