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英最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对于这个判决结果,对中国民间金融有什么象征意义?

【黄欣的回答(20票)】:

看到这个话题很久了,一直想写点东西,今天写点东西和大家共享。大家说得都很对,表面看这是一个人的死活问题,但它背后更深入的是中国金融市场机构的发展和体制问题。

1. 经济、金融改革乃至政治体制的意义:

1). 中国资本市场的过去和现存问题:

90年代之前,实体经济的发展主要靠财政体系,也就是财政拨款支援经济建设,90年代银行改革以后,代表中国资本市场的央行及下属的四大商行等肩负起中国资本市场的重要角色,而在今天,这个角色在中国整体经济发展中扮演了更强烈、更具核心地位的资本推动力量。但是,中国的金融市场结构是典型的银行支配绝大部分(应该超过90%)社会资金的模式,而银行资金及运营又受到国家政府高度管控,直截了当的说,银行的钱90%以上只贷给根正苗红的央企、国企去“发展”。而民间企业想获得快速发展支持的资金,堪用“难比登天”来形容,国家商业银行及一流的股份制银行的钱既然不能顺利的走向民间企业,而处于高速发展的民间经济自然对资金的需求就有巨大的缺口,在民间经济中最活跃的民营企业无疑是最活跃的经济单元,而这些企业中不乏那些极有创造力和给社会进步带来巨大潜力的基因,但任何一项发明、创新要想对社会产生影响力,势必产业化,而要产业化一定缺不了关键的“资本”去推动,找到让企业和项目爆发的启动资金成为绝大多户民营企业家的真实困惑。

2). 民营企业融资的困惑:

举个例子说明,前两天我和某大商业银行信贷部朋友邀请的一位南方某县产业园创始人聊天谈起他们募集资金的方式,他们在江南某县拥有已获得多项国家先进科技进步奖项的纳米专利技术,他们想融资购买一片厂区建设他们的工厂以产业化他们的技术,而国家能够给予的各项科技资金支持是有限的,这位园区带头人东奔西走,来到京城,寻遍各大商行及知名PE,由于自身盈利模式及还款来源的模糊,暂时被各大金融机构挡在门外。几位朋友都给他推荐了很多渠道,如去找国家科技部的各项优惠贷款,或者找相关国内、国际同行大企业注入资本扶持,但我们仍然看到这位创始人眼里一份不解的遗憾,到底去哪里找钱最适合呢?

3). 金融制度改革:

政府也总是在进步,尽管我们看到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我坚信,我们的金融市场机构一定在不远的未来会给绝大部分经济实体带来一份相对公平而有序的土壤。给民间资本多一点宽裕政策和鼓励,让监管不再是简单限制和约束,这个“裁判”不要把非常优秀的“球星”在球场上因为不那么过大的动作而给“吹下场”,让“观众”能饱足眼福,让“观众”真正感到竞技之美,让这项事业能给社会带来更多积极影响力。这里面的话语,你懂的。欣慰的是,前不久我们看到周小川行长亲自率队南下在温州组织温州金融试点改革,我们不得不承认政府所迈出的积极一步。

2. 社会公平和稳定的意义:

我们不说那些高高在上的央企、国企如何轻松获得国家“大”资本的融资,就这些大部分民营企业如果拿不到足够的资金发展自己的企业和项目,这样的事例多了,社会不公平感就一定会蔓延。这对经济发展的舆论土壤是很不利的,先不评述吴英事件本身是正面还是负面,但它的确从一个层面给中国民营实体经济募资带来一个先例,揭发的是民间聚集资本的一种形式,至少是一种值得商榷的“融资”形式,在经济相抵发达的江浙地区,在得不到国家主力资本扶持的局面下,如何让更多的民间企业(那些活跃的经济单元)为社会做出更多积极意义的贡献,这在小川行长南下抓试点改革之前,是给中国金融当局是出了一份问卷。如果这样的资金“缺乏”状态持续多久,会带来多大更深入的不公平性,谁感预料?

3. 金融试点改革的示范作用:

相对低效的国家资本市场与金融机构融资方式导致部分优质民间经济有充分打破僵局的爆发力,导致吴英这样的人以及后续的温州金融试点改革。这里的示范作用有以下几点:

1). 金融制度改革不小手笔的一个先例;

2). 经济、社会公平性的深入思考(上述);

3). 拓展一下,是不是可以看到对实体经济更多创新的一种鼓励,我觉着这种鼓励示范远大于部分资金问题的解决,这是一大批企业家的动力及经营侧重点的问题。举个可能不太恰当的例子,渴望在不远的未来中国经济制度下能涌现出乔布斯这样“路子”的企业家,让我们的企业家把更多的精力能放在生产经营的核心创造上来。让资本的短缺感不再那么困扰核心价值的发挥。

当然,路还很长,我们彼此都需要更多耐心去坚守彼此的事业。期望能略与各位共勉!

【ANTHONY的回答(5票)】:

有中央对民间金融放松的象征意义。

这件案子从最初的死刑,到中央的关注,发回重审,到现在的死缓。

再加上中央给温州金融的帮助,说明中央意识到金融行业存在的问题,希望可以解决这些问题,避免影响到实体经济的稳定。

吴英案也许会成为中国民进金融的一个里程碑,脱去了政策的束缚,也许从此以后民间金融会得到迅速的发展,这些只有等待时间去验证了。

【林菁的回答(3票)】:

吴英案最关键的不在于对中国金融的象征意义。对于 中国司法是否能相对有那么伦常道德似乎意义更大些

(要说对中国民间金融意义最重大的要算是温家宝总理在两会答记者问时的相关讲话,而这些讲话,只要胡温政府足够体察民情,未必需要吴英案来启发政府灵感,带动政府工作)

不要说司法独立,那不可能,我朝亡国的那一天,司法可能也独立不了

【张俊杰的回答(1票)】:

不判死刑给个死缓也行,不能再让前面的“李刚案”之类的舆论影响司法出现。当然这个案件关键是有一大帮人想借此搞事,这帮人又有很强的能量。我只说,不要被他人的话语影响了,要学会独立思考,很多人说话都是有其背后的利益趋向,不能被其冠冕堂皇的说辞迷惑。看一件事情,首先你自己不能有立场。

【星辰君的回答(1票)】:

只能说又是个舆论审判,没有司法独立和相关完备的法律的背景下,吴英案就是地方既得利益集团与全国舆论媒体学者博弈的结果,最高法的死刑复核回复不伦不类,没有讲明为什么不能判死刑,其实是不言自明的,这也是不能讲明的,你懂的

【简单的回答(1票)】:

我不认为经济犯罪应该判处死刑,所有非暴力犯罪都不应该是死刑。另外,网上有传闻吴英资不抵债是因为资产被法院贱卖,到底是商业借贷还是金融骗局都很难说,至少目前我们并没有看到她有隐匿和转移资产的报道

【蔡晓佳的回答(0票)】:

存在即是合理。为什么吴英能做成这么大一件事,她的行为合不合理?这是我们需要思考的。

【fandiju的回答(0票)】:

生命只有一次,避免自身个体成为历史的牺牲品,成为现象的绑架对象,值得思考。

关于吴英,真的和,商业无关,原罪无关,政策无关。

如果有关,只能够说明,你失败了。

原文地址:知乎

【黄欣的回答(20票)】:

看到这个话题很久了,一直想写点东西,今天写点东西和大家共享。大家说得都很对,表面看这是一个人的死活问题,但它背后更深入的是中国金融市场机构的发展和体制问题。

1. 经济、金融改革乃至政治体制的意义:

1). 中国资本市场的过去和现存问题:

90年代之前,实体经济的发展主要靠财政体系,也就是财政拨款支援经济建设,90年代银行改革以后,代表中国资本市场的央行及下属的四大商行等肩负起中国资本市场的重要角色,而在今天,这个角色在中国整体经济发展中扮演了更强烈、更具核心地位的资本推动力量。但是,中国的金融市场结构是典型的银行支配绝大部分(应该超过90%)社会资金的模式,而银行资金及运营又受到国家政府高度管控,直截了当的说,银行的钱90%以上只贷给根正苗红的央企、国企去“发展”。而民间企业想获得快速发展支持的资金,堪用“难比登天”来形容,国家商业银行及一流的股份制银行的钱既然不能顺利的走向民间企业,而处于高速发展的民间经济自然对资金的需求就有巨大的缺口,在民间经济中最活跃的民营企业无疑是最活跃的经济单元,而这些企业中不乏那些极有创造力和给社会进步带来巨大潜力的基因,但任何一项发明、创新要想对社会产生影响力,势必产业化,而要产业化一定缺不了关键的“资本”去推动,找到让企业和项目爆发的启动资金成为绝大多户民营企业家的真实困惑。

2). 民营企业融资的困惑:

举个例子说明,前两天我和某大商业银行信贷部朋友邀请的一位南方某县产业园创始人聊天谈起他们募集资金的方式,他们在江南某县拥有已获得多项国家先进科技进步奖项的纳米专利技术,他们想融资购买一片厂区建设他们的工厂以产业化他们的技术,而国家能够给予的各项科技资金支持是有限的,这位园区带头人东奔西走,来到京城,寻遍各大商行及知名PE,由于自身盈利模式及还款来源的模糊,暂时被各大金融机构挡在门外。几位朋友都给他推荐了很多渠道,如去找国家科技部的各项优惠贷款,或者找相关国内、国际同行大企业注入资本扶持,但我们仍然看到这位创始人眼里一份不解的遗憾,到底去哪里找钱最适合呢?

3). 金融制度改革:

政府也总是在进步,尽管我们看到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我坚信,我们的金融市场机构一定在不远的未来会给绝大部分经济实体带来一份相对公平而有序的土壤。给民间资本多一点宽裕政策和鼓励,让监管不再是简单限制和约束,这个“裁判”不要把非常优秀的“球星”在球场上因为不那么过大的动作而给“吹下场”,让“观众”能饱足眼福,让“观众”真正感到竞技之美,让这项事业能给社会带来更多积极影响力。这里面的话语,你懂的。欣慰的是,前不久我们看到周小川行长亲自率队南下在温州组织温州金融试点改革,我们不得不承认政府所迈出的积极一步。

2. 社会公平和稳定的意义:

我们不说那些高高在上的央企、国企如何轻松获得国家“大”资本的融资,就这些大部分民营企业如果拿不到足够的资金发展自己的企业和项目,这样的事例多了,社会不公平感就一定会蔓延。这对经济发展的舆论土壤是很不利的,先不评述吴英事件本身是正面还是负面,但它的确从一个层面给中国民营实体经济募资带来一个先例,揭发的是民间聚集资本的一种形式,至少是一种值得商榷的“融资”形式,在经济相抵发达的江浙地区,在得不到国家主力资本扶持的局面下,如何让更多的民间企业(那些活跃的经济单元)为社会做出更多积极意义的贡献,这在小川行长南下抓试点改革之前,是给中国金融当局是出了一份问卷。如果这样的资金“缺乏”状态持续多久,会带来多大更深入的不公平性,谁感预料?

3. 金融试点改革的示范作用:

相对低效的国家资本市场与金融机构融资方式导致部分优质民间经济有充分打破僵局的爆发力,导致吴英这样的人以及后续的温州金融试点改革。这里的示范作用有以下几点:

1). 金融制度改革不小手笔的一个先例;

2). 经济、社会公平性的深入思考(上述);

3). 拓展一下,是不是可以看到对实体经济更多创新的一种鼓励,我觉着这种鼓励示范远大于部分资金问题的解决,这是一大批企业家的动力及经营侧重点的问题。举个可能不太恰当的例子,渴望在不远的未来中国经济制度下能涌现出乔布斯这样“路子”的企业家,让我们的企业家把更多的精力能放在生产经营的核心创造上来。让资本的短缺感不再那么困扰核心价值的发挥。

当然,路还很长,我们彼此都需要更多耐心去坚守彼此的事业。期望能略与各位共勉!

【ANTHONY的回答(5票)】:

有中央对民间金融放松的象征意义。

这件案子从最初的死刑,到中央的关注,发回重审,到现在的死缓。

再加上中央给温州金融的帮助,说明中央意识到金融行业存在的问题,希望可以解决这些问题,避免影响到实体经济的稳定。

吴英案也许会成为中国民进金融的一个里程碑,脱去了政策的束缚,也许从此以后民间金融会得到迅速的发展,这些只有等待时间去验证了。

【林菁的回答(3票)】:

吴英案最关键的不在于对中国金融的象征意义。对于 中国司法是否能相对有那么伦常道德似乎意义更大些

(要说对中国民间金融意义最重大的要算是温家宝总理在两会答记者问时的相关讲话,而这些讲话,只要胡温政府足够体察民情,未必需要吴英案来启发政府灵感,带动政府工作)

不要说司法独立,那不可能,我朝亡国的那一天,司法可能也独立不了

【张俊杰的回答(1票)】:

不判死刑给个死缓也行,不能再让前面的“李刚案”之类的舆论影响司法出现。当然这个案件关键是有一大帮人想借此搞事,这帮人又有很强的能量。我只说,不要被他人的话语影响了,要学会独立思考,很多人说话都是有其背后的利益趋向,不能被其冠冕堂皇的说辞迷惑。看一件事情,首先你自己不能有立场。

【星辰君的回答(1票)】:

只能说又是个舆论审判,没有司法独立和相关完备的法律的背景下,吴英案就是地方既得利益集团与全国舆论媒体学者博弈的结果,最高法的死刑复核回复不伦不类,没有讲明为什么不能判死刑,其实是不言自明的,这也是不能讲明的,你懂的

【简单的回答(1票)】:

我不认为经济犯罪应该判处死刑,所有非暴力犯罪都不应该是死刑。另外,网上有传闻吴英资不抵债是因为资产被法院贱卖,到底是商业借贷还是金融骗局都很难说,至少目前我们并没有看到她有隐匿和转移资产的报道

【蔡晓佳的回答(0票)】:

存在即是合理。为什么吴英能做成这么大一件事,她的行为合不合理?这是我们需要思考的。

【fandiju的回答(0票)】:

生命只有一次,避免自身个体成为历史的牺牲品,成为现象的绑架对象,值得思考。

关于吴英,真的和,商业无关,原罪无关,政策无关。

如果有关,只能够说明,你失败了。

原文地址: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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