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政治制度比较
戴泽稳 国际政治1141 1120913125
英美两国同是西方大国, 又是西方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 两国的政治文明不仅对本国而且对世界各国政治制度建设颇具影响。英美两国在政治制度建设上的经验对中国政治文明建设应该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比较两国政治制度的异同, 能够加深对政治文明的理解, 更加有针对性的加于借鉴。
一、英美两国国家形式比较
国家形式包括了两方面的内容, 一方面是国家政权机构的组织形式, 即政体; 另一方面是国家整体与部分、中央机关与地方机关之间的关系结构, 即国家结构。
1 、英美两国政体比较。政体指国家政权机构的组织形式。各国政体在形式上的差别主要表现为国家权力主体的设置、产生、组织、运行方式等方面。英国是西方最早实行议会君主制的国家。英国资产阶级通过与封建专制统治进行长期斗争, 于光荣革命后确立了君主立宪制。确立这一政体的法律依据主要是1689年颁布的《权利法案》和1701年颁布的《王位继承法》。 其后, 历经演变, 直到18 世纪, 行政权才开始从国王手里转到责任内阁手中。此后, 英国议会、内阁、国王的地位及相互关系才最终确立下来并一直延续至今。美国是实行总统共和制的国家。这一体制的特点是: 第一, 总统掌握国家最高行政权, 直接任命并领导内阁, 内阁对总统负责, 内阁中可不设总理职位。第二, 在总统制政体下, 行政机关与立法机关权力分离, 并相互制约。
2、英美两国国家结构比较。英国是单一制国家。它有单一的宪法, 有统一的国家最高权力机关, 国民具有统一的国籍。国内各行政单位和自治单位均受中央政府统一领导, 没有脱离中央实行独立的权力, 对外不具有国家的外部标志。在对外关系上是一个国际法主体。美国是实行复合制中的联邦制国家。它由许多州结合在一起组成联盟国家。在内部事务中, 联邦和各个州自成体系。它有在全国范围行之有效的联邦宪法, 有全国共同的联邦权力机关, 各州也有自己的宪法及在本州进行活动的权力机构。联邦和各州依宪法划分各自的权力范围。联邦中央政府管辖全国的外交、军事、财政、立法等事务, 各州必须遵守联邦宪法, 并在不违反联邦宪法的条件下制定本地区的宪法和法律, 管辖本地区财政、税收、文化、教育等项具体事务。联邦对外是一个国际法主体。
二、英美两国宪法比较
英国是典型的拥有不成文宪法的国家, 它的宪法体系极为宠杂, 主要包括了各种宪法性法案, 判例和宪法性惯例。它的特点是: 成文与不成文相结合、人民通过法律规则取得他们的各种权利、议会的至尊、不明确的三权分立。美国的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在发展的过程中, 美国宪法形成了四项主要原则: 分权和制衡, 联邦制, 权力有限的政府和司法审查。虽然这些原则依然是宪法的基础, 但通过正式修正、司法解释、立法和惯例四种主要方法, 宪法已有了很大改变。但正是这种改变才使它得以延续至今。
三、英美两国立法制度比较
英美两国立法制度比较英美两国的立法制度在大的原则方面大体相同, 如天赋人权、主权在民等。在立法机关的构成方面,英美两国都为两院制, 但英国的两院制近乎徒有虚名, 因为自20 世纪初改革以来, 英国上院的权利几乎被剥夺殆尽, 成了一个摆设。上院又称贵族院, 主要由世袭贵族、被封的终身贵族、上诉法院法官和教会主教等组成。下院称为平民院、
众议院, 议员由普选产生, 每五年选举一次。大选中获多数议席的政党为执政党, 其党魁由国王任命为首相, 组成内阁, 内阁对下院负责并受其监督。美国立法机关是国会, 由参、众两院组成。国会每两年一届, 众议院议员任期两年, 到期全部改选, 参议员任期6 年。参众两院议员皆由选举产生, 参议员代表各州的选民, 众议员代表的是各选区的选民。参众两院地位和权力平等, 立法权由两院共同行使, 任何一院通过的法案必须送交另一院通过, 任何一院对另一院通过的法案都拥有绝对的否决权。
四、英美两国行政制度比较
英国实行的是二元行政体制。这种议会制下的二元行政体制是君主制长期演变的结果。原来由君主享有的权力逐渐转移到政府和首相手中。国家元首虽然体现了国家和政权机构的连续性, 但没有权力也没有办法实施自己的政策, 只能扮演一种象征性的国家元首角色在英国, 国王是世袭的国家元首, 同时是政府首脑、国家武装部队总司令和英国国教世俗领袖。但国王是“有职无权的虚君, 有象征国家、保障宪法和维持平衡三种职能” 。美国实行的是一元制行政体制。总统由普选产生, 握有重要的否决权, 集国家元首, 政府首脑和多数派政党代言人于一身美国总统的行政首脑地位一方面来自宪法、成文法和习惯的规定, 同时也要来自民选代表和公众舆论的认可。美国宪法规定, 总统由选举产生, 任期4 年, 连任不得超过一次。
五、英美两国选举制度比较
选举制度是西方国家政治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在推动民主化进程中的主要作用是: 第一, 选举是目前西方民主国家的政府和议会合法存在的重要依据, 也是表现公众意愿的最好外部形式。第二, 选举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轮换制。这种在否定封建终身制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资产阶级民主制, 对防止专权、专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此外, 轮换制也是实现国家权力和平转移的重要方式。第三, 选举制度有助于形成广泛的民主意识, 从而促进选民政治参与意识的加强。与美国相比, 英国的选举制度有以下一些特点: 1、选举费用较少。英国的选举费用, 包括各政党的总部和各选区的竞选费用, 比起美国那种“有钱人的游戏”要逊色的多。2、竞选活动简单。一般来说, 英国的选举制和选举活动, 倘以美国相比, 都比较简单:在选举权方面, 不存在美国那样的法律障碍, 不必通过文化测验, 不必付选举税, 也没有居住的期限。此外, 没有反对选举的社会和种族压力, 选区的划分也比美国更加公平合理。在大选中, 电视所起的作用不如美国总统选举中所发挥的作用大, 对此政府有严格的规定。3、选民的变动性增加。战后以来, 英国选民在选举中的摆动呈现出不断加大的趋势, 由此带来选举的不稳定性增加。4、政治上的极端分子在选民中没有市场。英国选民具有强烈的“保守主义”倾向, 渐进改良是他们的最优先选择。
英美政治制度比较
戴泽稳 国际政治1141 1120913125
英美两国同是西方大国, 又是西方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 两国的政治文明不仅对本国而且对世界各国政治制度建设颇具影响。英美两国在政治制度建设上的经验对中国政治文明建设应该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比较两国政治制度的异同, 能够加深对政治文明的理解, 更加有针对性的加于借鉴。
一、英美两国国家形式比较
国家形式包括了两方面的内容, 一方面是国家政权机构的组织形式, 即政体; 另一方面是国家整体与部分、中央机关与地方机关之间的关系结构, 即国家结构。
1 、英美两国政体比较。政体指国家政权机构的组织形式。各国政体在形式上的差别主要表现为国家权力主体的设置、产生、组织、运行方式等方面。英国是西方最早实行议会君主制的国家。英国资产阶级通过与封建专制统治进行长期斗争, 于光荣革命后确立了君主立宪制。确立这一政体的法律依据主要是1689年颁布的《权利法案》和1701年颁布的《王位继承法》。 其后, 历经演变, 直到18 世纪, 行政权才开始从国王手里转到责任内阁手中。此后, 英国议会、内阁、国王的地位及相互关系才最终确立下来并一直延续至今。美国是实行总统共和制的国家。这一体制的特点是: 第一, 总统掌握国家最高行政权, 直接任命并领导内阁, 内阁对总统负责, 内阁中可不设总理职位。第二, 在总统制政体下, 行政机关与立法机关权力分离, 并相互制约。
2、英美两国国家结构比较。英国是单一制国家。它有单一的宪法, 有统一的国家最高权力机关, 国民具有统一的国籍。国内各行政单位和自治单位均受中央政府统一领导, 没有脱离中央实行独立的权力, 对外不具有国家的外部标志。在对外关系上是一个国际法主体。美国是实行复合制中的联邦制国家。它由许多州结合在一起组成联盟国家。在内部事务中, 联邦和各个州自成体系。它有在全国范围行之有效的联邦宪法, 有全国共同的联邦权力机关, 各州也有自己的宪法及在本州进行活动的权力机构。联邦和各州依宪法划分各自的权力范围。联邦中央政府管辖全国的外交、军事、财政、立法等事务, 各州必须遵守联邦宪法, 并在不违反联邦宪法的条件下制定本地区的宪法和法律, 管辖本地区财政、税收、文化、教育等项具体事务。联邦对外是一个国际法主体。
二、英美两国宪法比较
英国是典型的拥有不成文宪法的国家, 它的宪法体系极为宠杂, 主要包括了各种宪法性法案, 判例和宪法性惯例。它的特点是: 成文与不成文相结合、人民通过法律规则取得他们的各种权利、议会的至尊、不明确的三权分立。美国的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在发展的过程中, 美国宪法形成了四项主要原则: 分权和制衡, 联邦制, 权力有限的政府和司法审查。虽然这些原则依然是宪法的基础, 但通过正式修正、司法解释、立法和惯例四种主要方法, 宪法已有了很大改变。但正是这种改变才使它得以延续至今。
三、英美两国立法制度比较
英美两国立法制度比较英美两国的立法制度在大的原则方面大体相同, 如天赋人权、主权在民等。在立法机关的构成方面,英美两国都为两院制, 但英国的两院制近乎徒有虚名, 因为自20 世纪初改革以来, 英国上院的权利几乎被剥夺殆尽, 成了一个摆设。上院又称贵族院, 主要由世袭贵族、被封的终身贵族、上诉法院法官和教会主教等组成。下院称为平民院、
众议院, 议员由普选产生, 每五年选举一次。大选中获多数议席的政党为执政党, 其党魁由国王任命为首相, 组成内阁, 内阁对下院负责并受其监督。美国立法机关是国会, 由参、众两院组成。国会每两年一届, 众议院议员任期两年, 到期全部改选, 参议员任期6 年。参众两院议员皆由选举产生, 参议员代表各州的选民, 众议员代表的是各选区的选民。参众两院地位和权力平等, 立法权由两院共同行使, 任何一院通过的法案必须送交另一院通过, 任何一院对另一院通过的法案都拥有绝对的否决权。
四、英美两国行政制度比较
英国实行的是二元行政体制。这种议会制下的二元行政体制是君主制长期演变的结果。原来由君主享有的权力逐渐转移到政府和首相手中。国家元首虽然体现了国家和政权机构的连续性, 但没有权力也没有办法实施自己的政策, 只能扮演一种象征性的国家元首角色在英国, 国王是世袭的国家元首, 同时是政府首脑、国家武装部队总司令和英国国教世俗领袖。但国王是“有职无权的虚君, 有象征国家、保障宪法和维持平衡三种职能” 。美国实行的是一元制行政体制。总统由普选产生, 握有重要的否决权, 集国家元首, 政府首脑和多数派政党代言人于一身美国总统的行政首脑地位一方面来自宪法、成文法和习惯的规定, 同时也要来自民选代表和公众舆论的认可。美国宪法规定, 总统由选举产生, 任期4 年, 连任不得超过一次。
五、英美两国选举制度比较
选举制度是西方国家政治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在推动民主化进程中的主要作用是: 第一, 选举是目前西方民主国家的政府和议会合法存在的重要依据, 也是表现公众意愿的最好外部形式。第二, 选举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轮换制。这种在否定封建终身制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资产阶级民主制, 对防止专权、专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此外, 轮换制也是实现国家权力和平转移的重要方式。第三, 选举制度有助于形成广泛的民主意识, 从而促进选民政治参与意识的加强。与美国相比, 英国的选举制度有以下一些特点: 1、选举费用较少。英国的选举费用, 包括各政党的总部和各选区的竞选费用, 比起美国那种“有钱人的游戏”要逊色的多。2、竞选活动简单。一般来说, 英国的选举制和选举活动, 倘以美国相比, 都比较简单:在选举权方面, 不存在美国那样的法律障碍, 不必通过文化测验, 不必付选举税, 也没有居住的期限。此外, 没有反对选举的社会和种族压力, 选区的划分也比美国更加公平合理。在大选中, 电视所起的作用不如美国总统选举中所发挥的作用大, 对此政府有严格的规定。3、选民的变动性增加。战后以来, 英国选民在选举中的摆动呈现出不断加大的趋势, 由此带来选举的不稳定性增加。4、政治上的极端分子在选民中没有市场。英国选民具有强烈的“保守主义”倾向, 渐进改良是他们的最优先选择。