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作量量化标准参考方案
为适应新课程背景下学校教学工作管理,科学合理分配教师工作,特制定《-------------教师工作量量化标准参考方案》(草案),为学校教师工作量分配及其测算提供参考依据。 一、适应对象
本方案适应对象为小学(1~6年级)、学科任课教师、班主任、以及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员。
二、工作量制定的理念、方法与依据
第1条:工作量制定的基本理念。各岗位职能并重。即各学科教学工作以及各部门工作具有同等重要的岗位责能,并具有不可或缺性。岗位职能并重体现了学校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与公平性。
第2条:工作量量化的基本方法。以任教一课时为标准工作量单位“1”,其它工作折算成标准课时工作量。
第3条:工作量制定的依据。以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与相关的教育政策法规,以及《小学教学工作常规》作为教师工作量制定的依据。 三、工作量计算标准
第4条:教学工作量。凡进入课程表的课程(包括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且每节按规定时量小学40分钟/节,进行的课堂教学,教师每上一节课,计算1课时工作量。 第5条:备课工作量。
(1)各学科备课,按每周实际备课数,每备课1节,计算1课时工作量。其中,音乐、美术、体育三学科备课,每备课1节,计算0.8课时工作量。任教平行班级的备课不重复计算工作量。
(2)跨学科备课,适当增计工作量。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科学、
思品、社会、综合实践活动等学科,每跨一个学科每周计0.5课时工作量,其它学科每跨一个学科每周计0.4课时工作量;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品、历史、地理、综合实践活动等学科,每跨一个学科每周计0.6课时工作量,其它学科每跨一个学科每周计0.5课时工作量。 第6条:作业批改工作量。
(1)作业批改工作量包括课内、课外作业批改,分大、小班额两类制定。大班额指每班46人及其以上(简称大班,以下同),小班额指每班45人及其以下(简称小班,以下同)。 (2)作业批改工作量制定如下(每班每周)
第7条:班主任工作量。
班主任,大班每周计8课时工作量,小班每周计7课时工作量。
第8条:部门负责人员工作量。
学校部门负责人员包括教导主任、教务主任、教研主任、德育主任、总务主任、学科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少先队(或共青团)辅导员、卫生专干(或卫生老师)等。其工作量分大学校(13个班及其以上,以下简称大校)、小学校(12个班及其以下,以下简称小校)两类制定。
(1)教导主任、教务主任、教研主任、德育主任、总务主任,大校每周各计10~16课时工作量,小校每周各计8~12课时工作量。 (2)年级组长,大校每周计6~9课时工作量,小校每周计4~6课时工作量。
(3)少先队(或共青团)辅导员,大校每周计2.5~4.5课时工作量,小校每周计1.5~3.5课时工作量。
(4)学科教研组长、卫生专干(或卫生老师),大校每周各计2~3.5课时工作量,小校每周各计1~2.5课时工作量。
注:上述工作量中有量化区间,由学校根据其具体工作任务大小确定。 第9条:实验教学与功能室管理工作量。
(1)在学校无专职实验员条件下,由实验课教师自行负责实验课教学仪器领取、使用、整理和归还的,适当计算实验教学工作量,对象指小学科学教师,中学物理、化学、生物教师。小学科学每班每周计0.5课时工作量,中学物理、化学、生物每班每周计0.6课时工作量。 (2)中小学仪器室兼职仪器管理人员,大校每周计2~3课时工作量,小校每周计1~2课时工作量。
(3)中小学体育室兼职体育器材管理人员,大校每周计1.5~2课时工作量,小校每周计0.5~1课时工作量。
(4)中小学计算机及其网络兼职维护人员,大校每周计6~10课时工作量,小校每周计3~7课时工作量。 第10条:业余训练队教练员、辅导员工作量。
业余训练队指由学校批准成立的体育运动队、文艺活动队、书画活动队、科技活动队等,且每周定时开展训练活动的。其教练员、辅导员每周分别计1~3课时工作量(未每周定时开展训练的不计算固定工作量)。
第11条:其他人员工作量。
(1)学校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量量化,可参照上述相关人员由学校自行确定。
(2)对参加课题研究的教师,根据其承担研究任务的大小,学校适当给予工作量计算。
(3)担任初中毕业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品、历史、地理九学科任课教师,其教学、备课和作业批改三项工作量在原三项工作量基础上增加15%的补助工作量。
-------------教师工作量量化标准参考方案
为适应新课程背景下学校教学工作管理,科学合理分配教师工作,特制定《-------------教师工作量量化标准参考方案》(草案),为学校教师工作量分配及其测算提供参考依据。 一、适应对象
本方案适应对象为小学(1~6年级)、学科任课教师、班主任、以及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员。
二、工作量制定的理念、方法与依据
第1条:工作量制定的基本理念。各岗位职能并重。即各学科教学工作以及各部门工作具有同等重要的岗位责能,并具有不可或缺性。岗位职能并重体现了学校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与公平性。
第2条:工作量量化的基本方法。以任教一课时为标准工作量单位“1”,其它工作折算成标准课时工作量。
第3条:工作量制定的依据。以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与相关的教育政策法规,以及《小学教学工作常规》作为教师工作量制定的依据。 三、工作量计算标准
第4条:教学工作量。凡进入课程表的课程(包括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且每节按规定时量小学40分钟/节,进行的课堂教学,教师每上一节课,计算1课时工作量。 第5条:备课工作量。
(1)各学科备课,按每周实际备课数,每备课1节,计算1课时工作量。其中,音乐、美术、体育三学科备课,每备课1节,计算0.8课时工作量。任教平行班级的备课不重复计算工作量。
(2)跨学科备课,适当增计工作量。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科学、
思品、社会、综合实践活动等学科,每跨一个学科每周计0.5课时工作量,其它学科每跨一个学科每周计0.4课时工作量;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品、历史、地理、综合实践活动等学科,每跨一个学科每周计0.6课时工作量,其它学科每跨一个学科每周计0.5课时工作量。 第6条:作业批改工作量。
(1)作业批改工作量包括课内、课外作业批改,分大、小班额两类制定。大班额指每班46人及其以上(简称大班,以下同),小班额指每班45人及其以下(简称小班,以下同)。 (2)作业批改工作量制定如下(每班每周)
第7条:班主任工作量。
班主任,大班每周计8课时工作量,小班每周计7课时工作量。
第8条:部门负责人员工作量。
学校部门负责人员包括教导主任、教务主任、教研主任、德育主任、总务主任、学科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少先队(或共青团)辅导员、卫生专干(或卫生老师)等。其工作量分大学校(13个班及其以上,以下简称大校)、小学校(12个班及其以下,以下简称小校)两类制定。
(1)教导主任、教务主任、教研主任、德育主任、总务主任,大校每周各计10~16课时工作量,小校每周各计8~12课时工作量。 (2)年级组长,大校每周计6~9课时工作量,小校每周计4~6课时工作量。
(3)少先队(或共青团)辅导员,大校每周计2.5~4.5课时工作量,小校每周计1.5~3.5课时工作量。
(4)学科教研组长、卫生专干(或卫生老师),大校每周各计2~3.5课时工作量,小校每周各计1~2.5课时工作量。
注:上述工作量中有量化区间,由学校根据其具体工作任务大小确定。 第9条:实验教学与功能室管理工作量。
(1)在学校无专职实验员条件下,由实验课教师自行负责实验课教学仪器领取、使用、整理和归还的,适当计算实验教学工作量,对象指小学科学教师,中学物理、化学、生物教师。小学科学每班每周计0.5课时工作量,中学物理、化学、生物每班每周计0.6课时工作量。 (2)中小学仪器室兼职仪器管理人员,大校每周计2~3课时工作量,小校每周计1~2课时工作量。
(3)中小学体育室兼职体育器材管理人员,大校每周计1.5~2课时工作量,小校每周计0.5~1课时工作量。
(4)中小学计算机及其网络兼职维护人员,大校每周计6~10课时工作量,小校每周计3~7课时工作量。 第10条:业余训练队教练员、辅导员工作量。
业余训练队指由学校批准成立的体育运动队、文艺活动队、书画活动队、科技活动队等,且每周定时开展训练活动的。其教练员、辅导员每周分别计1~3课时工作量(未每周定时开展训练的不计算固定工作量)。
第11条:其他人员工作量。
(1)学校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量量化,可参照上述相关人员由学校自行确定。
(2)对参加课题研究的教师,根据其承担研究任务的大小,学校适当给予工作量计算。
(3)担任初中毕业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品、历史、地理九学科任课教师,其教学、备课和作业批改三项工作量在原三项工作量基础上增加15%的补助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