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阴船用机械有限公司
原材料进厂验收规范
1 目的
为了验证进厂原辅材料是否满足规定要求,正确地开展检验活动,确保未经检验或不合格的原辅材料不入库、不投入生产。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原材料进行检验和验证。 3 职责
3.1 供应部是监控和测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进厂原材料的检验和验证 3.2 技术部负责编制原材料检验的技术要求、检验规程等文件 3.3 供应部配合做好原材料检验工作。 4 工作程序
4.1外购的钢材、焊材、锻件、热处理件等入厂后应先由外购业务员将材质质量证明书、合格证等有关质量证明的凭证及相关图纸一同交质量检验员,检验员按照本规范的规定对物资进行全数或抽样检验。检验完毕,检验员在“进货检验记录”上记录详细内容并签字。
4.2检验结果合格,检验员通知采购员并在检验合格的物资材料入库单上签名,仓库管理员核对无误后办理合格品入库手续。
4.3检验结果不合格,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检验员在不合格品上作出标识并进行隔离,通知采购员作退货或换货处理,对重换来的物资应再次进行检验,对于批量较大和关键件还应及时向公司质量管理部经理进行汇报。
4.4在没有作出检验结果以前,应保持货物原样,不准动用。 原材料分类 5钢材检验规范
5.2板材验收准则
钢材的化学成分规定 表1
钢材常温机械性能规定见 表
2
4.2.1钢材化学成分的复检要求
4.2.1.1对轴类关键件所用的材料执行以下规定:
a.从钢厂或钢材供应商处购买每批数量≥30T以上时,钢厂出具的材质证明书中的化学成分符合表2规定并且与实物炉号、标识及规格相符的基础上,还需作一次化学成分的入厂复检。
b.从钢厂或钢材供应商处购买的钢材,每批数量小于30T或有船级社等第三方检验机构认可,同时钢厂出具的材质证明书中的化学成分符合表2规定并且与实物炉号、标识及规格相符时,可不进行化学成分的入厂复检。
c.若钢厂出具的材质证明书中的化学成分虽然符合表2的规定,但钢材无标识或与实物的炉号、规格中的任一项不相符时,须做化学成分的复检。
d.若钢厂或钢材供应商出具的材质证明书有涂改、模糊不清或化学成分与表2规定不符时,一律不能接收作退货处理。 4.3钢材低倍组织的检验
4.3.1对用于承压件和非承压件中的关键件所用钢材,当棒料直径≥Φ250mm时,应做低倍组织和表面着色探伤复检。
4.3.1.1低倍组织检验的结果应符合GB/T3077-1999标准6.5款的规定,不得有目视可见的缩孔、气泡、裂纹、白点及晶间裂纹等。 4.3.1.2表面着色探伤复检在钢材横截面上进行,复检结果不能有裂纹、夹氢等显示痕迹。 4.3.1.3低倍组织检查和表面着色探伤检查均合格后,方可认为钢材合格。
5.3 焊材验收准则 焊条(焊丝)
5.4锻件验收准则
附表六 焊材尺寸规定
附表七 焊材化学成份%
附表八 焊材机械性能规定
附表十九 紧固件化学成分规定
板材检验细则
表1
江苏淮阴船用机械有限公司
原材料进厂验收规范
1 目的
为了验证进厂原辅材料是否满足规定要求,正确地开展检验活动,确保未经检验或不合格的原辅材料不入库、不投入生产。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原材料进行检验和验证。 3 职责
3.1 供应部是监控和测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进厂原材料的检验和验证 3.2 技术部负责编制原材料检验的技术要求、检验规程等文件 3.3 供应部配合做好原材料检验工作。 4 工作程序
4.1外购的钢材、焊材、锻件、热处理件等入厂后应先由外购业务员将材质质量证明书、合格证等有关质量证明的凭证及相关图纸一同交质量检验员,检验员按照本规范的规定对物资进行全数或抽样检验。检验完毕,检验员在“进货检验记录”上记录详细内容并签字。
4.2检验结果合格,检验员通知采购员并在检验合格的物资材料入库单上签名,仓库管理员核对无误后办理合格品入库手续。
4.3检验结果不合格,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检验员在不合格品上作出标识并进行隔离,通知采购员作退货或换货处理,对重换来的物资应再次进行检验,对于批量较大和关键件还应及时向公司质量管理部经理进行汇报。
4.4在没有作出检验结果以前,应保持货物原样,不准动用。 原材料分类 5钢材检验规范
5.2板材验收准则
钢材的化学成分规定 表1
钢材常温机械性能规定见 表
2
4.2.1钢材化学成分的复检要求
4.2.1.1对轴类关键件所用的材料执行以下规定:
a.从钢厂或钢材供应商处购买每批数量≥30T以上时,钢厂出具的材质证明书中的化学成分符合表2规定并且与实物炉号、标识及规格相符的基础上,还需作一次化学成分的入厂复检。
b.从钢厂或钢材供应商处购买的钢材,每批数量小于30T或有船级社等第三方检验机构认可,同时钢厂出具的材质证明书中的化学成分符合表2规定并且与实物炉号、标识及规格相符时,可不进行化学成分的入厂复检。
c.若钢厂出具的材质证明书中的化学成分虽然符合表2的规定,但钢材无标识或与实物的炉号、规格中的任一项不相符时,须做化学成分的复检。
d.若钢厂或钢材供应商出具的材质证明书有涂改、模糊不清或化学成分与表2规定不符时,一律不能接收作退货处理。 4.3钢材低倍组织的检验
4.3.1对用于承压件和非承压件中的关键件所用钢材,当棒料直径≥Φ250mm时,应做低倍组织和表面着色探伤复检。
4.3.1.1低倍组织检验的结果应符合GB/T3077-1999标准6.5款的规定,不得有目视可见的缩孔、气泡、裂纹、白点及晶间裂纹等。 4.3.1.2表面着色探伤复检在钢材横截面上进行,复检结果不能有裂纹、夹氢等显示痕迹。 4.3.1.3低倍组织检查和表面着色探伤检查均合格后,方可认为钢材合格。
5.3 焊材验收准则 焊条(焊丝)
5.4锻件验收准则
附表六 焊材尺寸规定
附表七 焊材化学成份%
附表八 焊材机械性能规定
附表十九 紧固件化学成分规定
板材检验细则
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